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和弘扬集体主义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集体主义论文,条件下论文,市场经济论文,弘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勿庸置疑,社会主义也必然存在着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之间的矛盾。由于集体利益是其成员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代表,集体利益在价值方面往往大于每一个具体的个人利益,因而,当二者不可兼得的时候,解决这一矛盾的方式一般是要求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甚至要牺牲个人利益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对于这一点,我国伦理学已作了充分论证,这里无需赘述。但是,对于构成社会主义利益矛盾的另一方——国家和集体来说,集体主义是否也应该作出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这是因为,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乃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离开一方,任何另一方的存在都不可能。因此,个人对集体负有责任和义务,集体对个人也负有责任和义务,二者之间是双向的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关系。集体作为广大社会成员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忠实代表,承担着关心个人正当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并保护个人正当利益免受损害的责任和义务。在现阶段,社会主义集体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各个具体的集体及其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社会各个层次的具体集体的利益及其成员的个人利益,仍需这些集体及其成员自身的奋斗才能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的决定作用,各个集体及其成员的利益的实现是要通过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才能达到;各个集体所拥有的利益又是明确界定和各自独立的,决不允许被无偿平调和无理剥夺。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不明确界定和保护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就是不保护市场主体的正当利益;片面强调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而忽视国家、集体对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基本前提,从而给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强调国家和集体对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是天经地义的。
那么,集体对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何在呢?我认为,这种责任和义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安而不发生矛盾和冲突时,集体的责任和义务(也即个人应享有的权利)就是履行好自己的服务职能。而这一职能主要有三点:一是为市场经济制定出公正合理的游戏规则,并有力地监督这些规则执行,从而确保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和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二是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如修建道路、桥梁、自来水设施,保证社会安全及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基础教育,提供社会保障等等。三是作为公共财富的托管人,保管好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并确保这一利益的发展有利于个人利益的发展,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彼此增进。其次,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情况时,一方面,集体应确保个人牺牲的正义性和合理性,决不可打着集体利益的旗号,使广大人民群众作出不公正、不合理甚至是无谓的牺牲;当个人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而奉献和牺牲个人利益时,集体更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个人作出牺牲所奉献出的利益能够物用所需,而不被少数贪污腐败分子侵占和挪用,同时,还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个人的牺牲以一定的利益补偿;另一方面,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为维护个人正当利益,集体也应作出一定程度的利益牺牲。也就是说,集体主义所强调的牺牲精神不仅适用于个人,而且也适用于集体。只有这种个人和集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平等的集体主义,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并成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和激发高尚道德行为的社会道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