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后列宁的清党和征收党员周活动及其影响论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党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27(2006)06-0015-03
一
十月革命前,俄共(布)的党员绝大多数是工人,总数约为24万;十月革命后,大量农民、手工业者、职员和其他非无产者纷纷入党,其中不乏那些冲着执政党的“引诱力”而混进党内来的野心家、趋炎附势和巧于专营的人。列宁对此有着清醒的估计,指出“以健康的强有力的先进阶级作为依靠的执政党,要善于清洗自己的队伍”[1](P22)。1919年3月俄共(布)“八大”召开时,党员总数已达31.3万,为解决党的组织成分变化和党员数量剧增所带来的党内纪律松弛、违法乱纪等问题,“八大”决定进行全体党员重新登记,对各个党组织的全体人员进行认真考核,清除那些混入执政党以便利用党员称号牟取私利的非共产主义分子。从这时起到同年9月,是列宁时期的第一次清党活动,其显著特点包括:
第一,利用动员上前线的办法进行清党。1918年春至1920年底国内外敌对势力强加于苏维埃共和国的三年战争,是十月革命的直接继续,当时俄共(布)处于内忧外患的险恶状况,重新登记期间,恰逢俄共(布)动员党员入伍,一些人动摇脱党,“胆小鬼和坏蛋逃到党外去了”,这就大大帮助了各个党组织清除那些不合格分子。
第二,突出星期六义务劳动在清党中的作用。列宁认为人们在工作时间之外再为社会做若干无报酬的义务劳动,是“伟大的创举”和“社会主义新制度的真正萌芽”,从党的角度看,它“对清除混到党内来的分子和抵制腐朽资本主义环境对党的影响是有意义的”[1](P95)。列宁要求不能上前线的共产党员都必须参加星期六义务劳动,“对于不执行这种要求的党员甚至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1](P88)。
第三,发挥清党在反对官僚主义、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中的作用。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很快出现官僚主义“复活”的现象,它破坏工农联盟和党群关系,危害苏维埃政权的无产阶级性质,因而列宁希望:“清党工作,同不断提高党对真正共产主义工作的要求联系起来,将会改善国家政权机关,并大大促使农民早日彻底转到革命无产阶级方面来。”[1](P22)
第四,俄共(布)当时的清党还影响到其他一些国家的共产党。1920年7月,列宁在共产国际“二大”上提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之一就是“在共产党员可以合法进行工作的国家里,共产党应该定期清洗(重新登记)党组织的成员,以便不断清除那些难免混入党内的小资产阶级分子”。此后,一些国家的共产党以共产国际和俄共(布)的建党理念和模式为榜样,进行清党。
“八大”还规定,重新登记期间凡是被揭发有不配党员称号的行为者(酗酒、腐化、以权谋私等)、临阵脱逃者、违反党的决议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会议者以及不交纳党费者,都应开除出党,强调“党的组织绝不应当以降低党员的质量为代价,来换取党员数量的增加”[2](P564)。经过这次重新登记,党员人数减少了一半,但党的力量和作用却大大增强了。
二
1919年8月、9月,俄共(布)彼得格勒党组织和莫斯科省党组织根据“八大”的决议,相继举行了征收党员周,之后,俄共(布)中央指示各地党组织在已经完成党员重新登记的情况下,适时着手吸收新的党员,征收党员周随即在全国各城市、农村和军队中展开。征收党员周的特点有:
第一,重视党员的社会成分。在征收党员周期间,俄共(布)中央要求只吸收工人、红军战士、水兵和贫苦农民入党,用列宁的说法,就是“我们向劳动者敞开党的大门”。从征收党员周的实际情况看,仅俄罗斯联邦欧洲部分38个省就有20多万人入党,其中50%以上是工人,在作战部队中被接受入党的约7万人。
第二,强调党员质量。列宁强调:“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1](P51)他指出,在最困难最危险的时刻征收党员,不致对那些想混进党里来的人有什么诱惑力,因此“入党的将都是一些真心拥护共产主义的人,真正忠于工人国家的人,正直的劳动者,在资本主义下受过压迫的群众的真正代表”。
第三,吸收了相当规模的优秀分子入党。在征收党员周期间,大批真心拥护共产主义的普通工人和劳动农民响应党的号召,加入党组织,到1920年3月党员总数又增长到61.1万人。列宁说:“我们不向这些普通党员许愿,说入党有什么好处,也不给他们什么好处。相反地,现在党员要担负比平常更艰苦更危险的工作。”[1](P52)国内战争期间,有占总数一半的30多万共产党员奔赴前线,其中有5万党员牺牲在战场上,他们的大无畏精神使党在广大人民中树立了崇高的形象和威信。
第四,将征收新党员同正确地使用他们相结合。列宁指出,在征收党员周期间入党的新党员中间,有很多是有组织才能和管理才能的,党组织要善于发现这些“质朴的不知名的新人”,并专门研究怎样正确地使用新党员的问题,而不能靠老一套办法来解决。列宁强调应该更大胆地把各种各样的国家工作托付给这些新手,在实践中考验他们,使他们有施展才能和一显身手的机会,能够很快学会业务,独立地担当工作,担负起管理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任务。
征收党员周期间,劳动群众中有成千上万的人加入共产党,支援共产党,承担起异常艰巨的打仗和建设国家的重担,这是对俄共(布)人心向背的一次考验,同时也粉碎了国内外反动势力消灭苏维埃政权于摇篮之中的图谋。列宁豪迈地说:“劳动群众拥护我们。我们的力量就在这里。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不可战胜的根源就在这里。”[1](P53)
三
从1921年春开始,俄共(布)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为新经济政策,党“面临相当急剧的变革”;另外,连年战争牺牲了为数不少的优秀党员,而新近入党者中,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比重仍然很大,入党手续的不严密又便利了许多善于伪装的人和异己分子钻入党内。1921年3月俄共(布)“十大”召开时,党员总数已达73万人,“十大”作出《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决定在全党进行清党。从这时起到1922年3月,是列宁时期的第二次清党活动,它的特点有:
第一,列宁和俄共(布)中央高度重视。在党从军事战线转入经济战线之后,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加强劳动纪律、克服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的影响,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列宁认为“要达到这样的改善,就必须把脱离群众的分子清除出党(自然,就更不用说那些在群众眼中玷污了党的分子)”,因而他强调“清党显然已经发展成为一项关系重大和极其重要的工作了”[1](P560)。为搞好这次清党,1921年6月俄共(布)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党员审查、甄别和清党问题的决议》,成立了中央清党领导机构——中央审查委员会,规定了成立地方审查委员会的程序,7月中央委员会又向各级党组织阐明了清党的任务、方法和方针。
第二,强调必须征求非党劳动者的意见。列宁在谈到当时相当多的共产党员不会同拖拉作风、官僚主义和贪污受贿行为作斗争时指出,“这一斗争单靠宣传是搞不成的,只有靠人民群众的帮助”[1](P587)。在他看来,虽然不是群众所有的意见我们都得照办,但劳动群众非常敏感,他们善于分辨谁是忠诚老实的共产党员,谁是“混进党的”,因此在清党工作中重视非党劳动者及其代表的意见,将其作为审查党员的一项必要条件,“这是最可贵、最重要的”。
第三,在清党中对不同社会成分的党员处理有别,而且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入党条件。清党的方针规定,对于工人,在呈交证件、鉴定方面应放宽一些;对于农民,应严格区分富农和诚实的劳动农民;对于“摆委员架子的”和担任享有某种特权的职务的人从严;对于旧官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出身的人,应特别注意审查;对于原属其他政党尤其是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的人,应进行最细致的审查和清洗。清党期间一般停止接受新党员,俄共(布)还根据列宁的建议,严格入党条件,通过延长新党员的预备期和规定入党介绍人的条件、责任,把好入党关。“十大”提出:“如果新党员有违反党纪等情况,介绍人应受纪律处分,如果他们在介绍新党员时一再采取不谨慎和轻率态度就要受开除党籍处分。”[3](55)
第四,利用清党消灭党内的派别活动和孟什维克。俄共(布)党内的派别活动由来已久,无休止的争论给党的事业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为保持党的队伍的统一和团结,列宁向“十大”提交了《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等文件,要求党代会解散一切按各种纲领组成的派别、彻底消灭一切派别活动、反对党内的工团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倾向,对不执行者可以采取党内一切处分办法直到清除出党。此外,列宁根据孟什维克在1918-1921年间的活动,揭露他们善于巧妙地适应环境、混在苏维埃政权中而实际上却为白卫分子效劳的面目,强调“把过去的孟什维克清除出党是清党的一部分任务”,并且必须将“参加俄国共产党的孟什维克的大约百分之九十九都清除出党”[1](P561-562)。
需要说明的是,列宁对参与派别活动的中央委员的处理非常慎重,规定开除其出党应当召开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中央监察委员的全体会议,且需经三分之二的多数同意。他要求党代会不要将这项“特殊措施”公诸于众,并且希望不要运用这一条。列宁还建议经常出版《争论专页》,开展党内批评,讨论有关党的战略、策略以及经济建设方面的问题。
这次清党的结果,共有占党员总数24.1%的15.9万人被除名,在开除出党和退党的人中,工人占20.4%,农民占44.8%,职员和自由职业者占23.8%,其他占11%。1922年3月俄共(布)“十一大”召开时,党员总数已下降为53.2万人,列宁说再进行一次大清党是不切实际的,但“必须找出一些在事实上进行清党的办法,即减少党员数量的办法”[4](P20)“十一大”则决定“党在今后还必须采取类似的清党措施”[3](P173)。
四
列宁在总结1921-1922年的清党时说,这次清党“总的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犯了相当多的局部性错误”[5](P314),可见列宁也意识到当时的清党工作并非搞得十全十美。清党过程所暴露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不同身份的党员在开除党籍的处理上“软硬”不均,十月革命前入党或者工农出身的党员,犯了错误以教育、批评、警告为主,党籍比较稳定,而其他党员犯了错误就容易丢掉党籍,事实上,前者的先进性不是一劳永逸的,后者即使在出现较大的错误时也并非一定得采取清除出党的办法;二是采用自上而下的、大规模的、成批的组织清洗方式,在具体操作中经常发生侵犯党员权利甚至错误开除党员党籍的事情;三是对混入党内且善用两面派的方法隐藏自己身份的奸细,效果很小,而这些人反过来还可能利用清党迫害正直的党员;四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党内组织不纯、思想不纯和作风不纯的问题,其适用的时空也是有限的。
征收党员周的不足之处,一是在短时间内搞集体入党和突击发展党员,不但违背了发展对象从普通群众成长为合格党员的规律,而且导致了入党条件降低、入党审查不严格、入党程序不严密等问题,致使一些投机分子混进党内,日后就不得不再进行一次次的清党;二是过分强调党员的工人成分,在大工业不发达的俄国,工人的人数有限且内部结构复杂,但当时为了实现党的队伍中工人成分占优势而大面积地吸收工人入党,这就难免出现入党的工人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种组织发展方式并未抓住党的建设之根本。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强调“列宁主义的党”的特点之一,就是“靠清洗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而巩固起来的”[6](P270)。斯大林时期,联共(布)又开展了多次局部的或全局的清党活动,斯大林借此消灭党内的异己力量,迫害同自己政见不同的其他中央领导人,加之清党过程中存在着挟嫌报复、混淆敌我矛盾、动用专政机关、主要针对非工人支部等问题,因而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直到1939年联共(布)“十九大”才决定今后将停止按期大批清党的做法,而采用普通方式把违反党纲、党章、党纪的人清除出自己的队伍。联共(布)于1924年为纪念列宁逝世而吸收24万名车间工人入党,1929-1930年又吸收数十万工人入党,“唯成分论”依然盛行,并且影响到当时共产国际领导下的许多共产党,给这些党造成了不应有的混乱和损失。
五
党员是政党最基本的政治角色,一个政党的党员有进有出、有吐有纳,是常态现象,但大进大出、大吐大纳,就不能说是常态。列宁曾经说过:“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7](P375)列宁时期的清党和征收党员周活动,是特定国度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迫不得已的做法,决不应视为无产阶级执政党在纯洁队伍和组织发展上的常规选择,决不能不分时空地照搬照套。通过回顾和剖析十月革命后列宁的清党和征收党员周活动,以及反思苏东共产党在这一问题上的教训,我们认为:
第一,无产阶级执政党在清除党员出党的问题上必须十分慎重。无产阶级执政党具有严明的纪律,当党员违犯党纪、确实丧失先进性并且不宜继续留在党的队伍的时候,就应当通过适当的形式(劝退、除名、不予登记、开除党籍),及时将其清除出党,只有畅开“出口”,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党的威信。但是,清除出党毕竟关系到一个党员的政治生命的存亡,不能不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清除党员出党的时候,应当以党章和相关的党规党法为根据,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并允许其提出申诉,绝不能主观臆断、简单粗暴,绝不能搞“暗箱操作”,绝不能利用党籍问题威胁、报复、陷害同自己有不同意见或有过节的同志,绝不能轻易采用大规模的组织清洗这种不合时宜的方式。第二,无产阶级执政党在党员的组织发展问题上必须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这就要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宁缺毋滥,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确实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发展对象逐个履行入党手续,接受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的审查,不能搞突击入党和成批入党,对“火线入党”(在抗洪抢险、救灾、攻关等急、难、险、重工作的过程中发展党员)也必须非常慎重从事。无产阶级执政党不但要吸收工人阶级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以此增强党的阶级基础,还要吸收社会各个方面的先进分子入党,以此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但不管什么社会成分的党员,都必须做到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首先在思想上入党,自觉为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而奋斗,唯有这样,才能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