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各种分配方法的分类与组合--兼论按劳分配原则与按要素分配原则的结合_按劳分配论文

简论多种分配方式的分类与结合——兼谈按劳分配原则与按要素分配原则的结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配论文,原则论文,按劳分配论文,要素论文,多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论断,在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的认识上由“并存观”发展到“结合观”,是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又一次飞跃,有巨大的现实意义。但是,在多种分配方式到底如何“结合”上,人们的认识仍有歧议,仍有许多令人困惑的问题。比如,什么是分配和分配方式,“多种”怎么多?它们结合的形式和社会性质如何判别?等等。本文是对这些问题的初步探索。

一 分配

马克思曾指出:“分配决定个人分取这些产品的比例”,“交换决定个人对分配给自己的一份所要求的产品”①这种“产品的分配”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②的结果。可见,分配是指对个人在产品中所占份额的决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产品”是指最终产品(含劳务),不包括中间产品;

第二,对个人的分配的“产品范围”,仅指最终产品中扣除折旧资金对应的生产工具及用于公共消费的产品(相当于间接税对应的产品),即国民收入;

第三,个人在“产品”中所占份额以个人获得的货币收入来体现;

第四,收入中有多少用于“交换”消费资料是个人消费决策的结果。

二 分配方式及其结合形式

马克思指出:“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参与生产的一定形式决定分配的特定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特定形式”③。因此,分配方式可定义为:由个人对生产要素的关系及生产的形式所决定的分配关系和分配形式。

我国理论界一般是按所有制为基础来划分分配方式的,公有制领域实行按劳分配,私有制领域实行按资分配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并把后者看作是体现了资本剥削关系的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使允许其存在,与按劳分配也是各有其所有制基础,彼此泾渭分明的。然而,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股份制等混合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打破了它们的“领地界限”,因而各种分配方式必然互相结合,老的分配方式分类法不利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不利于真正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以个人对要素的关系为依据,以生产要素的结合形式即生产的组织形式为基础来划分多种分配方式及其结合。

生产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五种:(甲)个体无限责任形式,(2)业主无限责任形式,(丙)合伙制无限责任形式,(丁)不公开招股有限责任形式,(戊)公开招股有限责任形式。

从个人对要素的关系看,有:

(一)七类分配方式

A.按风险劳动取酬,比如拿固定工资的雇工,但工资体现了工人劳动能力的差异。

B.按无风险资产取酬,如固定地租,固定利息、优先股股息等。

D.按无风险资产和劳动取酬,如存款取息的固定工资收入者。

E.按有风险劳动取酬,如经营者、发明家、律师等一切不能获得固定报酬,只依赖自己劳动为生,又经常面临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的人获得的收入。

F.按有风险资产取酬,比如普通股东红利,股息,合伙制企业不经营企业的合伙人的分红等。

G.按有风险资产和劳动取酬,如个体经营者、业主、有股权的公司经营者,股工股东等人的收入取得方式。

O.超经济分配,主要是政府对企业的税收分配,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C.不是一种单独的收入分配方式,但影响个人收入的取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收入形式与产品销售利润大小有无直接挂钩因而有风险,有些收入形式则与产品是否卖出、利润量的多少并不直接相关因而风险小或无风险。

(二)五种结合形式

分配方式的结合形式如下表,它们是生产的组织形式决定的。股份公司是多种分配方式结合最全面的生产组织形式,它使各种各样人的能力得到最佳结合和最大发挥,这也许是它成为现代企业最佳组织形式的原因之一。其他几种结合形式是适应不同层次的生产力要求的产物,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市场经济早期起过主导作用,今天仍是必不可少的。

三 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社会性质

上述分配方式及其结合形式的分类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共有表象,不存在姓“资”姓“社”的问题。但是,正如炭墨和金钢石的分子相同但其结构密度不同却导致截然不同的两种物质一样,多种分配方式及其结合形式的结构不一样,也体现了不同的社会性质(如图)。

(一)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特征

第一,B、F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大,且在人口结构中分布集中,从而存在贫困悬殊、相对贫困积累。

第二,A比重大,说明广大劳动者主要按劳动力价值——刚性工资参与分配,参与企业决策的权力小,承担风险能力弱。

第三、本质上体现了资本雇佣劳动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的关系。

(二)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特征

第一,G比重大说明广大劳动者成了“主人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D比重大,说明获得固定的资产收益的人口大多是劳动者,而不是单纯的剪息票为生的寄生虫。

第三,B、F比重虽小,但其存在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存在资本剥削关系,不过已处于次要的地位,且通过个人所得税等再分配手段可使之比重更小,从而尽力达到不劳动者不得食的目标。

(三)简评当前理论界几种分配方式“结合观”

关于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观点大致有四种。

前三种为:第一,初次分配采取按要素分配原则,再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原则。④第二,我国现阶段应实行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的按劳分配——其基本含义是:劳动者的收入分为两部分:一是要实现劳动力的价值,二是要按一定比例提取剩余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⑤。

第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唯一合适的分配方式是按要素分配⑥。这三种“结合观”各有其合理内核,但也互证了各自的缺陷。第一种观点反映了再分配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初次分配中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成立的。第二种观点论证了初次分配可以实行按劳分配,但忽视了按资分配存在的必要性。第三种观点揭示了市场经济的一般分配原则,但没有看到与按劳分配并不是“一山不能容二虎”的关系。

第四种观点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更高一层次的分配,按劳分配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⑦。我们认为,正确的看法是:按要素分配是指对要素所有者按要素在产品生产中的贡献比例进行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共有分配原则;按资分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分配原则,它是由资产主要由少数个人所有决定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特殊分配原则,是资产主要由国家和集体所有决定的;分配一般是更高层次的但寓于特殊之中,前述三种观点的共同错误就是没有认识到,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是分配特殊与分配一般的结合,多种分配方式的结合既要体现按要素分配原则,也要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故名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标签:;  ;  ;  

论各种分配方法的分类与组合--兼论按劳分配原则与按要素分配原则的结合_按劳分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