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发展观统领论文,纪检监察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93.6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6)22—0039—03
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理论的深化和升华,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最根本的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科学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学习科学发展观,贯彻科学发展观,我们必须自觉地把纪检监察工作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推动反腐倡廉更加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为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
一、与时俱进。确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工作思路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其根本着眼点是要用科学的发展思路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确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一)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为实现党的政治任务服务。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这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处理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始终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无论是部署任务、确定重点还是实施各项措施,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都要以保证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效果来检验。要针对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纪检监察工作的角度研究保证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
(二)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根本标准。要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要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对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关心人、爱护人、教育人、挽救人,扶正祛邪,惩恶扬善,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
(三)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保持党的性质、践行党的宗旨、实现党的任务,使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贯彻科学发展观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制度措施,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和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统筹协调,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反腐倡廉是包含诸多要素、涉及众多关系的有机整体。必须把握全局,强化统筹协调的意识,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在坚持科学发展观、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一)统筹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良性互动。我们的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就要求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保证作用,并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进程中,平稳健康地向纵深发展。为此,要与经济建设统筹谋划,把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思路同步考虑,把规范权力运作与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同步要求,把严肃执纪与制度建设同步实施,在制定发展政策、出台改革措施时,要注意从反腐倡廉的角度进行论证。要自觉地深入市场经济领域,及时了解经济发展形势、经济政策措施和经济体制改革情况,进一步探索腐败现象产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监督关口前移,主动发现问题,力争把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在参与中加强监督、搞好服务,促进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协调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二)统筹纪委组织协调与全党动手、全社会广泛参与反腐倡廉,促进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反腐倡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必须是全党动手,各方面齐抓共管,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照党章的规定,积极主动协调,对上争取领导,搞好决策协调,横向发挥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的作用,搞好部门协调。既协调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之间、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反腐败工作关系,又协调共同承担某一项反腐败工作任务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注意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步合拍,既协调领导,又依靠领导搞好协调。同时,还要搞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和群众参与监督的协调。通过健全机制,规范协调,理顺关系,形成合力。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各级党委依靠纪委组织协调、纪委主动组织协调、各部门自觉接受协调服从协调的意识,为纪委组织协调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推动组织协调机制高效快捷运行,经常地、稳定地发挥作用。
(三)统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功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等,都是惩治腐败的必要措施,也是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前提条件。预防腐败是一项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更具突显的功能作用。反腐倡廉必须着眼于系统性和整体性,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在有效打击腐败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预防腐败的工作,使反腐倡廉的思想方法、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与工作深入开展的要求相适应。要避免把两者割裂开来,就惩治而惩治、就预防而预防,或者简单地把“注重预防”理解为以预防为主,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惩治有所放松而又预防不力的倾向。当前,要认真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反腐倡廉寓于改革和体制创新之中,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同时,注意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相统一,以惩防体系建设为指导,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真落实当前工作部署,并善于从中发现带有普遍、共性和规律性的东西,上升到体系建设的全局高度加以认识和把握,不断深化和拓展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丰富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践内容,推进反腐倡廉深入发展。
(四)统筹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也是反腐倡廉实践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全面履行两项职能、充分发挥两个优势的意识,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与行政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握合署体制下行政监察特点、优势及发挥作用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宽行政监察的领域和内容,改进行政监察的方法和手段。要明确工作的着力点,围绕从严治政、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要抓住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的行使这三个环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规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在制度安排和设计上,更好地体现预防腐败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在治本抓源头中的积极作用。
(五)统筹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推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党风政风决定社会风气,社会风气也影响党风政风。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党的作风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带动和促进政风、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建设。必须把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作为民风、社会风气好转的关键环节,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风气。要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依靠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努力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作风。要搞好分类指导,加强国有企业、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协调发展。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并通过廉政文化建设这一载体,推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诚信友爱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
三、求真务实,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和方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新的实践,适应党的任务、执政环境和工作情况的新变化,坚持求真务实,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和方法,使之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而把各项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更加富有成效。
(一)创新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现了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的意志和主张,反映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是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要强化制度反腐理念,坚持全面协调、以人为本和切实可行的原则抓好制度建设。着眼及时发现、有效防范和严厉惩处腐败行为、创新、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不断完善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把制度建设落实到纪检监察具体业务中去,保证各项工作持续、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讲究方法,转变工作方式。科学发展观强调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谋求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纪检监察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增强成本意识,既要提高腐败的成本,同时又要降低反腐败的成本。由于腐败现象是复杂的,因而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手段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应该而且有必要运用经济的思维,来对不同的惩防腐败的手段和途径进行评估,选择更为经济的反腐败的方法,以最低的成本来取得最大的收益。要推进管理创新,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方法,对纪检监察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以科学的管理模式谋求最佳的工作效益。要加强工作规划,既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抓好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又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增强反腐倡廉的主动性、预见性。要加强理论研究,综合运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本方法,具体分析腐败现状,准确预测腐败的将来走势,科学有效地设置惩治和预防的体制,使各种反腐败的措施相互衔接,促进预防腐败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
(三)改进作风,务求工作实效。推进反腐倡廉持续深入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积极稳妥,不能急于求成。要从国情、党情出发,正确把握规律,提出分阶段的目标和任务。要注意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提出的要求和采取的措施行得通、做得到。要坚持用全面、实践、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把是否有利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坚持重实际,说实话,求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的方方面面,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