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纳税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阶段民营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成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生力军。民营经济在提供就业,促进竞争,改善商品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策应国企改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过去10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上升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但是,伴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纳税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一方面民营企业偷逃税现象得不到有效的抑制,另一方面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相比又得不到同等的待遇,因此,在当前探索完善民营企业税收管理尤其重要。
一、民营企业纳税中存在的问题
1、民营企业偷逃税现象日益突出。
由于民营企业规模小,信用危机较为严重,多数企业采用现金交易,偷漏税现象比较严重,国家税收流失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民营企业。如广东省地税系统在2003年4月17日至5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大规模清理漏征漏管户和打击假发票的专项活动,一个半月时间共查出漏征漏管户25335户,漏征漏管户主要集中在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两者共占清查出的漏征漏管户的88%。
2、民营企业在征税时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得到不同的待遇
(1)计征“两个所得税”的方法不同。由于一些民营企业不按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企业的会计账务,一些企业则人为操控报表利润税收,有些企业指令强迫有关人员做假账作假证,导致偷逃税现象严重,特别是在交纳各种所得税中偷税现象更加严重。导致一些税务管理部门为了维护税收,增加税源,各出新招,出现一些合理但不合法的怪现象。笔者对某市的民营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到,税务部门在征税时,为有效地控制税源,降低征税成本,对“两个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所得税)采用一刀切的带征形式,即按营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办法。而调查中发现一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都建立健全账务,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成本与利润核算,却不能得到同样的纳税方法待遇。一方面,这是对税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的挑战;另一方面,采用这种征收方等于默认了民营企业的偷逃税行为,造成新的不公平。这种“一刀切”的征收办法造成一些效益较好福利较高的企业税负较轻;相反一些亏损企业,福利较差的企业和职工则税负较重。这使一些民营企业认为这是一种不公平待遇,这是一种歧视民营企业的行为。
(2)税收优惠政策不同。有一些民营企业家认为他们是税收的大户,而几乎是税收政策的“三等公民”。如外商投资的宏远纺织(泉州)有限公司,2001年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实现利润680万元,如果按照所得税33%的比例征税,应该交纳所得税230万元,但由于是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政策享受减免税待遇,这230万就可免掉。如果是民营企业,这230万元就没有办法免,除非做假账逃税。而国有企业的技改项目可以申请减免所得税,民营企业不能享受许多优惠政策。根据最近有关方面对于民营企业生存状况的调查,在有关的可能影响企业活动的重大因素的选择中,除了宏观调控和所有制性质,税收政策成了民营企业家最为关注的话题。特别是在税赋点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因此,民营企业呼吁在税收政策方面与外资享受同等待遇。
二、完善民营企业税务管理的对策
1、完善有关税收法律制度。
人们对民营经济的各种偏见,在税赋和法律方面还存在非国民待遇,在税赋点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法律方面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各类产权和产权关系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往往在事件的裁判上更多的被歧视。因此必须转变观念,特别是税务干部在观念上、机制上、制度上、配套的改革上,要深入实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制度办事,采取有力措施。现在有很多新情况,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个人所得税现在实行分项征收,这就存在私营企业家,月工资低于800元,不交个人所得税,而家里吃的用的均作为企业支出,这是我们很大的一个困惑。应进一步完善有关税法,对个人所得税改成综合加分项申报的制度,把税源从源头控制住。因此,光靠税务部门是不能完全控制的,还有待于整个社会转变观念,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法制的进一步完善。强化税收的征管,在计算缴纳“两个所得税”时,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不准搞折扣。
2、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的税务信誉评估系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民营企业的监控是摸着石头过河,出现一些民营企业的信誉危机,特别是在纳税方面出现一些企业的短期行为,尽管我国的《税法》、《会计法》和《税收征管法》已相继出台和完善,但偷逃税现象却不断升级。同时由于税务部门的人力不足,管理手段落后,使他们感到力不从心。因此有必要通过行业协会和其他各种途径,如银行、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给民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信誉,还贷信誉,纳税信誉评定信誉等级。同时还要结合民营企业的家庭(族)企业的特点,评定家庭(族)成员信誉,综合给予评选信誉等级,通过网络将民营企业的信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纳税信誉好的企业将在一定时间内免于税务检查。对出现异常的纳税人,重点进行档案登记和作为稽查重点,税务部门予以“特别关照”。税务稽查部门将在税源监控和信誉评估的基础上,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加强随机抽查,加强对所得税申报的审计。
3、建立民营企业经济控制中心。
由于民营企业存在的时间不长,即使规模庞大的企业集团,也是通过短期内高速膨胀发展起来的,不可避免地在组织管理、信息资源上处于劣势。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企业很难也没有必要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长期配置高级管理人员,承担高昂的管理成本。经济控制中心在经济职能方面,向民营企业提供项目投资的咨询,提供贷款担保,为企业提供财务核算、成本控制和税收政策咨询,审核企业的筹资和资产状况,为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资本运作奠定基础。
经济控制中心的另一个职能是针对民营企业存在的账务核算的监管。严格控制企业的成本开支范围,为税务部门严格按照税法征收“两个所得税”提供依据。如有的私营企业主平时自己从企业中拿出的工资甚少,有的未达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起征点,而将私人的通讯费、餐费以及交通费、汽车的养护费等全部记入公司管理费用;有的还拿企业的钱购车购房作为企业的一项资本性支出(发稿时,财政部等部门已将此项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这种记账方式目前在中国的私营企业中是非常普遍,实际上个人也不再需要发什么工资。采用这种记账方式在理论上,将个人生活开支记入企业成本,不仅能减少个人所得税,还能抵减企业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正可谓“一举两得”。不过,目前不少企业的所得税并不是按照盈利水平征收的,而是从营业额中抽取一定比例,缴纳“两个所得税”。因此,一些民营企业主认为自己的这种记账方式并没有减少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心在账务监管时应明确规定成本计算公私分明,明确划分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与私人活动支出的范畴。
4、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监控。
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制订有效的事前监控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纳税档案。税务稽查可将高收入者分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进行抽查,通过网络随时进行动态监控,发现纳税申报表上的疑问项目,然后对企业进行询问或审计。这样与过去“大海捞针般”对企业逐个进行税务检查相比,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降低征税成本。二是加强执法力度。包括培训和增加高科技税收稽查人员;加强对大公司财务的审计;完善我国的现金结算办法;同航空公司和旅馆饭店以及一些高消费场所建立联系,以掌握高收入者的信用卡和支票卡的开支情况。三是加强国际合作,跟踪高收入者在国外银行拥有的信用卡和支票卡。四是逐步减少对中低收入阶层,特别是中等收入者的纳税稽查。因为这些人绝大多数是工薪族,基本上由公司和政府代为扣税,偷逃税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这样不仅能防范重点纳税人的逃税行为,还能不断收集更新数据,为以后的税务征管和监控打下基础,进一步打击高收入者逃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