新民本主义的历史逻辑——古今政治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本主义论文,古今论文,逻辑论文,政治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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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党是一个用科学的理论武装起来的成熟的执政党。成熟的执政党,不仅能从容处理内政外交一切重大问题,更重要的是能使整个国家政治真正成为一种自觉:无论是政治体系的构建,还是政治目标的确立;无论是政治运行的掌控,还是政治角色的管理,都要在明确而坚定的意志支配下进行,都要在充分的把握之中。这样,才能减少或避免重大的失误,最大限度地推进整个文明的进步。
为此,必须找出政治生活各个方面本质的、共性的、内髓的东西,并将其上升为最高层次的理论抽象,即政治哲学,然后,站在政治哲学的高度来俯瞰和处理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就会更清楚、更从容、更主动。这是使政治真正成为自觉的必备前提。
然而,自觉的政治,不是依据人们的主观意愿而定的,说到底它也是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只有在科学的理论、相应性质的政权和相应的行为主体等历史条件具备后,它才具有产生的可能。
共产党的出现和新中国的诞生,标志着中国的历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无论是从国家的基本制度上看,还是从执政党的最高宗旨上看;无论是从政治运行的确切目的上看,还是从对公职主体的行为要求上看,人民都处在我党政治思想的核心位置,都是全部政治运行的目的和归宿,都是我国政治之本。由于它与传统民本思想,在理论基础、政权性质、行为主体和终极追求方面都有着质的不同。所以,我们将其概括为我党的政治哲学——新民本主义。
然而一种政治哲学是否具有科学性,取决她能否准确反映政治规律。规律就是一种必然。关于新民本主义产生的必然性,我们曾通过对中西“民论”的考察,从理性逻辑上进行了一番分析(见《新民本主义的理性逻辑——中西民论考略》,《理论探讨》1995年第6期)。这里, 我们将把历史与现实沟通起来,来探讨新民本主义作为一种自觉政治在我国一定要出现的内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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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中国的政治史,你会为这样两种极不和谐但却是统一的“孪生现象”惊讶得目瞪口呆:一面是充满温情的牧歌式的仁爱、亲善、阳光和甘雨;一面是充满恐怖的血腥的仇杀、肉搏、哀号与死寂。概而言之,前者是民本主义,后者则是农民战争,两者都是世界史中所仅见的,离开这两点便无法解读中国的传统政治。
在我国,民本主义是与政治同步产生的。初民阶段,部落首领与民亲善,他们广予财资,博施利物,诚睦有加,贪暴无痕。正因为这些首领勇于自我牺牲,且潜心创制,造福众人,终于“使民悦之,而王天下”。有正史记载的大禹之德,便为此做了有力脚注。他新婚次日便前往治水,直至妻生子启,三过家门而不入。继此之后,遂有夏启、商汤、文王、周公等,都能竭诚尽智地为民做事,留下了许多为后人传颂的美谈。到了春秋末期,这些德行善举便被概括升华为民本思想(见《传统民本思想源流考评》,《北方论丛》1995年第3期)。民, 本来就应该居于社会政治之本位,成为历史和政治的主人,只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是生产力发展不足所致,在漫长的历史中,民完全处于被奴役、被压迫、被剥削、被支配的地位。统治者“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劳民力,夺民财,危民死”,民不堪其虐,“小民方兴,相为敌雠”(《尚书·微子》)的因果连动充满了整个历史。就是这些生动而残酷的事实,使人们尤其是知识分子深切感到,为政必以民为本。
可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产生民本思想,并由此构成价值体系核心内容的国家,却始终没有出现完全意义上的民本政治的局面。每经历一次剧烈的社会震荡和王朝更迭之后,民本问题都要被严肃地提出来,可是施行中无一不是被当做手段。历朝历代没有一个把民本思想真正贯彻到底的。人民也经历过无数次民本政治,可是却始终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被压迫、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矛盾的缓和,同时也是矛盾的积累。直到尖锐的社会对立使民本手段再也无济于事的时候,人民只有自己起来,诉诸于强制、暴力和战争。农民战争是我国历史上极其宏伟而又残酷的景观。如果从夏朝算起,再加上不同规模和不同民族的起义,总共要在千余次,几乎填充了我国的整个历史。恩格斯在总结1848—1849年的德国革命时说:“任何地方发生革命震动,总是有一种社会要求为其背景,而腐朽的制度阻碍这种要求得到满足。……如果企图用暴力来压制这种要求,那只能使它愈来愈强烈,直到最后把它的枷锁打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01页)恩格斯的这一思想,是理解我国农民战争问题的一把钥匙。
战争意味着流血、伤残和死亡,意味着动荡、灾难和毁灭。然而人民的起义战争是被迫的、无奈的,是统治集团强加的,是在当时背景下社会要存在、历史要延续的唯一选择。可是,这种选择何时是个尽头呢?秦汉到隋唐,五代到宋元,每个王朝的建立和毁灭,几乎无一不是农民战争的结果。从“昆吾夏桀”到近代晚清,中国的历史一直被康平—腐败—骚乱—战争—劫难后的平静……这样一种治乱相循的逻辑充斥着。其“始作俑者”,就是统治集团。因此,五千年的政治史,堪称为一部官逼民反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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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民本政治与农民战争存有必然的联系?为什么传统的政治运行必然要断裂,政治统一体必然要被炸毁?为什么“周期率”的幽灵总是挥之不去,拂之还来呢?我们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官民矛盾的对抗和不可调和的属性。对此现做如下分析:
1.政权性质分析。传统社会的政权是私有性质的政权。权力私有是私有观念与权力的结合,而私有观念是私有制的反映。自从私有制出现,社会的公共权力就普遍受到了私有观念的侵染;在文明社会降生的同时,社会权力的内髓或基因中就接种上了私有观念的病毒。甚至无法判别和区分私有权力和私有观念,孰先孰后,孰因孰果。这是社会政治自发性最深远的源头。
在我国,王位世袭制的出现,就标志最高权力私有化的开端。自从启承夏制“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便为“天下为家”的奴隶社会所取代。后来的商周至明清,王位绝不授于异姓,而是作为私有财产传给子孙。这种“一姓王朝”、“家天下”的政权私有情况,与整个传统社会相始终。这一属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权力私有观念,必然决定整个政治运行在总体方向上只能是追求维护和实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官吏在执掌和运用权力时,除了向皇帝和朝廷负责之外,就是为自己营私。从这种政权的基础和性质中,无论如何产生不出真正的民本根芽来;在以这种性质的政权为支配方面的政治统一体中,官民之间的矛盾必然具有对抗的性质。
2.经济结构分析。官民对立是双方利益关系对立在政治上的反映。在奴隶社会,奴隶不但失去全部剩余劳动,而且还要失去部分必要劳动。到了周代,土地实行封建领主分封所有制,土地及领民均归领主所有。这样,一方面,由天子、诸侯、大夫、士等君子构成了统治阶级,另一方面由农夫,庶人、庶民、野人等子民构成被统治阶级。“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国语·晋语》)“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孟子·滕文公》)这样,自天子至士卿大夫,即所有属于支配阶级的人,都可以凭借对土地的占有而寄生在奴隶或农奴的剩余劳动之上,这就是商周时代官民之间利益关系的真实写照。秦统一之后,虽然,土地可以买卖,但真正拥有土地的只能是地主阶级;皇帝虽然不直接占有土地,但农民创造的绝大部分财富却以税赋徭役等方式间接地为皇帝和各级地方官吏支配。土地所有者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官僚,但是出将入相,为官做宰者,基本都是地主阶级,而且一旦当了官,又都竭力去置办田产,成为官僚地主。这样,由地主而官僚,由官僚而更大的地主,两者深深地盘结在一起。
如此而来,一个以绝对的皇权为核心辅以各个层次的幕僚和官吏的庞大体系,就建立在对土地的控制上,只要控制了土地,那么失去土地的人就会因为别无生路而只好就范,接受土地所有者对其剩余劳动的剥夺和榨取。自秦代至晚清,时间历经二千年,王朝更迭数十姓,尽管期间土地制度和税赋制度做过多次微调,但是上述官民之间的基本利益关系却始终没变。就在由这种利益对立关系所结成的官民统一体中,双方矛盾的性质从一开始就被决定为具有根本对立的可能。
3.政治运行分析。官民利益的对立性,决定着统一体最终被炸毁的必然性。但这一速度的迟缓,烈度的强弱,则取决于政治运行的状况。传统社会政治运行的特点有三:第一,无条件地维护统治。保住统治权就意味着无限的利益;一切都可以抛弃,唯有维护统治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真正威胁统治的主要来自内部的倾轧和争夺、外来侵略和急民暴反。然而最经常的威胁则来自于民。当民本手段不能奏效时,统治者必然镇压,遂尔战争爆发。此其时,既有的政治运行也就走到了尽头。
第二,整体的递增式奢侈腐化。传统社会里“当官发财”始终具有因果联系,当大官发大财,当小官发小财,几乎无官不发财。中国地大物博,珍奇不胜。但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各地珍品都要贡奉于朝廷。金银、珠宝、丝帛、服饰、胭脂、膳食、宝马、雕车、异花、奇草都要择品位按官价满足供应。如此而来,由吃、喝、穿、住、行、声、色、犬、马、乐等铸成了一个巨大的齿轮,来推动整个统治阶层日益厚重而快速的消费。因此,消费必然趋向奢侈。然而,我国的传统社会又是个宗法观念极强的社会。第一个传世王朝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天条;分封制时代,领有权力和财富的都是贵族王孙;到了官僚统治时期,在“同姓不婚”和“门当户对”这些戒律的裁制下,仅围绕皇族,就有相当一批在地位、家世、财产方面够等级的名门、巨族、强宗、望郡与“皇系”结成“国戚”。按照这个逻辑,从天子帝王到亭长里正,逐层膨胀,而且随着承平世下的生息繁衍,这个寄生阶层又以几何级数迅速增长,在这样一个宗法观念十分深固的社会里,“一荣俱荣”、“鸡犬升天”,嫡脉亲族,纵横荫庇,致使“雪球”越滚越大。
这样,在消费逻辑和宗法意识的双重作用下,一方面寄生群体日渐膨大,另一方面奢侈糜费无度发展。这就使得“法定”的供给日显竭绌。有限的供给无论如何满足不了无限的需求,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在既有分配体制里得不到解决,因此,必然要开拓和疏浚其他渠道。
第三,无止境的利益追逐。按实说,官吏的俸禄应算是不薄,但仅此来维持他们的特殊场面和无度奢靡,无论如何都是不够用的。这种特有的“供需矛盾”必然导致他们利用特权去无止境地追逐利益。主要有三:一是兼并土地。土地是财富之母。历代官僚地主对土地的兼并都未间断。到了北宋时期,全国80%以上的人口失去土地,在已耕种的土地中,有70%被享有免税、免役特权的官僚豪绅所占有。二是垄断官业。国家为了完成初次和再次分配过程,必然使一些商业、高利贷业和以盐、铁、酒、布等日用品为内容的手工业,都变成了官卖、官贷、官营的行为,是独家生产、独家经营而利润丰厚又无竞争的行业。这就为官僚们利用上述机会堂皇地攫取利润提供了极便利的条件。三是赤裸裸地掠夺。如果说通过垄断官业的方式追逐利益还比较含蓄的话,那么当这一切都满足不了需要的时候,他们就要进行公开露骨地横征暴敛,巧取豪夺,卖官鬻爵,贪污勒索,无所不用。
总之,传统社会的经济结构决定了官民之间利益关系的对立性,而私有性质的政权又维护并强化了这种对立性,从奴隶主贵族到封建领主,从秦汉以来的专制统治到近现代的官僚资本,不管其采取何种体现方式,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他们的巨额财富不是从新式产业中积累起来的,而是利用特权这个魔杖,在一端为自己积累了财富,在另一端却造成了无数百姓的贫困、破产、饥饿和死亡,这一点在官僚资本中得到了最典型的表现。于是,官逼民反的古戏必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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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对立来源于双方根本利益的对立。对立的结果必然是剧烈的外部冲突,直至统一体的破裂。这一破局给生民造成的离乱之苦自不待言,就是对统治集团来说,也是无论如何不愿出现的。所以,历代统治者都千方百计避免这种破局。然而,政治直觉告诉他们,解决官民矛盾除了恩威并施、宽猛相济之外,从统治集团自身来讲也要有所作为。于是,历代王朝均有下列措施:
1.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是权力制衡的一种方式。秦首创了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的三台管理体制,汉承秦制,中央设“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待御史”等官,用以“举劾按章、监察百官”。到了明代,无论是体系还是功能,都已发展得比较成熟和完备了。传统社会监察体系的成熟主要有三:一是相对独立性,主体独立于对象,对象无奈于主体。这无疑是权力制衡的原则,是一种进步。二是渐趋法制化。从唐初的“察吏六条”到清代的《钦定台规》等,都是系统的监察法规。对不同时期的监察范围、内容、程序及处理原则,都有明确的规定。三是激浊扬清、察吏安民。毫无疑问,传统社会的监察,最终是为维护专制皇权服务的。但是,自秦汉以至明清,历代行政监察都起到了激浊扬清,察吏安民的作用。这是我国制度文明中的珍贵遗产,是出于约束权力的一种创制,意向中蕴含着一定的人民性成分。
2.科举举士。科举举士是我国古代选拔官吏的重要创制。科举制的成就主要有三:一是它在为官出仕方面否定血缘、亲族、朋党、裙带等关系,打破了豪门望族对权力的垄断,把执政掌权的机会交给了社会。二是它使任何一个人,包括贫无立锥之地的寒门士子,都有仕进的机会。这就加强了政治双方的沟通,释放了很多对抗的能量,缓解了双方固有的矛盾。三是把文化水准作为选拔官吏的首要条件,这就扩大了书生队伍,促进了文化的普及,客观上也拓展了社会的文明空间。其意义超出了政治本身。
3.改制变法。政治是利益的集中体现。传统社会里的任何政治对立,归根到底都要追溯到田制税法上。因此,调整好田制税法,就成了正面解决官民矛盾的重要环节。比较典型的有魏晋的“屯田制”、“占田制”,隋唐时代的“均田制”、“租佣调制”,杨炎的“两税法”,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以及清代的“摊丁入亩”法等。这些调整,不同程度地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政治的稳定,官民矛盾也遂得缓解。改制变法,无论在王朝初创,还是中期微调,都是很多的。但是,效果终究有限,且期效也十分短暂。仅凭这些,不会也不可能从根本上使官民矛盾得以解决。
4.从严治吏。“国家之败,由官邪地”,历代统治者深时此理。所以“治民先治吏”,从严治吏就成了治国理政避免危局之首务。朱元璋治吏之严广为后世传颂。他的亲外甥李文忠、女婿欧阳伦都因犯法而被杀。洪武十八年颁布的《大诰》就体现了吏治的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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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传统社会的任何一个政治过程,都存在着由民本政治演变为农民战争的必然性。而导致由民本演变为农民战争的根本原因是官民矛盾的对抗性。这种对抗性矛盾是由传统社会的政权性质和经济结构决定的,表现为政治运行当中,在近代则突出表现在官僚资本。正因为有了这些客观历史条件,所以官民矛盾发展为对抗是必然的。无论是奴隶王朝还是封建王朝,从它一建立就意味着,迟早一天要蹈入其固有的逻辑,直到垮台。对此,试图在官吏构成上通过科举的办法;在政治运行上通过监察的办法;在利益关系上通过调整田制税法的办法;在官吏行为上通过从严治吏的办法,来减缓直至解决它,最终都是要落空的。这是因为,构成这一矛盾的几个决定性因素在整个传统社会都不会改变。无论王朝更替如何频繁,只要这个历史阶段中的诸多结构性因素改变不了,那么不管统治者采取多少办法,官民矛盾都要发展为对抗,政治统一体最终都要走向破裂。
这里,我们引进政治基本问题的概念。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会愈加清楚,从民本到农民战争,是同一政治过程的两个发展阶段。民本政治也好,农民战争也好,它们都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只不过一个是比较主动的、温和的,一个是不得已的、暴力的。两者虽然表现方式截然相反,但所解决的矛盾却是一个,这就是统治与被统治之间的矛盾,简而言之就是官民之间的矛盾。正是由于这个矛盾的存在、积累、发展和变化,在外部的政治运作上,才表现为康平、危机、变法、起义、镇压、战争等等。政治中的一切问题,归根结底都受制并导源于这个矛盾,都是这一矛盾在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强度的体现。如果抽掉了官民关系,那么传统的政治也就不存在了。官与民之间有矛盾和斗争,也有统一与和谐,这种官民关系就是传统政治的基本问题。政治基本问题深深隐含在政治过程中;这个问题的存在和解决,规定和影响着其他政治问题的存在和解决。因此,弄清这个问题,对于政治理论和实践的一切方面,都具有方法论意义。
然而制约政治基本问题的最深刻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政治结构。当社会发展到必须有一少部分人来支配、协调、组织和规范绝大部分人去采集、渔猎、战争和祭祀等整体性活动的时候,政治就开始形成了。到了夏朝,第一个奴隶制王朝的建立,标志着作为一种完全意义上政治的出现。从中不难看出,政治自从萌芽、发展直到最后出现,始终具有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双方的分离、对立并共处在一种必然的联系之中,也就是统治与被统治作为彼此对立同时又是密不可分的双方共存于同一个政治统一体中。这两个方面就是最基本的政治构成。只要政治还存在,这种构成关系就必然存在,进而由这种构成关系所决定的官民矛盾也一定要存在。在私有政权的条件下,这一矛盾必然要走向对抗。
二是政治运行。政治构成反映的只是政治的静态特质,政治运行反映的则是政治的动态特质。官民关系作为政治的基本问题,不仅存在于静态环境中,而且还体现在动态过程里。因此,政治运行是全部问题的关键。官民矛盾之所以最终要发展为对抗,这是固有的政治结构所派生的功能,但这种功能不是现实的,而是作为一种未然的、趋势性的可能存在的。这种可能能否、何时、以何种方式变成现实,则取决于政治运行,取决于运行中的条件及条件的变化。比如在同样的结构背景下,汉朝就存在了400多年,唐朝虽经安史之乱的消耗仍有近300年,而强秦有能力统一六国,可是自己却只有15年,隋朝初建时可谓强大,但是前后两代也仅有37年。可见,问题都出在运行当中。
制定政策是运行,收缴税赋也是运行,选人用人、戍守边关、裁断诉讼、改制变法等都是政治运行。运行得好,官民关系就缓和,经济就繁荣,社会就发展,不然就会危机四伏,“弦急则断”。政治运行可能促进和加速矛盾的激化,也可能推迟或延缓统一体的破裂;很多规律性的东西并非体现在相对凝固的结构中,而是体现在生动多变的运行里;只要统一体运行正常,那么生产就会发展,需求就会增加,交换也会相应地繁荣起来,结构性要素就会发生质变。
当然,要想从结构意义上解决官民对立的问题将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但从解决政权性质入手,在功能上达到双方的统一却具有现实性;更为经常和艰巨的任务则是把实际运行置于充分的控制当中。只有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才能获得从根本上解决政治基本问题的前提条件;才具有把新民本主义贯彻到底的可能,中国的政治才会真正开始走向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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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的政治结构和运行表明,只要政治统一体仍由官民双方构成,只要权力的公共属性仍存被侵蚀的危险,那么官民矛盾以及这一矛盾发展为对抗的可能就不可避免,官民关系就将贯穿于中国政治的始终,并体现在政治运行的各个方面,因此是中国政治的基本问题。
民本就是解决官民矛盾的一种明确主张,它要求为政必须以民为本而不是以官为本。唯其如此,它才具有极其广阔的实践前景,是人类追求的一切理想、正义、伟大、崇高、真诚、善良、美好事物的集中体现。但是,五千年的中国政治告诉我们,民要真正成为政治之本,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关键环节是政权性质和政治运行。
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私有政权的终结和人民政权的诞生。国家政权的人民性充分体现在《共同纲领》和《宪法》中,体现在国家的根本制度里。这一政权为执政者自觉运用政治规律提供了最基本的可能和最广阔的前景。但这种结构上的功能最终只能在实际运行中体现出来。然而,政治运行却是一个充满变数的动态过程,尤其是政治体系的整体目标和公职人员的个体行为。
如何处理官民关系、如何对待人民,这对于某个具体的公职人员来说是个立场和态度问题,而对于一个执政党、一个政治体系来说,则是一个路线和政策问题。如果建国初,在巨大的国际压力下,在战争年代军文化的惯势影响下,在压抑了五千年的中国人对公平的饥饿和渴望下,以及在无数个家庭为战争而牺牲确需得到生活保障的社会情况下,我们把社会公平问题突出出来,无疑是正确和必要的。但在这些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发展”与“效率”问题日益凸现出来之后,再把政治体系的整体目标确定为公平,宁可搁置效率也要追求理念和道德的纯化,其结果却在最根本的意义背离了人民的利益,丧失了极好的发展机遇,造成了巨大的历史缺憾。历史是最伟大的先生。所以,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路线确立以来,仅十几年就取得了举世震惊的成就,并且还蕴藏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可见,在政治运行中,政治路线作为政治体系的整体目标是何等重要。
但我们讲的政治是中国这块土地上的政治;我们讲的发展也远不是单纯经济曲线的攀升。虽然效率对公平具有决定性作用,但必须看到,中国人厮杀了五千年,为的不是效率的低下,而是公平的失衡,这已深深积淀在文化内髓和国人心理当中,并昭示:中国人对社会不公的承受力是十分脆弱的。所以,人民政权建立后,公职主体的行为和社会公平问题就成了政权建设的重中之重。可是,近年来发生在我们执政党和干部队伍中的贪赃枉法、腐败堕落却呈蔓延之势。官风差之毫厘,民风谬以千里。矛盾如果激化,它不会迁就任何形式的统一体。所以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一再对全党发出警告。
腐败在本质上是权力的不规范运用。因此,制止腐败必须对权力采取制衡措施。从全局上必须走依法治国的路子。这是我们以巨大代价换来的教训。所以,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侧重加强了制度建设。十几年来,仅在廉政建设方面就出台了300多件法律法规, 可是问题不但没有遏制,反而成番论倍地增长。这说明,试图单纯靠制度建设来解决问题,是十分天真幼稚的。殊不知,制度是由人制定的,同时也是由人来解释的;制度是要求人去执行的,执行得如何也是由人来判定的。所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离开了对主体的关注,单纯的制度建设毫无意义。对此,只要对当代政治的横断面做一分析,就会更进一步得到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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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国当代政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我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各民主党派都是我们党联系各界别及其精英人才的桥梁和纽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其代表构成主要是党政官员及社会各界、各民族、各地区的优秀分子,基本都是党员。这样,我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科学技术和意识形态等社会各方面,均由共产党领导。全国有5700万共产党员。在中国,没有任何一个政治组织能取代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种一党执政的格局是历史形成的,是国家团结统一和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也正因为如此,如果我们党一旦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自身崩溃瓦解,那么就会在我国造成一个巨大的政治真空,而且相当长的时期内,社会自身不会整合出一个足以支撑政治局面的党团,这对于一个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多民族大国来说,必然引起长期的混乱和争夺,使国力耗尽,机遇丧失,无论对中国、对亚洲,还是对世界,都意味着巨大的灾难。因此,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这既是巩固领导地位的需要,也是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对世界应负有的责任。
2.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尽管公有制采取何种运营方式才能提高其质量和效益是我们正在探索的事,但它对其他经济成分所引起的一切分化和社会失衡问题却具有足够的吞吐能力,并且在总体和方向上能控制和利用其他经济成分。所以,是整个国民经济的主体和命脉,是共产党执政地位得以确立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全国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额为51000亿元, 此外还有诸如专利、品牌、购销渠道、政策法律等无形资产。所有这些都是劳动人民锱铢积累的果实,是我们民族得以生息繁衍的基础。但是,80年代以来,这笔资产却以每年500多亿元的速度在流失。 不管其原因是体制性的、政策性的、经营性的还是其他行为性的,但却给掌握和支配这笔资产的公职队伍提出了一个严峻课题。这样,一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另一方面国有资产又在巨额流失,两种极不和谐的现象却统一在当代经济运行当中,原因和办法,只能从主体身上去找。
3.人民政权建立后,我们党就成了执政党。党的领导是通过执政体现出来的。执政就是执掌政权,也就是执掌中国社会的一切权力。社会权力就是公共权力。公共权力的本质就是公共性,即在它的成千上万个具体公职中的任何一个,都能代表社会来控制和支配一定的资源、价值和机会。这样一种权力的本质要求就是公平与公正。公平与公正是绝大多数人利益和意志的根本要求和集中体现。而我们共产党是一个除了谋求人民利益之外不谋求自己任何特殊利益的政党,所以它能充分体现权力的公共性本质。可是如今,腐败问题却大有蔓延之势,它扰乱了经济秩序,加剧了通货膨胀,破坏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它颠倒了是非,践踏了法律,毒化了社会风气,威胁着社会稳定;它瓦解了人们的信念,涣散了人们意志,挫伤了人们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我国当代政治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否定因素。
4.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付出了巨大代价才找到的一条通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们加速发展、提高效益,在最根本的意义上实现人民利益的正确途径,因此被作为改革的目标和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来追求。但是,首先,市场经济的利益至上原则容易渗透到人们的思想观念深处,进而滋生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倾向;同时,它的自发性和分散性特点,更容易淡化人们的全局观念和集体主义观念。这就能在最根本的意义上侵蚀共产党的无私品格、优良传统和奉献精神等本质内核。其次,我们的市场经济不同于英美和德日,而是建立在公有制上的、充分运用宏观调控手段的、由计划经济通过改革过渡而成的市场经济。这期间,公共权力仍具有决定性的调适作用。可是现实中却有相当的权力被用来搞寻租、谋私利,直接破坏市场体制的建立。再次,私营、个体、三资以及其他非国有经济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必然要对公共权力发动强大攻势,千方百计地借助公共权力来搞不公平竞争,甚至直接侵吞公共利益,如此等等。这就是说,共产党的本质能否被市场原则演化殆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能否真正实现,这又是我们在当代所面临的严峻考验。
5.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出路和希望。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开放的扩大,社会转型的脚步也将加快,因而作为社会制导系统的政治体系所面临的压力也将愈来愈大。一是来自社会内部的压力,主要是社会经济矛盾、地区差异、民族宗教问题、各种刑事犯罪、愚昧丑恶堕落等现象的大面积发生,自发的非秩序性集体行为的增加,等等。二是来自外部的压力,主要是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认为中国的强大在战略利益上与其相左,同时他们惧怕中国发展模式的成功会极大地改变世界政治格局和力量对比,直接威胁他们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地位和集团利益,因此,必然要对我百般遏制、同化,并通过台湾、西藏、军售、人权、核禁、贸易、民运等问题向我施压。而我们政治体系自身的抗压能力正在减弱,主要是国家汲财能力的降低,不同观点和不同方面的摩擦以及上下层级之间矛盾造成的消耗,官僚主义和腐败堕落等自杀性削弱,号召力、感召力和凝聚力的下降,对社会末梢控制能力的减弱等。这样,一方面来自内外的压力在增加,另一方面,自身抗压能力又在减弱,这又是我国当代政治的一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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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矛盾发端于政治结构,体现于政治运行。结构决定着运行的方向,运行可以改变结构的性质。政治规律就存在于在这种作用与反作用的动态过程中。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当代政治,我们会深刻感到,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人民性质的政权,但这个政权的本质并不是由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由具体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特别是这一政权的实际运行状况决定的;虽然我们确立了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但这个路线却不是抽象的和一劳永逸的,而是由无数个具体工作思路和规划填充起来并通过创造性实践体现出来的;虽然我们认识到了制度的重要并且建立了一套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制度体系,但仅仅建立毫无意义,关键要看是否严格认真地执行;虽然我们有了一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公职队伍,但是人民并不看重宣言和许诺,而是格外关注其行为。
人民政权已建立近半个世纪了,可是,由于政治运行中不是整体目标上出现偏差,就是制度建设遭到践踏,再就是对主体队伍的教育管理乏力,甚至几乎失控。这是我们付出了巨大代价才获得的认识。所以说,我们的政治还没有真正成为自觉。就当代政治的横断面来看,我们正面临着一党结构的必要性和脆弱性共存,公有制为主体和国有资产巨额流失共存,共产党执政和贪污腐败现象共存,依靠权力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各种特权在破坏这一体制形成的现象共存,抗拒内外压力的任务剧增与自身抗压能力日减共存等新问题。这些问题无论属于静态结构的,还是属于动态运行的,但矛盾的共性却是:前者所体现的都是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后者体现的则是政治体系自身所生发出来的狭隘利益,说到底都是官民关系的直接或间接的反映。
总之,无论是改革开放前的深刻教训,还是当前存在的诸种问题;无论产生的原因是结构中的或运行中的,还是客观条件的或主观意识的,但却都是中国政治基本问题的当代体现,而且问题的解决尽管千回百转,最终都要落实到如何处理官民关系这样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上。新民本主义就是解决政治基本问题的一种明确态度,是超越一切具体的路线、制度、行为、立场、方法等要素的最高层次的理论抽象。因此,在历史和现实的最佳坐标点上确立起新民本主义的政治哲学,这无论是对于自觉地处理好官民关系,解决政治运行中的路线、制度、行为、方法等一切具体问题,还是对于促进经济、社会以及人的全面发展,使政治真正成为自觉,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所以说,新民本主义的出现是中国政治基本问题在当代的必然要求,是全部现存政治关系综合作用的必然结果,是古今政治发展的必然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