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缺失的记忆--王安忆“永恒仇恨之歌”解读_长恨歌论文

找寻消失的记忆——对王安忆《长恨歌》的一种疏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恨歌论文,记忆论文,王安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去年春天,王安忆的《长恨歌》开始在《钟山》上陆陆续续连载着[①a],我也断断续续地读着。本来,对王安忆,特别是对《长恨歌》,我并没有感到有什么特别的话好说的,这只是一部有趣的小说而已,一些人物,一些情节,一些议论……看过就忘似地从眼前流淌过去。可是,这一次的阅读经历却有些不同,因为是读连载,自然不可能一气呵成,间隔的几个月里,随手乱翻其它的杂志,没料到竟然好几次和这小说相遇了:回答来访者的提问,王安忆自然要谈到新近完成的长篇小说,“是一部非常非常写实的东西。在那里面我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只不过是城市的代言人,我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②a];而在一篇关于“上海女性”的文章中,她则强调:“要写上海,最好的代表是女性,不管有多么大的委屈。上海也给了她们好舞台,让她们伸展身手……要说上海的故事也有英雄,她们才是”[③a];王安忆甚至在写“穿一身女式人民装的苏青”,“那人民装也是剪裁可体,并且熨烫平整,底下是好料子的西裤”,亦要特别点明:“苏青是有一颗上海心的,这颗心是很经得住沉浮,很应付得来世事”[①b]……一次次的邂逅使我的阅读变得方向不明,莫衷一是。很显然,作者先入为主的种种说法往往会改变我们对作品的期待,最终我们将按照某种预定的方式或准则去阅读它,评判它。遗憾的是,我并非一个轻易能被驯服的读者,如果说上述种种说法标识出一条条通向小说文本内部的通路,我倒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在这条条通道上游荡闲逛,而不想匆匆忙忙地直奔作者老早就预设好了的目的地。因此,当我用笔将阅读中散漫的思绪记录下来时,我发现,这不是一次慢条斯理的细读,像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在S/Z中那样,用两百多页的篇幅去分析巴尔扎克的一部短篇小说[②b],而是一场杂乱无章的对话,各种各样的“先入之见”纷涌而至,来自作者,来自叙述者,来自小说文本,甚至来自我自己……从这里不难看出认同的趋向,离开了这些对话伙伴,我必将哑口无言。但更多的是搏斗的痕迹,众声喧哗中如何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作为一名读者,我只是把自己百感交集的阅读体会告诉你,也算是对《长恨歌》的一种疏解吧。

传闻

据说,这部长篇小说的动机来源于一件街头传闻:一位昔日的上海小姐被一个不明来路的青年谋杀了,当然,最大的可能是因为钱。这类谋财害命的事情常常遮遮掩掩地出现在晚报某个不起眼的角落,成为单调乏味的城市生活的一个点缀,是人们茶余饭后最有趣的谈资之一:

(长脚)说着时下流行语和街头传闻,天外奇谈一般,叫人目瞪口呆的……王琦瑶却大开了眼界,真不知道在这城市夜也平常昼也平常的生计里,会有着烧杀掠抢,刀光血影的。心中半信半疑,就当故事来听。一顿饭有声有色的结束……

——《长恨歌》342页

即使因了“上海小姐”的缘故,也不过平添几分香艳和诡秘,倒是编三流侦破小说的好材料。可王安忆偏偏相中了这个故事,要用它来写一部小说,一部关于“城市”的长篇小说:“我是在直接写城市的故事,但这个女人是这个城市的影子。”[③b]

想来也不奇怪,小说和传闻本来就有着天然的联系,所谓街谈巷议之语,凡夫庸妇之言,便是“小说”了,不登大雅之堂的。以前的勾栏瓦肆,说的便是烟粉灵怪、朴刀棍棒之类,直到本世纪,报刊还常用“含无数掌故、学理、轶事、遗闻”或“……一切琐闻轶事,描写尽情”之类的语言为小说作广告[④b]。这里面自然有市民趣味在起作用,但王安忆的选择却不止于“趣味”。像那部描写良家妇女堕落成妓女的《米尼》,故事够“趣味盎然”了,可她一开篇就是“这一天里,其实布满了征兆”,谁也逃不过去似的,都被命运捏在了掌心[⑤b]。“上海小姐”的故事是一场繁华旧梦,即使再落英缤纷,也不免落了窠臼。王安忆的用心处其实并不在故事,她更醉心于故事后面的情态。吃着饭,说着传闻,这顿饭便吃得“有声有色”了。触动王安忆的是这些“声”和“色”,至于传闻说的是什么,她听过就忘了。她以为,这城市实打实的生活是由无数个“声”和“色”作底子的。于是,常常逸出故事的轨迹,径自去写这个城市,追摹着那些流淌在城市空气中,游荡在城市街道上的“声”和“色”。

这“声”“色”也是上不了台面的。它不是江山易手、山河变色的一类,倒有些像程先生为王琦瑶照的相片:“每一张都是有一点情节的,是散乱不成逻辑的情节,最终成了成不了故事,也难说。”(《长恨歌》81页)若说有情节,也不是柳敬亭说书式的“纵横撼动,声摇屋瓦”,而是苏州评弹咿呀呢哝的儿女琐事。可莫要小看这琐屑细微的儿女事,多少繁华热闹都如过眼云烟,待尘埃落定,屹立不倒的仍是这细末人生。一座城市,不过百把年的历史,由荒凉的渔村而繁华的都会,天翻地覆的变化该由历史学家记录在案,他们要完成的是一部真正的“大说”。小说家不画通衢大道,专绘弄堂闺阁;不修正史官书,专录流言蜚语;不写大人先生,专描女儿小姐。那小说也就成了“流言”一类的东西:“流言是混淆视听的,它好像要改写历史似的,并且是从小处着手。它蚕食般地一点一点咬噬着书本上的记载,还像白蚁侵蚀华厦大屋。它是没有章法,乱了套的,也不按规矩来,到哪算哪的,有点流氓地痞气的。它不讲什么长篇大论,也不讲什么小道细节,它只是横着来……”(《长恨歌》10页)

将小说说成“流言”,并没有贬低它的身价,而是想让小说重新找回自己的源头。当年张爱玲不就把自己的一个散文集命名为“流言”吗?她说:

《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①c]

小说其实是那“声”“色”的一部分,有小说可读,人们在阅读中让各自的目的、需求和欲望获得想象性的满足,生活不也变得“有声有色”了吗?可惜很多人不懂这道理,难怪张爱玲要疑惑:“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②c]

时代

多说几句小说与“流言”的关系,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所谓“背对历史的写作”,小说似乎一下子与家国大事(grand narratives)脱了干系。可以一心一意在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摸爬滚打了。《长恨歌》也确实将“国家兴亡”、“男女平等”之类的言论说成是“文艺腔的”、“是左派电影的台词”(58页)。然而,就是流言蜚语也不会空穴来风,何况小说,中国人常将它读成“稗官野史”,用来“补正史之阙”。王琦瑶是上海平常人家的女儿,可这上海就已在风雨飘摇之中,个人往往是无可奈何地被带入时代,“个人即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③c]。翻开小说,几乎是触目地看到一个个年头被标识出来:

1946年的和平气象就像是千年万载的,传播着好消息,坏消息是为好消息作开场白的。(48页)

这是1948年的深秋,这城市将发生大的变故,可它什么都不知道,兀自灯红酒绿。(120页)

这是1957年的冬天,外面的世界正在发生大事情,和这炉边的小天地无关。(179页)

1960年的春天是个人人谈吃的春天。(221页)

1965年是这城市的好日子,它的安定和富裕为这些殷实的日子提供了好资源,为小康的人生理想提供了好舞台。(247页)

这些强行楔入叙述过程中的年头,它的背后是一个波诡云谲的时代,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史,一节个人的悲欢离合、劫后重逢。如果说小说只写了弄堂,那弄堂一拐弯便到了灯火通明的大街;如果说小说只写了闺阁,这闺阁也是“八面来风的闺阁”(《长恨歌》15页),后窗对着别人家的花园洋房;如果说小说只写了女儿,这女儿已被摄成照片,登在《上海生活》的封二,成了“沪上淑媛”……个人、城市、时代和历史就是这样不由分说、不加择别地被“杂糅”在一起,连李主任那样的大人物都无能为力,何况王琦瑶这样的弱女子呢。先前的岁月只能算是天边偶尔飘过的一片云彩,远远地在她身上洒上了几点阴影;往后的日子却是窗前越来越茂密的树荫,探头探脑要伸进屋里来似的,连叙述者想挡也挡不住:“程先生是1966年夏天最早一批自杀者中的一人”(257页),时代吞没了她的老情人。“薇薇出生于1961年,到了1976年,正是十五岁的豆蔻年华”(265页),时代却又将她的私生女带大。时移景迁,临末了剩下的仍是孑然一人:“屋角里坐着一个女人,白皙的皮肤,略施淡妆,穿一件丝麻的藕荷色套裙……当屏幕上的光陡地亮起来,便可看见她下眼睑略微下坠,这才显出了年纪。但这年纪也瞬息即过,是被悉心包藏起来,收在骨子里。是蹑着手脚走过来的岁月,惟恐留下痕迹,却还是不得已留下了。这就是1985年的王琦瑶。”(331页)

时间

好在王琦瑶不是风头浪尖的人物,“蹑着手脚走过来的岁月”,是掐着手指可以算计出来的。大动大荡的时代背后,是时间分分秒秒地在流逝。《长恨歌》唱的是一曲时代与时间的挽歌:“唱的是复调、赋格,不变中进行,不知不觉就走远了。唱的是对位,众口一曲中你应我合。唱的还是卡侬,一浪追过一浪的。”(366页)与那些生硬的插入叙述的年头不同,随便翻看几页,便能遇见对时间伤感而温柔的慨叹:

海关大钟传来的钟声是两下,已到了午后。这是个两心相印的时刻,这种时刻,没有功利的目的,往往一事无成。在繁忙的人世里,这似是有些奢侈,是一生辛劳奔波中的一点闲情,会贻误我们的事业,可它却终身难忘也难得。(81页)

四十岁的人,哪个是心上无痕?单单是时间,就是左一道右一道的刻划。(85页)

她想:“光阴”这个词其实该是“光影”啊!她又想:谁说时间是看不见的呢?分明历历在目。(115页)

下午三点的阳光都是似曾相识,说不出个过去、现在和将来,一万年都是如此,别说几十年的人生了。(228页)

一个人坐在陡地安静下来的房间,看看春天午后的阳光在西墙上移动脚步,觉得这时辰似曾相识,又是此一时彼一时的。那面墙上的光影,她简直熟进骨头里去的,流连了一百年一千年的样子,总也不到头的,人到底是熬不过光阴。(286页)

分分秒秒的时间不像岁岁年年的时代来得那样突兀,嘀嘀嗒嗒的钟声响成一片,倒让人忽略了那转瞬即逝的刹那。1948年爱丽丝公寓的两人世界,1957年平安里民居的四人派对,仿佛逸出了时代/时间的轨道,成为悬浮在历史深处的幽闭空间。“那公寓里,白天也须开着灯,昼和夜连成一串,钟是停摆的,有没有时间无所谓。”(122页)“这小天地是在世界的边角上,或者缝隙里,互相都被遗忘,倒也是安全。窗外飘着雪,屋里有一炉火,是什么样的良宵美景啊!……雪天的太阳,有和没有也一样,没有了时辰似的。那时间也是连成一气的。”(179-180页)可惜,这海市蜃楼般的景象老早就消散在真实的时间和空间里,“载着时间漂”的王琦瑶是再也回不去了。多少年后,她到爱丽丝参加舞会,密匝匝的影子吞没了她,黑暗中可以随心所欲地缅怀过去的好时光,可她心里却清醒得很:“爱丽丝却是另一个爱丽丝,她王琦瑶也是另一个王琦瑶了。”(301页)

偏偏有人要拾起那旧梦,是“老克腊”式的“怀旧”(326页)。什么是怀旧(nostalgia)?一般说来是对过去的缅怀渴望,或从西方词源学的角度解释,怀旧是想家、思乡病的意思[①d]。若从字面上直截了当地说明,便是一个问题:是否有“旧”可“怀”?王琦瑶自然是有,“她站在灶间窗前,守着一壶将开未开的水,眼睛望着窗外的景色。也是暮色将临,有最后的几线阳光,依依难舍的表情。这已是看了多少年头的光景了,丝丝缕缕都在心头,这一分钟就知道下一分钟”(338页)。“物是人非”的感念,是一种痛彻心肺的伤怀,环境稳定不动,人生变幻无常,四十年前的日子还能从头再来一遍吗?最奇怪的是老克腊,二十啷当①岁的小青年,转世投胎似的,(“他自己也成了个旧人,那种梳分头、夹公文皮包、到洋行去供职的家有贤妻的规矩男人。”)(334页)拼命也要拽住见也未见过的旧时光景。“有时他走在马路上,恍惚间就好像回到了过去,女人都穿洋装旗袍,男人则西装礼帽,电车‘当当当’地响,‘白兰花买’的叫声莺啼燕啭,还有沿街绸布行里有伙计剪布料的‘嚓嚓’声,又清脆又凛冽的……”(334页)可怜他耳边听来的是打桩声,(“那打桩声好像也是要将这城市砸到地底下去的……天上有了星辰,驱散了幻觉,打桩声却更欢快激越,并且此起彼伏,像一支大合唱。这合唱是这城市夜晚的新起的大节目,通宵达旦的。”)(340页)这城市已被改变得面目全非。试想,在一个宣称要“大变样”的城市里,人的感官不停地被拆楼、钻土、打桩、造屋……种种噪音轰击,又如何能够产生怀旧的情绪呢?假如科技缩短了空间的距离,使人不用再因为分隔而引起哀伤离愁,那么这同时也意味着,由于稳定空间前所未有的分崩离析,人们与过去的关系也随之剧变。怀旧之情亦因此全然改变,再不是对空间缺失(“桃花似旧,人面全非”)的投射,而是纯然对时间的操控(“穿越时间隧道的”,“越过时间的激流”)(326页)。要搜寻或追忆过往,现在只可以用时间作为幻想对象,在不同的压缩形式中进行。

旧物

老克腊面前的王琦瑶,便是一件“旧物”,时间变幻的化身。在他的眼里,王琦瑶是饱经沧桑,(“看那王琦瑶,再是显年轻也遮不住浮肿的眼睑,细密的皱纹。他想:时间怎么这般无情?”)(340页)可又没有年纪(“我从来不拿你和我妈妈比……因为你是没有年纪的”)(337页)。他的眼光,不是青年看老年的那种,像当年王琦瑶看自己的外婆:“望着蒙了烟雾的外婆的脸,想她多么衰老,又陌生,想亲也亲不起来。她想‘老’这东西真是可怕,逃也逃不了,逼着你来的。”(134页)而是观赏的,宛如人在看戏却又恍惚身在戏中,四十年前的上海小姐便栩栩如生地到了眼前:

他想,“上海小姐”已是近四十年的事情了。

再看王琦瑶,眼前便有些发虚,焦点没对准似的,恍惚间,他看见了三十多年前的那个影,那影又一点一点清晰,凸现,有了些细节。但这些细节终不那么真实,浮在面上的,它们刺痛了老克腊的心。(333页)

“刺痛”也是一种刺激,他停下脚来,想把那“细节”背后的“真实”看个究竟,不知不觉便成了这出戏的主角。转世投胎的说法成了戏剧的开头,“以后的话题往往从此开始,大体按着好莱坞的模式,一路演绎下去,难免是与爱情有关的,因是虚拟的前提,彼此也无顾忌。一个是回忆,一个是憧憬,都有身临其境之感”(336页)。连李主任当年送给王琦瑶的那只西班牙风的木雕盒子也成了道具,“盒子上的图案,还有锁的样式,都是有年头的,是一个好道具,帮助他进入四十年前的戏剧中去”(339页)。

聪慧、清醒如王琦瑶也不免把这戏当了真,她却忘了老克腊的“轮回转世”其实是一场“时间游戏”,年轻人才玩得起的“游戏”。他时时提起自己的前生前世(“人是今人,心却是那时的心”)(334页),仿佛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这不断的重复循环当中,而不是从某一点起到某一点终的。时间给人往返来回的感觉——今昔交叠,如在梦中,旧日的情债今日偿还,来世的情缘也待今生续清(“既有今生,何必来世”)(341页)。这一切伴随着老克腊在时间的隧道中来去自如。王琦瑶说他:“你倒说去就去了”(334页),本该加上一句:“说回就回了”。可她加不上这一句话,因为自己是四十年前的人,想回去也回去不得。王琦瑶不是来去自如的,她老早就懂得了时间的分量(“有谁比王琦瑶更晓得时间呢?别看她日子过得昏天黑地,懵里懵懂,那都是让搅的。窗帘起伏波动,你看见的是风,王琦瑶看见的是时间,地板和楼梯脚上的蛀洞,你看见的是白蚂蚁,王琦瑶看见的也是时间。星期天的晚上,王琦瑶不急着上床睡觉,谁说是独守孤夜,她是载着时间漂呢”)(318页)。那是有去无回,一去不复返的。可这一次她却乱了方寸,想把四十年前的戏剧搬演到今天,她在戏中可以挽留住老克腊,连手法都是四十年前的。王琦瑶拿出了那只西班牙风的木雕盒子,不是用作道具,而是要亮出里面的货色,真正的四十年前的“旧物”,四十年的罗曼谛克。就像李主任当年把这只木盒放在她的枕边,她又把这只木盒放在了老克腊的面前。没想到,这沉甸甸的“旧物”竟然吓跑了老克腊。(“他是用力挣脱了走出来的。短短一天里,他已经是两次从这里逃跑出来,一次比一次不得已。”)(374页)

说起来,这“旧物”也该算是件“信物”了,像所有的信物一样,它代表两人的誓约和信任;但也像所有关于过去的寓言一样,“信物,旧物”象征着它所纪念的人和物的消散。王琦瑶这四十年前的上海女儿,回到她的“旧地”才发现它早已瓦解,更发现伴着她四十年的“旧物/信物”,不过是一件时间的残骸。她的“戏”不是老克腊的“戏”。老克腊是即兴表演,兴致没了也就没戏了;她却不同,人生如戏,王琦瑶的一生也就是这出戏了。

消失

老克腊的“怀旧”其实是“叶公好龙”式的。怀旧不是企图真正回到既定过往,而是一种时间上的错位——一种在时间中某些东西被移位的感觉。老克腊本来喜欢的“旧物”并不是实物,如沉甸甸的木雕盒子,而是老唱片里的爵士乐,“老爵士乐里头的时间,确是个好东西,它将东西打磨得又结实又细腻,把东西浮浅的表面光泽磨去,呈现出细密的纹路,烈火见真金的意思”(333页)。然而,歧义纷呈、转瞬即逝的音乐似乎意味着人们与过去的联系脆弱短暂,而且方向不明。这种怀旧趋向里充溢着强烈的缺失感:人们对过去的记忆正在消失,所以“怀旧”才成为一种时尚。

“恢复记忆”是作家创作的一种基本动力,书写是和“遗忘”在比赛,面对历史经验的流失,无奈中只能有一种努力,藉对破碎、片断经验的书写与记录来赓续那势必被湮没的文化记忆。在《小鲍庄》中,王安忆为捞渣建了一座高出于“村东头的柳树”的纪念碑,“碑的意象以挺拔于空间的实体铭刻历史,企图超越时间主流,汇聚事实、价值和权威的永恒性。然而,铭记便是一种书写,一种神话的诠释,它不仅被语言的洪流所擂散,而且被时间的雨水所侵蚀”[①e]。可在这城里,她连一块雨打风吹的碑石也树不起来,因为她与这城的关系是不言自明的。王安忆是带着“同志”的背景进城的,“同志”是这城的解放者,征服者,可也是这城的“外来者”[②e]。要想做城市的主人翁,便需要重新确立自我与城市的想象性关系。老克腊式的“怀旧”自然不行,但缺失的记忆从哪里找回?王安忆想从时间的激流中挽住几颗不变的水珠,是被称为这座城市的“心”或“芯”的东西:

这种黄昏,即便一千年过去,也是不变,叫人忘记时光流转。这一条茂名路也是铁打的岁月,那两侧的悬铃木,几乎可以携手,法国式的建筑,虽有些沧桑,基本却本意未改。沿着它走进去,当看见那拐角上的剧院,是有些曲终人散的伤感。但也是花团锦簇的热闹之后,有些梦影花魂的。这一路可真是永远的上海心,那天光也是上海心。(295页)

说这“心”不变,可信。但和这“心”倚着、傍着的女人想不变也得变。“如花美眷、似水流年”,痛在心里的,不就是红颜易老吗?“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我们目睹了时间对一个女人的残酷剥夺,“这时他看见了王琦瑶的脸,多么丑陋和干枯啊!头发也是干的,发根是灰白的,发梢却油黑油黑,看上去真滑稽”(383页)。可死亡唤醒的是沉睡的记忆,“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384页)。恢复记忆的王琦瑶终于回到了故事的起点,而我们却被孤零零地搁置在文本之外,眼睁睁地看着她消失….

1996年元月24日改毕于上海

注释:

①a王安忆的《长恨歌》连载于《钟山》1995年2、3、4期,作家出版社1996年2月出版了单行本,以下引用该小说,均据作家版单行本,不再另外注明。

②a齐红、林舟:《王安忆访谈》,《作家》1995年第10期。

③a王安忆:《上海的女性》,《海上文坛》1995年9期。

①b王安忆:《寻找苏青》,《上海文学》1995年9期。

②b参见芭芭拉·詹森(Barbara Johnson):《批评的差异:巴尔特/巴尔扎克》,载《批评的差异:当代阅读修辞学论集》,巴尔的摩和伦敦,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1980年。

③b齐红、林舟:《王安忆访谈》。

④b录自《孽海花资料》134页,魏绍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⑤b王安忆:《米尼》,载《芙蓉》1991年3期。

①c③c张爱玲:《〈红楼梦魇〉自序》,载《张爱玲散文全编》324页,来凤仪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92年。

②c张爱玲:《(传奇)再版的话》,载《张爱玲散文全编》186页。

①d“怀旧”一词,即nostalgia,从希腊的字源看,nostos是“回家”的意思,algia是痛苦的状态,连结起来便是指渴望回家的痛苦。十七世纪后期,作为病理学的用语。“怀旧”又指“思乡病”(homesickness),包含沮丧、抑郁,甚至倾向自毁等情绪的毛病;至十八及十九世纪,“怀旧”又变成单用的术语,泛指士兵离乡在外打仗的精神及心理状态。及至近代,“怀旧”的定义已逐渐远离医学和军事的应用范畴,而是指向个人的意识和社会文化趋势。意见FredDavis:yeatning for yesterday:A Sociology of Nostalgia.London:Collier Macmillan Publishers,1979,pp.1-7。

①e黄子平:《语言洪水中的坝与碑——重读中篇小说〈小鲍庄〉。《北京文学》1989年7期。

②e参见王安忆:《纪实和虚构——创造世界方法之一种》,收在《父亲与母亲的神话》中,浙江文艺出版社,1994年。特别是“岸”和“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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