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近代西北回族教育的几种类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回族论文,近代论文,试论论文,几种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98X(2009)04-0021-04
西北自古以来就是回族重要的聚居区。近代(1840—1949)对西北回族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阶段,清末回民起义遭到血腥镇压,从而使回族人口锐减,回族传统分布格局被打乱,民国年间西北回族军阀的崛起和鼎盛,又给回族的发展带来新的影响,回族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正面临重要的社会转型,回族教育也以一种多元化的不同类型呈现出来,本文所探讨的正是这一时期西北回族教育的几种类型。
伊斯兰教崇尚知识,鼓励求知。《古兰经》说:“真主的仆人中,只有学者敬畏他。”学者地位之高可以想见。圣训也说:“求知对穆斯林男女都是天命。”“求知,从摇篮到坟墓。”“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先知穆罕默德在这里所倡导的知识和学问,显然不仅仅是指宗教的学识,而是指多学科、全方位的学识,由此可见伊斯兰教对知识和教育的重视,其教育理论体现了义务教育观、男女平等教育观和终身教育观。但长期以来,尤其是清末“屠回”之后,广大回民为防止汉化而拒绝汉文化教育。“中国穆斯林中过去存在一种偏见,就是只主张学习阿拉伯文,不提倡和重视学习汉文,甚至认为学习汉文是‘叛教’行为,尽管历代虽也曾涌现不少著名经师、学者,却大多数不识汉文,因之译著传下来的寥若晨星,屈指可数。”[1]《甘青宁史略正编》卷二十五也记载:“甘肃回教阿訇不许子弟读书”。一些回族学者回忆道:“60多年前,青海一带的回教人,反对孩子们读汉文。”[2]在新疆,“阿訇不准读外教之书,结果全省大多数回族子弟都不读书识字。”[3]中国伊斯兰教伊赫瓦尼派的倡导者马万福“对子女们学习汉文化持反对态度,他对汉文化对伊斯兰教的影响始终持戒备心理,在学习汉文化上思想是保守的。”[4]游历西北的顾颉刚发现,“在西北数省,回汉间的问题更大,在多数回教徒的心中,甚至以诵习汉文为违犯教法。”[5]对此,不少回族学者进行了深刻反思:“曩昔教胞思想锢蔽,徒尚保守,所谓回民教育,惟知攻读阿文,专重教义,佥以一受普通教育,即将趋于反教。讵意此种病态之错误观念,实为回教文化落后之根本原因,抑亦回教进行途中之最大障碍。”[6]可见直到民国年间,回族不重视汉文化学习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清末新政之后,中国社会出现了较大变化,废科举、兴学堂、创报馆、兴议院、练新兵、办工业、派留学、创社团,近代教育开始兴起。尤其到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法律形式宣告“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言论、著作、游行、集会、结社之自由,”这对长期受压迫的回族人民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于是民国初期的回民新式学校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推动了自清末开始的近代回族文化运动的发展和回族社会的近现代转型。笔者以为,这时异常活跃的西北回族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回族传统的经堂教育
白寿彝讲:“回教教育,以清真寺为主,施以宗教人才之训练而已。”[7]中国伊斯兰经堂教育源于阿拉伯的早期伊斯兰教寺院教育,“寺院教育就是老百姓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清真寺学《古兰经》的诵读,如当时的巴格达,每所礼拜寺都附设有这样的学校。”[8]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没有专门培养伊斯兰教人才的学校,经师、阿訇或来自境外,或父传子授,满足不了以伊斯兰教为纽带的回回民族的需要。到明代的时候,陕西咸阳的伊斯兰教经师胡登洲继承了伊斯兰教寺内办学的传统,在中国首先创立了经堂教育。这种在清真寺内办学、教师由阿訇担任、学生的一切费用由坊民承担的教育模式长期以来是中国回族教育的基本形式,用以培养适应中国穆斯林社会生活需要的宗教人才。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经堂教育逐渐形成了伊斯兰教的“十三本经”制度。学生从开始学到毕业,没有固定的年限,一般要连续学习七八年以上,直到最后教他的阿訇认为可以毕业了才为他举行“穿衣挂幛”仪式。经堂教育一般分为小学部和大学部,小学又叫“经学”,是向穆斯林青少年普及教门知识的启蒙学校。而人们时常所讲的经堂教育一般是指大学部的教育,其全部课程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两大类,基础课有语法学、修辞学、逻辑学,专业课有认主学、教法学、圣法学、圣训学、哲学、波斯文学、波斯文法、《古兰经》。波斯语典籍在学习中占了很大的比重。
在西北,只要有清真寺的地方一般就会有经堂教育。坊民们一般上的是经学,掌握基本的宗教知识即可,而德高望重的阿訇则会带一些学生,教授较专业的宗教知识。学生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需要游历各地去拜访名师。与现代教育相比,经堂教育讲求“知”“行”并进,即知识愈增加而品行愈加进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经堂教育所授的多偏重于正心修身一类的学科,所以学业有成者无不洁身自爱。直到今天,经堂教育依然是西北回族民间教育和寺院教育的主要形式。
2、回族的新式教育
左宗棠在镇压完西北回民起义之后,以“化彼殊俗,同我华风”为目的,通过对回民兴办汉文化的义学,企图实行民族同化,从而引起了回族百姓的不满,对他所办的所谓义学多有抵制。《甘青宁史略正编》卷二十五说:“自同治乱平,左文襄公安插陕回于化平,建归儒书院,复立义学迫令读书礼义,从者殊寡。”左宗棠还“提倡在河州、洮州、循化、海城等处设立回民义学,强迫回民幼童入学就读。”[9]但由于回民对左宗棠“屠回”手段之残忍印象很深,所以各地回民都不愿在他创办的学校学习,“大多数回民宁可把子弟送到清真寺念经,也不愿进左宗棠在兰州办的‘养心’、‘存诚’回民义学。”[10]可以说这种“化彼殊俗”的汉化教育在历史上存在过,但更多的回民并不认可。同时,西北还出现过私塾性质的回族教育。如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西道堂创始人“马启西招收门生,讲解《四书》、《五经》,并宣讲刘智的汉译经典,”[11]创立了私塾性质的金星堂。“清道光年间,宁夏永宁纳家户沈家大院内创设私塾,聘请老秀才任教,……学年不定,多则七八年,少则四五年,……优秀者可推荐参加县考,考中者为秀才。1918年,……新学制分高级班与初级班,课程改为国文、算术、修身、历史、地理、手工、图画、军操等。”但这种私塾性质的回族教育沿用的是旧的教育模式,虽然也是回族教育的一种类型,但对近代西北回族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则是回族的新式教育。
近代的回族新式教育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宗教教育与世俗教育兼修,既学习伊斯兰教的基本常识,也学习新式的汉族学校的文化课,民族教育的特色比较明显。其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是政府创办的民族教育。在各地众多回族知识分子的奔走呼吁下,民国时期的西北各地政府适应时代的发展,也创办了许多主要面向回民的新式学校。1912年9月,回族学者马邻翼任甘肃省提学使以后,会同回族上层人士开始筹办甘肃回族新式教育。1913年5月,在兰州孝友街(今酒泉路)清真寺创设兰州回教劝学所,甘州提督马麟为第一任所长,著名阿訇达浦生为第二任所长,回族学者蔡大愚为第三任所长。先后在兰州成立了5所回民学校,在甘、宁、青三省创办清真小学100多处,成效显著。1917年马邻翼任甘肃省教育厅厅长后,又创办了凉州清真学校,设立回民教育基金。[10]20世纪30年代,盛世才为欺骗舆论提出了“发展文化,提倡教育”的口号,1933年8月在迪化(乌鲁木齐)成立了新疆回族文化促进会,下设3个区分会14个县分会,其主要工作就是在各县建立回民学校,发展回民教育。照顾到回族群众的要求,各学校都增设了阿拉伯语文课,由阿訇讲课,有的学校还实行男女分校,积极吸引学龄前儿童入学。[12]1944年,在西安回族商人冯瑞生的促成下,陕西省第一所公办回族初级中学“陕西省立一中分校”在西安创办,这是今天西安市回民中学的前身。
二是回族上层人士创办的民族教育。民国年间,一些回族上层人士借鉴当时新式教育的长处,创办了一些新式的伊斯兰学校和阿拉伯语学校。这些学校坚持清真寺办学的特点(也有的已脱离开清真寺而自己办学),重视了对汉文化和现代知识的学习,培养的学生更适合了时代的要求,是老式经堂教育的新发展。1938年,达浦生创办的平凉伊斯兰师范学校,面向回民招生,后增设附小、普师和阿文专修班,其中“阿文专修班招收青年满拉和阿訇”,属“中阿兼修”的新式伊斯兰师范学校。回族军阀马福祥一生热心民族教育,“曾资助创办蒙回师范、成达师范、西北中学,在兰州、临夏、银川、包头等地,设立民族学校三十余所。”[13]他创办的宁夏蒙回师范学校,面向各民族招生,开设有阿拉伯文和蒙文课,“回民学生上清真寺集体礼拜。”他1938年资助成立的兰州西北中学,“主要招收回族学生,设阿拉伯文和伊斯兰教义课,星期五聚礼日下午回民学生集体去清真寺参加聚礼。”在青海,马麒任甘边宁海镇守使兼蒙藏宣慰使等军政要职时,将西宁东关回民社学改名“西宁县立高等小学校”,除回民外开始“招收蒙藏两族学生入学”。在西安,1912年创办的明德学堂、1918年创办的回民精一小学和1928年创办的崇实小学,也都是西安的回族上层人士捐资而成的。1932年,冯瑞生等回族社会贤达还创办了西安伊斯兰中阿义务夜班学校,1938年,程正光创办了西安私立回民小学正光小学,极大地推动了西安回民教育的发展。
三是寺院创办的民族教育。寺院创办民族教育是回族教育的一大传统,所不同的是这时的寺院教育已经吸收了普通教育的教学内容,以提高教民孩子的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1940年,临夏大拱北当家人在拱北内设立全日制学校,“负责教中、阿文,学生除拱北青少年外,还招收附近儿童,约有100多人,分三个年级。学校经费全部由大拱北筹集。”1944年,穆夫提门宦创办了甘肃康乐县的廷杨学校,回汉学生兼收,“授统编教材及阿文课”。
四是新式回族女子教育。回族女子的教育过去以家庭教育为主,民国以后,随着男女平等风尚的逐渐形成,回族女子的教育问题引起了不少回族开明人士的关注。1930年冯瑞生在西安创办了淑德女校。30年代以后,回族军阀马步青的夫人马素琴在甘肃临夏创办了素琴女子小学。1943年,回族知识分子马明仁在甘肃临潭创办了启西女子小学校,“凡愿上学的女生,不分地域、民族、教派,一律免收学费,……提倡剪短发,不缠足。”1945年创办的西宁东关大街阿文女校,“学生主修国语、算术、阿文、常识、唱歌、体育等课程。除正常的学业外,还聘请工厂技师给学生教习缝纫、纺织等技术。”同年创办的还有西宁北关街阿文女校,“除正常的学业外,还学习裁剪、缝纫等技术。”
五是回族幼儿教育。回族的幼儿教育过去以家庭教育为主,一般在孩子4岁时要迎学,要学习阿文字母,上清真寺的经学,掌握基本的宗教常识和简单的文化知识。民国以后,回族的幼儿教育模式也随时代的发展有了新的变化,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出现了社会办学的幼稚园。比如1946年8月,马步芳在西宁创办了芳慧幼稚园,只招收回族幼儿,“全园共有幼儿千余名,……所有教师均从西宁女子师范历届毕业生中挑选,……省政府保健单位定期给幼儿检查身体。上课主要采用幼儿课本,同时教唱儿歌以及讲故事等。此园为西北地区最大的幼稚园之一。”
3、陕甘宁边区的回族教育
早在1936年5月25日,红军西征前夕,就发表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宣言指出:根据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保护清真寺,保护阿訇,保护回文,发展回民的文化教育,举办回民的报纸,提高回民政治文化的水平。毛泽东在1945年的《论联合政府》中还对国民党政府推行的大汉族主义的理论与政策、汉化教育的本来面目进行了揭露:“回族已经汉化,回族就是回教徒,因此回族不是一个民族。回族所需要的不是民族平等,而是教育,是要用教育来解除回族的宗教迷信,来提高回族的知识文化。这就是大汉族主义的理论与政策。”“大汉族主义的压迫政策,在文化上是汉化的文化教育。所谓汉化教育,就是为贯彻其民族压迫政策,而从文化教育方面来抑制回族自己文化的提高与发展。它的内容就是:回族学习汉文、汉语与其他不适宜的课程,强迫他们入他们不愿入的学校,没有适合于他们的生活习惯设备的学校,强迫他们学汉民族的历史文化而丝毫不得过问本民族的历史文化。”
由于中国共产党对民族教育有正确的认识,为加强回族的普通学校教育,尊重回族习惯,从1938年至1945年,边区政府先后在回族聚居区开办了8所伊斯兰小学、1所伊斯兰公学。“这些学校都由政府拨款、拨地、或以民办公助的形式建成,后来由于学生的增加而扩大了校舍,也都由政府拨款修建。回民小学在校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学习课程除一般文化课外,增设了阿拉伯文、回族历史等专门课程。广大回族群众也认识到发展文化教育的重要性,积极送子弟入校学习,关心学校的建设。”[14]在陕甘宁边区的回族聚居区,“一般的地方,都有识字班、冬学和夜学,教员很多是回民,并且请阿訇教念回文经典。”尤其是1941年10月在陕西定边县创办的定边伊斯兰公学,“该校附设有夜校、家庭识字组,创办黑板报,开设各种文化课和阿拉伯文课,很受各个层次回族群众的欢迎。其特点在于承担了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双重任务,……成为陕甘宁边区唯一的一所民办伊斯兰公学。”当时,陕甘宁边区政府还开展了许多针对回民的各种社会教育,“一方面通过自治区、乡政府组织冬学、夜校、识字班、读报组,对广大群众进行文化教育。另一方面在清真寺通过阿訇教教徒识字、读报等,进行文化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回族群众的文化素质。如三岔乡清真寺利用星期日礼拜后,再进行文化学习,教师由伊斯兰小学的回族教师兼任,很受回族群众的欢迎。”[14]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教育的新理念在陕甘宁边区得以实践,为新中国成立后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积累了宝贵经验。
从以上近代西北回族教育的几种类型可以看出,回族教育是一种跨文化教育。回族传统的经堂教育以培养宗教人才和传播民族传统文化为目的,所培养的人才不具备社会生存的其他技能;回族的新式教育以适应时代发展为目标,以国民教育为标准,注重汉文化教育,着力培养社会所需的具有回族文化传统的各类人才;陕甘宁边区的回族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教育方面的有益实践,它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同时,既继承了回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又面向社会开设了国民教育所需的各项课程,为社会培养不同层次的回族人才。这几种回族教育类型至少带给我们两点启示:一是回族教育必须把汉语为载体的现代科技教育与回族民族文化的传承教育结合起来,在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上发展普遍的国民教育;二是应继承伊斯兰教育理论与实践以及以往回族教育发展中的好的经验和传统,与时俱进,大力发展国民教育,缩小目前现实社会中回族教育一般落后于国家整体教育水平的差距,积极为当前西北回族教育的发展服务。
收稿日期:2009-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