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商业企业承包经营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承包经营论文,商业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有商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机制,对于加快商品流通,增强人们的商品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理顺政企之间的分配关系,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多年的实践表明,这种承包机制在实际运行中的短期行为和非经济因素的干扰使得商业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不利于增强企业后劲,不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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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目前的承包形式存在着诸多的弊端。
行政任命式承包,感情因素太浓,缺乏竞争意识。一些单位确定经理人选,不是以事业为重,也不是从工作需要的实际出发来选择那些懂市场经济、有经商头脑、有质量风险意识、事业心责任心强的同志,而是任人唯亲,讲究交情,照顾好友,甚至安插亲信。这些行政手段任命的负责人中,有些人既无经济学理论知识,又无办好企业的实践经验,深入不下去,进入不了角色,经营无方,竞争少法,个别人谋私有道,败家有胆,无论企业兴旺与否,来年照样大权在握,结果使得企业管理一片混乱,购进的一些假冒伪劣商品销不出去,而所需货物购不进来,资金周转缓慢,生产经营负债累累,直至倒闭。某市有两个商贸企业厂家的厂长,由上级任命后没几年,由于管理上漏洞很多,使两个厂都造成了严重的亏损。但这两个厂长不但没有承担任何责任,反而被提任为其他单位的主要领导。群众看在眼里,气在心里,希望能由职工们选一位懂管理,有事业心的领导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然而“任命制”的存在,使他们一次次失望。
无本承包,没有压力,没有动力,没有风险。无论是经理承包公司,职工承包柜台,还是厂长承包工厂,虽都拟定目标,签订合同,誓言旦旦,决心铿锵,但由于各级各类承包人在商业中未投资未入股,空口说白话,空口说大话,空口说瞎话,资产是国家、集体的,有效益能赚钱更好,无效益不能赚钱也无妨,亏了本是国家的,垮了台也无损承包人一根头发,承包时微不足道的风险抵押金通过变通手法,早早地回到了手中,承包人没有怕搞垮的压力,没有想搞发的动力。总之是干好干坏,老板无碍,少数人讨好,国家吃亏。
亏损额增多,亏损户增多,待处理流动资金损失增多。指定性无本承包下的包干机制,对承包人无压力,给经营者无动力,使参与者无风险,因而探索不深,奋斗不力,竞争不强,导致投资无效益,生产无起色,管理无章法,经营无方,生财无道,难于在经营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使得有的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下降,亏损额、亏损户、流动资产损失不断增多,无法保证企业上缴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下面从某市商业企业近几年的经营情况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分税制后,如还实行商业企业承包,其承包企业的经营情况,主管部门无法核实清楚。因为承包企业“大包”包“小包”,“小包”只顾将每月的柜台承包费完成了事,至于销售多少、盈亏多少也不向法人申报,法人也不管“小包”这方面的情况,经理不管“小包”是否盈亏,只要“小包”按时交承包费就可以了。这种搞法完全不利于分税制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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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企业承包中,出现上述诸多弊端,实事求是分析,其根源在于:“任命制”方式下的承包机制无法使商业企业的“经营权”与“资产所有权”彻底分离。现在的企业承包方式下,承包者实际上是“两权”的统治者。企业的法人代表与政府签订了承包合同后,应该说只取得了企业资产的使用权,但从实际情况看,企业的法人代表既代表政府在行使企业资产的使用权,同时也在间接地行使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法人代表在对企业资产进行使用时,同时对所使用的资产拥有大部分的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政府失去了对大部分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控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要凭借其所有权向企业确定承包任务时,企业的法人代表与政府讨价还价。二是企业上交财政收入时能拖则拖,能欠则欠,企业的经理、厂长与政府部门磨嘴皮的现象屡见不鲜。三是企业在处置企业的财产时,不自觉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如某市有一家纺织企业擅自将本厂的设备出卖抵债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不知道。四是当企业连续几年出现经济性亏损时,很有一些企业无法做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甚至出现资不抵债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国家不仅失去了对部分国有资产的使用权,而且连部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也丧失了。这样一种没有风险责任式的“任命制”,无法从根本上实现“两权分离”,在转让其使用权时,实际上潜在着转让了所有权。国有资产所有者无法正常地对资产经营者控制监督,一系列政策难以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混乱,政企不分,公私不分等不正常现象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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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根本上改变现有国有商业企业承包经营中存在的各种不良弊端,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积极引进股份机制。一般说来,商品购进来快,销出去快,周转快,因此较之工业企业,便于搞股份制经营。在商业企业中,实行股份机制,参与经营的人投资入股,盈利分红,与企业共生死相依存,凡入股者均系在企业的起伏兴衰上,不得事不关己,不可掉以轻心,人人要投入,个人要拼搏。同时,企业负责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了企业的效益和发展,毫无疑问,会是“能者上庸者下,盈者继亏者退,”其负责人的压力、风险不言而喻,努力、竞争可想而知。
实行国有资产转让。在不影响国家宏观调控、不影响国计民生的前提下,对于经营状况不够好的企业,可实行国有资产转让。国有资产实行转让后,一方面国家得到了一部分流动资金,死物变成活钱。另一方面,减轻了包袱,增加了投资。有利于扩大再生产,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资产转让后,则购买者成为资产的所有者,即企业的主人,会自觉地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国家对其依然可收起财政收入。
民主选举,集体风险承包。对企业的法人代表由职工选举产生,由选举而产生的领导班子带头交一定数额的风险金,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风险金的总额不得低于企业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若企业亏损,风险金就作为企业亏损的补偿;如果盈利则按风险金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成。职工也应比照企业领导所交风险金的一定比例,交纳责任保证金。这样,领导和职工的利益、责任捆在一起,将促使他们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