赓续与超越:两种改革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是我国自1978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经过30多年的探索、尝试与努力,我国初步探寻出了一条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改革之路。前后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分别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改革思路或改革模式。对比来看,全面深化改革继承了既有的改革基础,是对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的历史赓续;它克服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的短板、弥补了其不足,还根据新的时代条件与时代问题,对改革目标、价值、重心、布局、领域、方式等关键性问题与时俱进地作了调整与再规划。如果对两种改革作一详细比较,不仅能厘清中国改革演进的一般历程,还能从其演进历程中,透视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如何在自然生成和人为建构的交互作用下,由产生、不完善到渐趋完善的。 一、改革目标:从实现四个现代化到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无论是过去的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还是当前的全面深化改革,在启动之初,都确立了比较明确的改革目标。虽各自目标的确立,前后相差30余年,但彼此之间,具有无可遮蔽的承续性;承续之外,又更多地表现为调整与超越的关系。这种复合关系,具体表征在改革目标之微观与宏观的层次差分上:微观目标侧重现代化的实现,宏观目标则侧重建设或者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首先,微观目标。改革的微观目标指针对经济、政治、国防等具体领域的改革所确立的改革目标,是相对于宏观目标而言的。改革启动之初,中央将微观层面的改革目标定位于实现四个现代化。1978年12月,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指出,“把全党工作的重心转到实现四个现代化上来”①,确立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改革方针。1982年9月,胡耀邦作了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十二大报告,全面部署实施这一方针。至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取向则愈加鲜明。“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②。这些表明,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时期,“实现四个现代化”被视为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此后的改革,尽管中央根据改革的阶段性特征与时代任务,对改革目标作了阶段性调整,如提出解决温饱问题、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等,但自始至终,改革并没有因这一调整而放弃对现代化的追求。反而进一步强化,将其纳入到一个更加宽广、长远的改革框架,科学规划它的实现,如1987年,党的十三大部署了“三步走”发展战略,把实现现代化确定为发展战略的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③。这样,实现现代化就被规划为一个超过半个世纪的改革目标。当然,当时所理解的现代化,主要指“四个现代化”。如何实现四个现代化?主要从经济改革的角度去规划和论证。这一点在十三大报告中体现得非常清楚。全面深化改革继承了实现现代化的改革目标,不过,它对现代化的理解已然不同,非指四个现代化,而指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整体的现代化。实现这样的现代化,除了要有经济领域的改革之外,还要有政治等其他领域的深层改革。鉴于此,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④的改革目标。应该说,实现“治理现代化”是对过去现代化改革目标的继承,也是与时俱进的调整,它拓展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 其次,宏观目标。改革的宏观目标指从国家的发展道路、方向等宏观层面所确立的改革目标。在改革开始的最初三四年里,高层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应该沿着什么道路、向什么方向前进这一问题,思路不是特别清晰。到十二大,认识有了突破。1982年9月,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⑤——由此确立了中国改革的宏观目标。往后的改革,直至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都是沿着这条道路、这一方向前进。不同的是,全面深化改革基于新的时代任务和改革要求,对改革目标作了部分调整:由最初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转向全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⑥。 历史地看,从过去的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不论是微观层面还是宏观层面的改革目标,都体现出了一种赓续与超越的发展关系。在微观层面,改革目标由实现四个现代化转向“国家治理现代化”,拓展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在宏观层面,改革目标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转向全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升了目标层次。 二、价值取向:从脱贫提效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前后两轮改革,都确立了自己的价值坐标。它们从价值理性的高度,规定了每一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改革之初,中国总体处于一种贫穷、落后的状态。如何快速脱贫,成为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首要任务,正如邓小平所言:“就我们国家来讲,首先是要摆脱贫穷。”⑦怎样才能摆脱贫穷?唯有改革。“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⑧。于当时看来,改革是全国人民摆脱贫穷无可选择的选择。当然,按照改革设计,脱贫仅仅是改革的起点,它并不满足于简单地解决部分人或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它有更高的追求,即实现共同富裕——“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⑨。这一取向表明,首一轮改革,以脱贫为起点,以实现共同富裕为主线,价值定位非常清晰。也能看出,当时所追求的富裕仅指经济意义上的富裕,不包括其他方面,事实也是如此。相比之下,全面深化改革对价值的定位有了质的跃升,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⑩。“增进福祉”所追求的不仅指经济上的富裕,还包括精神上的充实、生活上的幸福等。无疑,这是对过去改革价值的全面提升。 此外,改革还确立了另一条价值主线,即追求公平与效率。改革伊始,尝试将市场和商品引入社会主义。市场倡导效率至上,要求打破计划体制下盛行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如此一来,改革被迫在公平和效率之间作出历史选择。最终的做法是打破“大锅饭”和绝对平均,公平让位于效率。“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11)。渐渐地,中国的改革走出了一条“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12)的效率之路。崇尚效率固然是市场使然,但效率的过度优先必然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为平衡它与公平的关系,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3)的分配原则。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14),开始进一步提升“公平”在改革中的价值位置。不过这一提升,本身并不代表质的超越。相异于此,全面深化改革直接确立了“公平”价值的优先属性——“全面深化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15)。即是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首先出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考虑,最终也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前后比较,全面深化改革不仅全面拔高了公平的价值地位,还另外增加了正义的价值规定,这显然是对过去价值坐标的优化与升华。 总之,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改革的价值取向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最初的脱贫提效全面转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三、改革重心:由经济建设到经济建设、制度建设并举 过去30多年改革的主要思路是发展,发展又被简单定义为GDP的增长,甚至唯GDP是从。出现这种改革倾向,主要是因为长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策导向,不自觉地导致了改革力量与改革重心的失衡:经济建设占据改革的大部分空间,成为绝对重心,其他领域的改革则被置于一个相对次要的位置;改革力量的分配也极不对称,呈现出向经济一边倒的局面。 一边倒的改革,虽曾带来了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但也没办法遮蔽它在当今所显露的致命缺陷:一方面,由于改革的不协调、不同步,在市场、政治、社会等领域已滋生出一系列的深层问题,如贫富悬殊、权力腐败、环境恶化等,致使社会矛盾尖锐;另一方面,当初强大的经济火车头开始出现发展后劲不足的迹象。这表明,经济领域的改革,不管多么深广,始终没办法替代其他领域的改革,也没办法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更没办法持续提供长久的发展动力。 国际经验表明,改革中的制度建设至关重要。过去改革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轻视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为化解改革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为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全面深化改革平衡改革重心,将制度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它明确提出,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预期通过改革,到“二○二○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16)。很显然,在“经济建设中心”之外,全面深化改革确立了另一项核心工作,即全力推动中国社会各领域、各层面的制度完善和定型。当然,它在提高制度建设在改革框架中的地位的过程中,并没有贬低或打压经济领域的改革,而是在二者之间寻找一种重心平衡——做到经济建设与制度建设并举。 可以看出,较之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改革重心有了新的调整,由最初的经济建设单极转向经济建设、制度建设双轨。这一调整,不仅矫正了过去改革之偏、克服了其短板,还优化了改革本身的内部结构。 四、改革布局:由“拖网式”改革到协同、均衡改革 改革重心的适时调整,意味着改革布局也会发生大的变化。事实上,在两个不同的改革阶段,先后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布局结构。改革之初,当确立改革的经济中心之后,经济体制改革跃升为改革的龙头,由它带动政治、文化、社会等其他领域的改革;其他领域的改革,则按照服从、服务于龙头改革的需要的思路逐步推进,必要的时候还得让步于龙头改革,由此形成了“拖网式”的改革布局。全面深化改革的布局结构明显不同,它强调改革的全面性与均衡性,割舍了不同改革领域之间固已存在的服从或让步的改革优先权布局;并且在每个改革领域,自觉的改革意识全面形成,依附式的改革关系被彻底打破,由此开创了协同、均衡改革的新局面。 历史上,“拖网式”改革格局的产生,并非偶然。它映射出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时期特别是其前20年,人们对改革的一些特定认识和特定期待:为了避免重蹈“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覆辙,快速脱贫,实现四个现代化,改革之初,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重心;为了稳保这一重心不偏移,给经济发展下一剂猛药,其他领域的改革都必须服从、保障、适应经济领域的改革。邓小平的一些谈话,表明了这一鲜明取向:要适时“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来适应经济的发展”(17)“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18),就必然“会阻碍经济体制改革,拖经济发展的后腿”(19)。至这一改革阶段的后十多年里,面对生态破坏、权力进入市场等突出问题,中央开始局部调整“拖网式”改革布局,但总体说来,并没有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布局结构。 与“拖网式”改革不同,全面深化改革强调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与均衡性,基于此,形成了一种新的布局结构与改革逻辑。首先,注重改革面的全面性。全面深化改革一次性部署了六大领域的改革,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六大块,涵涉到中国体制改革与制度建设的方方面面。它极其强调改革的广度,突出改革的全面性。其次,注重推进过程的协同性与均衡性。在全面深化改革面前,不同领域的改革没有先后与主辅层次之分。不能说经济体制改革应该优先或先行,其他如政治、文化、生态、社会、党的建设等领域的改革必须让步或随后,亦不能说只有经济体制改革才是主体,其他领域的改革是其补充。因为每一领域、每一层面的改革都被纳入到协同改革、均衡改革的设计框架。再次,自主、自觉的改革意识全面形成。过去谈政治、文化等非经济领域的改革,大多认为它们是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而进行的改革,前后表现出一种附属、被动、适应的改革关系。这表明,非经济领域的改革,并不是主要出于本领域之体制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即是说,改革的自觉意识并未真正形成。比较之下,全面深化改革有了质的超越,它将每一领域的改革明确定位于该领域之体制的自我完善和制度的成熟定型——改革自觉凸显出来。改革的自觉化,最终使跨领域的协同改革、均衡改革成为时代必须,也成为现实可能。 可以说,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党的建设等领域的协同、均衡改革,是对过去改革版本的全面优化和升级。 五、改革领域:由“浅水区”到“深水区” 不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都有相对明确、具体的改革领域。这涉及两个维度:横向即覆盖面。经过几代人的接力,改革的摊子已经铺得很大,覆盖面也非常之广。近几年,特别是在两种改革交接的时期,彼此的改革面已无太大差别。如果说存在某些差别,那就是覆盖面的布局结构互不相同。纵向即推进纵深。经验表明,我国的改革表现为一个逐年量变的纵向深化过程。至十八届三中全会,这种深化由量变转为质变,即由“浅水区”推向“深水区”。这一推进差异,展现了两个改革阶段在改革领域上的最大不同。 根据改革的难易程度及进程来看,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属于一种“浅水区”的改革。首先,这种改革认同度高,阻力小。改革之初,全国上下对于怎样改革,思路并不太清晰。普遍的做法就是先从好改、易改的地方着手。只要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利于脱贫的,就改革。这样,改革的认同度、热情非常之高,阻力极其之小。其次,改革多处于浅层,不彻底。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的系统认知和建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鉴于此,最初的改革,都是从浅层、边沿着手,而后逐年深化。经验上认为,在过去30多年的改革中,这种“深化”并没真正到位,也不彻底,总体处于浅层。 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职责就是将尚处于“浅水区”的改革向“深水区”全面推进。何谓向“深水区”推进?一是对改革不到位的、在半路的、不彻底的领域进行到位的、彻底的改革,“不到站不停车”。目前在我国,几乎所有领域的体制改革都在途中,没有到站,需进一步推进、深化。如经济领域,从十三大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十六大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1),其间就有一个由改革不到位到到位、不彻底到彻底的深化过程。深化之重任,就是要将这些改革不到位、不彻底的领域改革到位、改革彻底。二是对多年来不敢触动的既得利益领域进行根本性的触动,啃硬骨头,涉险滩。30多年前所发起的那场改革,属于帕累托意义上的改革,几乎所有人获益而无人受损,大家都支持。30多年后的今天所深化的这场改革,其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于过去改革的盲区与夹缝中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它们组合为利益“固化藩篱”,阻碍改革。深化改革之“深”义就是要触动这部分固化利益,啃这块硬骨头。三是对在过去看来比较难的、没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处理的、存在突出问题的复杂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拿顽疾开刀。过去改革的习惯做法是先将容易的、好解决的问题先解决掉,难的、不好解决的则先搁一搁。如今,当初被搁下的、没得到很好解决的那些问题已经演变为社会的病瘤,如城乡对立、贫富悬殊、环境恶化、权力腐败等。如果再继续搁下去,则影响社会发展。只能痛下决心,拿顽疾开刀。 如果将两个不同改革阶段的改革领域加以对比,不难看出,它们的横向覆盖面实无太大差别,但纵向纵深却截然不同——在承续的基础之上折射出一种总体超越的发展关系。 六、改革方式:由“摸着石头过河”为主到顶层设计为主 改革伊始,由于担当改革主角的政府对改革的经验、知识、理论知之甚少,因此就如何改革这一问题,普遍认为,最稳妥的做法莫过于先通过试验探出一条路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形成理论认识,而后再推广,即所谓的“摸着石头过河”。1980年12月,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要改革……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22)邓小平极为赞同陈云的说法,亦提出了类似的主张,如改革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23)“杀出一条血路来”(24)。这些都属于“摸着石头过河”。它是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的一种形象说法,是改革的最重要经验之一。应该说,在改革开放的前30年里,我国的改革总体处于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 “摸着石头过河”虽为中国的改革打开了局面,但不得不承认,它作为一种初级的、感性的改革形式,外显出某些时代的局限。一是具体思路欠明晰。“对改革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应该分几步走,是否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路径和时间表,社会不是很清晰,也无法做到清晰”(25)。二是缺乏宏观视野。“摸着石头过河”不强调对改革作一个总体部署、长远规划和系统布局,也不可能对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体框架作出周详设计,它侧重于通过试改,解决一些点上、“浅水区”的问题。三是理性导向不足。从发生论讲,“摸着石头过河”表现为一个从实践到理论的认知过程、从点到面的推广过程、从社会合法性到制度合法性的认同过程,缺少一种全面而系统的由理论到实践的理性指导。 “顶层设计”则克服了“摸着石头过河”的短板,它强调从制度理性的高度对改革什么、如何改革等问题作出全盘设计和总体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属于以“顶层设计”为主的改革,它从改革实际出发,对改革的出发点、终点、目标、方向、领域、重点、阶段等作了具体而具有纲领性的规划和设计。当然,全面深化改革并不否定“摸着石头过河”。它在坚持“顶层设计”为主的同时,亦不忽视“摸着石头过河”的作用,如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立,本身就是二者完美结合的一个典型例证。 总之,自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中国的改革已经历经了从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的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两个不同的阶段,前后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改革思路。它们在改革目标、价值、重心、布局、领域、方式等方面,表现出了非常明显的赓续关系;赓续之外,又更多地表现为扬弃与超越的发展关系。两层关系表明,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顶层对改革本身的改革,对不断超越的适时再超越。 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40页。 ②《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第5期。 ③赵紫阳:《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87年10月25日)》,《党的建设》1987第Z1期。 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求是》2013年第22期。 ⑤《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页。 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求是》2013年第22期。 ⑦《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5页。 ⑧《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5页。 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5页。 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求是》2013年第22期。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5页。 (1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5页。 (13)《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党的建设》1994年第1期。 (1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求是》2005年第20期。 (1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求是》2013年第22期。 (1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求是》2013年第22期。 (17)《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5页。 (18)《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6页。 (19)《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0页。 (20)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2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求是》2013年第22期。 (22)《陈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9页。 (2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 (24)《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510页。 (25)邓聿文:《政府改革是全面改革的核心》,《中国经营报》2012年12月24日。标签:经济体制改革论文; 邓小平文选论文; 四个全面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摸着石头过河论文; 经济学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 深化改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