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兼修 让注册会计师行业轻装上阵
潘峰
最近这段时间,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着社会舆论的层层重压,主要是因为证券市场频频爆雷—— 上市公司越来越隐蔽的系统造假行为,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也暴露出很多深层次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又该如何解决?结合工作经验,笔者拟提出一些来自于基层一线的意见建议,以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1.自治区级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作为自治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相当副厅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费用征缴、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管理;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中直企业、南宁铁路局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以及自治区直属驻邕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业务的经办管理工作。
一、从制度层面确保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
面对越来越隐蔽复杂的系统造假,会计师事务所现有的技术手段特别是审计权限受限,有着很深的无力感。
我看到一个忙碌的身影,抵达古樟后,他就和几位摄影家一起,一直在顺光与逆光等诸多因素中纠结,想要为这次诗会找一个最佳的背景。
在目前的经济大环境之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日趋增多,造假的意愿也更强烈,手段更加多样和精细。从康得新和康美药业等案件可以看出,交易造假型的收入操纵已经形成闭环的造假链条,上市公司与供应商、客户、银行等外部主体相互勾结、里应外合,物流、资金流和凭证流环环相扣、交互印证,以逃避监管部门的稽查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而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注册会计师“外调权”,使之对上市公司的审计范围经常受到限制。
就交易造假型的收入操纵而言,上市公司往往与其客户、供应商、隐性关联方和银行通同舞弊,由于注册会计师缺乏将审计范围延伸到这些协助造假的外部主体的制度支持,很容易导致审计失败。
一是在《证券法》修改中,仍然要对从事证券业务设置一定的准入标准,即便破除准入资格这样“有形的门槛”,也要以执业质量记录、专业胜任能力、团队整体规模等“无形的门槛”为导向,避免证券市场因大门过度开放而泥沙俱下,以及造成原有大型事务所的小型化,丧失规模化发展的可能。
三是改革委托制度,确保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灵魂,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基石。当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从上市公司直接收取,在财务上受制于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审计委托权力。建议以制度的形式,将审计委托权真正赋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由审计委员会代为履行股东大会选聘、辞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改变原来“委托方即是被审计方”的状态,适度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确保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另一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现行的处罚原则是“重所轻师”。一名注册会计师或个别团队的审计失败,会使得整个事务所受到“株连”,而且危害巨大—— 不能承接新的证券业务,不单是客户大量流失,而且会影响到长期的商誉。这与2010年以来财政部力推的特殊普通合伙制是背道而驰的,特殊普通合伙制的核心是厘清责任,保护无辜合伙人。此外,现行处罚的设计目的主要是防范事务所执业的系统性风险,事务所日常要经历多部门不同层次的检查,如果能够通过日常检查,实际上也是被认可不存在系统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重所轻师”是不是就不再具有存在的基础了?
一是建议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第三方有配合注册会计师履行函证等审计程序的法定义务。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财协字[1999]1号),要求“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各有关企业”“其他有关单位”及时回函,但在实务工作中,不回函、回假函的现象让注册会计师饱受困扰。最近很多人士在呼吁赋予注册会计师“外调权”,笔者认为,在目前情况下,至少可以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回函是第三方的法定义务,同时规定出具假回函应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审计环境改善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能够适当向被审计上市公司的客户、供应商、隐性关联方和银行延伸,才能将函证等关键审计程序的履行落实到实处。此外,笔者还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注册会计师核查关联关系、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提供执业便利,为注册会计师营造更好的执业环境。
二、破除证券市场财务舞弊行为处罚中的不平等现象
同时,建议通过修订相关法规,进一步厘清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此前的《会计法》与《注册会计师法》分别概要规定了企业编制会计报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报表所需要承担的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只是这样的规定和表述过于笼统,在实践当中往往混淆二者的关系。应当进一步明确,企业必须依法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对各项经济事项作出完整的记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注册会计师要做的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应承担的会计责任,与注册会计师无关,应由管理层和治理层独立承担,会计责任不能强加、转嫁或者连带给审计人员。
二是建议提升会计、审计准则法律地位,改造现有专业技术规范范围边界不清的缺陷,强化其可阅读性、可理解性、可操作性和可追溯性,提升其法律地位,让注册会计师有足够的底气坚持准则,在保护自身的前提下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乳酸链球菌素(Nisin)是由34个氨基酸组成组成的多肽抗菌素类物质,分子量为3150 Da,其活性体为二聚体或四聚体[4]。Nisin作为一种白色易流动的粉末,其稳定性和溶解性都与溶液pH值密切相关,在中性和碱性条件下几乎不溶解,食品加工应用时要先用酸性溶液溶解。在pH 6.5条件下,85 ℃加热15 min,活性损失40%,而在pH 2.0盐酸中,121 ℃高温灭菌仍保持活性。Nisin对人体无毒害作用,易被消化水解为氨基酸,并且不改变肠道内正常菌落,是一种安全的防腐剂。
一方面,对于主动恶意造假的上市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其动机是牟利,手段是直接的违法违规,而处罚的力度却明显偏轻,与其造假带来的暴利相比,起不到有效打击和震慑的作用;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除了极个别主动参与舞弊的,大部分审计失败是源自技术疏漏,而对事务所的处罚无论是经济处罚的金额还是暂停相关业务带来的负面影响,都远远高于上市公司。
三、多方合力促进民族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
从国际四大的发展历程来看,“做强”与“做大”是互为因果、互促互进的。民族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同样可以借鉴这样的发展路径。
随后,新时代图书馆服务创新研讨会在图书信息楼9楼召开。会议由陈进主持。来自13所兄弟高校的图书馆书记和馆长出席,主要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加快“双一流”建设为核心,围绕资源、管理、技术、馆员和用户等与图书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讨论,从而进一步促进图书馆行业的理论创新和服务进步。
从当前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环境来看,中美贸易摩擦逐步升级,我国的“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去”战略不断加码。在这种情况下,更加需要政府部门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我国经济外向型发展保驾护航的高度,多措并举促进民族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对此,笔者建议如下: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对手”越来越强大,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却没有进步,其专业作用和价值难免会持续削弱。所以,笔者建议主管部门应从实质性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角度,协调各有关部门,结合《会计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修改,赋予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应的审计权限,以实现责权匹配,同时从制度层面确保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因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通过修法修规,实现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整体的责权匹配,让该受到严惩的,有切肤之痛、覆亡之危;让无辜者,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只有先让作为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稳定重要制度安排的注册会计师行业,感受到应有的公平、得以稳定发展,才能真正承担起被赋予的重要责任。
二是在行业排名、招投标标准等政策导向上,避免唯规模论,引导事务所采用更为谨慎的方式实现“做大”,有更多时间和空间甄选合并对象、完善一体化管理以及实现内涵式发展。就目前而言,建议中注协“百家排名”恢复综合排名方式,不再仅以收入规模论英雄,而是综合考核执业质量、业务收入和人员数量等因素,并在评价体系中大幅提高执业质量所占的权重。
三是加大对行业违规行为、失信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惩处力度,杜绝个别职业道德低下、执业能力欠缺的团队钻制度漏洞,死而不僵,改头换面之后继续为害行业。同时要从制度层面维护特殊普通合伙制的责任认定及追究原则,探索符合国情及长远发展的其他有效组织形式,改变重行政轻民事、轻刑事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打造诚信、客观、专业的注册会计师形象。
四是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帮助和指导,在监管惩戒之余,也加强对事务所的正面引导,加大培训帮扶力度。同时,针对当前社会舆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不了解、不理解乃至有所偏见和事务所在面对负面舆论时的无力状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正面引导,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是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来说,要彻底改变粗放的外向型发展模式,坚持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发展,在所内建立“唯有诚信,才能长远”的治所理念,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严格甄别客户风险,淘汰高风险客户,同时不断强化执业质量控制,提升职业胜任能力。这应当成为全行业同仁的共识。
式中,vk是指爆轰产物压力为pk时对应的碎片速度。可以看出:铅层速度vs是爆轰产物半径rk的一元函数,即,在爆轰产物推动铅层加速过程中,任一时刻的铅层速度都可以定量求解,铅层速度vs的最终峰值为v0。
作者简介: 潘 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责任编辑 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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