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分化背景下不同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金融服务论文,需求论文,背景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2.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7465(2015)05-0071-08 一、引言 农户金融服务是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均指出,要加大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对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支持,进一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从而切实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转型期。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流转加快,使得农户的分化进一步加剧。一方面,传统的半自足半商品化的家庭经营农户逐渐减少,其中相当一部分转变为半工半农的自给型兼业户;另一方面,土地开始向部分农户集中,这些农户呈现出商品化和规模化的生产经营特征,而且正逐步转型为现代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类型农户在生产目的、生产规模、生产方式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必然会产生不同的金融服务需求。在这种背景下,弄清不同类型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及其差异,以及影响农户金融服务需求差异的因素,对于有效地为不同类型农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本文利用全国10个省份的调查问卷,综合考察了当前我国农户对各类金融服务需求的状况,比较不同类型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差异,最后实证分析影响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程度的相关因素,以期为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构建与农业现代化转型,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此外,虽然现有研究对我国农户金融服务需求做了大量探讨,但仍有研究的空间。第一,已有研究缺乏在农户分化背景下,对不同类型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分类分析;第二,已有研究大多以分析农户金融借贷需求为主,即狭义的金融服务需求,缺乏对包含其他配套金融服务在内的广义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考察。本文的调查问卷包含了全国范围内不同类型农户,考察的金融服务类型也包含了借贷及其他配套服务,试图在上述两点上对现有研究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分析框架和模型设定 1.分析框架 农户出现分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结果。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户籍制度的放松,农业部门大量劳动力,特别是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农业不再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唯一和主要来源,这就使得原先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户半商品化半自足的家庭生产经营方式难以为继。农村土地使用权政策的改革,使土地开始向一部分农户集中。这部分农户的生产经营呈现出规模化、产业化的态势,初步具备了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开始往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方向转变。然而,另一方面,在劳动力转移的同时,转移人口的就业、住房、子女教育和养老等问题却难以得到保障,举家迁移难以实现,造成大量妇女、儿童和老人留守农村。对这部分人而言,虽然农业增加收入的功能被弱化,但保障功能愈加凸显,因而不舍放弃土地和农业生产,于是有相当一部分的原本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传统小农户,转变成了半耕半工的生计型小农户。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前我国农户逐渐分化为三类:规模化生产、初具现代化经营特征的农场类农户;种保障田、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生计型小农户);以及在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较落后地区仍广泛存在的,半商品化半自给的、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传统小农户)。 上述三类农户在生产目的、生产规模、生产方式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农场类农户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市场需求、赚取利润为目的,规模较大,以资金或技术密集型的生产为主;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生计型小农户),其生产经营以补充保障自身日常需求为目的,规模较小,主要依靠投入自家较为弱质的劳动力进行生产,如妇女或老人;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传统小农户),其生产经营是在充分满足自身日常需求的基础上,再通过商品化交易获得一定的收益,规模也较小,投入的主要是自家较为优质的劳动力,如男性青壮年劳动力。而生产目的、规模和方式等的不同造成了不同类型的农户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同(详见表1)。 广义的农户金融服务需求包括借贷服务需求、证券服务需求、储蓄服务需求、保险抵押担保服务需求、资产管理需求以及信息和咨询服务需求六大类;狭义的农户金融服务主要指借贷服务需求以及借贷需求衍生的保险、抵押、担保服务需求[1]。已有研究显示,我国农户金融服务需求集中在借贷及其衍生服务[2-3]。但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4-5];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使得农业生产性金融需求也呈现出长期化、规模化和链式化的趋势[6]。 已有研究从不同角度考察了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差异。李明贤、罗荷花[3]将农户分为四类,按其融资服务需求强烈程度由高向低排序依次是,“农业户+个体经营户”、“农业户+外出打工户”、“纯农业户”和“非农业户”。方菊香[7]将农户分为种养户和普通户,发现种养户中存在资金需求的农户比重以及资金需求规模均大于普通户;种养户和普通户的主要借贷需求均为生产性需求,但种养户应急性需求的比重较高,普通户投资性需求较高。邓芬芬[8]的研究进一步指出,以规模种养殖为主的农户对贷款和农业保险的需求量大,而以务工为主的农户对各种金融信息和基础知识的获得需求更迫切;且农户收入、受教育程度和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农户借贷规模大,金融需求多。因而,就对各项金融服务需求来看,农场类农户应强于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而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又应强于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 除了农户类型以外,所处地区对农户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存在影响。曾学文、张帅[9]分别考察了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农户借贷需求的差异,发现东部地区借贷发生率高,生产性和商业性动机较为强烈,消费性动机相对较弱;中部地区借贷发生率较低,消费性动机增加,商业性动机减少;西部地区消费动机强烈,借款用于民生支出较多;东北地区与西部地区类似,消费借贷较多,借贷发生率低。此外,依据何军、宁满秀等[10],王芳、罗剑朝等[11]的研究,不同户主特征、家庭特征、生产经营特征、收支情况以及区域内金融市场特征等因素,对农户的金融需求均有显著影响。 2.模型设定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农户分化背景下,不同类型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不同,换言之,包括农户类型、所处地区以及其他一些相关因素会对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产生影响。为了考察这些因素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本文构建以下计量模型。 模型的因变量为农户对各类金融服务的需求程度,按需求强烈程度由低至高分别赋值为1~5的整数,是典型的有序离散变量,因此构建有序Probit模型考察农户类型及其他自变量对农户金融需求的影响。模型基本形式如下: 其中,表示第i个农户对第j项农业金融服务的需求程度。共同定义了第i个农户的类型:令为判断第i个农户是否为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的变量,是取值为1,否取值为0;令为判断第i个农户是否为农场类主体的变量,是取值为1,否取值为0。则当取值为分别为0和0时,第i个农户是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当取值分别为1和0时,第i个农户是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当取值分别为0和1时,第i个农户是农场类农户。代表了包括地区、家庭特征等在内的其他解释变量,为随机误差项,假定其服从标准正态分布,利用极大似然法估计出模型中包括在内的一系列解释变量系数。 三、样本来源及统计性描述 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期间,课题组在四川、安徽、江苏、新疆、河南、辽宁、广东、内蒙古、河南、浙江10个省和自治区展开了农村入户调查。问卷调查采用调查员和被调查对象一对一访谈的形式。共获取农户家庭调查问卷1213份,剔除重要数据严重缺失的问卷,实际有效问卷1121份,问卷有效率92.4%。其中,信息完整度符合本文研究需要的问卷共1049份。 1.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状况 本文考察的农村金融服务包括借款服务、农业保险服务、投资和证券买卖服务、结算服务和担保服务五项,问卷要求农户按其自身对每项服务的需求强烈程度进行评分①。依据表1的统计显示,农户对借款服务和农业保险服务需求的评分均值分别达到3.15和3.26,对这两项服务需求强烈和很强烈的农户比例分别达到了41.66%和48.33%。而农户对投资证券、结算服务和担保服务需求的评分均值都不足3,农户对上述三项服务的总体需求还达不到“一般”的水平,对这三项服务需求强烈和很强烈的农户比例均不足15%。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仍以基本的借贷和保险服务为主。 2.不同类型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差异 将农户分为三类,首先按照规模,将农户分为农场类农户和普通农户,再按照主要收入来源,将农户分为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和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②。其中,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384户,占总样本的36.61%;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404户,占38.51%;农场类农户261户,占24.88%。 对比不同类型的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程度可以发现(见表3),农场类农户对各类金融服务需求的评分均值在2.48~3.88之间,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在2.36~3.23之间,而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仅在2.04~2.56之间。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程度由高到低分别为:农场类农户、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和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 对比不同类型的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类型可以发现(见表3),农场类农户金融服务需求强度最高的两类为借款服务和农业保险服务,评分均值接近4。其中,借款服务位列第一,需求强烈和很强烈的农户比例高达69.73%。其次是农业保险服务,需求强烈和很强烈的农户比例共计62.84%,其他三项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弱。普通农户对借款服务和农业保险服务需求的强烈程度也远远超过了其他三项,但与农场类农户相比,对农业保险服务的需求超过了对借款服务的需求。 3.不同地区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差异 将样本按所属省份划分为东北、东部、中部和西部四个地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占全部样本的7.53%;东部地区包括江苏、浙江和广东,占样本的25.93%;中部地区包括安徽和河南,占22.5%;西部地区包括四川、新疆、内蒙古,占44.04%。无论从整体还是具体的服务类别来看,东北和西部地区农户金融服务需求强度高于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农户。具体而言,除借款服务略低外,东北地区农户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强度均位列第一;西部地区对借款服务的需求最强,对农业保险和担保服务的需求位列第二;东部地区对每一项服务需求的评分均值都是最低的,均不足3,即达不到“一般”水平。此外,借款和农业保险服务仍是各地区农户金融服务需求强度最大的两项服务。其中,东北、东部和中部地区农户需求最强烈的是农业保险服务,而西部地区农户最需要的则是借款服务。 4.农户金融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的描述统计 依据已有研究以及本次实地调查,本文认为影响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因素,除了农户类型以外,还包括农业生产决策者特征、家庭特征、区域特征。表5是对自变量的定义和取值说明,以及统计描述。 四、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本文运用Stata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分别针对不同类型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进行了五组回归,结果整理如表6。 根据模型回归结果,不同因素对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影响结果归纳如下: (1)农户类型显著影响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从表6的回归结果来看,虚拟变量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和农场类农户的回归系数均为正数,且在1%的统计检验水平显著。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与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相比,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和农场类农户对各类金融服务的需求更强烈。进一步来看,五组模型回归系数均通过了差异性检验,并且农场类农户回归系数的绝对值大于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这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场类农户对各类金融服务的需求又强于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这与理论预测以及统计分析的结果相一致。 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虽然农户金融需求存在着生产性和生活性需求兼具的特点,但不管对于农场类还是普通农户而言,生产性需求仍是其主要需求[7]。而正如前文分析,由生产目的、生产规模以及生产方式决定的生产性投资动机来看,农场类农户大于和强于普通农户,而普通农户中以农为主的农户又要大于和强于以农为辅的农户。因而造成了不同农户对资金以及围绕着这一需求而衍生的一系列金融服务需求存在强弱差异。同样,这也造成了不同类型农户对不同金融服务需求类型的差异,这很可能是因为农场类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的专业性和盈利性都更强,其经济决策和行为更具备进取式倾向,因而对获得资金投入生产的需求就更强烈;而普通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盈利性较弱,其经济决策和行为可能更加保守,因而对于农业保险服务的需求相对更强一些。根据本问卷的样本统计,89.66%的农场类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的主要目的是营利,而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普通农户比例为64.21%。 (2)地区变量对农户金融服务需求有显著的影响。在回归模型中所有地区变量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几乎都在1%~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与东部地区相比,其他地区农户对各类金融服务都有着更为强烈的需求。对比不同地区的回归系数③,所得结论与统计分析也相一致。 进一步比较分析,除借款服务外,东北地区农户对各类金融服务的需求都很强烈,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虽然东北地区是重要的农业产区,但复种指数低,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品种单一,对资金的需求主要发生在化肥农药等农资购买环节,而这部分资金往往可以通过赊账或担保完成,无需现金直接支付;而且其养殖业发展程度又低于中部地区。因而,东北地区整体农业生产对资金的直接需求也就相对较低。相较而言,中部地区复种指数高,包括各类经济作物在内的种植品种较多,养殖业发达,因而资金需求量大,对包括借款在内的各项生产性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较强。而西部地区经济和农业生产水平均欠发达,农户生活性金融需求相对较强,因此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还主要集中在借款和担保服务,对农业保险、结算和投资证券买卖服务需求较弱。值得关注的是,东部地区农户对各类金融服务需求均较弱,这可能是因为东部地区虽然经济发达,金融需求旺盛,但其需求主要来自农村地区的非农部门,如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等[13]。 (3)农业生产决策者特征对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也部分有影响。由回归模型结果可知,农业生产决策者的性别和健康的回归系数为正,年龄的回归系数为负。这表明男性、年轻、健康状况好的农业生产经营决策者,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较强,但仅部分显著。其中,年龄显著影响除农业保险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需求,而性别仅对借款和农业保险服务的需求影响显著,健康程度仅对农业保险服务需求影响显著。生产决策者的受教育程度对农户金融服务的需求影响不显著。上述结论与大多数已有研究结果类似。 (4)农户家庭特征也会对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产生影响,但影响方向存在差异,影响程度不显著。具体而言,农户家庭劳动力数对农业保险和投资证券服务需求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家庭农业劳动力数对农业保险、投资证券和结算服务需求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户与县城的距离对农业保险服务需求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对结算服务需求有显著的负向影响;雇工人数对农户各类金融服务需求均无显著的影响。最后,农户距离县城距离可能影响农户获得部分金融服务的便捷度,因而距离越近,需求越强烈,但研究结果并不显著。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的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农户金融服务需求主要集中于借贷服务和保险服务,不同类型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程度和需求类型已经出现显著差异。从金融服务需求程度来看,农场类农户最强烈,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次之,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最弱;从需求类型来看,农场类农户对借款服务的需求最强烈,普通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最强烈。此外,农户类型和地区变量会对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程度有显著影响。而与农户类型和区域特征相比,农户的生产决策者特征与家庭特征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影响并不十分显著。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对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大农村金融服务对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支持,首当其冲要满足农场类农户的金融需求。农场类农户已初步具备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特征,但尚未达到完全现代化生产的水平。在推动农场类农户进一步现代化的过程中,无论是配套机械化装备,采用先进农业技术,都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因而,农场类农户必然对金融服务有着更为强烈和多样化的需求,加大对这类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供给,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其次,现阶段农村金融服务仍要以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为主。对已经或即将发展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场类农户,应尽量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特别是要确保生产经营性信贷需求得到满足。并通过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水平,以及延长贷款期限,来满足其进行农业现代化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同时,要完善农业保险服务,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一方面解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后顾之忧,增强其信心;另一方面,也兼顾了普通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平稳推进。 最后,应根据各地区农村和农业发展的不同需求,建立侧重点不同的金融服务体系。东部地区金融服务要在兼顾传统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侧重为农村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产区,金融服务要以满足农户生产性金融需求为重点;西部地区金融服务仍要以解决农户的生活性金融需求为重点。 收稿日期:2015-05-11 注释: ①1分最低,代表较弱或没有需求;2分表示需求不强烈;3分表示一般;4分表示需求强烈;5分最高,代表需求很强烈。 ②农场类指实际耕地面积南方50亩及以上,北方100亩及以上,或养猪年平均存栏量100头以上,或养鸡年平均存栏量为1000只以上、养牛年平均存栏量为50头以上;以农为主的普通农户指实际耕地面积南方50亩以下,北方100亩以下,且养猪年平均存栏量100头以下,或养鸡年平均存栏量为1000只以下、养牛年平均存栏量为50头以下,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户;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指实际耕地面积南方50亩以下,北方100亩以下,且养猪年平均存栏量100头以下,或养鸡年平均存栏量为1000只以下、养牛年平均存栏量为50头以下,家庭收入主要来自非农经营或就业的农户。 ③对每一组回归内,地区变量的回归系数均两两进行了差异性检验,除了第三组对投资和证券买卖服务需求的回归中,东北与西部地区回归系数间的差异不显著以外,其他各组回归系数之间,均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农民分化背景下不同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研究_农业保险论文
农民分化背景下不同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研究_农业保险论文
下载Doc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