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之理解 敬意之交锋——学术批评规范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敬意论文,批评论文,学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637(2014)03-0081-04 一、引言 没有学术批评就不可能有学术进步和学术繁荣,这已成为学界共识。如何进行学术批评的原则性规范已见诸文献。然而个体研究者究竟如何进行批评,针对不同的问题怎样掌握好“度”,如何面对自己被批评,如何分析、判断他人的批评与反批评,学术媒体、学术共同体应坚持怎样的立场,具体规范细则有哪些,笔者所见很少,有鉴于此,特写此文。 二、何谓学术批评? 从本质上讲,学术批评是批评者与被批评者之间就某一学术问题而展开的互动式质疑或答辩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学术评价活动。批评方法是在一定的学术标准下进行的。因此,学术批评主体、学术批评对象、学术批评方法就构成学术批评活动的三个要素。 著名学者卡尔·R.波普尔认为,任何科学理论都是试探性的、暂时性的、猜测性的,而且永远是试探性的假说或真理的近似。因此可以说,任何一个人只要从事真正的学术研究,其局限性、不足、差错总是难免的,有局限和错就必然会“被批”,这是常态。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人写了一本《鲁迅批判》,鲁迅闻之很高兴,并没有因为被“批判”,就“怒目金刚”,说明当时对批评、批判之类词汇仍持有平常之心,批判者怀有“同情的理解”[1]。 今天,人们对于学术批评似乎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认为批评就是对缺点、不足或错误提出意见,忽视或不知批评的另一含义是对优点、缺点的分析和评论。又如认为学术批评是一种为难被批评者、对被批评者不利的行为。这种看法,与极左时期无限上纲的“大批判”的影响有很大关系。再如认为学者一旦受到批评,就意味着他的研究真有错误、真有问题,其研究水平就一定不高。须知,批评者的意见同样也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未必就正确,特别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除了需分清良莠和真伪之外,还可能需要克服批评者个人的主观印象及价值和道德判断的干扰,因此,仅仅因为出现批评之声,就对学者妄下断言,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还有认为批评者一定比被批评者高明。由此,一些批评者往往盛气凌人,而被批评者在进行反批评时也是如法炮制、反唇相讥,结果学术批评不仅没有成为提高学术研究水平的催化剂,反而引发人事纠纷乃至法律官司。 从国内外学术史看,有许多事例说明,只要是真正的学术批评,不仅能够促进学术的繁荣发展,而且还能不断增进有关各方彼此的友谊。英国的大卫·李嘉图和托马斯·马尔萨斯是19世纪的两位伟大经济学家,正是因为彼此的学术批评,不仅没有影响,反而增强这两位学者之间的友谊。爱因斯坦与哥本哈根学派的争论,国内著名学者陈寅恪对冯友兰先生著作的书评等等,许多事例都说明了学术批评对学术研究的重要作用。 三、学术批评有哪些类型? 一种是切磋式批评(质疑探讨性批评,包括书评);另一种是打假式批评。 切磋式批评是指通过对学术流派、作品和观点的批评、讨论、商榷、回应、争鸣,充分激发研究者的研究潜力,通过学者之间的互相砥砺,在共同撞击中迸发思想火花,提炼思想精品,推动学术发展。切磋式批评是学术批评的主流,是学术批评的重心所在。任何真正的学术研究,无疑都包含着对既有研究成果的继承性超越和批判性继承。打假式批评就是通过揭露有意的、故意的已经被部分事实证明了的不端、造假行为。切磋式批评是大量的、常态的,批评时需要和风细雨,微风拂面。打假式批评则相对较少,批评时需要金刚怒目,旗帜鲜明,否则不足以压制歪风邪气。区分不同的类型,根据不同的类型采取不同的批评方式方法,有利于营造一个生动活泼、求真务实、严谨而宽松的学术批评环境。 比如对于切磋式批评,批评时要尊重对方的人格,要与人为善,要尊重个性,要坚持平等。只有心平气和、以理服人,对方才能洗耳恭听,才能让对方认真领会你的声音,才能体现出批评的价值,同时亦能体现出批评者是否厚道、是否具有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刚才我举过许多学者由于能尊重对方,以人为善,以学术为本,从而达到了批评的良好效果的例证。下面我以我自己20多年前进行学术批评的例子来说明切磋式批评的意义。 1984年2—7月我在中山大学进修,期间就“serial”,“periodical”等词的概念、中文译名等问题写了一篇与当时知名学者“商榷”的文章,文中对这位知名学者写的有关文章进行了评价,对我认同的内容给予肯定,对我不同意的地方提出我的看法和理由。记得我是充分尊重作者和文本的。写好后我直接寄给了这位学者——尽管我没有与他晤过面,也不认识,希望听听他的意见。但这位学者阅后觉得文章很有意思,可以公开发表。于是他写了一段编者按,鼓励这样的商榷,希望大家深入讨论。文章发表后,促进了这方面的研究,同时增强了我的学术自信和学术兴趣,也增进了彼此的了解,以后进一步成为了“忘年交”。由他牵头,我们曾共同发起成立全国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期刊专业委员会(又名为全国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办各种研讨会和外刊协调会,合作撰写著作,这些合作使我获益良多。如果说我近几十年来在期刊研究、信息资源建设、引文分析与学术评价等领域还做了一些事情的话,那么这与那次我们能正确进行学术批评有密切关系。目前我与一些好友,也经常就学术评价、引文等问题讨论、争论,有时面红耳赤,但都不影响个人关系,有的反而更加了解,互相从对方的批评中吸收了许多有益的观点和知识。可见,只要批评者与被批评者彼此尊重,“同情之理解”,“怀着敬意来交锋”,以理服人,就能达到批评的效果。 四、如何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 只要你尊重对方,出于善意,言之有据,以理服人,就能达到批评的目的。将这些已被批评实践证明是好的做法总结出来,形成简明扼要的“原则”、“要求”,实际上这就是所谓的“规范”。遵循这些规范的批评就是健康的批评。 健康的学术批评要遵循几条基本原则。 其一是学术性原则。即都应该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提出问题,以学术的眼光,对待学术批评与反批评,所有的非学术性的个人动机应排除在外。 其二是平等性原则。各方都拥有平等的权利,都应以坦然豁达的心态相对待。 其三是客观性原则。各方都应本着尊重原意、尊重他人、以理服人的原则开展学术批评活动,既不能进行人身攻击和互相揭短,也不能搞文字游戏、虚张声势,更不能捏造虚假信息,造谣诽谤。 那么,具体说来,对批评者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试行)》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学术批评应该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以理服人。批评者应正当行使学术批评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这里规定得很清楚,尊重文本、尊重作者是以理服人的前提,应充分尊重他人的学术研究成果,不能将文本中没有的信息、文字拿来说事,否则就违反了学术批评规范。另一方面,没有吃透要批评的文本的精髓,没有全面、完整地理解所读内容,也没有全面深入地了解国内外有关引文、参考文献、注释等研究进展,只是“初步研究”后,就来批评,这是不符合学术批评规范的。 真正的学术批评者必须有充分认识并理解作者的论点、论据以及论证过程,只有在理解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发表自己的批评、质疑和商榷,不仅如此,还需要把作者的论点、论据与论证放到其研究的历史和社会语境以及学术史的脉络中去分析,否则就有可能歪曲了作者研究的初衷和本来面目。《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也要求:“书评作者应真实、全面介绍被评论的论著,不能歪曲作者原意,更不允许将作者不曾有的观点、说法强加于人。引用被批评的论著不可断章取义。”[3] 此外,批评者不能滥用批评权利,比如不能进行人身攻击、打击他人以抬高自己,批评所用的词语不宜过于尖刻激烈损伤他人,否则只会制造一系列的矛盾,不利于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更不能利用虚假或模糊信息进行造谣、诽谤,如果这样,那就不是简单的规范与否的问题了,而是要承担相应的舆论、法律责任,受到良心的谴责。 尊重他人,才能尊重自己,这是做人的基本素质。如果一个学者读了多年的书,也能写一些文章,但不知道尊重他人、尊重文本的基本道理,那么就不能当好高校教师,其学问也是做不好、做不深做不大的。须知,对他人学术思想、学术研究方法以及学术研究成果展开学术批评,本身就是一件严肃而艰苦的学术研究工作。 那么对被批评者有哪些要求呢? 首先,被批评者要调整心态,应有正确的态度,要以平常之心对待批评,要有宽大的胸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实,如果是纯学术上的批评,从一个侧面表明你的研究成果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受到同行的关注,这不仅不是坏事,反而是好事。学术研究从某种意义上都可能是一种“盲人摸象”,自己所探究和挖掘的可能只是事实真相的一个角度或一个侧面,而高水平的学术批评就可能为你提供你所未曾发现或思考过的认识角度。 再次,被批评者应根据学术研究规范的要求,认真阅读并理解批评文章,虚心接受正确的批评,并且向批评者表示感谢。如有不同的看法,则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逐条进行解释或反驳。《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试行)》第二十二条还明确规定:“被批评者有反批评的权利,但不得对批评者压制和报复。” 被批评者要遵守批评规范,正确对待批评,尤其是面对已被证明不大正确的批评,确实需要很大的胸怀和气度。人非圣人,难免不能完全做到,但我们提倡,尽可能按高标准要求自己,而后再推及他人,切忌自己做不到却要求别人。 五、在学术批评过程中应持怎样的立场? 对于媒体来说,不论是纸质报刊,还是网站,以下四个方面的立场是应该坚持的。 第一,都应该明确学术批评的目的,把握学术批评的方向。学术批评的目的既不是为了新闻炒作,也不是为了扩大发行量,而仅仅是就学术问题展开的讨论与商榷,是对真理的进一步探求。为此,要避免对一些学术界的新闻事件大肆渲染,使舆论升温,甚至添油加醋,以讹传讹,不能发挥其舆论导向作用。 第二,应坚持平等原则。媒体作为社会公共信息平台,应该平等地对待各种针对某一主题的学术批评,提供充分展示、交流和争鸣的机会,着眼于提高学术研究水平,达到“治病”的目的,而不是为批评而批评。因此,对人身攻击、整人、毁人、“上纲上线”之类的非学术性批评应予以拒绝;有过激而使人难以接受的用词,应与作者商量予以删改。对所报道的学术批评事实要尽可能核实确凿,对被批评者的回应文章,也要设法予以发表,以免偏向某一方。充分相信社会公众的独立判断能力,尽可能避免在媒体上出现一边倒式的讨伐。 第三,应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学术研究作为社会活动的一部分自然也在舆论监督之列,这是媒体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表现。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关键是要以事实为前提和保证,用事实说话。应力戒那些对证据不加核实,或抓住一点就不及其余,甚至捕风捉影的不负责任的做法。滥用权力,乱加批评,不仅不可能真正实现舆论监督的目的,而且还会影响阻碍学术批评的正常开展。 第四,应以学术标准作为裁量的标尺。学术批评的主体是学者,评价标准是学术规范,媒体只是开展学术批评的场所,专业记者可以报道,但必须真正理解所争论的问题症结所在,不说外行话,因此,媒体在介入学术批评时,不能以自身意志为中心,而要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同时,也应该遵循学术规范,力戒情绪化的表述。 这里我要着重谈谈网络媒体。众所周知,网络的出现为学术研究与自由表达创造了极好的条件,为学术界真正能够良性互动、集思广益,促进学术健康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应该善于利用网络这一优势为学术繁荣和造福人类做贡献,而不能滥用。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的文章,也应该自我审核,或请正直的同事和朋友审核一下。如果想发表什么就发表什么,尤其在批评他人时随意行事,那么不仅会给他人带来麻烦或危害,而且会给得来不易的网络发表权利造成极恶劣的负面影响。 近来我们发现在学术批评领域出现的一种现象颇值得注意和警惕,我概括为“斗事族现象”,就是有人专门针对学界有点名气的学者人为制造矛盾,使大多数人搞不清,或没有时间,也没有可能搞清事情的是非曲直,或明知道而故作不知道,结果是造成“学术围观”,形成误解,或“各打五十大板”的不良影响。这“五十大板”对主动斗事者显然处罚的不够,因为他是始作俑者,矛盾的主动方,“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但那“五十大板”却对被动的无辜者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如今有人把这种“斗事族现象”搬上了网络,再结合“标题党”,危害更大。因为他们知道,绝大多数网民会由于信息不对称,或由于没有时间、没有必要去查对原文,或不好意思直接询问当事人这些网上的信息是真是假,因此,除了真正了解当事人、有清醒判断能力的正直人不相信网上的虚假信息外,确实会使一些外地、国外的熟人、朋友产生一些疑惑,从而可能会对当事人产生某些误解、存疑或不确定。这存疑、不确定或“涉嫌”可能就是斗事者的目的之一。这种现象不仅对无辜者造成不应有的伤害,而且扰乱了学界宽松和谐的环境,给学者和学者所在单位,尤其是对即将步入学界的年轻人造成一种“学界很可怕”的印象,可能会使一些有才能的年轻人对搞学术望而却步,如此,则对学术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学界必须对这种现象加以有效遏制。 目前网络上的信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以致不少学者表示自己采取“不看,不说,不转发”的“三不”政策,对于网上的评论或批评,不管是表扬还是骂人,都不予理睬,这倒不失为一个找清静的办法。因为你要与一个本意不是为了学术而是为了其他目的、根本就不想与你讲“理”的人讲理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是,对某些打着学术批评的幌子,实为损人、炒作、有明显的不实信息的批评,若任其发展,以讹传讹,不加以制止也不是个最佳办法。而要根本有效遏制这种现象,除了进行必要的反批评,揭示真相外,最要紧的还是有赖于学界、学术共同体及广大网民、社会大众自主性、独立性和良好的判断力。 下面谈谈对学界或学术共同体及大众的要求。 一是学界应营造有利于批评的宽松、和谐环境。尤其对复杂学术问题的批评与反批评,学术界不要轻易下结论,不要偏袒批评者或被批评者,要让批评者与被批评者展开充分的讨论,要让时间和实践来检验。在学术批评过程中,所有的批评有关方都是平等的,学术界应一视同仁。在我看来,尽管目前学界的行政化比以前有很大增强,但与官场还是有区别的,学者主要是看其有没有“货”,你的研究成果、研究实绩就是“货”,放在那儿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我记得20世纪八九十年代评职称时,还是看重真才实学的。知名的学者多数是努力的,当然也加上一些运气或机遇。近些年非学术因素增多,确实有一些水平并不高,但会搞关系的人有了很多学术资源,但并非所有的知名学者都是那样。不能不加区别地把二者混为一谈,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真假不辨,否则会扰乱学界,引起严重不良后果。 二是要敢于坚持原则。对学术界已经过较为充分的讨论、争鸣,已基本被证明批评方或被批评方有不妥之处,学术界应坚持原则,表明态度和立场,不能不了了之。 三是应成立学术监督和学术纠纷仲裁机构。对那些尽管没有违法,但侵害别人利益的不实批评和学术纠纷,学术界或各学术团体应按照学术民主程序建立仲裁机构,为广大学人解忧,以便于集中精力专注于最重要问题的研究。目前,为追求快速成名、走捷径获得名利的学者大有人在,同样,不以讨论学术为目的而进行学术批评的人,不怀有“同情之理解,敬意之批评”,“专斩成名之将”的人也为数不少。这些都严重阻碍学术健康发展。学术监督和学术纠纷仲裁机构就如同交通警察,可以及时阻止违规行为,保障道路的畅通无阻,保障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 以上这些要求对于广大网民和社会大众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只要广大网民和社会大众讲究理性、注重证据、不轻信、不盲从,不当批评就没有市场,健康批评就会增多,学术批评的良好环境就能逐渐形成。 我经常想,20世纪50年代出生的一些学者,与前几辈学者和后几辈潜在学者相比,总体看来有很大的局限性和不足,既无老学者的深厚学术功底和独立品格,又无未来学者的知识连贯性和洒脱精神,要想在未来有限的时间里做出真正具有原创性的学术成果,难度很大,非得集中精力根据自己的特点专注某个方向和问题深入研究不可,否则难有大作为。当然我们这些人也有一些特点,比如我们阅历较多,国内外正反面例子看到不少,工厂、农村、学校都呆过,实践经验较多,自学能力较强。我们要认清自己,如果不大可能有重大原始创新的话,也可以搞搞“集成创新”,或“吸收、消化再创新”,或干脆“移植创新”,或者为后代学者营造有利于其原始创新的宽松学术环境。 近些年我花不少时间从事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研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此。当然我知道,评价、规范研究涉及跨学科的很多问题,即使研究、构建出了“全评价体系”,但要实施,切实改变学术环境,绝非易事,因为许多因素我们不能控制,但只要每个学人、社会大众真正成熟起来,成功的可能还是有的。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国情如此复杂,要解决一些根本性问题,单纯依靠下层或上层均不能奏效,只有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互促动,方有可能。这就需要包括老师和学生在内的广大民众的不断努力,首先“修身”,尔后“齐家”,以后才有可能“治国平天下”。学术批评环境好了,学界就能吸引更多的一流青年才俊从事学术研究。 六、结语 最后总结一下。究竟应该怎样进行学术批评?答曰:按照批评规范来进行,即尊重作者、尊重文本、尊重学术,平等对话,“同情之理解,敬意之交锋”。对绝大多数切磋式批评来说,应该和风细雨,取长补短,使有关各方形成真正的学术“诤友”关系,从而达到形成严谨而宽松的学术环境和促进学术繁荣发展的目的。让我们大家共勉和努力。标签:学术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