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是发展老龄事业的新力量_社会组织论文

社会组织是发展老龄事业的新力量_社会组织论文

社会组织是发展老龄事业生力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生力军论文,老龄论文,事业论文,组织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顺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的要求,培育壮大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已成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全面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发展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的发展须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基本方针。必须改变政府主导就是政府主办的旧观念,在整个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中坚持实行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的发展方式,让社会组织等多种社会力量成为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投资和运营主体,政府资源更多用来资助他们。同时还要通过改制改革,盘活诸多公办养老机构的存量,引入社会组织通过承包、托管、联合、拍卖、股份制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管理和经办。这样就需要社会组织有一个快速健康的发展。政府要认真做好培育和引导工作,降低成立门槛,取消主管部门,建立直接登记注册制度,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使之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改革,担当起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养老服务功能和事项。

转变政府对养老服务的提供方式,为社会组织参与发展开辟广阔市场。十八大要求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团、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能。政府要改变过去包办包管养老服务的作法,守住“保困难、保基本”的底线,把钱用来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用来为高龄、失能、困难老人购买基本服务上。由此可为社会组织参与发展开辟出广阔的市场空间,使其大有作为。

重点突破关键环节制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当前社会组织经办养老服务事业面临三大瓶颈制约:养老设施建设用地难落实;建设资金的信贷和融资受制约;养老服务人员难招难留。各地须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老年法》,将养老用地指标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由政府划拨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用地、优惠转让其它形式的养老用土地,以此突破养老用地瓶颈。针对各类社会力量建设养老设施的资金困难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改变投资方式,同时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实行适度放宽的信贷政策和优惠的贴息措施,发放政策开发性投资,突破社会资产举办养老服务业时银行不予抵押、举借无门的金融瓶颈。针对社会办养老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要制订一套切实可行和行之有效的办法,落实政府专业培训经费、按比例配备相应数额的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建立养老护理服务岗位津贴、建立和实行养老护理人员资质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以及养老服务专业社会工作者技术职称评聘制度,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有受尊重的社会地位、有略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劳动薪酬、有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以此突破养老用工瓶颈,唤起社会组织参与的高涨热情,迎来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快速发展。

原题:《社会组织是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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