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农业集约化经营的思考_农业论文

关于我国农业集约化经营的思考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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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1日,中国终于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下,作为WTO的新成员,在很多领域还很脆弱,但又必须遵循其规则, 中国能否适应并取胜?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兴衰。为此,本文从农村实行集约化经营的迫切性入手,剖析农村当前的形势、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如何实行农业集约化经营的思路。

一、入世后中国农业的现状

(一)中国农业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

加入WTO后,我国不仅承担缔约国应有的义务,也享有权利。 从整体和长期来看,给我国农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将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它将有利于我国农业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引进国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有利于利用国内外的生产要素,提高农业现代化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加速改造国内的传统农业,实现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的经济效益;能够平等参与农产品国际贸易,享受到WTO的开放贸易尤其是降低关税方面的优惠, 有利于我们利用国际农业资源与市场,并灵活运用WTO有关条款及争端解决机制, 保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将促进中国农业选择可持续发展道路,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

然而,中国农业发展受到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农产品难以满足多样、优质、专用、安全的市场需求。中国加入WTO后, 农产品首当其冲受到国际市场冲击,虽然入世对农业有利有弊,但是,弊是现实的,来得快的,利是潜在的,需要长时间努力才能体现出来。中国农产品出口会遇到更多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加入世贸组织所带来的关税降低和非关税措施的取消,对我国农业将会造成一定冲击。除美国外,我们还将面临对欧盟各农业强国如法国、德国等的市场开放问题,因此,我国农业必将面临一场激烈竞争和严峻的考验。

二是对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会带来一定影响。近年来,我国主要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生产成本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递增,国内价格已高出国际市场价格,不具备商业竞争优势,特别是玉米、大豆主产区受的冲击可能要大一些。

三是对解决农村社会经济矛盾带来不利影响。今后随着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开放,会导致农产品卖难问题更加突出,这对农民增收和启动发展农产品市场都是不利的。

四是增加农民的再就业难度。加入WTO以后, 农业生产部门的部分收缩,大约有960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到制造业和服务业, 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加上农村信息、交通的闭塞,农民转置成本太高,再就业困难增大。

(二)农业生产力严重落后。

首先农业生产规模小,效率低,且经营分散。我国现有农户2 亿多户,户均耕地仅6亩,人均年产粮只有3000斤。

其次现代化生产能力低,农业生产还远未达到机械化和集约化经营程度,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

再次农业生产成本逐年上升,已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不具备商业竞争优势。此外,农村经济结构、管理体制问题、失业问题、农产品流通问题,农民增收问题等诸多问题的存在,使中国农业经济问题在加入WTO这一时刻暴露出来。

二、实行集约化经营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为农村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农村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土地承包依然缺乏长期、完整性;对农村乱收费和农民不合理负担的问题仍然缺少治本之策;农民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生产、势单力薄,谈判地位低,信息不灵,在交替出现的“买难”和“卖难”中,难以承受市场风险和利益损失;乡镇企业面临着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压力;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城镇化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低,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中国农业的立法依然是滞后的,执法和执法监督更为薄弱;农业剩余生产力不能得到有效安置;农民只顾眼前利益,土地等自然资源极度浪费,生态破坏严重,等等。

三、实行集约化经营的思路

(一)加强地方政府职能,从人治走向法治,为农村集约化经营创造外部条件

改革开放前,中国有关农业的法律和法规寥寥无几,农业发展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整个法制建设的推进,有关农业方面的立法有了长足的进展。1993年7月,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农业法》,这是中国农业发展史上第一部农业大法。党的十五大以后,农业法制建设又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98年重新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到目前为止,已颁布实施了10多部农业法律和10多部行政法规;一大批地方性的农业法规也已制定出来。可以说,农业无法可依的状况已基本得到改变。但是,总的来讲,中国农业的立法依然是滞后的,中国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督更为薄弱。

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情况看,政府各种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采用都由法律加以确认,这就是严格意义上的“依法行政”。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越来越注重采用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来支持和保护农业,但是,许多农业政策还存在着能否得到执行、执行得好不好等问题。应尽可能将涉及农业的财政、金融、价格、贮备、贸易等经济手段纳入法治化轨道,政府行政管理手段的使用也应有明确的法律授权,严格“依法行政”。要依法保护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所有权。更为重要的是,要构建新型的权力关系。江泽民同志1998年在安徽考察农村工作时的讲话中指出,要切实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财产所有权和民主权利。因此,保持农村稳定,必须用法律来切实保障农民的这些权利。

(二)依靠科技,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

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会“一日万里”,呈现出更快更高的趋势。据日本全国科技政策研究所预测,从1993年到2003年,人类的知识将翻二番;从2004年到2010年,人类知识将有“爆炸性”突破;从2011年到2020年,人类知识将比20世纪90年代初增加3—4倍。知识经济、新经济所带来的新观念和新的发展方式,将要求我们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开辟新的农业增产增收门路。

我国对农业科技重点领域进行重大调整,要以培育优质、高产、专用品种为重点,推动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农产品加工技术为重点,大力提高农业后续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以开发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重点,大力推动农业高新科技产业化;以节水灌溉技术为重点,大力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生态农业;推动区域研究与开发活动,加速西、中、东部经济协调发展;加快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和星火密集区建设,推进农村小城镇进程;大力发展创汇农业技术,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强基础性研究工作,确保农业科技率先跃居世界先进水平。

(三)加快小城镇建设,转移农村人口

努力减少农民数量,转移农村人口,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的重大举措。据专家预测,全国城镇人口比重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相应上升1.4个百分点,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在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坚持走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小城镇的路子。

为了加快发展小城镇经济,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合理集聚。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乡镇企业的布局非常分散,约有80%设在村庄,12%设在集镇,7 %在建制镇,1%在县城。这种格局带来了许多弊端。所以, 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把新办的企业建在镇上。对已办在村里的乡镇企业,可以分别情况,创造条件,逐步搬迁到镇上来。

2.把发展小城镇与农村市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目前全国5 万多个集贸市场中有3万多个在建制镇,这些市场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方便群众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些市场的大部分仍处于摆摊设点式的传统交易状况,市场的信息服务、金融服务、通讯服务、生活服务等功能还很薄弱。因此,在发展小城镇过程中,要注意把发育市场、完善市场功能结合起来,通过健全的市场功能,吸引人流、物流。

3.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今后一定时期内,以乡镇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仍然是小城镇发展的最重要的依托。要加快乡镇工业的发展,必须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重点,这就要求必须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植以农产品加工、包装、运销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4.搞好社会化服务。小城镇只有具备良好的服务设施,才能吸引企业和农民到镇上安家落户。为此,一定要搞好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思路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巨大,不仅是人力资源的一大浪费,而且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必须快速合理地转移。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出路的根本途径在于非农化和城镇化,千方百计地减少农民数量。

1.广泛开拓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除了加快城镇建设外,乡镇企业仍将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的渠道。

一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1997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城乡比为1∶0.89,食品工业还是城市占主导地位,城乡比为1∶0.60。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目前仍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农产品的深加工大都在城市。因此,乡镇企业要抓住机遇,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

二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二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要求而言,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总量不足,发展相对滞后。现阶段的农村第三产业,主要集中于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和商业饮食服务。在某些传统行业中,由于区域之间产业结构的相似性,进入过剩、低水平过度竞争的局面也早已形成。因此,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首先要重点建设好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开拓农村资金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其次要把交通、通讯、保险、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作为发展重点。第三,要开发农村房地产和旅游等新兴产业。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转入农村工业部门,非工业部门就业所占比重偏低。1997年,乡镇中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就高达81.1%。而在亚洲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非工业部门就业占乡村非农就业的比重大都在2/3以上。这充分说明,从事第三产业的乡镇企业还将有较大的发展,也会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口增长、农村劳动力增长,从而有效遏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长。根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对全国11个省区222个村的抽样调查,1990—1994年间农村劳动力以平均每年3.11 %的速度递增,同期耕地面积却下降了3.6%。另据预测,未来30 年内我国人口总数将大幅增长。详见下表:

年份 人口增长人口总数

率(%)

(万人)

2005年 11.0

135,024

2015年 7.3145,210

2030年 6.6160,269

这种高速的劳动力增长在未来耕地面积有减无增的条件下,意味着剩余劳动力的过量增长。因此,对农村,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实施有效人口控制及其综合治理等问题上,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以遏制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的源头。

(五)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国家农村与社会发展司申茂向副司长阐述可持续发展的含义应包括以下内容:经济发展要持续稳定;要使先进的科学技术得到广泛的应用;要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要合理、高效地利用资源,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崇尚科学、消除迷信的社会氛围;人民生活质量要大幅度提高。

显然,我国多数农民没按照上述标准去做。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业资源的短缺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在中国农业发展过程中,资源的过度利用和浪费一直是一个突出问题。以耕地资源为例,目前中国实有耕地19亿亩,1957年至今,耕地面积已累计净减少3亿多亩,有666 个县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8亩的警戒线;有463个县人均耕地不足0.5亩。人口生存的压力导致毁林(草)开荒、围湖造田,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2002年三、四月份的沙尘暴天气,不能不说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再以水资源为例,中国水资源短缺,而且水资源分布很不均匀。长江流域以及以南地区降水量占全国的80%以上,而耕地仅占全国的36%。干旱缺水一直是北方农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为了克服这一制约,建立在引黄灌溉和引淮灌溉(包括支流)基础上的灌溉农业的发展一直受到高度重视。但是,北方灌溉农业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黄河灌区上游的宁蒙灌区,采用大水漫灌的方式,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只有40—55%。中国农业用水有效利用率只有30—40%,而世界发达国家达到了70—80%。近十年来,中等干旱年份每年农业缺水400多亿立方米,全国干旱受灾面积3亿多亩,粮食减产300多亿公斤。可见,只有合理、高效的利用资源,才能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展望21世纪,我国将进入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充分认识发展农业的重要性、艰巨性,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保证农业在提高整体素质和效益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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