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中国农民政治认同弱化趋势分析_政治论文

转型期中国农民政治认同弱化趋势分析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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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7)03—0040—05

政治认同是人们对现存政治系统、政治规范、政治秩序、政治价值观的情感倾向和心理归属,与政治合法性和政治稳定密切相关。一种政治统治只有在获得广泛政治认同的条件下,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并避免导致政治动荡和分裂的社会冲突。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来说,执政党能否成功领导并实现现代化,农民的政治认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指出,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农村的作用是个变数: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根源。对政治体制来说,城市内的反对派令人头痛但不致命。农村的反抗才是致命的。得农村者得天下。……如果农民默许并认同现存制度,他们就为该制度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基础。”[1](P267) 在中国,农民是人数最多的社会群体,农民的政治认同是革命后共产党政权得以巩固的决定性因素,也是社会主义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增长、民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产生着强化农民政治认同的因素,使农民的政治认同保持在一定的水平,维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是改革的推进使农民进一步弱势群体化,反过来又导致了弱化农民政治认同的倾向。这种倾向值得密切关注和认真对待。

一、政治认同弱化倾向的行为表现

政治认同本质上是一种情感倾向和心理归属,属于政治态度范畴,它由包括政治制度、政治现象、文化传统、社会关系在内的社会环境所引起,决定着政治行为的选择指向,并通过政治行为表现出来。判断和把握一个社会群体的政治认同状况,首先需要分析该群体的政治行为。我国转型期农民政治认同的弱化倾向反映在政治行为上,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不合作与疏离。不合作是指农民不把政府的政策、指令当回事,不配合乡、村干部的工作,甚至用“顺口溜”等形式对政策和干部进行嘲讽;疏离是指农民不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对政治系统采取冷漠和回避的态度。不合作与疏离是农民的消极抵抗方式,用美国学者斯科特的话说,就是“弱者的武器”,斯科特认为,“公开的、有组织的政治行动对于多数下层阶级来说是过于奢侈了,因为那即使不是自取灭亡,也是过于危险的”,[2] 另外,农民如果认为干部对自己利益的损害不算十分严重,也会采取这种方式。从学者郭维俊的调查可以发现,农民的不合作行为在农村比较普遍,“凡是政府大力推进、宣传和倡导的,老百姓总是心存疑虑,对能否带来实惠总持怀疑态度,甚至还有让干的偏不干,不让干的偏要干。”[3] 特别是在税费收取和计划生育问题上,农民的不合作行为更加突出,而且往往进一步发展成为激烈的冲突。甚至有的农民因为某些问题与部分干部成为“冤家”,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4] 疏离则主要表现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村民自治实行十多年来,村委会的民主选举在农村已比较普遍,但是除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农民的政治热情高以外,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态度较为冷漠,他们常常以“没功夫”为由不参加选举,或随意叫人代填选票,有的地方虽然投票率接近100%,但农民的参与质量却非常低,因此有学者指出:“厌选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它是当前选举中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难题。”[5]

第二,维权抗争。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由税费征收、土地侵占、乡村选举等问题引发的矛盾造成了一定数量的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由于农民维护的是法律和国家政策赋予的正当权益,反抗的是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理直气壮,态度坚决,而且通常以群体的形式出现,他们通过直接的冲突、上访、示威等方式与基层政府对抗,维护自身利益。根据学者于建嵘的调查研究,农民的这种维权抗争,已经从诉诸“立法者”为主、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辅甚至避免直接挑战抗争对象的“依法抗争”阶段,发展成为以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主、诉诸“立法者”为辅的“以法抗争”阶段,农民的抗争组织存在一定数量的抗争精英、明确的宗旨、成员的分工,并具有一定的决策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6] 由于农民的利益表达机制不畅和矛盾协调机制不健全,农民维权抗争的方式有时极端化,比如扬言要吃农药,当场死在政府门口,扬言要准备炸药包,干出惊天动地的事情,衡阳的常宁、耒阳等县市均出现过农民带炸药到省政府上访,开口要炸死几个领导的上访事件,[7] 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过火烧镇政府、绑架乡村干部的恶性事件。与消极抵抗行为相比,维权抗争是一种积极的抵抗,反映出的政治认同度更低。

第三,越轨。前两类政治行为基本上是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或者具有明显的正当性,越轨则是一种违反有关法律、政策或社会道德的政治行为。作为政治认同弱化或缺失的表现,越轨行为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少数农民认为现存政治法律制度和利益格局妨碍了自己“价值”的实现,于是“落草为寇”,采取反法律反社会的方式谋利创收,比如偷盗,抢劫,拐卖妇女儿童,组织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敲诈勒索等;第二类是一些农民对有关组织、干部、政策不满,采取破坏性的行为发泄愤怒和怨气,比如以隐蔽的方式毁坏公物,盗伐森林,破坏水域,纵火,毁坏村干部的果园和庄稼等;第三类是有的地方由于民间力量过于强大,从而排斥正式政治组织权威,操纵村委会选举,妨碍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比如湖南省道县祥林铺镇曾因宗族势力十分强大,村级政权多为族头族老所掌握或操纵,他们组织同姓同盟,自行划分“行政村”,选“村干部”,据统计,这样的“行政村”在该镇曾经达14个之多。[8](P510)

第四,自暴自弃。这是一种既不想违法也不想抗争、不思进取、对自己和家庭不负责任的消极行为。有的农民由于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对生活和前途悲观失望等原因,常常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甚至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打牌赌博,想不劳而获。有学者指出,解放后曾一度销声匿迹的封建迷信在整个农村社会沉渣泛起,死灰复燃,并有日趋猖獗之势;打牌赌博日渐横行;不少以前不信教的农民开始痴迷宗教,地下宗教在有些地方开始泛滥;更有甚者,一些粗俗愚昧、低级落后的邪教也在农村找到了活跃的市场,这些行为与党所倡导的方向相悖,[9] 弱化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反映出一些农民政治认同的降低。

二、政治认同弱化倾向的特点

我国转型期农民政治认同弱化倾向的存在不是世界上特有的。亨廷顿指出,现代化通常给农民带来两个方面的冲击:一是使农民劳动和福利的客观条件恶化,二是导致了农民的渴望上升。[1](P270—271) 这两方面的矛盾必然会带来农民政治认同弱化倾向的产生。因此,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农民政治认同的弱化倾向。但是中国的转型期是包括文化转型、社会转型、政治转型在内的“三重转型期”,这是世界上其他大国所没有的,[10](P1—2) 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因而农民政治认同的弱化倾向也表现出一些与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相关的特征:

首先,这种弱化倾向产生于从经济利益型政治认同向民主权利型政治认同转变的过程之中。

如果把农民在暴力下的屈服也看作政治认同的话,那么从世界范围看,农民的政治认同大致可以分为四种基本类型:暴力威胁下的政治认同,思想教化下的政治认同,经济利益中的政治认同,民主权利基础上的政治认同。第一种类型大多发生在统治出现危机的情况下,统治者不得不诉诸暴力;第二种类型在传统社会中最为典型,是农民将统治阶级的伦理规范和道德教化内化后所产生的政治认同;第三种类型是农民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后的感恩式服从,通常出现在惠及农民的经济改革之后;第四种类型普遍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是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伸张后的理性认同。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暴力威胁在英国农民的政治认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思想教化在前苏联农民的政治认同中产生了深远影响,经济利益在二战后的日本农民政治认同中成为不可忽视的因素。在中国,由于新政权的人民性质,再加上改革开放带动了农民民主权利意识的高涨,因此,既不能依靠暴力也难以借助思想教化获得农民的政治认同,只能培育民主权利基础上的政治认同,但民主权利的发展受制于诸多现实条件,具有渐进性,尽管我们党在农村大力发展基层民主,经济利益仍然是目前维系农民政治认同的主要因素,因此,我国转型期农民政治认同的弱化倾向具有从经济利益型政治认同向民主权利型政治认同过渡的特点。

其次,农民对基层党政组织的认同程度低,但对高层党政组织特别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认同程度高。

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民不满和抗争的对象是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及相应的党组织,农民通常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文件为武器,来向基层干部“讨说法”,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时候,往往通过上访的途径,企图借助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力量来对抗基层组织。在农民看来,中央是“恩人”,省里是“亲人”,县里是“好人”,乡里是“坏人”,村里是“恶人”。于建嵘对进京上访农民的调查显示,党中央和国务院在上访农民的心目中具有较高地位,且远远高于其他层级的党政机关,[11] 肖唐镖的调查同样表明,在绝大多数农民的心目中,“国家形象”是分层的、不一样的,中央的威信最高,其次为省,再次是县,农民对乡、村的评价非常低,甚至持敌视态度。[12] 按照农民的普遍理解,中央是体恤、关心农民的,关键是基层组织瞒上欺下,因此农民对党政机关的认同随层级的下降而构成一条向下倾斜的连续曲线。

再次,农民不信任某些党员干部,但拥护中国共产党。

在中国,农民从饥饿到温饱的飞跃,得益于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改革,无论从历史记忆来看,还是从现实感受来说,农民都感谢共产党,拥护共产党。但他们对党员干部的认同却存在重大差异,他们将勤政爱民的党员干部视为“青天老爷”,比如他们在农民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但对身边的有些党员干部却不信任、反感甚至敌视,称他们是“假共产党”。农民所不认同的党员干部,大多数给农民留下了恶劣印象,比如贪污集体资金,侵占公共财产,大吃大喝,作风粗暴,以权压人甚至对农民使用暴力等等,在有的问题上,农民也许找不到确凿证据,但他们坚信自己的判断。据统计,湖南省衡阳市农民2004年的83批2270人次集体上访中,反映干部经济作风方面的问题共9批124人次,主要是乡、村干部侵吞集体资金、行贿受贿、吃喝玩乐、打牌赌博、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做实际工作等问题。[7] 从近年反映“三农”问题的文献看,农民感觉身边的、经常接触的这种“假共产党”比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在农民心中的形象,不过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农民对党的权威的认同。

第四,表现为对某些具体的制度和政策不认同,但并不否定整个政治体制和价值体系。

农民反抗的对象往往是具体的,一般较少带有非现实性因素。改革开放以来,引起农民反对甚至有组织地与基层政府对抗的因素,主要有计划生育、税费征收、土地侵占、乡村选举等,因为与此相关的制度或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侵犯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或与农民的传统观念相冲突。其中计划生育政策从根本上说对农民大有好处,其遭到抵制是因为农民的观念落后,但也与一些基层政府的“搭车收费”有关,比如安徽省利辛县孙庙乡三名乡干部以办人口学校为名,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以殴打、非法拘禁的手段敛财高达16万元。[13] 但是农民通常只是反对具体的制度或政策,而且与具体的事件和人物联系起来,并不由此而攻击国家的政治体制和价值体系,仇视整个社会。在肖唐镖的抽样调查中,虽然“实践中的社会制度”与农民“心目中的社会主义”存在差距,但81.1%的农民仍然“希望国家始终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明确表示反对者不到2%,“对社会制度的这种感情与心理的认同,无疑是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政治稳定的强大的社会基础”。[12] 这表明,农民对我国政治体制和价值体系有着高度的认同。

最后,政治认同弱化倾向存在地区差异。

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并且各项社会制度比较完善的地区,农民的政治认同程度较高,经济落后且农民负担过重的地区农民的政治认同程度较低,当然不排除有些受传统影响较大的落后地区农民的政治认同有可能偏高的现象。

三、政治认同出现弱化倾向的原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的政治认同出现过两次高峰:一次是在建国初期,一次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前者是因为改变了地主所有制的土地占有关系,后者是因为破除了土地使用效率的制度性束缚,两者最终都改善了农民的生存状态。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一步发展给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就农民生活质量的绝对水平而言,远远超过了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初期,但农民的政治认同却大大低于这两个时期,根本原因在于农民在公民权利意识背景下对社会公正产生了诉求,这种诉求与不断上升的改善生存状态的渴望交织在一起,衍生出了构成农民政治认同心理基础的情感。归根到底,农民对政治是否认同,取决于他内心的情感,因此,转型期造成农民政治认同弱化倾向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国家对农村资源的过度提取和城乡过大的贫富差距造成了农民的被剥夺感。

由于国家统一和启动现代化客观上需要权力的相对集中,这导致我国转型期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过程中,国家政权不断下沉,深入到乡村社会的底层,成为获取国家现代化所需经济和政治资源的一种手段。[14](P438—440) 据统计,从1952年到1978年,农业向工业净提供资金5534亿元,从1979年至1994年,以“剪刀差”方式流出的农业收入高达15000亿元,[15] 国家对农业资源的过度提取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的贫困,在改革开放前的土地经营方式、产品分配方式和政治动员的条件下,农民也许并不觉得这是一种剥夺,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的“被剥夺感”得以形成,并由于基层政权的“内卷化”而加强。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后,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呈现不断拉大的趋势,造成了农民的“相对被剥夺感”,所谓相对剥夺,是指社会中一部分人的境况飞速改善,导致人们所需的最低收入水平上涨,而另一部分人的境况却因改善缓慢甚至止步不前而蒙受了损失。《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显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在1983年为1.82∶1,到1994年变成了2.86∶1,其后三年间出现短暂缓解后继续拉大,2003年达到3.23∶1,城乡之间过大的贫富差距结果造成了“富裕”的贫困,尽管农民的绝对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其激发农民政治认同的效用却在下降。在新一届政府的推动下,2004年以来,许多省份相继取消了农业税,随后,国家实施了新农村建设政策,采取“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了对农村和农业的投入,缓解了农村的干群冲突,但同时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也在上涨,农民的负担还是不轻,农民致富依然十分困难,出卖廉价劳动力成为许多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使得农民的“相对被剥夺感”没有减轻,甚至反而突出。

第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和农民的弱势群体化造成了农民的被歧视感。

1958年,我国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的确立,形成了被社会学家陆学艺称作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也决定了农民被歧视的社会地位。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制度划分的背后,是有关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一系列权利和福利以及税费负担等义务的截然区别,农民在二元社会结构中享受不到“城里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却承担了繁重的税费义务,不但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各方面丧失了宪法赋予的平等的公民权利[6],而且在经济收入、生活消费水平和文化层次方面也不能与“城里人”同日而语,这使农民事实上处于遭受制度性以及由此产生的非制度性歧视的地位,产生了被歧视感。只不过在改革开放以前,这种被歧视感被“认命”的心理和政治压力过滤成为自卑感,没有与政治认同直接相连,而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民社会流动的加速和权利观念的觉醒,这种被歧视感得以还原和加剧,影响到农民的政治认同。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许多学者对“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的呼吁,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开始松动,但是农民在就业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依然无法享有平等的待遇,而且在社会贫富分化加剧的过程中,农民作为中国人数最多的弱势群体越来越弱势群体化,难以改变所处的被歧视地位,人们常常把农民与无知、贫穷、低俗、社会治安恶化等联系在一起,这使得农民的被歧视感加剧。

第三,农村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严重短缺造成了农民的被抛弃感。

按照现代政府理念,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能应该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但是我国乡村财政普遍紧张,甚至负债严重,难以承担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能,使农民感觉处于被抛弃的地位。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农村的医疗、教育、交通、通讯、水利灌溉等条件十分落后,难以满足农民的基本需求,娱乐休闲等公共场所更是无法企及的奢望,许多基础设施的成本不是由政府承担而是由农民出钱出工建设起来的,一些企业的掠夺式发展,使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越来越差。在经济活动领域,农村严重缺乏生产监督和市场监管,有的农村个体与私营单位、公营服务部门甚至政府部门的坑农、害农行为难以遏制,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在城市难以出售甚至遭到查禁后却在广大农村倾销,损害农民的经济利益和身体健康,降低了农民的生活质量,比如2004年发生于安徽阜阳的“杀人奶粉”事件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类似的事件在农村普遍存在,只是没有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在社会治安方面,农村的状况也不容乐观,一来农村不可避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有些地方的宗族势力和黑恶势力经常挑起械斗、侵犯村民利益与安全,二来农村警力有限,有的地方制度约束不严,甚至出现2004年湖南常宁一9岁女孩深夜被歹徒抱走强奸,家人与村民三次报警110未出警的怪事,[17] 税费改革后,县、乡政府由于收入减少几乎无力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而且出于缩减开支的需要,许多地方实行了乡镇合并,有的乡设立了多年的派出所也被撤销。在社会保障方面,绝大多数农民被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

因而在转型期,一方面是城市的繁荣与文明,另一方面是农村的贫穷与落后,用农民的话说,是“政府不管事”。

第四,农村社会和农民的边缘化造成了农民的挫折感。

现代化本身是一个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我国农村和农民一直处于现代化的边缘。这种边缘化,意味着农民既不能停留在传统社会,过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又不能平等地享受现代化带来的成果。受社会进步和城市繁荣的影响,农民产生了强烈的致富冲动、行使民主权利的要求和改变现状的渴望,但在既定制度环境中和现实条件下,愿望的实现总面临着巨大的障碍,这不可避免地会在农民心中造成挫折感,特别是一些现实因素,比如支付不起子女的教育费用,外出打工工资得不到保障,村民选举中权利行使受阻等,往往使这种挫折感成倍增加。农民的被剥夺、被歧视、被抛弃和农村落后的自然条件等因素,容易造成农民经济上的挫折感,这是经济迅速增长时期农民对高强度的辛勤劳动后依然身陷贫穷的必然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有效的利益表达和制度安排也许可以化解农民经济上的挫折感,正如党国英所说,“手握选票的穷人的经济状况也容易得到改善”,[18] 但是目前,我国农民在国家代议机构中的声音过于微弱,许多地方由于多种消极因素的存在,农民在村民自治中政治参与效能感降低,又带来了农民政治上的挫折感。

在民主权利意识迅速成长的背景下,农民有着强烈的社会公正观念。王晓毅通过对农村群体冲突的研究认为,“没有理念的行为尽管可以形成打家劫舍,但是不能形成农民群体的抗议,因此农民的抗议实际上表达了他们对社会公正的看法。”[19] 正是在农民社会公正观念的支配下,农民内心累积起来的被剥夺感、被歧视感、被抛弃感和挫折感,造成了农民政治认同的弱化倾向。

四、结语

对于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亨廷顿有一个经典的理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1](P38) 为了在现代化过程中实现稳定而避免毁灭性的动乱,现存政权必须获得社会各阶层和群体足够的政治认同。对于农民占绝大多数的中国来说,农民的政治认同起着决定作用。没有农民的支持,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不可能取得胜利,同样,没有农民的政治认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也难实现。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在农民群体中存在着较高水平的政治认同,我国社会才得以保持长期的稳定和持续的发展,但同时,农民的政治认同也出现了弱化的倾向,社会中也因此存在着冲突的隐患,一旦被政治激进主义利用,将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我们一方面应看到,我国转型期农民政治认同弱化倾向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另一方面应该对此保持足够的警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种弱化倾向的发展,并努力增强农民的政治认同。

在如何应对农民政治认同的问题上,有些学者总是强调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固然重要,但是倘若强调过了头,就容易走上发展思想教化式政治认同的老路上去,前苏联的失败证明此路行不通。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展开为遏制农民政治认同的弱化倾向提供了有利条件,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主要应该通过扫除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畅通农民的利益表达机制与渠道,从根本上消除农民的被剥夺感、被歧视感、被抛弃感和挫折感,培育农民民主权利基础上的政治认同。

收稿日期:2007—01—20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立项课题“新农村建设中的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与农民政治认同研究”(060101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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