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最终目的是盈利,工程造价管理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命脉。施工企业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本企业的施工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与分析、材料采购、现场管理、施工控制、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成本核算与监控等关键节点要专业化,又要形成管理链,做到准确实时、反馈快速、监控有效。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承接的施工任务,在施工管理中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造价控制
一、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1、项目决策阶段分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在项目建议书阶段,通常由建设单位向投资部门提出投资估算,一般内容简单常常存在漏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该投资估算经审批后将作为此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但由于本阶段以经济效益分析和项目方案必选为主,工程量不确定,所以在本阶段的投资估算准确度较差;由于建设单位通常不是投资估算和造价控制的内行,对工艺流程和方案缺乏认真研究;有时建设单位为了所报项目能被批准,有意要求在投资估算时低估造价,搞“钓鱼工程”,增加了估算的不准确性。
2、项目决策阶段造价控制主要是做好市场研究收集项目基础资料,对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进行分析,完成投资预测、经济分析。技术经济人员就需要在掌握大量的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基础上,综合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好方案优化比选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据统计资料表明,在项目前期方案优化比选过程中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为80%,要真正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就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前期工作上,通过方案优化,使工艺流程尽量简单,设备选型更加合理,从而节约大量资金。
3、项目设计阶段一般存在技术和经济的结合不够、对成本控制认识不足、与造价控制环节脱节等问题。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设计人员根据设计委托进行现场勘察,选择方案进行设计,向造价人员提供工程资料后由造价人员进行概算或预算,造价人员很少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概况及现场情况,往往无法将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设计人员在设计中一般都比较注重产品安全实用技术先进,强调设计的产值,而对设计产品的经济性重视不够,不抓设计中的经济指标和成本控制工作。目前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部门都采取分段式的管理方法,与之相适应的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也是分段编制的。设计单位负责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但不参与工程竣工后结算,形成投资控制的脱节。
二、招投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1、招投标、施工阶段一些建设单位为了减少建设资金,利用“僧多粥少”这一现象,在招标工程中任意压价,导致工程造价严重失真。因为施工单位是通过低价中标,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想方设法增加现场签证及技术变更,以获得额外收益,或干脆偷工减料,在材料上以次充好来博取利润,留下质量隐患。
2、施工阶段一般存在以下问题:
1)施工单位造价控制目标制定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
2)材料价格管理方法落后,材料采购、储存量计算不科学,不能很好地掌握采购时机,由于目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材料采购价格失真,不法分子从中渔利,也使得占建筑安装工程成本60%~70%的材料费用失去控制。
3)在施工组织方面,部分施工企业还一直沿用老办法,现有的人、财、物没能得到合理配置与利用,造成大量浪费,从而导致工程投入增加。
4)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想方设法谋求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博取较高利润。
3、招投标及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应对,做好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建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实现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化。造价人员每负责一个项目,在完成后都要及时将该项目造价资料按统一的格式录入微机管理系统,为以后类似工程提供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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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1)在招投标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对招投标的监督;
2)不断提高标底的编制水平和评标人员的业务素质,防止压标或低价抢标;
3)严格禁止招标人利用施工企业“找活”心切的特点,人为地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或提出垫资施工等条件;
4)标底应选择在合理造价区间内,使招投标双方都有利可图,并以达到双赢为目的。在评标过程中,应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投标单位的社会信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设备状况、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以便选择一个既能降低工程造价,又能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成的中标单位。
5、运用目标动态控制方法进行造价控制
1)制定先进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定期进行工程造价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2)材料价格是影响建筑产品成本的重要因素,严格控制材料价格是降低造价的有效手段。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严把材料价格关,力争把材料价格控制在最低水平上。
3)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规范设计变更程序,对必须变更的工程要先做出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对比分析,经论证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证,发出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调整原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若遇有重大设计变更,总造价突破原投资估算或设计总概算时,还必须报原批部门或单位批准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
6、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控制
1)由于政策性变化而引起的费用调整。如间接费率的变化、材料调价系数的变化、人工工资标准、机械台班单价的变化等。
2)投标时按常规计算,结算时需如实调整的费用。
3)施工索赔费用。施工索赔费用是由发包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发生了应由发包方承担的风险而导致承包商的损失。如发包方交付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时间的延误,与勘探报告不符的地质情况,业主推迟支付工程款,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承包商的损失(如设计、指定分包),甲供材的缺陷,设计错误导致的施工损失等。
4)合同规定的有关奖励费用,如提前竣工奖、赶工措施费、质量奖等。
5)由于变更删项,导致原让利优惠部分的退还费用。在现行的招投标中承包方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一般都要在正常算得的造价基础上给出一定的优惠条件,而当业主变更导致工程量减少或部分删项时结算中除扣除对应费用外,应注意加上因原优惠而损失的费用。
三、竣工决算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
竣工决算是工程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是项目法人办理工程交付使用的依据。通过竣工决算,一方面能够正确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和投资结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竣工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考核投资控制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积累技术经济方面的基础资料,提高未来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
总而言之,工程造价控制自始至终作用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它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实现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进行成本控制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王强,任亚绒.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改革的探讨[J].山西建筑,2009(20).
[2]罗志阳.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北京: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6.
论文作者:叶伯才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6年7月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9
标签:造价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阶段论文; 招投标论文; 工程论文; 建设单位论文; 费用论文; 《低碳地产》2016年7月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