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需要宪法吗?_政治论文

欧洲是否需要一部宪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欧洲论文,宪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当时的欧洲人”立即着手规划和实施欧洲政治的统一大业 ;今天,人们继承了这项未竟的事业,但他们的抱负和期望都大相径庭了。值得注意的 不仅有迥然不同的修辞方式,目标也有了显著的差异。先辈们总是把“欧洲合众国”挂 在嘴边,并毫不掩饰地拿美利坚合众国做比较,而在当前的讨论中,则回避这样的榜样 。甚至连“联邦主义(fderalismus)”一词也显得难登大雅之堂了。

问题在于,政治气候的这种转变所表达出来的,究竟是一种健康的现实主义(作为数十 年学习过程的结果),还是一种朴素的悲观主义,甚至是一种缺乏创造性的胆怯心理。

我们当今的欧洲形势,已不能和“联邦主义者”或法国国民议会议员所处的时代相提 并论了。十八世纪末,费城的宪政之父和巴黎的革命民众都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实践的发 动者和参与者。经过二百年的立宪实践,我们再也不能因循守旧了,更何况,宪法问题 也不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万能钥匙。的确,我们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不是去创造什么新东 西,而是要让欧洲民族国家业已取得的伟大成就跨越民族的界限,并采取一种与以往不 同的形式来对它们加以捍卫;我们觉得新颖的东西,在这条路上都已经出现过了。

必须加以捍卫的,既有物质的生活条件,也有受教育和休闲的机会,以及社会活动空 间;有了这个空间,私人自主才具备了使用价值,民主参与才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我 们也不能低估如下状况的象征意义: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关于宪法已经展开了讨论。 欧洲作为政治共同体,不能只以欧元的形式渗透到民众的意识当中。各国政府在马斯特 里赫特签署的协定,缺少只有一个政治开创行为才具有的象征凝聚力。

终止欧洲流血战争历史的愿望,直到科尔执政时代,都一直是欧洲一体化的最强大的 推动力。另一个推动力,则是由于德国的积极参与,当然,这也得到了阿登纳的支持, 其目的是要打消人们对政治上脆弱、但经济上却很快强大起来的这个中欧国家的怀疑; 这种怀疑态度,是由于长期历史原因而形成的。

今天,各方丝毫都不怀疑,上述两个目标中的前一个已经实现,维护和平的目的在其 他完全不同的语境里也得到了捍卫。在科索沃战争期间,关于人道主义干预的论证当中 显然有着微妙的差异。美国和英国认为,北约出兵,目的是为了捍卫他们的国家利益, 推广他们的人权政治;相反,欧洲大陆国家则主要是着眼于未来的世界公民权利原则, 而不是像超级大国那样十分关注现实中的地缘政治。

从国家关系的结构转型来看,有充分的理由说明,欧盟可以拥有自身的武装力量,并 用一种声音就外交政策和安全政策等问题表达自己的立场,以便在北约和联合国安理会 上更好地贯彻自己的意见。

另一个目标则是要让不被信任的德国融入到一个和平的欧洲当中;由于已经建立了稳 固的民主制度,推广了自由精神,因此,这个目标在我们国家有可能不那么具有说服力 。但是,一个拥有八千二百万人口的民族重新获得了统一,不由得不让人们像过去一样 担心日耳曼帝国的霸权梦想和传统会死灰复燃。

上述两个动机在今天都不足以成为推动欧洲一体化的充足理由。当然,除此之外,历 来就有第三种动力,即希望欧洲在经济上实现联合。自从一九五一年建立欧洲煤钢联营 以及一九五八年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原子能联营,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人员和物质 、资本和服务的自由流通,这个过程由于建立了共同市场和实行同一货币而宣告结束。

然而,如果要动员大众真心实意地从政治上支持这一充满风险的联盟大业,单单依靠 经济利益的动机是远远不够的。在此之外,还需要有共同的价值趋向。当然,一个政体 的合法性还取决于它的效率。但是,由多个民族国家共同组成一个国家,这是一项政治 创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动员过程中不仅需要切中大众的利益,也需要针对大众的 心性。

迄今为止,现代宪法都是对危急形势的历史回应。可是,今天的西欧社会一派欣欣向 荣,一片和平的景象,危机又会出现在哪里呢?那些准备加入欧盟并处于转型当中的中 欧国家,事实上首先需要战胜原有社会制度崩溃所带来的严峻考验。可是,他们选择的 回答却是回到民族国家。这些国家并不希望把刚刚收回的主权重新让渡给欧洲当局。

从双方都很勉强的态度当中,我们更能清楚地看到,单纯的经济理由是远远不够的。 经济动机必须同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思想结合起来,才能使得成员国中的大多数人同意 改变政治现状。简单地说,这种新的思想就是要保持住一种特有的、如今却面临重重危 机的文化和生活方式。

大多数欧洲公民都希望能捍卫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部分是在打破铁幕后的西 欧,而大部分则是在上个世纪逐步形成的(上个世纪被霍布斯鲍姆誉为“黄金时代”)。 毫无疑问,经济快速增长,曾是欧洲战后社会复苏、建立福利国家的基础。但是,欧洲 社会复苏的结果最重要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有了这些生活方式, 在福利和安全的基础上,财富和文化在民族范围内发生了分化,这种文化可以追溯到数 百年之前,而且获得了新生,显得更加富有魅力。

要把欧洲统一所带来的经济优势作为继续扩大欧盟的理由,就不能离开大大超越经济 范畴的文化凝聚力。这种生活方式所面临的威胁以及人们要捍卫它的愿望,激发了一种 未来欧洲的新观念,从而可以再一次创造性地迎接当前的挑战。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法国总理若斯潘在德国议会发表了精彩的演讲,把这种“ 欧洲的生活方式”称为是政治大业的内涵:

直到不久之前,欧盟的努力都集中在建立货币联盟和经济联盟上……然而,今天需要 的是一种更加宽阔的视野。要不然,欧洲就会蜕变为一个单纯的市场,就会在全球化中 一败涂地。因为,欧洲绝不只是一个市场,而是一种在历史中发展壮大起来的社会模式 。

可是,我们这些中小民族国家,面对当今世界上占统治地位的世界经济强权兜售给我 们的社会模式,难道能够依靠自身的行为力量,反其道而行之,不被它同化吗?极而言 之,这个社会模式主要有以下四个特征:

人的人类学形象:人被当作一种做出合理决策的经营者,剥削自己的劳动力;

后平等主义社会的社会道德图景:这个社会容忍边缘化、拒绝和排斥;

民主的经济学观念:把国家公民还原为一个市场社会的成员,把国家重新定义为向当 事人和顾客提供服务的企业;

一种策略性的要求:除了自发形成的政策之外,再没有更好的政策了。

以上四点是新自由主义世界观的基础,如果我没说错的话,它们和迄今为止欧洲人一 直都拥有的主要的规范自我理解是不相切合的。这样的断言对欧洲的一体化设计又能给 出怎样的解释呢?欧洲人希望对日益加剧的分配不均所带来的社会不良后果加以消除, 也希望对世界经济进行一定的整顿;就此而言,他们肯定也希望,在全球活动范围内, 建立起具有政治行为能力的欧盟权力机制。

当前围绕改革所展开的讨论,是由于“扩张的危机”困境而引发的。随着东欧国家加 入欧盟日期的临近,欧盟自身也感受到了改革的压力,因为,欧盟要增加十二个国家, 这些国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上都参差不齐,这样,调节和平衡也将变得更加错综复 杂。如果没有进一步的一体化和“深入化”,是根本行不通的。

尼斯会议没有能够消除这一改革的障碍。欧盟的进一步东扩,并不能解决深层的结构 问题。这里首先涉及的是一种不对称的关系,即一方面,经济联系十分紧密,而政治联 系则相对松驰;另一方面,欧盟在布鲁塞尔的决策过程又不够民主。

经济一体化已经十分成熟,而政治一体化则明显滞后;这种不平衡关系可以通过建立 更高层次的政治权力机构来加以克服,因为这种权力机构能够跟上市场解放的步伐。由 此看来,欧洲计划主要表现为,各国政府在布鲁塞尔一致力争重新获得干预的能力,而 它们在自己的国家已经彻底丧失了这种干预能力。至少,若斯潘是这样认为的,他主张 ,在欧洲范围内建立一个经济政府以及在长期范围内保持企业税收的均衡。

不过,对其他政治领域的协调,也意味着集权,这同样会带来两难。名目繁多的决策 ,决策过程的不透明,以及欧洲民众没有足够的机会参与决策过程等,所有这些都是引 起不信任的根本原因。

克劳斯·奥佛(Claus Offe)研究了有关观点和需要调节的复杂关系,这些在各个国家 都引起了人们的担忧,并引发了国家之间的对抗。担忧主要针对的是财政进行再分配的 效果,因为再分配有可能对本国人民造成损失,而为别国人民带来好处。引起担忧的还 有来自外国的移民潮和流向外国的投资潮。奥佛认为,欧盟各成员国目前的关系处于一 种“和平的自然状态”。要想超越这一状态,就必须建立一个欧洲国家,而且不能把现 有的民族国家当作榜样。

欧洲怀疑论者拒绝把合法化的基础从国际条约转换为欧洲宪法,他们的理由——正如 宪法法院前任大法官伯肯弗尔德(Ernst-Wolfgang Bckenfrde)所说的那样——是 “还没有一个同一的欧洲人民”。按照这个观点,立宪程序就缺少必要的主体,即“人 民”这个集体单称。因为人民自身可以把自己组织起来,成为一个由公民构成的民族。

这种“非民主的观点”在概念上和实践中都受到了批判。国家公民组成的民族,不能 和前政治的命运共同体混为一谈,后者的特征在于相同的籍贯、语言和历史。因为,如 果混为一谈了,一个由公民组成的民族就会失去了唯意志论特征:一个由国家公民组成 的民族是民主过程的产物,它的集体认同既不能先于,更不能脱离这一民主过程。

由国家公民组成的民族(staatsbürgernation)和由人民组成的民族(volksnation)之 间的差异,也体现了民主的民族国家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民族国家只有在确定了公民资 格之后,才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即抽象的团结,其中介则是法律。

共同的语言和生活方式即便有助于这种意识的形成,但民主和民族国家同步发展这个 事实也不能说明,人民一定先于共和国。相反,这里更多涉及到的是一种使民族意识和 民主的公民资格相互稳定的循环过程。两者只有加在一起,才能带来公民团结的新局面 ,并进而成为民族社会的黏合剂。

我们从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可以认识到,现代民族认同有一种人为的特征,它 只有在特定的历史前提下才得以形成,并且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也就是说,跨越了 整个十九世纪。这样一种认同形式得益于一个痛苦的抽象过程:民主国家的公民用民族 属性的意识取代了地方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忠效观念。果真如此,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 这种公民团结的形成不能越出民族国家雷池一步。

不过,民族意识产生的前提条件也使我们注意到,一种真正的认同形式要想超越民族 界限,就必须满足下述实际条件:

第一,必须有一个欧洲公民社会;

第二,建立欧洲范围内的政治公共领域;

第三,创造一种所有欧盟公民都能参与的政治文化。

我们可以把欧盟民主化所需要的这三大功能条件理解为一个复杂而又相对集中的发展 过程的出发点。制定一部宪法,可以大大加快这个过程,并使发展更加集中,因为一部 宪法具有一定的催化作用。换言之,欧洲必须通过回顾,把当初民主国家和民族相互促 进的循环逻辑再次运用到自己身上。首先要在欧洲范围内就立宪问题进行全民公决。因 为,立宪过程本身就是跨国交往的特殊手段,它具有自我履行诺言的潜力。一部欧洲宪 法不仅可以明确潜在的权力转移,而且也将推动新的权力格局的形成。

第一,只要欧盟自身能够征税,进而使金融独立,只要欧洲理事会和欧洲常设委员会 能够承担起政府的职能,那么,设在斯特拉斯堡的欧洲议会就能加入立法的行列,也能 更好地动用现在就已经十分可观的权力,从而使自己更加受到重视。古典代议制意义上 的财政预算权也就成为多余了。

政治的轴心越来越从各国首都转向布鲁塞尔和斯特拉斯堡。此外,根据经济部门和职 业团体、宗教信仰和政治意识形态、阶级、地域以及性别而形成的利益组织也超越了民 族的界限,并相互融合。相同利益和相同价值的跨国横向结合,势必会导致出现欧洲党 派体系和跨国网络系统。这样,地域意义上的组织形式就会转而遵守功能原则,从而形 成联合体,并且可以构成欧洲公民社会的核心。

第二,要想克服民主不足的缺陷,就必须建立一个与民主过程步调一致的欧洲公共领 域。在复杂社会里,民主合法化的基础在于制度话语过程和制度决策过程与非正式的意 见形成过程(依靠的是大众传媒)在公共交往层面上的相互作用。

可惜,这些意见和意志形成的公共层面暂时还只有在民族国家范围内才得以形成。但 我们不能认为,只要把这些国内的公共领域放大,就可以弥补欧洲公共领域的亏缺。只 有当各国交往过程都保持开放的时候,欧洲公共领域才有可能出现。

一个国家的媒体必须把握到其他成员国当中争论的实质,并积极做出评论。这样,在 所有国家里才会围绕着同样的对象、信息和理由而形成相应的意见和反对意见,至于它 们是怎样形成的,则无关紧要。相互之间的平面交往必须经过翻译的过滤,但这并不会 对超越国界的共同政治意见和政治意志的核心功能构成危害。

第三,欧洲范围内的政治公共领域,一方面要依靠公民社会行为者的积极配合,另一 方面又需要融入一种共同的政治文化。直到十九世纪,知识分子都认为没有任何理由去 反思欧洲的思想和本质,但现在,他们却展开了讨论,并且忧心忡忡。他们的担忧在于 ,欧洲文化的成就已经普及到了全世界。不仅有基督教,还包括科学和技术的成就,《 罗马法》和《拿破化法典》的成就,以及民族国家、民主和人权等的杰出成就等等。尽 管如此,欧洲的两个特殊经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欧洲在它的历史上——无论是就社会 范畴还是就时间范畴而言——都经历过比其他任何文化圈都更为深刻的结构性冲突和危 机。由此,我们的确可以来解释杀气腾腾的扩张主义和穷兵黩武的现象,但欧洲人对这 些挑战毕竟做出了积极的反应。他们从中主要吸取了两点教训:第一是习惯了不断的持 续冲突,第二是对自己的传统采取了反思的立场。

在社会层面上,现代欧洲提出了一整套处理思想冲突、社会冲突和政治冲突的程序和 机制。欧洲还在痛苦而且常常是厄运缠绕的经历中,学会了处理宗教权力与世俗权力之 间的争斗,学会了处理信仰和知识之间的分裂,学会了处理区域性的宗教冲突,最后还 学会了克服好战的民族国家之间的敌对状态。我们欧洲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并不在于解 决了这些冲突,而是通过仪式化,一劳永逸地解决了这些冲突,并把它们变为创造力的 源泉。

任何一种现代化进程在时间范畴内都会经历到断裂、不稳定性和紧张等,为了解决这 些问题,爆发过法国大革命的欧洲建立了政党之间意识形态竞争机制。古典的政党体系 是为了从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等角度,对资本主义现代化不断做出全面的解 释。欧洲也勇敢地继承了博大精深的犹太遗产、希腊遗产、罗马遗产和基督遗产,学会 了如何一分为二地看待现代性。

无论如何,强调平等和个体的普遍主义是欧洲现代性当中不容忽视的成就。它迄今为 止依然是我们规范的自我理解的基础。今天,在欧洲以外的地方,仍然存在着死刑,这 一事实使我们想起了我们自身的规范意识的特殊性。

显然,欧洲认同的核心,与其说是痛苦学习的结果,不如说是学习过程本身。回想一 下,国家主义暴行曾把我们推到了道德的深渊,这就使得我们今天更有义务做出我们的 积极贡献。这样的历史背景有助于我们相互承认民族文化的差异,并铺平了通向“后民 族民主”的道路。这段历史所需要的模式,将既不是“同化”,也不是纯粹的“共处” ;它将启发我们,怎样才能建立一种越来越抽象的“团结他者”的模式。

要想赢得那些持否定立场或至少还在犹豫不决的人的支持,就必须把一体化的设计从 纯粹的管理措施和专家语言的抽象当中解脱出来,也就是说,必须把一体化的设计政治 化。知识分子并没有接过球来,因此,政治家也不想为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论题而自讨 苦吃。

更加值得重视的是,二○○○年五月十二日,菲舍尔在柏林洪堡大学发表了演讲,激 起了宪法大讨论。菲舍尔提出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把国家的欧洲和公民的欧洲正确地结 合起来。针对菲舍尔的问题,希拉克、普罗迪·劳(Johannes Rau)和施罗德都做出了积 极的回应。但只有若斯潘明确指出,如果政治纲领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对程序和制 度的改革就不会取得成功。

原载《时代周刊》,二○○一年第二十七期

标签:;  ;  ;  ;  ;  ;  ;  

欧洲需要宪法吗?_政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