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社保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郭军

浅谈国有企业社保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论文_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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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11年7月我国实行新社会保险法以来,国有企业的社保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但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人们对于社保的要求的提高,国有企业社保工作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延迟退休方案以及降低国有单位比例等情况后,国企社保工作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有必要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社保工作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当前形式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社保工作;问题;对策

社保管理事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展开,国有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改变对国有企业社保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国有企业本身应充分认识当前社保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社保管理工作。加强国有企业社保工作还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特别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社保工作比较复杂,因而加强社保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保证国有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一、当前国有施工企业社保工作面临的问题

1.1长期以来我国职工退休年龄都是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这样的模式,而近几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负担越来越重,年轻人的压力越来越大,甚至不少职工对未来抱着飘渺的希望,工作态度也不端正不积极,因此应该重新设计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退休年龄问题。

1.2员工个人账户实名问题

国有企业社保工作过程中关于个人账户实名化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国有企业,虽然经过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仍然存在着个人账户不透明的情况。国家推行社保工作个人账户实名制,有助于社会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保证企业员工能够切实得到社会保障。但是由于一些企业在执行个人账户实名制规定时马马虎虎,导致员工个人账户的实名制并不透明,仍然存在着社保资金被违规挪用或者社保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社保资金发放的不科学,导致员工的社保权益受到侵害,也是对员工工作的不尊重,十分不利于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

1.3下岗人员以及退休人员社保工作问题

当前,我国国企对于下岗人员的社保缴费以及退休人员的社保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国企下岗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不高。根据当前我国对于下岗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规定,其收入水平决定着企业对其的社保缴费情况。但是一般下岗人员的收入很低,一般只能领取基本的生活费,导致下岗人员所获得的社会保障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其次,国企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的续保问题比较棘手。一般员工在解除合同到重新上岗往往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的社保需要考虑。据了解,我国国企开展社保工作所花费的费用大约占据工资的40%,成本较大,影响了国企的经济发展。最后,国企的退休人员的社保工作存在一定的障碍。对于一些老国企,退休员工众多,甚至接近企业员工的50%,而这一部分人的社保基本养老金较低。据我国统计部门统计数据,全国退休员工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仅为7732元/年。

1.4地方关闭破产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解决也已经刻不容缓。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脱离企业被推向社会后,成为失去组织的群体,企业管不了社区又管不着,思想涣散,该交的费用拒绝交,如拒交水、电费,邻里家庭矛盾突出,情况严重的会出现下岗失业员工违法违纪,赌博斗殴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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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企业劳资社保工作解决对策

2.1创新社保工作机制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加强国有企业社保工作,必须大力推动工作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保体系建设。企业“年金制” 是企业和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制”不仅能够为国有企业职工提供更高层次的社保,而且还能够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个人账户实名制”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创新,对于解决社保资金被截流和挪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而必须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个人账户实名制”改革,大力推进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尽早实现跨地域信息共享,保障社保跨地区转移的顺利进行。

2.2加强国有企业下岗人员的帮扶

为解决老国有企业的遗留问题,为提升社会保障事业关注程度,首先应该改加强国有企业下岗人员的帮扶工作。需要对企业员工负责,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对于失业保障金与离退休金都需要按时足额发放。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中年龄和身体条件都不算差,且希望再就业的人员,应该尽可能地提供帮助,提供再就业的渠道,这样可以不仅解决了失业之后的燃眉之急,更是为日后的生活提供了一条渠道。对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本勇于承担,如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安排再就业时,就可以设立一段时间的缓冲期,在此期间,对于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与此同时,还应该对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基数进行适当的调整,具体调整应该参考省平均工资,对于在一段时间内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在补缴社保费的时候就可以对滞纳金进行免收或是减收处理。而在技术工种人员需求规划的基础上,可以从企业破产改制失业人员的35岁以下人群中依照文化程度进行选择和培训,让其充实到技术一线中。

2.3科学合理制定社保工作政策制度,注重国企社保中年龄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社保工作政策制度应该得到及时的修订,不要再一味地沿用之前的社保规章制度,要根据社会的实际情况,来科学合理地制定。首先要考虑到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人均寿命提高的现状,国有企业可以联合政府对职工退休年龄进行考虑,例如可以实行最近提出的男65岁、女60岁退休的政策,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负担和职工家庭的负担,这样不仅可以缓解企业压力,也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规定好退休年龄的同时,也要加强与医院的合作,确保职工身体和心理的健康,不要“一刀切”,对于身体机能下降严重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科学合理制定社保工作政策制度是企业能够稳定运营的前提和保障。

2.4对临时工的待遇以及聘用等进行完善。国有企业应当合理地制定和安排临时工的待遇以及聘用制度等等,继而才会使得整个社会能够更好地更加完善地发展。对于那些不需要技术的临时工,应当尽量选择那些下岗的职工进行顶替,这样就会使得企业利益在得到保障的时候,还能够更好地解决企业养老金的问题。对于那些可有可无的岗位来说,企业应当通过正规的招聘程序进行招聘,同时还应当做好对整个社会进行保险参保的准备。当前企业所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企业达到一定的基准之后,要依照相关的方法将参保的手续补齐,这样主要是为了避免之后出现劳资社保纠纷等问题。

三、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加强国有企业下岗人员的帮扶、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临时工聘用制度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透明化可以对养老金拖欠、社会保障金挪用等问题予以良好地解决,进而提升我国国有企业劳资社保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姜涛,赵锦添,金万录.浅谈甘肃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J].中国电力教育,2010(1):265.

[2]曾巧燕.浅析我国国有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家天地,2010(06).

[3]肖勇.浅谈国有企业社保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人力资源管理,2014,7:308.

论文作者:郭军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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