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环保产业基金的探索与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环保产业论文,基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环保产业基金是产业基金的一种。
国家发改委正在论证中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对产业投资基金作了定义: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由此可见,环保产业基金就是对环保产业中的企业或项目个体提供一种崭新的金融工具,为企业的发展壮大、环保产品的开发研究等提供资金、管理上的支持。同时,也可以参股资产质量、效益较好但存在严重环境污染因素的企业,发挥环保领域的专业优势,帮助他们通过工艺改进、产品升级、加强管理等种种手段来消除污染影响,从而在改善公共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同时,为政府和银行排忧解难。
环境和发展是任何国家在新世纪都面临的严峻课题。2004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海洋存亡,匹夫有责”(“Wanted!seas and oceans—Dead or Alive”),党中央于十六大提出科学的发展观,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未来社会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全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然而,毋庸讳言,客观地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全社会专注于经济发展的时候,环境保护问题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没有经过环境评价就立项上马;一些企业虽暴露出严重的污染问题,但大多由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而“以功抵过”;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有意无意地为环境污染开“绿灯”,致使一些污染大户得过且过,环境污染问题愈演愈烈。从本质上说,还是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指标的观念在“作祟”,没有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一、设立环保产业基金的现实意义
(一)针对政府财政资金紧张状况,缓解环保事业有效投入不足,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设立环保产业基金的首要意义就在于能集合全社会的力量,吸聚社会闲散资金,通过市场化、规范化运作促使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腾出更多资金解决诸如交通、能源等其他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问题,同时帮助农村以及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缓解长期掠夺性开采带来的环境恶化,减轻地方财政环保投入压力,增强环保意识。
总体上看就是,利用民间的力量促进“公平的环保”,为中央政府提出的“公平的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做出贡献。
(二)提供新的融资方式和渠道,改善融资结构,减轻银行负担,控制银行风险。环保产业具有投资大,见效慢,周期长,现金流低,政策性、专业性较强,有一定公共性等特点,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商业性信贷融资大量进入,客观存在的信贷风险,国际经验也是大多不由商业信贷承担。我国当前商业银行在抵御风险体系尚未健全,以逐利为目的的情况下,大量短期资金支持长期贷款,隐藏着严重的流动性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的发生。
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就是改变以银行体系为主导地位的间接金融体系,扩大直接融资比例。环保产业基金以直接投资为主,主要投资环保行业的实业项目和非上市公司股权,通过对投资项目进行资本运营使基金资产增值。许多业内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稍微运作不善就有可能陷入资金周转困境。若这些企业能够获得环保产业基金的投资,既可以大大削弱该企业对银行贷款资金的依赖性,增加新鲜血液,又能改善银行贷款结构,避免长时间、高风险的资金占用,化解金融风险。
(三)环保产业基金发挥专家理财优势,有利于环保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强化了产权约束功能。环保产业基金的投资通常是环保企业的股权投资,规范的运作和严谨的程序能够对所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形成外部的压力。考虑到产业基金具有分散风险的基金特性的要求,一般来说,它不会对一个环保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从而获得控股的地位,按规定不会超过20%。处于小股东地位的环保产业基金必然会更加关注企业的规范化运作,强化其产权约束功能,从根本上杜绝管理混乱,资金使用不当,浪费极其严重的现象。而以往财政或银行的资金即使到位,也往往由于监管不力,易造成资金运营效率的低下甚至肆意挥霍。从市场影响看,环保产业基金主要投向环保行业中的优秀企业,就必须有一系列评判公司经营战略、专业水平、财务状况、核心竞争力和投资项目优势的指标。基金实施专业的管理和独立的决策,这对于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引导企业的行为十分有益。环保产业基金所具有的专家理财特征和积极股东主义的倾向有利于资本运用效率的提高,对目标公司在规范管理、合理使用资金等环节真正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四)环保产业基金的试点及推广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提供了进行多样化资本运作的可能。具体来说,环保产业基金既可以直接投资于好的环保项目获得投资收益,又可以随时介入多个环保项目保证发起人及投资人收益的稳定增长性;既可以进行全程投资,又可以进行阶段性投资,获得阶段性运作的收益;既可以对项目进行整体收购,又可以进行杠杆收购,以高财务杠杆效益获取股权投资收益;既可以参与环保行业的一级市场,又可以适当介入二级市场的交易(此项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在资金空闲时期还可以投资于短期资金市场或进行国债投资,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从而体现资金的时间价值并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实际上,在不同的金融环境下,产业基金能够进行的资本运作方式也是不同的。美国的产业基金大多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创业初期,有点类似于我国现阶段的风险投资基金。但日本的产业基金则是分散投资于各行业,体现了一种稳重的投资理念。
利用环保产业基金进行试点,既弥补了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又可以在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其他行业领域,合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促进全社会资金良性循环,同时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实现多样化资本运作。
二、环保产业基金的设立基础
(一)设立环保产业基金的现实基础
1.环保事业的艰巨任务和相应的资金缺口为环保产业基金的设立提供了可能。环保产业是当今世界的朝阳产业。在我国,虽然上世纪70年代就出现了环保企业,但环保意识的普及和环保产业的飞速发展是在90年代。目前全国已有1 万多家企事业单位专营或兼营环保产业,其中企业8500家、科研院所等单位1500家,职工总数180多万人,固定资产总值800亿元。全国环境相关产业的总产值1080亿元,其中环保设备产值300亿元,占27.8%;资源综合利用产值约680亿元,占63%;环境服务产值100亿元,占9.2%。环保产业总产值占同期全国工业总产值的0.77%。近年来,我国环保投资力度不断增加,投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节节攀升,从“七五”期间的0.7%上升到“八五”期间的0.8%,“九五”期间更首次突破1%,2005年这一比例将升至1.2%。10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经济总量的盘子越来越大。“八五”期间我国环保投资约为2000亿元,“九五”期间增至3600亿元,“十五”期间这一数字猛增到7000多亿元。
根据国际经验,环境投资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1.0%—1.5%时,可以基本控制污染,当该比例达到2%—3%时,环境才可得到逐步改善。因而,《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提出,“十五”期间,我国在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领域的投资应达到7000亿元左右,约占同期GDP的1.3%。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十五”期间,需要通过工程措施削减化学需氧物排放量500万吨,加上水环境综合整治等,投资需求约为2700亿元。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十五”期间,煤炭洗选加工、火电厂脱硫、城市清洁能源、工业废气治理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投资需求约为2800亿元。在固体废物治理方面,需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5万吨/日、危险废物安全处置5000吨/日、医疗废物安全处置1650吨/日,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等,投资需求约为900亿元。 在生态保护投资方面,投资需求约为500亿元。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为加强环境监测、生态状况与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科学技术研究,投资需求约为100亿元。
显而易见,政府的财政压力和资金缺口是巨大的,加上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完全落实建设责任,未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截至2003年6月,全国新建的230个污水处理项目、83个垃圾处理项目中,中央补助国债和转贷地方国债已到位98%,而地方配套资金只到位78%,实际缺口近69亿元;况且目前环保企业或项目在审批程序、资金到位率、资金管理和运营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亟须全社会的力量来支持“环保十五”目标的实现。
以长江上游地区为例,为使三峡蓄水后的长江水质不受污染,重庆全市各区县已建成2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到了57.7万立方米,但是,由于三峡库区内的一些地方大多是贫困地区,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不到4000元,有的甚至连交自来水费都很困难,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的经费缺口很难在短时期内得到解决。重庆市水务集团承担着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和运行任务,据统计,在他们接收的全市13个区县18个污水处理厂里,每年的运行费用达到了1.8亿元,然而,由于多数区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资金缺口竟达到了1.6亿元。
在环保产品研发上,更是资金奇缺。国内环保产品技术含量最高的是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但也大多为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全行业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的研究人员不足行业职工总数的0.5%,用于产品开发的经费不到产品销售收入的0.6%。
在社会财富不断增加的今天,光靠政府的财力来投入环保无疑是不够的,这就需要集合社会闲散基金,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运作进入环保领域,在改善环境的同时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同时也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回报,真正形成多赢的局面。
环保产业基金成为呼之欲出的金融工具。
2.促进环保领域的投融资改革,提高环保项目的投资效率,改善环保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为环保产业基金的设立留下了发展的空间。我国环保领域的投融资体制通常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国债、银行为主要渠道,全社会的资金大都是通过购买国债或以银行贷款的形式进行投资,这在新形势下就显得相对单一。同时,政府投资体制滞后也影响了投资效率。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中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将不断下降,而财政解决多方面的问题和矛盾的任务十分艰巨,虽然近年来政府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但仍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政府投资没有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出现了一些国债项目重复安排、配置不合理、损失浪费等现象,加上在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环节上监管不力,使政府投资无法实现最佳的效果。
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实质上就是一种投资模式,可以在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市场化程度和投资形式的多样化方面促进投融资体制的改革。通过参股的形式,可以改善目标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资本的投资效率,追求更高的投资回报。
(二)西方国家的产业基金为我国环保产业基金的设立提供了借鉴
在国内,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含义和运作模式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甚至对产业基金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都存在争议。而这种投资模式在国外是相对成熟的。但在不同国家,具体形式还是有差别的,如美国是以公司型为主,英国则是以信托型为主。
产业基金的出现起源于19世纪末一些私人和银行家将富裕的资金投资于石油、铁路和钢铁等行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于1946年成立了第一个民间募集的创业投资ARD。此后,在民间投资欲望的强烈推动下,1958年,美国通过了中小企业投资法案,建立了中小企业投资的投资公司制度,使创业者能通过此项制度获得资金的提供,产业基金获得迅速发展。而日本的产业基金则较美国落后,它的产业基金的出现始于1963年,当时日本政府为了协助中小企业和产业基金的发展,特别制定了“小型企业投资法”,日本的产业基金应运而生。1974年,日本通产省又设立了创业投资企业中心,藉以促进产业基金的发展。美国的产业基金是在充裕的社会资金背景下由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自然引发的,而日本的产业基金是日本政府为顺应投资的政策性需求而产生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环保方面,一些政府行为的基金运作模式值得借鉴。
英国政府设立了一项减排基金,目前的金额是2.5亿英镑。企业可以参加政府的减排基金竞标,中标的话,就可以用基金的钱来搞减排项目。也就是说,企业只要有温室气体减排的意识,采用有效的减排技术,就有可能用政府的基金来搞本企业的环保项目,项目成功,达到了减排目标,还可以享受减税的优惠。据索尼亚介绍,英国大约有1200家企业和政府签了减排协议,多数企业达到了减排目标,2002年,英国共减少了1350万吨碳排量。
英国政府还专门为中小企业设了一个碳基金,每年5000万英镑,一个项目最多可以申请到10万英镑,用于咨询节能技术和购买节能设备。
中日“小渊基金”又称“日中绿化交流基金”,是1996年经日本已故首相小渊惠三提议,日本政府设立,经中日两国政府首脑批准运营的日本对华环保援助基金。中日“小渊基金”户县生态绿化项目是户县青年联合会接受资助的在渭河流域段营造永久性的生态示范林环保项目,于2003年3月立项,2003年8月至2004年3 月完成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共投资85.1万元,其中日方资助70万元植树100公顷,15.5万株,目前,已经通过中日双方专家验收,产生了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期工程计划植树100公顷,13.86万株,总投资97万元,其中申请小渊基金80.6万元。
(三)我国对产业基金的探索与实践为设立真正意义上的环保产业基金积累了宝贵经验
目前我国尚未有一只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基金,但在众多领域,包括环保领域,对产业基金这一新的金融工具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最初是一些信托公司,参照英国模式,推出了类似的信托计划,产业投资信托已经具备产业基金的雏形,在资金来源、管理方式和框架模式上都完全是基金模式的信托。
金信信托是最早吃螃蟹者。早在2003年年底,金信信托就推出一项金信房地产组合投资资金信托计划,该计划同以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最大区别是,信托资金并不是针对单一项目或企业,而是以提供抵(质)押或保证为前提,向房地产项目公司发放贷款并参与项目收益分成,暂时未发放出去的信托资金用于存放银行、购买国债及同业拆借,整个信托计划规模为1.4亿元。紧接着在广东销售的“粤财信托·珠江三角洲民营企业集合信托计划”在产业投资上更加详细。除此之外,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出公路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 亿元信托募集资金将用于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内的地方公路建设;后来,云南国投又发售“中国龙资本市场绝对收益资金信托计划”,资金规模高达20亿元,单份信托合同最低1000万元,信托资金将用于主题投资和动量投资。
由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发起的“中国住宅产业精瑞基金”于2005年9月20日正式面世。精瑞基金属于契约型上市房地产基金(Listed Property Funds- LPFs),作为国内首支房地产基金,打破了我国没有产业基金的局面。
还有众多如电子、旅游产业的基金也在跃跃欲试。
在环保方面,保护天然林、生物多样性以及水资源的流域治理问题也是国际上最为关注的问题。欧盟将在这两个环保合作项目中与中国合作,分别投资3000万欧元(合人民币3亿元)和2500万欧元(合人民币2.5亿元),拟采取设立环保产业基金的方式,解决长江和黄河流域从国家政策层面到提高农民生活和土地利用的问题。中科环保基金也非常希望在国际合作领域,为外国政府、关注环保的民间团体或投资者提供一个科学化、市场化、规范化的投资平台。
(四)设立环保产业基金的法律基础
我国的《公司法》早在1997年即已颁布实施,设立公司型基金可做到有法可依,规范操作。作为契约型基金设立依据的《信托法》2001年也颁布实施了,加上1998年《证券法》颁布实施,1999年《合同法》颁布实施,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运行管理办法,以及《投资顾问法》、《投资者权益保障法》相信不久也将正式颁布实施,这将为环保产业基金的设立打造完整的法律体系,提供法律上的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框架下,近几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摸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发行、管理、运作模式。环保产业基金完全可以借鉴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经验,设立的产业基金管理公司采取公司形式,由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发起契约形式的环保产业基金。基金的募集方式有公募和私募之分。公募是指以公开的方式向法人和自然人发行基金凭证募集基金,而私募是指以非公开的形式向法人和自然人发出要约以募集资金,在西方国家,无论是对法人还是自然人均倾向于私募方式。从环保产业的实际出发,产业基金也以私募方式为好。因为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经理之间的关系便主要是一种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基金运作压力要小一些,从而有利于基金实施长期投资战略,实现基金资金的收益和安全。当然,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或产业基金上市实施细则等条件成熟后也可采用或转变为公募的方式来设立基金,利用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投资,消化银行风险。
总之,环保产业基金无论从法理要求、现实操作还是规范运营上都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国计民生的百年大计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要求等层面上来看,都迫切需要我们去探索、研究,并尽快付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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