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20年代中期工人运动的经济原因分析_工人运动论文

1920年代中期工人运动经济原因之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人运动论文,探析论文,年代论文,原因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3)18-0022-06

一、研究史

对1920年代中期工潮最早的研究著作是《中国劳工运动史》,①该著对二月罢工中劳资纠纷的基本情况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该著还对五卅运动日商纱厂中本来存在的劳资双方矛盾、政治力量对运动的宣传和鼓动作用、各界各地配合罢工等情况作了详尽的梳理。关于二月罢工方面的文章不是很多。②对二月罢工的研究还集中在还原基本史实,探析宣传因素对罢工作用方面,经济动因方面研究还有待探究。

在五卅运动方面,出现了大批对五卅运动深入细化的研究,并对工人运动进行了较客观的反思。③总体来说,国内学者普遍认为五卅运动因政治宣传和民族主义情绪所致。这种说法固然无误,但工人之所以能被鼓动起来造反,自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日本学者江田宪治以总罢工的发展和消亡、崩溃为线索,将五卅运动的细节梳理得较为清楚,并说明中国企业经济利益的斗争对运动发展有较大影响。④裴宜理《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⑤得出的中国传统的若干原则对工人活动影响的理论,有一定启发性。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工人运动的经济动因做一探讨。

二、调查资料中所见1920年代中期罢工高潮

方显廷《中国之棉纺织业》依据多种调查报告写成,较全面地反映了中国最大工厂工业即棉纺织业的详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⑥此著对1920年代中后期工潮有详细统计。1925年日商纱厂罢工25次,华商纱厂7次,日商纱厂是华商纱厂罢工次数的3.57倍。1926年日商纱厂罢工48次,华商纱厂16次,日商纱厂是华商纱厂罢工次数的3倍。1927年,为迎接国民革命军进军,上海全城实行总罢工,日商、华商纱厂罢工次数才基本持平,日商纱厂23次,华商纱厂22次。⑦天津日商纱厂劳资纠纷也远较华商纱厂为多。1925—1931年间天津共发生罢工13次,另未及罢工之劳资纠纷7次,共20次劳资纠纷。其中,裕元7次,裕大6次。二厂占该城纱厂劳资纠纷总次数的65%。⑧两厂可视为日资或日资所能影响的企业。裕元在1930年左右开始负有日本银行债务,已开始向日商企业过渡。⑨裕大则于1925年为日商吞并。⑩中日资纱厂的这种差异绝非偶然,而天津纱厂劳资纠纷主要发生在1930—1931年,是时去全国性工潮已远,而“九一八”事变尚未爆发(统计结果到1931年6月止),似未有直接政治动因。(11)因此,对工潮经济动因的探析,是很必要的。

三、1925年上海两次大罢工期间华商日商企业情况对比

(一)日商企业情况

1925年2月,上海出现了22家日商纱厂联合罢工的盛况。5月,爆发了震惊中外的五卅运动,日商纱厂爆发总罢工。(12)日商纱厂一直是工人运动的主要对象。

二月罢工可视为五卅运动的前奏。今存21家纱厂之罢工宣言和沪西工友俱乐部号召罢工的传单,共22个团体之罢工宣言。

经统计,22团体罢工宣言所列要求占11家以上或在6种企业系统中占3系统以上的属多数要求,共12项:

1.不准打人:22家

2.增加工钱:22家

3.善待(重新聘请、释放、抚恤)工友:15家(沪西、内外棉12厂、丰田2厂)

4.罢工期间工钱照发:20家(除大康2厂)

5.不得随意开除工人:20家(除丰田2厂)

6.不得克扣工钱:17家(内外棉12厂、日华2厂、丰田2厂、同兴)

7.按期发工钱:16家(内外棉12厂、日华2厂、丰田2厂)

8.储蓄金归还及储蓄赏问题:12家(内外棉12厂)

9.赏工照旧:日华、丰田、同兴

10.不得多罚工钱:日华、大康、丰田、同兴

11.开除日员:大康、同兴、裕丰

12.改善工作环境:大康(厂里须切实注意卫生,如马桶必须加盖,吃的水必须烧开),丰田(厕所不得再用木牌),裕丰(吃饭时间须要关车半小时)。(13)

除内外棉独有的储蓄金问题及策略性的善待工友、罢工期间工资照发外,共余9点多数要求,可归纳为两类:一为管理制度问题,包括不准打人、不得随意开除工人、赏工照旧、开除日员、改善工作环境五项;二为经济利益问题,包括增加工钱、不得克扣工钱、按期发工钱、不得多罚工钱四项。管理制度以不准打人为焦点;经济利益以增加工钱为焦点。

(二)华商企业情况

华商企业中发生较大冲突的仅有统益一厂,主要由于工会流氓石锦坤入厂鼓动造成。极少数停工工人所提要求,仅下雨时上下班道路泥泞难行,望厂方增加渡船一项而已。厂方立即采纳,工人随即复工。溥益纱厂亦有十分之三工人因同情日商纱厂工人停工声援。(14)五卅运动中,华商纱厂只罢工7次。(15)此种罢工,亦多为声援日商纱厂工友,并非与厂主有争端。上海总工会1925年6月22日发表声明:

中国纱厂工人此次罢工,原系表示同情起见,并非对厂主有所要求,故对于上工一节,原无条件可言。但罢工多日,工人困苦异常,因此上海总工会对于中国纱厂要求:一、不得扣除罢工期内之工资;二、承认工会。两事得厂主允诺后即可上工。

工人们在其厂主同意罢工期间发给部分工资,承认工会等要求后,宣布复工。(16)另外,1925年6月1日,上海总商会、纳税华人会、商总联等华商团体宣布罢市,声援工人和学生。(17)“三罢”发生后,南京福建四川诸路商户、兴业烟草公司、煤业公会、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崇信纱厂、商总联、轮船招商局等华商团体或企业均捐资援助工人罢工。(18)大中华纱厂、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还为解决日商企业因罢工失业的工人的就业问题做出很大贡献。(19)在这一年的斗争中,华商企业形势不仅相较日商企业缓和得多,且华商在运动中基本上与工人同进同退。以下,先就工资问题探讨日商企业工人运动的经济动因。

四、工资水平低下并非日商企业工人运动的主要经济动因

1924—1930年华商纱厂总数一直占全国纱厂总数60%以上。纺锤数、织机数多在50%以上,部分年份在60%以上。工人总数除1927年为59.1%外,均在60%以上。(20)各项数据相对外资均属绝对多数。因此,华商纱厂的平均工资,应与全国纱厂的平均工资比较接近。

1925年初,日商在华纱厂工人日工资为男工0.5元,女工0.45元。(21)而全体纺织工人1929年日工资为男工上海0.595元,天津0.489元;女工上海0.519元,天津0.356元。(22)以1926年全国工业工人全体工资指数为100,1929年则为125.874。(23)如此,全体纺织工人1926年日工资为男工上海0.4727元,天津0.3885元;女工上海0.4123元,天津0.2828元,均低于1925年初的日商纱厂。1925年9月,上海纺织工人全行业工资统一上调10%。(24)1925年初,上海纺织工人日工资很可能为男工0.4297元,女工0.3748元,远低于日商纱厂的男工0.5元及女工0.45元。据杨西孟统计,1927年11月至1928年上海纺织工人日工资收入为男工0.51元,女工为0.47元。(25)即便1925年底到1927年底,上海工人没涨薪(在全国工人工资总体上涨的两年间,(26)上海工人工资几乎不可能不上涨)。则上海纺织工人日工资收入在1925年初也只有男工0.464元,女工0.427元,仍低于日商纱厂。关于中、日纱厂工资的具体差异,上海日本商工会议所1925年的调查结果如表1。(27)

依表1可见,八组统计数据对比中,仅纺纱部男工最低工资一组华商高于日商。除因华商纱厂织布部男女工最低工资缺乏统计资料外,其余五组数据,日商均高于华商。上海在全国各大城市中的工资水平处于中等偏上水平,(28)上海如此,遑论其他地区。就以上材料分析,最有可能的情况为,最低工资日商纱厂平均不低于华商纱厂;最高工资和中等工资,日商纱厂均高于华商纱厂。且华商纱厂每日工时普遍为12小时,而日商纱厂为11小时。(29)日商纱厂工人的单位时间工资也高于华商纱厂。

综上所述,日商纱厂工人提出的最核心的经济利益要求,即工资要求,并不能反映日商企业相较华商企业的差距,也不是日商企业工人运动较多的主要原因。

五、日商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情况是工人运动的主要动因

日商企业工人对管理制度和管理情况方面提出要求包括不准打人、不得随意开除工人、赏工照旧、开除日员、改善工作环境五项,及与经济利益有关的不得克扣工钱、按期发工钱、不得多罚工钱三项。可归结为三类:第一,虐待问题,包括打人、开除工人和改善工作环境三项;第二,扣钱罚钱问题;第三,企业遇困境过程中减少的赏工,延期发工钱等问题。开除日员为虐待问题之延伸,共7名日员因虐待工人和调戏女工被要求开除。(30)

所有纱厂罢工宣言均提及日商企业管理人员随意打人的问题。据1959年上海召开的一次退休工人座谈会的即席统计,到会的八十位老工人中,七十四位遭受过日本资本家和工头的殴打,占总人数的92.5%。(31)可见日商企业管理人员殴打工人,并非宣传之结果,这种情况在日商企业还是非常普遍的。各种管理制度和状况中,管理人员经常打人是最让工人反感的。相反,证明华商企业的工人普遍被管理人员殴打的材料较少。

日商企业对工人的处罚除殴打外,尚有开除和罚钱。1930年一家华商纱厂留厂年限三年以上者占72.2%,而同时期一家日商纱厂该项工人数为棉纺男工47.3%,女工42.8%;棉织男工18.3%,女工22%。(32)华商纱厂工人留厂时间久说明工人多不愿辞职,厂方亦不容易开除人。日商纱厂则反之。华商纱厂不仅注重技工的雇佣,也注重学徒和新进员工的培养。天津棉纺织业初起之时,许多工厂用各种优待条件聘请技工。除技术培训外,华商纱厂还会给学徒每天三小时(包括一小时体格训练和两小时文化教育)的教育时间。(33)除全包食宿和固定零用钱外,某些效益较好的纱厂还会发给学徒年终奖金。(34)中国学徒工相较日商企业养成工的经常被打、被严格监视甚至被长期隔离的状况,(35)要好得多。日商企业殴打、开除和罚钱等处罚,应比华商企业严重许多。其对新进员工,包括学徒的培养,应亦不及华商企业。

相比于日商企业,华商企业的管理较为宽松、人性化。每到正午或深夜,工人会有半小时或一小时之用膳时间,而日商企业工人一般只能够在不关机器的情况下吃饭。日商企业的入厕领牌等制度,则不可能在华商纱厂出现。(36)华商纱厂奖励体系也优于日商纱厂,有全工奖金、工作品行优良奖金、夏季供工人买瓜解暑用的“瓜赏”和年终奖金等。裕元在1928年7月至1929年6月期间,奖金总数达596320元,是该年罚金203443元的近3倍。南方某些纱厂在米价上涨之时,会给工人发“米贴”。(37)这些奖金虽只很小程度地提高工人的工资收入,(38)但这种人性化的奖励体制,相对日商企业来说,仍然好得多。

天津诸纱厂在1920年代除裕大外均为华商企业,均设有医务室或厂医院。(39)诸华商纱厂均设有工人宿舍,部分设有托儿室,公共厨灶、锅炉等。(40)而不少日商企业,如大康连开水都没有。(41)华商纱厂还有以减轻工人负担为经营目的的职工日用品代办所。通过代办所,工人可以用低于市价的价格买到日用品。代办所以改组前的裕元为典型,1929年该代办所销售总额大约313405.49元,赢利1531.06元,赢利率仅为0.489%。(42)不少华商纱厂还开设了工人子弟小学和工人补习学校,恒源纱厂还开设了图书馆。(43)而日商纱厂鲜有为工人及子弟开设学校者,更别提图书馆了。(44)恒源和改组前的裕元均设国剧社,裕元还设有新剧社。茶馆则在华商纱厂中多有设立。(45)而日商企业中,只有钟纺公大设立了茶馆。(46)公大还建立了华人村,各种条件相对别的日商纱厂好得多。(47)因此,公大的工人并没有参加二月罢工,在后来的工人运动中,也较别的日商纱厂平静。

直到1930年,中国棉纺织业仍处于传统手工工场与现代大工厂的过渡阶段。1930年,中国动力织机消棉量为206913532磅,占总消棉量的21.54%,手动织机消棉量为753786204磅,占总消棉量的78.46%。(48)手动织机生产仍在中国棉纺织体系中占重要地位。除农村各家自造布料外,小型工场的地位仍非常重要。1930年,我国共有纱厂127家,其中77家专营纺纱,48家兼营织布,仅有2家专营织布。棉织业多由小作坊承办。牛庄1928年有织布工场87家,共有织机1200架。沈阳1927年有织布工场300余家,仅两家织机超过100架。无锡1928年有17家棉织工场,仅一家有织机160架。安庆1926年有织布工场约180家,共有铁织机1000余架。(49)天津大纱厂中兼营织布者仅裕元、恒源二厂,其织布业亦由小型工场承担。(50)1929年,天津小织布工场共有328家,共有织机4805架。不少工场已经部分使用现代化机器,但仍依工场模式经营。(51)布料加工业也主要由小作坊承办。1929年上海有漂染作坊89家,平均每家资本7425元。天津有漂染作坊39家,平均每家资本1445元。(52)这类小型工场资本10000元及以下者占67.7%,主要采用主匠制和商人雇主制相混合的所有权和管理制度:

此类小织布厂,以主匠为中心人物……主匠有供给工人膳宿之责任……主匠之妻及子女,亦助作织布之预备工作如缠线、轮轴及抽棕……综上所述,乃天津大多数小织布厂之厂主即主匠之写照也。其余小织布厂之厂主,并非主匠,乃商人雇主制下之中间人。(53)

在这种体制下,主匠可能集老板和经理于一身,又可能仅为经理人员。工人则与主匠一家共同生活、共同劳作。另外,天津织工总数7873人中,学徒占5117人,约占总人数的65.0%。如此,主匠还有一种身份,就是所有工人的总师傅。(54)正因为当时中国除工厂工业外,仍存在庞大的工场模式生产。这种生产至少在棉织工业和布料加工业中占有核心地位。这种集经理、老板、师傅于一体的主匠“资本家”,不太容易和工人有难以化解的矛盾。这种特色的主匠管理体制极不容易引起工人对“资本家”的不满,此种工场极少发生工人运动。

从日商在华纱厂和华商纱厂及工场两方面的对比看来,华商企业在管理制度上远比日商企业人性化,也更注重工人福利。此时中国工业尚处于传统与现代工业的过渡阶段,中国企业凭借天然的移植自传统社会的稳定结构,成功地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现代化”劳资纠纷,这就是日商企业工人运动愈演愈烈而华商企业相对平静的深层次原因。

综上所述,1920年代中期日商企业工人运动的经济原因并非缘于直接的工资纠纷,而是缘于日商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情况。日商企业进入中国时,将其“现代化”的体制生搬硬套进了中国。在发展的过程中,此体制发生了一些变异。日本资本家以为在日本国内的常规制度(如包住和补贴伙食、卫生制度、资助教育及补习等)不能或没有必要移植到中国。此外,日本国内有很好的职工保障体制,而当时中国劳工的保障和福利,仍是由资本家的意愿来决定的。在华日商企业的管理人员也不如其在本土的人员教育程度高,多半较野蛮。此类企业远离本土,原本国内可能存在的人情关系被完全切断。(55)因此,日本资本家移植到中国的是一个不近人情和死板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恰好与华商企业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经国共两党的鼓动、宣传和教育,工人心中的不满逐日上升。轰轰烈烈的工人运动,便首先从上海的日商纱厂发展开来了。政治势力对上海华商企业的工人也尝试过鼓动,但在二月罢工中华商企业基本风平浪静,在五卅运动中,华商企业工人也不是针对资本家运动的。华商企业在现代化过程中本来就较成功地移植了传统社会的稳定结构,加上华商企业宽松、人性化的管理体制以及适时的安抚、调解、资助和配合罢工、收容被日商开除的工人等措施,从而使华商企业与工人的关系较日商企业更和谐。1920年代中期工潮反映出来的中、日企业的差异,说明了华商企业管理制度比日本移植过来的“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更适合中国,对中国劳工更实用和有吸引力。

①中国劳工运动史编撰委员会编:《中国劳工运动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42年。

②朱华、苏智良:《二月罢工始末》,《上海档案》1985年第3期;胡悦晗:《话语背后——从话语动员与权力关系角度浅析上海日商纱厂二月罢工》,《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胡悦晗:《政治博弈与“二月罢工”——以〈申报〉为视角的考察》,《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③1980年代以前研究五卅运动的代表作有齐武的《五卅运动的历史意义和经验教训》(见《历史研究》1965年第3期),偏重于意识形态。1980年代中后期始,研究多以人物和团体为中心,如非共产党人对五卅运动影响的研究,工会及各种商会在五卅运动中表现的研究。也有将五卅运动研究与其他事件、同时期思潮加强联系,如敖光旭:《国家主义与“联俄与仇俄”之争——五卅运动中北方知识界对俄态度之解析(上、下)》,《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第6期,2008年第1期。

④[日]江田憲治:《上海五·三○運動と勞働運動》,《東洋史研究》40卷2号,1981年9月。

⑤[美]裴宜理:《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刘平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

⑥关于棉纺织业是中国最大之工厂工业,详见方显廷著《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38~140页。据国民政府工商部编《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生产调查统计报告书》(1930年),直到1930年,中国棉纺织工人总数一直占工厂工业工人总数的相对多数。

⑦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205~207页。

⑧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214~215页。

⑨陈真、姚洛、逄先知合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北京:三联书店,1958年,第584~585页。

⑩陈真、姚洛、逄先知合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第582页。

(11)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214页。

(12)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二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70~83页;及方显廷著《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206页参证得出。

(13)以上统计整理自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一卷,第302~318页。

(14)日本外务省档案显微胶卷第564卷,第419~463页;转引自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一卷,第364~365页。

(15)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205~206页。

(16)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二卷,第66~67页。

(17)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一卷,第747~748页。

(18)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二卷,第218~222,550~552页。

(19)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二卷,第545页。

(20)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4页。

(21)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一卷,第249页。该数据依据北京政府驻日本使馆报告(载《外交公报》第47期,1925年5月)和日本《东京日日新闻》1925年2月18日报告整理得出。

(22)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164页。

(23)参考自国民政府工商部编:《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生产调查统计总报告》,1930年;第一表及第三表。计算公式:城市1工资指数×城市1工人总数+城市2工资指数×城市2工人总数……/所有数据城市工人总数。

(24)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二卷,第663~665页。

(25)杨西孟:《上海工人生活程度的一个研究》,《社会研究丛刊第九种》,北平社会调查所,1930年,第26页。

(26)国民政府工商部编《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生产调查统计总报告》;第三表。两年间,有调查数据的29个城市工人工资指数,总体呈现上涨趋势,且无一城工人工资指数下降。

(27)《上海日本商工会议所年报》,1925年度,第614页;转引自杜恂诚《日本在旧中国的投资》,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第77页。

(28)参考自国民政府工商部编《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生产调查统计总报告》第二表及国民政府工商部编《全国工人生活及工业生产调查统计报告书》第一号《工业工人人数、工资及工时统计表》(1930年);其中全国男工月薪最高值50元出自上海,女工第二高值24元出自上海。普通值男工在所调查共29个城市中排15位,女工排12位。

(29)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178页。

(30)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一卷,第315~316页。

(31)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一卷,第213页。

(32)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155~156页。

(33)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146~147页。

(34)方显廷:《方显廷回忆录—— 一位中国经济学家的七十自述》,方露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18页。

(35)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一卷,第217页。

(36)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178页。

(37)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166页。

(38)杨西孟:《上海工人生活程度的一个研究》,第27页。

(39)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195页。

(40)(42)(47)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228~229页。

(41)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一卷,第310页。

(43)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231~233页。

(44)(46)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一卷,第257页。

(45)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233页。

(48)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287~288页。

(49)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289~290页。

(50)(51)方显廷:《天津织布工业》,转引自李文海等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二编)近代工业卷》中册,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357~359页。

(52)方显廷:《方显廷文集·第一卷·中国之棉纺织业》,第95~96页。

(53)方显廷:《天津织布工业》,转引自李文海等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二编)近代工业卷》中册,第361~362页。

(54)方显廷:《天津织布工业》,转引自李文海等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二编)近代工业卷》中册,第365页。

(55)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五卅运动史料》第一卷,第249~2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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