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与道争鸣中宋代之文学宋玉批评与理学宋玉批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批评论文,理学论文,宋代论文,文学论文,宋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8572(2011)01-0091-11
宋代的文学思想和文学批评,从整体走势上说,是沿着唐代特别是中唐以后的文学思潮向前发展的。然而,在宋代由于传统的儒学发生了继荀子、董仲舒之后的第三次新变,即产生了吸纳佛、道思想而强调“义理”的程朱理学,随之引发了新一轮的文、道关系之争,因此文学思想和文学批评也表现出了新的特点,并且更由于理学家与古文家文、道争论的此消彼长,文学思想和文学批评又表现出不同时期的不同新变。宋代的宋玉批评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影响下发生、发展的。
一、北宋前期欧、苏的宋玉批评
北宋前期是理学的发生时期,当时在古文与时文的辩争中,柳开、王禹偁极力反对模仿五代、讲究声律对偶的时文,大力提倡“传道而明心”的古文,继续着唐代以来的文与道孰轻孰重的争论。而稍后于柳开、王禹偁的石介,其对时文的批评尤为激烈,视时文为“遗两仪、三纲、五常、九畴而为之文也,弃礼乐、孝弟、教化、刑政、号令而为之文也”[1],凸现出偏激的重道轻文的道学家倾向,实为后来周敦颐理学否定文学的独立地位与价值的先声。然而,就在这一时期,作为文坛领袖的欧阳修并没有受早期理学重道轻文的干扰,他既承继了白居易、韩愈注重文学社会功用的理论与实践,要求文学要有充实的思想内容、积极干预社会现实,又接受了皎然、司空图注重文学审美特征的文学批评观,强调文学创作当重视艺术美的追求。所以,欧阳修一方面认为作家“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致”,而一方面又认为作家“穷而后工”,做到自然传神才能“与造化争巧”[2]。欧阳修有一段比较屈原、宋玉的评论,就是从“自然传神”这一审美标准评说的。宋曾慥《类说》卷五十七《陈辅之诗话》说:“文忠公自称六一居士,王荆公自称楚老。今诗话举六一、楚老,指二宗师也。六一云:‘屈原《离骚》,读之使人头闷,然摘出一二句反覆味之,与《风》无疑,宋玉诗比屈原时有出蓝之色。’”在这里欧阳修对读《离骚》的第一感觉是“头闷”,“反覆味之”才觉得“与《风》无疑”。这是在说明屈原作品的语言还嫌有些古奥,还没有达到“自然传神”的境界;而宋玉与屈原相比则语言自然传神,“时有出蓝之色”。这一比较的深层含义是表扬宋玉的作品在“与《风》无疑”的前提下,又能够做到“自然传神”,从这个角度说,宋玉的创作艺术胜过了屈原。这里欧阳修不是对屈原与宋玉进行全面评价,只是就他提倡的艺术审美标准作比较。用这个标准,他还评说过李白与杜甫,其《试笔》中“李白、杜甫诗优劣说”条言:“杜甫于白,得其一节,而精强过之。至于天才自放,非甫可到也。”但是,不管怎么说,欧阳修在屈原、宋玉的比较中,对宋玉的文学创作与其创作的辞赋是情有独钟的,并与他喜欢李白出于同一理由而并重之。欧阳修对宋玉的这一批评,在宋代有着广泛的影响,如南宋建炎时苏籀的《栾城遗言》与绍熙间王正德的《余师录》都称赞:“宋玉赋皆天成自然”。这种评论切实地肯定了宋玉辞赋艺术语言的自然传神的特色。又有高似孙在《纬略》卷一《楚辞》条说:“今观屈宋辞所以激切顿挫,有人所不可为者,盖皆发于天。”也夸说宋玉赋天成自然,不过,连类而及说屈原的作品也是“发于天”的天成之作,与欧说“头闷”似乎有所修正。
苏轼与程颢、程颐同时。程颢、程颐兄弟世称二程,同为周敦颐的学生。他们发展了周敦颐的学说,使理学理论完善化、体系化,使理学走向了成熟。对于文学,二程继承了老师反对文学具有独立价值的观点,认为文学创作只是一些“闲言语”[3]193,并进一步提出“作文害道”“学诗妨事”的更为偏执的主张[3]516。苏轼作为北宋最著名的文学家,他所继承的是欧阳修的“文道并重”的文学思想,他曾说“吾所为文必与道俱”,为文当“有道有艺”,“有道而不艺,则物虽形于心,不形于手。”[4]560“技进而道不进,则不可。”[4]350这里我们要注意一个要紧的问题,就是苏轼所说的“道”,既不同于理学之道,也不同于儒学之道,郭绍虞认为苏轼之道大约近似于“艺”。因此,苏轼对于二程的文学观是持批评态度的。苏轼关于宋玉的评论就反映了他对二程“闲言语”论调的批判。苏轼《东坡志林》卷八言:“楚襄王登台,有风飒然而至,王曰:‘快哉此风,寡人与庶人共之者耶?’宋玉讥之:‘此独大王之风,庶人安得而共之?’不知者以为谄也,知之者以为风也。唐文宗诗曰:‘人皆苦炎热,我爱夏日长。’柳公权续之曰:‘薰风自南来,殿阁生微凉。’惜乎宋玉不在旁也。”又在《补、唐文宗、柳公权联句序》中说:“宋玉对楚王,此独大王之雄风也,庶人安得而共之。讥楚王知己,而不知人也。”具体地指明了宋玉《风赋》讽谏的命义。可见,在苏轼的眼中,被汉代人指为“丽以淫”的宋玉作品,其《风赋》之意尚在于讽,尚不是“闲言语”,二程的“作文害道”说自然是无根之谈。苏轼的弟弟苏辙也赞同哥哥的观点,他在《栾城集》卷二十四《黄州快哉亭记》中说:“昔楚襄王从宋玉、景差于兰台之宫,有风飒然至者,王披襟当之,曰:‘快哉此风,寡人所与庶人共者耶?’宋玉曰:‘此独大王之雄风耳,庶人安得共之。’玉之言盖有讽焉。”苏轼不仅对宋玉作品的内容有所肯定,而且对其作品的句法也极为推崇。据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五十记载: “元丰中,王荆公在金陵,东坡自黄北还,日与公游,尽论古昔文字。……在蒋山时(荆公)以近制示东坡,坡云:‘积李兮缟夜,崇桃兮炫昼。自屈、宋没世,旷千余年无复《离骚》句法,乃今见之。’荆公曰:‘非子瞻见谀,自负亦如此,然未尝为俗子道也。’”此中描写了苏轼在对王安石诗句称赞时那种对屈、宋句法的推崇与期待,也从王安石“未尝为俗子道”的认同中映衬出这种推崇与期待在当时是一种超凡脱俗的审美追求。这说明在苏轼的文学审美观念中,屈宋句法才是诗歌遣词造句的最佳句法,才是超越“俗子”“时文”的对现实文学具有开辟创新意义的句法。
从欧阳修和苏轼对宋玉的评价来看,这两位北宋文坛的领袖人物,对于宋玉的评论虽然言语不多,但所涉及的批评角度却是多方面的:首先,欧阳修的评语“时有出蓝之色”,是从艺术特色的角度说的,宋玉“时有”胜过屈原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自然传神”的特点,不仅反映了欧阳修对先宋屈宋并列的评价的认同,而且认为屈宋的并列并非是屈原在各个方面都远远地高于宋玉,而是宋玉也有高于屈原的地方。其次,苏轼对宋玉《风赋》不“为谄”而“为讽”的评语,是从作品内容的角度对宋玉的肯定,而对屈宋句法的推崇,则是从炼字造语的角度对宋玉辞赋语言风格的赞扬。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欧、苏对宋玉的评价是充分肯定的。
二、苏门学士的宋玉批评
黄庭坚、秦观、张耒、晁补之,史称“苏门四学士”。他们虽然追随苏轼,同属于以苏轼为首的文学集团,而且都是文道并重的拥护者,但是他们的文学思想与苏轼并不完全相同,而有各自的文学主张和文学个性,因而这里将他们与苏轼分别开来,逐一分析他们的宋玉批评。
黄庭坚在苏门学士之中成就最高,个性也最为突出。他与苏轼不同,十分推崇周敦颐,十分注重内省修身,明显地受到了理学的影响。但是,黄庭坚毕竟不是道学家而是文学家,在对待文与道的问题上,他还是与苏轼保持着一致性的,而理学对其文学思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他的文学创作理论之中,他主张文学创作“以理为主”,而理“要从学问中来尔”[5]。黄庭坚的宋玉批评便是出现在他有关“词意高胜,要从学问中来尔”的理论阐述中。《山谷集·别集》卷十五《与王立之承奉帖六》说: “作赋要须以宋玉、贾谊、相如、子云为师,略依放其步骤,乃有古风。”这里虽然是黄庭坚讲述“要从学问中来”的作赋法门,但也表明了他对宋玉的认知与评价。黄庭坚认为宋玉是后人学赋的楷模之一,且排在四位可为师法者的首位。这说明他起码肯定了两点,即宋玉赋是学赋的重要范文,宋玉在赋史中有着首要的文学史地位。《山谷集·外集》卷十《与王立之四帖》又说:“若欲作楚歌,追配古人,直须熟读《楚辞》,观古人用意曲折处讲学之,然后下笔。比如巧女文绣妙一世,若欲作锦,必得锦机乃能成锦尔。”《楚辞》中的重要作家除屈原外就要首推宋玉了。关于宋玉的《楚辞》外的作品,黄庭坚也有提及,《山谷集》卷十六《小山集序》说:“其(指晏几道)乐府可谓狭邪之大雅,豪士之鼓吹,其合者,《高唐》《洛神》之流,其下者,岂减《桃叶》《团扇》哉。”以为宋玉之《高唐赋》属“狭邪之大雅,豪士之鼓吹”,亦是经学文章之外的美文。看来,黄庭坚对宋玉的评价与苏轼是基本一致的。
秦观是苏轼最为得意的门生,其文学理念本于苏轼,面对理学家“作文害道”的极端言论,苏轼侧重于对理学家认为文学创作是“闲言语”的批判,而秦观则侧重于对理学家“作文害道”的主观性依据“为文亦玩物也”的批判。秦观《淮海集》卷二十二《韩愈论》认为“夫所谓文者,有论理之文,有论事之文,有叙事之文,有托词之文,有成体之文”,“作者班班”,“各自名家”,实为“士大夫有意于为文”。换个说法就是他在《淮海集》卷十四《议论下》所说的“文词、经术、德行各自为科”。这实在是与作文亦玩物丧志的论调大唱对台戏。秦观的宋玉批评就出现在《韩愈论》之中,他在解说“托词之文”时说:“原本山川,极命草木,比物属事,骇耳目,变心意,此托词之文,如屈原、宋玉之作是也。”这里,我们仅就这一解说中有关宋玉批评的内容进行分析:第一、屈原和宋玉是秦观所分五类文章之一的“托词之文”的代表作家,肯定了屈宋是一类文体的开创者;第二、“托词之文”的写作特点是“原本山川,极命草木,比物属事”,这实际上是对辞赋的文学特点的概括;第三、“托词之文”的艺术效果是“骇耳目,变心意”,揭示出了屈宋作品的艺术魅力。在这里将屈原、宋玉并提,反映了秦观对自《文心雕龙》以来屈宋并列提法的认同;而对“托词之文”写作特点和艺术效果的褒奖性描述,又反映了秦观对屈宋艺术成就的肯定。可见,秦观对宋玉的评价与苏轼是相当接近的。
晁补之入于苏门是在苏轼通判杭州之时,苏轼见其所作《七述》,“大叹赏之,由是知名。”其同门张耒评说他:“自少为文,即能追考屈、宋、班、扬,下逮韩、柳之作,促驾力鞭,务与之齐而后已。”可见,晁补之正是以屈宋等为楷模学习古文的文学家。晁补之《鸡肋集》卷三十四《续时岁杂咏序》说:“补之复于公叔曰:《诗》之亡久矣,《豳风·七月》,其记日月星辰、风雨霜露、草木鸟兽之事,盛矣。屈原、宋玉为《离骚》,最近于《诗》,而所以托物引类,其感在四时,可以慷慨而太息,想见其忠洁。”这段议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晁补之“追考屈宋”的原因所在:一、“屈原、宋玉为《离骚》,最近于《诗》”,这是对屈宋作品内容的肯定,其中《离骚》不是具体作品专名,而是泛指《楚辞》所收的屈宋辞赋,因此所谓“最近于《诗》”,就是说屈宋所作具有与《诗》相近的讽谏作用,这一点反映了晁补之对司马迁“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的评论的认同;二、“想见其忠洁”,是由作品考覈其作者,认为屈宋具有“忠洁”的优秀品格,所谓“忠”,谓忠于君而爱于国,所谓“洁”,为人格高洁之称。然而我们必须清楚,晁补之“屈原、宋玉为《离骚》”句中所指认的宋玉作品是《九辩》《招魂》两篇,并不包括宋玉的其他作品。晁补之对于宋玉的其他作品颇有微词,《鸡肋集》卷三十六《变离骚序上》说:“古诗风刺”之作,“战国时皆散矣,至(屈)原而复兴,则列国之《风》《雅》始尽合而为《离骚》,是以由汉而下,赋皆祖屈原。然宋玉亲原弟子,《高唐》既靡,不足于风,《大言》《小言》,义无所宿,至《登徒子》靡甚矣。特以其楚人作,故系荀子七篇之后。”这里提到了宋玉的四篇作品,并分为两类,《高唐赋》《登徒子》“靡”,“靡”意为华丽,即汉人“辞人之赋丽以淫”之谓,与黄庭坚认为《高唐赋》是“狭邪之大雅”亦有相似之处;《大言赋》《小言赋》“义无所宿”,即斥其意义不能归于儒道。就《变离骚序》而言,是阐述晁补之编此书的宗旨、体例与编排依据的,四篇仅由于作者是楚人才被晁补之收入《变离骚》之中,才次于荀子七篇之后。结合上一则评论,晁补之对于宋玉的作品,肯定了他的《九辩》 《招魂》,而批评了他的《高唐赋》《大言赋》《小言赋》《登徒子好色赋》,一分为二,有褒有贬,颇有些辩证的味道。考究其如此评价的理由当与他的文道观有关。晁补之虽有师承,但于文道则更重于道,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偏重于文颇有不同,他在《鸡肋集》卷三十九《策问》中说: “夫玩其文,不索其实,遂往不返,则风俗斯殆。”此中之“实”,晁补之也称之为“质”,也就是他所重之道,且又强调“道莫若诚”。晁补之用自家的标准“诚”,品评宋玉《高唐》等赋,虽仍未脱出汉儒评论之藩篱,但视角唯新,自有新的时代印记。
总的看来,苏门学士的宋玉批评与欧阳修、苏轼相比基本是一致的,尽管黄庭坚、晁补之对《楚辞》以外的宋玉作品颇有批评,以为其表意不足以突出经学大义,但对于那些作品的艺术表现还是给予了肯定。
三、北宋后期与两宋之交的宋玉批评
迄至北宋后期,理学经过了北宋五子周敦颐、张载、邵雍、程颢、程颐的理论建设,思想体系已初具规模,而古文家的文学理论经过了欧阳修、苏轼,以及苏门弟子的热烈研讨与不断丰富,更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而理学家与古文家的文道之争,也以“文道并重”的文学理念被文学界普遍接受而告一段落。因而,北宋后期与两宋之交的宋玉批评也随之发生了批评热点的转移,即从配合文道争鸣转向了对宋玉与其作品的文学史价值的研讨。
陈师道也是苏门弟子,是后人所谓的苏门六君子之一,他又与黄庭坚同为江西诗派的领袖人物,是后人所谓的江西诗派“三宗”之一。陈师道的宋玉认知与苏轼、黄庭坚、秦观基本相同,而与晁补之的“《高唐》既靡”的批评不同。他在《后山集》卷二十三《诗话》中说:“宋玉为《高唐赋》,序巫山神女遇楚两王,盖有所讽也。而文士多效之者,又为传记以实之,而天地百神举无免者。余谓,欲界诸天当有配偶,其无偶者,则无欲者也。唐人记后土事以讥武后尔。”这话并不是针对晁补之说的,而是针对李昉等的《太平广记》中批评“宋玉作《神仙(女)赋》以寓情,荒淫秽芜,高真上仙岂可诬而降之也”的议论,同时也是针对范仲淹“神女初幸于怀,再幸于襄,其诬蔑亦甚矣”的宋玉《高唐赋》批评,话语中以神仙文化发展嬗变的角度和“唐人记后土事”的旁证论证《高唐赋》“盖有所讽”,以其传播情况和受众的接受心理讨论文本,很有说服力,从而对晁补之的说法也有所驳议。陈师道的宋玉批评虽然比较具体,但是却将评论置身于文化史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宋玉《高唐赋》的文学史意义的研讨。
李之仪的创作活动主要于元丰、元祐、元符年间,他曾入苏轼幕府,得到过苏轼奖掖,也是苏门中人,文名与张耒、秦观相上下。李之仪评宋玉是将其置于文学史范围内历代作者的比较之中,他在《姑溪居士前集》卷三十一《与友人往还》中说:“文章与造化争功也……是等格律尤为难工,非屈原、宋玉未易与《风》《雅》争衡,汉儒颇尽心于此,要之止是一时所尚,晋魏已后则无足论也。”这里比较的内容是“文章与造化争功”的“是等格律”,“与造化争功”本是欧阳修的文学创作主张,欧阳修大倡“文章与造化争巧”,指的是自然传神的写作风格,而“是等格律尤为难工”则说明,李之仪认为“是等格律”是文学创作的最高境界;这里比较的结果是《风》《雅》能达到“是等格律”,而可与之“争衡”的只有屈原、宋玉,汉儒想以“文章与造化争功”,仅为“一时所尚”,却不能登堂入室,至于魏晋及其以后人物则“无足论”,是没有比较资格的。可见,李之仪认为屈原、宋玉在文学创作上达到了“在《风》《雅》之下,而在两汉魏晋人之上”的境界。这个评价是相当高的。尽管李之仪此评借鉴了欧阳修的文学主张,但是他认为屈原也达到了这种自然传神的“格律”,与欧说又有所不同。
华镇,元丰、元祐间名士。《四库全书总目》说:“其学术大抵以王安石为宗。”本于王安石“务为有补于世”的文学观,华镇重道轻文,推崇“不雕不刻,不施丹素”的“有德者之言”[6]。他的宋玉批评实际上是在强调文章之言当“有取乎圣人”的前提下进行的。他在《云溪居士集》卷二十二《上侍从书》中说:“自灵均以来,……至于融结二气,发为英荣,混然天成,小大具体,意新语工,不蹈陈迹,自成一家之言,淳深温雅之质内凝,而俊采云兴、逸响玉振者,千载之间数人而已,在六国,则有景差、唐勒、宋玉,在西汉则有若贾傅、董相、司马迁、相如、扬子云,在东京则有若班叔皮、孟坚、马融、张衡、蔡中郎,在邺下则有若曹氏父子、应、刘、陈、阮,在晋则有若机、云、张华、左太冲,在唐则有若燕、许、李、杜、韩退之、柳子厚,其余如邢、卢、颜、谢、江、鲍、徐、庾之流,未足班也,可谓盛矣。然数君子者,或以赋颂鸣,或以歌诗显,或腾芳于诰命,或绝尘于书檄,或敷扬条畅,达于政理,或清婉详实,妙于纪传,兼善众制者盖未见矣。而又屈原溺于怨思,宋玉荡于荒淫,子长杂而简踈,孟坚靡而辞费,长卿丽而用寡,子云约而未骋,此皆辞林之雄者也,然犹未能无蔽,脱于讥诋,况其次哉!”此评俨然是概括先宋文学梗概,首先提及著名文学家历五代达32人,宋玉名在其中,后举特色突出者6人,宋玉仍榜上有名,且誉之为“辞林之雄者”。华镇这番话虽然是以批判的态度说的,但讲述中对于宋玉的文学成就与文学史地位均有客观的评价。这一评价出于“轻文”者之口,虽有文学不如经学“犹未能无蔽”之讥,但在历代文学名流中,推重宋玉,也可谓难得。
慕容彦逢,元祐、绍圣、崇宁间人。刘兴祖《摘文堂文集序》言,其人“雅为苏公(指苏轼)所器重,诚以道德文章有默契于言意之表,宜乎!声相应,气相求也。”但其轻文重道与苏轼并不同,其批评时文“务华者以侈靡为丽,务巧者以雕刻为工,务怪者以险僻为高,务豪者以驰骋为壮,各揣所好,互相标目,其不沦于俗者盖无几也”[7]。这也是慕容批评宋玉的出发点,他在《搞文堂文集》卷十三《谢试中宏词启》中说:“操觚之士,雕虫是师,景差、宋玉唱于前,枚乘、邹阳应于后,务豪则推嵩岱,喜怪则穷蛇牛,竞巧则较锱铢,虽贾谊节之以礼,扬雄戒夫不为,而气力不足以回澜,故支撑不足以起大厦,由汉及魏浸淫,迄于六朝更隋与唐,败坏极于五代。”直把宋玉看成是务华、务巧、务怪、务豪的始作俑者,汉魏浸淫的根源,然而,慕容也和华镇一样一讲到文学就不得不客观地讲到宋玉。
汪藻,北宋末南宋初知名学者。《四库全书总目》称其为“南渡后词臣冠冕”。汪藻的文道观亦主张二者并重,对二程“作文害道”说多有批判,他的宋玉批评就出于其批判文章之中。其《浮溪集》卷二十一《答吴知录书》说: “孔子设四科,文与学一而已,及左丘明、屈原、宋玉、司马迁、相如之徒,始以文章名世,自为一家,而与六经训诂之学分。譬均之饮食,经术者,黍稷稻粱也;文章者,五味百羞也。”汪藻认为文与道二者本为一体,于战国两汉才一分为二,一曰文章,一曰经术,二者如“黍稷稻粱”和“五味百羞”相辅为食,不可偏废。他在述说“文章”与“六经训诂之学”脱离而独立时,提到了宋玉,认为宋玉是“文章”开创者之一,亦即肯定了宋玉首创散体赋的文学史地位。从其所举左丘明、屈原、宋玉、司马迁、司马相如五位代表作家分析,他所说的“文章”还不能等同于我们所说的纯文学,但是即便以古人的文章观念而论,他对宋玉文学史地位的表述还是符合历史的真实的。
李纲是两宋之交时期的著名人物,史称“人品经济,炳然史册。”《四库全书总目》说:“其诗文亦雄深雅健,磊落光明。”他并重文道,于文尤推重屈原,曾作《拟骚赋》,以为《离骚》“取其正洁耿介之义,去其谲怪怨怼之言,庶几不诡于圣人”。其视宋玉为屈原同道。其《梁溪集》卷一百三十一《文乡记》说:“下逮战国,文乡浸衰,深淳雅正之风,变而为纵横捭阖之俗,独屈原、宋玉之徒崛起其间,颇有古意,博辩瓌丽,未免有感愤谲怪之作。识者谓体慢于三代,风杂于战国,乃雅颂之博徒,而词赋之英杰,不其然欤?”此中以为,中国由来号称礼乐道德之“文乡”,于“文乡浸衰”之际,“雅正之风”陡变,只有屈原、宋玉崛起,承继“雅正之风”,虽然“感愤谲怪”,仍能续“三代”遗风,是不遗余力学习“雅颂”的“博徒”,是新创文体“词赋”的英杰。此中的评价,不仅谈的是一种文体的奠基或开创问题,更重要的是强调对“雅颂”传统的继承,这种评论不同于那种仅仅肯定宋玉文学才华的文学批评,在有宋一代的宋玉批评中独树一帜。
张元干是著名的爱国词人,其词为南宋爱国词人开辟了广阔的创作道路,蔡戡为其集作序说:“文词雅健,气格豪迈,有唐人风。”他在《芦川归来集》卷九《跋苏昭君楚语后》中说:“风雅之变,始有‘离骚’,与诗六义相表里,比兴虽多,然卒皆正而不淫,哀而不怨,宜乎古今,推屈、宋为盟主。”此评说出了三层意思,一说“与诗六义相表里”,肯定屈宋作品能继承诗之精神;二说“正而不淫,哀而不怨”,能发乎情而止于礼;三说“为盟主”,表现出推崇之意。这说明张元干以词家的理解评论了屈宋在辞赋史中的历史地位和对他们作品内容的充分肯定。
综合北宋后期与两宋之交的宋玉批评,诸位批评家几乎都将宋玉置于文学发展史中加以评述,对宋玉的文学史地位都表示出肯定的态度,即便是重道轻文者以批判的口吻批评文学独立对经学产生冲击时,也能够客观地承认宋玉的文学史地位,反映了当时批评家们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批评理念。
四、南宋朱熹及其他理学家的宋玉批评
朱熹是南宋最为著名的理学家,被中国思想史研究者称之为两宋理学之集大成者。在文学思想上,朱熹的文学基本观念与北宋的理学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由于他有很高的文学修为,对于文与道的关系则不像周敦颐、二程那样绝对地否认文学的独立地位与价值,他认为文与道不能截然分开,“文自文而道自道”,并鲜明地提出了文道一贯的主张,他说:“若曰惟其文之取,而不复议其理之是非,则是道自道文自文也。道外有物,固不足以为道,且文而无理,又安足以为文乎。盖道无适而不存者也,故即文以讲道,则文与道两得,而一以贯之,否则亦将两失之矣。”[8]朱熹的“文道一贯”并不是只要道而不要文,而是更为强调道而已,他曾用分数表示法说过:“大率要七分实,只二三分文。”同时又举具有代表性作家为例加以说明:“文字到欧、曾、苏,道理到二程,方是畅。”但是“七分”的比例足以说明他对于“道”的高度重视。朱熹有关宋玉的批评就是在这种文学理念下发生的:他在《楚辞辩证》卷下说: “自原之后,作者继起,而宋玉、贾生、相如、扬雄为之冠。然较其实,则宋、马辞有余而理不足,长于颂美而短于规过;雄乃专为偷生苟免之计,既与原异趣,其文又以模拟掇拾之,故斧凿呈露,脉理断续,其视宋、马犹不逮也;独贾太傅以卓然命世英杰之材,俯就骚律,所出三篇,皆非一时诸人所及。”在这段批评中,朱熹首先认为在屈原之后,楚辞作家以“宋玉、贾生、相如、扬雄为之冠”,而对此四人又分为三个等次,其中贾生最接近屈原,宋玉、相如次之,扬雄则“与原异趣”。这个观点与司马迁《屈原贾生列传》中将宋玉作为附记人物的看法颇为一致,大约是不赞同屈宋并称的传统说法的。其次,朱熹认为宋玉、相如的创作是“辞有余而理不足,长于颂美而短于规过”。由此可见,朱熹的四人三等的排序,以及对宋玉的批评,完全是出于他的理学文学观。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从朱熹对《楚辞》所收宋玉作品《九辩》和《招魂》的批评中获得验证。朱熹《楚辞集注》卷六《九辩》解题说:“《九辩》者,屈原弟子楚大夫宋玉之所作也。闵惜其师忠而放逐,故作《九辩》以述其志云。”又卷七《招魂》解题说:“宋玉哀闵屈原无罪放逐,恐其魂魄离散而不复还,遂因国俗,托帝命,假巫语以招之。以礼言之,固为鄙野,然其尽爱以致祷,则犹古人之遗意也,是以太史公读之而哀其志焉。若其谲怪之谈,荒淫之志,则昔人盖已误其讥于屈原,今皆不复论也。”如果说他的《九辩》之评只是摘引王逸的评语,未发表自己的意见,那么在《招魂》中“以礼言之”,批评宋玉赋“鄙野”“谲怪”“荒淫”则完全暴露了他的批评观。体悟朱熹的批评,其批评标准在其批评实践中并没有“三七开”,而是将“理”放大到“七分”以上了。关于“理”,朱熹有时又称之为“实”。他在《晦庵集》卷七十《读唐志》中说:“在战国之时,若申、商、孙、吴之术,苏、张、范、蔡之辩,列御寇、庄周、荀况之言,屈平之赋,以至秦汉之间,韩非、李斯、陆生、贾傅、董相、史迁、刘向、班固,下至严、安、徐、乐之流,犹皆先有其实,而后托之于言,唯其无本而不能一出于道,是以君子犹或羞之。及至宋玉、相如、王褒、扬雄之徒,则一以浮华为尚,而无实之可言矣。”在这段批评之中,朱熹以“有实”与“无实”为评点的依据。“实”是什么?用周敦颐《周子通书·文辞》中的解释,就是“道德,实也”。朱熹借之表示“理”在社会现实中的反映,也可以说是在文章中的反映。所以,朱熹认为“先有其实,而后托之于言”的文章为优,“无实之可言”的文章为劣,但是,他混淆了经学、道学与文学的不同的特质,从而导致了他的文学批评的片面性失误。他批评宋玉等文学家“则一以浮华为尚,而无实之可言矣”,正是这种片面性的表现,这等于说宋玉等文学家的文学作品连“一分之实”也没有,比之上则“理不足”“短于规过”的尚能客观评论的批评,则表现出更为极端的主观色彩。不特如此,更有较之为甚者:朱熹的《楚辞集注·楚辞后语·叙录》说:“若《高唐》《神女》《李姬》《洛神》之属,其词若不可废,而皆弃不录,则以意裁之,而断其为礼法之罪人也。《高唐》卒章虽有‘思万方,忧国害,开圣贤,辅不逮’之云,亦屠儿之礼佛,倡家之读《礼》耳,几何其不为献笑之资,而何‘讽一’之有哉?”在这里虽然不得不承认宋玉等人的作品“其词若不可废”,但是却“断其为礼法之罪人”,并且竟将宋玉《高唐》的讽谏说成是“屠儿之礼佛”“倡家之读《礼》”,以詈语为评,有失大家之风范。综合朱熹一波甚于一波的批评,我们可以看出,朱熹尽管认为宋玉作品“辞有余”“若不可废”,但归根结底对其内容几乎作了彻底的否定,“何‘讽一’之有哉?”一句反问,直将汉人所评“劝百讽一”的评说也彻底颠覆了。探究朱熹不遗余力地批评宋玉的原因,则是偏执地认为屈原、宋玉的文章是干扰理学修身的祸水。朱熹在《晦庵集》卷三十三《答吕伯恭》中说:“屈、宋、唐、景之文,熹旧亦尝好之矣,既而思之,其言虽侈,然其实不过悲愁放旷二端而已,日诵此言,与之俱化,岂不大为心害。于是屏绝,不敢复观。”其实,朱熹对一切偏离理学的文章都是否定的,就连苏轼之学,他也认为“其所言者非特屈、宋、唐、景而已”,是“坏人才,败风俗”的“最不察夫理者”。基于朱熹以“理”为第一标准来判断文学作品的优劣,他必然要极力否定宋玉的作品。黎靖德所编《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九《论文上》引朱熹的话说:“《宾戏》《解嘲》《剧秦》《贞符》诸文字,皆祖宋玉之文,《进学解》亦此类,‘阳春白雪’云云,不记其名,皆非佳文。”就这样,在朱熹的文学批评中宋玉作品遭到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批判,除《九辩》之外,几乎都被朱熹看成是“何‘讽一’之有”的“以浮华为尚”的背离“义理”的劣等的文章。
朱熹在南宋可以说,既是理学的大师,也是文学的名家,在理学、文学两个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然而南宋学者即便是热衷于理学者对于他的宋玉批评,却因其偏执且极端的理学态度,而少有苟同者,应和之者盖寡。以南宋的理学家为例,尚能赞同朱熹宋玉批评的只有他的三传弟子真德秀。真德秀《西山文集》卷三十四《欧阳四门集》说:“工骚者,有登墙之丑;能赋者,有涤器之污。而世之寡识者反矜诧而慕望焉,曰:‘夫所谓学者文而已矣。华藻患不缛,何以修敕为?笔力患不雄,何以细谨为?’呜呼,倘诚若是,则所谓文者,特饰奸之具尔,岂曰贯道之器哉!彼宋玉寓言以讽,未必真有是;若相如之事,则君子羞道之。服儒衣冠,诵先王言,不惟颜、冉是学,而曰吾以学相如也。抑何其陋耶!”真德秀是比朱熹还要偏激的理学家,他认为文学应当与道学一样“发挥义理,有补世救”,所以他对宋玉的批评是以文为“饰奸之具”的理论前提出发的,所谓宋玉《登徒子好色赋》的“登墙之丑”,完全是理学家的评价,与朱熹同出一辙。然而他所说的“宋玉寓言以讽,未必真有是”的话,似乎又退了一步,将,“寓言以讽”与“相如之事”分别看待,认为宋玉“之丑”未必属实,与朱熹的彻底否定宋玉又稍有区别。而其他研究理学的一些学者,他们对宋玉的看法则与朱熹差距明显,如袁燮《絮斋集》卷六《离骚》说:“自原以下,若宋玉、景差、唐勒、枚乘、相如、子云之流,亦足以窥原之阃域欤?其究言之。”仅仅是对宋玉等是否能继承屈原衣钵表示怀疑,但并不下断语,而很有分寸地说,有待于研究。又如史尧弼《莲峰集》卷四《私试策问序》说:“楚屈原述《离骚》,为《九歌》《九章》,赴河而死。其徒宋玉和之为《九辩》,自是文人才士依仿焉。”则是叙述宋玉的文学创作使文学脱离于经学而独立的事实,并未加褒贬。再如林亦之《纲山集》卷三《伊川子程子》说:“盖自有天地以来,文章学问并行而不相悖,周公、仲尼其兼之者乎!自是而后分为两途,谈道者以子思、孟轲为宗,论文者以屈原、宋玉为本,此周公、仲尼之道所以晦而不明,阙而不全者也。”其评论与史尧弼基本相同,只不过认为文学的独立造成了经学的“晦而不明,阙而不全”,表示了对文学独立的不满而已。就是倾向于认同朱熹宋玉批评的人,在引用朱熹的宋玉批评时,也仅仅引用其中的比较合理的部分,如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卷八《宋玉赋十六篇》引朱熹语则说:“朱文公谓,辞有余而理不足。”而对于朱熹的詈语及过激的话则弃而不用。这是因为王应麟是承认宋玉的文学贡献的,他在《诗地理考》卷一《〈汉广〉江汉之域》中说:“江汉之域,《诗》一变而为《楚辞》,即屈原、宋玉为之唱,是文章鼓吹多出于楚也。”由此可见,朱熹的宋玉批评即便在南宋的理学圈子中也未得学者们的普遍认同。
五、南宋训诂家章樵的宋玉批评
章樵,南宋嘉定、绍定间人,是《古文苑》的最早注释者,其著述还有《章氏家训》等。分析章樵的著述,其思想深受程朱理学的影响,于《古文苑》注释中评说诗文时专以理学之“道”来评论作家作品的得失。众所周知,《古文苑》收录了宋玉的六篇赋,即《笛赋》《大言赋》《小言赋》《讽赋》《钓赋》《舞赋》。章樵注《古文苑》时对宋玉六篇除词语掌故的注释外也作了关于作品主题、主旨的批评,在宋代宋玉批评史中,可以说是一个比较集中进行宋玉批评的人,因此,我们专设一节来评介。
章樵对于宋玉六篇,怀疑《笛赋》《舞赋》非宋玉所作,他于《古文苑》卷二《笛赋》篇末作按语说:“按史,楚襄王立三十六年卒,又二十余年方有荆卿刺秦之事,此赋果玉所作邪?”又于《古文苑》卷二《舞赋》篇末说:“傅毅《舞赋》,《文选》已载全文,唐人欧阳询简节其词编之《艺文类聚》,此篇是也,后人好事者,以前有楚襄、宋玉相唯诺之词,遂指为玉所作;其实非也。”因此,章樵对此二篇未作内容与艺术的评论。关于《大言》 《小言》二赋,章樵在《古文苑》卷二《大言赋》题下注说:“《中庸》曰:‘君子语大,天下莫能载焉;语小,天下莫能破焉。’此大言、小言所由起也。楚之诸臣,当君危国削之际,不知戒惧,方且虚词以相角,诙谐以希赏,亦可悲矣。”将《大言》 《小言》二赋视为“虚词以相角,诙谐以希赏”的玩弄文字的俳优调戏的无关理义的作品,与晁补之的“《大言》《小言》,义无所宿”之评如出一辙。其实晁补之、章樵均未解二赋“寓庄于谐”之深义[9]。关于《讽赋》,章樵于《古文苑》卷二《讽赋》题下注说:“《白虎通》‘谏有五,一曰讽谏。’讽也者,谓君父有阙而难言之,或托兴诗赋以见乎词,或假借他事以陈其意,冀有所俉而迁于善。楚襄王好女色,宋玉以此赋之,之词丽以淫,谓之劝可也。”此注认定此赋因劝楚襄王戒女色而作,然而章樵以解释赋题“讽”字入手,并列举“讽”之方法,明确“讽”之“迁于善”的目的,其意则在于说宋玉《讽赋》虽有“讽”的初衷但并未达到“讽”的效果,理由是因《讽赋》其词“丽以淫”淹没了讽谏的本意,反而是蛊惑楚王好色了,故断言“谓之劝可也”。“劝”之古义即是我们今天说的“鼓励”。足见章樵对《讽赋》既有首肯又有微词。关于《钓赋》,章樵于《古文苑》卷二《钓赋》篇末注说:“史记: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缴加归雁之上者,襄王召而问之,对曰:‘小臣之射何足为大王道也。昔者,三王弋以道德,五伯弋以战国,王何不以圣贤为弓,以勇士为缴,时张而弋之,其乐非特朝夕之乐也,其获非特雁之实也。’云云。意与此赋正相类。”此评用意有两种理解,一是引楚人射雁事,说《钓赋》的写作对其有所借鉴;二是用“假借他事以陈其意”的方法期与“史记”相类,旨在讽谏。明胡应麟对此就是第一种理解,他在《诗薮·杂篇》卷一《遗逸上·篇章》中说:“《钓赋》全放《国策》射鸟者对。”我以为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因为章樵在《钓赋》“王若见尧舜之洪竿,摅禹汤之修纶,投之于渎,视之于海”三句后的双行夹注中分别注说:“揽贤材以为用”;“昭道德以经世”;“治国以平天下”。其命意就在于申说赋中讽谏的内容。由此可知,章樵对《钓赋》的讽谏内容是确认不疑的。
综合以上的分析,章樵认为《古文苑》所收宋玉赋六篇,疑非宋玉所作者两篇,以为游戏之作者两篇,寓有讽谏意义者两篇,而其中《讽赋》词语“丽以淫”,又以为属于汉儒所说“劝百讽一”者。基于上述原因,章樵认为《古文苑》所收宋玉赋六篇的文学价值不能与《楚辞》所收的《九辩》相提并论,他在《古文苑》卷二《目录》总题下注说: “按史,楚襄王名横,怀王之子也。周赧王十七年怀王拘留于秦,襄王立。宋玉者,屈原弟子,仕襄王,为大夫,闵其师忠而放逐,作词九章,以述其志,今《楚辞·九辩》是也。此诸赋,虽体格不同,俱非《九辩》比矣。”可见,章樵的宋玉批评与朱熹一样,是以“有实”与“无实”为评点优劣的依据,但是他又与朱熹不同,并没有对《古文苑》中的宋玉六篇一概否定。
六、南宋文学家的宋玉批评
南宋文与道的争论波澜不惊,趋于平缓,其中的原委可从文学发展的内部渐变和外部影响两方面来说:内部的原因是,文道并重的文学理论经过欧阳修、苏轼的提倡和北宋长时间的创作实践,已经以它的正确性、合理性赢得了文人学子的普遍认同,同时南宋的理学领袖所提倡的“文道一贯”的主张又与文道并重有相通之处,如果不细细辨别他们所说的“道”的内涵的差异,那么几乎没有什么文与道比量的大差别。至于外部原因,则是当时民族矛盾的激化使和与战的政治话题成为了主要的话题,而文道的争论已不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焦点了。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中,南宋的宋玉批评则游离开文道的重心,呈现出散点式的文学视角的精彩纷呈的点评。下面,我们按批评者文学活动所处时代的先后次序,依次分析说明:
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十四《张安国诗集序》:“诗之作,得于志之所寓而形于言者也。周诗既亡,屈平始为《离骚》,荀卿、宋玉又为之赋,其实诗之余也。至其托物引喻,愤惋激烈,有《风》《雅》所未备,比兴所未及,而皆出于楚人之词。后之学者执笔跂慕,而终身不能道其一二。或曰:楚之地,富于东南,其山川之清淑,草木之英秀,文人才士遇而有感,足以发其情志而动其精思,故言语辄妙,可以歌咏而流行,岂特楚人之风哉,亦山川之气或使然也。”这则评论见解非常独特,先说屈原之《离骚》、荀卿宋玉之赋是“诗之余”,而后又说屈骚、荀宋赋的表现手段、情感抒发,“有《风》《雅》所未备,比兴所未及”,更为后之学者可望而不可即,简直把屈、荀、宋其人其作推崇为空前绝后的艺术高峰。接下又以“或曰”指出,“楚人之风”的形成是“山川之气”之地缘环境的作用,关涉到了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与文学风格的关系问题,极有见地,令人钦佩。此中提及古楚文学家宋玉,无疑是倾注了对宋玉的赞誉与褒奖。
洪迈《容斋随笔·三笔》卷三《〈高唐〉〈神女〉赋》条:“宋玉《高唐》《神女》二赋,其为寓言托兴甚明。予尝即其词而味其旨,盖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真得诗人风化之本。”此则批评显然是针对朱熹的宋玉批评而发的,与朱熹“屠儿之礼佛,倡家之读《礼》”的断语恰恰相反,“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真得诗人风化之本。”是据汉儒的诗学理论在分析文本的基础上提出的,对朱熹主观的宋玉批评谬说给予了严正驳议。想见,洪迈对宋玉作品的文学性认识要比朱熹的理学性认知更接近真实。
陆游《剑南诗稿》卷十一《枕上有感》:“五更揽辔山路长,老大诵书声琅琅。古人以死心则在,度越秦汉窥虞唐。三更投枕窗月白,老夫哦诗声啧啧。渊源雅颂吾岂敢,屈宋藩篱或能测。一代文章谁汝数,老不能闲真自苦。君王虽赏于于,无奈宫中须羯鼓。”陆游此诗写睡前的长想,其中对“一代文章”的盘点,认为自己“渊源雅颂吾岂敢,屈宋藩篱或能测”,语虽谦虚地为自家诗作定位,但也流露了他对屈宋的评价。陆游将屈宋列在雅颂之后,说明他接受的是楚辞为诗之余的传统看法,同时也说明他对屈原和宋玉的由衷推重。
杨万里有篇《澹斋文集序》,收于王霆震编《古文集成》卷四中,其文说:“云至骚辞,涵茫崭崒,鉥刿刻屈,抉天之幽,洩神之廋,槁癯而不瘁,恫愀而不怼,自宋玉而下不论也,灵均以来一人而已。”关于“骚辞”,杨万里认为宋玉以后的作家不值得评论,因此强调自屈原创“骚辞”以来,能继踵屈原的只有宋玉一人。这是对宋玉辞赋史地位的充分肯定,其中,“涵茫崭崒,鉥刿刻屈,抉天之幽,洩神之廋,槁癯而不瘁,恫愀而不怼”的评论,既说明了“骚辞”的特点,也指出了其“不瘁”“不怼”的对《诗》之“怨而不怒”精神的继承。
程珌《洺水集》卷五《历代文章》:“宋玉《讽》《钓》二赋,靡而能谏。”这是对宋玉作品的具体批评,“靡”评其文风,“能谏”评其内容。北宋的晁补之说:“《高唐》既靡,不足于风。”这里说:《讽赋》《钓赋》“靡而能谏”,尽管所指篇目不同,但细细品味也有与晁补之所评针锋相对的味道,我以为此评既是对宋玉《讽赋》《钓赋》艺术与内容的肯定,也有意肯定宋玉的其他作品。
沈作喆《寓简》卷二:“呜呼!天下之至理,唯圣人能言之,而心悟至道有大辩才者亦能言之,然相去远矣。列御寇、庄周之视瞿昙也,夸雄曼衍则可观矣,孰若句句皆入妙理而极于圣处者乎?若宋玉之赋,则文章讽喻而已。”此则批评在于给宋玉之赋做了一个说理内容的定位,批评者认为圣人之言“句句皆入妙理”,列子、庄子虽“有大辩才”但不能做到“句句皆入妙理”,至于宋玉只是文章家,其作赋目的仅仅是“讽谏而已”。这个定位很有意义,其价值在于将经学与文学区别开来,用文学的视角评论文学。可以说,这实际上是批判了以理学家视角批评宋玉与其作品的错误。不难看出此评对宋玉之赋的定位是正确的,对宋玉之赋的内容是称许的。
王铚《雪溪集》卷一《题〈洛神赋图〉诗并序》:“《风》《雅》《颂》为文章之正,至屈原《离骚》兼文章正变,而言之《湘君》《湘夫人》《山鬼》,多及帝舜、英、皇,及系恨千古。宋玉、贾谊师其余意,作《招魂》,赋《鵩》,极死生忧伤怨怼之变,以兼正与变而为言耳。”此则批评的是宋玉及其作品《招魂》,认为宋玉其人能继承屈原“师其余意”,其作品“兼正与变而为言”,虽上承《诗》之正,但有了变化,颇有以文学发展眼光看待问题的味道。与欧阳修“与《风》无疑”、晁补之“最近于《诗》”、韩元吉“实《诗》之余”等观点大略相似。
楼鑰《攻媿集》卷一百三《高端叔墓志铭》:“变《离骚》者,沿流于千载之后,而探端于千载之前,非变而求异于骚,所以极其志之所归,引而达于理义之衷,以障隄于隤波之不反者。又者班固、扬雄、王逸、刘勰、颜之推,扬之者或过其实,抑之者多损其真。宋玉、贾谊、东方朔、严忌、淮南小山、王褒、刘向之徒,皆悲原(指屈原)意,各有纂著,大抵紬续绪言,相与詹咏而已,原之微旨不能有所建明。”此则批评是就有关对屈原的继承与评价问题来进行的,其首先指出当今的“变《离骚》者”努力承继屈原精神并使他们的创作富有时代特点“引而达于理义”。第二,批评历史上班固等评论家对屈原的评论或“过其实”或“损其真”,都不够实事求是。第三,批评以宋玉为首的屈原追随者未能继承“原之微旨”,他们的著述“大抵紬续绪言”,仅仅是继承了屈原的某一些东西。这里关于宋玉的批评,其实质是认为虽然传统上屈原、宋玉并提而宋玉是比不上屈原的,但是肯定了宋玉是屈原的追随者。这种批评似乎是在回应袁燮“亦足以窥原之阃域欤”的提问。
陈造《江湖长翁集》卷三十一《题〈月谿辞〉后》:“《九辩》 《招魂》峻洁厉严,宋玉之文,盖不愧其师。至赋《神女》,则妍娉妖蛊之态,俨在人目。士游戏翰墨,情寓于辞,不主故常乃妙尔。”这则批评将宋玉的作品分别对待,对《楚辞》所收的《九辩》《招魂》充分肯定,并以之为据强调“宋玉之文盖不愧其师”,而对《神女赋》呈现出的“妍娉妖蛊之态”,则认为是“变《离骚》者”,并以为“游戏翰墨,情寓于辞”的文学创作“不主故常乃妙尔”,以发展的眼光肯定了文学的创新精神,与南宋朱熹为代表的理学批评全然不同。
吴子良《荆溪林下偶谈》卷三《相如〈美人赋〉》:“宋玉《讽赋》载于《古文苑》,大略与《登徒子好色赋》相类,然二赋盖设辞以讽楚王耳。司马相如拟《讽赋》而作《美人赋》,亦谓‘臣不好色’,则人知其为诬也,有不好色而能盗文君者乎!此可以发千载一笑。”此则批评承认《讽赋》《登徒子好色赋》“盖设辞以讽楚王”,具有对晁补之“至《登徒子》靡甚矣”的批评的纠偏意义,从而也反映了批评者以“知人论事”的文学角度进行批评的文学意识。
吕乔年《丽泽论说集录》卷七《门人集录孟子说》:“至有虽欲开悟人君,亦不得其道者,如宋玉答大王之雄风,谓之不忠,不可,谓之非正理,亦不可,但只是指在楚王身上太急,故终不能有所开悟。”这则批评赞同苏轼关于《风赋》“不知者以为谄也,知之者以为风也”的批评,并以“忠”肯定宋玉的创作动机,以“正理”肯定宋玉的托物之讽,同时又分析了讽谏没有达到预期的原因,如此分析细腻的批评,可作为苏轼批评的延展来看。尽管此评并不是讨论文学问题,但是对于读者理解《风赋》的讽谏意义极有帮助。
舒岳祥《阆风集》卷十《刘正仲〈和陶集〉序》:“自唐以来,效渊明为诗者皆大家,数王摩诘得其清妍,韦苏州得其散远,柳子厚得其幽洁,白乐天得其平淡。正如屈原之骚,自宋玉、景差、贾谊、相如、子云、退之而下,各得其一体耳。”这则批评是以宋玉等对屈原的文学接受来印证王维等对陶渊明的文学接受的,其中说宋玉等辞赋家继承“屈原之骚”“各得其一体”的评论,与前引楼鑰说宋玉等人“皆悲原意,各有纂著”意思接近,不过楼鑰是就屈原的文学精神而言,而这里强调的是对屈原文学风格的承接。所谓“各具一体”,既看到了继承,又强调了文学的发展[10]。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百六《经籍考·岁时杂咏》:“屈原、宋玉为《离骚》,最近于《诗》,而所以托物引类,其感在四时,可以慷慨而太息,想见其忠。”此评全引晁补之的评论,说明马端临对晁补之评说的认同。不过,马端临认为宋玉比之屈原还是有差距的,他在《文献通考》卷二百三十《重编〈楚辞〉》中说:“《九辩》《招魂》皆宋玉作。或曰《九辩》原作,其声浮矣。”认为宋玉作品的特点是“浮”,与屈原的沉郁不同。浮,在古人的批评中常与“靡”配合使用,“浮靡”即浮华之谓。因而,马端临对宋玉作品风格的认识也与晁补之“《高唐》既靡,不足于风,《大言》《小言》,义无所宿,至《登徒子》靡甚矣”的宋赋风格论非常一致,但则与欧阳修“时有出蓝之色”的评论相背离,说明其文学观还在固守汉儒“丽以淫”的旧观念。
王楙《野客丛书》卷九《缾粟鬓丝》:“乐天诗句优游不迫,至言穷苦无聊之状,则曰:‘尘埃常满甑,钱帛少盈囊。侍衣甚褴缕,妻愁不出房。’乐天之窘,岂至是邪?则知诗人一时之言,不可便以为信,其托讽之意,盖亦有在,正与宋玉《大言》《小言》赋之意同。”这则批评,认为宋玉的《大言赋》《小言赋》具有“托讽之意”,与章樵以为二赋“虚词以相角,诙谐以希赏”的批评不同。王楙《野客丛书》卷十六《相如〈大人赋〉》又说:“小宋状元谓,相如《大人赋》全用屈原《远游》中语。仆观相如《美人赋》又出宋玉《好色赋》。自宋玉《好色赋》,相如拟之为《美人赋》,蔡邕拟之为《协和赋》,曹植为《静思赋》,陈琳为《止欲赋》,王粲为《闲邪赋》,应玚为《正情赋》,张华为《永怀赋》,江淹为《丽色赋》,沈约为《丽人赋》,转转规仿,以至于今。”此评在于说明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对后世的影响,并且说得极为具体,以今天的文学思维理解,这涉及了美女文学主题的开创与发展问题,尽管批评者不一定有这样的清醒认识,但如此客观的叙述无疑具有启迪后学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南宋文学家的宋玉批评有如下几个特点:一、基本摆脱了理学的干扰,能够以文学的视角进行宋玉批评。二、充分肯定了宋玉的文学史地位,即便多以为宋玉与屈原尚有差距,但是却认为宋玉是屈原后学中最为突出的继承者。三、他们对宋玉作品的具体批评,涉及了《楚辞》中的《九辩》《招魂》、《文选》中的《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 《风赋》、《古文苑》中的《大言赋》《小言赋》《讽赋》《钓赋》,而对其内容的评价有着共同的倾向,即宋玉之所作具有积极的讽谏意义,继承了《诗经》精神。四、对于汉代以来认为宋玉赋“丽以淫”、或“靡”、或“浮”等批评,出现了新的认识,即“情寓于辞,不主故常乃妙尔”。这是对唐人杜甫“不薄今人爱古人,清词丽句必为邻。窃攀屈宋宜方驾,恐与齐梁作后尘”的宋玉批评观的继承与发展,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五、触及了自然环境与文学创作、文学主题学等文学理论问题,这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关注点。总之,南宋文学家的宋玉批评反映了汉以来宋玉批评发展的又一个新的趋势。
收稿日期: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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