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认知革命与社会建构论的产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认知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 B84-09
第一次认知革命推翻了行为主义在西方心理学中的统治地位,导致了认知心理学的产生。第二次认知革命质疑认知心理学的基础假设——在千变万化的行为背后存在着一个普遍的、共同的和内在的认知机制,推动了社会建构论的产生。本文追溯第二次认知革命的起因,阐述社会建构论的基本观点,并分析社会建构论的意义和面临的批评。
1 经验主义与两次认知革命
西方心理学自产生之日起就受到经验主义的强烈影响。主流西方心理学一直以经验主义作为其方法论的基础,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方面表现出明显的经验主义取向。经验主义强调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感觉经验是知识的唯一源泉。这种观点作为一种对神学权威和形而上学思辨的反动有它的进步意义,推动了科学的进步。近代西方心理学正是在经验主义科学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走上了科学的发展道路。
作为一种方法论和认识论,经验主义既有它的进步意义,也有它的局限性:在反对神学权威方面,它对科学的进步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从后现代主义的观点来看,经验主义同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和认识论有着共同的特征,即两者都是基础主义(foundationalism)、本质主义(essentialism)的。经验主义假定了经验背后的实体的存在,认为经验知识忠实地反映了实体的特性,科学就是要通过经验的方法,利用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寻找确定性、发现隐藏的规律。这同神学和形而上学通过神学或思辨的方法达到所谓的“真理”在认识的目的上是一致的。
经验主义的另一个局限性同心理学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依照经验主义的观点,心灵是被动的和消极的,心灵对于知识的产生没有任何因果的冲击力,它仅仅通过感觉经验表征(represent)现实。经验主义的主要代言人洛克(Locke)认为心灵是一块白板(tubula rasa),感觉经验在这块白板上刻上各种符号,形成心理生活的基本内容。这种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对行为主义贬低意识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行为主义带有浓厚的经验主义色彩,在科学观和方法论方面严格地贯彻了经验主义以及经验主义的现代形式——实证主义的原则。从经验主义的立场出发,行为主义坚持客观主义,排斥一切非经验的、主观的心理因素,认为思维、情绪、记忆和想像等心理现象不能付诸于客观的观察,不符合经验主义的客观原则,因此不应该成为作为科学的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有关这些主观的、内在的心理因素的理论和假设也不能包含在行为的解释当中。依照行为主义的观点,心理学家应坚持“吝啬原则”或“摩根定律”,以刺激和反应的术语,研究可观察的行为反应。在这种刺激和反应的研究模式中,认知、思维等意识和心理因素由于不符合经验主义的原则而丧失了合法的地位。在解释行为的过程中,认知、思维等心理过程不扮演任何角色,人成为被动的、消极的,成为环境刺激的牺牲品。
行为主义的机械论、还原论观点导致了心理学家的不满,成为第一次认知革命的导火索。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心理学家日益把研究的重点从外显的行为转向内部的认知过程,探索内部的认知机制在行为调节中的作用。这些心理学家接受了理性主义传统的影响,认为认知机制在知识的获得、储存和使用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把关注的焦点放在内部的认知机制上,这导致了认知心理学的产生。
第一次认知革命所产生的认知心理学是一种“新的心理主义”。它强调行为背后的心理过程,认为在人们外显的行为背后存在着一个“认知机制”,这个内在的认知机制接受输入的信息,加工信息,输出加工的结果,类似于计算机的信息加工过程。心理学的任务就是发现这个存在于刺激和行为反应之间的“认知机制”,探索认知机制的特性和规律。
但是认知心理学依然是经验主义的。行为主义虽然作为一个学派衰落了,但是它的科学观和方法论依然稳固。正像社会建构论的代表人物之一,英国心理学家罗姆·哈里(Harre,R)指出的那样:“这个新的认知主义产生的背景是行为主义的消亡……但是作为一种方法论,行为主义在作为一种普遍性的理论消亡很久之后仍然存在”[1]。
第一次认知革命是一次不彻底的革命。它在许多方面承袭了行为主义的特点。“尽管分析的对象从行为转向了心理过程,但研究的方法和目标依然相同;原来寻求的是行为定律,现在,心理学家转而寻求认知和经验的定律。经验主义的模式被完整地保留下来:首先,认知心理学假定知识表征现实(在这里,作为现实中可观察的对象不是行为,而是心理操作),其次,心理学家相信通过客观的测量和相关的事实,可以描绘出人类心理的真正模型。因此,原先对经验主义的一切批评现在都适用于第一次认知革命所产生的认知心理学”[2]。
概括地说,第一次认知革命在以下几个方面同行为主义仍然是一致的:(1)在方法论和认识论方面皆属于经验主义;(2)机械唯物主义的特色被保留下来。在行为主义那里,人如同一架刺激和反应的机器,在新的范式里,人的大脑就像一台计算机,接受刺激、操纵符号,输出结果;(3)作为主体的人仍然是被动的。在行为主义那里,人是自己行为反应的旁观者,受环境刺激的控制,而在认知心理学那里,人是认知过程的旁观者,似乎在人的头脑中存在着一个“侏儒”,指挥、控制着认知过程;(4)行为主义同认知心理学同属于现代主义的范畴。两者都承袭了基础主义、本质主义,都认为存在着超越文化和历史的普遍规律。
第一次认知革命的矛盾是:它强调了认知过程的作用,促进了心理学家对认知等内部心理因素的重视。但是认知心理学却在现代主义理想的指引下,试图发现不受主体因素影响的有关认知的“客观”真理,“在寻求客观真理(即真实的、独立于主观判断的真理)的过程中,认知的研究者恰恰贬低了他们试图阐释的认知过程的重要意义”[3]。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一次认知革命并没有把认知过程真正看成是积极的、能动的,相反,由于它要确立不受认知过程影响的客观真理,因而实际上贬低了认知过程的意义,因此有必要进行第二次认知革命。
第二次认知革命是后现代主义的革命,是对心理学中的现代主义思想的反动。它站在后经验主义的立场上,对传统认知心理学有关存在一个一般性的认知机制的假设提出挑战,认为在人的头颅中除了大脑什么都没有,不存在一个精神性的中枢加工机制。所谓的认知、思维等心理现象只不过是人利用语言和符号的结果。“我们会有一种认知心理学,但是这种认知心理学并不像传统的认知心理学那样考察抽象的计算装置运行过程,它研究的是各种各样的符号系统的意向性使用,意向性的使用是由积极的、主动的、处于公共或私下的情景的、且为完成各种任务或计划的人完成的,完成的过程往往是同他人协同作用的结果”[4]。
第二次认知革命的关键是:认知过程被看作是人使用语言和话语的结果,而语言和话语是社会性的,是人际交流的产物,因此认知过程在其根本意义上是公开的、社会性的,其次才是私有的和个人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认知并不存在于个体的内部,而是存在于人际之间。这是第二次认知革命的关键之所在,也是社会建构论的逻辑起点。
2 社会建构论的基本观点
社会建构论并不是一个整齐划一的心理学流派。它的主要代表人物之间也存在着分歧和争论。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某种‘家族相似性’。家族成员长相各不相同,但却有一些特点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社会建构论的基本观点就反映了这种“家族相似性”。
第一,知识是建构的,而不是现实的“映像”、“表征”或“表象”,建构是社会的建构,而不是个体的建构。从反基础主义和反实在论的观点出发,社会建构论认为知识,特别是社会科学的知识,包括心理学的知识是一种社会建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发明”出来的,而不是通过所谓的客观方法“发现”的。知识和知识的对象或知识所指涉的事物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更不是“反映和被反映”、“表征和被表征”的关系。“我们关于世界的叙述同那个世界并没有必然联系”[6]。人们在认识的过程中总是以已有的概念、范畴、语言、话语作用于认识的对象,认识的过程是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而不是被动的反映过程。建构发生在公众领域,是社会的建构,是人际互动的结果。“我们用于理解世界和我们自身的那些术语和形式都是一些人为的社会加工品,是置根于历史的和文化的人际交往的产物”[7]。
第二,人格、态度、情绪等心理现象并不存在于人的内部,而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是文化历史的产物,是社会建构的结果。从反本质主义的观点出发,社会建构论认为传统心理学对心理现象的理解,即认为在我们自己的内部有一个稳定的“心理结构”、“认知机制”或“人格”、“个性”等可用于解释我们的行为的观点,是典型的本质主义。依照这种观点,我们害羞,是因为我们有害羞的人格;打架、斗殴是因为具有攻击性的人格;总之,存在于内部的动机、态度、人格等可以对人们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社会建构论以人格为例解释了本质主义心理观的错误之处。依照社会建构论的分析,所谓的人格是我们从人们的行为表现中推论出来的东西,然后又用于解释这种行为,其实是一种“循环论证”。如果人们有一个稳定的人格内在于心灵,那么在一切场合人们的行为表现都应该是一致的,但实际上在不同的场合人们表现不同的行为,这一种场合,我们可能自信、健谈,在另外一个场合我们可能又会腼腆、心虚。这说明行为是同情景相联系,而不是同所谓的内部人格决定的。所谓“内在的人格”仅仅是心理学家的幻影。
第三,语言并非是具有确定意义的透明媒介,也并非是表达思维内容的中性工具,相反,语言是先在的,规定了思维的方式,为思维提供了基础。社会建构论者认为,建构是社会是建构,而建构的过程是通过语言完成的,因此社会建构论给予了语言以充分的注意。传统的观点认为语言是中性的、透明的,是人用以表达心理内容和心理状态的工具。依照传统心理学的观点,人的“自我”、“人格”、“动机”、“信念”都是独立于表述它们的语言的,这些心理现象是先在的、独立的,语言就像标签袋,我们可以从中自由地选择术语和词汇描绘这些内部状态。但是社会建构论认为所谓的心理状态、心理过程、恰恰是通过语言建构的,语言在先在的。这并不是说没有语言就没有这些内部状态,而是说人类是通过语言范畴来认识这些内部状态的,在我们出生之前,语言中就存在着“情绪”、“意志”、“动机”等范畴,当我们认识自己时,不得不使用这些语言范畴,因为这些语言范畴已经前于我们而存在了,如果不使用这些语言范畴,我们就无法让他人了解自己。所以,语言并不是一个中性的工具和媒介,相反,它为我们认识世界和自己提供了范畴和方式,它不是表达思维,而是规定思维。
第四,没有超越历史和文化的普遍性知识,我们对于心理现象的理解是受时间、地域、历史、文化和社会风俗等制约的,换句话说,知识是相对的,其正确与否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而是相对于具体的历史和文化。社会建构论认为我们理解世界的方式,认识我们自身时所使用的概念和范畴,描绘自我体验时所使用的术语和语言,都是文化的、历史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为我们提供了理解方式和语言范畴,我们只能在社会文化给我们划定的圈子里进行认识活动,不可能超越历史,不可能超脱文化。在前述有关语言和思维的关系里,我们已经指出,语言规定了思维的方式,而语言的意义不是固定的,是随着社会文化历史的变化而变化的,不同的社会、同一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语言是不同的,因而认识的方式也是随着社会文化历史的变迁而变化的,我们有关自身的知识并非一成不变,不存在超越文化历史的心理学知识。
第五,心理学家应该关注话语(discourse)的作用,话语分析是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社会建构主义大体上可分为社会学的社会建构主义、后现代的社会建构主义和新实在论的社会建构主义,而“这三种形式的建构主义的共同点是都承认语言/话语在现实的社会建构中的中心重要性”[8]。他们认为,如果说语言以一定方式和结构影响了我们对自我的认识,那么我们有必要了解语言是怎样结构化的,即语言是以怎样的方式组织起来影响人们的认识的。依照后现代哲学家福柯(Foucault,)的观点,语言通过一定的结构化方式组织成各种话语,任一语词的意义依赖于它所处的话语背景。把这样一种观点应用于心理学中,社会建构论认为心理学将“不再尝试探索支配人类思想和行为的规律,而是转向研究我们用以建构世界和建构我们自己的话语实践”[3]。心理学家应该分析话语对心理学知识的影响,以话语分析作为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以揭示语言在认识自我中的作用。
话语是一个非常难下定义的概念,其基本含义是指建构某个对象的一组陈述。话语可以是一组意义陈述,也可以是一系列比喻;可以是一个故事,也可以是一幅图画,它以语言或符号的形式提供了事件或现象、人或物的特殊版本的描述。这意味着,围绕着任何事件、对象或人有多种多样的话语,每种话语针对同一对象建构不同的形象或故事,或强调同一对象的不同方面,提出不同的问题,引发不同的行动。不同的话语以不同的方式针对同一对象建构了不同的形象,每一种话语都把这一对象描绘成具有同其它话语的描绘完全不同的“特性”。且每一种话语都声称自己的描绘是最真实的,是所谓的“真理”,并由此提出不同的研究方案。所以,话语同行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话语具有操作的特性。
社会建构论认为,传统心理学所说的“动机”、“态度”、“情绪”等实际上是话语的体现。没有什么内在于我们的动机、情绪、态度,我们有的只是不同文化、不同历史条件下的话语建构。“从后结构主义的社会建构论观点来看,人们所说的,所写的东西并不是通往个人内在世界的路径,它们也不是所谓的‘信念’、‘观点’的有效描述,它们也不能被看作为某些内在的、本质性的东西如气质、人格或态度等的显现。它们是话语的表现。其起源并非在于个人内在经验世界,而在于人们所生活的话语世界”。[8]所以,心理学家对于行为的研究不在于寻找行为背后的个人内部世界的原因,而在于对建构行为的话语进行分析,分析是哪些话语通过其操作特点而导致行产生的,话语分析因而成为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3 社会建构论的意义
社会建构论作为一种新的研究取向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在西方心理学领域引起了广泛的注意。许多学者接受社会建构论的观点,从社会关系中人际互动角度看待心理现象,站在社会建构论主义的立场上对认知、情绪、记忆、自我、人格等心理学概念重新进行分析,出版了大量研究成果,其影响有日渐增加的趋势。
社会建构论对西方心理学最大的冲击是它给心理现象的定位。传统上,西方心理学一直沉沦于主观-客观、内源论-外源论的泥潭中。行为主义产生之前,心理现象定位于内部,构造主义心理学分析意识的元素,试图确定心理生活的内部结构;行为主义的产生成功得把心理学关注的焦点由内部的心理构造转向了可观察的行为,研究的重心由主观的意识元素转到可观的行为反应;认知革命则把心理学家的关注焦点再次转到内部的心理因素,心理过程的内源论分析再次占据主流地位。社会建构论站在后现代的立场上,力图避免主观-客观、内源论-外源论的两分法,认为根本就不存在一个脱离话语而独立存在的“心理实体”,心理现象是人在社会生活的人际互动中的话语建构物,在人的内部,并没有什么情绪、动机、人格,促动行为产生的,不是什么内部的动机,而是话语的操作特性。在社会建构论的视野中,心理学的情绪、动机、人格等概念和范畴失去了本体论的基础,仅仅变成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社会话语的产物,心理学由此而不再是有关心理本质的事实和规律的探讨,而是对特定文化历史条件下的话语进行分析,找出特定心理形式产生的社会原因,并进行历史地、跨文化的分析。如果这种观点得以成立,则意味着传统心理学的一切研究成果都要推倒重来,心理学将走上一条不同以往的全新道路。这样一种观点对心理学家的冲击力是显而易见的。
社会建构论提出了一种不同于经验主义的科学观和方法论。依照经验主义的观点,科学知识是事物本质属性的经验表征,心理学知识则是对作为精神实体的“心理”的正确反映,社会建构论对这种观点提出异议,它主张放弃以感觉经验作为试金石的经验方法,把知识的产生放到人际互动的社会范畴中,放到文化历史的社会背景中。在社会建构论那里,知识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发明”的。例如,女权主义心理学家的研究揭示出:传统心理学关于女性心理的研究成果大多反映了父权制社会下的大男子主义偏见,女性被建构成缺乏独立性的、感情用事的、善于照顾家庭的。这些研究成果强化了女性在社会上的从属地位,起到了维护父权制社会的作用。但是这些研究结果却在经验方法的掩盖下,成为一种“客观事实”。因此,社会建构论主张放弃经验主义的科学观和方法论,把知识放到社会文化背景中加以考虑,考察知识的政治意义、道德意义、伦理意义和实践意义及其相对于特定社会和历史时期的实用特点。当然,社会建构论并不反对科学方法的使用,也不赞成相对主义的“怎样都行”。由于社会建构论把知识的生产放到社会的人际互动中,是群体相互协商的结果,因而知识依赖于群体的分享,科学活动因而也受制于群体的规则和规范。只不过这些规则本身也是置根于具体文化历史的,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而改变。
我们姑且不论社会建构论的这些观点正确与否,无论如何,它提出了一种新的科学观和方法论。传统心理学在经验主义科学观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在经验主义的指导之下,心理学接受的是自然科学的科学观和方法论,这种科学观和方法论在研究物质现象时是成功的,但是应用到心理现象的研究时,就容易带来机械论、还原论、个体主义等问题。社会建构论的科学观和方法论给心理学家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这种方案的有效与否还有待时间的检验,但是它毕竟在克服经验主义的弊端方面向前迈进了一步,将对心理学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无论社会建构论的观点能否为心理学家接受,其对克服传统心理学的机械主义还原论倾向和个体主义倾向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在经验主义科学观的指导之下,传统心理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机械反映论的影响,依照这种观点,我们关于世界和自我的知识是世界和自我本身特性的“表征”或“映像”,认识过程是镜面式的反映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认识过程本身并不对知识产生影响,也只有那些不受主体认识过程影响的知识才是客观的“真理”。社会建构论从后现代主义的立场出发,首先肯定知识的产生过程并非是对客观世界的被动反映,而是一个能动的过程,知识的是“建构”的,而不是“反映”的,建构并非是纯粹的个人建构,而是社会生活中的人际互动造成的。这种观点启示我们从更广泛的角度认识主体的认知过程在知识获得中的作用:通过建构的过程,主体不仅反映知识,主体也“建构”或“创造”知识。这种观点促使我们更为深入地认识主体自身因素对知识的影响,对于克服机械反映论的观点有着明显积极的作用。
社会建构论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揭示了知识的社会属性,对于克服传统心理学的个体主义倾向有积极的影响。在社会建构论的视野中,知识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社会互动和协商的结果,知识并非个体和客观世界相互作用的产物,而是特定社会的一种共同建构,特定的文化历史条件决定了哪些能成为知识,哪些不能成为知识。此外,知识的社会属性也表明知识并不是某种客观的、静态的、中性的东西,而是社会文化的产物,心理学的知识也不例外,它并非某种心理“本质”或“规律”的认识,而是一种文化建构,反映了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因此仅仅从个体本身来探索行为的原因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注意分析行为的社会因素,采取历史的、文化的观点,这种观点对于克服西方心理学的个体主义固疾是有帮助的。
但是,社会建构论也由于起观点的激进而面临着众多的批评。批评最多的是社会建构论的相对主义观点。依照这种相对主义的观点,我们对于世界的知识并非客观实在的反映,也并非客观世界的映像,而是一种语言的建构,我们对于心理过程、自我、人格等的认识仅仅是特定文化条件下的一种语言建构物,并非真理。不同社会、不同文化条件下得到的其它知识和认识没有真假之分,其价值是相等的。批评者们指出,认识过程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以及社会文化对知识的影响是应该考虑的因素,但是如果因此而否认心理学知识的客观性,则会陷入虚无主义和怀疑论的泥潭。心理学的知识必然受到文化历史条件的影响,但是追求对心理现象的“真理性”的认识是心理学的唯一目标,如果心理学家放弃了这个目标,心理学则会成为一种语言游戏,将损害作为科学心理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有些批评者指出,如果按照社会建构论的观点,社会建构论的理论本身也仅仅是一种建构的产物,没有任何真理性可言,那么社会建构论的观点又怎么能令人信服呢?
对社会建构论的另一个批评是它在解释心理现象时所持的激进的观点。依照社会建构论的观点,心理现象不存在于人的内部,而存在于人际之间,所谓的心理现象只不过是话语建构的产物。批评者们指出,社会建构论的观点使人重新看到了激进的行为主义的阴影:行为主义否认心理现象的存在,在行为主义那里,人有犹如刺激-反应的机器,有机体是“空洞”的,是受环境刺激决定的;社会建构论认为人格等心理现象不存在于人的内部,它们只是理论的假设物,是话语建构的产物,人的行动是话语的操作性产生的结果。因此,一些批评者认为社会建构论只不过是“新瓶子装旧酒”,是打着后现代旗号的激进行为主义。
由于面临这些众多的批评,社会建构论本身也在对自身的理论作出修改,一些社会建构论者试图结合新实在论的观点,承认建构与实在的关系,改变建构主义的激进形象。因而产生了所谓的“新实在论的社会建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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