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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7.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1-4667(2000)03-0028-07
中国古代民间“说话”的“话”字,当故事解,谓以故事敷衍说唱,相当于后来的“说书”;这种用法可追溯至隋唐,但到了宋代才广为流行。在宋代民间的“百戏伎艺”中,以“说话”最为发达,对后来中国的白话短篇小说和长篇章回小说影响十分巨大,如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中指出的:“宋人之‘说话’的影响是非常之大,后来的小说,十分之九是本于话本的。”[1](p.289)因“说话”发达,也就产生了分家数的需要,有关宋代“说话四家”的最早记载,见之于南宋灌园耐得翁的《都城纪胜》:“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朴刀赶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说经,谓演说佛书。说参请,谓宾主参禅悟道等事。讲史书,讲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商谜,旧用鼓板吹《贺圣朝》,聚人猜诗谜、字谜、戾谜、社谜,本是隐语。”稍后,吴自牧在《梦梁录》中说:“说话者谓之‘舌辩’,虽有四家数,各有门庭。且小说名‘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公案朴刀杆棒发发踪参之事……谈经者,谓演说佛书。说参请者,谓宾主参禅悟道等事……讲史书者,谓讲说《通鉴》、汉唐历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但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讲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捏合,(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也。商谜者,先用鼓儿贺之,然后聚人猜诗谜、字谜、戾谜、社谜,本是隐语。”这两段文字是研究宋代“说话”的人都十分熟悉的,其宋代说话有“四家数”的说法,得到很多学者的肯定,如王国维、鲁迅、陈汝衡、王古鲁、胡士莹等,都同意宋人“说话”分四家之说。但在对上述文献的解读中也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如灌园耐得翁讲的“说话有四家”究竟指那四家?小说为何名“银字儿”?“合生”与“说铁骑儿”何者能算作四家数里的一家?等等。由于在这些具体问题的看法上存在着分歧,以至言人人殊而莫衷一是,成为人们长期争论的学术话题。
一、说话“四家数”的界定
在二十世纪初,王国维、鲁迅和胡适都对宋人说话的“四家数”作过界定,以鲁迅的分法较为合理,而且影响深远。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的“宋之话本”中说:“说话人又有专家,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五)尝举其目,曰小说,曰合生,曰说诨话,曰说三分,曰说《五代史》。南渡以后,此风未改,据吴自牧(《梦粱录》二十)所记载则有四科如下:“说话者,谓之舌辩,虽有四家数,各有门庭。且‘小说’名‘银字儿’……‘谈经’者,谓演说佛书……‘讲史书’者,谓讲说《通鉴》……‘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也。”灌园耐得翁《都城纪胜》述临安盛事,亦谓说话有四家,曰小说,曰说经说参请,曰说史,曰合生,而分小说为三类,即‘一者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搏拳提刀赶棒及发迹变态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是也。”[1](p.89)这种说法的特点是将说经、 说参请合为一类,而将“合生”单独提出来作为一类。
鲁迅对“说话四家”的界定虽较为合理,可认真深究起来也有问题。首先,鲁迅说他的分法的根据是《梦粱录》,而现行的《梦粱录》的各种版本,都没有“合生”二字。其次,“与起令、随令相似”的合生是否真属于“说话”?如属于说话之一门,那么与它相连的“商谜”又当作何论?在《宋朝说话人的家数问题》一文中,赞同鲁迅说法的古小说研究专家孙楷第对上述问题作了回答。他认为《梦粱录》的文字原本于《都城纪胜》,故“合生”二字其实是应当有的,“后来读书的人不知合生之义,觉得两个合字不妥,索性把合生二字勾销,于是《梦粱录》遂无‘合生’之文。但究竟是脱去了,不是真没有。”因此应如鲁迅所说,将“合生”二字补上去。那么,“合生之义”是什么呢?“合生”始见于《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九的《武平一传》,云:“酒酣,胡人袜子何懿等唱合生,歌言浅秽。因倨肆欲夺司农少卿宋延瑜赐鱼。平一上书谏曰……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质,咏歌蹈舞,号曰合生。”据此,则合生是胡乐舞曲,咏事实人物。宋人张齐贤的《洛阳搢绅旧闻记》卷一也谈到“合生”,说“有谈歌妇人杨苧罗,善合生杂嘲,辩慧有才思,当时罕与比者。”将“合生”与杂嘲相提交论,这是五代的事。洪迈《夷坚志乙集》卷六《合生诗词》条云:“江浙间路岐伶女,有慧黠知文墨,能于席上指物题咏应命辄成者,谓之合生。其滑稽含玩讽者谓之乔合生。盖京都遗风也。”这是南宋的事。孙楷第认为:“大概合生以二人演奏。有时舞蹈歌唱,铺陈事实人物;有时指物题咏,滑稽含讽。舞蹈歌唱,则近杂剧;铺陈事实人物,则近说话;指物题咏,滑稽含讽,则与商谜之因题咏而射物者,其以风雅为游戏亦同。所以,我假设合生是介乎杂剧、说书与商谜之间的东西。”[2](pp.15~22)他斟酌鲁迅的分法,定说话四家之纲目为:
1.小说,即银字儿。包括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说铁骑儿。
2.说经。包括说参请、说诨经、弹唱因缘。
3.讲史书。包括讲说《通鉴》汉唐历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专门有说三分、说五代史。
4.合生、商谜(说诨话拟附此科)
但有一种分法是将“合生”排除在说话家数之外的。如在《说书小史》中,陈汝衡依据《都城纪胜》和《梦粱录》列有“说话四家”一表,内容为:(甲)小说,名银字儿。(1)烟粉,(2)灵怪,(3 )传奇;(乙)说公案、说铁骑儿;(丙)说经、说参请;(丁)讲史。[3] (p.13)这种分法的特点是将“说公案”和“说铁骑”从小说中分出来,成为独立的一家,根据是引《都城纪胜》中“说话有四家”一段文字时,只引到“最畏小说人”之前,不取“合生”以下文字。日本学者青木正儿也是这么主张的,他在《中国文学概说》里介绍了鲁迅的分法后说:“孙楷第氏大体从之,不过又把商谜归并到合生之中,而认为是一家。我是主张合生以下不取的。合生是出于唐代胡乐的一种歌曲,商谜是解谜者,这都不能认为说话之类。且合生与商谜总要做为另一种技艺。依我的意思。应解为:(一)银字儿;(二)说公案、说铁骑儿;(以上二家总称小说)。(三)说经、说参请;(四)讲史:四家。”[4](p.148)后来,李啸仓的看法与陈汝衡、青木正儿相同,他在《宋元伎艺杂考》中所列的四家划分表为:
1.银字儿——烟粉、灵怪、传奇
2.说公案——朴刀杆棒、发迹变泰之事
说铁骑儿——士马金鼓之事
3.说经——演说佛书
说参请——参禅悟道等事
4.讲史书——讲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战争之事
附注:1、2两项总称“小说”[5](p.90)。
还有一种分法,也是将“合生”排除在外,而于说话四家中单列“说铁骑儿”一门。如在《南宋说话人四家的分法》中,王古鲁不赞成陈汝衡把“说公案”与“说铁骑儿”混合为一家,理由是按罗烨《醉翁谈录》的记载,“公案”是与“灵怪”、“烟粉”、“传奇”并列的名目,所以“说公案”仍应属于“银字儿”项下,只有“说铁骑儿”可以独立成家。他认为在标点《都城纪胜》中的“说话有四家”一段文字时,应将“说公案”三字隶属上句。且认为“银字儿”与“铁骑儿”系相对的名称。他说:“按照上式圈点,很可以明白看出‘如……事’,‘谓……谓……等事’,以及‘讲说……事’四句,即为说明四家性质的文字。同时可以明白‘小说’之中,实包含‘银字儿’‘铁骑儿’两家。再按‘铁骑儿’一家所讲的范围,颇与讲史书一家相似,所不同者,前者因属于小说类,系短篇性质,大致短小精彩,能将较长的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实为讲演冗长故事的讲史书者营业上的劲敌,故文中所称讲史书者之最畏小说人者,实即畏‘说铁骑儿者’与之争夺听众罢了。”据此种解释,则其“说话人四家表”为:
1.银字儿——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朴刀杆棒及发迹变泰之事。
2.说铁骑儿——士马金鼓之事。[(1)和(2)项总称小说]
3.说经——演说佛说。
说参请——宾主参禅悟道等事。
4.讲史书——讲说前代书史文传兴废争战之事。
在文章的附志中,王古鲁还征引了清翟灏《通俗编》卷三十一“俳优”条引述的耐得翁《古杭梦游录》的记载为证,并说查对过了此书(实为《都城纪胜》的节录本)的原文。[6](pp.811~812)
王古鲁的分法,可以说是对陈汝衡等人主张的修正,而考辨更为精细,但也存在着可议之处。如他将说公案归入“银字儿”中,而且把“皆是朴刀杆棒及发迹变泰之事”作为这一家的性质说明,可这里面至少“烟粉”与朴刀杆棒无涉。再则《都城纪胜》在“说话有四家”之后紧接“一者小说”这意味着小说是一家,而按王古鲁等人的分法,则小说占了两家,于逻辑上也有问题。而且,“铁骑儿”与“银字儿”为何要并称,也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
二、“银字儿”与“合生”
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学界有关宋代说话家数的讨论大致可分为两派,一派继承鲁迅的观点,另一派支持王古鲁的看法。由于说话四家中有三家(即小说、说经、讲史)是已确定了的,所以两派的分歧就在于其余的一家是“合生”呢?还是“说铁骑儿”?关键是对这两者的看法,当然,首先还有一个对“银字儿”的解释。
“银字儿”是小说的别名或代称,这点宋人已讲得很清楚,如《都城纪胜》说:“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梦粱录》云:“且小说名‘银字儿’。”为什么在当时小说要别称“银字儿”呢?一种解释认为“银字儿”是说话人讲唱小说时用的一种管色乐器,与音乐有关。如孙楷第在《宋朝说话人的家数问题》中指出:“银字”见《新唐书·礼乐志》,指一种形类雅音而曲出胡部的音乐,属中管之格,亦即管乐。银字在唐诗中也屡见,如白居易《南园试小乐》云:“高调管色吹银字”;杜牧《寄珉笛与宇文舍人》说:“调高银字声还侧”,皆此银字也。他说:“宋东西班乐,乐器独用银字、觱篥、小笛、小笙。见《宋史》卷一四二《乐志》。银字乃管色之一。清戴长庚《律话》卷中《银字管考》,谓‘银字管乃内狭之管,可以平吹,制如近世之雌笛。’徐养源《管色考·银字中管》条,谓‘银字中管,两器。中管高调,银字平调。’又引或者说云:‘镂字于管,钿之以银,谓之银字管,乃管色之总名,不论平调高调。’以为此说亦通……说话第一类之小说,既以银字儿命名,必与音乐有关。大概说唱时以银字管和之。”[2]( pp.22~23)叶德均《宋元明讲唱文学》则认为,宋代的说话四家里, 只有小说一家确是讲唱文学,他说:“小说谓之‘银字儿’,是因歌唱时用银字笙、银字觱篥伴奏而得名……说唱的伎艺人,要如罗烨《醉翁谈录》甲卷一《小说开辟》所说‘吐谈万卷曲和诗’,才能擅场。又据《小说开辟》所记,它把小说题材分为:灵怪、烟粉、传奇、公案、朴刀、杆棒、妖术、神仙八类。在勾栏说唱时是以当时都市市民和小市民、士兵为主要对象。现在所见宋代小说的话本,是以词调为主的乐曲系讲唱文学。”[7](pp.631~632)也就是说,宋代的说话人在说唱灵怪、烟粉、传奇、公案等类小说时,要用“银字儿”伴奏,以歌唱话本中的歌词,故可用它来作为“小说”的别名。
“银字儿”的另一种解释,则强调它是一种哀艳腔调的代称,孳乳引申为哀艳之义的专用名词,进而成为以哀艳见称的一类小说的代称。李啸仓在《宋元伎艺杂考》中指出,用银字管演奏的声音多低徊徘恻,如白居易《秋夜听高调凉州》诗:“楼上金风声渐紧,月中银字韵初调。促张弦柱高吹管,一曲凉州入寂寥。”吴融《和韩致光侍郎无题》诗:“管纤银字咽,梭密锦书匀。”徐铉《梦游》诗:“檀的慢调银字管,云鬟低缀折枝花。”他以为从这些诗来看,表明银字管是哀艳之声,因用其所吹的都是令人伤感的调子。他说:“‘银字’为哀艳腔调的代称,是灼而易见的。进而,‘银字’到宋朝已经孳乳引申为哀艳之义的专名词,也就成为极可能的事了。”而说话人讲的烟粉、灵怪、传奇这一类小说,“大抵都是很哀艳动人的”,所以“特异的称它为‘银字儿’,恐怕就是这个道理。”[5](pp.105~107)胡士莹的《话本小说概论》赞同李啸仓的说法,认为:“我们不否认说话是有歌唱部分,但它是否用银字笙、银字觱篥来伴奏,尚难找到根据。‘小说’之所以称为‘银字儿’,第二说似较为合理。我们试看银字儿所包括的烟粉、灵怪、传奇、公案四个子目的性质:烟粉——讲烟花粉黛,人鬼幽期的故事……灵怪——讲神仙妖术的故事……传奇——讲人世间悲欢离合的奇闻轶事……公案——讲摘奸发复和朴刀杆棒发迹变泰的故事……它们的故事,多数是哀艳动人的。所以把‘银字儿’作为哀艳的代词,是可以说得通的。”[8](pp.111~112)
对“银字儿”的不同解释,实与对说话四家数的看法相关。孙楷第和叶德均是接受鲁迅的分法的,故倾向于把“银字儿”说成是说唱小说的管色伴奏形式和整个小说的别名;而李啸仓和胡士莹则着眼于“银字儿”腔调的象征内容,把它当做以哀艳见称的某一类小说的代称,这意味着小说还有可与“银字儿”并称的门类,如说公案,或说铁骑儿。人们似乎是站在不同的立场来看待同一个名物的,对“合生”的看法也是如此。
“合生”是否属于“说话”伎艺?能否作为说话四家之一?一直是个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宋人罗烨《醉翁谈录》之《小说引子》云:“或名演史,或谓合生,或称舌耕,或作挑闪,皆有所据,不敢谬言。”可作为“合生”能与“讲史”并列的说话家数之根据。孙楷第在《宋朝说话人的家数问题》中,曾引《新唐书·武平一传》、《洛阳搢绅旧闻记》、《夷坚支乙》卷六《合生诗词》条等材料,以说明“合生”有近于说话的地方。可同样的材料,也可作为“合生”不属于说话家数的说辞。李啸仓的《宋元伎艺杂考》,以一节的篇幅,提出六条理由,力“辨合生非说话四家之一”。可他也说:“但合生的表演,如前所论,在说唱故事上用叙述而不用代言,其与说话颇有类似之处却是可以断言的。《醉翁谈录》的作者把它们混同来讲,推其缘故,当也即在此。”[5](p.72)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说:“近人研究宋代‘说话’伎艺的,往往将‘合生’(亦作‘合笙’)列为说话四家数之一,并溯源于唐代,这是值得商榷的。”他据《新唐书·武平一传》等材料指出,唐代的“合生”,是“胡乐施于声律”的一种“猥戏”,与“说话”实无关系。宋代的“合生”,似乎渊源于古代的“杂嘲”。洪迈所指的“合生”,虽然是士大夫阶层的玩意儿,然与《都城纪胜》、《梦粱录》所说的“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的话,并不矛盾。他说:“我认为合生是一种以歌唱诗词为主的口头伎艺,内容很少故事性,实与以故事为主的‘说话’殊途。‘说话’中的词话,形式固然以唱为主,但内容则以故事为主。划分家数,须以内容为主要标准,形式是次要的”。[8] (p.122,p.125)在《唐戏弄》中, 任半塘比较考辨了唐宋有关“合生”的种种记载后,指出宋代“合生”表演的内容是事物题目,以谈说为主间或夹唱,属说唱性质的伎艺;由两人一同演出,以风雅为戏,与浅秽相反,与行令商谜相似。由它发展而成为专门玩讽的杂嘲,谓之“乔合生”;由“乔合生”改叙为代言遂成题目院本,属于戏剧范畴。[ 9](第二章五节)
否定“合生”属于“说话”伎艺,目的是将其排除于说话四家之外。陈汝衡在他八十年代重写的《说书史话》中说:“小说、说经、讲史书,一般人都把它们放在‘说话四家’以内,但合生、商谜也有被列在四家的。多年来通过专家们的研究,商谜已经没人把它编排在四家中了。最使我们迷惑、而感觉头痛纠缠不清的,就是‘合生’这一伎艺。”指出合生伎艺渊源于唐,似乎早期以唱为主,或者是载歌载舞的玩意儿。到了北宋,已有职业性的合生艺人见于记载。在南宋,这一伎艺都赫然和说话四家叙在一起,似乎歌唱而外,又夹杂些市井杂谈。他推测合生决不是一个人能够演出的,至必一个人出题目,另一个人作解答,或者有几个人依次的解答。因此“宋代‘合生’一词,实有广泛的意义,士大夫阶层席间的‘指物题咏’,固然是合生,勾栏瓦肆里唱说市井新闻,点缀古人古事,也是合生。”又说:“照上面所讲,合生既不是说书,那么南宋说话四家,就容易划分了。”[10](pp.41~48) 戴不凡《小说见闻录》在谈到“合生”时,指出大家所引用的材料不过寥寥几条(不出从前孙楷第所引的范围),据此,“许多专家对‘合生’作出各种各样解释,但全是隔靴搔痒,不得要领。据中国书店影印明隆庆本《墨娥小录》卷十四‘行院声嗽·文史’类:‘捻词——合生。’这可谓一语破的。什么叫‘合生’?原来就是捻词。亦即做诗作词之类……这是一种多由主人出题且命艺人即席吟诗作词的一种玩艺;往往可以显示艺人的才智敏捷。合生,特别是‘滑稽含玩讽’的‘乔合生’,大约是可以即席歌唱,所以后来南戏曲牌有[乔合生]的名目。”[11](p.286)如此说,则“合生”决不能算作是说话的家数之一。
也正因为如此,凡赞同鲁迅对宋代说话四家的划分者,必定要对“合生”作出不同的解释。如严敦易在《水浒传的演变》一书中,主张列“合生”为说话四家数之一,认为“合生”有音乐的唱的成份。他举《刎颈鸳鸯会》等话本小说为例,说明这种夹入了唱的形式,应属于说话门庭之内[12](pp.63~68)。这种解说颇有新意,但与洪迈《夷坚志》中有关“合生”的说法扞格难通。陈文申在《关于“说话”四家和合生》中指出:“特别是迄今为止,大家都是仍引洪迈《夷坚志》关于合生的记载解释‘说话’四家中的合生,而根据那一解释,合生实在不象是‘说话’。因此,那些不把合生列为四家之一的论点,似乎倒不无道理了。”为了论证鲁迅分法的正确性,他试图对合生作一新的解释,说“宋代的‘合生’实有两种,一种是洪迈所说‘批物题咏,应命辄成’的‘合生’,一是《醉翁谈录》以之与‘演史’并列,以‘言其上世之贤者’,‘排其近世之愚者’为内容的合生,即属于‘说话’的合生。所以,《都城纪胜》以之与小说、说经说参、讲史并列的合生,显然就是《醉翁谈录》中所说的合生,而非《夷坚志》中所指。”这种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他进一步说:“可知合生话本至少须由二‘事’构成:从‘与起令、随令相似’之句,可知此二‘事’(或更多的‘事’)必须是同样类型……换言之,合生话本是由两个同类型的故事构成。”[13](pp.268~276)如此说,则“合生”由两个故事构成, 当第一个故事简化为“权做个得胜头回”后,合生也就消失了。但这只是一种猜想或推测。
在宋代的“说话”中,“合生”与商谜、说诨话等应属于形式比较灵活的小型伎艺,故它们在宋人的记载里常是毗连在一起的,置于小说、说经、讲史三家之后,如《都城纪胜》、《梦粱录》,以及西湖老人的《繁胜录》都是这样,只有周密的《武林旧事》是个例外。可以肯定“合生”也是“舌辩”伎艺之一,而且源流有自,但它既可作为小说、演史、说经的穿插,也可以其独特的趣味自成一体,还能歌唱而近于戏曲。合生伎艺的这种灵活多变的性质,带来了对它定位的困难。
三、关于“说铁骑儿”
自王古鲁明确提出铁骑儿在宋代说话中自成一家数之后,有关“说铁骑儿”的涵义是什么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在《南宋说话人四家的分法》中,王古鲁说:“且按‘银字儿’与‘铁骑儿’似系相对的名称,前者似指软性小说(似即目前流行的弹词),后者似指硬性小说。”[6](附录,p.811)意谓“说铁骑儿”属于硬性小说, 但何谓“硬性”则语焉不详。
较早对“说铁骑儿”的涵义作出详细解释的是严敦易,他在《水浒传的演变》一书中说:“自北宋灭亡以来,民间艺人们所津津乐道,与夫广大听众所热切欢迎的,包括了农民暴动和起义以及发展的抗金义兵的一些英雄传奇故事,一些以近时的真人真事作对象的叙述描摹,当即系在这个‘说铁骑儿’的项目下,归纳、隶属,与传播着。(这里面当也包括进了抗金以前的农民起义,和南渡后的内部斗争等事件在内)。铁骑,似为异民族侵入者的军队象征。女真人原是拥有大量骑兵的骠悍的部伍,更有称作‘拐子马’的特种马车、践踏蹂躏中原土地的便是他们,所以,‘说铁骑儿’便用来代替与金兵有关的传说故事的总名称,而叙说国内阶级矛盾冲突的农民起义传说故事,因为起义队伍的大多数参加了民族斗争,便又借着这个名称的掩蔽而传播着。所云‘谓士马金鼓之事’,正是充分暗示着所有这些故事,是以兵荒马乱,杀伐战争,火与铁,血肉搏斗的场面作为背景的,并也说明了这背景的现实时代;不然‘讲历代年载废兴’,‘说征战’,‘言两阵对圆’,这些内容,也就是士马金鼓的范围,须为一般说话中恒有的穿插环节,便用不着特别提出,并以一个象征的名词铁骑儿来代表,成为一类别了。”[ 12](pp.69~70)
此说一出,无意中使王古鲁的分法更具有了理据(按:严敦易在“说话四家”的分法上与鲁迅的看法一致),以致使一些学者改变立场,赞同将“说铁骑儿”单独列为一家。胡士莹在《南宋“说话”四家数》一文中说:“我过去曾把合生、商谜归入四家(见《古代白话短篇小说选》序),现在综合诸家成说,重新研究,我的主张改变了。我们知道《都城纪胜》是首先提出家数问题的书,《梦粱录》全袭其说。因此,我们有理由把《都城纪胜》作为探究家数问题的主要依据……最合理的是王古鲁先生对《都城纪胜》这段文字的读法,他的确已把纷乱的头绪理清楚。我基本上同意他的四家的分法,但也不同意他把银字儿和铁骑儿合起来称为小说。我以为四家的分法应该是这样的:①小说(即银字儿)……②说铁骑儿……③说经(包括说参请、说诨经)……④讲史书……。”[14]这样的分法,可以说与王古鲁的分法无实质差别,关键在于突出“说铁骑儿”,使其单独成为一个类别。
但是,“说铁骑儿”之目,仅见于灌园耐得翁的《都城纪胜》,吴自牧的《梦粱录》讲说话“四家数”时已削去了此目,《醉翁谈录》里也没有这个项目,仅于诗中有“涉案枪刀并铁骑”一语,可见它在南宋的“说话”里没有保持多久便被取消了。对此,胡士莹的解释是:“从南宋及后世存在的有关宋代战争的作品来看,当时‘铁骑儿’的具体内容,很可能是《狄青》、《杨家将》、《中兴名将传》(张、韩、刘、岳)以及参加抗辽抗金的各种义兵,直至农民起义的队伍。如果这论断不误,那末,‘铁骑儿’显然是以民族战争中的英雄为主体而不是以一朝一代的兴废为主体的。正因为如此,在民族矛盾尖锐的南宋,这种说话当然会受到广大人民的欢迎,因而能自成一家数。”[7](pp.112 ~113)换言之,“说铁骑儿”的实际内容是专门讲说宋代的战争,具有现实性,所以它与“讲史”不同,而与“小说”(银字儿)对称。不过,时世推移,当“说铁骑儿”讲说的当代事迹成为历史后,它便不能不和“讲史”合流,成为“讲史”的一部分,这可能是“说铁骑儿”这一名称后来不复存在的原因。
也有学者对上述说法持有异议。黄进德在《南宋说话“家数”考辩——铁骑儿“自成一家数”说商兑》中认为:“南宋‘说话有四家数’之说仅见于《都城纪胜》和《梦粱录》。这两部记述南渡后杭州民情风土的书所载说话科目相同者有:小说、说经、说参请、讲史书、合生、商谜等六项,不同处则为,《都城纪胜》于‘小说’之下多列出‘说铁骑儿’一项,《梦粱录》于讲史之后又提及王六大夫说《复华篇》和中兴名将传。……中兴名将传,也许就是《醉翁谈录》提到的‘新话’张俊、韩世忠、刘锜、岳飞他们抗金的英雄故事。这类‘说话’乃是地道的‘说铁骑儿’。令人奇怪的是,尽管《梦粱录》全袭《都城纪胜》,却在这里偏偏不用‘铁骑儿’这一科目。如若‘说铁骑儿’果真如王、胡等人所说的‘自成一家数’那末《梦粱录》所载说话家数岂不四缺一了?”[15]他是主张按鲁迅说的列“合生”为四家之一的,但也承认近年来(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赞同采用“说铁铁骑儿”者较多。如程千帆、吴新雷在《关于宋代的话本小说》一文中,即认为历来关于宋代说话四家的划分,以王古鲁和胡士莹的见解是可信的和最为确切的,因说“铁骑儿”话的主要特征是讲说本朝(宋)的时事,在当时称为“新话”。他们推断:“《大宋宣和遗事》非常可能是现存宋代‘铁骑儿’的话本……其中有宋江三十六人聚义始末,最后还说到张浚、韩世忠和岳飞的抗金,正包括了‘铁骑儿’讲农民起义和抗金斗争的两方面。”[16]张兵的《南宋的“说铁骑儿”话本和〈宣和遗事〉》对此进行了更细致的论说,但认为“说铁骑儿”作为南宋说话一家被社会认可的时间并不太长,“大约在南宋后期,随着讲史话本的逐步兴盛,有可能它渐渐和‘讲史’合流而失去了本身的面目。也正因此,南宋时期的‘说铁骑儿’话本除《宣和遗事》外,大多已散佚。”[17]
长期以来,有关“说铁骑儿”是否应从“小说”中划分出来,与“银字儿”相对,以及“合生”与“铁骑儿”究竟谁为“说话”四家数之一,一直没有定论。如程千帆、吴新雷的《两宋文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取王古鲁和胡士莹之说,列“说铁骑儿”为说话四家之一。而孙望、常国武主编的《宋代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则采鲁迅和孙楷第的意见,将“合生”和“商谜”等作为说话家数。有的学者认为没有继续纠缠的必要。程毅中《宋元话本》认为,如果“合生”应算作说话的一家的话,那么商谜这一家也未偿不可以列入说话,因商谜在当时比合生更流行,他说:“所谓说话四家的说法,最早见于《都城纪胜》,后来又为《梦粱录》所沿袭,其记载宋代瓦舍伎艺的文献资料中都没有见到,可能当时并没有固定的区分。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话本,主要是小说和讲史两家。对于并无话本可以参证的,只能不加深究,就不必硬凑四家之数了。”[18](p.12)皮述民《宋人“说话”分类的商榷》也认为:“说话有四家”云云,乃是耐得翁的个人意见,并非定论,宋人“真正说话之分类,实仅三家,即小说、演史、说经。”[19]
不过,中国古典小说研究者,尤其是通俗小说研究专家,之所以要在宋代说话家数问题上较真,也是有原因的。因宋人说话乃中国通俗小说的渊源,后来的白话短篇小说和通俗演义都出自宋人的“说话”,不仅体裁结构受影响,其派别宗风也显然是说话人的遗留。如《三国演义》之于讲史,《水浒传》之于公案,《西游记》之于灵怪,讲儿女之情的小说出于烟粉传奇,言征战诸事者出于说铁骑儿一派,弹词宝卷为说经之苗裔,等等。因此,正本清源,也就不是没有意义的工作了;但在争辩的双方都缺乏解决问题的充足根据和理由的情况下,两说或多说并存,不失为一种明智的态度。因文献资料等方面的种种限制,有的学术问题实际上是没有最终答案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