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非自愿离岗女性的社会支持系统——北京市个案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京市论文,个案论文,支持系统论文,女性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研究
伴随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改革,城市居民的就业与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居民,包括妇女,享有普遍就业的机会,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和较完善的福利待遇,职工高度依赖于单位和国家。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无所不包的单位制逐步解体,普遍就业的局面不复存在,国家不再为职工提供终身的就业保障。城市中不在业人口已经占有相当比例,越来越多的原公有制企业职工必须面对非自愿离岗的处境,其中女性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女性非自愿离开工作岗位后的生活状况如何,她们需要哪些社会支持,哪些社会系统为她们提供了支持和帮助,她们的再就业情况怎样,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对于国家、单位与个人之间在支持与依赖的关系上所发生的变化,组织制度变迁理论关注单位制度的变化和可替代资源的出现,富有启发性。沃德(Andrew G.Walder)较早分析了中国城市单位中的庇护主义关系,揭示了工人对企业的制度化依赖。孙立平认为,随着单位专业职能的突出和市场的发育,与改革前纵向庇护关系和横向工具性关系的格局相比,多元化的关系格局越来越重要,这不仅表现在单位内与领导、同事和专业权威的多元关系,更表现为在单位外的社会空间建构多元化关系的重要性。(孙立平,1996)李汉林、李路路认为,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导致了自由资源的发展,改革所带来的自由活动空间和自由流动资源的发展,特别是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可选择的替代性资源,因而国家和集体单位已不再具有唯一资源提供者的地位。但原有的基本统治形式和统治结构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保持着,国家控制的社会资源和财产,仍然在社会中,特别是城镇社会中占有绝对优势。(李汉林、李路路,1999)
社会网分析也为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研究提供了独到视角和分析手段。社会资源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都指出了个人可以利用周围的社会关系实现工具性目标,并对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行为提出了新的社会学解释。(肖鸿,1999)这方面的实证研究取得了很多富于启发性的成果。如,丘海雄、陈健民、任焰(1998)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社会功能的剥离,社会支持结构已经从改革前资源主要由国家通过单位向个人提供的一元化结构,逐步转变为社会资源分布的多样化和社会支持的多元化结构,中国单位制度的式微导致了“回归家庭”;张文宏、阮丹青(1999)分析了不同社会关系在为城乡居民提供社会支持时所发挥的不同作用。
另外,女性主义的研究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如平萍通过调查广东国企女工的生活经验,把家庭因素引入了职工与企业的关系研究,认为:沃德的研究模式是不见性别的,女工的依赖结构与男工全面地依赖企业不同,是双向的,在经济上要依赖企业以满足生存的需要,在其他方面则要依赖企业之外的资源。(平萍,1998)
本文借鉴组织制度变迁理论和社会网理论的相关研究成果,注重社会性别视角的运用,探讨非自愿离岗女性的社会支持需求,以及离岗女性的社会支持系统的构成特点。
本文的理论假设是:(1)非自愿离岗女性的社会支持需求是多方面的,同男性相比,女性的社会支持需求更为迫切。(2)非自愿离岗女性的社会支持系统不再是原来的以国家和单位为主体的简单结构,已转变为一种多元化结构;(3)男女两性的社会支持系统在具体特点上有所不同。
在本研究中,“非自愿离岗”主要指的是原国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三种类型职工:一是非自愿失业人员,即被迫完全脱离原工作单位,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那部分人;二是非自愿内退人员,是企业为了减员增效,按企业内部制定的退养制度使得一部分人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内退”或“退养”的那部分人,40岁左右的女性往往是企业内退的主要对象;三是非自愿下岗人员,即企业以过渡性的方式安置的富余人员,下岗职工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失去了一定的工资收入以及福利保障,但保留着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二、研究方法及被访者基本情况
本研究主要采用个案深入访谈和定性分析方法。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课题组在1999至2000年进行了“北京市暂不在业女性的社会支持系统”调查研究,走访了30位非自愿离岗人员,其中女性22人,男性8人,对男性个案的调查研究,主要是为了补充丰富调查资料和进行男女两性的比较分析。本文基于对其中20位女性、6位男性个案访谈材料的定性分析。在个案的选择上,本研究使用的是滚雪球抽样方法,在选择调查对象时,尽量选择了有代表性的个案。(注:由于采用的是非概率抽样,调查对象的代表性仍有一定的局限。)
20位女性个案的基本情况如下:10人下岗;(注:下岗时间为:93年至98年。)5人先下岗后办内退;(注:内退时间为:96年至98年。)1人1999年刚买断工龄,(注:1年工龄按2000元计,20年工龄4万元。)目前失业;1人原来与丈夫干个体,因摊位被拆目前失业在家;(注:此被访者虽不是国有企业职工,但仍可算作是被迫离岗。)其余3人分别属于:因病辞职、病休和病退。她们的年龄如下:30-39岁5人,40-45岁11人,46-49岁4人。文化程度是:初中9人,高中6人,中专1人,大专4人。她们离岗前的单位多数都是国有工业企业,离岗前的职业情况如下:13人是生产工人和服务性工作人员,5人是办事员,(注:包括办公室办事人员、出纳、会计。)1人是幼儿园教师,1人是某单位招待所副所长。20位女性被访者的婚姻状况都是已婚有配偶。其配偶目前的就业情况如下:5人下岗,2人失业,2人一直干个体,其余11人目前在岗。
6位男性个案的基本情况如下:4人下岗,(注:下岗时间为:94年至99年。)2人失业。(注:失业时间分别为:97年、99年。)其中5人离岗前的单位是国有工业企业,1人是国有服务业。年龄情况如下:30-40岁的2人,41-49岁的4人。其文化程度是:初中2人,高中及中专各1人,大专2人。他们离岗前的职业如下:技术工人或生产工人3人,业务员或办事员2人,企业中层干部1人。他们的婚姻状况也都是已婚有配偶,其配偶的就业状况如下:3人也下岗,1人下岗后又上岗,另2人在岗。
三、研究结果
(一)离岗女性与男性一样,最迫切的社会支持需求包括经济支持、就业支持和精神支持三个方面。不同之处在于,女性对上述三个方面的社会支持需求都较男性更为强烈。
经济支持指的是金钱或其他有形的物质帮助;就业支持指的是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提供就业机会等;精神支持指的是精神上的关怀与安慰。被访者表达的社会支持需求主要集中在这三个方面。如第17个女性个案说:“我去了好几次民政科,写了申请,想让他们救济一点,给我200元,养活孩子就行。到现在也没有音讯”。第1个女性个案说:“希望能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生活有保障,社会应该多关心我们这些下岗职工,给(我们)想想办法,自己去奔,挺难的”。第3个女性个案说:“希望妇联提供些免费培训。经济补偿只是暂时的,不能靠人家活着,自己要自立自强,通过培训掌握一定的技能,咱们就可以出去挣钱。这是最迫切的需要”。第14个女性个案说:“出来以后,单位也不理我们了,什么活动都不通知,打流行性感冒预防针、女同志一年一次的体检都不管了。温暖和关怀,政府和居委会说不上,尤其是单位。下岗的人跟没妈的孩子似的……还希望单位,有活动时打个招呼,参加不参加是我们自己的问题,到底还是你的工人,这种失落感特别不好受。”
离岗女性的社会支持需求之所以比男性更为强烈,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离岗女性在社会上处于更为边缘化的地位,她们感受到的实际的生存和就业压力更大,心理上的负面感受较突出,普遍处于一种相对紧张或危机的心理状态。第16个女性个案的说法很有代表性:“(社会)对中年妇女太不公平,青春也贡献了,到现在都23年工龄了。我们不向国家提出困难,就想用自己的双手干些力所能及的,我们这点能力这点本事应该有胜任的工作。这样不会给国家添麻烦,自己家里的困难也解决了,可是这点老做不到。”另一方面,改革前,国家通过单位对女职工实施的全方位的劳动保护,满足了公有制企业女性的特殊利益需求,得到女性的高度认同,使女职工对企业在经济依赖之外还产生了一种特有的依赖——心理上的归属和权力地位的认定。改革给女职工的企业依赖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尤其是离岗女性,在失去(部分)经济支持、就业支持之外还失去了来自国家和企业的精神支持,因此社会失落感和相对剥夺感更强烈。第6个女性个案表达了这种感受:“别看我们原来的A公司对我们这样,我还是对这个厂子感情最深,爱这个单位。从结婚到生孩子,都在这个单位,各项国家的政策都享受到了,一条龙服务。现在是没人管了,与单位失去联系了。我希望社会对妇女有保障,觉得还是社会主义好。至于能不能管我,我没有过多的奢望,如果不管我,我只能自己靠自己,但我希望国家能管我。”比较而言,离岗男性比女性在心理上和行动上的准备更积极些。如第2个男性个案说:“我没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对下岗我)思想早有准备。下岗后有自己的公司,有事情忙。国家的制度不健全,将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倒闭很正常”。
(二)非自愿离岗女性的社会支持系统与男性的一样,也是一个多元化结构,由正式社会支持系统和非正式支持系统共同组成。
正式系统主要指的是政府部门、企业、市场组织、社区组织、民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非正式系统主要指的是家庭及亲属关系、社会关系网络。这7个组成部分各自提供的支持及其在离岗女性的社会支持系统中的地位如下:
1.政府部门在政策层面上对离岗女性提供了经济支持和就业支持。政府的支持只是宏观保障,不再占主导地位。
在国家的框架内,政府实施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通过社会救助给最困难的离岗者以最低生活保障。第6个女性个案说:“我们家等于就靠着街道办事处的救济活着,最低生活保障,每月190元,街道民政科给”。另外,北京市政府还采取了控制下岗人员、加强转岗培训、鼓励再就业等多种措施来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和就业。北京市规定的企业必须安排的下岗人员中包括孕期女工,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女性的特殊利益。有的离岗女性根据有关的政策保护了自己在就业方面的权利,如第6个女性个案:“我下岗3年后,丈夫也下了岗,国家不是有个规定,夫妻双方不能都下岗,我拿着他的下岗证找单位,单位说,那你就回来吧,给(我)安排看煤气管”。
不过,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仍有一些离岗女性缺乏最低、最基本的保障。另外,在政府的政策设计上,特别强调了企业对下岗失业职工的就业支持责任,将政府定位在提供宏观政策保障上,逐步从原来为职工提供全面保障的主导地位上退出。
2.离岗女性原所在企业不再给她们提供全面的保障,但仍无法推卸继续为其提供经济支持和就业支持的责任。同政府一样,企业的上述支持功能也在逐步剥离。
在经济方面,多数被访的离岗女性可以从原单位获得一定的支持。这部分收入为她们提供了基本的生活费用,但不能完全解决其生活困难。被访的离岗女性有单位的共18位,其中12位每月可从原单位获得基本生活费:200-399元的7人,400-599元的3人,600元(及以上)的2人。不过,与在岗职工比,即便是有生活费的离岗人员也还是会有相对剥夺感,如第1个女性个案所说,“在本单位,像我一样的(现在在岗的)能拿到一千一、二,我才拿多少,差距越来越大”。另外,有相当一部分离岗女性原单位没有为她们办下岗证,虽然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她们从单位得不到任何支持。
在为离岗者缴纳社会保障基金、提供医疗补贴和住房(补贴)等方面,不同的单位存在巨大的差异,即便是同一单位,不同的人之间也有差异。如第3个女性个案说:“像我们这样特殊照顾(办了)内退的,单位还给上三金。内部下岗就200元钱,什么保险都不给上,还得给单位交钱,单位给你保留公职,但大病统筹、养老保险要自己掏钱上。”没有得到单位有效支持的离岗者在看病、购房或租房、养老等方面有很大的压力。如第6个女性个案说,“我的后顾之忧特别大,就怕生病。”第1个女性个案则说,“我实在做梦都不敢想,老实人就靠工资,怎么买得起(房)?”
在就业方面,企业还不能随意解除与离岗女性的劳动关系。对于非自愿下岗的人员,企业有放任不管的,也有提供一定的就业信息和再就业机会的。多数被访人认为,政府和原单位的安排或帮助是不及时、不可靠的。如第5个男性个案说,“靠政府靠不上,应该三个月解决,现在都五个月了还没解决,厂子也是政府的一个基层单位,好几千人的大厂子,根本管不了。”
3.市场组织对于非自愿离岗女性发挥了一定的就业支持作用,但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给离岗女性的就业支持是有限的。
改革后,自由空间增大,市场经济较活跃,可以通过市场获得许多资源和就业机会。但被访者普遍反映,市场就业机制不规范,仅以营利为目的,有欺诈行为。如第11个女性个案说,“职介中心曾去了几个,感觉百分之百的骗人,不务实。有时只有两个职位,倒有一千人报告。职介是以赢利为目的,不是以帮助下岗工人为目的。”
就业市场对学历、技术水平要求高,而且存在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在这点上,男女个案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女性的负面感受更为强烈。如第1个女性个案说:“找工作,应该在人才(市场),但像我们就被排挤在人才市场的外面”。
4.社区组织(主要指街道、居委会)对离岗女性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精神支持和就业支持。但从目前情况看,社区组织能够提供的资源较少、有效帮助不足。
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能够帮助离岗人员参与公共生活、消除精神空虚,少数被访的离岗女性曾参加过这种活动。社区组织也给了某些被访人就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老城区的街道和居委会,以及社区工作较为突出的街道和居委会。但社区组织的支持还远不能满足离岗女性的需要,第11个女性个案说:“像下岗失业归街道的,他们(街道、居委会)应该是管理渠道,现在还不行。B区那儿就知道收费,什么也不管,没有专门的组织,哪怕慰问一下都没有,更甭提帮助”。
5.其他民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也给予了离岗女性一些实际的帮助和精神支持。
如崇文区妇联曾给第6个女性个案介绍过几次工作,第9、第10和第14个女性个案则从一起锻炼身体的群体那里获得了一些精神安慰和支持。第9个女性个案说:“早锻炼有很多人,有下岗的,人越来越多,在那儿,大伙一起说说聊聊,散散心”。
离岗女性希望其他民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如第2个女性个案说:“下岗后,女同志找工作比男同志更难,像我们年龄在四十左右的,妇联应该跟社区和家委会就近安排一些就业,妇联应该多帮帮有困难的人”。
6.家庭及亲属关系的社会支持作用日益凸现,特别是在经济支持上发挥着最为重要的作用,精神支持和就业支持的作用也很重要。
(1)为离岗女性提供了最基本最可靠的经济保障。一方面,家庭成员的收入,尤其是配偶的收入,对于供养整个家庭,包括离岗者的基本生活都是至关重要的。单位支持退出后,离岗者被迫回归和依赖家庭,家庭作为基本的生活单位,直接承受了离岗者下岗或失业的冲击,家庭的自我供养和经济功能得到恢复和增强。如第13个女性个案说:“我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我们家三口人的生活全靠我丈夫”。
另一方面,亲属关系在离岗人员的经济支持中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在离岗人员急需帮助时,能从亲属那里得到资助或借款,在日常生活中则不时得到一些实际的物质帮助。父母常常无偿地帮助离岗人员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兄弟姐妹们也参加进来,主要的形式是给钱给物和支持离岗者的孩子上学。这种帮助是实质性的支持。被访的许多离岗女性都得到了来自亲属关系的经济帮助。如第17个女性个案说:“我(钱)不够(花),我妈每月都给搭点,200元吧,有时我妹也给点。孩子这次开学交1700元,哪有啊,大伙凑吧,主要是我这边的亲戚”。
不过,夫妻同时下岗或亲属中有几人下岗的被访者亲属间的经济支持显然是缺乏的。如被访的第3个女性个案说:“我们两口子(每月)就300元钱,按北京的最低生活标准,我们都达不到。我们家人两口子里几乎都有下岗的,谁也帮不了谁,只有自己自食其力”。
(2)提供了重要的情感安慰和心理支持。家人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化解离岗女性的消极情绪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把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也是很多离岗女性的精神安慰。许多离岗女性说:“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这是个安慰”。
7.社会关系网络最大的支持就是为离岗女性的再就业提供了较高质量的信息和实际帮助。社会关系网络在情感支持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发挥一定的经济支持作用。
(1)在就业方面,离岗女性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又不具备较高的人力资本,政府和企业的就业支持越来越不可靠,市场组织的支持也不太现实,非正式支持系统由此逐渐浮出水面。
由朋友、同事、同学、邻居等各种关系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具有广泛性和异质性,一般能够提供较多、较高质量的就业信息,而且还可以发挥一种中间人或担保人的契约效用,因而能够提供更重要的支持。正如第9个女性个案所说,“我觉得朋友介绍更能使求职获得成功。中国就是这样,人际关系最有效、最可靠,自己也踏实。”张宛丽(1996)认为,社会关系网络同政府权力安排、市场交换一起成为目前地位获得的主要机制。笔者在研究中发现,社会关系网络在就业支持方面比正式的社会支持系统更为积极主动,比家庭及亲属关系更为有效。当然亲属关系和社会关系往往交织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
(2)社会关系网络提供的情感支持与家庭及亲属关系所提供的支持一样重要。朋友、同事关系是平等、亲密的关系,因而能为离岗者提供重要的情感支持。另外,有的离岗者由于不愿增加配偶或家人的压力,也往往把同事或朋友作为倾诉对象。如第1个女性个案说,“苦闷时找同事,不和爱人说,因为他也有压力,他也快下岗了。”
(三)在社会支持系统的具体构成和各组成部分的特点上,离岗女性与离岗男性之间存在差异。
1.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特别是生育保险不健全,女性平等就业的机会得不到全面保障。
在许多具体规定中,如关于夫妻不能同时下岗的规定、就业特困人员的保护性措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家庭被作为一个承受单位来考虑,而不是个人。政府的政策强调了家庭成员对于家庭供养的责任,在目前女性下岗失业比例明显高于男性的现实下,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男性养家的责任。
2.原企业在减员增效上对男女区别对待,女性也更多地被排除在企业内部各种私人关系的庇护之外。
在男女离岗人员的构成上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女性厂内退休和离岗退养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这是由于企业在制定自己的减员增效措施时,在内退条件上对两性区别对待造成的。如第14个女性个案反映,“最早九几年,单位鼓励(下岗),有优惠政策,(单位)想出租房屋,不想以搞生产保企业。对女同志,说是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文字的东西,定下来女同志够20年工龄,或(年龄达到)40岁,两条够一条就可以办内退,条件是百分之百的工资,每次涨工资都不受影响。在这个政策下,好多人就离开了。”虽然从访谈中我们发现,内退职工的待遇比下岗的要好,内退的每月有固定的退养金,基本生活有保障,另外,将来有希望办正式退休,所以多数下岗女性希望在够内退条件的时候先办内退。不过,许多企业的确是借内退之名让一些年轻力壮的女性离开工作岗位,剥夺了她们的劳动权利。
在对离岗人员的就业支持方面,原企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私人性质的庇护关系。正如平萍所分析的,“由于女工在原单位的工作安排、政治利益、住房分配上均处于边缘化地位,因而许多对男工适用的与领导发展私人关系的逻辑与行为方式在用以解释女工时并不适用”,(注:参见“国有企业管理的性别策略与女工的企业依赖——对经济改革前后广州两家国有企业的女工研究”,平萍,《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1期。)本研究也发现,这种状况造成了离岗之后男女两性在获得原单位的就业支持方面的差异,女性同男性比,更多地被排除在原单位的各种私人关系的庇护之外。第11个女性个案说:“(原单位领导)把自己比较亲近的人都安排了,别人没有关系的很少安排”。第16个女性个案反映:“单位先走后门,这几年劳动科安排好多人,但不想着我们,社区那儿,完全可以用我们自己人,他用外地人。因为外地人都是他们亲戚朋友介绍的,是他们的关系户。”
3.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更加边缘化的处境。
访谈中发现,目前的市场组织中存在年龄歧视、性别歧视。对男性、年轻人明显偏好,35岁以上女性常常被拒之门外。如第16个女性个案说,“人家说女的要35岁以下(的)。我总觉得讲不通这个道理,您应该量体裁衣,觉得这人可以,就让人试一段时间,能胜任就让他干,胜任不了你再把他给辞了。但就卡在岁数,你能力再强,过了这岁数,人家考虑都不考虑。”
另外,女性在外部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机会时还会遭受各种困难,如性骚扰。据第6个女性个案所说,“可是女人出去找工作又不是那么容易。国内的企业不景气,基本都不招,外企男老板比较色,跟中国人的生活观念不一样,女人还得应付他们的骚扰。”
4.女性的社会关系网络所提供的支持不如男性。
访谈发现,多数离岗女性同男性相比,缺乏发展各种社会关系的机会,所拥有的社会关系不如男性,往往需要依靠配偶或整个家庭的社会关系的帮助,实际得到的经济支持和就业支持不如男性。
5.在经济支持方面,城市居民亲属关系的双向性非常显著,妻子的亲属在提供经济支持方面一点也不比丈夫的亲属差,甚至更主动。离岗女性既得到了实际有效的援助,也在一定意义上保证了她们的家庭地位。这可能是由于男性的自立感和自尊感相对更强,女性较男性更容易向父母寻求帮助。
6.女性比男性更易于寻求和接受来自亲属和其他社会关系的情感支持。如第14个女性个案说,“跟妹妹基本每天通电话,有什么想不通的,说两句,说完之后,每次都能解脱一些,精神上的帮助挺大。”男性在情感支持方面往往不如女性。
上述前4点对女性较为不利,后两点对女性较为有利。
四、结论和讨论
通过分析北京市26位非自愿离岗者的个案访谈材料,基本证实了我们的研究假设。本文的基本结论如下:(1)城市非自愿离岗女性与男性一样,最迫切的社会支持需求包括经济支持、就业支持和精神支持三个方面。不同之处在于,女性对上述三个方面的社会支持需求都较男性更为强烈。(2)伴随着市场化过程和单位支持系统的(部分)退出,非自愿离岗女性的社会支持系统与男性的一样,由原来的以政府和企业占主导地位的简单结构,逐步转变为由正式支持系统和非正式支持系统共同组成的多元化结构。来自政府和企业的社会支持比改革前或离岗前明显减少,远不能满足离岗女性的需求;市场组织、社区组织、民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成为社会支持系统的组成部分,但目前这些支持系统还比较薄弱,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由亲属关系和社会关系网络构成的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为离岗女性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实际的帮助。(3)男女两性的社会支持系统在具体的构成和各部分的特点上存在差异。对女性较为不利的是以下四个方面: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政府的就业和生活保障政策在一定意义上强化了男性养家的责任;女性从原企业获得的就业支持不如男性;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更加边缘化的处境;女性的社会关系网络所提供的支持也不如男性。对女性较为有利的是以下两个方面:来自女方亲属的经济支持比男方亲属更主动;女性比男性更易于寻求和接受来自亲属和其他社会关系的精神支持。
通过分析城市非自愿离岗女性这个脆弱群体的社会支持系统,笔者认为,伴随着市场化转型,一方面,国家和单位不再控制所有的资源和机会,不再对女性实施全面的保护,因而逐渐从社会支持的主导地位上退出,由此使得女性对于国家和单位的依赖也逐渐减弱;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层面的自由空间和可替代资源增多,国家和单位之外的市场组织、社区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亲属、社会关系网络的社会支持作用日益凸现,女性对于这些社会中间组织和非正式支持系统的依赖逐渐增强。但由于目前市场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格局没有完全被打破等深层原因,社会转型期的女性在失去国家和单位的部分保障和支持后,在社会层面也得不到足够的保障和支持,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女性的边缘化地位,制约了女性应有的发展。对于非自愿离岗女性来说,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社会支持不足,职业发展变得更为不利,经济上也比男性更依赖于家庭及亲属关系。
在对策与建议上,笔者认为,下述四个方面对于离岗女性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和长远的发展意义深远: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确保非自愿离岗者获得基本的经济支持,确保男女两性得到平等的就业机会。2.加强立法,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无歧视的就业政策,规范劳动力市场,引导市场组织为离岗女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3.社区组织、非政府组织作为社会中间组织应发挥更大的作用。非政府组织,特别是一些妇女组织,可通过参与社区发展,与社区组织联合起来,进行再就业培训和组织就业,共同为离岗女性提供更多的支持。4.通过大众传媒的宣传,努力改变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打破不平等的社会性别关系。全社会应积极为离岗女性创造一个宽松的就业环境,开放新的就业空间。
(本课题组的成员是:蒋永萍、张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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