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中国还需要做一些“障碍”_反倾销论文

反倾销:中国还需要做一些“障碍”_反倾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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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结案的一宗反倾销案的胜诉再次把公众的视点聚焦在这几度“加热”的话题上。

这一次涉及的商品——草柑膦,是目前我国农药产品最大宗的出口商品之一。一年前,澳大利亚海关宣布正式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草柑膦酸进行反倾销调查。一年后,经过中方的努力,澳方决定,对中国出口的草柑膦不采取任何反倾销措施。同时宣布,把中国视为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过渡过程中的国家,今后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采取个案处理的原则。

这一结局可能只有深受反倾销之苦的商家和相关人士才能深深领会其中的意义:在反倾销案的处理中,国外顽固地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往往用替代(通常的发达国家)价格来计算正常价值。这道“坎”儿迈不过去,反倾销就注定败多胜少。

草柑膦胜了,着实可喜可贺,可是中国在反倾销的漫漫前路上仍“坎”坷不平,仍需要迈过几道“坎”儿。

愈演愈烈“反倾销”

反倾销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从陌生到不时投以关注仅仅是近几年的事,公众的感受恰能折射出反倾销在中国已是其势汹汹。

据资料统计,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发起第一宗反倾销调查以来,十几年间欧、美、澳、加、日本等发达国家和拉美、亚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对我立案反倾销已达300余起,影响到我国200多种商品的正常出口。

此外,近几年外国对华反倾销除继续咬住一些小批量产品外,还猛攻我国大宗的传统出口产品、拳头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如农副产品、纺织品、服装、机电设备、电脑软盘、中草药、瓷器等。反倾销所涉及企业和产品呈明显上升趋势。

资料还显示:中国遭受反倾销次数越来越频,课税越来越重。在中国遭受反倾销的300余起案件中,70年代2起,80年代每年6起,90年代平均每年25起,这一数字尚有继续增长的趋势。近几年,欧共体、美国、拉美国家和地区动辄对中国商品征以100%——200%的巨税。据外经贸部条法司司长张玉卿介绍,中国产品一到南美国家,通常是一报价,就被征以百分之几百的反倾销税。1993年,墨西哥竟对我国出口鞋类课征以1105%的反倾销税率,可谓集荒谬之大成。

一宗宗反倾销案如一条条皮鞭抽打在我国出口贸易尚还稚嫩的身体上。据外经贸部人士介绍,中国80%反倾销案败诉。其直接后果不仅剥夺了中国劳动力低廉的比较优势,打击了中国的出口贸易,从更深的层次上,甚至影响了中国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直接关系改革开放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替代国还要“替”多久

严峻的现实面前,国人在思索,反倾销屡败的原因何在?

专家认为:外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及对中国的歧视是中国被反倾销的根本原因。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经济一直增长缓慢,失业率增高,如此窘境促使这些国家纷纷施展贸易保护手段。其中,反倾销因其简便、易行且又为国际贸易公约所允许,便成为各国最“宠爱”的手段。

就中国而言,西方国家仍片面地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国营贸易国家”,反倾销措施的关键在于通过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的比较以确定有无倾销及倾销幅度。欧美国家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不以产品的国内价格为准,而是采用“替代国”——即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日本)——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作为正常价值。这些发达国家与中国相比,劳动力价格相差很大,由此必然得出倾销幅度很高的结论。

草柑膦一案仅仅使澳大利亚承认中国为转型经济国,离彻底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尚有距离,更何况对我国反倾销“大户”——美国、欧盟仍在此关键环节未做实质性让步。对此,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家指出:迈过这道“坎”须政府与企业联手,将目前我国90%以上商品价格已由市场决定这一事实向国际社会申明,力争取消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歧视性作法。

打铁还须自身硬

美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对从中国进口的自行车进行反倾销调查发现,中国的山地车在国内市场上600—700元人民币一辆,而万里迢迢到了美国,仅卖30美元。这样的事不仅发生在自行车一种商品的出口上,我国的玉米、茶叶、钨铅、锌等出口亦如此,事实就是事实,中国的极少数商家,商品的确有倾销行为。

自身不硬,才招致别国的反倾销。迈过这道“坎”儿恐怕就是超越自己的过程。

据了解,目前我国约有11万家企业享受对外经营权。外贸行业自相竞争、互相倾轧、抬价抢购现象的确存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权威经济学家匡算,由于竞争混乱,我国这种低价倾销造成的年损失约100亿美元,其损失不可谓不令人心痛。

有关专家建议消除此“症”的“良药”是实现外贸的规模经营,其方式为按出口产品的类别组建全国范围的专业化出口委员会和科工贸一体化的大型出口企业集团,前者负责从总量上调控出口的数量和价格,协调企业统一对外,后者将科研开发、工业生产、对外销售各环节结合起来,实现对出口产品的统一经营,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从事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消除低价倾销。

“缩”到几时是尽头

草柑膦一案胜诉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应付得力。直面反倾销,五矿化工商会组织15家企业和2家外贸公司积极应诉,使用十八般武艺,终于在澳打出一片尚算公平贸易的天地。

令人遗憾的是,更多的企业在遭遇到反倾销时,采取的是一种“缩头乌龟”战术。据外经贸部官员介绍,当他们督促企业去应诉时,得到的答复经常是:“明年我们不出口了”或“我们出口量小,轮不着我们去打官司。”记者去中国轻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采访时,离应诉的最后期限只余几天,可是负责墨西哥对我国婴儿床反倾销一案的同志介绍,广告登了近两个月之久,尚无企业来报名应诉。

不敢应诉、不及时应诉、应诉了打无准备之仗,何以不败?

专家认为,迈过这道“坎”儿的一招棋在于对反倾销涉及企业采取必要的奖惩制度。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出口创效益利润企业予以奖励而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削价竞销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处罚;二是对积极应诉和答辩的企业予以奖励而对畏缩不应诉企业予以惩罚,使“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落到实处。

“以牙还牙”在立法

反倾销的案子越来越频繁,涉及商品种类数量越来越多,课征税率也越来越高,外国对我国反倾销何以有恃无恐?

其中的奥妙被外经贸部官员一语道破:中国缺乏相应的对抗手段。反倾销行为要受到国际和国内双重法律的制约。在国际层面上,关贸总协定要求各国审慎使用反倾销措施。如果一国对另一国滥用反倾销手段,则后者可以到关贸总协定去申诉。在国内法层面上,许多国家自己有反倾销法,可以对应使用作为报复手段。这样,一国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或国内有反倾销法的国家进行反倾销时,就要冒招来国际上的麻烦或招致对方以同样手段进行报复的风险。可惜的是,中国既非世贸组织成员国,自己又没有反倾销立法,外国把我国作为反倾销靶子,也免去“后顾之忧”。

如何迈过这道“坎”儿?专家献计,在加快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同时,制定我国的反倾销法以对抗国外不公平的反倾销裁决。

在国人的印象中,中国市场上似乎不存在外国商品的倾销。事实并非如此,日本的富士胶卷,在日本和美国的市场都是5美元一盒,折合人民币40多元,而在中国的市场上只卖十几元,这就是明显的倾销。其司马昭之心无非在于以低价占领市场,击败竞争者,一旦赢得市场,即迅速抬高价格,以挽回倾销进的减价损失并进而攫取暴利。倾销作为国际贸易中一种抢占市场的手段,对中国市场也在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制定中国自己的反倾销法迫在眉睫。它不但可以作为威慑外国反倾销的利器,还可以保护国内企业,反对国外不公平的贸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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