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在不断提高,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监督技术和监督机构建设也在不断完善,但面对当前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形势仍显滞后,依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本文将主要围绕建筑工程监理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供具体优化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督机构;工程监理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大踏步前进,建筑工程呈现出大型化、现代化和多功能化的发展趋势。大面积的建筑施工致使工程质量问题层出不穷,一些“豆腐渣”工程造成了很多人工的浪费和公私财产的损失,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诟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亟待加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善于学习思考。持续完善法律与制度建设,创新对建筑业的监管手段,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建立起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水平的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行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健康发展。
1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1)有利于增强建筑工程质量可靠性,提升其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实践中若能根据建筑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强其质量监督管理,则能实现其建设中的质量问题,使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进而增强建筑工程质量可靠性,使其长期实践中的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得以不断提升。
(2)有利于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式,增强其工作落实效果。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若施工企业及人员能够结合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加强其质量监督管理,则能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式运用更具科学性,最终达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式优化的目的。在此基础上,能够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提供支持,进而增强其工作落实效果。
(3)有利于消除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增加建筑工程建设中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在建筑工程施工计划实施中,材料因素。环境因素等不同因素的客观存在,可能会给工程建设中埋下安全隐患。针对这种情况,若能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则有利于找出其施工中安全隐患处理所需的对策,使得项目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进而增加建筑工程建设中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2 建筑工程监理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2.1市场行为不标准
(1)有的监理单位存在诸多监管机制漏洞,其依然沿用国企内部监管形式,所要完成的任务是上级布置的,匮乏市场竞争认识,风险意识薄弱。此种监理企业几乎都没有自主监管能力与高效的掌控措施。
(2)压价竞争限制监理作业的正常进行。在业务招标竞争过程中,有的建筑企业并非率先检查监理方的资质,工作人员素养,却是将选择关键点放在了最小取费方面。有的监理企业为竞标成功,互相压价,导致一些工程监理取费不能达到监理平常作业需求,监理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科学分配并未获得有效保障,仅能使用裁员、省略一些监理作业环节的形式减少成本投入,从而取得不良效益[2]。
2.2监理人员综合素养有待提高
自从我国执行监理行业准入规范之后,监理团队的理论知识与业务素养有了较大提升,然而就综合素养而言,依然无法满足现代监理市场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已有的监理工作人员,其大多数并不是本专业毕业,而是纷纷从各种专业变换而来的,从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建设监管机构、大专学校转行或者离休的监理工作者。文化程度差别比较明显,有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也有高中毕业的,而且大部分人员属于文化水平较低的行列,职称差距显著,有一些是刚刚踏上社会的应届毕业生,也有中高级工程师。
2.3现场监管不完善
(1)工程监理组织不完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般展现为:没有部署较高专业性的监理工程师、工作人员无证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有的工程还没有正式开启,相关工作人员就有了一定的变化。并且这些变动并没有走正规流程办理相应手续,在变动之后有些工作人员素养比较低,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2)在材料方面,监理工作者并没有对其展开严格的审查。通常展现为:①水泥、防水材料、钢筋等材料入场检查时,检测批量匮乏。②报验材料不完善,常常没有入场材料汇总表与权威的合格证。③报验流程不符标准,发现先应用后报验的情况,或是在等待材料检查结果出来时就已经投入应用。
3提高监管水平对策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紧跟建筑业发展,强化政府监督力量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主要措施有:一是建设能够满足当地需要的监督队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开展对该成品住宅相关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的学习,打造一支与时俱进的监督队伍;二是出台相应新技术的一系列地方监督标准,根据当地装配式建设实际情况,先后有序制定并颁布相关的质量管理办法、监督实施细则、质量控制要点等;三是加大对社会影响重大项目的重要部位的抽查力度,对大型公共建筑重要分部验收的监督抽查;四是加大对当地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资质或超资质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报告、设备或人员资格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检测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标准化相关概念早已形成,本质是监督程序标准化、监督内容标准化、监督处理标准化。其根本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监督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确定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在一定程度上确定监督人员执法、处理质量问题的基本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统一目前各种记录的格式和记录用语。
工程质量评价体系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该体系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导,可联合建设企业、建筑协会、高级院校、检测机构等探讨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成立专家库,引入“双随机”机制,检查评价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各企业或各项目随机进行抽查,由小组成员对抽查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等级或结果直接和建设信用制度挂钩。
在建筑工程实际监理作业过程中,显现出十分严峻的现场监管漏洞,其通常展现为项目工程监理组织不完善、缺少旁站监理人员、监理工作人员没有对材料入场认真检查。看其外表,好像均是管理部门本身的不足,然而透过现象看本质,发现是因为其与承建企业针对两者联系与工程监理作业匮乏正确意识导致的。综合建筑工程的独特性考虑,建筑工程要对社会与业主负责。所以,监理组织一定要具备相应的自主性与威慑性。要想达到此目的,有关监督机构一定要编制相应标准,例如施工设施与原材料的运用必须要在监理工作人员签字认定之后才能进场与使用等,用其让承建企业、施工企业对监理组织的威望加以高度关注,从而提升总体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
4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的监管,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相关企业与部门还有工作人员一定要对此加以重视。在实践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选用切之可行的对策解决问题,并且还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不断学习与借鉴先进的理论观念与技术手段,从而提升在建筑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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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吴小成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
标签:监督管理论文; 建筑工程质量论文; 建筑论文; 作业论文; 工作人员论文; 机构论文; 工程监理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