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主权论文,背景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今,全球化问题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但什么是全球化(globalization)?目前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一致公认的定义。我们认为,以下几点大致上是可以肯定的。第一,全球化是一个历史范畴。第二,全球化是一种客观的趋势与历史进程。人的意志不可能逆转这一趋势与进程,但可以加速或延缓这一进程。第三,全球化最初是个经济学概念,但目前全球化概念已超出经济学范围,渗透到科技、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
全球化的动力主要有: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经济的全球扩展。目前全球化在世界经济方面体现最为明显,表现为:国际贸易迅速增长,贸易全球化日益发展;资本全球扩展,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跨国公司迅猛发展,成为全球化的主要载体。
主权(sovereignty)概念最初是由西方提出的。 一般认为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诠释了主权思想。第一个明确使用这一概念并赋予其近代意义的人,是法国哲学家让·博丹(Jean Bodin),他于1576年将主权定义为“国家(state )支配其公众和臣民的不受法律约束的最高权力(supreme power)”(注:参见美国《百科全书》(国际版)第25卷,“主权”辞条,第347页,1978年版:大卫。米勒等编:《不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主权”辞条,第725~727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博丹的定义受法国专制主义创始者路易十一世(1461—1483)所提倡的中央集权政策的影响,故把主权界定为“国家内绝对和永久的权力”(注:劳特派特修订:《奥本国际法》,上卷第一分册第98页,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国内外事务,管理自己的国家的最高权力,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最重要属性。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政治、文化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的主权。主权是国家属性的主要特征。
全球化与国家主权的碰撞
全球化进程中,世界各国家、各地区、各民族日益表现为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依存,他们是一种开放性、合作性的关系。这种全球化的开放性、渗透性与国家主权的排他性、专属性很显然地要发生碰撞。
在世界经济中,市场和国家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安排。作为全球化重要动力之一的市场经济是一种极富穿透性的经济力量,具有很强的地理扩张倾向,其本质要求是将经济活动集中于一切有利于生产并能够获得高额利润的地方,因而往往超越政治藩篱和国家界限。而国家行为的要求则是获取并控制经济增长及资本积累的进程,并且对经济的管理往往服务于某种意识形态的目的。主权是国家的灵魂,对内享有最高权威性,对外具有最高独立性。因此,市场和国家在现实中往往发生冲突。美国学者威廉·奥尔森指出了二者的矛盾:“主权国家体系把人们分成一个个作茧自缚的政治实体,而经济活动的繁荣却需要人们尽量交流商品和投资。这一直是主权国家体系一个带根本性的难题”(注:(美)威廉.奥尔森:《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第1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然而,全球化却使国家主权的神圣性大打折扣。国际协调机制是全球化顺利进行的秩序保障,其权威性来自国家主权的部分让渡。而新的国际权力实体一经产生,便显示出对出让者的异化倾向,即对主权的分割、减损及“吞噬”。在全球化进程中,国家固有的“核心机能”正逐渐演进为“协调机能”,有些甚至被废弃,成为“空白国家”。国家对本国经济的管理不再享有绝对排他权,其政策的制订必须与国际环境相协调。全球化对国家更深的挑战还在于“无国界经济”正逐渐侵蚀公众对母国的忠诚感。罗伯特.莱克认为:“我们正在经历一场变革,这场变革将重新安排即将到来的世界政治和经济……每一个国家的基本政治使命将是应付全球经济的离心力,这种力量正在拆散把公民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注:(美)罗伯特.莱克:《国家的作用——21世纪的资本主义的前景》第1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因此, 虽然世界政治地图还是由民族国家来构建,但全球化进程已经对民族国家的主权产生深刻影响。
跨国公司与国家主权的让渡
跨国公司是全球化的主要载体。战后,尤其是20世纪80、9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突飞猛进,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主体迅速崛起,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单元世界体系正在演变为多元层次的世界体系。区域性经济组织、跨国公司以及国家之间在经济上越来越紧密的相互依赖、相互依存关系正在不断“侵蚀”着国家主权,使得国家在处理本国国内外事务的时候,对内的最高管理权和对外的独立权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制约。
二战后,跨国公司得到迅猛发展,到1996年全世界跨国公司已增加为4.4万余家,子公司约27万余家。目前全世界300家跨国公司大约控制着世界1/4的生产资金,约5万亿美元。 一些跨国公司所覆盖的国土面积和运营范围比有史以来任何帝国的地域更加浩瀚。跨国公司在各个领域向主权国家的经济主权发出严峻挑战:由于拥有巨大的生产规模和庞大的管理组织体制,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主要组织者和承担者,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3,已经并正在继续影响着国际贸易的方式和未来发展的趋向,进而影响到国际贸易理论、政策,并不可避免地涉及民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
同时,生产技术的创新和转移也被牢牢地控制在跨国公司的手中,发达国家5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控制着这些国家90%的生产技术, 在跨国公司内部所发生的技术转移占世界的80%。可见,跨国公司拥有足够的实力和基础影响到主权国家的决策和利益,从而实现自身的目标——更大的利润。无论对母国还是东道国都是如此。比如一些美国的大公司在把资金和技术向海外转移的时候,为寻求生产的低成本和销售的新市场,也不拒绝把部分产品“返销”到美国,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会从中得益。在国与国的争议中,这些有利益关系的大公司未必会站在美国一边。同样,由于跨国公司对技术转移严格而有效的控制,往往使得技术落后的发展中东道国处于被动的依赖地位,形成经济依附性发展,削弱了国家经济主导权。
这些大的跨国公司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到许多政府的政策和许多民众的福利安排。如石油公司即使不试图改变政府的政策和人事安排,也会对政府的价格政策和市场政策产生巨大影响。跨国公司作为巨大的利益集团,在政府政策制订过程中,往往采取各种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的决策,以便尽可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跨国公司为了在国际竞争中占先,则可能直接利用政府的力量为自己服务。海湾战争结束后,科威特等国的重建耗资巨大,具有巨额经济利益,立即成为众多跨国公司展开激烈竞争的目标。美国政府挟海湾战争胜利之功,对科威特等国政府施加影响,在战后重建中占有较多份额,从而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跨国公司在许多方面正成为民族国家的竞争对手之一。
而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了抓住全球化带来的发展机遇,竭尽全力吸引外资和高科技来本国落户。跨国公司作为全球海外直接投资和技术转移的主体,自然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拼命争夺的对象。为了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和技术转移,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作出大量让步,如减少或撤销各种关税、非关税贸易壁垒;降低市场准入的限制;税收和投资方面的优惠;劳动用工制度方面的宽松等等。跨国公司往往能够较方便地在发展中国家寻找到优惠的投资场所、廉价而充裕的劳动力、较高的回报预期。而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发生劳资纠纷时,政府通常无原则地站在跨国公司一边,劝压本国劳工,表现出对强资本的妥协。
跨国公司对国家主权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经济方面,还表现在通过经济手段涉入政治领域。同反政府的游击队和分离主义集团向特定国家的军事和政治权威提出的挑战相比,跨国公司是一个基础更广泛和牢固、行动方式更巧妙和隐蔽的行为主体。它可以靠行贿直接支持某些政党及其候选人,或以经济资助政变等形式,左右东道国的政治进程。如1953年英国石油公司在帮助推翻伊朗摩萨德政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73年国际电话电报公司在颠覆智利阿连德政府中发挥了重要影响;90年代一些美国石油公司对安哥拉政府同安盟游击队之间内战所起的影响等。当然,跨国公司并不是对所有国家在所有时候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甚至能够主宰所在国的命运。一般来说,跨国公司对所在国都会产生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影响,这种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主要取决于东道国的政府能力和经济实力、政策法规的严谨程度、跨国公司的实力、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关系等诸多因素,难以一概而论。
区域经济组织与国家主权的让渡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世界各国家、各地区的经济合作与相互依赖、相互依存日益加深。世界经济成为一种全球性经济,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世界经济秩序和规则。任何一个主权国家试图游离于世界经济活动之外,排斥全球性的经济秩序和规则,都将会使自己陷入灾难之中。每一个国家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实行对外开放,必须参与世界经济活动,必须融入全球化进程之中。而加入区域性、国际性经济组织,是融入全球化的必由之路。这就必然要接受世界经济秩序和规则(尽管其中包含着不合理的因素),让渡部分主权。
区域经济组织以及一些国际性的经济机构越来越多,而且这些区域性、国际性经济组织已经深深地介入世界经济政治的运行轨道,对国家主权产生越来越深的影响。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及欧洲联盟(EU)、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由于许多全球性问题将不可能由单个国家或国家间的合作来解决,那些非国家行为主体如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必然要积极参与。这就必然导致国家行为主体的行为方式发生变化,国际利益势必出现多样化和分散化。
区域一体化是全球化的重要步骤与阶段。在当今世界众多的区域一体化组织中,规模最大、实力最强、最具发展前途的是处于一体化高级阶段的欧洲联盟、处于经济一体化初级阶段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和处于准经济一体化阶段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它们正逐渐成为世界主要的三大经济圈。
1、欧洲联盟与国家主权的让渡
欧洲联盟是区域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政治组织,欧洲联盟也因此成为全球化最重要的推动者之一。欧洲通过欧盟实现高度的一体化,对其成员国来说,其必须承受的代价就是国家主权的部分让渡和管理职能向外部的转移。联合和一体化的程度越高,这种让渡与转移就越多。尽管让渡和转移的过程充满曲折和复杂的矛盾,但这一趋势是十分明显的。
一方面,欧盟各成员国经济方面的主权和管理职能的让渡与转移现象已经并正在不断地、大量地发生。早在欧洲共同体时期,成员国之间就通过建立关税同盟,取消了商品流通的国界,海关监管职能公共化;通过实行共同农业政策,将国内经济的部分调控职能部分公共化;通过建立统一货币体系,使汇率、结算、储备的组织管理职能部分公共化;通过创立“科技共同体”,使尖端科技开发的组织管理职能部分公共化。欧盟启动后,欧洲统一大市场正式形成,欧盟成员国内部的商品、资本、技术、劳动力、人员实现了自由流动,“经济国界”基本消失,经济主权部分让渡,成员国相互之间的海关职能完全公共化。从1999年起,欧盟的单一货币欧元(euro)正式启动,并设立欧洲中央银行履行制定统一货币政策的职能。与此同时,公共财政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机制也开始运行。这样,欧盟成员国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国家主权和管理职能就相当程度地逐步转移到超国家性质的欧洲联盟机构身上。
另一方面,欧盟内各成员国的外交和政治方面的主权和管理职能的让渡与转移现象也已经并正在大量发生。欧洲国家联合的最初动机主要是出于政治方面的原因。欧盟正式成立之前,各国已经建立了政治合作机构,开始了较低水平的政治合作,共同协调一些对外方面的政策。《马约》的签订使政治合作由“外捆式”过渡到“内嵌式”,发生了质的飞跃,达到空前的广度和深度。通常国家间的政治联盟主要体现在对外事务方面,而欧盟成员国的政治联盟则是向内政方向全面展开,使各国的内部事务管理职能和主权大量向欧盟机构转移与让渡。原来外交事务上的一般合作被提升为“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基本上实现了在国际上“用一个声音说话”;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拓展到司法和民政事务方面,并建立了欧洲公民资格,取消成员国护照,通行欧洲居民身份证;组成欧盟的议事和办事机构,欧洲理事会是欧盟的最高政治机构,还建立了欧洲议会、欧洲法院和欧洲中央银行等机构。这样一来,欧盟成员国各自原来完整的政治、外交方面的国家主权和职能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让渡与转移到了超国家的欧盟机构中。
欧盟成员国的国家主权和职能向欧盟机构的让渡与转移现象不但体现了全球化进程的一般因素,也有其自身的特殊因素。欧盟不是为了建立松散的经济或政治联合体,以依托这个联合体保持成员国在世界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欧洲联合的最高目标是整个欧洲的统一,通过政治邦联的形式,最终走向欧洲联邦,建立“多民族的欧洲合众国”。这样的合众国与最早在欧洲形成而在当今世界普及的民族国家有新的不同特点。当然,即使从欧盟的这种特殊情况考虑,它仍然是全球化进程在欧洲的特有表现形式。
2、北美自由贸易区与国家主权的让渡
1992年12月17日,北美自由贸易区正式成立。其主要宗旨是:在北美三国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之间取消各种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争端的有效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经济合作。在2010年前,将最终实现北美之间的自由贸易。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不是偶然的。40多年的冷战使美国大伤脑筋。作为冷战后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提出了以经济安全、确保防务、推进民主为三大支柱的对外战略。这一战略的核心是重振美国经济,以适应当前和21世纪综合国力竞争的需要。美国为了取得经济上对欧盟、日本的优势地位,迫切需要依托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经济实力,巩固自己的经济地位,更有利于展开国际经济竞争。北美自由贸易区在这一态势下应运而生。美国积极倡议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以此作为实现其21世纪全球战略目标的一项重大措施。
与欧盟相比,北美自由贸易区实行的是一种较低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启动,同样是以成员国经济主权与管理职能的让渡与转移为代价的,如关税自主权和非关税壁垒的管理职能部分公共化。但由于成员国的经济主权与职能的让渡与转移程度不高,该区内的经济合作水平也较低。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利益的不同,可能会成为三国间商品流通的障碍。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第一个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成为这一组织的一大特色。综合国力的悬殊使美国处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经济中心,掌握着三国经济合作的主导权。美国经济运行的状况,极大地影响这一地区的经济形势;美国对经济合作的态度,左右着有关合作的成败。巨大的经济实力差异,使经济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加拿大、尤其是墨西哥面临着经济一体化带来的重大压力。在这种实力悬殊的区域经济组织中,成员国主权的让渡与经济利益的获得往往是不统一的。经济实力强大的成员国让渡部分主权,常常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而经济实力弱小的成员国让渡部分主权后,往往难以获得预期的经济利益,甚至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例如,墨西哥在1995年春季所遭受的金融危机,就是由于大量的期投机性证券投资(主要来自北美)突然抽走造成的。
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与国家主权的让渡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成立于1989年11月,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是世界上范围最广泛,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悬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各异的松散性的区域经济协商组织。
1994年11月,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第二次非正式会议在印度尼西亚的茂物召开。会议就亚太地区21个成员之间的长远目标以及分阶段实现这一目标的时间达成了一致,发表了《茂物宣言》。《茂物宣言》为亚太地区经济合作树立了一块具有深远意义的里程碑,为拥有21亿多人口的21个亚太地区成员的长远经济合作建构了一个总的框架。
1995年11月,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在日本大阪市举行。与会领导人通过了《大阪宣言》。会议决定,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合作的方式是以自愿基础上的协调一致的单边行动计划为主,以集体行动为辅。这些领域的自由化合作,必然以APEC成员经济主权或管理职能的部分让渡与转移为前提。由于亚太经合组织是一种松散性的准经济一体化组织,其有关协定和管理机构对成员缺乏强制力,因而,这种主权和管理职能的让渡与转移还是很有限的。
1996年11月,在菲律宾的苏比克召开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会议通过了《马尼拉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文件反映了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在落实《大阪行动议程》方面的进展。其中各成员在关税领域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将要实行的承诺最为重要。 从1993 —1996年,大部分成员的关税都有所下降,并承诺到21世纪初关税将降至5%左右。 亚太经合组织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合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随着亚太经合组织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合作程度的不断加深,其成员的主权或管理职能的让渡与转移也增加了。尽管这种让渡与转移是非强制性的,但APEC成员为了获取经济全球化、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发展机遇,必须要付出这种代价。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种付出与获得相比,一般来说是值得的。
1997年11月5日, 在加拿大温哥华召开了亚太经合组织第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会议发表了《联合大家庭》宣言,决心寻求亚太地区持续增长和平等发展,并表示相信本地区经济将在全球经济中起主导作用。会议还讨论了地区金融危机和世界性的金融动荡,一致认为应该加强国际和区域金融合作,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中国政府承诺,到2005年将工业品的平均关税降至10%。中国为进一步推动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与发展,愿意作出进一步的主权让渡。亚太经合组织的新模式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巨大潜力,吸引着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包括非太平洋沿岸国家印度)愿意加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国家不可替代的作用
尽管在全球化趋势与进程中,国家的主权和管理职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让渡与转移,而且随着全球化趋势与进程的不断发展,国家主权和管理职能的让渡与转移的程度将会继续加深。但如果认为全球化限制了国家作出决策的能力,使得国家在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政策的制定与决策上处于软弱无力状态,即认为随着全球化进程,国家主权越来越弱化、将是无足轻重的论调,显然是夸大了全球化的事实与影响。这种论调往往出自那些自己的主权不受影响的发达国家学者之口。这种贬低国家主权的论调者压根儿不懂得国家不是全球化的牺牲品,而恰恰是全球化的推动者。
1.国家能力的适应性
实际上,在全球化进程中,民族国家的作用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不是在阻碍发展而是在推动进步。处于动态的经济和国家体系中的现代国家,适应性是其本质。国家具有多种调整经济的能力,东亚地区的经验表明,除了宏观经济政策外,国家还有多种管理经济的手段。东亚地区的产业政策至今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在日本,有人认为出现了“产业政策的消亡”。然而,实际上日本产业政策的核心部门——通产省在这一神话形成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目的是为了缓和美国对于美日贸易冲突中“不平等”的抱怨。问题的关键在于通产省不再需要推动出口,或者主持工业生产,其他许多原有的政策工具也被放弃了,如外汇和许可证控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产业政策的结束。通产省不断创造着新的政策工具,以适应新环境和新任务。这些新任务包括:推动和推广技术创新,推动公司经营的国际化。
但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战略调整的能力不能简化为政策工具。政策会随着全球化的进程逐渐失去效率。凯恩斯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政策就是这样,它们只关注短期的宏观经济目标,其干预手段是预先决定的,没有为以后的创造性调整留下空间。而产业政策却正好相反,由于产业本身不断变化,所以产业政策必然也要有创造性。但必须强调的是,产业政策的真正能力就是要求国家不断地调整其工具和任务。国家的调整能力依赖于产业战略和政策的制定者动员社会储蓄和投资并使之应用于高附加值产业的能力。在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的协调性的战略性反应能力,并不依靠专门的政策工具或者与世界经济融合的程度。以英国和新加坡为例,虽然两者与世界经济的整合程度都很高,但由于新加坡维持着对储蓄率和投资率的有力控制,所以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从根本上说,制度安排决定了国家协调一致的战略反应能力。
2.国家是全球化的助推器
在全球化进程中,国家不仅仍然可以对经济发展施加影响,而且有时甚至是决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即使那些主张自由经济的经济学家,在强调市场优先的同时,也不会忽视国家的作用。
目前看来,全球化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带来的机遇和风险并不均等。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承受的风险要小于发展中国家,但发达国家获得的发展机遇却大于发展中国家。因而发达国家大力推动全球化进程,竭力倡导贸易自由化政策,努力维护资本主义国家占主导地位的世界政治经济秩序。
全球化作为一种客观趋势与进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为了规避全球化带来的风险,回避全球化,或游离于全球化进程之外。发展中国家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必须主动参与世界经济,融入全球化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既要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适应全球化趋势,同时又要冷静观察全球化带来的风险,通过多种方式发挥国家的作用,加强防范意识和措施,增强抵御和化解能力,以切实维护经济安全,更好地发展和壮大自己。
可见,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在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政府经济官员们与产业界关系密切,经济政策通常是经过双方协商后实现的,因此其全球化战略推行较为顺利。例如在韩国,国家直接推动本国企业的全球化战略。其措施包括:鼓励本国企业在国外资本市场上集资;国家资助私人企业在海外拓展;支持本地企业同跨国公司建立合资企业或达成技术合作关系等。可见,全球化不仅是技术推动的结果,还明显带有国家作用的结果。战后,世界许多国家资本市场的逐渐开放是政府行为的直接结果。目前,许多国家正在寻求直接推动而非限制公司在贸易、投资、生产领域的全球化。西方国家的政府也常常直接帮助本国企业、跨国公司制定发展战略,拓展海外市场,推动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展。
3.国家必不可少的公共职能
传统经济学把经济当作不变的、均衡的因素,把技术革新和组织变化当作外在因素。而当代经济学家们认为,经济增长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不是凭空而降的,是由增长自身产生的一种因素。一般来说,在生产过程中,受过严格教育和训练的人力资源在研究与开发时可以产生这种因素。由于市场本身不能导致技术进步的“最佳生产”,资本常常是短视的,不大可能对教育、科研开发等长期项目投资,国家便理所当然地起着某种激励作用。发展教育事业与鼓励在职培训,是政府提高整个社会的国民素质、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公共行为。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同样,如果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很快就转化为公共成果,企业与个人便会失去创造的积极性。所以国家必须保护专利,保证在一定的时期内专利拥有者的合法的“垄断收入”。可见,国家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技术进步、鼓励与保护知识产权上起着关键作用。
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也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政府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平衡器,能够缓冲社会震荡,减轻社会压力,提高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能力和生活水平,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当然,社会保障制度过分完善时,也会影响经济发展。如在西欧的一些“福利国家”中,过分宽厚的社会转移支付制度使失业者不愿意接受现有的工作岗位,政府不堪重负,给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另外,当就业保护制度十分完善时,企业将可能尽量少雇人,以免将来裁员时受到规章制度的限制。这样,一些企业剩余人员就难以被其他企业吸收,重新获得就业机会。
民族国家的对策
在全球化进程中,全球化与国家主权发生矛盾和冲突,民族国家的主权和管理职能不可避免地发生让渡与转移。但同时,民族国家在面对这些矛盾与冲突时,并非束手无策。
首先,全球化是一种客观趋势与进程,给主权国家既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也带来了较多的发展机遇。全球化给民族国家带来的风险至少有:冲击金融市场,造成经济动荡;冲击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形成不稳定因素;拉大南北差距,导致部分国家“边缘化”等。与此同时,全球化给民族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也带来了一系列发展机遇:有利于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引进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科技水平;有利于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等。
国家在权衡利弊的过程中享有自主权,全球化对国家主权“侵蚀”的同时,又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发展中国家如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很难谈得上保证国家主权的真正独立与完整。发展中国家必须主动融入全球化进程,兴利除弊,抓住机遇,不断发展与壮大自己,才能屹立于世界之林,从而从根本上维护国家的主权。发达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虽然让渡了部分主权,但它们从全球化进程中获得了更多的国家利益,也更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主权。在全球化进程中,国家之间仍以主权平等为原则。跨国公司、区域经济组织以及相互依存的国家仍会小心翼翼地维护这种主权让渡的“契约”。因为任何导致主权国家对“侵蚀”其主权行为作出反弹的因素都会反过来“侵蚀”它们自身的利益,这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为了巩固国家主权,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国家宁愿付出某种代价——让渡部分经济主权。这种“让渡”是有条件的,即以不构成对国家主权的绝对损害为前提。如跨国公司不断“侵蚀”着母国的经济主权和管理职能,但它们同时是推动母国经济增长和可观的财政收入。跨国公司规模越大、实力越强,这种双重影响就越明显。另一方面,东道国为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通常要让渡部分主权和管理职能,但跨国公司为东道国提供了急需的资本和更多的就业机会。国家加入区域经济组织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这就是说,让渡是为了共享,没有共享的让渡,那肯定是侵权行为。
第三、全球化毕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主权国家的形成过程是复杂的,影响它的因素除经济之外还包括文化、传统、语言等更为深层次的方面。事实上,正是由于文化上的逐渐趋同,才有可能在政治上达到共识,并在此基础上推进经济的联合。将欧盟国家联结在一起的,是其相近的文化观念,在这个层面上,主权国家存在的意义是不容置疑的。
第四、随着全球化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家创新体制也越来越引起更多的国家、政府及经济学家的极大关注。国家创新体制是指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同时,各个国家也更加注重具有民族特征的多样性的发展。事实上正是由于区域经济组织、跨国公司等的发展部分地“侵蚀”了国家的经济主权,才为国家创新体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的基础。国家创新体制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构成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总之,全球化与国家主权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但是为了共同的更多的利益,国家宁愿让渡部分主权,而区域性经济组织、跨国公司也不得不让渡部分利益而尊重民族国家的主权,从而实现国家主权与全球化的某种协调——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又推进了全球化的深入发展。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当今全球化突出的表现还是经济全球化,而在目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全球化的主导力量是资本主义经济。换句话说,资本主义是主角。从这一趋势看,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进程将会拉长。当然,全球化并没有化解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因此,社会主义最终取代资本主义这一历史规律不会改变。至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这一新课题,我们也要像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主义上升发展时期写《共产党宣言》那样,作出科学的研究成果。我们相信,总有一天,有人会捧出这一研究成果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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