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沿江沿海经济向西部民族地区的迁移及其影响_抗日战争论文

抗战时期沿江沿海经济向西部民族地区的迁移及其影响_抗日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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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0)04-098-08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以后,中华民国政府决定采取以“持久消耗战略”为中心内容的抗日军事战略。在西北和西南等后方建立基地,构成这个抗日军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沿海沿江等地的工矿企业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文化团体,为了支援抗战,保存中国的近代工业和高等教育及科研的精华,冒着日军的炮火,冲破日军的封锁,以巨大的人力物力价价,组织了一场规模浩大的经济文化内迁运动。中国少数民族聚居的云南、贵州、广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和湖南、湖北的西部及四川、陕西的一些地区,战时在经济文化的发展方面受到了积极有益的影响。本文主要从经济方面进行论述。

抗日战争爆发以前,中国的近代工业主要集中在沿海和长江流域各省,广大的内陆地区工业经济基础十分薄弱。1937年,中华民国政府经济部登记注册的3935家工厂(不包括矿场,但包括公用事业和兵工厂)中,有1235家(占30%)设在上海,2063家(占52%)设在沿海各省,637家(占17%)设在内地(注:参见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第92页,三联书店,1961年;《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第5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

“七七”事变以后,尤其是“八一三”后,东南沿江、沿海一带迅速陷落,全国工业基地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和破坏。据统计,纺织业损失70%,面粉业损失60%,机器造纸业损失84%,国防制碱业损失82%,火柴业损失53%,盐酸制造业损失80%;全国6344家工厂,损失60%(注:参见忻平:《1937:深重的灾难与历史的转折》,第51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看到内地工业落后,社会生产力较低,而军需民用方面的需求却大幅度上升,中华民国政府和广大爱国工商人士及民族资本家,乃共同发起组织了国营与民族工业大迁徙。

工业迁徙的目的地最初定在武汉。早在1936年,隶属于中华民国政府军事委员会的资源委员会即拟定了工业化的五年计划,把两湖和江西作为工业建设的重心,并开始设厂,生产钢铁、重型机器及无线电和电气设备。内迁开始以后,共有数百家民族工业冒着日军的炮火,从上海等地迁往武汉。仅在上海一地,即有150家工厂、1.38万余吨设备、2300多名工人(注:孙果达:《民族工业大迁徙——抗日战争时期民营工厂的内迁》,第51页,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关于从上海迁出的民营工厂、工人和设备的统计,还有其他几种略有差异的说法。如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认为迁出146家,占上海原有工厂10%;运出机件14600多吨;迁走技术工人2500余名(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版,第381页)。)在日军的枪林弹雨之下冒险迁出。然而随着战火的不断扩大和日军的步步内侵,资源委员会不得已改变计划,将其工业建设重心由两湖和江西逐步转移扩张到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甘肃、河南、陕西、安徽和西康等省,中华民国政府亦计划在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湖南、陕西、西藏和西康等内陆省份建造后方根据地,并于1938年初提出《非常时期经济方案》,决定将西南和西北作为后方建设重点。其中工业建设的重点后来明确放在西南,“其地域以四川、云南、贵阳、湘西为主”(注:《西南西北工业建设计划》,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转引自林建曾《国民政府西南大后方基地战略思想的产生及结果》,载《贵州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并指令以四川、贵州、广西及湘西为内迁厂矿的主要地区。

中华民国政府选中西部地区作为后方建设基地,除了从安全的角度考虑以外,亦因这些地方工业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而在大后方的开发和建设的战略布局上,之所以采取以西南为中心,先西南后西北的顺序,是因为西南有着相对发达的农业和战时交通线及较好的人文文化背景。同时,以四川为首的西南各省对沿海沿江经济重心的迁移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和热烈的欢迎。四川、云南等省多次派代表到上海、汉口等地做劝说工作,并在工厂选址、税捐、运输等方面予以方便和优惠。

在各方面的配合下,一场规模空前的产业、人才、资金、市场的由东向西的再次转移发生了。从1938年7月开始到1940年左右,以一些关键性的工业企业和军事工业为主体,各业工厂大致分成三路,分别迁到了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广西和湘西等地。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国营工业企业以外,共有623家私营工厂搬到后方,并有3/4最终复工(注: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认为从上海、武汉迁出的工厂为452家,迁移物资达9万多吨。)。四川省迁入的工厂数最多,达254家。湖南次之,经政府工矿调整处协助内迁的即有121家(其中绝大部分集中在湘西),占该处协助迁工厂数的27%。陕西和广西迁入的工厂亦不在不少数,经工矿调整处协助内迁往两省的,即分别达27家和23家(注:此处依据孙果达《民族工业大迁徙——抗日战争时期民营工厂的内迁》一书的统计。另据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的统计,从上海、武汉迁出的工厂中,有250家迁到四川,有121家迁到湖南,有25家迁到广西,有42家迁到陕西。)。云南和贵州迁入的厂矿企业共23家。此外还有少量企业迁到了鄂西和西康。四川省不仅迁入的工厂数最多,迁入的机器设备也比较先进。云南和贵州两省迁入的多是重工业和军事工业,其技术和设备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迁往陕西的工厂以纱厂和面粉厂居多。迁往湘西和广西的工厂企业包括机器、五金、化工、电器、纺织、印刷、面粉等众多门类,资本规模大小不一。

在沿海沿江经济重心向西部地区迁移的过程中,以资源委员会为首的中华民国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在大后方举办新的工矿企业,以适应战争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之下,不独四川、云南、贵州、广西、陕西等省建立了一批新的企业,较为偏僻的甘肃、青海和西康也创办了一些厂矿企业。据统计,战时政府军政部等七部门在广西独营的企业即有16家,与桂省合营的企业有5家;在贵州,仅蒋、宋、孔、陈四大家族直接投资的企业,1943年即达25家(注:周春元等主编:《贵州近代史》第316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年。)。

在工业重心迁移的过程中,各类人才、资金、设备、技术和市场也从沿海和长江流域部分地向西转移。战前西部地区的科技人员十分贫乏,而1941年时后方工程师达到了2万多人(注:资源委员会编:《中国工程师人名录》,1941年。)。1938年至1940年间,随同工厂迁移的技术工人有4.2万多名,其中1.2万多人获得政府的财政资助。(注:孙果达:《抗战初期上海民营工厂内迁经过》,载《抗战时期内迁西南工商企业》,云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另据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第389页引齐植璐《抗战时期工矿内迁与官僚资本的掠夺》中的资料,1938-1940年先后迁至后方的技工为12164人。估计这个数字是指受政府资助并登记在册的技术工人。)

抗日战争爆发和沿海沿江工业内迁,客观上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历史机遇和条件。

首先,外国商品减少,市场需求激增,十分有利于民族经济的发展。其次,因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在西部形成了以昆明、贵阳、重庆、成都等为中心的各路交通网(线)。其三,沿海沿江工业内迁,给西部带来了机器、设备、技术、人才、资金、市场,奠定了西部地区工业发展的基础。为了促进后方经济发展,中华民国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上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利环境。

抗日战争爆发以前,少数民族聚居的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且不平衡。四川省有着比较好的农业基础,然而从1912年至1935年,省内战乱频仍,给生产造成很大的破坏;云南省和广西省分别在龙云和新桂系的领导下努力进行整顿和建设,社会经济状况有很大改善,但生产力水平与沿海地区相比仍有很大的差异;贵州省、建省前的西康地区、湘西、鄂西以及西北诸省基本上仍处在落后状态,人民生活贫困。尤其是各地的工业基础都十分薄弱,没有形成系统的近代工业体系,重工业和许多基础工业都是空白。沿海沿江经济重心迁移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上述工业布局。为了适应战时需要,中华民国政府在西部执行一条以重工业建设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一起上的开发后方工业经济的政策原则,主要以发展战时所需物资和有关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为宗旨,组织、安排和协调生产,并在战争初期对民营工矿企业实行奖励扶持,以应付战争初期军需民用的巨大需求。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后方的工业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包括冶金、机械、化工、电器仪表、纺织、食品等上百种行业的工业企业,各行业内产品品种繁多,几乎包括了当时中国有能力生产的所有产品,形成了一个基本能够自给的,比较稳定的体系和工业基础结构。

战时西部地区的工业迅速发展具有几个特点。一是国家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战前的1936年公营工矿业(不含兵工厂)资本在全国(不含东北)是2.06亿元,其中后方为0.185亿元。1945年发展到8.67亿元(1936年币值),是战前全国公营工矿业资本的4.2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7.3%;是战前后方地区公营工矿业资本的46.86倍,年平均增长率为53.3%(注: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第397页,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公营资本主要集中在水电、冶炼、机电、化工等与战事密切相关的部门,并垄断了其中的一些行业。虽然公营资本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民营资本,但与战前相比民营资本仍有很大的发展,如广西桂林市战前只有2家规模较大的民营工厂,战争爆发后增加到90多家;柳州市的民营工厂也几乎都是1931年后建立的,到1941年时已有民营工厂53家。1943年10月,迁移到湖南、广西的民营工厂在桂林举办了一个工业展览会,被人称为“中国机械工业的缩影”。一是重工业优先发展,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1937年,重工业资本在工业中只占9.2%,工厂数占18.5%。到了1942年,重工业资本在国统区工业中则占78.86%,工人占48.69%,动力设备占81.85%(注: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第399页。)。一是新建和扩建了大批的矿冶企业,使大后方的工业在能源和原材料方面基本上能自给。一是工业科学技术取得一定进步,主要表现在新产品的研制、代用品的试制、新器材的制造、新原料的利用和新工艺的推广几个方面,形成了一支自主型的科技专家队伍。1938年至1944年间,专利注册件数为423件,超过战前25年的总和(注:吴涧东:《三十年来中国之发明专利》,载《十年来之经济建设》。)。以下是西部地区工业发展中几个有代表性的方面:

1.钢铁

战时,中华民国政府根据西部地区煤、铁矿的分布、储量及交通运输等条件,在那里大规模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钢铁基地,加紧建设了一批官办和民营的大中型企业,其中多数在四川省,但云南等省的钢铁生产也有很大的发展。1941年6月,中央研究院工程研究所与云南省合作,在昆明西郊建成中国电力制钢厂,8月投产。1943年,资源委员会与云南省合作建成云南钢铁厂,其生产的高质量的生铁,除基本满足了战时云南工业生产的需要外,还部分地支援了四川和贵州两省。该厂也生产少量钢材。中国电力制钢厂和云南钢铁厂的建成投产,标志着云南钢铁工业的开端,从此云南结束了不能产钢的历史,基本具备了从冶炼、炼钢、轧钢到制造各种板材、角钢、线材以及各种军工所需钢材品种的能力。他们培养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一批后来成为中华人民国钢铁工业,特别是云南钢铁工业的骨干力量(注:参见孙代兴、吴宝璋:《团结抗战——抗日战争中的云南》,第176-178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除了建立新式钢铁厂,战时后方还提倡小型炼炉,普遍发展土铁事业,因而矿区炼铁厂遍及各省。

2.冶金

抗战爆发以前,西部(尤其是西南)的矿业开采和冶炼即在其工业结构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战时,因有色金属成为重要的战略原料,需求大增,有色冶金工业遂得以发展。如铜、铅、锌的采炼集中在四川、云南、湖南、西康等省;钨、锑、锡、汞的产区集中在广西、湖南、云南等省;金矿的开发则从四川、西康、青海、湖南着手,后推广至陕西、甘肃、云南、贵州、广西、湖北各省。官商集资成立的云南炼锡公司与云南矿业公司、资源委员会开设的云南锡矿工程处,其资本都分别在500万元以上。1940年,资委会、中国银行和云南合作成立云南锡业公司,推动了云南锡业的发展。资委会还与贵州省政府合办贵州矿务局、贵州锰铁厂,与广西省政府合办平桂矿务局等。而民族资本在此期间也兴办了一批手工操作为主的小型企业,如云南的金、银、铁等矿主要由私人资本开采;贵州恢复及新建的锑矿达40多家。

3.机械

抗日战争时期西部地区的机器制造与机器修配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仅云南省即建立了中央机器厂、中央电工器材厂、中国汽车制造公司、中央汽配厂等大中型骨干企业,能够生产出大如汽车、汽轮机、轧钢机、锅炉、鼓风机、各类机床,小至齿轮、轴承、电焊条、各类工具及仪表等上千种产品。其中中央机器厂是中国第一个大型机械制造厂,1937年建于湖南湘潭,战争爆发后迁往云南,随厂迁移的有200名员工和5000多吨器材。1939年6月,新厂房在昆明建成,一共设有7个分厂,至战争结束时该厂已成为一个拥有623台设备、2500多名员工及40万平方米厂房的实力雄厚的大型机器厂。该厂从抗战需要出发进行生产,创造了中国机械工业史上的许多“第一”(第一台最大的发电机、第一台最大的电动机、第一台最大的发电锅炉、第一次完成装配制造汽车的工作,等等),并培养出大批第一流的机械工业人才。值得一提的是,战时云南还迁入了两个飞机制造厂,其中中央飞机制造厂由中美合资于1934年10月建于浙江杭州,1937年9月迁至武汉,1938年10月迁至昆明,1939年7月又迁往云南边陲瑞丽的垒允。垒允水陆交通畅达,很适合工厂的建立。半年后,一座现代化的大型工厂便在这个傣族聚居区拔地而起,飞机跑道、厂房、医院、子弟学校、电影院、员工住宅等一应俱全。工厂规模比原先大为扩展,拥有员工2929人(注:孙代兴、吴宝璋:《团结抗战——抗日战争中的云南》,第171-173页。)。民营机械工业也发展迅速,而且涌现出一些少数民族企业家。如西安回民陈亚光等人于1939年集资创办建国机器制造厂,设有机械加工、锻压制造、钳工装配和烧炼几个车间,生产手摇电话机、汽车轴承,炼制汽车用的轻质油,一直维持到战争快要结束。

4.能源

抗战爆发以后,原先巴峡以东能源供应被切断,而后方又迁入和新建了大批工厂,这就刺激了西部地区能源工业的发展。尤其是煤的生产,各省一面发展旧矿,一面开发新矿,并普遍采用动力设备和机器设备。如四川、湖南、广西、云南、贵州、陕西、甘肃、西康都筹办并开采了一批新矿。一些省则扩建新建了一批电厂,如陕西省扩建西京电厂并设分厂,1939年和1943年分别建成汉中电厂和王曲电厂,使全省的发电能力大为提高;云南省则与资源委员会合办昆湖电厂,使省内工业发展得到一定保证。在石油工业方面,日军侵占海南岛并切断中国的海上交通以后,资源委员会得到中国共产党的配合,在甘肃开发了玉门油矿并很快出油。油矿的大部分技术人员是来自西北工学院、联合大学和重庆大学的毕业生,工人则来自洒泉、玉门、金塔三县的征兵名额。经艰苦奋战,油产连年猛增,如汽油产量1939年为1.8万余升,1942年增至818.3万升,1944年达到1814.4万升(注:参见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第405页、孙越崎:《我和资源委员会》,载《回忆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所产油品,大都供应西北军用交通及重庆工业与民用等需要,对支援抗战和发展后方经济作出了贡献。

5.化工

战时工业十分重视与军事有关的生产资料生产,因而化学工业发展很快,并取得一定的技术进步,化学工厂几乎遍及后方各地。如纯碱、烧碱和盐酸、硫酸、硝酸,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均有大批出品。化工生产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满足了民用的需要。

6.纺织

抗日战争时期西部的轻工业中纺织业的发展比较突出。在西北,因陕西产棉和羊毛,战前即有2家棉纺织工厂。以上海申新纱厂为代表的一批纺织企业及设备迁陕后,便秦陇一带出现了较为先进的工业,并逐步繁荣起来,形成一个小型纺织工业中心。战争结束之际,陕西的纺织工业企业已达19家。手工工厂更达近千家,纺织能力突增五六倍(注: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第312页,三联书店版。)。甘肃、青海等省亦盛产羊毛,但毛内含砂量大,上海民族资本家刘鸿生乃于1942年秋与富华贸易公司合资在兰州筹办洗毛厂。1943年5月,刘鸿生又与当地官僚、军阀和地方封建势力合作,在兰州筹建西北毛纺织厂。1945年夏,该厂资本总额已达1亿元(当时通货膨胀),其中经济部和甘肃、青海两省政府的官股合计达1300万元。宁夏省政府亦在1940年兴办省毛纺织工厂,主产毛毯、地毯、呢料、毛衣、毛袜、毛线等产品,供应省内及绥西、甘肃等地,1941年盈利3.4万余元(注:《十年来宁夏省政述要》第五册“建设篇”,第166页。),1942年后被军阀马鸿逵吞并。在西南,战前只有一些简单的手工纺织机械。1937年8月,云南地方官僚资本投资建成云南纺织厂,正式开创云南纺织工业的历史。1938年,中国银行等与云南地方官僚资本缪系财团合办裕滇纺织公司,资本总额达1200万元,1940年建成投产,是当时云南最大的纺织企业。到抗战后期,云南全省的纱锭由战前的0.52万锭增至4.8万余锭;机制棉纱由年产0.3万余件增至3.3万余件;棉布由年产3.6万匹增至37万匹(注:孙代兴、吴宝璋:《团结抗战——抗日战争中的云南》,第179页。)。贵州省的民营纺织企业在1942年也达到了28家(注:周春元等主编:《贵州近代史》,第322页。)。1944年,衡阳楚胜染织厂携500多名技工由桂林迁黔,于贵阳设立铁机织布厂,专织白磅布和花布,促使贵州宽布生产进一步发展。即使是偏僻的西康省,战时也于康定筹设毛织厂并建成开工。

抗日战争时期西部民族地区的工业成就是相当显著的。民营厂矿从战前的270家,发展到1943年的4000余家;国营工矿仅资源委员会所属单位,就从战前的16个,增加到1945年的118个。大后方逐步形成了重庆、川中、广元、川东、桂林、宝鸡、昆明、贵阳等11个工业区。在陕西省,1937年其近代工业企业只有10家,占全国工厂数的0.25%;资本额仅有27.5万元,占全国资本额的0.74%;工人只有4635人,占全国工人数的1.01%。到1942年,全省已有工厂385家,占国统区总数的10.24%;有动力设备1.38万马力,占国统区总数的9.63%;有资本额1.053亿元,占国统区总额的5.43%;有工人2.35万人,占国统区的9.74%(注:陈真、姚洛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4辑,第96-97页。)。在云南省,1937年注册的工厂数为42家,1945年底达到226家,增加5.38倍。是时全省工业资本为6175.5万元(按战前币值计),是战前的8.23倍;工人数为2.9万余人,是战前的4.9倍。战时全省工业年平均发展速度为126.80%,比战前提高22.60%。从工业生产的增长情况来看,以1938年的生产指数为100,增长最高的1943年为520.40%(注:孙代兴、吴宝璋:《团结抗战——抗日战争中的云南》,第179页。)。抗战八年间,云南工业超过了过去几十年的总和,成为“云南工业的极盛时期”。在贵州省,因战时市场需要的刺激,几乎每年都有工厂兴办。1937年全省只有两家官僚资本工厂,资本合计约为30万元;1942年全省官僚资本“公营”和“公私合营”的工厂则增至27家,仅21家的资本总额即达9300多万元。同年全省民营资本97家工厂的资本也有4790多万元。(注:《贵州财经资料汇编》,第63、119、120页。)1939年成立的贵州企业公司是当时全省最大的官僚资本企业,创立时有资本600万法币,1943年2月增加到3000万法币,先后控制过34个企业,是贵州历史上最大的垄断组织。在西康省,战前只有制革工业。战时,该省政府在雅安设立专制军毯的毛织厂,及皮革厂、造纸厂、木材干馏厂、制碱厂,利用芒硝并附设肥皂厂、洒精厂、度量衡制造厂、电气厂等;在康定设立机械厂、毛织厂、洗毛厂等。并与经济部合资设立制革、皂烛、玻璃、造纸等示范工厂及纺织制糖指导组。省属屯垦委员会还设立制革厂及实业厂,并设染料厂、植物油厂、电力厂。冶金工业如金、铜、锌、铁、煤等则与中央合作经营。在广西省,因国内物资和人才在桂大量汇聚,加上农业、交通运输、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其工业盛极一时。1937年全省注册的工厂为3个,注册资本为91.3万元;至1942年全省已有工厂292个(不含矿业),占经济部登记的民营工厂(共311家)的8%,其中10个工厂的资本即有15.3万元,全部工人约1.6万名。即使到了1943年,后方工业开始下滑,广西仍有各种工厂287家,资本7000万元。1941年,中华民国政府废除省一级财政,广西为保住经济上的半独立,成立了广西企业公司,其经营范围以工业为主,包括农、林、矿各业,是广西官僚资本最集中、力量最大的一个综合性企业。1942年底,广西20世纪30年代所建的许多工厂都被其接管。至1943年春,该公司股本总额达到了1亿元。在湘鄂西地区,受经济重心迁移的影响,各县地方工业多有发展。如湘西泸溪县浦市增加各种作坊60多家,并办起了造纸厂和纺织厂(注:刘升焜:《昔日的浦市市场》,载《湘西文史资料》第十一辑。)。鄂西北咸丰县办有化工厂,生产机油、皮革、油墨、肥皂;恩施县办有纺织厂,生产棉布、纱布、毛巾、袜子、被面、织毯等;利川县办有硫酸厂,生产三酸,明矾、肥皂等(注:《湖北简史》,第631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

从1942年开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快速发展的西部工业经济开始出现停滞、减产或倒闭的趋势,生产逐渐萎缩,直至中华民国政府的统治结束。

抗日战争时期沿海沿工经济重心的迁移,同样对西部民族地区的农业、商业、交通、邮电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农业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西部一些地区(如云南和广西)即比较注重农业的发展。抗战开始以后,西部成为重要的后方基地,一直担负着前后方粮食和农副产品供应的艰巨任务。为此,中华民国政府和西部地方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加强对后方农业的建设和投入。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几条:

一是加大农业贷款。中国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交通银行、农本局在西部所设的分支行处及地方金融机构都办理农业贷款,此外还成立了一些专项贷款委员会。如广西省政府与经济部农林局合办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从1938年至1941年共发放贷款600多万元,完成大小工程20余处(注:钟文典主编:《20世纪30年代的广西》,第200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

一是改良和推广农业新技术。1939年四川省和云南省设立了农业推广委员会,省内各县均设农业推广所,主要进行农作物推广、病虫害防治、畜牧兽医、农具、肥料、农村副业、棉毛麻纺织训练等内容的工作。广西等省则兴办农事试验场和若干省营农场及林场,改良农作物品种,推广各种农业生产新技术。连西康省也设有泰宁、雅安、西昌三农场,作为全省改进畜牧业、推广优良棉种、改良茶叶和蚕桑的试点。这些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如云南和贵州都引进了烤烟新品种并获得推广,成为商品率较高的农产品,1942年贵州的烟税即占统税的65%,1945年云南的烤烟税收也达4000多万元(注:谢本书、温贤美主编:《抗战时期的西南大后方》,第208、200页,北京出版社,1997年。)。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均设有农村合作委员会,规定各乡镇要有一个合作社,每户至少有一人为社员。合作社成为基层农贷对象,通过对农业金融放款控制来实现对分散的小农经济发展的组织和计划,以推进战时农业政策的实施。到1943年9月,云南、贵州和广西三省分别建立农村合作社7900余个、1.07万余个和1.27万余个。这些合作社90%是信用合作社,其余是产供销合作社或运输合作社。

一是鼓励垦荒,扩大粮棉种植面积。包括禁种鸦片,推广冬耕,组织难民移垦等多项措施。1942年到1944年,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垦殖面积达333万多亩。1940年广西冬种面积为360万亩,1941年和1942年分别达到750万亩和1000万亩(注:陈大宁:《抗战六年来的广西农林建设》,载《广西建设季刊》1943年第1期。)。随着农垦运动的开展,在西部地区还出现了一批近代农垦企业。它们采用具有资本主义特色的方式经营农业,对传统的小农经济具有一定的冲击作用。

虽然战时对劳动力的需求使许多青壮年脱离务农,到工厂、运输业做工,或是到前线服务,但是从整体上看,至少1943年以前的西部(主要为西南)地区农业在市场需求刺激和上述措施指导下,总产量是增加的,商品经济也有一定的发展。云南省的农业生产就基本满足了战时全省不断增长的粮食需求,军粮和有关农副产品供应也得到比较可靠的保证。战时中华民国政府在云南征调的粮食占全省稻谷产量的49%。在后方各省中,云南提供的农产品仅次于当时的四川。

战时西部地区的农业虽获得一定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劳动力不足、土地兼并和贷款利息过高等问题。加上日寇入侵和其他一些政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1943年前后西南等地的农业发展出现阻滞,生产逐渐下降。

2.商业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和难民人口的迁入,西部民族地区的商业经济也活跃甚至一度繁荣起来。商业企业的行业增多,经营规模扩大,商业企业之间和地区之间的联系得到加强,出现了联合经营公司。重庆、成都、昆明、贵阳、桂林、西安等城市作为内地货物集散枢纽,逐渐成为战时西部地区的各种贸易中心,如昆明是对外贸易中心,贵州是商业转运中心。在沿海经济人迁的浪潮中,一些商业企业也迁到了西部民族地区。如从桂南克复到1944年6月,在广西经经济部核准的大商业公司和由外地迁入的商业公司有26家,资本共1.5亿多元(注:钟文典主编:《20世纪30年代的广西》,第390页。)。又如贵州迁入了纱布百货店16家、餐馆16家、汽车材料行81家、运输行27家、五金行7家、图书文具业26家、杂业291家(注:参见《贵州省志·商业志》,第14页。)。有些商行还在贵州开了分店。云南省的下关因处在滇缅公路上,交通繁忙,商店也就增多,1945年达到1000多家,比战前增加三四百家,成为省内仅次于昆明的第二大商业城市。滇西的腾冲也成为商品集散地,被当地人称为“小上海”。迤西三大商帮在战争初期非常活跃,除了继续做黄丝、茶叶、药材、石磺生意外,还经营美国棉纱、棉布、百货的进口和土产品猪鬃、火腿、矿产品钨砂的出口。在湘西则因难民人口的剧增而刺激商业的发展,仅沪溪浦市的常住人口在1940年5月就增加了3000多人,还不包括无户籍流动的人口,因而商业畸形繁荣起来。街市上新开了40多家茶馆、酒楼和不少的客栈旅社、鸦片馆、妓院和赌场也出现了,以致时人称浦市为“小南京”(注:刘升焜:《昔日的浦市市场》,载《湘西文史资料》第十一辑。)。在西北,回族在商业活动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然而甘肃、宁夏和青海三省的对外贸易和市场主要被当地的军阀及官僚资本控制和操纵,回族等少数民族内部的农业、手工业与小商业受到严重扼杀。

3.交通

作为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标志,是当地的交通事业在战时得到较大的改善,尤其是公路建设成绩骄人。为了使国际援华物资能够通过缅甸顺利运到中国,在云南境内先后修成通向国外的滇缅公路和中印公路,有力地支援了抗战和后方经济建设。其中滇缅公路在云南境内有959公里,主要穿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自1939年初通车至1945年,共计运送进出口物资达40多万吨(注:谢本书、温贤美主编:《抗战时期的西南大后方》,第236页。),运出的土特产品也不在少数。广西和湖南两省主要是修筑和改善了湘桂公路、岳车公路和湘川公路。湘桂公路自衡阳至桂林,是中东南国际交通干线之一,原为沙石路面,1938年经过改善,可以接运由越南海防经河内转至同登的大批军工民用物资。岳车公路自中越边境的岳墟,经靖西、东兰与黔桂公路的车河接通,全长494公里,1940年2月建成通车,是接运由越南输进的大批军需民用物资的重要新线,也是广西境内一条全部通过壮族聚居区的交通干线。到日军入侵越南为止,该线共运送进出口物资达30多万吨(注:余凡:《抗日战争时期国际运输线路的变迁及其作用》,载《中国经济史研究论丛》,四川大学出版社,1986年。)。湘川公路途经泸溪、乾城、花垣、秀山、酉阳、黔江等苗族和土家族聚居县,于抗战初期由当地少数民族支援建成。西康建省前几乎没有公路,建省后先后修筑了川康、康青、乐西、西祥几条公路,筑路里程仅川康公路和康青公路即超过1000公里。云南、贵州、四川三省还在各自道路建设的基础上建成了西南公路交通网,贵州因地处西南腹心而成为编织西南公路交通网的中心。西南运输管理局、中国运输公司均设于此。西北原有连接兰州和新疆的兰新公路,长1179公里,战时为适应需要抢修扩建,东经西兰公路与西安连接,西与新疆境内直达苏联边境的公路接通,全程贯穿陕、甘、宁、新几省,对接受苏联援华物资及开发西北民族地区经济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联结西北与西南交通网,又修缮了川陕公路西线,并开辟川陕、陕甘等驿运干线。除了上述重要公路干线的建设外,各省内的公路状况也得到一定的改善。如为了加强对绥远军事的支持,交通部自1940年起统管宁夏公路交通。经逐年施工,宁平、宁兰、宁包三条干线道路质量得到了提高,各条公路路线基本固定。又如在广西省,1931年至1941年共改善公路1500多公里,新修省道2000多公里,县道及村道能通车者5000公里。但是,1939年10月日军侵入桂南时,广西省政府下令将可能陷入敌手的公路予以破坏,至1941年已破坏省道2000公里、县道4000公里、乡村道约8000公里(注:钟文典主编:《20世纪30年代的广西》,第408页。)。十年的建筑几乎毁于一旦。

在铁路建设方面,主要是广西和湖南两省修筑了湘桂和黔桂铁路。1938年10月日军占领广州,切断广九、粤汉铁路运输大动脉以后,中国屯积在香港的物资只有转运越南海防,利用越南北部的铁路,经桂越公路和滇越铁路分别进入广西和云南。而广西虽改善了桂越公路,抢修了岳车公路,利用了水道,但仍不能缓解紧张繁忙的运输状况。因此,中华民国政府决定加快修筑湘桂铁路,增筑黔桂铁路。湘桂铁路在1937年即已开始修筑,自湖南的衡阳至广西的镇南关,广西境干线长1085公里,是一条重要的国际干线铁路。但是受战争影响,该线没有全部修成通车。黔桂铁路自广西柳州至贵州贵阳,全长608公里,途经县市均为少数民族聚居区。该铁路自1939年8月开始动工建筑,至1943年2月广西段302公里全部建成通车。为协筑铁路,广西从1937年至1942年共征集80个县的民工88.95万人,以平均每人每天0.40元的工价计算,广西所耗工钱数为350多万元(注:《桂政纪实·经》,第153-158页。)。湘桂和黔桂铁路虽然没能通往海外,但其逐段通车,成了联系中南、西南地区的大动脉,沿海沿江的机关、团体、难民人口、工厂物资向大后方转移,西南、中南地区支援前线的人力物力,大多通过此线运送。

除了公路、铁路以外,驿运、水运、航空运输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许多机场还修筑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些公路、铁路、驿运、水运和航空运输,共同构成了西部地区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开发西部地区的经济和支持长期抗战,发挥了重大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西部地区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讲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现象。一方面,由于中华民国政府的决策起到了一种导向作用,使民众的注意力转向经济投入和生产,同时更由于先进的机器设备及管理制度的使用,和学校、科研文化机构及人才所起的宣传、教育、培训、推广作用,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中华民国政府在开发西部的战略上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它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对西部所采取的政策,完全是从时局需要出发,是为政治服务的。这虽然在一定区域内调动了西部各阶层的力量并收到明显的积极效果,使民族地区在政府的重视下有机会发展农业和近代工商业,一定程度上改变和缩小了西部与东部在经济发展上的不平衡性。但是这种不是按市场需求成长起来的经济格局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同时存在行业结构不合理,农、轻、重比例失调等问题,因此当政治发生变化时,它亦随之变化。从1943年开始到1945年抗战胜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受政治经济文化重心重新东移的影响,快速发展的西部地区经济文化出现停滞乃至衰落。这段历史给21世纪的西部大开发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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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沿江沿海经济向西部民族地区的迁移及其影响_抗日战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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