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的实践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保障论文,预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山西省吕梁地区财政局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算列为财政改革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试编社会保障预算,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
一、尝试
自1996年起,吕梁地区财政局在全区启动了“社会保障预算管理工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严肃查处社会保障基金违纪问题。为了摸清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状况,加强财政监督,健全财政职能,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1996年在全区开展了社会保障基金的专项财务检查工作,实现了“摸清基金底数,掌握管理现状,整顿财经纪律,奠定管理基础”的阶段性目标。检查发现,社会保障基金在收缴和使用方面存在大量违纪问题,违纪金额高达1297万元,占到历年滚存结余基金的20%。针对这一情况,全区地、县两级财政部门采取得力措施,逐项进行了整改处理。既严肃了财经纪律,又教育了广大干部职工,同时也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财政法制观念。
(二)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了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地区财政局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提出了“统一财政管理、统一专户储存、统一收款票据、统一资金调度”的“四统一”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知难而进,真抓实干,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工作,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并注重发挥银行、劳动、人事、民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坚决果断地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在1996年9月20日前全部纳入了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逐步建立健全了社会保障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为编制和实施社会保障预算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三)积极试编社会保障预算。1997年吕梁地区开始试编社会保障预算,至今已走过了3年历程。其基本做法是:
1.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管理制度。该制度内容包括社会保障预算管理职权、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监督、法律责任等共10章63条。
2.确立社会保障预算编制方法。社会保障预算由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政府公共预算中的社会保障经费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基金预算与公共预算分别编制、分别管理、自成体系。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以及社会福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与支出。收入由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转移收入、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等几个部分组成。支出包括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支出、管理费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等。政府公共预算中的社会保障经费支出预算以“社会保障支出类”科目予以反映,主要内容包括卫生事业费、中医事业费、公费医疗经费、抚恤事业费、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救灾支出、其他民政事业费、残疾人事业费、中等专业学校经费、技工学校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劳动保障事业费、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贴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城镇就业补助费、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以及其他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等。
3.规范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程序。按照“政府管权、财政管钱、部门管事”的原则,把社会保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决算的编制、审批、监督等纳入统一的法制管理轨道,克服了过去权责不清、管理和监督不力的现象,建立起了各部门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强化了预算的约束力,保证了预算的严肃性,做到了依法治财、依法理财,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几点体会
(一)认识要到位。建立社会保障预算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内在要求,是规范政府收支、全面体现政府在社会保障事业方面所做努力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国家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健全财政职能的迫切需要,是完善复式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不仅具有以上几方面的必要性,而且目前已具备了实施的可能性,因此应该积极探索和完善。
(二)目标要明确。社会保障预算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建立起以社会保障税为主要收入来源,各项社会保障收支及投资运营活动(包括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的社会保障经费支出和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活动)全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收支管理及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规范化,各项政策措施完整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预算体系。鉴于目标模式一步到位难度较大,应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这项工作。当前目标是,先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纳入国家预算统一管理和监督,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项管理;同时,将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的各项社会保障经费支出,单独设类予以反映。
(三)运行要规范。一是社会保障预算要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统一的口径、统一的时间和规定程序进行编制和审批;二是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要严格按财政部门批复的收支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将社会保障预算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进行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维护政府预算的完整性和严肃性;三是年度终了后,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要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社会保障决算,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列入当年政府财政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四)配合要默契。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中,如何建立起财政部门与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以及基金经办机构的制约机制,协调好财政部门与这些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共同把社会保障工作抓紧抓好,努力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企业和职工群众解愁。具体来讲,社会保障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业务性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指导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编制社会保障预算,按时拨付社保经办机构所需资金,实施预算和监督;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开展日常的基金收缴、拨付等具体工作。
三、几条建议
(一)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管好用好广大职工的“养命钱”和“保命钱”。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财政角度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重点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管理和监督。同时,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需要和可能,不断加大对社会救济、卫生等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并加强对各项社会保障经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二)积极推进以税代征办法,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可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实行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地开展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同时,为适应当前“费改税”的发展趋势,从现在起,要抓紧研究社会保障税的有关理论、政策问题,为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创造条件。
(三)积极稳妥地调整国家预算科目,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过渡性措施。吕梁地区目前试编的社会保障预算基本上是基金预算和政府公共预算中的社会保障经费支出预算的“两张皮”预算,二者缺乏有机联系,而且涉及到国家预算科目的调整,技术处理有一定难度,同时,又涉及到财政部门内部科室职责的重新划分,实施难度更大一些。建议拟定全国统一的国家预算科目调整方案,将一般性税收收入安排在政府公共预算各类科目中的各项社会保障经费支出,从其他类中分离出来,单独以“社会保障支出类”科目反映,类以下再按资金用途编列款、项级科目。这样,全国上下统一,易于过渡,便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