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观分歧对南北关系走势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分歧论文,走势论文,国家主权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主权国家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仍将是人类进行自我管理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单位,“国家和民族主义仍然是进步和冲突的驱动力。不论怎样,民族国家的时代还没有结束。”[1]另一方面,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规律的作用,除极少数发展中国家有可能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外,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发展到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程度。因此,未来的南北界限和南北矛盾仍将存在,双方在国家主权问题上的分歧和矛盾也将长期存在下去。
一、国家主权观分歧
国家主权(state sovereignty)由对内最高权力(power)和对外平等权利(right)两根支柱构成。近代意义上的主权概念产生后,其内外两根支柱一直在不断地塑造着国家和国际关系体系的属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对内主权要求主权国家在国内行政方面实行等级制和权力集中制;作为国家平等权,对外主权要求在国际关系方面实行平等和民主制度。然而,主权的内外功能所要求的国内集权制和国际民主制在现实中难以得到充分实现,因为在国内方面,最高权力总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并处于不断分散化的过程之中;在国际方面,大国与小国、强国与弱国、富国与穷国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广大弱小国家主权的独立性、完整性和平等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所以,主权理论的对内功能和对外功能,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从一开始就蕴藏着内在的和难以彻底解决的矛盾性。从长远看,国家主权内在的矛盾性主要是通过形式上的国际平等与民主对国内不平等与不民主的客观影响而逐步得到消除,从而进一步促成真正的国际平等与民主制度的实现。
国家主权观就是对主权概念或理论的理解和认识,是运用主权时“所处的位置或采取的态度”,[2]是指导国家行为的基本原则。对同一事物,由于观察的角度和侧重点不同,因而产生不同的理解、认识和态度。在国际关系中,由于在国家利益、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政治制度、文化和历史背景等方面的不同,“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方向和道路上,在如何对待各自的价值观念、民主、自由、集体、个人、人权等一系列问题上
,东西方的观点往往不尽一致”,[3]尤其是在主权原则问题上更是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和冲突。例如,“在1991年第46届联合国大会上就出现了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一方和以发展中国家为另一方之间关于主权问题的激烈辩论,出现了两种明显对立的主权观:前者认为‘传统的主权概念已不适用于当今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大量问题,特别是在全球环境、民主与人权领域内’;后者则强调,国家主权是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包括环境、民主和人权等问题的解决虽然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但本质上仍然属于各个主权国家管辖范围内的事,不能借口国际合作来干涉一国内政,损害国家主权。”[4]这说明发展中国家尽可能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和运用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最大限度地限制权力(power)的作用,同时极力扩大权利(rights)的范围;而发达国家的主权观恰恰与之相对。从根本上讲,这两种不同的国家主权观所反映的是两种主要国际力量的根本利益,其分歧、矛盾及其互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甚至决定着南北关系发展的走势。
二、国家主权观分歧的动因
如上所述,国家主权观所体现的是国家的根本利益和最高利益,而国家的根本利益和最高利益及其客观需要则是导致国家主权观念不断发生变化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不同的发展时期,一个国家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和最高利益是不同的。不同的国家最高利益客观上需要不同的国家主权功能,这种需要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有时需要绝对主权理论和原则的保护,例如世界各国在领土主权上的立场以及弱小国家在保护其独立的国际身份上的主张等方面的需要;二是国家最高利益有时又要求相对主权的支持,例如世界各国在对外贸易和国际合作上的立场等方面的需要。一般而言,处于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或处于民族国家创建初期的国家,最需要的是主权的保护功能;而经济比较发达或国内社会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在此方面的需要便不那么强烈和明显。因此,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对国家主权观念的理解和认识不可能一致。这种由经济发展程度和国家实力不同而导致的国家利益冲突,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国家主权问题上产生不同观点或分歧的最深层次的根源之一。
应当承认,主权国家在今天的确陷入了自其产生以来从未有过的困境:其上有来自经济全球化、国际组织等国际力量的制约;其下是经济利益地方化等国内势力的挤压。这些挑战使得国家主权的“弱化”不可避免,主权的使用范围大大受限。“不承认或看不到这种变化是不对的。各国政府的决策者和政治家应该充分认识这种变化,在行使国家主权过程中要适应这种变化,以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和最高利益,避免给自己带来被动。”[4]国家主权虽然受到了许多方面的限制甚至是侵蚀,但是其核心部分并没有受到伤害,应当说,主权的核心部分仍然完整无损,因为其最基本的功能——保持国家的独立并使其持续地存在下去——依然有效。然而,对主权的主观侵蚀,即全球性和某些地区性大国所奉行的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政策对弱小国家的主权构成的实质性威胁,却能够导致主权国家独立性的逐步丧失,使其成为准主权国家。因为在国际关系中,超级大国的确具有天生干涉小国或弱国的倾向,“较强大的国家希望将自己的意志或政治制度强加于别国。”[5]但是,由于均势法则的作用,超级大国不可能也没有能力通过武力建立世界政府,一统世界。因此,建立在主权国家基础之上的国际体系将会长期存在下去。
主权国家的继续存在意味着国家主权概念和原则继续有效。同时,由于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或者说穷国与富国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而且难以消除的现实,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无论如何发展,也很难赶上发达国家。因此,双方因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而在国家主权问题上产生的分歧与矛盾仍将继续存在下去。这也许是一个无法摆脱的难题:只要国家间存在着贫富上的差异,彼此间就会发生利益冲突,就会在国家主权问题上产生不同的看法。这种国家主权观分歧和矛盾在冷战后的今天,有可能不断趋向紧张,因为“西方失去了来自东方的压力,于是转向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控制,经济活动更多地服从政治的需要。”[6]
三、国家主权观分歧对南北关系走向的影响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主权问题上斗争的基本模式主要是通过各自所关心的制度利益之间的互动性摩擦和较量来体现的:发展中国家注重的是国际民主;发达国家侧重的是国内民主。换言之,前者所关心的是争取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平等化,通过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来维护国家的独立;而后者所关心的却是如何以推动发展中国家国内的民主与自由为名把本国的主权权力扩展到发展中国家中去(即对发展中国家实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从而实现永久主导国际社会并使发展中国家永远处于从属地位的目的。双方斗争的手段主要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所具有的优势:发展中国家主要以权利对抗发达国家的实力;而发达国家或者以个人权利对抗集体权利,或者以实力对抗权利,或者两手并用。具体讲,发展中国家主要是借助自身的集体力量并使用公认的国家主权原则、国际法作为争取国际民主、平等权利的主要手段和法律依据,其核心是争取平等的国家权利(state rights),实现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而发达国家则协调使用武力和人权外交两种手法,并以人权外交攻势为主,当人权外交失灵时,就毫不犹豫地使用武力,试图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均突破对方主权防线,为自己任意干涉发展中国家的内政铺平道路。
然而,双方在国家主权问题上互动的结果很可能完全出乎人们所料,尤其是出乎发达国家所料,因为这种互动将促使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政治和整个国际政治两个层面同时朝着民主化的方向发展。其互动进程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主权问题上的分歧和斗争有利于发达国家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因为当今国际政治的本质仍然是强权政治,国家实力是决定国家的国际地位高低和国际影响力大小的决定性因素。为了永远控制弱者,发达国家在形式上采取了推动发展中国家内部“民主”进程的做法,以便趁机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其价值观,用西方文化同化其民族文化,以此显示西方社会制度和文化在世界上的优越性和普遍性;同时不放弃武力干涉手段。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将不时地受到侵害甚至其独立地位会出现暂时的中断,发展中国家所争取的国际民主和平等权利将远远小于发达国家所要达到的“输出民主”的效果。但是,这种不利的结果存有一个最低限度:发达国家所奉行的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政策虽然会影响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独立地位,但一般不会影响其存在的基础,即在当今国际政治条件下,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以消灭一个主权国家为目标的战争或者一个主权国家被另一个主权国家或国家集团以武力吞并的现象现在不大可能发生。有趣的是,二战后发生的主权国家间吞并的极少数实例都出现于发展中国家,例如印度1975年对锡金的吞并,印度尼西亚1976年对东帝汶的吞并,伊拉克1990年对科威特的吞并等。据此可以推断,未来国际关系的结构性对抗仍存在于南北之间,而国际冲突的热点将主要产生于南方内部。
在第二阶段,双方在国家主权问题上的分歧与矛盾将朝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发展。从长远看,第一阶段的结果将不可避免地推动第二阶段结果的实现,即发展中国家所要求的国际民主和平等权利的实现。在第一阶段,是客观的经济力量和发达国家的实力双重因素共同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内部政治民主的发展。这一进程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无疑是痛苦的。“许多亚太国家(地区)目前正处于这一转型期,它们所经历的社会变革将更为动荡和痛苦。菲律宾马科斯政权的垮台,韩国的金泳三当选总统,……都表明人们要求推进政治改革、扩大民众参政的迫切心理。”[3]应当指出的是,发达国家促进发展中国家“民主”的目的不是为了民主本身,而是出于便利其干涉发展中国家内政的需要。因此,在第二阶段,发达国家也绝不会放弃所拥有的武力优势来追求国家利益的做法,不会自动放弃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政策。当然,这种做法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来自国内和国际民主因素的制约。从另一方面来看,广大发展中国家民主水平的显著提高很有可能反过来进一步提高发达国家国内的民主水平,从而促使其朝着真正民主的方向发展,不仅仅在其国内实行民主制度,而且在国际社会中也推行真正的民主制度,使国际关系更加民主化。英国著名学者安东尼·吉登斯即认定,“在国家之内和国与国之间如何深化和扩展民主”[7]是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必将自然地削弱发达国家实施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政策的根基,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发达国家实施这种政策基础的削弱。因为民主国家之间发生战争和武装冲突的频率与非民主国家之间的频率相比要小得多。因此在第二阶段,西方发达国家对较民主的发展中国家动武的机会很可能大大减少。二是发达国家实施这种政策的对象范围的缩小。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民主化将推动整个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南北之间的矛盾和分歧的焦点将转到经济、贸易、金融等领域,而经济方面的矛盾和分歧只能用经济手段来解决,不宜诉诸经济之外的武力手段。这就大大削弱了发达国家的军事和政治优势,从而使得它们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对别国动用武力。这就迫使发达国家只能主要利用其经济上的优势来影响南北关系发展的走势,以求最大限度地追求和维护其国家利益。这种形势将有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平等权利和平等地位目标的实现。所以,双方在国家主权问题上的分歧与矛盾的结果最终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
总之,未来南北之间的政治性矛盾与冲突将更多更直接地表现在经济主权和文化主权领域,因为国家主权不仅具有政治意义,同时还具有经济和文化意义。这意味着南北矛盾的实质不会改变,即发达国家从政治上控制和压迫、从经济上剥削、从文化上同化发展中国家的战略意图不会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而发展中国家反对发达国家的控制、压迫、剥削和同化的斗争也不会停止。完全实现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还需要走很长的路。发展中国家对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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