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入晋仕历考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陈寿论文,入晋仕历考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陈寿以《三国志》名垂后世,《华阳国志》、《晋书》皆有传。然《华阳国志·陈寿传》记事时序多有错乱,《晋书·陈寿传》记事时间多不明确且有差误。二书相互抵牾之处也有之,如陈寿卒年问题,二书记载就绝不相同,故而陈寿入晋后历官、行事的年代多不易确定。
本文试图通过《益部耆旧传》成书年代的探索,来确定其入晋后出仕的年代。
一、《益部耆旧传》成书年代考
《华阳国志》卷十一《后贤志·陈寿传》记称:益部自建武后,蜀郡郑伯邑、太尉赵彦信及汉中陈申伯、祝元灵、广汉王文表皆以博学治闻,作巴、蜀《耆旧传》。寿以为不足经远,乃并巴、汉,撰为《益部耆旧传》十篇。〔1〕
《益部耆旧传》的修撰及成书年代问题,关涉到陈寿仕历,不能不考。笔者以为,陈寿《益部耆旧传》之作,当始于蜀亡前后,即魏元帝曹奂景元四年(263)前后, 最后成书不会早于西晋武帝司马炎泰始三年(267)。 其据有二:一是《三国志·蜀书·谯周传》裴松之注引陈寿《益部耆旧传》曰:“益州刺史董荣图画(谯)周像于州学,命从事李通颂之曰:‘抑抑谯侯,好古述儒,宝道怀真,鉴世盈虚,雅名美迹,终始是书,我后钦紧,无言不誉,攀诸前哲,丹青是图。嗟尔来叶,鉴兹显模’。”〔2〕谯周因劝蜀后主刘禅出降, 魏相国司马昭“以(谯)周有全国之功,封阳城亭侯”。〔3〕李通颂文中所谓“谯侯”即指此。益州刺史“董荣”,或作童荣。清万斯同《晋方镇年表》、民国吴廷燮《晋方镇年表》记益州刺史情况如下:
泰始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五年
万斯同 袁邵 袁邵童策童策童策
吴廷燮 袁邵 袁邵童策童策
吴《表》于五年下注云:“李密《陈情表》‘刺史臣策,举臣秀才’即此,刻本或作‘荣’,《四川志》竟作‘董荣’。今从万《表》,仍作童策”〔4〕。《古文观止》载李密(224—287)《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臣以供养无主,辞不赴命,诏书特下,拜臣郎中,寻蒙国恩,除臣洗马。”〔5〕据学者考证,《陈情表》作于泰始三年(267),知是年董荣已为益川刺史, 故而知陈寿《益部耆旧传》成书不会早于泰始三年。
二是:《晋书·陈寿传》记载云:“遭父丧,有疾,使婢丸药,客往见之,乡党以为贬议。及蜀平,坐是沈滞者累年。”〔6〕这段文字说,蜀亡之前,陈寿在丁父忧期间,因自己身体染疾使婢女侍候他吃丸药而遭到乡党贬议,蜀亡后,因此事仍多年未被起用。蜀亡于景元四年(263年)十一月,次年为咸熙元年(264)。咸熙元年至泰始三、四年这四年多时间内,可能就是陈寿修《益部耆旧传》的时间。
按:或有君以为,裴松之所引《益部耆旧传》,非陈寿之《益部耆旧传》,而是陈术(申伯)之《益部耆旧传》。笔者以此言非也,依据有二,附论于此。
裴松之引书之例,初见之书则注明作者姓名及书名,再见者则略去作者姓名而只注书名。如《蜀书·刘二牧主传·刘焉传》开篇第一段下引注作“陈寿《益部耆旧传》”,〔7〕以下凡《益部耆旧传》皆不再注明“陈寿”二字,只注明书名而己。此一也。
清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云:“裴松之、颜师古注史,皆引陈寿《益部耆旧传》,无引陈术者”。〔8〕此二也。
二、陈寿入晋历官年代考
关于陈寿入晋后的历官情况,综合《华阳国志》、《晋书》本传,其入晋后历职如下:佐著作郎、著作郎,巴西郡中正、平阳侯相(按:《晋书》本传作“阳平令”)、治书侍御史、太子中庶子(散骑常侍)。其中中正、平阳侯相二职,有明确年代相系。治书侍御史一职,年代可考定。散骑常侍一职,关涉到陈寿之卒年,问题最大。佐著作郎、著作郎、太子中庶子三职,约略年代可考知。
(一)“中正”官是专任、兼领问题
陈寿在《三国志·蜀书·谯周传》中自述:(泰始)五年,予尝为本郡中正,清定事讫,求休还家,往与(谯)周别。周语予曰……。六年秋(谯)周为散骑常侍,疾笃不拜,至冬卒。〔9〕
所谓“本郡中正”, 即陈寿家籍巴西郡中正官。 其在泰始五年(269)已任中正官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是任“本郡中正”官是专官(专职)还是领官(兼职)?《华阳国志·陈寿传》:“大同后,察孝廉,为本郡中正。”据此之言,似为专官。《晋书·陈寿传》:“除著作郎,领本郡中正。”据此之言,似是领官。
笔者认为,“中正”一职当为领官,因为其与谯周告别是在京城洛阳。当时,“三年一清定”事罢,陈寿请求休假还乡,获准后便到当时居住在京城的谯周宅第,与恩师告别(详见《三国志·蜀书·谯周传》,此不赘述)。既是领官,当时陈寿在京城以何职兼领巴西郡中正?是否如《晋书》本传所记以“著作郎,领本郡中正”?
(二)佐著作郎、著作郎及平阳侯相的年代问题
陈寿在《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中附其《上诸葛亮集表》云:臣前在著作郎,侍中领中书监济北侯臣荀勖、中书令关内侯臣和峤奏使臣定蜀丞相诸葛亮故事。……泰始十年二月一日癸已,平阳侯相陈寿上。〔10〕
《华阳国志·后贤志·陈寿传》记载:(陈寿)少受学于散骑侍谯周,……初应州命,卫将军主簿,东观秘书郎,散骑黄门侍郎。大同后,察孝廉,为本郡中正。……撰为《益部耆旧传》十篇。散骑常侍文立表呈其《传》,武帝善之,再为著作郎。……出为平阳侯相。(张)华又表令次定诸葛亮故事,集为二十四篇。……复入为著作。〔11〕
《晋书·陈寿传》记称:仕蜀为观阁令史。……遭父丧,有疾,使婢丸药,客往见之,乡党以为贬议。及蜀平,坐是沈滞累年。司空张华(按:张华任司空为晋惠帝元康六年(296)正月, 时任当为黄门侍郎。)爱其才,以寿虽不远嫌(虽然不能远避嫌疑),原情不至贬废,举为孝廉,除佐著作郎,出补阳平(按:似为“平阳”之误)令。撰《蜀相诸葛亮集》。除著作郎,领本郡中正。(按:领本郡中正,在修《诸葛亮集》前之泰始五年,不当在奏上《诸葛亮集》之泰始十年之后。此误。)〔12〕
佐著作郎,著作郎二职,据《晋书·职官志》记载:“魏明帝太和(228—233)间,使诏置著作郎,隶中书省。及晋受命,武帝以缪征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二年(292),诏曰:‘著作旧属中书, 而秘书即典文籍,今改中书著作为秘书著作。’于是改隶秘书省,后别自置省而犹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大著作郎,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著作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13〕著作郎有“大著作郎”之称,佐著作郎可省称为著作郎。
综合上列诸家所记,陈寿入晋至泰始十年的任官情况大致如下:以佐著作郎入仕,寻晋为著作郎,领巴西郡中正,出为平阳侯相,再入为著作郎。
1、入仕为佐著作郎当在泰始四年(268)末
《晋书》本传称,“张华爱其才”,“举为孝廉,除佐著作郎。”此说可信。然张华为范阳方城人,未曾到蜀地任官,武帝践祚后,在京任职十余年,何以知陈寿之才?这中间当另有人向张华举荐,此人即文立。《华阳国志》称,陈寿撰成《益部耆旧传》,“文立表呈其《传》,武帝善之,再为著作郎。”文立与陈寿同“师事谯周,门人以(文)立为颜回,陈寿、李虔为游夏”。〔14〕陈寿在丁父忧期间,因染病使婢女侍奉吃药,有近女色不孝之嫌,遭到乡党贬议,蜀平后因此事仍“累年”(多年)不能入仕,即地方上无人肯荐举。泰始三年(267)初,文立由济阴太守迁为太子中庶子。泰始四年六月,有诏曰:“士庶有好学笃道、孝弟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15〕恰《益部耆旧传》成,文立表荐其书,书、表经时任黄门侍郎张华手呈进(这可能是文立的巧妙安排),张华见而“爱其才,举为孝廉”,武帝善之,授佐著作郎。陈寿在蜀时曾为“东观秘书郎”、“观阁令史”,故《华阳国志》有“再为著作郎”之语,而其中“著作郎”当是“佐著作郎”之省称。时约在泰始四年末。
2、任著作郎当在泰始五年(269)间
佐著作郎官职太微,不能兼领郡中正官。而泰始五年时,陈寿已为巴西郡中正,故知其任佐著作不久便晋升为著作郎。
黄门侍郎、佐著作郎同属中书省。故此时张华、陈寿同在中书门下,时荀勖为中书监,荀勖、张华“深爱之”,便很快将陈寿晋为著作郎,时当在泰始五年间,并又向司徒府荐举,以著作郎职兼领巴西郡中正官。
3、受命编《诸葛亮集》在泰始七年或稍后
陈寿编《诸葛亮集》时为著作郎,自称是应“中书监济北侯荀勖、中书令关内侯和峤奏”,然其上《诸葛亮集》时在泰始十年(274)二月一日,而和峤任中书令是在此后五年的事,即咸宁五年(279)四月,史书也未记载其曾封过关内侯。所以,“和峤”当为“张华”之误。据《晋书·张华传》、万斯同《晋将相大臣年表》、姜亮夫《张华年谱》记考:张华“晋受禅,拜黄门侍郎,封关内侯”, 自泰始七年(271)继庾纯为中书令,至咸宁五年(279)四月迁度支尚书, 任中书令达十年之久,其间在泰始八年(272)又加散骑常侍, 故《华阳国志·陈寿传》说:“(张)华又表令次定诸葛亮故事,集为二十四篇。”据此,陈寿受命编《诸葛亮集》不会早于泰始七年,出任平阳相侯当在此时之后。
4、泰始十年或称稍后再为著作郎
泰始十年(274)二月,陈寿表上《诸葛亮集》, “复入为著作郎”,直到咸宁四年(278)间。
总上所述,陈寿入晋以来至咸宁间历任如下:自泰始三四年间,《益部耆旧传》十篇书成,四年末,经同门学长、济阴太守、[中庶子]文立表荐其书,黄门侍郎关内侯张华见文立表及陈寿《传》,深爱其才,举为孝廉,武帝也称其善,除为佐著作郎,寻晋升为著作郎,领巴西郡中正。七、八年间,受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奏请,整理编辑《诸葛亮集》。《集》未成而出为平阳侯相。十年一月,在平阳侯相任上完成《诸葛亮集》二十四篇后,再入为著作郎。
(三)咸宁间、后历官的年代问题
王隐《晋书》云:杜预为镇南,入辞,启[巴蜀]有陈寿,才史通博,宜补黄散。上曰:“卿说晚。寿可作治书御史否?”预对曰:“唯在圣诏。”即手诏用寿为治书侍御史。〔16〕
《华阳国志·后贤志·陈寿传》记称:镇南将军杜预表为散骑侍郎,诏曰:“昨适用蜀人寿良具员,且可以为侍御史”。(张)华表令兼中书郎,而寿《魏志》有失(荀)勖意,勖不欲其处内,表为长广太守。[遵]继母遗令,不附葬,以是见讥。数岁,除太子中庶子。[转徙]后,再兼散骑常侍。惠帝谓司空张华曰:“寿才宜真,不足久兼也。”华表欲登九卿,会受诛,忠贤排摈,寿遂卒洛下。
《晋书·陈寿传》记称:张华将举寿为中书郎,荀勖忌华而疾寿,讽吏部迁寿为长广太守,辞母老不就。杜预将之镇,复荐之于帝“宜补黄散”,由是授御史治书。以母忧去职。母遗言令葬洛阳,寿遵其志,又坐不以母归葬,竟被贬议。……寿至此再致废辱……。后岁,起为太子中庶子,未拜。元康七年(297),病卒,时年六五。
1、任治书侍御史当在咸宁四年(278)末
治书侍御史,《晋书·职官志》有载。陈寿得此官,王隐《晋书》、《华阳国志》、《晋书》记之无异词,皆为杜预推举,时间在杜预被任命为镇南大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之时。杜预与陈寿同殿称臣,颇有才名,与荀勖的关系一直不好,而与张华志同道合,武帝“密有灭吴之计,而朝议多违,唯(杜)预、羊祜、张华与帝意合”。〔17〕绝非巧合的是,杜预以度支尚书拜镇南大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继其任度支尚书者正是张华,时在次年四月。可见,杜预向武帝荐举陈寿的因素是很复杂的,即有他喜爱陈寿才华的因素,也有与荀勖、张华关系的因素。中书令张华荐举陈寿为中书侍郎,中书监荀勖则排挤陈寿出任长广太守,陈寿以母老辞不就任。杜预时为度支尚书,本属局外人,可他却借出任荆州与武帝辞别之机,荐举陈寿为黄门、散骑侍郎,武帝因此职已授寿良,遂授以治书侍御史。足见杜预在武帝心中的地位。
《晋书·武帝纪》记载,咸宁四年十一月辛卯(二十六日),“以尚书杜预都督荆州诸军事。征南大将军羊祜卒。”〔18〕《晋书·杜预传》记:“(羊)祜病,举(杜)预自代,因以本官(度支尚书)假节行平东将军,领征南军司。及(羊)祜卒,拜镇南大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19〕《晋书·羊祜传》记:“(羊)祜寝疾,求入朝。即至洛阳,会景献宫车在殡,哀恸至笃。……疾渐笃,乃举杜预自代,寻卒。”〔20〕据《晋书·武帝纪》载,羊祜异母姐景献羊皇后卒于咸宁四年六月,七月己丑(二十二日)附葬。据上列四条史料,羊祜因病回京当在七月中,而杜预在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正式任命都督荆诸军事之前已经赴荆州,所以他与武帝辞别、荐举陈寿当在九、十月间。故陈寿除治书侍御史也当在咸宁四年(278)九、十月间, 时陈寿复为著作郎已经四年多。
后丁母忧去官,时间不详,但不会晚于太康四年(283)。 《三国志·孙皓传》记,“(太康)五年,皓卒于洛阳。”〔21〕裴松之注引西晋张勃《吴录》:“皓以(太康)四年十二月死,时年四十二。葬于河南县界”。〔22〕显然张勃所记详细可靠,恰孙皓之死又在十二月,而此时陈寿似已不在朝供职,当陈寿得知孙皓死讯时,已是次年之初。此记年之误可证至迟太康四年时陈寿已不在朝。又因将母葬于洛阳而未送归家乡与父亲合葬,遭到贬议,多年不被起用。
2、太子中庶子的年代问题
陈寿仕官历任和张华关系极为密切。张华于太康三年(282)正月离京任都督幽州诸军事,后又遭到武帝谗忌而免官,至晋惠帝即位,方得重被起用,为太子少傅,元康元年(291)三月任中书监, 六月又加光禄大夫、侍中,六年(296)正月拜司空、领著作。永康元年(300)四月遇害。所以。陈寿重新被起用为太子中庶子,当在元康元年六月诛杀汝南王司马亮,张华重理朝政之后,准确年代无考。据《晋书》本记称,似在张华任司空之后,即元康六年间。《晋书》本传说,陈寿曾被“起为太子中庶子,不拜”。因《晋书》记其七年即卒,不拜的原因似是当时陈寿身体不佳,故而不拜。陈寿若在太康四年(283)丁母忧去官,至元康六年(297)去官已达14年之久,与《晋书》“后数岁, 起为太子中庶子”之文又不合。
3、散骑常侍与卒年问题
《华阳国志·陈寿传》云:“除太子中庶子。太子[转徙]后,再兼散骑常侍,惠帝谓司空张华曰:‘寿才宜真,不足久兼也。’(张)华表欲登九卿,会受诛,忠贤排挤,寿遂卒洛下。”“太子转徒”,是指元康九年(299)十二月壬戌(三十日)愍怀太子被废, 转徙许昌。“会受诛,忠贤排挤”是指张华于次年(永康元年,300 年)四月被杀,忠贤遭到排挤,陈寿于是也死于洛阳。据《华阳国志》这段资料,陈寿在永康元年初尚在世,并兼任散骑常侍,其死当在永康元年(300)四月之后。
这段资料不被《晋书》所采,《晋书》本传记,陈寿“元康七年(297)病卒,时年六十五。”时间则在张华死前三年, 也不记其任散骑常侍事。《晋书》本传又引范表文作“故治书侍御史陈寿作《三国志》”,不称“中庶子”“散骑常侍”之职,似陈寿所任最高职官即治书侍御史,也似有据。然《华阳国志》所记凿凿,且有惠帝“不宜久兼”之语,故也绝非随意妄言。不知孰是。或《晋书》所记“元康七年”为“永康元年”、“二年”之误,也未可知!“元”与“永”、“七”与“元”、“二”互误的现象,在古籍中易见。
注释:
〔1〕〔11〕见1984年巴蜀书社出版刘琳《华阳国志校注》本849页。
〔2〕〔9〕见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四册1033页。〔2〕[二]。
〔3〕《三国志·蜀书·谯周传》, 见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四册1032页。
〔4〕见《二十五史补编》第三册。万《表》见3385 页第二—3386页第四栏。秦《表》及注文见3440页第四栏。
〔5〕见1959年中华书局校点排印二册本下册283页、284页。
〔6〕〔12〕见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七册2137页。
〔7〕见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四册866页裴注[四]。
〔8〕见《二十五史补编》第四册5022页第四栏。
〔10〕见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四册929页、931页。
〔13〕见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三册735页。
〔14〕见《晋书·文立传》,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八册2347页。
〔15〕见《晋书·武帝传》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一册57页。
〔16〕见《北堂书钞》卷六十二“治书侍御史,手诏以陈寿为治书”条引,见1989年中国书店影印本216页上栏。
〔17〕〔19〕见《晋书·杜预传》, 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四册1208页。
〔18〕见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一册69页。
〔20〕见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四册1020页、1021页。
〔21〕〔22〕见1959年中华书局校点排印本第五册1177页、1178页裴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