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 215200
摘要:随着越来越多的“宜居城市”的建设,城市居住环境不断地改善以及国家对污染的防止和对环境保护的重视,道路绿化工程投资的比重不断的加大,从以前的附属工程逐渐成为主体工程,这就更加凸显出道路绿化结算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本文结合苏州市兴东路及栅桥路绿化景观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就道路绿化工程结算审计如何开展进行和怎样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进行了探讨,藉此以不断提高绿化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固定资产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道路绿化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水平;效益
一、工程概况及结算审计程序
兴东路及栅桥路绿化景观工程位于苏州市兴东路和栅桥路两侧,绿化面积约83315.2m2,乔灌木种植约6532株,绿化回填土方约14000m3,工程造价约678.05万,属于园林一类工程,招标工期60天。
1.在接受项目委托并签订委托合同后,首先就是绿化审计资料的交接,其中应注意委托方提供资料清单内以下资料的查收:
1.1项目批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纪要、答疑、商务标、标底;
1.2工程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
1.3送审工程量计算底稿;
1.4设计变更单、签证单;
1.5工程竣工验收凭证(包括质量评定表)、甲供材料、设备明细单、会议纪要、文函等。
2.熟悉审计资料,缺少的资料或对资料中有疑问的地方及时跟委托方进行沟通,并结合该项绿化工程结算审计的要求制定审计方案和计划。
3.结算审计实施工作主要包括工程量核算、价格审查、工程量核对、出具结算审计初稿。审计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合同内工程量按照双方验收的数量,价格按照投标综合单价审核,措施费按照合同要求审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需要核定,如不核定扣除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和排污费;合同外工程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签证工程量,综合单价套用相关定额子目和施工期间的材料平均价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需要核定,如不核定扣除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和排污费,最终价格按照合同内工程同比例下浮。针对施工方或甲方提出的审计初稿的反馈意见,进行核对调整,在审计异议较大的情况下,由甲方召开协调会,并出具最终调整意见稿。
4.最终调整意见稿出具后,及时征询甲乙双方的意见,如无问题,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同意后,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其他相关资料整理归档,该项绿化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就结束了。
二、结算审计的要点
下面结合兴东路及栅桥路绿化景观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案例来阐述做好道路绿化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应着重的几个环节:
1.合同、招投标文件的审核
进行结算审计前,首先应仔细研究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在确定合同的计价类型后,仔细研究其中的调价条款,根据结算调价条款进行工程价款审计。另外应注意许多施工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都会签订补充协议,而大多数的补充协议都会对合同的结算调价条款进行补充或更改,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会进一步让利。
兴东路及栅桥路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工程价款下浮24.19%进行让利。
2.工程量的审核
在工程量审核前,首先要熟悉相关图纸,明确绿化审计工程的工程量范围与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范围是否一致;对一些图纸不明确的工程,审计人员需要到施工现场按计量规则进行计量;图纸与实际施工不符而无变更资料的项目应查明变更原因后确定能否计算工程量;对隐蔽工程可通过查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来确定其真实情况;另外还要重视施工组织设计中大型机械进退场的型号、土方的开挖方式、运距,以及相关的措施方法等,可作为审计工程的依据。
审核工程量难点之一是苗木规格、数量难以核实,主要原因是送审时间过早或过晚导致苗木规格、数量难以确定。过早进行审计,会存在一些苗木为了提高栽植成活率,被大量修剪,而造成审计期间冠幅不达标;另外可能有施工单位对死亡苗木未及时更换或补种的情况,而施工单位是否补种及补种苗木的规格、数量、质量都成为不确定的因素。过晚进行审计,绿化工程已过了养护期,存在苗木丢失、死亡、生长差等责任划不清的现象,造成实际苗木数量难以确定。
难点之二是土方工程量难以核实。主要原因是绿化回填土尤其是种植土回填时,要求松方,不予夯实;而审计人员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并介入审计时,往往已经是竣工数月,甚至一年,绿化土出现较大的沉降和造型变化,因此造成审计与施工单位的一些工程量争议。
兴东路及栅桥路绿化景观工程结算审计中工程量审核首先运用看图法,即看图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认真仔细地看清所有的施工图纸,认真计算审定工程量的真实性。在核对工程量中发现,部分苗木竣工图中工程量与结算造价中工程量是一致的,但是多于结算竣工验收单中工程数量,且没有补充签证,由此扣除结算中多计入的苗木工程量,节约造价约9.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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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核实结算中工程量的真实性,审计人员运用观察法,即审计人员亲临施工现场,对绿化种植苗木进行实地核实苗木工程量。在核实中发现,虽然有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但部分苗木有35%左右死亡和缺株现象。考虑到死亡和缺株苗木量较大,审计人员建议施工单位在审核过程中需把死亡和缺株苗木补齐后予以结算。而施工单位称审计期间并非苗木种植季节,并承诺养护期满前一次性补好。审计人员通过与建设单位积极沟通,并翻阅合同的相关资料,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应在苗木死亡后30天内补种完成”这一条规定暂时核减死亡和缺株苗木工程量,费用单列并备注此项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养护期满时实际补种情况审核后支付,由此暂时扣减结算造价约24.5万元。
由于送审时间过早或过晚给审计工作带来的困难,审计人员应积极向相关绿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建议,应以合同养护期为节点,通过加强各单位合作,严把审计时间关;对于养护期即将结束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在养护期即将结束前二至三个月快速申报工程结算,在养护满前组织审计人员快速审核,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量核实完毕,防止养护期满后发生苗木死亡或丢失等责任不易界定的现象。
3.单价的审核
如果合同约定为综合单价合同,审查时应对综合单价的组成进行分析,了解综合单价中已考虑的费用内容,以免重复计算。重点了解综合单价中材料价格的组成情况,发生变更时根据合同约定方法进行调整;对清单范围没有报价的子项,应根据合同条款或《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原则执行。
兴东路及栅桥路绿化景观工程的合同外签证工程,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清单苗木综合单价明显偏高,主要原因就是苗木单价偏高,这也是签证工程费用偏高的重要原因。苗木属于非标准化商品,影响苗木的价格因素较多,包括产地、采购时间、名称、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等要素,因此市场价格行情变动较大,还极易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另外现行的造价信息公布的苗木指导价存在品种、规格不全,尚未形成规模、动态的价格库,大量的苗木没有指导价,特别是大规格的苗木、造型树无行业部门指导价,或者指导价滞后,动态更新慢造成结算审计时的争议。
审计中通过调查法即深入市场进行调查研究,以查证部分绿化苗木的价格,另有部分苗木价格可通过核对法即在结算审计中用其他同期施工的绿化结算工程同规格苗木的综合单价进行查对,用相互验证和复核的手段,确定签证工程苗木综合单价的真实性、合理性。通过以上两种方法对苗木价格的审核,该工程审计后节约造价约7.2万元。
4.签证单的审核
竞争激励的市场形势使不少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采取低价获取工程,然后通过施工过程中增加签证来达到获利的目的。大多数工程的最终结算价都比合同价款高出很多,所以签证是施工单位增加造价最重要最常用的工具。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较多,则需要重新市场询价并组价,给结算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签证单的审核首先要看签证手续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签字是否齐全有效;还要看内容是否真实合理,费用是否应由甲方承担。有些签证虽然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但究其内容并不合理,违背合同协议条款,对于此类签证不应按其要求结算费用。最后是复核签证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工程量是否正确属实、单价的采用是否合理。
兴东路及栅桥路绿化景观工程的合同外签证工程,其中有一份签证,签字符合程序要求并齐全有效,审计人员参照施工合同,通过询问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预算员得知该份签证内容违背合同协议条款,费用不应列入结算造价,节约造价约3.2万元。另一份签证中的草坪种植区绿地整理以后覆盖10cm厚黄沙,审计人员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通过开挖法对草坪种植区黄沙厚度进行抽样定点查看,发现黄沙覆盖厚度平均5cm,由此节约造价约12万元。还有一份签证中土方工程缺少种植土回填的第三方竣工测绘报告,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审计人员运用测量法,提议由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测绘单位对绿化种植土回填的方量进行测量和计算,推翻了施工单位签证的工程量数据,减少土方约3000方,节约造价约6.3万元。
对签证的复核审计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审计人员只有掌握较为全面的工程施工、预结算和现场管理知识,才能做到结算审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兴东路及栅桥路绿化景观工程通过以上的结算审计工作,扣减金额约68.5万元,审减率10.10%。
三、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
道路绿化结算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限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审计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审计机构作出不断的努力。审计人员不仅要学习审计法规,还要加强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及时补充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审计机构应组织定期的培训、技术交流,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另外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复核流程,除审计人员自查外,项目主管或负责人应对工程结算口径、依据、量、价进行复核,审计过程中就疑难或争议问题提供处理意见,确保审计的准确性。面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的市场形势,审计机构应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收集新的工艺、价格信息,借鉴行业部门的经验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为员工提供参考性依据以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2007)
[3]《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4]刘恩锋.《市政道路绿化工程造价审计初议》.《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
[5]夷延坤.《浅论绿化工程造价审计的有效控制》.《房地产导刊》,2014.
论文作者:韩志朋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8
标签:苗木论文; 工程量论文; 工程论文; 签证论文; 合同论文; 审计工作论文; 单价论文; 《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