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称竞争对联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影响的实证研究——以我国运动用品(鞋服)制造业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会主义论文,为例论文,制造业论文,倾向论文,成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引言
在当前战略和营销相关领域的研究中,非对称竞争是一个日益受到重视的概念。存在着竞争关系的双方中,企业A对企业B的竞争程度可能不同于B对A的竞争程度,这种现象就是非对称竞争(Chen,1996)。对于管理学界相关研究而言,在传统意义上的研究中通常不考虑企业间竞争的作用力度或方向的差异性,这一与现实不符的隐含假设可能会对准确预测或指导企业行为产生影响,在企业竞争格局中引入不确定性,对于提高管理理论的实践意义有着一定帮助;对于企业而言,对非对称竞争格局的正确认知影响着企业对其真正竞争对手与潜在竞争对手的准确识别。
当前非对称竞争的主要研究集中在战略与营销相关领域,主要针对企业非对称竞争格局的勾画与真实竞争对手识别(Desarbo et al,2006),以及在多品牌市场中消费者相关行为研究(Madhoc,Verma,Plaschka,2006),而关于企业在非对称竞争中行为反应的相关研究目前还较少。由于这种非对称性的竞争关系同样也存在于存在着竞争关系的战略联盟成员企业之间,本文以非对称竞争对联盟中机会主义倾向的影响为主要研究变量,将非对称竞争的相关研究向战略联盟与企业行为方向适当延伸,试图找出一些有价值的结论,对现有研究做出有益的扩展。
二 文献回顾与假设
(一)非对称性竞争与战略联盟
在竞争性市场中存在着许多内在的不对称性,非对称竞争(asymmetric competition)就产生于这种竞争性市场环境中,它是指双方企业之间的竞争力度或竞争作用方向上所存在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表现为,A企业对B企业的竞争要比B企业对A企业的竞争更为激烈(Chen,1996; Desarbo et al,2006)。
本文从博弈论和行为科学角度出发来分析非对称竞争现象的根源。竞争行为的实质是以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作为局中人的博弈(Shapiro,1990),博弈论相关理论指出,局中人的博弈行为(或称其对策)决定于其对手的行为序列以及其对于竞争对手博弈行为的预期(John Von Neumann & Oskar Morgenstern,1944)。同时,行为理论认为,行为主体的行为取决于其对其行为环境的认知(Robins,1992)。根据这一理论,非对称竞争实际上产生于特定企业对于其竞争对手与所面对的竞争环境的认知差异,这种认知上的差异性决定了企业不同的竞争结构构建,基于竞争结构认知的行为选择差异就体现为竞争的不对称。企业间的非对称竞争体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认知层面,即企业对于竞争对手和竞争环境的认知;二是行为层面,即企业基于这种认知做出的竞争行为。本研究从这两个层面出发,将企业的非对称竞争分为其竞争行为与竞争意向两方面因素加以衡量。具体来说,非对称竞争的行为层面是指在特定竞争结构中,不同企业所采取的竞争行为间所存在的力度与作用方向的不对称,而非对称竞争的认知层面则是指存在着相互竞争的企业对其所面对的特定竞争结构以及如何在竞争中对待其竞争对手等各方面认知上的差异。
追溯其发展脉络,非对称竞争是基于市场结构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发展而来的,其基本分析方式是战略群组分析。战略群组是指那些将具有相似战略特征的企业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形成的群组(Hatten,Schendel & Cooper,1978)。战略群组分析所依据的变量说明了企业的战略定位和既有优势或优势的可能来源(Fiegenbaum et al,1990)。战略群组分析可以被看作是市场结构的次结构,这种分析方式有助于更清楚地看清一个领域中的竞争格局。
类似的分析方式在战略研究中也被用于对战略联盟的分析。战略联盟是指两家或多家企业间出于改善其竞争地位和增进其绩效的目的而做出的资源共享的合作性制度安排(Hitt,Dacin,Levitas,Arregle & Borza,2000a; Jarillo,1988)。这种合作的目的是强化其竞争地位和绩效表现,是基于竞争的行为反应而并非为了消除竞争,联盟企业间在存在合作的同时往往也同时存在着竞争(Hamel,1991)。Inkpen和Dinur等学者认为,可以通过比较联盟成员企业在市场结构中的位置和成员企业所拥有的资源这两个维度上的关系(市场结构的相似性或差异性&资源的相似性或互补性)来划分战略联盟的不同类型(Inkpen,Dinur et al,1991)。从其市场结构差异性分析维度上来看,由于其成员之间在市场结构上既有相似性又有差异性,联盟成员之间的竞争同样也会存在着结构上的非对称性。由于竞争非对称性包含着竞争行为层面上的含义,作为企业竞争行为的一种,成员的联盟行为也会受到其认知的影响产生不对称性。由于在联盟成员的非对称竞争中,必然有一方处于另一方竞争的焦点上,而对另一方的竞争则相对较低。为了便于陈述,在本研究中,我们定义处于其联盟伙伴竞争焦点上的企业为被动成员企业,而相应地将联盟对手作为主要竞争者的另一方定义为主动成员企业。
从业务关系角度出发考虑,非对称竞争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主被动企业的主要业务之间存在高度替代关系(最常见的是主动企业处于被动企业的某一细分市场中或作为行业新进入者),存在直接竞争;2.主被动企业在资源或能力等方面(如渠道、产品档次等)存在互补性关系且无高度直接竞争,但被动企业的主业与主动企业的次要业务存在直接竞争(或相反),或主动企业存在向被动企业主要业务领域拓展的意向;3.主动企业的主要业务与被动企业无直接相关关系,但其他业务与被动企业的主业存在竞争,或企业存在向被动企业主要业务领域拓展的意向(Plaschka et al,2006)。根据Teece(1986)、Shuen(1989)等学者的观点,由于不存在联盟的基础——互补性资产,在第一种与第三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形成联盟,因此联盟中的非对称竞争主要是第二种情况。
(二)联盟机会主义行为
从利益本质上说,竞争性行为是企业的利己行为。在联盟中,企业的利己性行为通过两种形式表现出来:一是从联盟利益出发通过合作谋求共赢的互利性行为;二是不考虑共同利益、单纯寻求自身利益最优的自利性行为,通常表现为机会主义行为。
机会主义行为,是指在交易中非诚信地通过欺诈和信息隐瞒来寻求获取自身利益满足的行为 (Williamson,1975)。从本质上来看,机会主义行为是以联盟与合作伙伴的利益损失为代价的企业自利性行为(Moran,1996)。
SCI相关检索数据表明,理论界对于联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的研究大致上是从三个方面进行的:联盟中机会主义行为的本质、经济学含义以及其分类,联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与影响因素,联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进一步的检索表明,2005年以来,关于联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与影响因素的前沿性研究主要是从以下三个角度出发的:交易成本理论,联盟期限以及信息与知识管理。本研究将这三方面的相关理论与研究结果相互结合。分析及考察其影响因素。
根据交易成本理论(Translation Cost Economics,TCE)的观点,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联盟环境的内外部不确定性,内部不确定性是指企业对于其活动的成果进行准确估量的困难程度,外部不确定性则是指准确预测未来情境与发展态势的困难程度(Williamson,1981)。对于战略联盟成员而言,由于其博弈产生于联盟内部,非对称竞争程度等要影响联盟的内部不确定性,故本研究主要考察此点。联盟内部不确定性反映了组织内因果模糊性与信息不完全流动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其成员活动的可监控性(Wilcox King,2002)。可监控性越强,成员活动的因果模糊性越低,企业发现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并做出反应的可能性就越高,通过机会主义行为获利的风险会提高,因此联盟可监控性与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负相关。可监控性反映了成员对信息的掌握量(Duane Ireland,2001),而信息的掌握量又是与成员的联盟行为相关的。在存在着非对称竞争的联盟中,主被动成员的行为方向与力度是不对称的,二者在联盟伙伴信息收集方面也存在着两个方面不对称:第一,由于被动成员企业不以主动成员企业为其主要竞争对手,其对主动成员企业相关信息收集行为的期望收益相对较低,而主动成员企业收集作为其主要竞争目标的被动成员企业信息的期望收益相对较高,故而二者存在着信息收集意愿的不对称,且被动企业活动的可监控性要高于主动企业,因此主动企业联盟活动的内部不确定性相对较高;第二,联盟的非对称竞争中,主动企业主业通常处于被动企业的主要业务领域之外,因此主动企业的业务相关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对与被动企业而言属于外部知识,相对于主动企业而言,被动企业在其外部知识水平上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Tiwana与Keil等学者指出,这种信息不对称会降低弱势方对联盟伙伴行为的可监控性(Tiwana & Keil,2006),从而增强被动企业活动的内部不确定性。根据Moran(1992)等学者的观点,在具有高度内部不确定性的环境中,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也会随之增强。
H1:非对称竞争程度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联盟行为的内部不确定性存在正相关关系。
H1a:非对称竞争行为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联盟行为的内部不确定性存在正相关关系。
H1b:非对称竞争意向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联盟行为的内部不确定性存在正相关关系。
H2:内部不确定性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存在正相关关系。
联盟的时限取向指成员企业意向中整个联盟行为所历经的时间跨度(Das,2006)。时限取向影响着联盟成员对于联盟成果的偏好,抱有短期取向的成员企业更倾向于从联盟的短期运作中快速取得在市场与财务等一次性评价指标方面的显性成果,而缺乏对长期投入或契约的耐心;相反,长期取向的企业则更重视联盟中的合作、关系、氛围等长期性重复评价指标(Das & Teng,1999;Doz & Hamel,1998)。联盟作为成员企业间的博弈,短期取向的成员企业更倾向于将联盟视为若干一次性博弈的集合,而长期取向的成员企业则更倾向于重复性博弈,更为重视博弈的存续与长期合作均衡。根据博弈论理论,一次性的二人博弈实际上不存在合作均衡解,一次性博弈中的成员都有着极高的机会主义倾向,而在长期重复性博弈的合作中,由于考虑到局中对手在之后博弈中的报复行为,局中人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相对较低(Von Neumann & Morgenstern,1944)。进一步地,时限取向影响着联盟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资产专用性是指为形成联盟所必需专用性资产投入的程度(Das & Teng,2004)。Gulati和Singh指出,联盟专用性资产对联盟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有着约束作用,可以降低成员的行为不确定性(Gulati & Singh,2001)。由于专用性资产具有极高的转换成本,且其主要价值要通过联盟实现,这会增加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Teng指出,联盟专用性资产实际上代表了联盟成员对于联盟的一种资产承诺,是一种联盟安全机制,可以降低联盟的道德风险,降低成员机会主义倾向(Teng,2002)。而根据相关研究,抱有短期时限取向的联盟成员通常不会采用高度专用性的联盟资产投入(Das,2006)。缺乏这种资产承诺,成员在联盟利益受损甚至终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资产转换寻求补偿,降低机会主义行为成本,从而增强联盟成员机会主义倾向。因此,相对于长期取向的联盟成员,短期取向者通常会具有较高的机会主义倾向。
在存在着非对称竞争的联盟中,被动企业不以主动企业为主要竞争对手,在联盟中其采取竞争行为的倾向和对竞争的感知均较低,同时由于联盟对其战略性资源的隔离机制通常不存在高度的威胁,出于缔约成本的考虑,被动成员一般倾向于采用长期取向。而由于主动成员企业或者对于被动企业会感知到高度的竞争度,或者有着向被动企业主业直接竞争转变的意向,其在联盟中感知到的竞争程度与采取竞争性行为的倾向均较高,此时长期取向对其而言实际上相当于一种联盟专用性资产,即对联盟的长期承诺,这对主动企业竞争行为而言是一种障碍,在这种情况下,主动企业通常更倾向于以短期取向对待联盟,同时根据Das的相关研究结果,这种竞争的不对称性越明显、其感知到的竞争或竞争意向越强烈,其契约性压力和取得短期结果的紧迫性越高,其短期取向倾向就会越强(Das,2006)。又由于短期取向下企业机会主义倾向通常会较高,因此有以下假设:
H3:非对称竞争程度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的短期取向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
H3a:非对称竞争行为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的短期取向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
H3b:非对称竞争意向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的短期取向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
H4:短期取向程度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存在正相关关系。
由于在本文之前,关于非对称竞争与联盟成员机会主义倾向之间的关系并未有足够的相关研究,不排除存在非对称竞争程度与成员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二者之间直接相关关系的可能性,因此在本研究中将这一潜在关系也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前文的分析,可以合理地推测,相对于对称性竞争,在存在非对称竞争的情况下,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更有可能采用机会主义行为。据此我们有以下假设:
HO:非对称竞争程度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存在正相关关系。
HOa:非对称竞争行为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存在正相关关系。
HOb:非对称竞争意向与联盟中主动成员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存在正相关关系。
本研究的概念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概念模型:企业权力结构在企业市场权力影响渠道集成度过程中的调节作用
三 研究方法
(一)样本选取
理论界对于非对称竞争通常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出发进行分析,在近期相关领域的前沿性研究中,更为强调从需求角度出发(即主要依据消费者需求与消费相关数据)的观点。但在本研究中,出于收集数据的考虑,仍然主要采用了从供给角度出发界定竞争非对称性的方式,即主要从企业自身认知角度出发考察非对称竞争。同时,为简化研究,本文主要选取两企业之间的联盟关系作为研究对象。
本研究主要在运动用品(鞋服)行业中进行,以运动鞋服生产企业间联盟为调研对象,采取了企业实地访谈与问卷调查结合的方式,相关访谈与问卷调研在2007年4月到6月间进行。由于对于非对称竞争的研究需要同时涉及到联盟中双方企业的信息,因此本研究主要采取了以下方式:首先通过初步信息收集(初步访谈与相关资料研究)确定样本空间中企业间的联盟关系,然后通过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沟通确定各企业适合的被调查对象,主要采取了相关人员访谈与即时问卷填写两种方式,分别对联盟双方企业进行相关数据收集。之后,按联盟关系对其相关调研结果信息进行整合以最终得到此联盟的相关情况。本调研涉及137家企业,通过成对处理,最终获得了79个联盟的相关信息,其中74个为有效样本(共涉及128家企业)。在问卷填写人方面,所有问卷均由被访企业相关高层管理者填写完成。
根据2005年运动用品行业报告中的相关内容,我国运动鞋服生产企业间最主要的联盟形式为外包型联盟(主要包括制造外包(即代工)与研发设计外包两种形式)。本调研的结果也充分反映出这一特性,在初步获得的74个有效联盟样本中,97.3%(72例)的联盟采用了外包型联盟的形式。考虑到这两例小样本(特殊形式联盟)可能会对最终统计结果的误差产生较大影响,本研究选择将其舍去。最终,用作统计分析的有效样本量为72例。其中,68,1%为制造外包(49例),18.0%为设计外包(13例),13.9%兼有制造与设计外包(10例)。联盟样本共涉及124家运动鞋服制造企业,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占4.8%(6家),有限责任公司占46.8%(58家),民营企业占40.3%(50家),其他企业占8.1%(10家)。另外,7家企业(5.6%)同时涉及两个联盟,1家企业(0.8%)同时涉及三个联盟。
同时,在研究双方角色定位方面,根据美国相关实证研究,外包商向业务外包企业进行业务转移的转换成本通常较低,同时相对于外包企业的利润率,外包商的利润空间也较低,因此在外包型联盟中,外包商向外包企业进行业务转移与直接竞争的倾向通常较高,而外包企业一般不会选择承担极高的转换成本与利润率降低而放弃自己的主业向外包商转换(Collins et al,1995),本研究中相关企业访谈也揭示了这一规律。因此,本研究将外包商作为主动成员企业,而将业务外包企业置于被动成员企业。
(二)问卷与研究变量
本项目问卷中,研究指标部分测量项目来自现有研究,部分项目则是通过小规模(10家企业)访谈,向被访人员提出相关开放性问题并分析其答案,开发出初始量表,并通过两次小规模前测,对初始测度项目加以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附录中列示了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变量的测量项目及其负载因子。
关于战略联盟中非对称竞争程度的衡量,前文已经提出,在本研究中,将非对称竞争分为竞争行为与竞争意向两个层面分别加以度量,在相关问项设计方面,主要结合Bazerman等人(2002)关于联盟企业竞争状况识别的四个维度(外部指标衡量),并根据非对称竞争供给角度相关研究的方式(Harrigan,1988),引入企业主观评价指标,并按照行为与意向两个层面分别设计。最终,竞争行为差异度方面采用 5个指标,竞争意向差异度方面采用4个相关指标,在量表形式方面,采用五点Likert量表加以测量,“差异度极高”计为5分,“差异度极低”计为1分。由于涉及到双方竞争行为与意向的差异性衡量,因此这部分数据主要通过双边数据的对比整合而获得,其中内部指标通过问卷结果对比直接获得,外部指标则以企业相关数据为基础,根据行业相关标准与美国SIC竞争度分类标准对比处理获得。
由于基于交易成本经济性的研究较多,用于衡量内部不确定性的相关量表与指标均已较为成熟。本文主要采用John & Weitz(1988)、Anderson(1995)、Shervani et al(2007)等相关研究中的部分问项设置综合而成,并根据前测结果,对部分变量进行了调整,最终保留了4个衡量指标,采用五点Likert量表加以测量,“极为同意”计为5分,“极为不同意”计为1分。数据获取方面,由于本研究主要衡量主动成员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这部分数据要相应采用其联盟行为的内部不确定性,因此,这部分数据采用单边数据,通过业务外包企业一方获取相关数据。
关于联盟成员时限取向的衡量,本文主要参考了现有研究中开发的量表,以Smith & Barclay(1997)、Joshi、Johnson和Stump(1999)、Das & Teng(2004、2006)等学者的相关研究中所采用的问项为基础综合而成,根据小规模前测结果,删除了初始两表中的两个问项,最终这部分保留了4个指标,采用五点Likert量表加以测量,5分代表“程度极高”,1分代表“程度极低”。对于这部分数据,本研究收集了联盟双方的数据,但采用外部指标衡量(即以联盟伙伴的感知对其加以衡量),主要使用被动成员企业对主动成员企业时限取向的感知,而将主动成员企业的感知作为参考。
关于联盟成员机会主义倾向,现有研究中已有相当成熟的相关量表,本研究主要采用了Gundlach、Achrol和Mentzer(1998)、Bluedorn(2002)、Judge & Dooley(2006)、Luo(2007)等研究中的相关问项设计,结合本行业情况加以调整得到,并根据前测结果进行了部分调整,最终采用了6个相关指标来衡量这一变量,采用五点Likert量表加以测量,5分代表“非常同意”,1分代表“非常不同意”。类似于主动成员时限取向的度量,对于机会主义倾向的衡量,本研究仍然收集了联盟双方的数据,同时采用被动成员企业的相关数据(外部指标)来衡量主动成员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
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外部不确定性会影响企业的交易成本,进而影响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同时,高度的外部不确定性也会降低企业长期行为的风险和不稳定性,因此会影响其时限取向(Das & Teng, 2004)。为排除其影响,本研究将外部不确定性作为控制变量,综合John & Weitz(1988)、Anderson(1995)等学者的相关研究中的问项设置确定本研究的问项设计,并通过前测加以调整,设置了4个指标来衡量这一控制变量,并同样采用了五点Likert量表形式。数据获取方面,类似于非对称竞争程度,对于这一变量也主要采用了双边数据衡量,综合考量联盟双方的外部不确定性评价得到其分值。
四 假设检验与分析讨论
(一)测量模型检验结果
本研究以Lisre18.70与AMOS7为主要分析工具,采用结构方程模型方法对所提出的概念模型进行相关假设检验。利用结构方程模型的分析方法分为两个基本组成部分:测量模型,用于衡量潜变量与其指标之间关系;结构模型,用于衡量内生潜变量与外生潜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
参照Anderson与Gerbing(1988)所提出的相关结构方程两阶段检验方法,本研究将测量模型检验置于结构模型检验之前,以保证后者的检验信度与拟合质量。表1列示了测量模型检验的部分结果,包括其内部一致性、会聚效度与差别效度等。
表1 测量模型检验结果
最后,差异效度(discriminant validity)通常以不同变量之间相关性程度与此变量会聚效度值(即平均变异抽取量)的平方根之间的差异程度加以衡量。在表1所示的潜变量间相关系数矩阵中,可以看到,对角线下元素显著小于对角线元素的值,即变量间相关系数显著低于平均变异抽取量的平方根,根据相关统计学理论,这说明变量之间具有良好的差异效度(Fornell & Larcker,1981)。从以上几个方面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本研究的测量模型具有较高的统计质量。
(二)结构模型检验结果
本研究结构模型的检验结果模型如图2所示,其中,有相关假设但检验结果未表现出显著性的潜变量间结构性关系以虚线表示。
根据图2所显示的结果,可以看出,对于本研究的因变量——主动成员企业机会主义倾向,本模型对其解释力度约为0.28(=0.28),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对于企业机会主义倾向而言,能够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数量极多,非对称竞争只是其中一个因素,故而这一单一因素只具有有限的解释力度。
初步看来,本研究所涉及的两个中介变量对于主动成员企业机会主义倾向均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同时,假设H1a与H1b也得到了验证,但假设H2与假设H0中的部分子假设并未得到相关统计结果的支持。另外,利用结构方程模型方法的特性,本研究还得到出两个外生潜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所有这些将在下文中得到详细的描述与解释。
图2 结构模型检验结果
1.非对称竞争行为与意向对主动成员企业内部不确定性的影响
假设Hla与Hlb认为,在行为层面上与意向层面上,非对称竞争程度均会对主动成员企业联盟活动的内部不确定性产生强化的作用,图2中所显示的结构模型检验结果证实了这两个层面上的子假设。在两个层面上的竞争非对称性中,非对称竞争意向的影响更为显著(γ12=0.28,p<0.01),而非对称竞争行为的影响则相对较弱,但同样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γ11=0.09,p<0.10)。
这一结果揭示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这一结果与相关理论的推衍结果相吻合,即非对称竞争行为和非对称竞争意向均会强化其内部不确定性倾向:在竞争存在着结构不对称的情况下,信息收集作为竞争压力的应对机制之一,对于竞争压力感受较低的企业而言其相关信息收集的必然较弱,相应地,其对于联盟伙伴行为的结果确定性必然较低,且其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意向层面非对称性的影响要强于行为层面,这一结果可能产生于非对称竞争在行为层面上与意向层面上的时间属性与动态性方面的差异:在联盟建构时,非对称性竞争行为是既有性的与可识别的,且其发展是同步于联盟发展的,因此可以说,非对称性竞争行为对于联盟行为而言是现存的和相对静态的,而相对于行为层面,作为一种认知层面上的含义,非对称竞争意向属于隐性层面,具有难以估测性和难以识别性,因此对于联盟行为而言,非对称竞争意向是一个相对动态的和或有性的概念,这必然会相对降低其可控制性,因此,针对行为层面的竞争不对称性,被动企业可以在联盟建构时通过相关的机制设定降低其所面临的内部不确定性,但相对地,却很难通过相同的保障机制设定来有针对性地降低来源于非对称竞争意向方面的内部不确定性,这是二者显著性差异的可能原因之一。
2.非对称竞争行为与意向对主动成员企业时限取向的影响
假设H3a与H3b提出,非对称竞争会在行为与意向两个层面上对主动成员企业的时限取向产生影响,会强化其短期性倾向。
根据图2中所示的结构方程模型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假设H3b得到了验证,即竞争意向层面的非对称性会显著强化主动成员企业的短期时限取向(γ22=0.28,p<0.01),这一结果与相关的理论推导结果是相吻合的。
与当初理论推导的逻辑结果不同,假设H3a在最终的结构模型的统计结果中未能得到验证(γ21=-0.04),即非对称竞争在行为层面上与主动成员企业的短期时限取向之间具有负相关关系,但这一关系不具有显著性。对于这一结果,本研究从其非显著性与负相关关系两个方面加以解释。首先,其不显著性说明,非对称竞争行为对于主动成员企业的时限取向不具有主要影响,这可能是由于企业的非对称竞争行为主要是企业之前的竞争认知与相关战略的结果,而企业的时限取向则属于认知层面上的概念,对于现有行为的路径依赖性较弱,而对于认知层面的路径依赖程度较高(Joshi & Stump,1999),即主要取决于企业当前的竞争认知及基于这种认知的战略意向,在非对称性竞争中,体现为非对称性竞争的意向层面在非对称竞争对时限取向的影响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其次,与假设相反,非对称竞争行为与主动成员企业的短期时限取向之间呈负相关,这一结果可能产生于联盟机制对主动成员非对称竞争行为的不充分限制,由于被动企业不以主动企业作为主要竞争对手,故其主导制定的当前联盟机制对主动成员企业的非对称竞争行为可能具有限制性上的不充分性,主动成员企业的非对称竞争行为程度越高,这种不充分性越强,主动成员企业在其非对称竞争行为被高度容忍的情况下,通常没有承担重新缔约成本的动机,而倾向于维持现有联盟机制,即其短期时限取向较低。
3.中介变量对主动成员企业机会主义倾向的影响
假设H2与假设H4分别预测了本研究的两个中介变量——内部不确定性与主动成员时限取向对主动成员机会主义倾向的正相关关系,根据结构模型检验结果,假设H3与假设H4均得到了验证。其中,短期时限取向的影响更为显著(β32=0.38,p<0.05),内部不确定性对于机会主义倾向的影响力度要小于短期时限取向,但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β31=0.38,p<0.10)。关于这两个变量的影响机制,先前的研究已有较为系统的结论,在前文的文献综述与假设部分也作了简要的引证与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4.非对称竞争行为与意向对主动成员企业机会主义倾向的影响
假设H0提出了对于非对称竞争在两个层面上对于主动成员机会主义倾向直接影响的关系预测,根据相应的结构方程模型检验结果,可以看到,假设H0a未被证实(γ31=0.02),而假设0b则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γ32=0.24,p<0.01),即竞争意向上的非对称性会显著强化主动成员企业的机会主义倾向,而竞争行为上的非对称性也具有正相关关系,但这一关系不具备显著性。
这一结果揭示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行为与意向两个层面上的非对称竞争与主动成员机会主义倾向之间均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这与相关的理论演绎结果相吻合,即企业的非对称竞争行为和非对称竞争意向均会强化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在不对称的竞争结构中,自利性行为作为竞争压力的应对,企业在受竞争影响程度较高的情况下,其自利性倾向必然较强,而且在联盟中这种自利往往通过其设定的竞争对手的利益损失为成本,即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较强。另一方面,意向层面非对称性的影响要强于行为层面,类似于对内部不确定性的分析,这一结果的产生也可以通过非对称竞争在两个层面上可控性的不同来加以解释:在行为层面上,非对称竞争体现为主动企业既有的竞争行为,这种行为虽然不是被动企业所关注的竞争焦点,但相对于意向层面上的非对称竞争而言仍然具有较高的可识别性,因此,在联盟构建的过程中,针对其非对称竞争行为,被动企业可以以协议等联盟制度性机制来限制主动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从而减弱主动成员非对称竞争行为对其机会主义倾向的影响,而非对称竞争意向由于其隐性特征,基于其所产生的机会主义倾向对于被动成员企业而言具有难以把握性与高度的不确定性,可以较好地规避联盟机制的限制,从而其影响程度较高。
同时,结构模型对于外生潜变量间的相关关系给出了相关检验,结果表明,在非对称竞争的行为层面与其认知层面之间(即竞争行为差异与竞争意向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12=0.08),说明企业的非对称竞争意向对其现有非对称竞争行为不具有高度的路径依赖性,这与现有竞争意向与行为间关系的相关研究的结果是相一致的(Burn et al,2004;Newman & List,2002)。
5.控制变量(外部不确定性)对各个潜变量的影响
在本实证分析中,将外部不确定性作为控制变量加以分析。结果表明,加入控制变量后,先前各统计分析结果依然成立。同时,对外部不确定性对于研究中的一些潜变量间关系的分析得到了一些有意义的结果。首先,外部不确定性对联盟成员的短期时限取向有着显著的影响(r=0.20,p<0.01),即联盟环境的外部不确定性越高,主动成员企业的短期时限取向越强,这一结论与相关研究结果在我国运动鞋服制造业中验证了现有相关研究的结论:外部不确定性越高,未来的不确定性与风险预期越高,联盟风险越高,这会降低联盟成员长期导向的意向(Das,2006)。另外,外部不确定性与非对称竞争意向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r=-0.22,p<0.01),即高度的外部不确定性会抑制主动企业向被动企业业务转移和直接竞争的倾向,这说明,企业在外部环境存在着高度不确定性的高风险环境中往往倾向保持现有的业务构成而非采取高进取性的业务扩张。最后,令人惊讶的是,与从交易成本理论出发的理论结论不同,在外部不确定性与主动成员企业机会主义倾向之间不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相反地,虽然相关性并不显著,但二者之间呈现出负相关关系(r=-0.02)。这一结果的产生可能是由于本研究所选择的大部分主动成员企业(外包商)实力均较弱,在抵抗外部环境不确定性风险方面能力较弱,因此在高外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企业更倾向于采用稳健的策略,保持与被动企业之间稳定的外包联盟关系,由于业务外包企业通常具有更强的实力与不确定性抵御能力,因此这可以维持其较稳定的业务来源并藉此降低其不确定性风险,从而不会过多采取可能损害联盟关系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与高度外部不确定性环境对其短期时限取向的影响机制类似。这一结果说明,在高度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中,与实力更强的企业的联盟关系可能会成为实力较弱的联盟伙伴用以降低其不确定性风险的方式,此时实力较弱的联盟成员会将联盟关系视作其关系资产的一种,并会降低其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即在高度不确定的外部环境下,联盟伙伴间实力差距可能有助于提高联盟的稳定性。
五 结语
(一)本文主要贡献
本文以我国运动鞋服制造企业间外包联盟作为研究对象,就联盟成员间非对称竞争关系对于其机会主义倾向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这一研究的发现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本研究的主要理论意义在于:首先,相对于先前的相关研究,本文最主要的创新点在于拓展了非对称竞争研究的范围,将其扩展到战略联盟研究中,重点分析非对称竞争对企业行为反应的影响,由于目前学界对于相关领域的研究还非常少,本研究对于相关研究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同时,本文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非对称竞争对于企业行为反应确实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也为这方面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相关依据与一些有益的基础。其次,本文综合现有研究结果与组织行为等理论,提出了对于非对称竞争研究的两个层面——行为层面与认知层面,这在非对称竞争的相关研究中尚属首例,而实证研究的最终结果也显示出两个层面之间的显著差异,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种层面分类的合理性,这对于将来的相关研究而言会具有一定帮助。第三,本研究相关统计分析结果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交易成本理论(主要在内部不确定性方面)与联盟成员时限取向对于联盟成员机会主义行为影响机制的现有研究结果,同时,关于控制变量(外部不确定性)的分析得到了与交易成本理论相反的结果,并对这一现象提出了与交易成本理论不同的解释,这可能会对相关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方向,对交易成本理论进行一些有益的扩充。
同时,本研究的结果对于相关管理实践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本研究证明了成员企业间的非对称竞争对于其联盟中机会主义倾向有着重要影响,这一研究结果对于企业对其联盟伙伴机会主义行为的识别与控制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企业需要准确识别其自身与联盟伙伴之间真实的竞争结构,以确定可能发生的机会主义行为类型或方向,并据此建立起相应的联盟安全机制以降低联盟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其次,本研究结果表明,相对于非对称竞争行为,非对称竞争意向对于联盟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有着更为重要的影响,同时,二者之间关系的分析说明了在企业非对称竞争行为与其非对称竞争意向之间不存在着显著的路径依赖性,这些结果为企业联盟伙伴的选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路,即在选择联盟伙伴时企业不能仅仅考察企业间现有竞争状况,而必须通过相关分析,综合考察潜在伙伴企业可能的竞争意向,以确定适当的联盟伙伴,降低未来联盟中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第三,本文关于控制变量的假设检验结果得到了与交易成本理论的相关结论相反的结果,相关的分析结果说明,在高度不确定的外部环境下,联盟伙伴间实力差距可能有助于降低联盟成员的机会主义倾向,提升联盟的稳定性,这可以对于企业间联盟关系的建立提供一定的指导,即在联盟建立时充分考虑企业间实力差异的影响。
(二)本文局限性与未来研究方向
本研究的主要局限在于,作为相关领域的探测性研究,由于可借鉴的研究结果较少,本研究对所涉及的中介变量进行了适当简化,主要从内部不确定性和联盟企业时限取向两个方面来进行研究,而未考察联盟成员机会主义倾向其他影响因素在其间的作用,这也是本研究结构模型解释能力偏低的主要原因,进一步的研究可以尝试引入更多影响因素来考察非对称竞争对于联盟成员机会主义倾向的影响,以对相关研究的解释能力等加以扩展。
同时,本文在样本选择方面选择了运动鞋服制造行业中的外包联盟作为考察对象,因此,在联盟类型与行业选择上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偏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的研究可以尝试在更广泛的行业中,进行不同联盟类型的研究,以进一步检验本研究的结果并加以扩充,以提高研究结果的信度与效度。
附录:
标签:机会主义行为论文; 联盟营销论文; 相关性分析论文; 项目外包论文; 不确定性分析论文; 差异分析论文; 联盟标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