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把慈善与企业社会责任分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慈善论文,应把论文,责任论文,社会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把企业、企业家是否热衷于慈善企业以及以多大的精力投入慈善事业和社会责任联系在一块很容易出问题的。也许,把慈善行为与企业的社会责任分而论之更为可取。
在中国,社会责任和企业以及企业家如此高频率地联系在一起,是近期的事情。
胡润在2005年除了推出自己的财富排名之外,还推出了慈善家和慈善企业排名,并由此引出了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和慈善事业的热议。
目前,全球范围内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有UNGC、GRI、AA1000、SA8000等规范和标准,并且分别由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涉及到企业的内部管理、环保责任、内部关系、商业关系和社会影响。这些严格的评价指标至少表面上无疑显得要比20世纪初单凭一个企业家或者企业的慈善来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要更为科学和更有说服力。
如此多规范和标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仍旧多多少少把慈善作为其中的评价指标。不过,这并不影响一种新的评价企业的趋势的凸现:慈善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是一码事,可能并没有想当然的关联。
有社会责任感肯定有爱心,而有慈善行为不一定有社会责任感。
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按照企业管理科学在不损害社会、不损害股东和消费者的前提下,狠抓技术创新、广开市场渠道,以争取更好的发展前景,多缴利税、多提供就业岗位,多为人们更便捷、更幸福的生活作贡献。相对于慈善,这属于一种更积极的作为,企业具有慈善行为只是意味着企业把自己拥有的财富散发给社会,而企业具有社会责任,则意味着不但增加了社会财富,还凝聚了很多人和很多企业和自己一起创造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