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地方心理观念探析_中国近代史论文

民国时期地方心理观念探析_中国近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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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国社会的地域性

在中国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历程中,1912—1949年中华民国的38年,仍算是一个短暂的转型初始阶段。38年间,民国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某些方面甚至是剧烈的、带有根本性的变动,但从总体上说,基本上还是以传统社会为主体、一个微小的城市社会和庞大的乡土社会的组合。整个社会呈现出高度的离散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对此,毛泽东曾作过具体形象的表述:“微弱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严重的半封建经济同时存在,近代式的若干工商业都市和停滞着的广大农村同时存在,几百万产业工人和几万万旧制度统治下的农民和手工业工人同时存在,管理中央政府的大军阀和管理各省的小军阀同时存在,反动军队又有隶属蒋介石的所谓中央军和隶属各省军阀的所谓杂牌军这样两部分军队同时存在,若干的铁路航路汽车路和普遍的独轮车路、只能用脚走的路和用脚还不好走的路同时存在。”(注:《毛泽东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88页。 )这种特性从另一种意义上反映了民国社会所具有的很强的地域性。

从经济结构看,这种地域性表现尤为强烈。整个民国一代,基本上并无太大的变化,占据绝对优势的始终是个体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其极强的独立性、封闭性和自足性,几乎在每一个地方,每个省、县、乡、村都可以体现出来,任何一个地方基本上都可以脱离其他地方而独立存在;任何一个地方的自然经济状况都带有该地方鲜明的自然和社会的特色。所以,毛泽东称这种具有很强地域性的自然经济为“地方的农业经济”(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第49页。)。

从政治结构看,这种地域性亦极为显现。一方面,表现为全社会缺乏高度的整合和内聚,国家对社会的刚性强控制亦无法改变中央政权与地方社会的隔离状态,有时甚至走向反面,加重这种隔离。“中央政府的三项最重要的职能:征收捐税、维持和平、维护正义,与普通老百姓很少有什么关系。”(注:林语堂:《中国人》(中译本),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9页。)另一方面, 社会上却普遍存在着具有较高整合性和内聚力的地方群体和地方政治集团,它们不仅控制着基层社会,而且往往成为国家各级地方政权的统治者,成为割据一方的土皇帝。正如孙中山在国民党一大开幕词中指出:“大皇帝推倒之后,便生出了无数小皇帝。”(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 年版,第97页。)国家政治亦因之呈现出不统一甚至是四分五裂的状态。

从社会生活看,这种地域性亦是其一大特征。不可否认,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剧烈动荡等原因,民国一代人们的社会联系、人口流动亦发生着变化,有时乃至扩大和冲破地域的限制。但这只是变态,常态则仍体现着社会生活的较强的地域性,即大多数社会成员之间经常性的联系依然是在极其有限的地域空间之内;而各地方之间的社会成员一般则缺少广泛的交往。正如费孝通所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注:《费孝通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9页。)人口流动亦是如此,“即使象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也“还是微乎其微的”(注:《费孝通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8页。)。毕竟是“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5页。)。

一句话,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基本上就是家庭、亲族和地域共同体”(注:〔日〕富永健一著:《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中译本),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23页。)。民国社会亦大体如此。 这种社会土壤所孕育并生长出的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亦必然带有浓厚的地域性。

二 地域认同和乡土情结

当一个社会基本上处于传统社会而它又发生着激烈的振荡、急剧的变动时,人们的地域认同意识和以乡土为纽带的相依互助的情感就体现得尤为强烈,民国一代正处于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种地域认同和乡土情结主要表现为家乡观念、地界观念、同乡观念三个不同层次的地方心理观念。

(一)家乡观念

家乡,在中国人的心中是一个神圣的字眼,被誉为“桑梓”、“乡邦”、“乡国”等,大则一省,小则一个村落、社区。它作为一块行政、地理区域,不仅是人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栖息之地,而且是父母、兄弟、亲朋的所在之地,有的甚至是祖宗发祥之地,总之是血缘和地缘相统一的充满浓郁亲情的地域。人们由此产生的对家乡的自豪感、责任感、依恋感、归属感,即所谓家乡观念。

中国人的家乡观念是其悠久农业文明的一种社会心理反映,可上溯到商、周。征之历代,赞美家乡、思归家乡的作品,不可胜数。近代以来,尤其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乃至整个民国一代,面对帝国主义列强的豆剖瓜分、肆虐入侵和中央政府的腐败无能、私心自用,中国人在民族意识觉醒、昂扬的同时,家乡观念亦变得强烈起来,二者有时并行不悖。不要说社会底层的乡村民众,就是社会中层的士绅,社会上层的当国当政者,甚至是革命领袖,也常常会把视线移向自己的家乡。

家乡自豪感是指人们对于自己家乡自然、社会、人文和历史的一种天然荣誉感,是家乡观念最基本的体现。民国初年,黄兴从海外回国,在北京湖南同乡会的欢迎会上,表达了他作为一个湖南人的家乡自豪感。谓:“我湖南在中国人物极多,故湖南在中国可立于优胜地位,即我湖南立于世界之上,亦可以占优胜地位。因湖南人性多具特色也,湖南物产多具特种也。”(注:《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65页。)1921年2 月创刊的《新浙江》在发刊词中自豪地写道:“浙江之为省也:襟山带海,连皖抚闽;铁轨交通,杭沪则晨发午至;海舶来往,浙闽则筋贯脉通;钱塘为钱镠之故都,会稽乃勾践之古国;英雄遗风,志士余烈,犹有存者。而且土地肥饶,物产殷富,纵横七百里,赋税千余万,人文荟萃,为东南文明之区。”(注:《五四时期期刊介绍》第3集(下册),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534页。)从某种意义上说,家乡自豪感亦是民族自豪感的缩小。1940年7月7日抗战三周年纪念日,李根源在国民党云南省党部发表题为《云南人的真精神》的演讲,把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抗战精神缩小为“云南人的精神”,并指出:“云南人不仅在遥远的历史上具有反抗强敌的精神,就是在缔造共和革命运动中,也是曾经发挥了无限的光荣。后来护国之役,靖国之役,种种义举,云南人真是靡役不从,而且没有一次不是充分地显示出云南人的坚毅和刚强来。”(注:李根源著,李希泌编校:《新编曲石文录》,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87—288页。)

热爱家乡,就要为家乡增光添色,这是当然的职责,无需任何理由;否则,即使为国为民奔走,亦会产生负疚心理。这种强烈的家乡责任感可谓家乡观念的核心内容。护国运动时期的蔡锷和护法运动期间的孙中山都表达过同样的感情,即对家乡未尽职责的歉疚感。蔡锷在致程潜的电文中说:“近十年来,奔走省外,未得于故乡稍效棉薄,辄用歉然。”(注:《蔡锷集》,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148页。 )孙中山则对广东父老谓:“文以数十年奔走在外,未能为故乡有所尽力,夙夜耿耿,每用自愧。”(注:《孙中山全集》第4卷,第479页。)至于身为自己家乡省区的封疆大吏更责无旁贷。1938年3月, 从前线回省就任川康绥靖公署主任的川军将领邓锡侯在各界欢迎会上说:“以我的责任说,我是四川人,看见地方担负过重,民困未苏,将来定要从旁向中央建议,以谋苏息的。”(注:《邓晋康先生讲演辑录——抗战八年之川康后防》,1946年川康绥靖公署秘书处编印,第11页。)当时刘湘刚刚病逝,蒋介石欲夺取四川省政权,与四川地方实力派发生激烈的冲突,邓的这番话是颇具意味的。他在1942年7 月的成都区行政会议上又说到:“有一天机会到来,我还可以再率三巴健儿,两川子弟,楼船东下,收复河山,还于旧都,并进一步扫穴黎庭,荡平三岛,使将来四川人在历史上多有几页光荣记载。”(注:《邓晋康先生讲演辑录——抗战八年之川康后防》,1946年川康绥靖公署秘书处编印,第59页。)在此,他已把为国尽忠与为家乡争光结合起来。

对家乡的依恋之情和归属之感可谓家乡观念的最高体现。对于民国时期的一般民众来说,依旧是故土难离、安土重迁,背井离乡则是万不得已的,一旦条件许可,就会不顾一切地返回家乡。1925年3月, 时任西北边防督办的冯玉祥对所部讲话谓:“内地人民多有宁饿死乡土,不愿出外就食者,安土重迁习惯害人不浅。 ”(注:《冯玉祥日记》第2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3页。)而对于饱经战争磨难和离乱之苦的沦陷区各省难民来说,抗战胜利后的返乡之心尤切。1946年3 月高崇民在《惨胜归来》一文中写道:“在日寇投降后,各省流亡在大后方的难民,皆高高兴兴的张罗回他们久别的故乡,于是为筹措路费,卖锅碗瓢盆者有之;卖棉衣棉被者有之。”由于国民党政府征用所有船只,拟从水路返乡的难民被困于四川万县达数万人,1945年冬,在万县的“难民之冻死饿死者,不可胜数!”(注:《高崇民诗文集》,沈阳出版社1991年版,第78—79页。)这些死难者亦只能魂归故里了。

即使是东奔西走、身不由己的政治人物,不管他身居何处、位居何职,未尝不视自己为家乡的一员,常常涌起思乡之情。终老思乡对他们亦是一样。1918年5月21日, 孙中山离广州发表《留别粤中父老昆弟书》,依恋家乡之情,跃然纸上:“文去乡之日久矣,虽奔走国事之顷,每念桑梓之乡,约游之地,斯须之间未尝去怀。”(注:《孙中山全集》第4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79页。)九一八事变后,蒙受丢失东北之耻的张学良时刻萦绕脑际的就是“披甲还乡”。他每每以此鞭策自己,亦教育东北军官兵:“应当无时无地不在记着,你们是生于东北,长于东北,东北父老对于你们有最殷切的期待,而且你们的田园庐墓,都已丢在异族铁蹄之下……只要我们有口气存在的时候,即应看到东北问题为我们所应毕生努力非求解决不可的最高问题。即使我们的寿命短,或因此虽牺牲了生命而尚未达到目的,那也必须让子孙来继承我们的遗志,迟早要把我们的骨骸埋到故乡的土里去!”(注:周毅等主编:《张学良文集》下册,香港同泽出版社1996年版,第235页。)当然, 这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张学良的民族主义情结。但是,狐死首丘者还是大有人在的,袁世凯即是一例。对此,蔡元培颇有感触。他在《对于送旧迎新二图之感想》一文中说:“今闻袁氏之死,其棺自河南运至北京,盖取材于太昊陵旁之古柏,为袁氏生前所自选定者,此亦是以见吾国人郑重棺木之一斑,且吾国人尤以归骨故乡为重大之关系。凡商业都市,恒有各省同乡停柩之舍,预备运回。”(注:高平叔编:《蔡元培政治论著》,河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1页。)

由上所述,可窥见民国家乡观念之一鳞半爪。应该说,它是地方心理观念的情感基础,当然亦是其中最赋感情成分的部分,因而显得自然、真诚、执着和深沉。而当它与民族感情融合时,又给人以悲壮之感。孙中山晚年指出:“中国人的家乡观念也是很深的。”(注:前揭《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38页。)不过,他在此是从积极的方面目之。我们暂且不评论其优劣,但无论如何,家乡观念“太深”,“和别处人容易隔离”(注:朱家骅:《边务工作应有的认识和态度》,1942年10月25日(此书无出版单位及时间,现存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从而,衍生出地方心理观念的另一层面——地界观念。

(二)地界观念

从更大的社会范围和人际互动的社会关系来看,所谓地界观念即指人们的地域区分、排斥心理。它是在家乡观念的基础上民国时期地方心理观念的主要内容,包括:南北方观念、省界观念、县界观念、乡界观念等。其中,尤以省界观念最引人注目(注:限于篇幅,主要以省界观念为研讨对象。)。

先从南北方观念看,南北方观念是指大体上以长江为界,南北区域的界限区分和排斥心理,有时亦参杂不同程度的政治成份,即南与北不同政治理念的排拒有时亦以南北方观念的形式出现,当然也含有南北方的地域成见在内。1917年7月孙中山答记者问的一番话, 就包含这两个方面含义。他说:“中国四千万方里,长江实划南北之界,君主专制之气在北,共和立宪之风在南,此因形势气候之不同,故文明进化有迟速之异,乃自然之区分,非吾人一朝一夕之意见,所强为畛域也。”(注:前揭《孙中山全集》第4卷,第125页。)当时,“南方”、“北方”、“南人”、“北人”、“南军”、“北军”等称谓时常见诸报章,我们虽不能完全视之为地域观点,但至少也包含着地域的成分。事实上,在北京政府时期,南北长期的对峙和冲突使这一观念得以强化和扩展。诚如谭人凤所言:“去岁民军倡义,南北之畛域始分……南人谓北方政策有罗马恺撒及拿破仑之手段,北人谓南方拥兵有希图割据宣告独立之思想。”(注:《谭人凤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3页。)成为一种以地域为基础,有时又超越地域而带有一定政治色彩的地方心理观念。此时的南与北主要是以北洋军阀统治的北方省区同国民党和西南军阀控制的南方各省为称谓对象。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有限的统一及随之而来的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使这一观念日趋淡化,但依然存在。

从社会底层民众方面看,基本上是单纯的地方观念,即使是政治、军事斗争,亦常常以地域观点来看待。护国战争期间,湖南麻阳民众自动奋起参加,袭击北洋军,他们“称护国军为南兵,而称袁军为北兵”(注:李希泌、曾业英、徐辉琪编:《护国运动资料选编》下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56页。)。 民国时期日本的社会学家长野朗对当时中国民众中强烈的南北方观念而深感疑惑。他在其著作中写道:“北京在做清吟小班底艺者,虽在街上行走时,亦有南班和北班,南方人底艺者和北方人底艺者之分别。”(注:长野朗:《中国社会组织》(中译本),光明书局1932年版,第53—54页。)并谓:“南边人和北边人,恰巧和敌人似的,恶口相对,这是我们感觉到很奇异的。”(注:前揭长野朗:《中国社会组织》(中译本),第89页。)抗战胜利后东北民众对国民党军队的认识亦令人玩味。他们认为,“蒋党的军队,都是南方人,到我们东北来,不能吃高粮米,于是下令东北老百姓,不准吃大米,倒下大米作军用,如有偷吃大米者,即以军法从事”。更对过去在伪满时代的小职员,“一律不准采用;如受过他们军事训练,则可以试用,但报酬须比关内来的南方人差百分之十”(注:前揭《高崇民诗文集》,第103—104页。)。

在社会上层的政治人中,南方与北方的界限虽然亦蕴含不同程度的地域偏见,但往往成为不同政治势力对垒与不同政治分野的代名词。民初蔡元培北上迎袁世凯到南京就职时即深为南北对立而感到两难:“南方友朋,对于余之此行,颇有疑余偏请袁总统之情面,余固决不如此;愿北方人士,亦勿疑余偏向南方。”(注:前揭《蔡元培政治论著》,第72页。)1916年7月,谭人凤在山东民军欢迎会上发表演说, 开头即说:“鄙人生长南方,虽从事革命有年,鲜与北方同志接洽。”(注:前揭《谭人凤集》,第133页。 )这清楚地表明了南北地域的分界对人的政治行为的囿限,也反映出谭的内心世界中的地域观念。同样,谭氏在1918年致电冯玉祥勉其“热心护法”时,赞冯“独存伟抱,畛域胥泯”,而指斥段琪瑞等“显分南北界限,隐挟北兵势力,计图征覆南方”(注:前揭《谭人凤集》,第248页。)。地处最北的东北地方集团中,这种观念更有市场。1930年中原大战期间,蒋介石集团用尽一切手段拉张学良助战,位居东北二号人物的辅帅张作相就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吃高粮米的,哪能斗得过吃大米的南蛮子,最好离他们远远的,以免吃亏上当。”(注:王禹廷:《感慨话陆沉之二十八》,载(台北)《传记文学》第47卷,第4期。)南北地域之见表露无遗。1948年, 国民党召开“国民大会”期间,北方各省(区)市“国大”代表均不满南京政府的“重南轻北”政策,在历数“政府重南轻北之实例”后,“强调北方人始终同情北方之痛苦,了解北方之需要,故北方代表应一律支持北方副总统候选人,否则北方永无太平之日,人民永无出路”(注:《国民党伪国大情况》,公安部档案馆存。),也是以南北地域观念相号召。

南北方观念应是地界观念中的表面和最大者。由于它只是以自然地理和人文差异所造成,而显得较为模糊,不甚分明,但又确确实实存在于民国一代人们脑际的一种地方心理观念。

从省界观念看,省界本为各省区之间的疆界。它最初虽由人为而成,但因沿袭久远,已具有相对的客观性和相当的稳定性,被视为各省间相互区分的客观标准。而省界观念则是人们将省界纳入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一种相互区分和排斥的社会心理现象。自元代设省以来,省界观念亦随之产生,但“省界”和“省界观念”二词则是在清末民初才出现的(注:“省界”一词,笔者见1907年吕志伊之《论国民保存国土之法》一文中使用,该文发表于《云南杂志》,见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下册,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829页。另据戴季陶1914 年发表之《中华民国与联邦组织》一文中指出:“‘省界’二字,最近发生了一新名词也。”见《戴季陶集》,第772页。“省界观念”一词则见谭人凤1912 年《粤汉路意见书》一文中使用,前揭《谭人凤集》,第60页。),这恰好说明了清末民初以来省界观念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事物的发展常常就是这样,当一种现象已引起社会的关注之时,就说明它已达到了相当的程度,至少不是个别的现象,而应是一种普遍和较为普遍的现象。民国时期的省界观念就是如此。谭人凤指出:“中国人因省界而存畛域之见,各私其他,各私其人。自入民国以来,无一省不有此现象。”(注:前揭《谭人凤集》,第389页。 )民初关于粤汉铁路的修筑问题,粤、湘、鄂三省分歧迭出,实乃省界观念做怪。为此,时任粤汉铁路督办的谭人凤先后发表《粤汉路事说帖》、《粤汉路意见书》,吁请三省“屏除”“省界观念”,强调“粤汉路线虽贯三省,决不能划疆而治”。希望三省“顾全大局,轸念民艰,毋以省界而存歧视之心”(注:前揭《谭人凤集》,第60、77页。)。事实上不过是谭氏一厢情愿,三省依然故我。不仅各省存在,社会各界又何尝不是如此。诚如戴季陶所言:“省界之存在,不特于政界学界也。商界然也,劳动界亦然也,其排斥异省之现象,往往有视文明国对异国人为尤甚者。”(注:《戴季陶集》,华中师大出版社1990年版,第773页。 )从知识分子“清谈”省籍到乡里百姓间的土客籍之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这一观念的普遍性。郭维麟在《论语》上撰《湖南人》一文,开篇即谓:“每每为了籍贯问题,同朋友们吵许多冤枉嘴,就是一直到现在我究竟算不算是湖南人,我自己也莫名其妙。倒不是我忘记了祖宗八代和生身父母,而是我生养于长沙,一张文科的毕业证书却注明着是江苏武进人……以致那些公民选举,请领教育津贴出省出洋,或是夸述家世,我都不敢冒昧参加,深怕被官府和朋友们查根问底,我又答复不出一个所以然,会被糊里糊涂的戴上些可怕或可耻的头衔。”(注:《吾乡风情》,上海书店1997年版,第39页。)而比这更为严重的是乡村社会较普遍存在的土客籍之争。20年代末,毛泽东在湘赣边界就已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指出:“土籍的本地人和数百年前从北方移来的客籍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界限,历史上的仇怨非常深,有时发生很激烈的斗争。”边界的“区域内,宁冈,遂川,酃县,茶陵,都有土客籍问题”(注:前揭《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74页。)。

可见,戴季陶认为,省界观念,“非特具有高尚之眼光丰富之智识者,未有能脱此弊风也”(注:《戴季陶集》,华中师大出版社1990年版,第772页。),在当时似不为过。

同时,省界观念之深也同样达到了相当的程度。其一,它不仅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浸透到政治生活领域。援引同省人而排斥他省人,已成为民国一代一道醒目的政治风景线。1931年,伍朝枢在《缩小省区提案理由书》中指出:“吾国人畛域之见,深入脑筋,省界亦其一端。民国以来,此风未改。机关易一长吏,同乡多弹冠,省籍偶有不同,贤才亦遭摈斥。”(注:《东方杂志》第28卷,第8号。 )这种情况,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杜重远在抗战时期谈到新疆的政治状况时说:“杨增新执政的时候带来不少云南人;金树仁执政的时候,带来不少的甘肃人;到今天盛督办执政的时候,又增添了不少东北人。这也是中国政治上一种自然的现象。”(注:《杜重远文集》,文汇出版社1990年版,第275页。)其二,由漠视他省而漠视国家。 省界观念之深的又一体现即此省人对他省的漠不关心,即便是关乎国家民族之存亡,亦是如此。戴季陶认为,省界观念为“害”之一,即“对他省视若漠不相切,以至漠视国家存亡之关键,往往亦以为与我无关”(注:《戴季陶集》,华中师大出版社1990年版,第774页。)。 九一八事变日军侵占东北三省,中国社会各界和其他省区反应,尤能说明问题。除先进的政党如共产党、有觉悟的知识分子尤其是青年学生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国家观念的人反应强烈以外,其他大多数省区的国民甚至是当国当政者大都抱无关和旁观的态度。冯玉祥在日记中记下了他两次与山西、察哈尔农牧民关于东三省问题的问答,他们虽然省区不同,但回答的内容却惊人的相同:不知道,不管(注:前揭《冯玉祥日记》第3册,第549—550页;第4册,第31页。)。流亡到汉口的杜重远感触更深。他说:当地的“所谓一般知识阶级、或在社会服务的人员……谈到这次东北问题,他们总愿以应酬了事。至于东北存亡,在他们看来,好象是无关紧要的。最令人伤心者,他们知道我是吉林人。常说‘这次你们满洲真是可怜哪!’好象他站在一个完整的国家里,已经把我划在界外了。”(注:前揭《杜重远文集》,第19页。)不独东北地区的人,就连四川的新闻记者周开庆亦颇感不解。他于1932年9月发表《国人何以慰东北义勇军》, 慨叹道:“我全国上下,竟似乎已经把东北三省的河山视作化外,而漠然不关心了。”他试问“各地同胞”:“难道我们看着东三省失守这个问题,可以如秦人视越人之肥瘠么?难道看着一部分同胞与人苦战,我们可以漠不关心么?”(注:周开庆:《政论存稿》第1集,四川晨报社1933 年版,第190—191页。)当然,民众对于国家政治的这种冷漠原因极其复杂,不能完全归结为地方观念使然。而当国者蒋介石的态度却也是如此。1933年,蒋氏在江西“剿共”前线说到:“如果站在革命立场上说”,“东三省热河失掉了,没有多大关系”(注:蒋介石:《对江西“剿匪”中路军将领的训话》,1933年4月7日。)。如果当时失掉的不是东三省热河,而是浙江,他还能如是说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所以说他的所谓“革命立场”不过是其阶级立场、集团立场和省界立场的代名词。正所谓清末有识之士的感慨:“严于省界、府界、州县界,而不知国界。”(注: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 卷(下册),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829页。)

省界观念之深,亦为民国一代时人所体认。戴季陶说:“省界之存在于国民心脑中,实一牢不可破之怪物也。”(注:前揭《戴季陶集》,第773页。)白逾桓说:“今日省界之严,俨如坚城铁壁。 ”(注:《新湖北》第1卷,第1号。)孙中山晚年则说:“近年来各省区域之见重,党谊往往为所淹没。”(注:《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 年版,第85页。)于是乎,破除省界观念的呼声也不绝如缕。1912年1 月,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伊始,蔡锷即通电中央及各省:“我们幅员既广,省界夙严,势涣情殊,每多隔阂……今中央政府成立,缔造经营,当先从破除省界入手。”(注:前揭《蔡锷集》,第73页。)孙中山更力主“打破各省的界限”(注:《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9页。)。 杨杏佛缅怀孙中山指出:“中山先生平生最反对的是省界观念。”(注:《杨杏佛文存》,平凡书局1929年版,第37页。)

然而,省界观念作为一种社会心理现象,它是对社会存在的一种不系统的自发的反映,它的形式是主观的,但它反映的内容却是客观的。因此,它不会随着人们的主观愿望的变化而变化。总体说来,民国时期的省界观念具有深和广的特点,尤以民初至二三十年代期间较为显现,抗战开始以后则渐趋弱化,但终民国之世,这一观念始终存在。

综上,省界观念在地界观念中占据主导与核心地位。与南北方观念相比,它因有可资凭借的牢固的坐标而更为明晰、持久;同县界观念相对照,它无疑又具有统合性,因为异省民众之间无县界观念存在,统属于省界观念。

地域的认同与排斥是相反相承的。执着的家乡观念一方面衍化出地界观念,另一方面也派生出同乡观念。

(三)同乡观念

同乡观念是指同一地域(同省、同县、同乡等)的人们在异域他乡的聚合、相依互助的心理观念。它是人们的家乡观念在他乡的延伸,是在地域认同基础上的乡土情结,包括同乡互助观念和同乡团体观念,二者互为表里。

同乡观念作为家乡观念的派生物,同样具有久远的历史,古代民间广为流传的歌颂同乡情谊的俗谚和诗文就是那时人们同乡观念的一种反映,诸如:“亲不亲,故乡人”,“人不亲土亲,河不亲水亲”;“他乡遇故知”亦被人们视为人生几大幸事之一。清末民初以来,随着家乡观念、地界观念的复炽,同乡观念亦愈发强烈,正所谓:“极度的爱乡心,一方面带着排他思想”,另一方面,“住在他乡的人,就要同乡互助倚赖,而组织同乡团体。”(注:前揭长野朗《中国社会组织》(中译本),第89页。)

从同乡互助观念看,同乡人一旦进入他乡,相互之间的乡土亲情便油然而生,即使在家乡时素味平生,亦同样易于亲近。正如孙中山所言:“如果是同省同县同乡村的人,总是特别容易联络。”(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38页。)戴季陶对此描述得更为形象、生动。他说:人们“初次相会,其第一语曰:‘贵省’,若应者为同省也,则问者必笑而曰:‘同乡同乡’”(注:前揭《戴季陶集》,第772页。)。

民国一代急剧的经济政治变动和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地界观念,使在他乡的同乡人之间已不满足于一般的感情联络和交往,而是进一步以地域相同产生的乡土亲情为桥梁,谋求相互依赖,相互帮助。1934年8 月,卢作孚在《大公报》上发表《建设中国的困难及其必循的道路》一文,指出:“在一县中同村的人显出亲切的情谊,在一省中同县的人显出亲切的情谊,在一国中同省的人显出亲切的情谊。他们不但有相互的认识和往来,尤其有形成团结互相依赖的关系。”(注:《卢作孚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36页。 )一般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均有此种现象。同乡人相互援引、求助已成风气。而且,地域越小的同乡,愈加得到信任、重用。陆荣廷、陈炳琨的“不平则鸣”、何健的“非醴勿用,非醴勿行,非醴莫办,非醴莫成,”(注:陆为广西武鸣人,陈为马平人,此见《马君武集》,华中师大出版社1991年版,第468 页。何健为湖南醴陵人,此见《论语》选萃·札记卷《民国世说》,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70页。另:亦有“非醴勿听,非醴勿用”之说。”)已成为民国政坛上习以为常之事。

从同乡团体观念看,与互助观念相比,团体观念更能体现民国时期同乡观念浓烈之表征。因为它可以使同乡间的相依互助经常化、组织化、制度化。

团体大于个体之和是个简单的道理。同乡人各自单枪匹马,势单力薄,在他乡难有作为,同乡团体观念由是而生。民初谭人凤在上海湖南同乡会上的演说,一语中的。他说:“世间一切事业,由人类组合而成。若各自单独进行,则往往势而难振……旅沪同乡诸君子有鉴于兹,欲于是时维持公益,联络感情,遂有湖南同乡总会之组织。”(注:前揭《谭人凤集》,第40页。)再看一下南京潮州旅京同乡会于1946年颁布的该会章程,更可明了此点。该章程第二条规定:“本亲爱互助之精神以联络同乡感情,团结力量,服务桑梓为宗旨。”(注:载周昭京:《潮州会馆史话·附录:文献录存》,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28 页。)

同乡组织的极其发达无疑是民国时期同乡团体观念强化的最有力之证明。一位外国学者写道:清末民初乃至二十年代后期,“中国目睹省籍意识的社会和体制基础随着民族主义意识驰骤骎骎,我们看见同乡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已不单是以商人间的会馆形式出现,而是所有在城中的客居社群都热衷参与,尤以学生和工人为最”(注:《二十一世纪》,1994年10月号,第30页。)。民国一代,可以说“没有一省一地区在首都没有自己的会馆,你总可以找到你那个省的同乡会馆”(注:前揭林语堂:《中国人》,第178页。)。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清末民初以来不仅出现了纯同乡性质的会馆,而且在原有的会馆特别是省级会馆中较多地设立同乡会,以强化团体和发挥其领导作用。这也是民国时期同乡团体观念之深的一种体现。《北京的会馆》中记载:“在省级会馆里(县级也有),民国初年逐步增设同乡社会组织——同乡会……有同乡会组织的会馆在京会馆中占比例颇大,有93所。”(注:胡春焕、白鹤群:《北京的会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15页。)据北京市民政局新中国成立伊始时统计,民国时期北京市有会馆391所(注:胡春焕、白鹤群:《北京的会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其中省级会馆当然应为少数,而93所会馆中设有同乡会,这应该说包括了所有省级会馆,由此可见民国以来以省为中心同乡的整合与内聚意识的增强。

纵观民国一代之同乡观念,北京政府时期显现强劲;南京政府时期,由于加强对全社会的控制和对人民思想之禁锢。如同乡观念总体上略显淡化,但无形之观念已深入人心,并不是靠强力短时期内就可清除的。

三 几点浅识

通过对民国时期地方心理观念的综合考察,我们似可获得如下认识:

第一,从其内部结构看,呈现出一源两极格局和三角互动关系。家乡观念为本源,在此基础上产生对应的两极:一极是同一地域的认同和内聚——同乡观念;一极则不同地域的区分和排拒——地界观念。不仅两极对一源有强化作用,而且两极之间亦有相互促进的作用。

第二,从其外在表象看,体现为既普遍浓烈又多姿多彩。这种浓烈反映在全社会各个层次的人群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同时在社会各个层次和不同地域又显现出不同程度的差异性,从一般民众的乡土情结到上层社会援引同乡的偏执,从沿海地区特别是中心都市的相对弱化到广大内陆和周边省区的相对强烈无不反映着这种多姿多彩的差异性。

第三,从其本质属性看,它作为国民共有的传统观念,本质上是国人心理特质和性格特征即国民性的一种反映。它如此强烈的再现也充分说明了国人自近代以来,尤其是民国一代的社会剧变中因没有足够的精神准备和缺乏相应的心理调适能力而体现出的社会心理滞后。

第四,从其发展过程看,有逐渐减弱的趋势。可分为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两个阶段,前一阶段较后一阶段更为强烈。后一阶段,尤其是抗日战争开始以后,民族主义和国家观念的弥漫,使之渐趋式微,但有时仍有体现,甚至是严重的体现。

第五,从其社会功能看,具有正负两面作用。热爱家乡、敬恭桑梓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美德,它能够养成一种区域精神,进而言之,爱乡亦是爱国的基础。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度”的囿限,“过度”即走向反面。国家观念虽以地方观念为基础,但它必须超越地域观念,地域观念一旦成为难以跨越的关隘,势必冲淡和减弱国家观念。因此,比较而言,其负面作用在民国时期更为巨大。郁烈的地域认同氛围,无疑为地方政治意识的勃兴提供了社会心理环境和养料。1923年7月, 周鲠生发表《时局之根本的解决》一文,指出:“省自治主义,顺乎地方人民心理……一时欲望此等人民,努力从事于大规模的全国政治运动,诚不可得,然与言改造本省政治,则易于号召。 ”(注:《太平洋》第4卷,第2号。 )可谓道出了地方心理观念对地方政治意识的思想基础和民众基础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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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地方心理观念探析_中国近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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