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能否推行民主的根本因素是什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发展民主。虽然这些年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实践在不断向前推进,但是不能不承认,在这个问题上,依然存在不少疑虑。我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对民主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不走出这些误区,就很容易在推动民主发展的问题上裹足不前,或是出现方向性的失误。因此,很有必要对这些问题作一下分析。
一、民主和公民文化素质到底是什么关系
有观点认为,中国不应“过分强调”民主。理由之一,就是认为中国公民文化素质低。中国本来就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阶段,公民缺乏民主政治的熏陶,而十三亿人中有九亿农民,所以不适合搞民主。甚至有人据此对我国目前推进民主的路径提出质疑,认为推行村民自治是从人口文化素质最低的农村开始搞民主,而不是从文化素质高的人群开始,所以是不科学的、违背规律的。农村出现家族、宗族势力控制选举,出现贿选等不健康现象,都是违背规律带来的后果。
民主和公民文化素质究竟是什么关系?从人类发展史的角度看,把民主和公民文化素质定性为一种正相关关系,这没有错。毕竟,人们的文化水平越高,对民主的理解也就越深刻,对待民主就越理性,民主的运行规则就越容易得到遵守。反过来,人们的文化素质越低,实行民主就越困难,实行过程中也容易发生扭曲。但是,这一道理,只是在宏观的、哲学的层面上管用。就中观和微观层面而言,事实往往表现出相反的状况。仅举中国的情况为例。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农民,文化素质如何?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叫做“斗大的字识不了几个”,文盲遍地。那时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当今时代的农民根本不能同日而语。但是,正是在这些我们今天看来完全可归入“最低素质”的人群中,我们党有声有色地搞起了民主选举。1937年5月,中共制定的《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充分考虑到大多数选民文化程度不高的情况,规定选举可以采取多种投票方法:识字多的选民用票选法,识字不多的选民用画圈法、画杠法,完全不识字的选民用投豆法。美国记者史沫特莱到鄂豫边区访问,亲眼见证了人们踊跃参选,用黄豆、蚕豆或绿豆作选票,选出自己中意的候选人的选举盛况。她感叹:“这是比近代英美还要进步的普选!”
可见,用文化素质低作为不搞或少搞民主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当然,我们不能得出结论说,民主和公民文化素质完全没有关系。必须承认,文化素质与行使民主权利的关系是很密切的。例如,现代民主制度需要公众的参与。如果公众的文化素质不高,真正的参与便难以实现。如果公众不知道民主所应遵循的基本规则,那么,民主很容易被滥用,带来混乱,造成国家治理的危机。如果公众只知道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他人的利益诉求持否定态度,民主就有可能演化为社会冲突,甚至因此而葬送民主。上述这些情况,在许多国家推进民主政治的过程中都出现过。就此而论,在我国出现诸如家族统治、贿选等不健康现象,并不值得大惊小怪。需要明确的是,文化素质不决定该不该搞民主,而只影响民主的水平。高质量的民主,必定以高素质的公民为基础。
决定能不能推行民主的根本因素,不是别的,而是利益。说到底,民主不是纯粹意识的产物,而是人们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需要而产生的政治诉求。抽去了利益基础的民主,不但没有任何意义,还会发生扭曲和变形。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文化大革命”。不能说毛泽东用民主来遏制日益严重的官僚化的思路不对,但是,当时那场“大民主”却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害。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里,受极“左”意识形态的影响,我们把人们对个人利益的正当追求等同于剥削阶级思想,认为这必然导致“党变修、国变色”,并没有给人们提供发展自身利益的空间。因此,严格说来,除却整体利益和共同利益之外,民众的个人利益往往实际上无法得到体现。即使有些许个人利益,也是被严格限制的,既不能堂而皇之地去追求,更谈不上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变成了无政府状态的“大民主”,演绎成一场“大动乱”,恐怕有它的必然性。
我们今天之所以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一个根本目标,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承认人对利益的追求,承认人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前提。所以,可以这样说:只要搞市场经济,就一定要发展民主;只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一定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应该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常识。
二、多党制是不是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
关于民主的另一种说法是:民主既然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那么在社会必然分化为不同利益群体的情况下,如果发展民主,就意味着这些群体都有表达自己利益的机会,其结果就是这些群体纷纷建立自己的政党,民主也就必然演化为政党间的竞争。所以,多党制是发展民主的必然归宿。这一说法的逻辑结论是:中国不能搞民主,搞民主只能导致共产党丧失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抱着这样的观点看问题,自然会对各种发展民主的尝试忧心忡忡。
民主和多党制究竟是什么关系?这是我们必须弄清楚的问题。毋庸讳言,在西方模式中,民主确实是和多党制联系在一起的。各个政党在选举中进行竞争,通过争夺选票,获得执政权,是西方民主的一大景观。但是,由此认为民主必然导致多党制,在逻辑上却经不住推敲。因为这一逻辑的支撑点是:政党代表特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集团、群体);各社会阶级(或阶层、集团、群体)的利益不同,所以只能由不同的政党来代表;社会阶层越来越多元化,因此政治体制必然体现为多元化。这种把政党和社会阶级简单对应的思维是不符合实际的。
在实践中我们看到,政党和阶级(或阶层、集团、群体)之间呈现的是多样化的组合。并非一个政党只代表一个阶级,也并非一个阶级只有一个政党来代表。有时一个政党代表多个阶级,甚至有可能把社会上的各主要阶级、阶层和集团都囊括进来。在另一种情况下,则可能有好几个政党都代表一个阶级。考察政党政治史,反倒是一个政党就代表一个阶级的情况比较罕见。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自然很复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政党以取得政权为目的,而取得政权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获得社会多数的支持。所以,政党通常会尽最大限度地扩大自己的社会基础,而不会为了保持自己的所谓“纯洁性”便听任自己离权力中心越来越远。在当代社会分层前所未有的多元化的背景下,能不能反映更多社会阶层的利益,甚至已经成了关系政党盛衰兴亡的大问题。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政党所能表达的利益面越宽,它的基础就越强大;代表的利益面越狭窄,它的影响力就越小。在西方,政党力求扩大自己代表性的倾向,造成了所谓“包容性政党”的出现。在我国现实社会条件下,也确实无法得出社会分层多元化必然产生多党制的结论。多元化的社会阶层要求比以往更加宽广、更加通畅的表达渠道。一种政党体制是否立得住,取决于它能不能适应这种要求。即使是多党制,如果不能为民众提供足够的利益表达渠道,同样会面临危机;反过来,如果能够满足这种要求,一党制又有何不可?所以,发展民主并不必然导致多党制。一党制条件下同样可以发展民主。
三、发展民主是否等于搞西方民主
从理论上说,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结晶,不属于哪个阶级。用邓小平同志的语言风格来表达,就是“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但是,当真正在实践中推行民主时,我们却发现,我们要做的,有许多是西方人已经做过的;我们在积极探索有中国自己特色的东西的过程中,发现有许多结果和西方人已经得出的结论很有共性。因此,在实践中,“民主”和“西方民主”很容易混在一起。事实上,已经有人把村民自治、直选等统统归结为“在搞西方民主”了。抱着这种态度,自然对当前我国的民主进程是充满怀疑的。
民主之所以往往与“西方民主”混同起来,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类文明”的特性决定的。人类文明属于全人类,其中反映的规律不只适用于一个民族和国家,而是具有普适性。但是,会出现有的民族和国家在这一时期贡献得多些,在另一时期少些;有的则在这一时期少些,在另一时期多些的现象。于是就出现了:在某种特定内容的文明中,可能更明显地带有某个民族或国家的色彩。如果把这种“色彩”等同于性质,以“色彩”来定性,就大错特错,非常片面了。
民主问题亦是如此。民主作为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属于全人类所有。但客观地讲,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这一文明的贡献要多一些。因为,西方国家首先打破了封建制度的束缚,张扬人性,追求自由,从而确立了人的主体意识。有了这种主体意识,“当家做主”就成了一种必然要求,民主制度也就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了。相比之下,在其他国家,特别是在中国,长期闭关锁国的封建统治使得国家与世隔绝,墨守成规,故步自封,没有为民主的发展提供土壤。在这种情况下,在“民主”这个“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里,西方的色彩更多些,完全可以理解。重要的是,绝对不能因这种“色彩”而把关于民主的什么东西都看做是“西方的”,将它们拒之门外。对于一个需要博采众长、急起直追来发展自己的民族来说,因噎废食实在是不明智、非理性的做法。
然而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不需要把民主和“西方民主”区分开来。划清两者的界限,不照搬照抄西方政治模式,是我们发展民主的基本原则。问题的要害恐怕在于如何区分。我以为,从西方民主发展史的角度看,有两个因素为当代西方民主制度提供了最基本的支撑:其一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立足于人的主体地位,以人对利益的追求为出发点,发展出一套经济体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与之适应的民主政治体制。其二是西方文化。虽然从本源上看,文化也是由经济决定的,但是,影响文化生成的不仅仅是经济,还有传统、习俗、生活方式等更多更为复杂的原因。文化一旦形成,就有相对独立性,独立地影响着民族和国家的发展方向和路径。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文化的不同导致了各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差异。
这两个因素,为我们提供了区分民主和“西方民主”的基本尺度。由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产生的民主形式和民主内容,是民主的普适性部分。只要发展市场经济,就不可避免地要接纳这一部分,哪怕这些东西的西方“色彩”很明显。由西方文化而产生的民主形式和民主内容,则属于“西方特色”的部分,我们最多只需要研究西方各国把民主的基本要求和它们本国的历史、传统等相结合的经验,从中发现规律性,而无须任何模仿和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