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探析——以得克萨斯州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得克萨斯州论文,探析论文,为例论文,美国论文,服务中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美国是一个实行联邦制的国家,联邦机构一般不可以为各州的学校规定教育政策和课程设置。教育政策和课程设置由各州自行决定。因此,各州承担了组织管理美国学校的主要职能,在美国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各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是在州内指派的行政区域(以县郡为单位划分),为中小学校和学区提供教育援助项目和教学服务的机构。其创立和发展是各州根据当地教育实际需求情况,由州立法机关批准设立的。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有近100年的历史,目前全美有42个州拥有区域教育服务中心620所。如,得克萨斯、路易斯安娜、新罕布什尔、康涅狄格等州的“区域教育服务中心”,华盛顿、俄勒岗等州的“教育服务区”,爱荷华州的“地区教育社”,纽约州的“合作教育委员会”,威斯康星州的“合作教育服务部”,加利福尼亚州的“县教育办公室”,佐治亚州的“地方教育服务部”等。尽管各州教育服务中心名称和运作有自己的变化和特色,但其主要职责和任务都是协助地方学区和学校贯彻执行联邦及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帮助教师、管理者实现教育教学目标,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及表现,同时致力于推动学校优质高效和经济地运转。各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的管理类型也基本相似,均由选举的董事会组成,包括公开选举的市民、来自成员学区的学校董事会成员、学区负责人和被选举产生的其他代表。成员少则5人,多则每个学区有一个代表。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自创立以来,一直为当地学校和学区的发展及要求提供相关的服务项目。随着社会对教育服务需求的增长,各州地方教育服务中心在公立教育系统中的角色也日趋重要,其功能逐步从提供单一教育服务项目的单位,转变成为学校和教职工提供一系列培训和支持项目的多功能的区域教育服务机构,为推动各州教育目标的实现,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本文选取体系较为完善的得克萨斯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它的历史沿革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展开详细的描述和分析,以期管中窥豹,对美国各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系统有个清晰的认识。
一、得克萨斯州区域教育中心的发展与运行
得克萨斯州位于美国南部,是美国第二大州。1876年州宪法第7章第一节对州组织和管理教育的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知识的传播和普及对于维护人民的自由和权利是至关重要的,州立法机关有职责建立并做出相应的规定,支持和维护这样一个免费入学的公立教育体系”。[1]在这一原则下,州立法机关制定本州的教育制度和法律法规,州教育董事会、州教育厅以及各地方学区按照法律所授予的权力来规范、监督、管理公立中小学校的教育。州教育董事会是州教育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制定全州教育执行、管理、监管方面的政策。州教育厅的职责是贯彻教育法案、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分配州教育经费和联邦专项经费、负责学区重组、评估及教育统计报告发布等。学区是管理公立中小学校的基本单位,每个学区有一个能直接对所辖学校进行管理的委员会或负责人,对辖区内所有的公立中小学校拥有全部或部分自治权。
根据得克萨斯州教育厅公布的公立中小学学校系统2006-2007年统计资料,全州公立中小学共有1200多个学区、8000多个校园和近460万学生,其中拉美裔学生占46%,白人学生占36%,黑人学生占14%,其他学生占4%。56%的学生来自经济劣势家庭,16%的学生英语语言能力欠缺。全州7-12年级学生辍学率为3.7%,其中9-12年级的黑人学生辍学率高达5.4%,拉丁美洲裔学生辍学率是5.2%。全州有教育工作者61万人,其中中小学教师31万人,学校领导者1.7万人,学区领导者6千人,专职教辅人员5万人,其他教育工作者23万人。[2]
(一)创立与发展
1965年第59届得克萨斯州立法机关批准由州教育董事会建立贯穿全州的教育媒体中心,旨在为公立学区提供媒体资源、设备、维护等教育技术服务。1967年根据州教育董事会的要求,第60届州立法机关扩大了最初的计划,允许中心可以根据当地学校需求拓展教育服务项目。州教育董事会按照每个中心为至少为有5万在校生的学区提供服务的原则,把全州254个县划分成20个区,设立了20个区域教育服务中心,分别命名为第一区教育服务中心、第二区教育服务中心至第二十区教育服务中心。1984年州议院通过了第72法案,批准20个区域教育服务中心与州教育厅和各地方学区密切合作,共同提高学区项目的质量,加强学区运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1992年州教育董事会批准教育服务中心运营的修订规章,教育行政长官参与教育服务中心执行董事的选拔和雇用,每年对执行董事的业绩进行评估,批准每个中心的业务预算。1997年第75届州立法机关通过参议院1158号法案,明确了区域教育服务中心系统的三条主要职责:帮助学区提高学生的成绩与表现;使学校更高效、经济地运转;积极主动地完成州立法机关和教育委员指派的任务。近十年来中,区域教育服务中心在全州的教师培训项目,尤其是在帮助教师达到得州教师学术技术评价标准方面上起到了领导的作用。在当今不断变化的情况和日益复杂的经济时代下,它又迅速地聚焦于协助州教育厅,推进学校财务良好运行和学区生存能力。目前,得州20个区域教育服务中心为全州460万学生和61万教育工作者提供一系列的服务项目,成为确保得州教育体系成功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管理形式与资金来源
区域教育服务中心在州教育董事会政策下运作,是各自独立的非营利的公共教育服务实体。其管理权归属于由所辖学区理事选举出的区域教育服务中心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一届任期3年,任职不能超过连续2届。各董事会有责任雇用一个执行董事作为这个区的执行官。董事会制定服务中心的目标和政策,执行董事和工作人员的职责是确保这些目标政策的完成和实现。[3]20个区的执行董事组成一个中小学教育计划事务委员会,至少每月与教育厅官员碰面一次,共同研究探讨服务计划和项目,保证全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的协调运营。州立法机关要求每1-2年要有一个专家小组对各服务中心进行一次评估,同时州教育厅要对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进行一次全面详尽的审计。[4]
服务中心运作资金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向学区和学校“出售”服务项目。学区利用州政府拨予的用于教师培训的专项资金,组织教师参加区域教育服务中心的培训项目,支付培训费。这是中心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二是州教育服务项目专款。如,1995年州立法机关命令将州教育厅负责的全州范围内的技术援助职责分散和指派到各区域教育服务中心,并定期拨付项目专款。这些职责包括:残疾学生、视觉缺陷学生和自闭症学生服务、教育辅助技术、家长参与项目等。三是联邦项目的拨款。参加联邦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或服务项目,同样享受联邦的专项经费。四是捐赠经费。如得州第7区教育服务中心的课堂创新项目,就是由当地工商业界捐助建立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教师在他们自己的课堂发展和实现他们的创新思想。[5]
(三)部门设置与服务范围
各中心通常设有高级学术服务、领导艺术和研究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教育技术服务、教师证书服务、财政和管理服务、数学服务、自然科学学科服务、社会科学学科服务、双语服务、特殊教育服务等十几个部门。为本地学区和学校提供数十到上百个服务项目,主要涉及八个方面:一是管理和领导艺术项目,包括学校管理者会议、论坛、培训、评估、校区计划、社区公共关系、社区和政府部门的关系、教育领导艺术的发展、年度学校董事会、年度教师等项目。二是教学支持与课程服务,包括基本课程原理,天才学生教育、卫生保健教育、语言技术、文学、数学、科学、学前教育、社会工作等。三是证书项目,主要有普通教育水平测试、校长准备证书、教育技术应用证书、教师准备证书、教辅人员证书等。四是学校服务项目,包括双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育、校车司机培训、儿童营养学、学校护士、课堂管理、学校顾问导师、图书馆服务、学校安全、学校志愿者等。五是特殊教育项目,包括孤独症、残疾学生服务、家长参与项目、图书馆服务、教室安排等。六是教育技术服务项目,包括课程应用软件,远程教育、视频会议等。七是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包括学校运作服务,学校财务管理、教学设备采购、图书供应等。八是合作项目。以上所有服务,所辖学区、学校和教师均自愿参加,各区域教育服务中心不能强制他们参与。
(四)存在的问题
区域教育服务中心运行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如,部分学区与中心合作或参与服务项目的勉强性;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以及高质量员工流失等。因此,区域教育服务中心未来目标需要在增加资金来源,附加特色服务项目,增加专家型员工,扩大组织能力等方面谋求进一步改善。
二、评析与启示
(一)根据不同教育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和形式灵活多样的服务
美国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最大的特点就是将服务至上的宗旨发挥得淋漓尽致。爱荷华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把自己视作公立和私立学校的教育合作伙伴,与学校教职员工和家长一起为帮助孩子实现他们的潜能而工作。得克萨斯州第4区域教育服务中心服务宗旨定位于“实时实地为学校解决实际问题(Real solutions to real problems in real time[6])”。各州除了为学区和学校提供综合的领导艺术、课程发展、教师职业发展、教育技术等服务外,还根据所辖区域的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服务项目。得州第14区教育服务中心位于得克萨斯州西北部,辖13个县的43个学区,由于小学区和农村学区占多数,被称作西部乡村区。针对拉丁裔学生比重大和入学率降低的区情,该服务中心除了提供常规的教育服务外,还制定了3项特殊的服务项目:移民教育项目,合作支持服务和为少于3千学生的学区提供的特殊教育项目。为提高服务的灵活与针对性,鼓励更多的学区、学校和教师自愿参加各种培训项目,各州区域教育服务形式不拘泥于在中心举办各种培训及讲座,而是根据学区和学校的需要,走进学校,走进课堂。如教育技术支持项目,各中心既有中心讲习班、远程课程,更多的是教育技术专家和顾问深入到地方学区和学校,直接为课堂、教师和学生服务。相比之下,我国地方教育服务存在服务面窄、形式单一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学习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更新服务理念,从学校实际需求出发,力求服务项目和方式既综合又灵活、兼具地方特色,尤其对农村、山区及僻远地区的学校和教师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关注。
(二)高效利用教育服务资源,节约教育成本,发挥教育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益
各州教育服务中心创立之初,有各自不同的理由,但是其基本动机都是考虑到整合资源节省财力的因素。学区和学校要实施和完成州制定的儿童教育发展目标,需要诸如教育技术的支持、教师水平提高、学校后勤服务等多项援助和培训服务,但个体的学区不可能筹集到大量的资源、金钱,也没有足够的精力建立一个为本学区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因此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应运而生,它通过为辖区内所有学区提供大量高质量的、有成本效益的援助项目,使得更多的学区和学校能够共享教育教学资源,而减少管理和支持的成本。学区和学校可以从本区域教育服务中心享用一站式服务,从课程培训、各种证书项目、领导艺术、职业发展、学生服务,甚至包括校车司机培训、学生午餐服务、教材教辅购买等等。既方便快捷,又达到教育服务资源综合利用,从而实现降低教育服务成本,发挥教育资源最大使用效益的目的。纵观我国地方教育服务体系,在组织结构上仍存在一些弊端,如条块分割、分散设置、规模效益低、资源浪费等。学习和借鉴美国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科学、高效的资源使用的运作方式,有利于优化配置我国地方教育服务资源,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发挥现有地方教育服务资源的优势,建立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高效优质的服务体系。
(三)教育服务走“小政府、大社会”的路子,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学区和学校的发展
区域教育服务中心是介于州教育行政机关与地方学区之间的公共性的、非营利性的教育服务机构,它是驾设在州教育董事会、州教育行政机关与地方学区、学校之间的一个桥梁或枢纽,积极协助州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帮助学区和学校完成教育发展目标。虽然区域教育服务中心不具备制定行政命令的职能,不能强制学区和学校参加其服务项目,但仍在州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积极配合联邦和州的教育政策和本区教育需求,为学区和学校提供大量优质教育服务,从而吸引各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家长等主动、自愿参加服务中心的项目,达到协助州教育行政机关共同促进学区和学校发展的目的。如,康狄涅格州标榜其区域教育服务没有官僚作风,它有6个独立的区域教育服务中心,各城镇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对服务中心提供项目的满意度来选择加入任何一个区域中心。又如,2001年《不让一个孩子落后》联邦法案颁布后,提高了对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要求,不少地方认为此法案过于苛刻,难以履行。各州区域教育服务中心抓住这一契机,积极谋求与州全体教育者,包括社区和家长的配合,共同合作,帮助他们理解、贯彻和实现其责任体系。另外,教育服务职能社会化也有利于减轻教育行政部门过重的负荷。得克萨斯州教育厅曾经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机构。上对州立法机构负责,对下要满足1200多个学区校董会官员、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的需要,况且每个学区在地方管理下运作,同时还要符合联邦和州的教育法律规章,州教育厅对每个学区的责任是庞大的,它已经变成了一个笨重低效的组织,考虑到城乡地域的广泛性,种族文化的差异性和社会经济学的因素,州教育厅逐渐将一些服务职能分散给区域教育服务中心,只保留教育管理、监管、评估、统计和经费分配等行政职能。这种教育行政权力与服务职能的分离,既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提高了行政效率,又为区域教育服务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天地。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教育服务运行多是靠行政的力量规定学校、教师必须参加相关的服务项目。即便是社会性的教育服务机构,往往也依托行政命令来推动其服务功能,教育服务呈现统一性和单一性的局限。随着我国的教育改革的推进,办学主体、投资渠道,教育类型、教育层次、培养目标、办学形式等多样化蓬勃发展,教育服务体系,必须以其社会化、民主化的发展来不断适应和满足学校、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美国是一个实行分权制度的国家,其教育管理走的是“小政府、大社会”的路子,政府并没有包揽一切教育事务,恰恰相反,是通过积极培养和推动非政府教育服务机构的发展,来承担许多具体的教育服务事务。尽管我国与美国的教育体制不同,但是教育服务机构立足于国家和省(州)教育发展目标并满足学校需求的思路是一致的。学习和借鉴美国“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研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育服务机构既政事分开,又配合协作的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教育服务机构积极寻求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减人增效”、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