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秦汉时期河北省城市商业的发展_秦汉时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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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是我国城市与商业空前发展的时期。在这里,仅就河北地区城市与商业发展的情况谈谈自己的看法,请大家批评指正。

河北的城市,大部分是在秦汉时期形成的。早在战国时期,河北各地的城邑已不下百余座,但绝大多数都是城垒、城堡和聚邑,只有赵国的都城邯郸、中山国的都城灵寿、燕国的都城蓟和燕下都武阳才是真正完全意义上的城市。秦统一六国后,在河北置有邯郸、巨鹿、常山、代、上谷、广阳、渔阳、右北平等郡,这些郡的郡城即发展成为河北地区的主要城市。西汉时期,郡县制与分封制同时并行。据《汉书·地理志》所载,今河北地区分属18个郡国,辖200余县,郡城和国都有邺、 邯郸、巨鹿、元氏、清阳、广平、真定、卢奴、信都、乐成、浮阳、涿、代、沮阳、蓟、渔阳、平刚等。东汉时期,郡国县道有所并省。据《后汉书·郡国志》所载,今河北地区分属16郡国,辖120余县, 郡城和国都有邺、邯郸、元氏、卢奴、信都、乐成、涿、代、沮阳、蓟、渔阳、以及廮陶、南皮、土垠等。这些郡城、国都及各郡国所属众多的县城,都具有相当的城市规模,既是当地的行政中心,又是当地的工商业中心。此外,还有众多的所谓“市邑”。东汉人王符在《潜夫论·浮侈篇》中说:“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可见,一县之内往往并非只有一座城,“市邑”的数量比县城的数量要多得多。

秦汉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河北的诸多城市中还出现了一批著名的全国性的商业大都市。其中,规模最大的有蓟、邯郸和后起的邺城。据《汉书·地理志》云:“蓟,南通齐、赵、勃、碣之间一都会也。”“上谷至辽东,地广民希,……有鱼盐枣栗之饶。北隙乌桓、夫余,东贾真番之利。”“邯郸,北通燕、涿,南有郑、卫,漳、河之间一都会也。”至西汉后期,邯郸已发展成为黄河北岸的最大城市,除京师长安外,与临淄、洛阳、宛、成都并称“五都”。王莽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注:《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下。)。”可见,当时邯郸仅次于长安、洛阳,是全国六大都会中的第三大城市。一直到东汉末年,邯郸仍然是北方的经济中心。邺城,春秋时为齐桓公所筑,战国时为魏邑,秦置县,两汉为魏郡治所。东汉灵帝后为冀州牧治所。汉献帝初平二年(191年), 袁绍夺韩馥冀州,自领冀州牧,邺城即成为河北的政治中心和军事中心。建安九年(204年),曹操攻灭袁绍,亦以邺城作为自己的大本营, 进一步平定河北。后曹操相继封魏公、魏王,即以邺城为都,先后对邺城进行大规模的营建,这样,邺城也就逐渐发展成为北方最大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工商业中心。

秦汉时期,商业发展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市的普遍设置。当时,凡从事商业贸易活动必须在城市中某一特定的场所内进行,这一特定的场所即称之为“市”。市的长官称市令或市长。市的周围有墙,出入有市门。市的中间为一大广场,四周为列肆,系进行买卖之所。在市内营业的商贾都编有专门的户口,称作市籍;他们还必须缴纳一定的营业税,称作市租。此外,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市内交易还有时间限制,即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来看,秦汉时期在河北各地的城市中都普遍有“市”的设置。据《史记·荆轲列传》,“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另据《后汉书·王霸传》,“及王郎起,光武在蓟,郎移檄购光武。光武令霸至市中募人,将以击郎。市人皆大笑,举手邪揄之,霸惭惧而还。”这说明,自战国以至秦、汉,蓟城一直有市的设置。据《太平御览》卷828《资产部》8引皇甫谧《高士传》:“毛公、薛公,皆赵人也。遭战国之乱,俱以处士隐于邯郸市。毛公隐于博徒,薛公隐于卖胶。”亦可证邯郸自战国至秦汉均相沿置市。王莽时曾在长安及“五都”设置五均司市师,“(长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注:《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下。)。”据此,洛阳为中市,临淄为东市,宛为南市,邯郸即称为北市。可见,邯郸不仅有市,而且其规模还相当大。汉武帝时期,常山王太子刘勃“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注:《汉书》卷五十三《景十三王传》。),”可知常山国都真定亦有市的设置。王郎起兵后,命所署廷掾前往招抚信都太守任光,任光“斩之于市(注:《后汉书》卷二十一《任光传》。),”所指即为信都郡城的市。东汉末年,袁绍以董昭为魏郡太守,“时郡界大乱,贼以万数,遣使往来,交易市买(注:《三国志》卷十四《魏书》十四《董昭传》。)。”所言则为魏郡郡城邺城的市。左思在他的名作《魏都赋》中,对邺城的市有这样一段极为精采的描写:“廓三市而开廛,籍平逵而九达,班列肆以兼罗,设阛阓以襟带,济有无之常偏,距日中而毕会,抗旗亭之峣薛,侈所頫之博大。百隧毂击,连轸万贯,凭轼捶马,袖幕纷半,壹八方而混同,极风采之异观,质剂平而交易,刀布贸而无算。财以工化,贿以商通,难得之货,此则弗容。器用周而长务,物背窳而就攻,不鬻邪而豫贾,著驯风之醇。”这些描写,应该说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

由于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河北地区的商业已相当发达。早在战国末年,邯郸人卓氏、郭纵,即以冶铁起家,成为全国著名的大工商业者。河南的大商人吕不韦,亦曾往来贾于邯郸,家累千金。西汉初年,陈豨据代地举兵反叛,所置将领亦多系当地的大商人。两汉时期,封建统治者虽然一直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但收效甚微,整个商业贸易仍然得以全面发展。西汉中期以后,商品种类日益增多,商业行业的分工亦越来越细。据《史记·货殖列传》,当时各大城市至少已有二、三十个商业行业,吃的商品有谷物、果菜、肉食、水产、饮料、调料等,衣物有帛絮、细布、榻布和各种皮革、皮裘等,烧的有薪、稿,用的有竹木器、铜器和毡席等,交通工具有船、车和驾车的牛马等,手工业生产原料有竹、木、漆、丹沙等,奢侈品有各种珠宝、金器、玉器和远方珍奇异物等。有时,甚至连奴婢也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据《汉书·景十三王传》:赵王刘彭祖“擅权,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入多于国租税,以是赵王家多金钱。”韦昭注云:“平会两家买卖之贾者。榷者,禁他家,独王家得为之也。”师古注云:“即,就也。就诸县而专榷贾人之会,若今和市矣。”刘彭祖利用权势,独家强行在赵国属县市场上向商人抽取“榷会”之费,仅此一项收入竟然超过了按国家规定应该由他征收的各项租税的总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赵国各县商业的发达。据左思《魏都赋》,在汉末邺城的市场上就陈列着河北各地以及全国各地的著名特产。其中,有雍丘(今河南杞县)之梁、真定(今正定南)之梨、故安(今易县东南)之棠、中山(今定州市)之酒、信都(今冀县)之枣、襄邑(今河南睢县)之锦绣、朝歌(今河南淇县)之罗绫、房子(今高邑西南)之绵纩、清河(今清河东)之缣緫。河北各城市市场的繁荣景象,由此可见一斑。

秦汉时期,商业活动始终以城市为中心,因此各地之间的贩运贸易也就成为当时商业活动的主要内容。当时,贩运贸易的商品,主要是地方特产。例如,幽州北部地区盛产名马,各地的大商人多往来于此地从事贩马贸易。王莽末年,吴汉以宾客犯法,乃亡命至渔阳,因资用匮乏,曾一度“以贩马为业,往来燕、蓟间,所至皆交结豪杰(注:《后汉书》卷十八《吴汉传》。)。”东汉末年,“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资累千金,贩马周旋于涿郡,见(刘备)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先主(刘备)由是得用合徒众。”张、苏二人能够拿出大量金钱财物资助刘备起事,可见当时从事贩马贸易的商业利润十分丰厚。据《三国志·魏书·牵招传》,曹操北征乌桓时,牵招拜护乌桓校尉,后“还邺,辽东送袁尚首,悬在马市,招睹之悲感,设祭头下。”这说明邺城还专门设有马市,在当时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马匹集散地。

在河北北部地区,汉民族与匈奴、乌桓、鲜卑等少数民族之间也互通有无,不断进行贸易活动。当时,这种贸易活动大都在由汉朝官府指定的边关市场进行,称作“通关市。”同内地城市中的“市”一样,关市四周也筑有墙垣,并派专人看守市门。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内,汉族人民和各少数民族人民都驱赶着车马,满载着货物进入市场,先由官府同对方讲定物价,然后再相互进行交易,所以又称作“互市”、“合市”、“交市”。据《史记·匈奴列传》,汉景帝时曾“与匈奴和亲,通关市。”汉武帝即位后,亦“明和亲约束,厚遇,通关市,饶给之。”据《后汉书·南匈奴传》,东汉初年,“北匈奴见南匈奴来附,惧谋其国,故数乞和亲,又远驱牛马与汉合市。”同书《乌桓鲜卑传》亦云:建武二十五年(49年),“始复置(护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今河北万全),开营府,并领鲜卑,赏赐质子,岁时互市焉。”又云:汉安帝永初中,鲜卑大人燕荔阳入朝,邓太后“令止乌桓校尉所居宁城下,通胡市,筑南北两部质馆,鲜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质。”《刘虞传》所谓“开上谷胡市之利”云云,指的也就是宁城的关市。在1971年发现的内蒙古和林格尔东汉墓壁画“宁城护乌桓校尉幕府图”上画有一方形城垣,榜题“宁市中”三字,可证宁城当时确有市的设置。从画面上看,其位置正处于宁城的中心地区,设在县衙门和幕府衙门之前的一片空阔的广场上。不论对汉族人民还是对匈奴、乌桓、鲜卑等少数民族人民,这种互市贸易都是必要的和有利的。这对于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友好往来,进一步发展河北北部地区的农牧业生产,都起到了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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