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的价值与自然辩证法的发展--纪念恩格斯逝世100周年_自然辩证法论文

自然辩证法的价值与自然辩证法的发展--纪念恩格斯逝世100周年_自然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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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一书的理论价值主要在于:创立了辩证自然观,合理地解决了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提供了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研究方法,提出了自然科学的辩证法思想即科学哲学。沿着恩格斯所开创的自然辩证法方向继续前进,必然在发展丰富自然观基础上,产生科学观和技术观,构成自然辩证法理论的三个组成部分——自然哲学、科学哲学、技术哲学,使它成为我国科学技术攀登世界高峰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理论思维。

【关键词】 恩格斯 自然辩证法 自然哲学 科学哲学 技术哲学

恩格斯逝世已经100年了,纪念这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的一种重要方式在于反思《自然辩证法》一书的理论价值,以及它对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所起的作用。这对于沿着恩格斯所开创的自然辩证法方向继续前进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创立了辩证自然观,实现了自然观发展史上一次伟大的变革。这个自然观是对形而上学自然观的否定。当形而上学自然观还在禁锢着人们的思维活动,恩格斯却能从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中看到它的普遍的哲学精神和对形而上学自然观的革命意义。并从近代自然科学的革命和进一步发展中,通过自然科学中反映出时代精神及带头学科所起的作用,揭示出形而上学产生的不可避免性,以及辩证自然观代替形而上学自然观的必然性,使辩证的自然观建立在牢固的自然科学根基上。这种辩证的自然观,借助于自然科学形成对自然界的总看法,就能够说明自然界物质运动的无限发展和永恒循环。今天自然科学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它所折射出的哲学思想,无疑不在表明恩格斯于100年前所创立的辩证自然观在整体上的正确性。因此,坚持、继承和发展恩格斯的辩证自然观的理论内容,就是自然辩证法研究者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

恩格斯提出的辩证自然观的核心内容是辩证法。对于什么是辩证法恩格斯首先从整体特征上考察,指出辩证法的整体性质是运动发展和普遍联系①。遵循着永恒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规律,整个自然界的物质运动永远是同一的,它的任何一种特性都不会丧失,不断地在转化中展现出其多样性②。

在把握辩证法整体特性的基础上,恩格斯进一步考察了辩证法规律的内在结构。辩证法的规律思想是恩格斯来自对黑格尔《逻辑学》思想的继承,同时又是对其唯心主义的唯物主义改造。通过自然科学的成果论证辩证法的量变质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自然界的实在规律。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只完成对量变质变的论证,但明确指出在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历史中这个规律也是普遍存在的③。恩格斯关于辩证法规律的客观普遍性的思想,在他生前出版的《反杜林论》中,作了充分的论证,指出:“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④恩格斯的辩证法的整体特性和三个规律的理论,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而他所创立的辩证自然观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今天当人们评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一书的意义时,不能不看到恩格斯创立的自然辩证法学科的价值。恩格斯是以自然辩证法否定了旧的自然哲学,开创了新的自然哲学——自然辩证法学科。新旧自然哲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怎样处理与自然科学的关系。新自然哲学把自然科学作为基础,承认它的独立存在,通过自然科学形成对自然界的哲学观点。旧自然哲学是把自然社学包括在自己的体系中,当自然科学尚未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是这样,当自然科学变成独立的存在时仍然是这样。自然科学在旧自然哲学体系中只能作为其哲学观点的具体例证而存在。

恩格斯创立的新的自然哲学不同于旧自然哲学,还在于新自然哲学是一个开放体系,为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发展开辟了道路。正是沿着这条道路,今天的自然辩证法内容不仅包含自然观,还包含着科学观和技术观。如果把自然观称作自然哲学,那么科学观和技术观就相应称作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

2.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解决了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有力地推进各自学科的发展。恩格斯站在自然科学发展的时代高度,清醒地看出近代自然科学的产生是以哥白尼的学说开始和以牛顿的学说为标志⑤。它表明自然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⑥,或者说科学的独立标志着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分化及其关系的存在。它是承认哲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关系的基本前提。如果不承认独立的科学存在,仍然包括在哲学母体之中,就无所谓谈论两个学科之间的关系问题。恩格斯首先承认并且正确地解决了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这在哲学史上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哲学史上从来未解决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就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和黑格尔也未解决。而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于同一时代的孔德实证主义哲学,作为科学主义思潮的代表之一,也未解决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只是企图用实证方法来改造哲学。哲学家是这样,自然科学家也是这样。如牛顿作为经典力学奠基性的著作称作《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拉马克关于生物进化的论著称作《动物哲学》,都是把自然科学隶属于哲学或自然哲学之中。

恩格斯在解决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中,揭示了科学的发展影响着哲学观点的变化和改变,同时指出了哲学观点的变化和改变,必对科学发生作用,总要支配着自然科学的研究和发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正是通过对自然科学发展的考察,看到了形而上学的观点已经不中用了,取而代之的必定是辩证的自然观点。这样在自然观的研究中就不能再停留在直观、思辨的阶段上。仅仅用直观、思辨的方式研究自然观,在自然科学水平不高的古代(此时对自然的认识尚未形成科学知识),只能得出朴素的自然观。在自然科学有了一定发展,而对某些现象的本质尚未搞清的时候,往往要得出一些自然观上的主观武断结论。这就应当依靠自然科学,通过自然科学研究的特殊自然规律揭示出自然界的普遍规律——辩证法的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讲,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一般存在于特殊之中。特殊中包含着一般,通过特殊来认识一般。正是由于哲学与自然科学处于高低不同的二个层次,哲学对自然科学的研究起指导作用。恩格斯指出不管自然科学家怎样反对哲学,他都要在哲学的支配下进行研究,问题在于是什么样的哲学在起作用⑦。恩格斯所创立的辩证自然观,又是高级的思维方法。理论思维如果脱离了辩证的思维,就不可能站在科学的最高峰,推动科学的发展⑧。

恩格斯解决了哲学与自然科学关系的价值还在于由此创立了研究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原则: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本观点与当代自然科学最新成就相结合。今天,这一基本原则仍然是我们沿着他所开创的自然辩证法的道路建设自然辩证法学科的总的指导原则。这条基本原则告诉我们:(1)自然辩证法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中间层次,它是哲学和自然科学结合的产物,当着哲学基本观点相对稳定时,自然辩证法的理论就是自然科学的函项,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发展;(2)自然辩证法具有哲学性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3)提供了考察自然辩证法理论合理性的尺度,如果违背了这条基本原则,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3.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供了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研究自然辩证法的方法。要贯彻和运用基本原则进行自然辩证法理论研究,其方法论就是恩格斯提出的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方法。恩格斯研究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原则是实现一般与特殊的统一,为了要使一般与个别统一起来,中间必须借助于自然科学,这正是自然科学在一般与个别之间关系的地位中决定的。

恩格斯在建立辩证自然观时,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使自然界与辩证法统一起来,联系起来。但是自然界直接存在的还是个别,这些个别中都包含着一般,只有人们的思维才能把一般与个别分离开来,并对一般进行着理论的研究。恩格斯的任务就是使一般辩证法与自然界各种个别现象联系起来,或者说就是要从自然界万千个别事物、现象中揭示出辩证法的普遍存在,使辩证法成为自然界所固有的实在,自然界本身就存在着辩证法。这个统一、联系的桥梁、中介就是自然科学,运用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方法,揭示了自然界的辩证发展,透视自然界的辩证本性。这样就使辩证自然观的确立有了可靠的自然科学基础,成为一种科学形态的自然观。

如果不运用自然科学这一中介方法研究自然观,那照样还要运用别的方法,如直观的方法、思辨的方法。运用这种方法研究自然观又会回归到古代,得到的只能是朴素的自然观。恩格斯曾经说过:“要确立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需要具备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⑨。可见,不懂得自然科学无法运用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方法来研究自然辩证法。要发展自然辩证法的理论,建设自然辩证法学科,必须具备哲学和自然科学基础。因此,恩格斯创立的辩证自然观和新的自然哲学,从一定意义上讲就在于创造了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方法。

怎样运用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方法呢?通常人们所说的概括、总结自然科学成果,实际上就是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方法。问题在于概括总结什么样的自然科学成果。恩格斯在创立辩证自然观时所运用的自然科学成果其特点是:(1)最新的自然科学成果;(2)划时代意义的自然科学成果;(3)自然科学成果中的带有规律性和理论性的成果;(4)自然科学成果中那些折射出哲学精神的成果。其中有的自然科学成果是把这些特点集于一身的,那就更具有典型意义。恩格斯在确立辩证的自然观时,运用的恰恰是19世纪自然科学中那些最新的科学成果,最具有划时代意义,是自然科学的重大理论和“伟大的运动基本规律”⑩,带有强烈的普遍联系和运动转化的哲学精神。今天,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方法,仍然是我们研究自然辩证法的重要方法论。20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在迅速的发展,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超循环论、突变论、广义综合进化论和混沌理论等相继出现,这为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即时地捕捉这些成果中的哲学精神,用以来不断丰富和发展自然辩证法理论提出了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4.发展恩格斯的“自然科学的辩证法”(11)思想,形成科学哲学。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创立了辩证自然观,创立了新的自然哲学——马克思主义自然哲学,开创了自然辩证法学科。正确地评估《自然辩证法》一书的价值,其根本目的在于沿着恩格斯所开辟的自然辩证法道路继续开拓。通常,人们认为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学科的主要贡献在于自然观,这是完全正确的。但当我们深入研究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特别是未形成论文的有关札记的内容,发展恩格斯的思想时,就会发现恩格斯的科学哲学思想已经萌芽。恩格斯关于自然科学的辩证法思想,一方面指自然科学对象的辩证法,即自然界的物质及其各种运动形式与转化;另一方面指自然科学自身的辩证法,根据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状况,恩格斯注重研究了科学分类和科学的发展,提出了著名的科学分类原则和科学的发展一开始就是由生产决定的论断(12),时至今日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恩格斯的自然科学的辩证法思想,在当时的科学和哲学历史条件下,主要强调的是自然科学与自然界的统一性或一致性,通过自然科学这个中介来揭示自然界的辩证法,以此建立辩证的自然观。恩格斯在运用自然科学的成果时,从来也没有怀疑它的真理性,而且正是利用自然科学来证明自己的新的自然观的正确性。进入20世纪以来,科学日益显示出它的巨大作用,它不仅给社会生产带来极大的发展,而且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益处。但同时又对人类社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然而对科学本身是什么?它的本质是什么?它自身发展的规律性是什么?这样一些属于科学根本性的问题并不清楚,要求人们对科学自身应当进行整体性的考察和反思。西方科学哲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兴起和发展的。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发展恩格斯关于自然科学的辩证法的思想,使其中所包含的自然界的辩证法思想和自然科学的辩证法思想分离开来。把其中涉及自然科学对象和内容的辩证法归为自然界的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哲学;把其中涉及自然科学自身的分类和发展的辩证法统称自然科学的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哲学。

由此可见,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是包含着科学哲学思想的。今天,在纪念恩格斯逝世100周年的时候,明确这一点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应更加坚定地沿着恩格斯所开创的道路,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哲学学科建立和发展起来。使恩格斯所创立的自然辩证法不仅包括自然哲学,而且还包括科学哲学。当然,要建设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哲学任务十分艰巨。好在西方科学哲学已有相当地发展,它的合理思想我们要很好地吸收。更重要的是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创立的研究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和以自然科学为中介的方法,仍然是创建马克思主义科学哲学的方法论基础。

5.贯彻二个提升思想(13),形成自然辩证法理论的主线。要发展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必须首先继承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思想和观点。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写的导言,是自然辩证法的光辉篇章。其中关于二个提升的观点就可以用来作为自然辩证法理论重建的逻辑起点和逻辑终点。自然辩证法从何处开始?这是建立任何一门学科都要首先碰到的问题,而且回答它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另外起点的选择不是唯一的,因而建立起来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也不是唯一的。如果自然辩证法要研究自然界,难道就应当首先直接面对自然界?答案是不一定。因为自然界只是在它的进化中分化出人,并通过人才能认识它自身。所以从自然界出发,实际上是从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出发,这样自然界自身才成为一个对象世界或认识的世界。而这样的思想正是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导言中的第一个提升的思想。因此,选择从自然界发展出来的一般生产实践把人从物种关系上提升起来所形成的人与自然的矛盾,作为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不能不说是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思想的一种继承和发展。

人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就形成人与自然界的矛盾,人只有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实践中才能得以存在和发展,并在解决人与自然界的矛盾中,使其成为社会主人的前提下,才能成为自然界的主人。这正是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导言中第二个提升的思想。而且,选择人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作为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的逻辑终点,是人与自然界矛盾展开到解决的必然结果,也是继承恩格斯光辉思想的具体体现。

人与自然的矛盾从产生、发展到解决的全面展开就形成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的一条主线:“人与自然的矛盾——科学实践——理论——实践——自然界的主人”,围绕这条主线可以展现出自然辩证法理论的基本内容。当然这种选择方式不是唯一的,因而自然辩证法理论内容的确立也不是唯一的,而我们这种选择只是继承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思想中的一种形式。

人从自然界分化出来的原因在于生产实践,从生产实践的发展中分化出科学实践,同时必然伴随着从生产劳动者中分化出科学劳动者,从生产工具中分化出科学工具(科学仪器和科学方法),从生产对象中分化出科学对象。于是,科学劳动者、科学工具和科学对象,作为从生产实践中所分化出来的新质要素,就构成科学实践结构中的要素,并且也构成科学认识活动结构中的要素。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科学认识。以科学理论作为科学认识的典型代表,通过对科学理论内在结构的分析,揭示出科学发展的模式,表明科学自身发展的一种规律性。这些皆属于科学观——科学哲学的内容,也就是自然科学辩证法的内容。

以科学为中介透视自然界,通过总结和概括科学成果,对科学进行升华,形成自然辩证法的范畴和原理。诸如,系统与要素、结构与功能、状态与变换、排斥与吸引、渐变与突变、有序与无序、控制与反馈、精确与模糊、单一决定与或然决定。以及和谐原理、守恒原理、方向原理、最优原理。这些范畴和原理都属于自然观——自然哲学的内容,也就是自然界辩证法的内容。

6.从科学向实践的复归,形成技术哲学。在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中应当包括技术观——技术哲学,即技术的辩证法。但是,对技术进行哲学考察,或者说对技术进行哲学反思,却不是恩格斯那个时代提出的主要课题。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恩格斯正是从当时自然科学的哲学精神中,看到了自然界中的辩证曙光,从而建立了辩证的自然观。今天,科学技术在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对技术进行哲学研究,建立马克思主义的技术哲学,就成为发展自然辩证法理论的一项迫切任务。

然而,建立技术哲学必然碰到一个理论问题,就是技术哲学是否属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论组成。要回答这个问题的一条途径,可从以恩格斯二个提升思想为逻辑起点和终点所形成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体系主线的“理论——实践”这两个环节上做进一步探索,看看技术哲学能否在理论与实践关系的逻辑进程中引伸出来。这两个环节之间的关系表明,理论要回归实践,在实践中改造自然,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又在实践中发展自身。但是,科学在回归实践的过程中,既要回到科学实践中,也要回到生产实践中。当科学向科学实践回归时,主要是通过科学实践来检验和发展科学理论;当科学向生产实践回归时,主要是通过生产实践来改造自然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科学回归科学实践,是在科学实践系统中由科学劳动者、科学工具和科学对象的相互作用来完成。而科学要回归生产实践,却不能直接完成,这里必须经过一个中间环节——技术。只有通过技术,才能完成科学向生产实践的回归。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它已进入社会领域?但是从科学技术与生产实践的关系来看,生产实践属于社会领域,科学技术又划入自然科学范围。至于技术科学它本身就是自然科学的一种分类结构。所以,把技术作为一个整体,对技术自身进行哲学考察,由此形成的技术哲学,无疑成为自然辩证法理论的组成部分。二个提升思想正暗含这一内容。

《自然辩证法》一书是在恩格斯去世30年之后的1925年在苏联公开出版,1932年中译本就在上海出版,至今已出版过五种。70年来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经历了翻译传播、学习研究和丰富发展三个阶段。今天正处于继承、丰富和发展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时代。这就要求我们把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哲学、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作为自然辩证法理论的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建立和发展起来,使它们成为我国科学技术登上世界高峰的强大理论思维。

注释:

①参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44页和第3页。

②参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4页。

③参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8页、第52页。

④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139页。

⑤参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1页。

⑥参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8页。

⑦参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7页。

⑧参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9页。

⑨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8页。

⑩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11页。

(11)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26页。

(12)参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62页。

(13)恩格斯两个提升思想:“只有一种能够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才能在社会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正象一般生产曾经在物种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一样”。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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