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习性到习俗:缠足女性的身体博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习性论文,习俗论文,身体论文,女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095(2011)04-0034-07
一、问题的提出
对于“三寸金莲”的历史,我们通常将妇女的缠足视为中国封建社会压迫妇女的显著标志,以“缠足是妇女被幽禁、被压制的象征”、“妇女遭蹂躏的象征”、“男人对女人的集体性压迫”等话语来表述。可我的外婆,年近八十,她却是不缠足的,当我询问她为什么没有缠足时,她黯然神伤地告诉我:因为她是养母带大的,不太关心她,所以没给她缠,她为她没有缠过足感到深深的遗憾。她的这一回答出乎我的意料,却更加激发了我对这个问题的兴趣。外婆为什么没有为自己逃脱了蹂躏和压迫感到庆幸呢?带着这个疑问,我开始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思考妇女缠足的问题。19世纪末,中外许多改革者都呼吁废除缠足,然而,他们却碰到了相当大的阻力。以现代人的眼光看,放足是对妇女的解放,而她们中大量的人却宁可忍受缠足的痛苦并承受惩罚而不愿放足。再环顾四周,妇女们积极主动地“丰胸肥臀”,有的不惜借用科技手段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改造。成千上万的健康妇女认为自己的身体有缺陷:从潜藏致命因素的整容术和药物到日常生活用品,从较为常见的节食到增氧健身运动,妇女们从未停止控制肉身的身体实践活动。为什么革掉女性脚上的裹脚布竟如此之难?如果说缠足已然是一种习俗,那么习性是如何演变为习俗的?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女性身体的社会化入手,探讨女性身体博弈的过程。
二、理论视野:身体、惯习(习性)与符号权力
本文中对身体习性方面的论述尤其侧重于布尔迪厄习性概念的能动观念。布尔迪厄借鉴了潘氏的“心理习惯”、“塑造习惯的力量”等概念,发挥出这样的观点:习性是一种促使行为产生的、“具有结构能力的结构”。习性的结构可以促生大量可能的实践。他认为行动者是实践性的策略家,并将习性概念与社会结构联系起来。布尔迪厄早期对于习性的界定是:持续的、可以转换的倾向系统,它把过去的经验综合起来,每时每刻都作为知觉、欣赏、行为的母体发挥作用,依靠对于各种框架的类比性的转换(这种转换能够解决相似地形成的问题),使千差万别的任务的完成成为可能。在布尔迪厄的研究早期,对习性概念的强调倾向于心智的含义,但后期,则倾向于身体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布尔迪厄的习性概念从对规范与认知方面的强调,转向了行为的倾向方面与实践方面的理解[1]116-117。布尔迪厄还使用“文化无意识”、“塑造习惯的力量”、“心理习性”、“知觉、欣赏、行为的心理构架与操作构架”等术语来表达习性概念。这个概念的范围逐渐变得越来越大,以表示行为的身体基础与认识基础,强调创造性的、但同时又是习惯性的行为方式。但是,(所有这些界定的)核心含义是一致的:一套深刻地内在化的、导致行为产生的主导倾向。这种行为是特定的社会条件的结果,但同时又可以转用到其他条件。在布迪厄看来,人们联系和对待身体的方法本身提示了习性发生作用时“最深层的倾向”[1]116-117,正是通过身体习性,不同的行动者对环境如何发展做出有意义的反应,在此过程中,身体能展示出主动性与策略性,也即是说,身体会依照环境的变化衍生出不同的行动策略。
三、误识与动员:母亲对女儿的身体规训策略
对于缠足这一身体实践而言,母亲是缠足女子早期的社会化经验的形成的重要角色。维克多·特纳则在《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中对传统社会中母亲权力合法化的基础进行了理论层面的高度概括。他认为,在以父系一方来确定自己的血统归属,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的社会里,妇女从“外界”进入到了父系谱族传承的地域里。在某些社会中,其社会结构的基础是按父系关系传承的社区,而每个人与其他社会成员的联系都是通过母亲来完成的。因此,在这样的社会里,“妇女”和“女性气质”倾向于象征那个大范围的社会,以及指导和贯穿其政治-司法系统的道德体系[2]118。以上这些学者的研究无疑成为本章研究的立足点。
1.母亲的身体规训策略之一:将身体符号化
在六一村调查的过程中,笔者对每一位缠过足的女性进行访谈时,问及她们有关缠足的仪式记忆,她们大多能记起在特定的日子里拜神的情景。这一情景和历史文献的记述相符:
比如说在泰山之顶的东岳庙,庙中供的一位娘娘,“泥塑金身,三寸金莲”,再如九江有一个娘娘庙……对于庙中的女神,例有献鞋之举,所献鞋必是弓鞋,虔诚者“必以本身弓履原样,制成献于神前”,也有一些希冀生儿子的妇女,给女神烧香时,暗偷神鞋[3]208。
在T县调查时,在从未裹过脚的L女士家里,桌子上摆满了用纸做成的小鞋(“三寸金莲”):
问:这是什么(家里摆着用纸做的小鞋)?
答:这是烧给死去的姐姐,还有母亲、婆婆的。
问:这里有这样的风俗吗?
答:有的。农历十五烧用纸做的小鞋给死去的姐姐和母亲、婆婆。她们在那边(阴间)要用的。
从以上两段资料中不难看出,无论是对女性所信仰的“小脚娘娘”的身体形象进行“三寸金莲”式的改造,还是在L女士家中看到的寄托祝福与祈求平安的用纸做的小脚鞋,暗示着在那些缠足场域中的女性都将“三寸金莲”作为一种具有特定意义的符号定格在她们的社会记忆与认知结构里,客观结构的内化过程不仅是心理与身体交互作用的过程。它们通过身体的形式与风格(即姿势与步态)、话语等一些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象征符号可以是物品、动作、关系、甚至是语句。象征符号往往代表多重意义,可以唤起人们的感情冲动,进而使人们采取行动。象征符号通常会产生标准化的动作,像是典礼仪式、礼物交换、社交礼节以及各种文化特质等,共同组成一个群体所拥有的生活型态。”[4]34通过笔者对文献资料以及对T县的实地考察的分析发现,不仅是在缠足年代,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对于那些曾生活在缠足年代的妇女而言,“三寸金莲”一直以来是被视为一种符号来表征的。
2.母亲将身体符号化的策略:操纵
具体到缠足这一身体实践,“母亲”通过缠足仪式的操纵来实现对身体的操纵。当母亲将女儿的身体当作一种象征符号进行功能性的改造与操练时,这种符号活动便成为权力的一种形式。根据六一村的老太太回忆,每年农历三月份的第一个猪日以及五月的端行节为举行缠足仪式日子。由于年月久远,那些已年届高龄的老太太们对缠足仪式的具体的情节已经不能进行细致地描述了。因此这一部分参见了作家杨杨在《摇晃的灵魂——探访中国最后的小脚部落》对缠足仪式的记述[5]33-34:
一早起来,小女孩的母亲叫父亲或哥哥,把小女孩抱到怀里,并把她逗乐。让忧郁的家庭由于小女孩的笑声,带来好运……母亲在黑房里为小女孩准备了一盆温水。父亲把她抱进去,让她坐在床沿上,把脚放进温水里。姐姐把小妹的双脚捧在手里,为她揉搓几下,之后,又放进温水里泡。泡几分种,又为她搓揉几下。这期间,母亲把一对猪脚放在托盘上,顶在头上,到大门口、二门口、正堂上、家堂上祭祀。奶奶则让她咬住猪脚的蹄壳尖(如果在端午节则咬住粽子尖),并在洗脚盆旁边烧锡箔,边烧边说:我孙女今日开始缠脚,求小脚娘娘保佑她,让她顺顺利利地流脓流血,顺顺利利地长出肉芽,小脚长得圆圆正正,脚尖裹得像猪蹄子一样尖。奶奶念完,姐姐接着说:一点不疼,别害怕,你看姐姐的小脚,多好看,妹妹也要有小脚了,也要有小脚了……
在缠足仪式中,母亲一直是仪式操纵的主角。在整个缠足仪式中,涉及家庭中的几乎所有成员:母亲、父亲、哥哥、姐姐、奶奶、小女孩,而母亲而作为权力合法者的身份,贯穿整个缠足仪式的始终。在缠足仪式中,母亲是权力的主要实施者,在将身体符号化的过程中,父亲与哥哥的身份只是作为权力实施的配角、姐姐作为未来的榜样身份出现,配合母亲完成对缠足仪式的操纵。对此,在我组织六一村缠足的妇女们进行焦点团体访谈时,她们都曾提及对此仪式记忆深刻,BMY18说“我们小时候缠足都要经历一个缠足仪式的。这些事情一般都是母亲来操持”。XXX21说“我记得在缠足仪式时母亲要顶着猪脚,奶奶和姐姐们都要来帮忙的。”
缠足仪式无疑在身体习性的形成,为女儿的身体在早期社会化的结构特征相对应的知觉、灵感以及实践感的形成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缠足仪式中,母亲给女儿提供大量的仪式信息,这些信息旨在帮助和鼓励小女孩明智地追求自己的目标,操纵作为一种将身体符号化的身体技术,使身体社会化成为可能。这一过程饱含许多涉及操纵的将身体符号化的技术。这些策略包括母亲对女儿的身体的一次次施缠、象征性的仪式准备活动(如顶着猪脚祭祀、祭拜小脚娘娘)等;奶奶也通过反复念叨通过一种语言的形式,反复将“三寸金莲”作为一种意义符码向小女孩灌输一些身体的符号价值的说辞;父亲和哥哥虽然没有具体地对小女孩的身体进行仪式化的操纵,但在整个过程中,始终配合母亲完成这一过程。身体的习性便在这些重复的身体技术对身体的规训之后形成。而这些身体策略便通过一些平平常常的命令将文化随意性的基本原则铭刻在表面上微不足道的穿着、举止或身体和语言态度的细节之中[6]107。这种文化任意性的基本原则的形成也可以理解为符号权力合法化的基础——误识的形成。正如安德鲁·施特拉桑所言,仪式行动通过以身体的方式重新制定意义与语言的根源联系在一起,如果不以身体的方式的话,意义就会失去它们体现的所指意义。[7]38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在缠足仪式中,母亲通过操纵完成了母亲权力的合法化的过程,通过这一操纵过程也形成了符号权力的合法化基础——误识。
3.母亲的身体规训策略之三:武力与说服
武力与说服作为权力实施的另一种形式,在缠足仪式之后,成为母亲对女儿反复施缠的另一种权力手段,继续着对身体的符号化过程。
秀贞女士:
“侬生南方,时当清季,小县妇女仍以莲钩为尚,故侬年甫七龄,阿母即为侬开始拗莲矣。拗法,先用凤仙花根煎汤一盆,乘热熏洗双足,据云如此能使骨软受缠,少受痛苦。熏洗数次后,觉筋骨酥软无力。然后取长约六寸、宽约二寸之棉布条,将余大趾下之四小趾紧靠一处,压向足心,即用裹布层层束之。两足束毕,始着新制之尖头鞋。侬自由习惯之双足,至此横被桎梏,既烧且痛,大哭不已。母以女儿之常态,毫不悯怜,反诫:“无论若何痛苦,不准偷松”。侬本甚活泼,自双足被裹后,即呆若木鸡,含泪忍受而已。每隔数日,母即为侬重缠一次,一次紧似一次。侬痛苦无法时,乘母不在,有时略为私松,母发觉必遭遣责,缠裹反益加紧焉……”[8]89-90
几乎95%以上的妇女在被问及为什么要缠足时,都提及怕母亲打的经历,下面是对BYF女士的访谈:
问:您的脚是由谁给裹的?
答:生母去世得早,就由奶奶给裹的。
问:后娘不帮你裹吗?
答:后娘都不裹的。一般都是生母给裹。
问:您是从多大开始裹脚的?
答:六七岁的样子吧。
问:裹脚疼不疼,您还记得当时裹脚的感受吗?
答:记得,怎么不记得哩,刚开始裹的时候很痛。
问:那么痛为什么还要裹脚呢?
答:如果不裹的话大人会打。
问:父、母亲都会打你吗?
答:母亲打。
女性之所以能够在场中行动,主要是因为她们拥有能够在场中产生影响所必需的资源。母亲之所以能够以武力等各种方式强迫女儿施缠,是因为她们在场结构中所占据的位置所决定。母亲在家庭中所占据的权力位置,是由她在家庭掌管着内部事务资源的类型和量所决定的,母亲的位置支配了她们在缠足一事上的运作方式。而布尔迪厄曾指出“惯习由原则构成,由此产生实践……某种意义上,惯习代表权力运用和统治结构的结晶化上的点。作为场的结构和场中实践之间的中介概念,它把统治关系转变为权力,转变为有权使用的资源。”[9]因此,分析母亲的行动策略的重点在于明晰母亲如何策略性地使临时的统治结构系统运转的方式上。在身体习性形成的过程中,母亲通过合法性的权威使女儿感觉到说服者的身份、资源去引导女儿遵从。母亲正是利用了其在家庭关系中的对内部事务的合法性权威,综合利用武力、说服与操纵等身体策略完成了对女儿的身体社会化过程。这一身体社会化过程的完成,同时又象征着母亲在整个家庭内部合法性权威的实现。
图1 母亲的身体规训策略图
四、女儿的身体策略:
从被动到主动的身体社会化过程
由于大部分女性缠足的开始时间大多处于身体社会化过程中的幼年时期。因此将缠足女性的身体方面与认知方面(这里既包括心理的倾向还包括与生理倾向)结合起来考察是理解惯习形成的起始点和原动力的关键所在[1]116-120。理解女儿个体的身体策略实际上也就是理解惯习在权力的自下而上的接受过程中的形成。根据调查,在开始接受缠足的过程中,女儿通常采取两种身体策略。
1.女儿的身体策略之一:继承
继承的策略可以概括为:惯习——社会行动——有目的的行动(功能需求)——功能后果[10]424。在对身体进行社会化的过程中,大部分缠足初期的小女孩采取继承的身体策略。
ZYY16说:“如果我不裹脚的话,我母亲会拿着棍子打我。”
BMY说:“如果我不裹脚的话,我娘会打我,我裹脚的时候,我娘打我我也不敢叫,叫的话她会打得更厉害。我问我娘,你为什么要打我,她说不打不听话,不听话就要嫁到山里去。”
ZYY与BMY的话语虽然谈得不多,但是女儿所采取的身体策略在这些话语中得以呈现。顺从母亲对身体的规训在本文中概括为继承的身体策略。这一身体策略的采取,既包含着惯习形成过程中的身体方面的生理倾向,又包括认知层面的心理倾向。就认知层面的心理倾向而言,女性的身体通过访谈对象的讲述还是经历了将自我作为客体,根据他人对自我行为的反应作出策略调适的反思过程。如BMY所言:“我疼也不敢叫,叫的话我娘会打得更厉害”。这也即是说在对身体的规训承受能力作出知觉评价的基础上作了认知性反思之后,身体迅即会控制和调节自已的能力,然后作出执行性反思[11]39。进一步看,女儿采取继承的身体策略,大多是因母亲合法性权威下采取武力身体策略所追,这种所迫,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旦转换成无意识,便成为身体的惯习,“‘无意识’……不是别的,实际上就是对历史的遗忘。历史通过将它自己生成的客观结构转为惯习所具有的那些半自然天性,从而自己炮制了对自身的忘却”,换句话说,“只要确定实践方向的原则仍是无意识的,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日常生存的互动是‘以物为中介的人际关系’: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分配结构于它转型后的形式——感知和评价的原则——就会以一种所谓判断‘主体’具有的无意识方式,介入判断者和被判断者之间,影响判断的过程。”[12]308小女孩服从母亲的武力,久而久之也开始自己慢慢施缠,这便产生了一种身体的行为倾向,它来源于母亲的身体策略(武力、操纵、说服)以及场域和性情倾向之间的关系,这种性情倾向,根据场域引发的游戏,不断作出相应的调整。这种行为倾向同时又是指游戏感与利害感,这种感觉暗含了参与游戏的趋向和能力[13]160。反映在缠足的惯习形成中就表现为:“我娘说如果不听说就要被嫁到山里去。”
2.女儿的身体策略之二:颠覆
颠覆的策略可以概括为惯习——社会行动——有目的的行动(策略的使用)——意外后果[12]424。虽然绝大部分的受访对象采取继承的身体策略,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受访对象谈及自己的颠覆策略,她们对母亲的反抗几乎得不到裹脚的母亲以及村子里的人的同情。
问:奶奶,您好像没有裹过脚?
答:我没有裹脚。
问:是您母亲不给您裹还是自己不肯裹?
答:我自己不肯裹脚。
问:为什么不肯裹脚?
答:裹脚痛啊。
问:您不裹脚,您母亲不打你?
答:打。
问:打也不裹脚?
答:打我我也不裹脚,我就说,打死我我也不裹脚。
问:那您的母亲打你打得厉害吗?
答:打得厉害,用棍子打得我下跪。
问:打得这么痛也不肯裹?裹脚比这个还痛吗?
答:打一下也就不打了,时间长了也就不打了,但裹脚要裹一辈子。
女性的身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并不是完全被动地接受,不同的习性倾向会导致不同的策略选择,个体之所以会有不同的习性差异,主要是因为身体在社会化过程中所经历的社会轨迹的不同,这种差异源于个体先前的经验结构以及不同的认知反思过程。布尔迪厄在《实践感》中指出,习性倾向于选择那些能够得到强化的经验,并且根据这一选择进一步将经验结构化,而新的经验在由其选择权力确定的范围内,对先前经验产生的结构施加影响;然而,与此同时习性能与之交往的处所之间、事件之间、人之间进行选择,通过这种选择,使自己躲过危机和免遭质疑,确保自己有一个尽可能预先适应的相对稳定的并能强化其倾向的情境域[6]94。也即是说,策略的取向取决于对其自身结果的预测,如此案例中的访谈对象所言:“打我我也不裹脚,我就说,打死我,我也不裹脚”。这在这一案例中,个体采取颠覆的策略实际上是在对自我的身体作了反思性监控,对行动的后果作了预测之后,然后在心理投身层面暗含了“打死我,我也不裹脚”的心理承受前提,以用来应付习性生产的不可预测而又不断更新的境况。
图2 女儿在身体的社会化过程的身体策略图
通过以上的阐述,我们发现,作为社会化过程中的女儿身份,当身体的习性形成时,实际上使用了两种不同的场域策略类型:继承、颠覆。继承的策略法则尝试获得进入场域中的支配地位的准入权,它常常被那些新参加的成员采用;最后,颠覆的策略则被那些不那么企望从统治群体中获得什么的人采用。颠覆策略通过挑战统治者界定场域标准的合法性而采取了多少有些激进的决裂形式[1]136-146。总体来看:“作为产生实践的基质,惯习已经被符号权力改造,因它包含了社会行动者对社会世界所具有的被灌输的象征。基于惯习基础上所产生的实践和策略,以两种方式带有权力标志:他们表明包含在惯习中的统治结构,以及他们参与了使场的结构得以维持和转变的争斗。”[9]在缠足这一身体实践的过程中,母亲是作为统治者的形象出现的,她将场域的特定的斗争形式加诸行动者。并且通过武力与说服、重复地对身体进行编码记忆的身体技术,使女儿接受一个心照不宣的前提:斗争的场域是值得追逐的。而作为女儿,则通过自己的内在发展机制加以构建行动,并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对于外在环境的自主性(布尔迪厄谈论场域的“相对自主性”,以表达场域与外在因素之间既联系又独立的双重特征)。
五、结语与讨论
不难看出,习性这一概念反映的是社会结构与主体内化结构之间的辩证关系。之所以借用这一概念,是因为本文认同布尔迪厄并不将习性看作是被动地或机械地接受外在客观条件,行动者在面对具体的外在社会结构时也有自己的感知和思维图式。本文结合布尔迪厄的论述认为:第一,通过对习性的分析可以透视个人的心理知觉、感知。第二,我们可以通过对习性形成过程中的分析把握行动者的策略,正是行动者的策略使得行动者将身体基础与认识基础联系在一起,从而促生大量可能的实践。第三,符号权力合法化的基础建立在误识与动员的基础之上,对身体习性的形成的分析,也就是理解符号权力是在哪一个层面上被误识与动员的。具体而言,本文通过缠足这一具体的身体实习,将习性作为一种身体化的行为倾向,着重分析缠足的女性身体习得的无知在身体上的呈现,并注重分析习性的能动性。在对行动者的能动性的分析方面沿循布尔迪厄有关习性的创新能力不是来自“普遍的心理”,而是来自“一种经验以及一种拥有与一种资本”,它是一种“被结构的结构”的思路,从家庭以及与自己相当的群体的、具有阶级特殊性的社会化经验中去找寻习性的轨迹[13]108。
此外,由于符号权力的再生产过程是通过行动者在社会结构与心态结构的双重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本文通过具体的女性的行动者的策略,从习性入手,着重分析行动者的心理结构的面向,对行动者的心态结构的了解是理解身体博弈的重要切入点。
进一步而言,本文主要是针对行动者内化的倾向与客观结构之间的复杂关系,通过习性的概念来理解行动者受到文化调节的对结构限制与变迁的反应,通过分析女儿的习性被建构的过程中母亲与女儿的双重身体策略,通过这种策略窥视习性如何再生产出结构。在缠足这一身体习性的形成过程中,权力与合法性通过母亲的身体规训策略经由女儿与母亲之间的身体博弈过程之后,由女儿再加以重新建构。
收稿日期:201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