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镇党政两个“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政论文,乡镇论文,把手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几点思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第一,审计对象实行“一审二人”的办法。县委、政府或组织部门在安排乡镇某“一把手”的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可将另“一把手”的任期经济责任同时列入审计对象,以离任者或一人为主要被审计对象(简称一审对象),以在任者或另一人为附审对象(简称二审对象),同时立项、同时审计、同时评价、同时报告,以全面准确地反映乡镇党政两个“一把手”的独立责任和共同责任。
第二,审计时限实行“交叉重叠”办法。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任期一般都是三年,但换届不在同一时间,一般相差一年左右,所以在审计时限上要兼顾二人的任期,采取“交叉重叠”的办法,即书记乡镇长任期在同一时间的一起审,单在的任期分别审,以此办法解决二审对象经济责任审计的取证、评价问题。
第三,审计内容实行“各有侧重”的办法。对乡镇党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经济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活动的审计,重点是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的效果、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情况、财政收支、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负担等重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和变化情况。政府是行政执行机关,对乡镇长的审计应当侧重于经济决策和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情况,侧重于审计本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四,审计评价实行“合分相济”的办法。审计评价应以一审对象为重点,兼顾二审对象的责任界定,对财政收支的增减、政府债务的增减、国有(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农民负担等共性指标以一审对象为主进行统一评价,对财政财务收支的有关违纪违规、对重大经济决策的成功与失误、对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等个性指标,在严格区分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评价。在具体经济事项的评价上还应把握以下几点:
(1)谁决策谁负直接责任。不以谁分管谁负责论,以谁最终决策谁负直接责任界定。
(2)对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情,决策没有失误,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
(3)对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事情,出现决策失误的问题追究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其中由党委书记负主管责任;如书记决定,乡镇长有异议的问题书记负直接责任。
第五,审计报告采取“一书写二人”的办法。对乡镇党政两个“一把手”的经济责任按规定程序审计之后,分别征求二人意见,然后作出审计结论。在报告阶段,采取综合简便的办法,以“一书写二人”的方式来报告审计结果。向委托单位提供的审计结果报告,标题可拟为《XXX审计局关于XX乡镇XXX书记(乡镇长)及XXX乡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告的对象范围段加上二审对象的职位名称和工作责任时限;审计评价按照前述评价原则,共性指标总体评价,具体责任分别叙述,以明确领导集体的总体成绩,界定清楚党政两个“一把手”各自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