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三恶”运动的实际运作--以“湖北日报”为例_三反运动论文

“三反”运动在一个单位的实际运作——以《湖北日报》社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单位论文,湖北日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8(2015)04-0032-21

       单位是极具中国特色的组织形式,是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的基础,单位又是国家对社会进行直接行政管理的组织手段和基本环节。对于“左”倾政治运动中的单位实际运行,以及不同单位,尤其是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互动关系,学界目前的研究还不充分①。笔者以湖北省委党报社——《湖北日报》社的“大贪污集团”的来龙去脉为个案,通过利用湖北省档案馆相关档案及已出版的各类史料,分析“三反”运动在基层组织中遇到的阻力与问题,以及基层组织中的互动及个人对运动的感观与参与,进而深入体察建国初政治运动中的单位实际运作。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些档案材料中,“大贪污集团”亦称“大盗窃集团”,两者是相互混用的,指涉相同的群体。

       一、企业化经营:报社人员的奋斗与获罪

       1949年5月31日,湖北解放后不久,中共湖北省委决定出版《湖北日报》。当时《湖北日报》社集编辑、印刷各部门于一楼,勉强利用各种旧设备,于7月1日正式创刊②。

       1950年9月,由于政府财政困难,中共中央宣传部要求省级以上的报纸在1951年实现企业化管理,以自给自养的形式维持经营,因而湖北省财政厅决定取消对《湖北日报》的次年财政拨款。1951年,报社通过扩大报纸发行量、扩展对外印刷业务,以化解面临的财政困境,并决议从1952年1月起由张光包干经营对外承印厂。张光的“包干企业化经营”对整个报社的企业化经营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假如副业有十成把握,报纸发行量增加,则这个报社1952年度企业化,则就可说没有大的问题了”③。反言之,若张光的“包干企业化经营”失败,则整个报社的企业化经营便是空中楼阁。正因如此,报社一方面决定由其老上司曾语负责社务管理委员会,对口支持张光的工作;同时将其好友肖月调任工厂业务股长;另一方面也将与之不合的杨灵气升任材料股长。报社希望此举有助于拓展市场,扩大营业收入,同时降低成本,加强对张光的管理。

       四野出身的承印厂厂长张光利用全国纸张紧缺而印刷业务多集中报社的契机,以及他个人与四野的良好关系,很快便承揽了“四野”作战教材等印刷业务。为满足纸张、铅等原材料需求并节约印刷成本,报社还派专人远赴上海、天津及广州等地采购各类价廉物美的纸张油墨。报社为弥补机械运力不足和减少支出,面对纸张“无车皮运来”的困境,组织工人进行人力运输。由于上下努力,报社扭亏为盈,当年盈余64870639.86元④。随着企业化进程的推进,报纸发行量的不断上升,报社收入持续增加,前景可谓一片光明。然而这一年,“打虎”的浪潮也波及《湖北日报》社,该单位不可避免地卷入到一场政治运动之中。

       1951年12月伊始,中央鉴于各地存在大量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指示开展“三反”运动。该运动以完成指标的方式推行各地,很快便波及到了宣传文教等“清水衙门”。1952年1月22日,中共中央认为宣传部门存在严重贪污腐化等问题,要求各部门开展“三反”运动⑤。同年1月23日,毛泽东指出“凡属大批地用钱管物的机关,不论是党政军民学哪一个系统,必定有大批的贪污犯,而且必定有大贪污犯(大老虎)”⑥。一天之后,湖北省委便召开省直机关大会,要求《湖北日报》社等宣传单位自报公议,规定“打虎”指标,责成各单位首长亲自领导“打虎”运动。

       报社党委依据省直机关的斗争经验,首先召开全社的“三反”动员大会。社长李民和总编辑谢收带头检讨自身的官僚主义行为,紧接着由党委相关人物进行检讨,并迅速过关。大会宣布成立《湖北日报》社增产节约委员会,下设编辑部、秘书处和工厂增产节约会,由社长和总编辑领导该委员会进行“三反”运动。委员会要求报社所有人员深刻检讨自己的贪污行为,并根据报社人员的检讨表现,任命三名“忠诚可靠”的党员冉天、张梦时和曹雨楼为编辑部、秘书处和工厂的“打虎”队长,领导部门所在的增产节约委员会,同时任命多名检讨深刻的党团员和积极分子为“打虎”队员,加入委员会。“打虎”队根据指标对报社人员摸底排队,重点调查报社人员经手的钱物数量、与外商打交道的情况与一般生活状况。最后,厂长张光、营业股长肖月、材料股长杨灵气、材料股保管人员项到臣和材料采购员李家吉等人都被疑为贪污分子,受到管制。“打虎”队紧接着利用各种方法揪出“老虎”。面对秘书处管理员彭华不承认有贪污的情况,“打虎”队员限制其自由,停止其组织生活,促其坦白贪污数额⑦。“打虎”队员怀疑原粮食局工作人员郭天“伪装清白”,直接利用捆起来等暴力手段迫其坦白⑧。业务股长肖月坦白出7952000元之后,便“拒不坦白”更多的贪污材料,“打虎”队员将其逮捕送至法院,以儆效尤⑨。

       1952年2月中旬,中央发现各地经济交流停滞,指示各部门加大“打虎”力度,同时也需维持正常经济工作⑩。报社因忙于开展“三反”运动,亏损不断。当时反贪污斗争全靠内部的揭发与激烈斗争,而“贪污人员”坦白的贪污情况却多与私商有关。报社为了改变证据不足的尴尬处境、追清各个贪污分子的罪行,并试图从商人处“追回大批国家财产”以弥补亏损,不断加强对贪污分子和相关商人勾结情况的追查力度(11)。“打虎”队要求贪污人员必须写出书面检讨,批判其在资产阶级进攻下的贪污心迹与行径。这种书面检讨既巩固了已有成果、防止战果因空口无凭而被贪污分子“翻案”,同时也作为资产阶级无处不在的进攻的典型被用于现实教育,推动“打虎”运动的进一步发展。鉴于“打虎”取得一定的成绩,除了几个正遭受围攻的大、中、小“老虎”,报社全体人员几乎均加入“打虎”队。此时社长李民认为报社上下已经克服了右倾思想,开始以极高的热情进行反贪污斗争,并产生了“对贪污分子之深刻仇恨”。报社人员彻底改变了之前报社“贪污问题存在,但不严重”的看法,不断追查员工与私商打交道的历史情况,甚而追究贪污分子存在的诸种政治问题(12)。

       贪污分子坦白的贪污数据越来越大,报社人员认为如此大的贪污不能够凭借一人之力完成,而是“由单线的贪污以后被别人发现,及由贪污分子及私商进行活动变为集团的贪污,使贪污的人越来越多,贪污分子认为人多了更大胆,贪污的数字更大”。“打虎”队员根据“他们贪污情况”和“他们平常之间关系”以及“工作上的联系”,认定“他们互相之间一定了解,一定有互相勾结”(13)。制版房组长熊薄、工人杨力、工人林云、工人熊挺等人因贪污多与铅有关,且在同一个组工作,被认为形成了一个“盗卖铅灰集团”。厂长张光在“三反”运动进展到“打虎”斗争阶段后,便很快被打成第一个“大老虎”,被限制自由,在管制中反复被审讯。其讲述经营历史情况多涉及肖月,同时两人是好友兼上下级关系,相互之间多有交流,却互不揭发。在“打虎”队员看来,这便是订立了“攻守同盟”,是一个贪污集团。材料股股长杨灵气、材料保管员项何、采购员李家吉、记账员项到臣和仓库保管员李顺等“因他们是保管仓库,购买材料的工作人员,使他们有盗窃与贪污的机会”(14),被认为形成了一个“材料股集团”,但这些贪污集团的提法遭到了厂长张光等人的否认。面对这种情况,报社领导李民等人布置了周密的突破措施,首先向贪污数额最小的“盗卖铅灰集团”开刀。

       二、“以虎攻虎”(15):三个“贪污集团”的突破

       1952年3月初,大量工人失业,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民众普遍不满,同时市场萧条导致国家税收锐减。毛泽东开始批评“大多数部门只顾自己打虎”,而“忘了本身业务”,要求各部门“打虎”的同时,“严重地注意解决”工商业停滞和人民不满等问题(16)。此时报社“三反”运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却也陷入经济困镜。报社既需要继续深入“打虎”运动,也需要维持正常运作。在这种情况下,报社开始采取“利用矛盾,扩大矛盾”和先易后难的策略突破“盗卖铅灰集团”。社长李民认为贪污较少的胁从分子林云、熊挺等人由于分钱少会对集团首领有不满意之处,只要利用他们的矛盾加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教育,就能有效突破这些胁从分子,然后用这些胁从分子提供的事实突破集团首领。“打虎”队员与林云、熊挺等人交心,允诺只要他们彻底坦白,就能减轻罪罚,若能坚决揭发熊薄等人便能将功赎罪,加入“打虎”队。林云、熊挺等人很快便顺着“打虎”队员的旨意,不仅自己一口承认是“盗卖铅灰集团”的成员,还提供了诸多内幕村料。社长李民随即召开对证会,要求林云、熊挺等人必须坚决对质。面对林云、熊挺等人的坚决指控,熊薄、杨力很快缴械投降,承认自己就是“盗卖铅灰集团”的首领,同时将其中的内幕进一步阐发和丰富。这个集团的主要罪名是盗卖铅灰和收受回扣,而铅灰涉及金额有限。领导李民有意放过多为工人的“盗卖铅灰集团”,以便他们积极工作和壮大对另两个贪污集团的斗争力量。报社很快将这个集团作为坦白的典型给予释放,“宣布无罪不准再犯”(17)。

       “打虎”队员利用“以虎攻虎”方法突破了“盗卖铅灰集团”,但该方法并不适用仅有两人的张光和肖月集团。“打虎”队员要求张光承认与肖月共同贪污的事实,但张光如闻天方夜谭,“坚(决)不谈”。此时肖月已被逮捕送至法院,“打虎”队员只能将所有的努力集中于张光。有鉴于此,社长李民亲自出马,布下天罗地网。首先,他在报社大力营造肖月认罪的舆论:“萧送法院很后悔”,并为此“痛哭了一场”。然后,为了让这个消息迅速传至张光,李民“暗中布置了一个与他平时关系较好的纠察队员”在张光被管制的地方站岗,并要求该纠察队员“表示关心他,暗中偷告他说萧已坦白(合伙贪污)并将他材料写了寄来了”。当时报社的“贪污分子”检举他人成风,被逼无奈下乱咬他人亦是司空见惯。社长李民布置了如此紧密的措施,而且还是“关系较好”的人“偷告”他。这让张光深信肖月已经坦白,并将合伙贪污的材料寄达报社。张光联想自己坚决顶住多日围攻,可肖月却将子虚乌有的合伙贪污材料寄来了,便愤慨不已、添油加醋地将“和萧的共同贪污一并说出来”。李民见此,“趁机猛攻他”,促使张光作了比较彻底的坦白。张光详细论述贪污集团的贪污过程,坐实自己是贪污集团的首领,承认贪污6433.2万元,成为报社最大的贪污犯(18)。他的坦白合作态度终于得到“打虎”队员的认可,“打虎”队员开始将火力转移至“材料股集团”。

       “材料股集团”的成员因保管仓库资产和购买材料,有“盗窃和贪污的机会”,一开始便被认为“贪污情况比较严重”(19)。报社领导指令要寻找有力证据,重点彻办该集团。由于“盗卖铅灰集团”人员很快被释放,原斗争力量和新增的多名“打虎”队员迅速转入突破“材料股集团”。为获取该集团的贪污材料,报社工厂节约委员会要求积极分子严之肃和黄之色会计复查工厂的账目。这些会计普遍的想法是“算多了是贪污分子的”,“算不出问题”要戴“右倾的帽子”,“算出的问题越大越好,越多越好”(20)。复查结果显示工厂缺纸270令。一石激起千层浪,群众的反贪污热情迅速高涨,积极协助寻找“材料股集团”的贪污证据。

       根据复查结果,工厂当时的纸与记录的数据相差270令。仓库存在的纸张细目与记录的数据并不吻合,显示出来的是有的多有的少。库存纸张比记录的数据更少,“打虎”队员认为自然是被“材料股集团”盗窃了。但纸张比记录上的数据还多的呢?这让积极寻找证据的“打虎”队员一筹莫展。对此,工厂增产节约委员会决定召开工人各小组展开讨论,要求他们提供揭发贪污犯的材料。工人的讨论结果认为:纸张数量比记录上的数据多,是因为很多工人在厂内取了材料,也打了条子,但材料保管员项何以后硬是说没有打条子,要求再打一个条子。工人领一次材料却被项何要求打两个条子的次数很多。若按这个记录数据与实际的库存材料相比,自然是实际的库存材料多了。工人们还结合最后的缺少纸的结果认为这表面上库存的材料比较多,但实际上还是少了。因仓库的存纸虽然少的不多,但没能及时利用,纸张尤其是卷筒纸破的就很多,导致这些破的纸张不能印报纸。这些破纸还可用来切成平板纸,切成二十四开和三十六开的纸,仍然是顶纸用了,但材料记账员项到臣等人都将其作为废纸上报。如此,表面上库存的纸张比记录上的纸张数据多,但实际上纸张却损失了甚多(21)。

       “打虎”队员从中颇受启发,认为正是材料股成员项到臣等人在各个细目记录做了手脚,导致记录的数据与实际库存并不吻合,出现有的多有的少的局面。这种情况导致细目记录多的部分遮蔽了他们大量盗窃纸张的数据。工厂精简节约委员会就此召开讨论会,认为“材料股集团”已经证据确凿,是一个运作精密、组织严密的集团。具体的运作便是:杨灵气身为材料股股长是这个集团的首领,统筹这个盗窃集团的实际运作;材料保管员项何便在仓库要求工人少领材料多报数目,而会计项到臣在细目上做假账遮掩盗窃事实,采购员李家吉便在仓库保管员李顺的配合下筹谋将盗窃的纸张卖出去。工厂增产节约委员会就此下令“打虎”队员尽快突破“材料股集团”,让他们尽快坦白盗窃事实和具体的盗窃内幕。工厂精简节约委员会为此再次召开工人小组会,要求工人提供证据与材料。工人分别积极提供检举他们贪污的材料,而搬运工廖广在讨论会上爆出:采购员李家吉为盗卖纸张时要求他拉板车,有一次竟给了他一万元(22)。这份材料不仅更加证实材料股集团贪污的事实,而且一次就给他一万元,更加剧了人们对贪污集团盗窃数目之大的想象。紧接而来的工人大量自发活动则为该集团的突破提供了一系列的证据。

       三、思想病:“大贪污集团”的发现与突破

       1952年3月13日,廖广在工人们前簇后拥下找到了正忙于突破“材料股集团”的“打虎”队员,他的一席话令满面愁容的队员摩拳擦掌,深知突破在即。廖广为何去找“打虎”队员,而且是在如此多工人的簇拥下?事情还是需要回到“材料股集团”。当时该集团成员还不承认是贪污集团成员,尤其是杨灵气、李家吉等人断然否定自己是贪污集团的首领和重要成员。报社便将材料股干部都确定是贪污分子的消息传达给工厂每一个人,并宣布他们已经开始坦白。这个结果激起工人极大的反贪污热情,人们开始自发积极想象和寻找可能的贪污证据,怀疑集团的其他漏网成员,揣测更大的贪污数额。

       恰在此时,有工人发现搬运工廖广已经病了两天。工人们心里不免犯疑:他为何在材料股干部开始坦白的时候生病?工人们不约而同地将“材料股集团”的贪污与廖广的生病联想起来。联想其在小组会上暴露的李家吉给了一万元,工人们认为他就是李家吉等贪污集团的“狗腿子”,为他们拉车运货,是集团的一员。据此,工人们认为其病其实是忧虑合伙盗窃的事情东窗事发而致的“思想病”,唯有坦白方是良药(23)。当时报社“左”倾思想弥漫,工人为积极表现自己,表明自己与贪污集团没有瓜葛,摆脱与贪污集团人员的干系,注意力逐渐集中在廖广生病上,并且开始不约而同自发地规劝廖广检举揭发“材料股集团”。

       首先,工人孙国、李恭、文庸自发地规劝廖广坦白。工人们认定廖广的病是“思想病”,只要“坦白了就好了”。众多工人的轮番规劝并没有让廖广承认贪污,继而人们开始分析廖广与“材料股集团”不同成员的关系与交往,很快便捏造了一个坦白情况来震慑廖广。工人们告知廖广:贪污集团的李家吉已经坦白给了他450万元。其他工人众口一词将这个编造的情况加以具体化,纷纷证实李家吉确实是这样坦白了。当时贪污分子坦白乱咬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不由得廖广不信。廖广萌生报复之心,加上当时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于是,报复李家吉与为自己减轻罪罚的心理都促使廖广主动坦白。很快,作为复查的当事人,会计严之肃与黄彩仁也纷纷加入规劝队伍,并告知进一步情况。在这种“压力下,不敢不讲”,众人的规劝与恫吓,对廖广而言,已经形成一种“不坦白不行”的局面(24)。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廖广主动找“打虎”队员坦白。对于正愁如何突破“材料股集团”的“打虎”队员来说,廖广的“主动坦白”恰如久旱之甘霖。“打虎”小组成员认为“材料股集团”的材料多由他送出,而盗窃数目之多,肯定也不只一两次,那么他得到的赃款也不菲,“一定是李家吉等贪污集团的狗腿子”,对贪污集团的内幕当知之甚详(25)。在这种预估下,“打虎”队员极力鼓励他,再加上领导与他“个别谈话鼓励”,同时对他进行“围攻”,要其“立功赎罪”,廖广在鼓励与威胁下整整讲了三天(26)。在这期间,“打虎’”队员让其讲了三遍,而三遍都大不相同。“打虎”队员便根据其中的不同点,鼓励廖广往更大的数字招供,而廖广一经鼓励便坦白。三天之后,廖广便坦白出一年来李家吉让他偷出1400多令纸,光分给他的就有1560万元(27)。在坦白过程中,廖广谈到“材料股集团”曾多次一次性便偷50令纸,而且在1951年2月偷卖作为国家军事原料的锑500斤。而自己每次得到的分赃数目只是李家吉的零头。关于李家吉分赃的时间,廖广坦白有时是在盗纸之后,有时是在偷纸之前,但每次分赃之后,都会下馆子(28)。

       廖广的坦白材料有诸多的不合理与乖谬之处。但因规劝廖广的工人和会计都是自发,而不是“打虎”队员派遣人员进行斗争规劝,“打虎”队员认定“廖广并没有经过规劝斗争自动向我们坦白不会伪”(29)。此时为突破“材料股集团”,“打虎”队员看重的是最后的结果与贪污的巨大数据,至于其中的引供部分早已忽略不见。之前的坦白都要历经残酷斗争和反复规劝,此时廖广没有经过规劝的坦白在“打虎”队员眼中俨然成为确定的事实。对于突破“材料股集团”来说,廖广坦白出如此之大的数据更是恰逢其时。

       廖广坦白“材料股集团”偷纸1400多令。工厂增产节约委员会认定材料股的几个贪污分子根本不可能偷出一千多令纸,一定是由以张光、肖月为首的贪污集团以及杨灵气、项到臣、李家吉、李顺、廖广等人合伙为之。至于报社人员皆知的张光与杨灵气关系不好,“打虎”队员认为两人若不勾结就无法盗窃如此巨量纸张,两人之间所谓宿怨其实是为掩护罪恶的烟雾。李民指导工厂增产节约委员会,当即通过两个决议,一是分头突击材料股的贪污分子,追出“大贪污集团”;另一个是重新仔细复查工厂两年来的账目,寻找出确实的材料证据。

       囚禁中的“材料股集团”成员对此茫然无知,先是觉得“材料股集团”之说莫名其妙,惊讶不已;后是认定“大贪污集团”想法天马行空,拒绝坦白。但是复查工厂账目的结果是缺纸890令,虽少于廖广坦白的1400多令,但远超第一次复查所缺的270令,此令群情激愤,认定“大贪污集团”确有其事。“打虎”队员认为“贪污分子不坦白便是有鬼”,祭出“以虎攻虎”的法宝,分化突破“大贪污集团”(30)。

       社长李民安排的具体步骤是先力图突破“胁从分子”李家吉、项到臣、李顺,对他们加以政策教育等各种措施迫其坦白,然后让他们立功赎罪,加入最后的主攻,斗争“大贪污集团”的主犯张光、杨灵气与肖月。报社按照此部署,迅速组织了三个“打虎”突击队,分头突击李家吉、项到臣、李顺。“打虎”队员每天上午汇报战况,交流信息,研究攻击办法。李家吉此时还停留在“材料股集团”首领的余绪之中,猛然被要求坦白“大贪污集团”的罪恶经过,茫然失措,哑口无言。由于廖广提供的种种证据,李家吉的“不坦白”遭受猛烈的围攻。继而“首长个别谈话鼓励”,告诉他既然作为由厂长张光、营业股长肖月与材料股长杨灵气为首的“大贪污集团”的胁从人员,应该尽快坦白,“立功赎罪”。紧接着李民安排了一个对证会。会前,“打虎”队员便要求廖广将李家吉的盗窃事实原原本本说出来,坚决对证。会中,廖广信誓旦旦地指控李家吉的种种盗窃事实,声色俱厉,痛诋不已。“打虎”队员义愤填膺,满面怒容。李家吉面对这种“不能不坦白”的压力,内心惶恐不安,开始承认自己是厂长张光、营业股长肖月与材料股长杨灵气为首的“大贪污集团”胁从人员,坦白该集团前后共盗窃纸达1500令,其中“张光与杨灵气在华中铸字厂存着五百令纸”,“肖月与张光在大夏印务局存有三百令纸”,“李家吉与杨灵气在邬文存有两百令纸”,“李顺在闸麻子(大盛印务局老关)那里存有三十令纸”(31)。

       李家吉的坦白使“群众情绪也异常高涨”,人们更加相信“大贪污集团”的存在,“对贪污分子的仇恨大大提高了”。“打虎”队员加大措施斗争项何,加之不断逼赃,项何不堪承受“打虎”队员的种种打击,最终跳楼身亡。但是这种自杀抗议在当时确信贪污集团存在的人们心中只不过是“觉得自己的贪污太严重而畏罪自杀”(32)。项何的死并没有刹住报社追剿“大贪污集团”成员的步伐,反而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贪污集团盗窃数额之大的信念。很快,李家吉的坦白信息被利用于“向项到臣、李顺引供”,但项到臣与李顺“坦白不好”。群情激愤下,“打虎”队员对其“产生了逼供信”的做法,“也发生过捆绑现象”,加之三个战斗小组轮番进攻,疲劳战不断。一个星期后,“项到臣、李顺也坦白出‘大贪污集团’来了”(33)。

       经过一个星期的轮番进攻,项到臣与李顺均缴械投降,异常配合。项到臣很快便为进攻张光、杨灵气等人提供了重磅炸弹,提供了集体盗卖纸张1400令以上的材料。项到臣坦白出“如何从改账、重发发货单、纸心、纸皮里搞鬼的方法”(34)。工厂增产节约委员会结合之前的复查经验和新提供的方法,迅速采取了措施复查。会计利用前三个月报销的48.5P型纸,以一令48.5P型加以称重,称重结果发现就是48.5镑。会计以48.5P型纸为标准纸,以48.5镑的重量为标准计算工厂的消耗量,排斥报社其他的纸型。与此同时,会计无视纸张在不同季节运达工厂的损耗不一的情况,根据报销时消耗最少的纸张来计算整个工厂的纸张进货量。利用项到臣的坦白,会计在以最低运输消耗为标准的同时还划分纸心、纸皮计算进货量。纸心和纸皮因纸质重量不同,会计将毛重当作实际重量,同时将所有能算作纸的都加入来计算,并将绳子也作为纸来计算。会计少算发货单,抄页码故意抄错数字,计算出书的页数以页数更少的北京样本为标准计算,这样发现成果少而所用材料多,之间的相差便是缺少的纸,也就是认为被盗窃的纸(35)。

       复查结果显示纸张相差1560令,人们原先认为是盗窃1400多令纸张,这时很快便相信是盗卖了“一千五百余令纸”(36),而这确实存在的材料证据终于备全了,也使人们的信心高涨。此时,项何已经“畏罪自杀”,廖广的坦白数额高达一千多万元,成为“小老虎”,而李家吉、项到臣与李顺也纷纷坦白成为中小“老虎”,标志着整个“大贪污集团”的外围组织已经肃清。“大贪污集团”的“胁从人员”均被攻克,并且异常配合,提供了大量进攻主犯的材料。下一步“打虎”队员需要做的就是如何一一撬开其他主犯的嘴,让其彻底地坦白与认罪,厘清这个贪污集团的具体贪污事实和发展经过,将这个贪污集团的存在打成板上钉钉的事实。

       肖月在2月29日便以不坦白的典型被逮捕送往法院,“打虎”队员无法当面令其坦白,只好拘禁与之关系密切的材料股员刘萱,令其招供与肖月的集体盗窃事实。刘萱对此无妄之灾,先是一头雾水,继而断然否定。杨灵气只坦白之前的248.4万元,拒不坦白“材料股集团”和“大贪污集团”的集体盗窃内幕,态度强硬。此时的张光便首当其冲,成为“打虎”队员力图率先攻破的人。李家吉、项到臣等人都供出“大贪污集团”是以张光为首,但张光矢口否认,“软拖硬抗,死不坦白”(37),拒绝承认自己就是“大贪污集团”的首领。而李家吉、项到臣等人提供了众多材料,尤其是工厂复查发现确实相差了1560令纸的时候,张光的拒不坦白,在人们心中就成了“自绝于人民,自绝于中国共产党”(38)。“打虎”队员对张光进行了新一轮更猛烈的斗争,同时众多人员自发地纷纷规劝、恫吓张光。工人杜得钙在站岗时向张光说道:“你坦白不彻底,大贪污集团谁分多少股我们都知道”。成功促使廖广坦白的会计严之肃在站岗的时候,告知张光“你不坦白彻底,这几天开大会就有送法院的危险”。轮番不断的斗争措施让张光备尝煎熬,加之坦白大会送法院的巨大威慑力让张光着实“发了慌”,促使张光主动要求坦白。王利、吕荡、吴森在张光坦白谈话中,告知他:“你坦白的很不彻底,相差很远,你们在纸心、纸皮、发货单中搞的鬼,我们都知道了,再不彻底交代,这次坦白检举大会上有逮捕法办的可能”。这种恫吓让张光“很害怕”。“打虎”队员采取斗争措施,让张光“经过两天的内心斗争”,“坦白出盗窃1576令”(39)。

       张光成功被攻克,承认了自己是“大贪污集团”的首领。在讲述集体盗窃的过程中,张光坦白自己从身为副经理的时候便已经开始。“打虎”队员迅速捕捉这一消息,追问当时身为经理的曾语是否参与此事。张光支支吾吾,欲言又止。“打虎”队员上报报社高层,“因张光是我厂付(副)经理,同时是个贪污犯,所以我们怀疑曾语与张光有勾结”,李民指示追查到底,令其好好反省。“打虎”队员斗争张光,张光被逼无奈很快便提供了与曾语集体盗窃的一些材料。李民利用该材料与曾语个别谈话,并允诺坦白从宽。曾语断然否定,李民令其“停职反省,好好交代”(40)。

       李家吉、张光等人虽然已经被成功攻克,但具体数额与具体贪污情况说法各异,语焉不详。杨灵气、曾语、刘萱尽管经过百般斗争,依然拒不坦白,这也让“打虎”队员一筹莫展。于是,李民决定领导《湖北日报》社增产节约委员会召开一个浩大的坦白检举大会,“向贪污犯进一步进行猛烈的攻势”,一举攻克“大贪污集团”的最后几个堡垒,“集中力量猛攻,争取把工厂贪污集团中尚未坦白之主犯曾语、杨灵气及胁从犯刘公轩捉着,全部破案”(41)。

       与此同时,在3月24日,李民迅速联系湖北省委刘部长,“此次反贪污斗争中发现汉口私营企业大盛、大夏两印刷厂用各种行贿手段大批盗窃我社工厂财产。大盛约一亿元以上,大夏约三亿元。具体正在计算,详细数字弄清后再报。湖北日报社目前尚不能出入相抵,每月仍有亏损。我们希望联合节约委员会在处理这批奸商财产时,能将该二印厂址及机器转拨与我们,化为国家投入报社财产之一部,并使湖北日报扩大印刷,以补亏损争取自给”(42)。李民为坦白检举大会斗争“大贪污集团”提供外来证据,也为弥补报社的亏损,派遣大量积极分子赶往与报社有过业务往来的大交、大盛、华丰、邬文记等私营企业,斗争资本家。

       四、小会挤、大会压:会议政治与政治动员

       1952年3月25日下午,报社隆重召开了反贪污坦白检举大会。为使大会达到预期效果,报社人员严格把关大会召开的每一个环节与发展节奏,报社在会前几天便营造坦白检举大会的紧张气氛,预先安排大会上不同态度导致不同结局的典型示范。在大会前便将绝大部分的人动员起来,编入各个小组加入斗争。同时报社领导开始精心布置“大会上的战斗工事”,根据上一阶段不同贪污集团的人员表现,向“贪污集团之胁从分子项到臣、李家吉等”透露已经可以立功赎罪,只要“在这一大会上”积极检举与揭发,就将在这一会上正式得到“解放”,要求他们有坚定对质的决心。同时大会人员精心安排郭天在李家吉和项到臣等人坦白之后进行坦白活动。“打虎”队员鉴于“郭天是拒不坦白破坏三反运动,他态度是一贯不老实”,一旦脱离肉刑逼供,便翻案,以致出现“曾四翻四覆,在前一段坦白了四千万元,但事后仍旧翻案”,认定其在坦白大会中会“依旧顽抗”,甚至会借助坦白大会作交代的机会断然否定之前的贪污,借助群众的力量进行翻案,因此大会安排积极分子在恰当时候带头打击郭天,引领群众要求加以严重惩罚(43)。大会的目的就在于树立一个拒不坦白的样板,威慑其他有同样目的的贪污分子,迫其认识到坦白是唯一的出路。如此,坦白检举大会便树立了不同态度不同结局的“典型示范”,同时召集群众运动中的积极分子,组织他们在恰当时候抓住重点,调动群众情绪,组织力量,打垮贪污分子(44)。

       等一切措施准备就绪,报社便正式进入坦白检举大会的流程。首先便是大会预热与政策许诺。坦白大会即将召开前,各个战斗小组把张光、杨灵气、项到臣、李家吉等人“围起来”,展开对他们的“攻势、动员、帮助”,进行5分钟“洗手运动”,并且再次允诺“在大会上彻底坦白”的人将“取得解放”(45)。

       原先安排好的李家吉和项到臣两人最先作交代,将“他们集团中的贪污罪状暴露出来和交代他们单独贪污的全部情况”,并且提供了检举张光等人的“一大堆”材料,大会领导按照事前的安排宣布给予他们解放,并且要求他们积极参加“打虎”斗争。继而大会宣布由郭天作交代。果不其然,郭天在坦白大会上鸣冤叫屈,泪流满面,“不但不彻底坦白,反而将以前坦白的情况推翻”。很快,在积极分子的带头下,人们纷纷对其表达了“愤恨至极”的情绪,“都要求逮捕送法院”。团支部见其“一再顽抗,拒不坦白”,立即宣布开除其团籍,“并与群众一致要求送法院”。大会领导顺水推舟,表示“同意同志们的意见”,当场逮捕了郭天(46)。

       大会进展到这个时候,通过塑造彻底坦白被解放和拒不坦白送法院的两个鲜明案例极大地震慑了整个会场,群众情绪也在被积极调动起来后显示出异常激愤。大会主席随即号召“凡是未有坦白的,赶快争取时间在大会做交代”,并许诺“一定可以从宽处理”,充分调动群众的斗争热情,激化对不坦白的贪污分子的“仇恨情绪”,促使大会高潮的到来。各个战斗小组再次迅速包围各个贪污集团的成员,“进行帮助,启发”(47)。此时,群众情绪已经被完全调动起来,激进情绪迅速蔓延,此时谁也不想成为群众的火力集中释放点。曾拒不坦白的刘萱也随着李顺、廖广等人先后主动报名坦白,承认自己是贪污集团的一员,并依次先叙述李顺和廖广等人所言贪污集团的具体情况,并加上自己的单独贪污情况与揭发贪污集团的进一步内幕,以及检举和提供张光、杨灵气等人的“一大堆”贪污材料。原先已经开始坦白的张光在项到臣、李家吉等人先后检举出一大堆材料后,“恐慌了起来”,很快主动报名上台坦白,先一口承认其他所有人的检举,“把集团中的情况叙述了一遍”,承认自己贪污了“一亿三千七百八十七万元”,然后“检举了其他贪污分子”,最后“检举了曾语”。但曾语断然否定自己是“大贪污集团”的成员,并“似乎威吓张光”。张光一口咬定“曾语就是集团中的一员,是张光的主要靠山”,并绘声绘色地“揭发了一部分”曾语的贪污内幕。曾语继续表露的“老顽固”态度,使激进的大会群众“十分气愤”,“要求加以严办”。在积极分子的鼓动下,群众对其采取了激进措施后,曾语“低了头,认了罪”,表示“愿意彻底交代”。杨灵气见状,一改之前“死不坦白,软拖硬抗,坚决不谈”的态度,承认其他人的检举,交代贪污“八千四百一十八万四千元”(48)。

       这些贪污集团人员先后陈述前面人的爆料,承认前面人员揭发都为事实,然后自己再进一步揭发集团内部的具体情况,最后大量地检举其他人员。到大会结束,“大贪污集团”的来龙去脉已经在集团成员口中越来越清晰,在报社人们的脑海里构建了如下一个“大贪污集团”发展情况。

       工厂材料股保管员项何(已自杀身亡)心术不正,将旧社会的恶习带入新社会,“因他管理仓库,使他有了偷盗的机会”,不断盗卖报纸、打字纸、牛皮纸、红油墨和铅。营业股股长肖月(2月29日被逮捕送至法院)在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腐蚀下,贪图享受,与项何率先勾结,提议盗卖纸。材料股股长杨灵气本来便是掉后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商人勾结,早已盗窃工厂资产。故当肖月和项何向其婉转提议盗卖仓库纸时,杨灵气心领神会,很快便表示同意。承印厂厂长张光也是掉后人员,在与商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早已被资产阶级拉过去,蜕化为国家和人民财产的盗贼。张光积极拥护杨灵气、肖月和项何的集体盗卖纸活动。目睹如此,项何和肖月等人胆子越来越大,逐步向前任本厂经理、现任副秘书长曾语透露该提议。这些人员盗卖纸的想法得到了曾语的批准,组成了一个合伙大集团。这样,肖月和项何的盗卖纸提议得到了众多人员的加入和支持,打通了从上到下的整个关节,极大地便利了他们集体盗卖纸的活动。

       为了更加大量而快速地盗卖纸,杨灵气等人决定拉上印刷厂记账员项到臣、印刷厂采购员李家吉、拉板车工人廖广、工厂保管员李顺、营业股员刘萱。杨灵气、张光和肖月等人经过精心密谋,构想组建的“大贪污集团”的具体运作是:张光、杨灵气统筹全局,指挥整个“大贪污集团”的运作;肖月和刘萱联络私商,联系买家;李家吉“监护送盗卖和统计纸的分量”;项到臣“做假、造账目”掩盖盗窃的证据;项何和李顺在工厂仓库负“看守责任”,要求工人少领材料多报数目;廖广拉板车,源源不断地将仓库的纸运到私商的工厂;最后有曾语做整个“大贪污集团”的靠山,为“大贪污集团”大量盗卖纸保驾护航。如此他们就需要打通项到臣、李家吉、廖广、李顺和刘萱。因为一方面是大量盗窃必须利用这批具体的办事人员,组成一个完善而高效的盗窃集团;另一方面这些人员经手大量纸张,利用他们可以事半功倍,便利盗窃纸。反言之,若不得到他们的同意和参与,由于他们职责所在,肯定会发现如此大量纸出现被盗窃现象。根据不同人的不同情况,杨灵气利用金钱和权势诱惑,各个突破。最终杨灵气收买一批如项到臣、李家吉、廖广、刘萱等人,为整个贪污集团奔走呼号,为盗卖纸张效力。

       首先是杨灵气、项何拉拢各个成员。项到臣、李家吉等人家庭贫苦,生活难以为继,不断向报社领导申请补助。有鉴于此,杨灵气和项何便诱惑他们,“领导上的补助不是办法,并指点在工作中找办法(也就是搞鬼)解决困难”。他们心有所动,但战战兢兢,不敢越雷池一步。尔后,肖月拉拢他们几个,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杨灵气、肖月等人向他们指出自己人脉广泛,认识诸多资本家,可利用工厂资源与大家一起做生意。这样对他们而言,不仅可舒缓大家的生活困窘,还可堆金积玉。面对肖月与他们“公开商量合伙做生意,提出准备卖仓库的纸”,项到臣等人怦然心动,但瞻前顾后,不敢大胆答应。肖月见此,就进行进一步的蛊惑驱动,减轻他们的罪恶包袱说:“不要怕。你们不负责任,只是合伙搞一下”。项何和杨灵气公然表态支持,同时借着他们家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诱惑。肖月等人就这样收买了他们,“给他钱用,塞住了嘴”。如此他们便“上了钩”,和杨灵气等人“暗中开会商量、计划”,并指出“如何想办法在账上把卖的纸假报出去”。此时,报社便产生了一个内部领导相互勾结,蓄意贪污,“拉拢”和指示基层工人如何运作的完善的“合伙大集团”。从上面的领导机构合谋策划,到具体的销赃毁证据,一切准备都妥当,便“开始盗卖”,“大批地把国家财产送到奸商手里”(49)。

       在大肆盗卖仓库纸张期间,整个“大贪污集团”“接连不断地开会商量”,巩固军心,完善计划,剔除任何动摇的意念和泄露的可能。项何向项到臣、廖广等工人指出:“大家不要怕,仓库虽盗卖了一批纸,而牵扯一拉,也差不多了”。为进一步确保计划万无一失,防止李家吉等人“泄露了秘密”,项何威吓说:“谁也不准乱说,大家注意,如果泄露了消息,与大(家)每个人有关,谁说了便杀谁”。在威逼利诱下,项到臣、李家吉、廖广等人“就这样成了杨灵气、张光、肖月等人的走狗”。于是,《湖北日报》社的“国家财产”源源不断地“送到奸商手里”,“前后共盗卖了一千五百余令纸”,“每个人都捞了很大的一笔钱”。钱太多了,他们开始犯愁“把钱如何用”,便“想办法入股”,组成一个以股数分赃的形式,“存在私商那里”(50)。

       这个“大贪污集团”一直合伙盗窃仓库的纸,直到“三反”运动开展。看到反贪污斗争进行得越来越深入,贪污集团首领“恐怕露马脚”,便力图“暗地订立攻守同盟”。张光、杨灵气、肖月进一步恫吓意志薄弱的人,指出具体的反泄露方法“大家要小心,如果谁说了,便全部推到他身上,杀他一个人”。在贪污集团首领的如此“威胁”下,廖广、李家吉、项到臣等人“都表示不谈”,于是“订了生死同盟”(51)。

       “打虎”队员发动群众,积极采取政策措施,长期斗争胁从人员廖广,“把这个堡垒攻破了”。然后利用其坦白的事实逐步“争取了一批胁从份子”。在廖广提供的确凿证据下,李家吉只能走向坦白从宽的道路,揭发了整个“大贪污集团”的诸多贪污事实。紧接着项到臣也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招供,并“坦白出如何从改账,重发发货单、纸心、纸皮里搞鬼的办法”。他们还力图立功赎罪,积极配合,坦白出了“大贪污集团”的盗窃事实和运作内幕。与之相反的是项何,不仅不感谢党和国家对其的拯救,还负隅顽抗,坚守“生死同盟”,当看到其他人坦白后,知道自己罪大恶极,便“觉得自己贪污问题太严重而自杀”。

       “打虎”队员利用这些证据,在25日下午召开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坦白检举大会,一举拿下了整个“大贪污集团”。坦白大会上,李家吉和项到臣先后主动坦白,“检举了一大堆”张光、杨灵气的材料。廖广、李顺、刘萱看到“大贪污集团”的阴谋已经败露,李家吉和项到臣等人还因彻底坦白而得到解放,便也纷纷坦白自己如何被“拉下水”,检举揭发张光、杨灵气。杨灵气“原来是死不坦白,软拖硬抗,坚决不谈”,但在党的政策压力和人们的坦白下拯救过来了,“开始交代了八千四百一十八万四千元”。张光“看到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不得不坦白”,“把集团中的情况叙述了一遍”,最后检举了“大贪污集团”的主要靠山——曾语。曾语是个“死顽固,抗拒运动”。张光便“把曾语的问题揭发了一部分”,指出其“不顾一切的盗窃国家财产”。“群众对曾语的态度十分气愤,大家要求加以严办”。曾语见此“向群众低了头,认了罪,表示愿意彻底交代”。如此,报社便彻底攻破了“大贪污集团”,大体搞清了“集团盗窃国家财产情况”(52)。

       五、“命第一、钱第二”(53):打击“大贪污集团”的翻案与落实退赃

       1952年3月13日,毛泽东指示“各单位认真组织贪污分子退赃,做到有始有终,不要虎头蛇尾”(54)。3月23日,中央指示各地必须使“五反”斗争达到“从补、退、罚、没中追回国家及人民的大部分经济损失”的目的(55)。3月中下旬,“三反”运动很多单位进入定案阶段,各单位急于得出结论,出现大批擅自传讯商人和大搞逼供信的行为,以致商人后来出现一种错觉,“只要你将桌椅一拍,他即提笔一挥,给以证明材料,如‘凭条领款好多’等”(56)。3月29日,中央指示各地“尤其不误生产,极为重要,各城市凡误生产者,均应立即改变做法”(57)。此时报社各个贪污人员口中形成的“大贪污集团”具体情况的揭露使人们进一步确信它的存在,并在人们脑海中形成了具体的发展图景。报社正趁坦白大会的余威,辅之以大量紧接而来的小会,以期更加深入地挖掘材料,追回被私商盗窃的报社财产,弥补报社的亏损。

       集团“主犯”杨灵气成了大会后“打虎”队员的重点围攻对象,紧接着召开了接连不断的斗争会。杨灵气在坦白大会交代了8418.4万元的贪污数额,但“胁从分子”项到臣就有6292.2万元,李家吉有8377.85万元,人们压根就不相信杨灵气只贪污了这个数额,而是认为他“狡猾至极”,只“坦白了一部分材料”。张光、刘萱、廖广等人在斗争会上坚决指控,阐述与其共同倒卖纸的集体贪污事件。杨灵气忍吞苦果,应承下所有的指控,并加以具体论证。及至4月1日,杨灵气分上海方面、汉口方面具体讲述1950年到1951年的每一次单独贪污的情况,包括具体的贪污缘由,涉及的贪污数额、厂商和行贿人员,以及分4次讲述集体贪污的情况,所分得的贪污数额,总共坦白的数额为“两亿五千一百七十九万元”(58)。

       此时,除了曾语、刘萱还在进一步追查中,肖月依然在法院,“大贪污集团”的其他人员均已坦白认罪,并指出涉及的具体厂商。至于集团首领张光与杨灵气“关系不好”,两人不仅“纸的去路说的不一致”,而且分的款数和检举的“集团参加人”也不一致,人们忽视不见,视之为阴谋把戏(59)。为挽回报社财产,“打虎”队员召开了几次“贪污分子联席会”,发现这些贪污分子“讲的纸去向不一致”,同时都坦白将盗窃的纸卖给华丰、大交、邬文记和大盛等4个公司。报社积极分子利用这些证据迅速斗争这4家企业的私商。这些私商本就被更早的各大机关单位轮番激烈斗争,虽胆战心惊,却也在斗争中增添了经验,对《湖北日报》社增加的飞来横祸,也如履薄冰地探问收据等证据。报社积极分子除了继续加强斗争力度,也逐步转入斗争“大贪污集团”的成员,增添材料。但“大贪污集团”成员廖广等人只能笼统说到将纸卖给这些私商了,至于进一步具体情况,则纷纷确定是“送到这便回家了”。“打虎”队员见此,便转向要求集团成员交出分赃所得的股票以及卖纸的收据,他们都表示“把款子都分头存在这几家”,没有股票和收据(60)。

       贪污集团成员坦白显示出来的种种疑点,并没有让深信“大贪污集团”存在的“打虎”队员产生其存在真实与否的任何质疑,而是将这些疑点一一合理化。因为大盛、上交、华丰、邬文记公司和报社“营叶(业)关系最多,行贿也最厉害”,人们坚信“贪污分子和这几家私商共同盗窃纸”,于是迅速“分兵去寻找纸的去向”。而至于贪污分子都谈到贪污的款数都存在这4家公司,却“没有股票和收据”,“打虎”队员并“不相信”,认定是“贪污分子贪污,叫资产阶级还赃,保有赃款,企图将来享受”(61)。

       在25日的坦白大会以及之后的小会坦白中,贪污集团的成员纷纷检举,将大量的脏水泼到“曾拒不坦白,抵抗运动,已送交法院”的营业股长肖月和“畏罪自杀”的项何头上。在贪污集团“几个主要贪污分子已经做了交代后”,项何已经死无对证,“为了要把问题搞得更彻底”,便将肖月“从法院领回”,迫其低头认罪(62)。

       4月3日,报社针对肖月专门“开了一个斗争大会”。首先是领导在会前严密安排,“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斗争”,“启发贪污份子大量揭发,争取立功”。会议之初,肖月被要求彻底坦白。从2月29日到4月3日,报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肖月依然停留在2月29日的指控思绪中,极力坦白,却丝毫不涉及集体贪污事件。领导认为其“仍坚守攻守同盟”,拒不坦白和承认集体贪污的罪行。紧接着领导号召群众积极检举其贪污事实。面对群众揭发出大量的集体贪污事件,肖月恍若隔世,目瞪口呆。领导认为其故作惊讶之状,实为反抗运动的花招。“打虎”队员再次动员张光、杨灵气、李家吉、项到臣、廖广、刘萱等人,要求他们坚决对质,立功赎罪。他们悔恨交加,“依次起来控诉”肖月与其集体盗卖国家财产种种往事。积极分子随之起来斗争,点燃会场情绪。肖月在轮番进攻下,顿生幻灭之感,反抗意志荡然无存,承诺彻底坦白。领导认为“肖见到人证物证已经摆在前面,已不能抵抗下去”,宣布斗争会圆满结束,要求其会后详细坦白。肖月顺着检举揭发的材料,大肆想象每一次具体的贪污情况,最后坦白出来的贪污数额为“一亿五千五百三十七万元”。但他的坦白,“打虎”队员“估计不彻底”,需要“再次坦白”(63)。

       如此,及至4月3日,报社已经先后突破“大贪污集团”的成员廖广、李家吉、项到臣、李顺、张光、杨灵气、肖月等人,并让他们彻底坦白,详细交代。尔后,报社马不停蹄迅速转入对曾语的斗争中。此时省委的政策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1952年4月1日,湖北省委指示各地组织新的坦白高潮,捕尽余“虎”,应重点着力于对证追赃、定案处理(64)。4月4日,李先念指示“追赃是反贪污斗争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反贪污斗争的关键”,“‘打虎’队必须包打包追”,并且指出1000多万元的贪污分子“至少要追出百分之七八十”。贪污分子“有赃不退,罪上加罪”。虽然“追赃比‘打虎’还难,但贪污分子是命第一、钱第二,因之追赃是能办到的”(65)。原先政策和报社宣传都强调坦白,仿佛“只要坦白,一切处罚都不给了”(66)。很多贪污分子形成一种误识,以为只要彻底坦白便能宽大处理,便在各种压力下顺着“打虎”队员的旨意坦白巨大的贪污数额。及至中央和省委下令追赃,贪污分子措手不及,出现一股“翻案”潮。管理科管理员郑成斌看到坦白检举大会上,只要贪污分子坦白便得到宽大处理,“以为不会进行追赃处理”。他为展现身为青年团员的积极性,配合和示范党的“坦白从宽”的政策效力,在坦白检举大会上做表率,自动报名在会上坦白了400余万元。大会结束后,“打虎”队员追查其贪污情况,要求其退赃。郑成斌很快便招供其坦白是“伪的”,但“打虎”队员不承认其坦白为伪,继续追逼(67)。

       有鉴于此,4月5日,湖北省委指示各地算大账,算细账,找旁证,坚决痛击翻案“老虎”,集中全力追赃定案(68)。副秘书长曾语的翻案行为成为报社开刀祭政策的人物。曾语曾在25日的坦白大会上低头认罪,表示愿意坦白。但是大会结束后,坦白大会上强大的群众压力突然减轻,在紧接而来的小会中,领导与其个别谈话,并“交代政策”,告知“如果坦白了,便可以从宽处理”。曾语痛心疾首,大呼冤枉,“不但不坦白,反把前坦白的七十万推翻”,并且说到“别人检举他的是伪的,他检举别人是真的”。领导本以为能一举拿下曾语,破解整个“大贪污集团”,见其翻案,异常恼怒。《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决定召开一个规模巨大的斗争大会,以威慑其他有翻案想法的贪污分子。斗争大会一改之前斗争会以工厂工人为重点的惯例,而是“以秘书处编辑部为中心”,再加上“工人同志代表们”(69)。

       4月10日晚上,斗争大会开始。大会之初,曾语被勒令坦白,但其“还是反抗,企图混过去”。很快“贪污集团中的张光、杨灵气起来揭发”,并向大会讲述“他们同干盗卖纸的罪行”。这对非工厂人员的编辑部和秘书处职工震动极大,并且激愤异常。当曾语“还是装赖”,群众便直接诉诸武力,“起来一压”,迫其承认。曾语“低了头”,目睹“人证物证俱在,再也蒙哄不住了,这样才初步承认参加盗窃集团,并表示愿意交代”。大会对其坦白不断轮番炮轰,斗争甚久,只“因时间关系同时同志们要作其他的工作”,于是“打虎”队便进行剩下的工作,对其“进行小组围攻”。“打虎”队员要求其具体坦白,稍有不顺便严厉呵斥,其“到深夜才初步坦白了一亿五千万元”。同时“打虎”队员认定“这只是初步的材料”,“具体详细的情形”还需进一步斗争“弄清”(70)。与曾语“翻案”相反的是刘萱。其原本就忌惮“打虎”队员对自己的打压,积极检举他人,力图立功赎罪。他的努力得到了“打虎”队员的认可,加之工厂也需其积极工作,领导有意对其坦白从宽。4月15日,他虽积极配合“打虎”队员要求,进一步具体地交代了情况,但坦白数字也只从原来的“一千三百八十三万”增加到“一千八百五十八万元”便轻松过关了(71)。

       及至4月15日,曾语等人相继被突破,标志着整个“大贪污集团”的所有成员彻底承认自己是集团的一员,也标志着“打虎”队员所要的公开坦白、彻底交代取得了重大战果,也让人们对贪污集团的确信达到最高峰。而对社长李民来说,此时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大贪污集团”的突破也带来了始料未及的后果。印刷厂厂长、材料股股长、营业股股长、管理科科长、副秘书长均卷入“大贪污集团”,被指认为贪污分子,打成了“老虎”。盗窃纸张的批准权首先来自材料股股长杨灵气,后来到印刷厂厂长张光,再到副秘书长曾语,涉及的管理层级越来越高,已经快逼近报社的最上层。此时的问题已经延伸,如此大的贪污集团、如此众多的贪污分子,是谁引进来的?谁应该对此负责任?同时贪污集团承认的数字越来越大,似乎也不是原有的那几个贪污人员的权限所能办到的,如果不是曾语批准就能达到,又会是谁有这样的批准权限,导致这样大的贪污数据呢?这两个问题开始萦绕在人们的脑海,但答案大家心知肚明,矛头已经开始直指《湖北日报》社的最上层机关领导。果不其然,很快,一直作为报社最高领导的社长李民开始遭受冲击,他的社长职务被停止,由原总编辑谢收顶替。谢收上任,开始清算李民。上级很快做出反应,调任李民赶往云南办报(72)。

       李民虽被调走,但上级的政策依然必须贯彻。对“打虎”队员来说下一步需要做的就是,让贪污集团成员交代更加“具体详细的贪污情形”,打消所有人的翻案想法,交出赃款赃物,从思想上和物质上让“大贪污集团”成员彻底认罪。在思想上,张光、杨灵气、曾语、肖月等人积极控诉自己与资产阶级私商接触中,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作风的侵袭,产生了严重的贪污腐化,认为自己已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质量,只关心如何利用地位和职权,把人民和国家的财产据为己有,蜕化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盗贼。他们甚至不惜把自己的思想根源归结为地主成分(73)。至于物质上,此时“大贪污集团”的贪污款数几乎均已确定,具体数额如下表。

      

       1952年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条例中规定“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不满五千万元者,判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或一年至四年的劳役,或一年至两年的管制”,“集体贪污,按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情节,分别惩治”,“贪污所得财物,应予追缴;其罪行特别严重者,并得没收其财产之一部或全部”(74)。此时“大贪污集团”成员均承认了贪污数额,报社下一步工作是迫使他们退赃定案。为了推动报社恢复正常经营,同时也为鼓励和表彰廖广和刘萱彻底坦白、检举有功,报社宣布他俩与其他工人一样,虽贪污超过1000万元也免于退赃和免予处分,以便他们能积极工作和积极加入之后的追赃行动。“打虎”队员认定贪污分子会认为“命第一、钱第二”,只要加大追赃力度,肯定能完成追赃的工作,为此不惜将家属带到机关来斗,派遣追赃小组挖底财,逼赃款(75)。报社不断增强追赃的力度。此时“打虎”已经到达最高峰,人们的注意力开始转向追赃定案,在要求贪污分子退赃时达到了狂欢的另一个释放口。为完成追赃指标,“打虎”队员完全不顾贪污分子的家庭实际情况,强烈施行逼赃。

       贪污分子要退出原先坦白的贪污款物,几乎没有可能,而不退出符合“打虎”队员预期的赃物,则要遭受更为严重的斗争和罪名。肖伯勤,被认为是“小老虎”,在轮番斗争中,被强调“你不把赃款退出来,你知不知道你是封建把头又是贪污分子的罪恶”(76)。在其“不肯拿出赃款”时,工人同志们在“气愤下,给了一个压力”(77)。为了退出赃物,轮番进行“小会挤,大会压”,使贪污分子时时刻刻存在着严重的精神压力,而追赃的紧密步骤进一步恶化原本困顿的家庭生活,贪污分子开始突破原先被“打虎”队员所认定的“命第一、钱第二”。贪污分子没办法再退出钱,就只能以命相搏,绝望已经蔓延,自杀开始出现。肖伯勤自杀身亡,被认为是畏罪自杀。而在当时激进情绪氛围下,“同情贪污分子,就是丧失阶级立场”(78),就可能被认定是建立攻守同盟与相互串联,没有人敢于说明他们家庭确实困难再也无法退赃,而是落井下石,表明自己积极参与运动,与其无关。很多贪污分子在“打虎”队追逼下,被迫将自己所有的值钱和不值钱的东西作为赃物折现退出,缴纳出来的有大量的“人民币”、“有奖储蓄”、“光洋”、“公债券”(79)。很多家庭退赃直至已经没有可能提供钱物,便开始大量借钱退赃。“盗卖铅灰集团”的首领熊薄和杨兴武“因家庭生活困难,所交之赃物,均是借的”(80)。及至定案前,张光已退出1222900元,李顺退出1600000元,曾语退出280000元(81)。

       4月中下旬,由于经济持续恶化,中央由逐步刹住“五反”运动斗争步伐,转向力图尽快结束“五反”运动。此时各单位为“三反”定案追赃,对资本家乱捕乱斗,明显扰乱“五反”运动的部署。中央再次强调“三反”运动不应过度干扰“五反”运动的审查定案,要求各单位“三反”涉及商人的情况先经过“五反”检查组。此时湖北“三反”运动普遍处在定案追赃阶段。大量的贪污案件涉及很多商人,“三反”小组要求商人承认行贿或盗窃的事实,但此时“五反”检查小组的工作已快到结束阶段。

       5月1日,李先念指示“五反”小组和“三反”小组自力更生,“三反”小组人员给“五反”小组人员的材料只作参考,不作依据。“五反”小组人员接到“三反”小组人员的举报材料后,可以当面告诉商店老板,指出还有人揭发他们行贿或盗窃,让其据实报告,必须做到不追不逼(82)。报社派出的积极分子斗争并没有让私商承认,紧接着报社派出“一批干部”赶往大交、大盛、华丰、邬文记做工作,激励斗争这4家的资本家、会计高级职员,及至后来请武汉市派出工作组,但是他们“都不承认”。报社的积极分子和干部便分别向工厂的工人做工作,要求他们提供证据,但连那4个工厂中“发动较好的”工人也表示“确实没见过本报往其商号送纸”。面对这种结果,报社人员依旧坚信贪污集团与这4家私商共同盗窃仓库纸。报社再请武汉市四分会派出“两个工作组去复查大交和大盛”,在“长期激烈的斗争中”,这些私商“把偷纸案情更重的罪恶都承认了”,就是“都不承认”与报社的贪污集团联合盗窃《湖北日报》社的纸张。复查结果摆在眼前,人们依旧深信“大贪污集团与这几家私商共同盗窃纸”,只是觉得“大贪污集团可能没有这样大,偷纸不一定会这样多”(83)。复查的结果并没有减缓报社对集团成员的斗争。为捕捉更多有关贪污集团的信息,报社加强了对贪污集团成员的围攻,迫其更深入、更具体地坦白情况,同时重点围剿未深入坦白的贪污集团成员。

       贪污集团成员在进一步详细交代情况方面开始出现瓶颈,贪污分子对集团成员分的款数、集团参加人员、纸的去路等问题众说纷纭。报社召开“贪污分子联席会”,要求他们切实承认具体情况,最后确认贪污分子在大交、大盛、华丰和邬文记共盗窃纸张1626令。报社再次要求武汉市派出工作组复查“大交、大盛”。同时报社在对大交、大盛、华丰、邬文记做了诸多工作后发现,这4家私商都矢口否认,武汉市四分会派出的两个检查组得出结果依然是“都不承认”。这些情况都促使人们开始怀疑,但是在当时怀疑被压制,“同情贪污分子,就是丧失阶级立场”(84),要么是右倾思想,要么就是自己有问题。这种怀疑只能作为暗流在人们心中涌动,而当中南局关于反贪污的几个决议被传达下来之后,怀疑便喷涌而出。怀疑的证实首先是承续之前对“大贪污集团”盗窃规模的怀疑,“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讨论”,人们“对贪污集团盗窃这么多的纸发生了怀疑”。但当时激进的气氛依然笼罩着报社员工的心,人们依旧“认为大集团存在的可能很大”(85)。为证实贪污集团的问题,报社开始分头做复查工作。随着复查的一步步进行,人们的怀疑被逐步证实,原先“打虎”出现的问题被发现得越来越多。

       六、“神经病”:“大贪污集团”的复查与结束

       1952年4月20日,鉴于“三反”运动中“打虎”人数过多,以至人心惶惶,甚至造成整个政府工作难以有序进行,湖北省委要求各级干部公开反“左”,指出定案“必须有材料,没有材料就不能定案”。同时湖北省委也强调必须肯定运动中所查出大部分贪污犯确为事实,个别人被错划为贪污犯仅仅是“局部中的错误”。根据上述精神,稍后省委又提出“三查”、“三对”(86),认为“今天要作(做)到不漏掉一个是不可能的”,需要执行的是“宁可漏掉个把也不冤枉一个”,要求“打虎”队员回忆案情,找出可疑之处,重新定案追赃(87)。中南局下发指令,要求重查各个贪污分子,原先对“大贪污集团”的潜在怀疑化为复查措施。一开始他们即调查该事件的来龙去脉,发现廖广的检举,实为报复采购员李家吉,所以大肆捏造偷盗的纸张数目。但当时如何证实贪污集团如此之多的盗窃数目呢?报社成立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复查。

       检查组复查账目,重新测量各种纸张的重量,重核发货单。首先是原积极分子严之肃等会计“经过学习中南局指示后头脑静下来了”,迅速指出原先的算法“有错误”、“不合理”,同时承认自己“粗枝大叶”导致了很多问题。报社工厂的收纸和报销纸都按重量计算,但标准难以统一。因为当时报社工厂的纸有来自全国各地各个工厂的几十种纸,光按苏报纸便从4个不同的工厂进货。每种纸在不同季节重量也不一样。纸的重量从每令最重的51镑到最轻的47.5镑皆有。而如果50P型纸的多,就没有贪污;如果47.5P型纸的多,就差六七百令纸,会计认为从这里是不能肯定有问题。同时各种纸在不同季节损耗不一,尤其是夏季由于雨水多,导致纸损耗量最大。会计承认自己是在当时弥漫着的这种找问题避祸的心态下,少算发货单,抄页码抄错了数字,以样本页少的北京样本,而不是本厂的即配书来查工厂出的书的开数和页数。在算纸心纸皮时不顾纸不同重量不同而强行以最高的统计,将毛重当做实际重量,同时将所有能算做纸的都加入计算,甚至绳子都算。而在复查账目的时候考虑了不同季节不同纸张的不同重量,加之具体纸张的损耗不一,复查的结果显示很多原来有问题的账成了“没有问题”(88)。

       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派遣人员加速寻找纸张的去向,同时主要听从武汉市四分会派来的检查组意见。检查组认为报社并没有盗窃很多纸张出去,因为不仅这些厂的“资本家不承认,会计高级职员不承认”这些贪污事实,而且“三反”运动中表现较好的工人也断然否认。即便这些厂的资本家承认了企业其他方面更大的贪污事实,却坚决否认藏匿《湖北日报》社的赃物。检查组认为:“如果偷纸是真实的,每一个资本家不过得一两千万元,在长期如此剧烈的斗争中他们不会不承认”。与此同时,检查组对报社人员展开调查,发现“全厂(全报社)工人和干部都没有发现过他们向私商推过纸”。对此,工厂节约委员会认定所谓大量盗窃纸张事件是“贪污分子胡说的”(89)。

       检查组调查贪污分子的家庭情况,并向各方面对供搜集证据。根据户籍警察与街道组织人员的反映,项到臣家中历来很苦,没进报社工作前,只是在外面摆点烟摊,直到现在家庭生活仍然很苦,家人生活也很简单,只能勉强维持生存。其他人员除张光和杨灵气吃穿较好外,生活方面也都过得比较艰难。如果像贪污分子口供所言大的贪污一二个亿,小的也有一两千万,从生活上当有反映,而不至于过得如此艰辛寒酸、食不果腹。

       检查组分头对贪污分子进行规劝,劝其去伪存真,给自己定案,并指出他们要负后果责任。新成立的检查组在得知这些情况后,分头和“大贪污集团”的成员进行“谈判”。但是贪污集团成员之前遭受了“打虎”队员对翻案的严厉惩罚与进一步打击,谈判之初,“都不敢翻”。检查组将中南局的几个决议宣布,并表示现在是复查阶段,不会因有自己的疑问而遭受更为猛烈的攻击。同时重新质问张光和杨灵气为何将纸的去路说得不一致,分给各位成员的钱数和他们检举出来的“集团参加人”的股数都不相符。报社将已经采取的复查措施告知“大贪污集团”成员,否定了他们所谓盗窃大量纸张,责怪他们原先所言是胡说。同时也检讨自己在斗争中引供,对很多不合理的坦白材料没能积极发现,还召开贪污分子联席会使坦白材料一致。报社最终使他们确信现阶段是落实“实事求是的精神”,贪污集团的所有成员“都把大集团的偷纸部分推翻了”,并“都表示愿负一切后果责任”。人们惊奇地发现作为“大贪污集团”的首领张光与杨灵气确实关系不好,而不是原先所认为的贪污策略需要(90)。

       检查组重新回顾这些贪污人员被打成贪污集团的发展情况,认定事情的始作俑者便是廖广,对廖广及其坦白材料展开了细密的调查。检查组认为廖广并非自动坦白,概因第一次工厂算账少了270令纸,工人的反贪污情绪很高,而廖广此时病了两天,工人便认定其为“思想病”,“只要坦白了就好了”而加以反复规劝。同时将子虚乌有的“李家吉已坦白了给小廖450万元”的消息告诉了他。后来会计严之肃、黄之色等人也都自动参加规劝,他在那种压力下不敢不讲。他一经鼓励就讲,讲完便承认,“打虎”队员先后让他讲了三遍,而三遍都大不相同。坦白过程中,廖广谈到“材料股集团”曾多次一次性便偷50令纸,如此庞大的数字对报社工厂来说“根本就不合理,不合情况”。而且廖广还在鼓励下谈出“51年2月偷锑500斤”,但报社“51年7月前”,没有人看到过锑,而且当时锑作为国家的军事原料,国家管制甚严,偷出数额如此大的锑更是无稽之谈。廖广的坦白材料千篇一律,强调自己所得到的数额只是李家吉的零头。关于李家吉分赃的时间,廖广坦白有时是在盗纸之后,有时是在偷纸之前,同时谈到每次分赃之后,都会下馆子。而据当时的户籍警察与街道其他人员的观察,廖广家一直都“很清苦”,每天都是“稀饭米汤”,两年来“未做过一件新衣服,穿的都是破的旧的”,压根就没有下馆子这回事,遑论多次下馆子。事到如今,他虽然翻供,但依然信誓旦旦地说“李家吉说给我450万元,他咬我,我就咬他”。据此,检查组判定他的口供是假的(91)。

       5月5日,工厂节约检查组委员会全体委员,并“吸收打虎队长和所有会计人员参加研究”,根据以上情况,“做了认真的分析”,最后一致认定“大贪污集团肯定没有”,并将整个“大贪污集团”的出现缘由归结为廖广。会议人员认定廖广是个“不仅我们不知道,连工厂负责人都不知道”的“神经病患者”。“小时候他父亲经常狠狠得(地)打他的头部,并吃过朱砂,脑子坏了”,如此便得了神经病,而“一遇不满意的事或恐慌的事时,即昏过去,时常说些没有根据的话”,从而导致我们搞出了“大贪污集团”的错案(92)。

       “大贪污集团”被认为“肯定没有”之后,报社依旧认定打对了“倒卖铅灰集团”,只是因这些集团成员“家中生活非常困难”,为了照顾他们的生活,不要他们的退赃,并全部退还了已交钱物(93)。但曾经被视为集团成员之一的项何被视为畏罪自杀,当时明文规定“党员中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情节严重,在‘三反’运动中拒不坦白、而逃跑或自杀的分子,应一律开除党籍”(94),项何没有得到平反,家属也没得到补偿。相比于死者,报社开始着手项到臣、李家吉、张光、杨灵气等其他成员的定案处理。

       项到臣被认定是个小贪污分子,检查组认为从他家庭情况来看不会再有大贪污,“从他的业务范围来看”,承认贪污300多万元是“坦白差不多了”,决定“不再管制”,至于“是否有个人的偷货问题根据情况而定”。李家吉也与项到臣相似,但对于“打虎”队员来说,他俩重要的是“定案叫他俩退赃”(95)。张光“承认贪污3000多万元”后,也被认为坦白得“差不多了”,而他的主要问题和曾语、肖月一样是“退赃问题”和政治问题(96)。杨灵气“承认100多万元”,被认为“坦白精神最差”,是“趁机把真的也翻了案”,认定理由是“他经手十多个亿(只是和私商的营业额),他才只承认100多万元,显然不对的”。检查组认为“对他还需加压力”,而如果“实在他不承认就做悬案处理,因我们没有他的贪污证据”(97)。如上可知,检查组成员在定案处理时仍然是依据没有材料的猜测,看重的是坦白的数额是否符合预测中的数据,最重要的是退赃态度。

       但无论如何,及至5月5日,“大贪污集团”已经被报社彻底否定了,同时将这个过错归结于廖广的“神经病”,让所有的“打虎”队员都释然了。至此,“大贪污集团”被扫进了历史的尘埃中,成为了人们回想中的“闹剧”。1953年初,社长谢收调任省委后,报社便再次传出有关“大贪污集团”的流言。1947年时任区委宣传科长的谢收到县委书记李民所在县进行调查研究,李民并不待见,由此得罪了谢收。李民担任社长不久后,谢收也在1951年4月由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调任报社总编辑。“三反”运动开始后,谢收为报当年之恨,率先任命自己的得力助手曹雨楼为工厂“打虎”队长,并顺势要求大力开展“打虎”运动,将火烧至李民。曹雨楼因此不断逼供各位贪污分子,直到他们数额之大涉及全社。盗窃纸张事件一经出现,谢收认定是天赐良机,不断将其扩大,突破“大贪污集团”首领张光之后,很快便蔓延到副秘书长曾语直至李民。省委调任李民到云南办报,谢收升任社长。如此,“大贪污集团”成了谢收扳倒李民的阴谋(98)。

       七、灵魂再造:身体政治与单位利益在“左”倾政治运动的异化

       “打虎”运动是一场以国家权力主导,用指标的方式推进各个机关反贪污的政治运动,这不可避免地忽视了不同机关的具体情况。《湖北日报》社作为一个省级的机关报,同时又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一方面必须完成上级下发的指标,另一方面也需完成上级布置的经济任务。在这场疾风暴雨般的“打虎”运动中,《湖北日报》社原本脆弱的企业化经营难免受到影响,出现亏损。为完成这两种任务,《湖北日报》社不断追究贪污分子与私商的合谋盗窃行为,一方面可以弥补全部来自内部激烈斗争下的口供证据的不足,完成“打虎”指标;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政治运动夺取私商的经济资源,弥补报社的亏损。这一点也当是报社上下的共识,除此之外,单位不同阶层的人在政治运动中因自身的利益而作了不同的应对。

       无论是当时的贪污分子还是一般的工人群众,甚至是“打虎”队员,对于报社高层来说几乎是透明的。报社高层可以了解属下的方方面面,从具体行为到思想和灵魂。这些属下都只能在他们的指示下运作,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打虎”运动,却看不到报社高层的具体运作和真实目的。在这场运动中,这些属下的行为和灵魂几乎受到权力的眼睛无处不在的注视,并在这种注视下改变自己的原有行为和思想,进而再造灵魂。相对更上一级的领导机关,报社高层也是下属,也是透明的,只能从上级机关获取指示,并执行这些指示。

       执行的过程中,报社作为一个具体的基层单位,有着自己的具体处境,从而导致了单位高层穷追“大贪污集团”以便完成“老虎”指标,和力图豪取其他私商单位的资源完成自己的经济任务。但《湖北日报》社最终未能成功豪取其他私商企业的资源,乃是由于报社为其意图采取的时间与此时国家为恢复经济的要求相冲撞。很多资本家在运动初期不堪逼供,被迫承认盗窃巨额财产,不断引发私营企业停工歇业,导致大量工人失业,加剧经济困境。国家为遏制经济和生产形势的恶化,3月初便开始降温“三反”运动,逐步缓和“五反”运动的斗争力度。《湖北日报》社重点从3月底,尤其是4月中下旬大量派出积极分子和“打虎”骨干赶往私营企业,斗争资本家。而此时国家力图尽快结束“五反”运动,恢复经济秩序。“五反”小组的同志开始指责“三反”小组成员过“左”,甚至“有些同志谈‘五反’过‘左’”。湖北省委要求资本家据实报告,防止贪污分子乱咬商人(99)。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下,私营企业的资本家和工人都否认企业曾盗窃报社大量财产。这也是“大贪污集团”遭遇怀疑,最终可以“翻案”的根本原因。

       在这场“打虎”运动中,李民等高层尽可能利用各种办法,完成上级规定的“打虎”任务。廖广的一次偶然生理疾病,也在权力眼睛注视下,成为了贪污分子的影子。工人联想其之前的爆料,将之视为“思想病”,自发地不断劝说和制造谣言,迫其“自动坦白”。“打虎”队员利用这次坦白,不断扩大战果,最后演变成一个“大贪污集团”。“大贪污集团”贪污数额之大,最后人们怀疑至报社社长李民,李民很快被撤职,遭遇清算。无论是廖广为积极表现的爆料,还是李民为完成上级任务的积极“打虎”,最后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同时作为报社最大的功绩——“大贪污集团”也在大气候转变后,报社重新复查下判定为无中生有,并将最终原因归结于廖广的“神经病”。廖广从偶然的生理疾病,到被认为“思想病”,乃至最后被认为是一个“我们不知道,工厂负责人也不知道的神经病患者”。与此同时,廖广、项到臣等人的家庭困境先是成为“大贪污集团”成员的证据之一,后又成为论证“大贪污集团”是错案的有力证据。

       当然,之所以会出现“大贪污集团”还与当时采取的政治动员策略有关。运动之初,报社,甚至是全国上下只宣传和强调坦白,大量坦白得到宽大处理的典型示范,给予贪污分子一种错觉,仿佛“只要坦白,一切处罚都不给了”(100)。正是这种错觉,使得报社甚至在运动高潮期间不断出现原来未有贪污的,却为配合党的政策,表现自己的觉悟而捏造自己贪污来坦白(101)。一旦坦白,便要求提高更大的贪污数额和检举揭发更多的人。面对“贪污分子”的“抗拒”行为,“打虎”队采用“以虎攻虎”和“大会压,小会挤”的方法,甚至不惜采取逮捕送法院和“站起来、跪倒、拿绳子来、捆起来、吊、打等六部曲”(102)。直至“打虎”队员觉得贪污分子的坦白数额大致可信,便要求他们全部退赃。贪污分子招供数目太大,即使变卖家里有价值和无价值的东西,甚至是借钱也无法退出全部甚至是其中的小部分。“打虎”队员便采取退赃态度与定案处理挂钩,迫使贪污分子为减轻罪名而退赃。及至大气候转变,很多贪污分子得到平反,甚至得到原退出的部分赃款。在此过程中,参与运动的个体最终以党和上级的号召与命令来行事,去除“小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改造成毫无独立性的革命“螺丝钉”,完成了党的灵魂再造预定设想。

       *论文承蒙辛逸教授、王萌讲师和左松涛副教授的悉心指教,在此谨致由衷感谢之意。文责自负。

       注释:

       ①目前有关单位研究众多,多集中在改革开放后的单位研究。其中代表性的有:李汉林、李路路:《资源与交换——中国单位组织中的依赖性结构》,《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4期;李路路、李汉林:《单位组织中的资源获得》,《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田毅鹏、陶宇:《“单位人”集体行动的实践逻辑——基于东北老工业基地H厂的个案考察》,《学术研究》2011年第2期。

       ②《李先念就筹办湖北日报调拨轮转机一事给潘梓年的信》(1949年5月17日),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SZ130-1-002-006(以下简称为鄂档)。另:为了不牵涉当事人及其亲属,本文所涉及的报社人名均以化名代之。

       ③《有关报社奖金使用情况的报告》(1951年12月24日),鄂档SZ130-1-007-005。

       ④《有关报社奖金使用情况的报告》(1951年12月24日),鄂档SZ130-1-007-0041/6;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日报社60年纪事本末》(上),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8页。文中元是旧人民币元。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新人民币(即现在人民币)1元等于旧人民币1万元。本文所涉及的人民币数额,若没有特别指明,均指旧人民币。

       ⑤《中共中央关于宣传文教部门应无例外地进行“三反”运动的指示》(1952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48~49页。

       ⑥《关于三反斗争展开后要将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的电报》(1952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87页。

       ⑦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5日),鄂档SZ130-1-013-041。

       ⑧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7日),鄂档SZ130-1-013-044。

       ⑨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近日情况》(1952年2月29日),鄂档SZ130-1-013-039。

       ⑩《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在“三反”运动中注意维持经济工作和对付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2年2月13日),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8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70页。

       (11)《给刘部长的信》(1952年2月11日),鄂档SZ130-1-012-001;《给王副主席、刘政委的信》(1952年2月17日),鄂档SZ130-1-012-002。

       (12)《关于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的报告》(1952年3月12日),鄂档SZ130-1-012-006。

       (13)《关于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的报告》(1952年3月12日),鄂档SZ130-1-012-003/5。

       (14)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进展情况》(1952年3月12日),鄂档SZ130-1-013-045。

       (15)“以虎攻虎”是当时普遍运用的一个反贪污斗争策略,具体是利用一部分贪污分子去斗争另一部分贪污分子,从而迫使贪污分子坦白,取得口供。北京市委曾在运动后期总结运动出现偏差的原因,指出“打虎”队员“轻信重用”“以虎攻虎”的策略,“致使贪污分子串供、乱咬”现象普遍。《中共北京市委关于三反运动总结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1952年8月30日),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2年)》,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年版,第441页。

       (16)《关于中央各部在三反中应指导下级的打虎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批语》(1952年3月4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294页;《在中央给邓小平的复电稿上加写的话》(1952年3月7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324页。

       (17)《关于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的报告》(1952年3月12日),鄂档SZ130-1-012-004。

       (18)《关于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的报告》(1952年3月12日),鄂档SZ130-1-012-005。

       (19)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进展情况》(1952年3月12日),鄂档SZ130-1-013-045。

       (20)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0。

       (21)《关于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的报告》(1952年3月12日),鄂档SZ130-1-012-004。

       (22)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进展情况》(1952年3月15日),鄂档SZ130-1-013-052。

       (23)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3。

       (24)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3。

       (25)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斗争进展情况》(1952年3月15日),鄂档SZ130-1-013-052。

       (26)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3月18日),鄂档SZ130-1-013-057。

       (27)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0。

       (28)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3。

       (29)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0。

       (30)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0。

       (31)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3月18日),鄂档SZ130-1-013-057。

       (32)《贪污问题登记表》(1952年4月20日),鄂档SZ130-1-014-047。

       (33)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0。

       (34)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0。

       (35)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2。

       (36)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013-063。

       (37)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3月18日),鄂档SZ130-1-013-057。

       (38)《戒骄戒躁把反贪污斗争贯彻到底争取更伟大的胜利》,《湖北日报》社论,1952年3月25日,第1版。

       (39)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1。

       (40)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4月11日),鄂档SZ130-1-013-074。

       (41)湖北日报节约检查委员会:《湖北日报一周打虎计划》(1952年3月25日),鄂档SZ130-1-013-005。

       (42)湖北日报:《刘部长转武汉市联合检查委员会》(1952年3月24日),鄂档SZ130-1-012-013。

       (43)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013-065。

       (44)《秘书处、新闻处、编辑部反贪污工作小结》(1952年3月),鄂档SZ130-1-013-016。

       (45)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013-062。

       (46)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013-062/65。

       (47)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013-062。

       (48)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013-063/64。

       (49)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013-064。

       (50)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013-063。

       (51)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013-063。

       (52)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反贪污进展情况》(1952年3月27日),鄂档SZ130-1-013-063。

       (53)此说法源于李先念在武汉市“打虎”队长会议上的讲话。李先念强调“打虎”队只要加大追赃力度,肯定能追出赃款。因为贪污分子“命第一、钱第二”,他们会为了保命而退出赃款。《反贪污斗争中的四条基本经验》(1952年4月4日),《李先念传》编写组编:《建国以来李先念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80~281页。

       (54)《转发五台县委关于发动退赃运动的报告的批语》(1952年3月13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第336页。

       (55)《中共中央关于在“五反”斗争中及其以后必须达到八项目的指示》(1952年3月23日),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8册,第185页。

       (56)《正确对待和处理“三反”、“五反”中出现的问题》(1952年5月1日),《李先念传》编写组编:《建国以来李先念文稿》第1册,第293页。

       (57)《中共中央转发薄一波关于上海“五反”策略和部署报告的批示》(1952年3月29日),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8册,第207页。

       (58)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4月1日),鄂档SZ130-1-013-066。

       (59)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1。

       (60)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1。

       (61)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1。

       (62)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4月4日),鄂档SZ130-1-013-070。

       (63)湖北日报精简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4月4日),鄂档SZ130-1-013-070/71。

       (64)《中共湖北省委关于由反贪污斗争转入对证追赃、定案处理工作的指示》(1952年4月1日),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建国初期湖北的“三反”“五反”运动》,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84页。

       (65)《反贪污斗争中的四条基本经验》(1952年4月4日),《李先念传》编写组编:《建国以来李先念文稿》第1册,第280~281页。

       (66)《彭真传》编写组编:《彭真年谱(1902~1997)》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242页。

       (67)湖北日报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处理贪污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贪污数字及追赃定案情况》(1952年5月2日),鄂档SZ130-1-013-009。

       (68)《中共湖北省委关于集中全力做好追赃定案工作的指示》(1952年4月5日),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建国初期湖北的“三反”“五反”运动》,第192页。

       (69)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4月11日),鄂档SZ130-1-013-074。

       (70)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情况》(1952年4月11日),鄂档SZ130-1-013-074。

       (71)湖北日报增产节约委员会:《新坦白的数字与增加的数字》(1952年4月15日),鄂档SZ130-1-013-076。

       (72)对冉某的访谈,湖北武汉,2013年5月4日。

       (73)《党团员贪污份子登记表》(1952年4月),鄂档SZ130-1-014-045。

       (74)《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1952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第156页。

       (75)刘建勋:《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1952年4月20日),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建国初期湖北的“三反”“五反”运动》,第197页。

       (76)《贪污分子自杀登记表》(1952年4月20日),鄂档SZ130-1-014-047。

       (77)湖北日报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处理贪污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贪污数字及追赃定案情况》(1952年5月2日),鄂档SZ130-1-013-012。

       (78)许晓麓:《同情贪污分子,就是丧失阶级立场》,《湖北日报》1952年3月4日,第3版。

       (79)湖北省日报秘书处:《贪污人员名单及数量登记表》(1952年7月),鄂档SZ130-1-014-063/79。

       (80)湖北日报社:《三反复查赃款及处理登记表》(1952年10月15日),鄂档SZ130-1-014-039。

       (81)《党团员贪污份子登记表》(1952年4月),鄂档SZ130-1-014-045。

       (82)《正确对待和处理“三反”、“五反”中出现的问题》(1952年5月1日),《李先念传》编写组编:《建国以来李先念文稿》第1册,第292~293页。

       (83)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1/22。

       (84)许晓麓:《同情贪污分子,就是丧失阶级立场》,《湖北日报》1952年3月4日,第3版。

       (85)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1。

       (86)“三查”是指:(1)查情节,案情是否合情合理;(2)查证据,证据是否真实;(3)查赃款,追出的款项是否真是“赃”款。“三对”是指对家属、对商店、对同案的人,要求严禁逼迫家属,争取消除“老虎”对立情绪,严禁对“老虎”打骂等肉刑或变相肉刑。

       (87)刘建勋:《关于“三反”运动的报告》(1952年4月20日),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建国初期湖北的“三反”“五反”运动》,第197页。

       (88)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3。

       (89)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3。

       (90)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4。

       (91)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3。

       (92)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3。

       (93)湖北日报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处理贪污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贪污数字及追赃定案情况》(1952年5月2日),鄂档SZ130-1-013-011/12。

       (94)《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党员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给予党内处分的规定》(1952年3月20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第123页。

       (95)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4。

       (96)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4。

       (97)工厂节约委员会检查组:《谢社长转节约检查委员会并转到刘秘书长》(1952年5月5日),鄂档SZ130-1-013-024/25。

       (98)对冉某的访谈,湖北武汉,2014年3月12日。

       (99)《正确对待和处理“三反”、“五反”中出现的问题》(1952年5月1日),《李先念传》编写组编:《建国以来李先念文稿》第1册,第293页。

       (100)《彭真传》编写组编:《彭真年谱(1902~1997)》第2卷,第242页。

       (101)湖北日报节约委员会:《湖北日报处理贪污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贪污数字及追赃定案情况》(1952年5月2日),鄂档SZ130-1-013-009。

       (102)《反贪污斗争中的四条基本经验》(1952年4月4日),《李先念传》编写组编:《建国以来李先念文稿》第1册,第2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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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三恶”运动的实际运作--以“湖北日报”为例_三反运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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