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学语文教学目的的演变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目的论文,试论论文,中学语文教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国四十多年来,由于语文学科的综合性特点,加之我国特殊的政治因素,使人们在很长时期内对语文学科性质的认识一直处于迷惘状态,因而语文教学目的的确立也始终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在世纪之交,我们回顾中学语文教学目的的演变与发展,总结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对构建21世纪的语文教学目标体系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语文教学目的的历史回顾
解放初期,全国尚未颁布统一的语文教学大纲,当时的《初级中学语文课本》编辑大意指出“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话、说话、阅读、写作四项”,并强调这四项“不可偏轻偏重”。又说:“无论哪一门功课,都有完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这个任务,在语文科更显得重要。”〔1 〕《编辑大意》把语文教学目的确立为语文训练和思想政治教育两项。前者规定语文训练包括听、说、读、写四项,基本反映了语文学科的本质,抓住了语文教学的核心目标;后者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失之偏颇,人文性的教育目标范围过于狭窄,尤其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这一提法恰好迎合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使得许多学校把语文课上成政治课,削弱了语文训练,致使全国语文教学质量较差,引起了社会对语文学科的广泛关注,人们开始从语文学科的性质和目的方面探求原因。
1952年语文界开始研究语文教学质量差的原因。有些人认为对语文学科的目的认识不清是其主要原因,具体表现是语言教学和文学教学混合,致使两败俱伤,影响教学质量。于是1956年教育部公布了《初级中学文学教学大纲(草案)》《高级中学文学教学大纲(草案)》《初级中学汉语教学大纲(草案)》。这一时期的大纲是我国建国后第一部语文教学大纲,它标志着中学语文教学由无政府状态逐渐步入正轨。在教学目的方面,分别提出文学和汉语教学任务,这是语文教学科学化的新尝试。但是,这部大纲在教学目的的制订上还存在着以下问题:教养方面,在强调系统学习语言和文学知识的同时,忽视了青少年儿童的年龄和心理特点以及他们的接受能力;同时知识的系统化带来教材的艰深、任务的繁重,以致使教学上形成以课堂为中心、讲解为中心、教师为中心。教育目的的规定虽有许多可取之处,但初高中两个阶段完全雷同,缺乏针对性和层次性,给人们的感觉是这些教育任务形同虚设,没有实际意义。
1958年,随着大跃进的到来,语文分科教学实验一轮未了,还没来得及总结其经验教训就被迫停止。随后,那种突出政治思想教育、忽视语文教学规律的现象愈演愈烈,终于把语文课讲成“政治课”,语文教学在前进的道路上又一次受挫。
50年代末60年代初,随着人们对大跃进的反思,语文课也展开了关于语文教学目的任务的大讨论。1961年12月3 日上海《文汇报》发表了题为《试论语文教学目的任务》的社论,对这次讨论作了总结。社论批判了那种“把政治挂帅和语文教学中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等同起来,过分地、不恰当地强调思想性和结合实际”的作法。在此背景下,1963年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
这部大纲规定语文教学目的为“教学生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使他们具有现代语文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初步阅读文言文的能力。”〔2 〕这部大纲的历史功绩是第一次明确提出语文学科的基础工具性,并以此为依据提出培养学生语文能力目标。遗憾的是,大纲在强调语文学科的工具性的同时,忽视了它的人文性。因而,语文教学目的的制订仅仅局限于现代语文的读写能力和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这一狭小范围之中,其结果必然是对语文的社会功能的削弱,使学生片面发展,就其实质是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忽视。即使语文学科的能力目标,只提出读写能力目标,缺少听说能力目标。
文化大革命时期,语文学科首当其冲被政治运动所利用,语文纯粹变成了政治运动的工具,语文教育命运之悲惨至此达到了极点。
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重新制订中学语文教学大纲,1980年再次修订。这是一部过渡性的大纲,语文教学目的在语文训练方面基本上承袭了1963年大纲目标体系,仍然没有提出语文听说能力目标;思想教育目标,仍带有“文革”左倾思潮的痕迹,内容单一,空洞无物,因而显得苍白无力。
1986年12月国家教委颁布了《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1990年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大纲的意图:一是减轻学生负担;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这部大纲在教学目的、要求的规定上有以下特点:第一,增加了培养听说能力目标,并且与读写能力并列提出,使语文能力的内涵更加丰富、完整,突出了语文学科的交际工具性特点;第二,增加了“开拓学生的视野,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观”的目标,扩大了语文教育目标范畴,丰富了语文教育的内容;第三,教学目标显示出一定的层次性。如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各年级能力与知识教学要求,这种作法显然受布卢姆的目标分类学教育理论的影响。
这部大纲在教学目的的制订上虽然增加了一些内容,在1980年大纲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发展,但就整体而言,仍然没有突破1963年大纲教学目的的体系,依然存在以下问题。首先,语文素质的内容不完整,如缺少同语文相关的民族文化素质和语文自学能力素质等内容的规定;其次,缺少个性教育规定,忽视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培养,教学目的缺乏弹性;第三,人为地夸大思想政治教育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如将语文训练与思想教育统一的原则放入“教学目的”之中,既显得不伦不类,又有过分夸大思想政治教育作用之嫌;第四,初中、高中的教学要求特别是高中的“提高”要求不具体;第五,语文能力目标没能突出时代性特点。例如,对阅读、写作、听说均未提出效率问题。
总之,7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语文教学大纲在教学目的的制订上皆以1963年大纲为蓝本,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庄文中先生所说:“继承多于创造,共性强于个性。”〔3〕
二、现阶段语文教学目的的几点认识
1986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同年国家教委正式提出了《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计划(试行草案)》,随后又编制和编写各种教学大纲和教材,在几年的教学试验基础上,语文学科于1992年正式颁布《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这部大纲的语文教学目的概括起来有以下特点:第一,构建了一个较为科学的语文教学目标体系。大纲以教学目的为基础,分别列出读、写、听、说和基础知识、思想教育的教学要求,分解读、写、听、说的训练点(能力和技能)和基础知识教学点,从而构建出一个较为科学的初中语文教学目标体系,“有科学性和创造性”。〔4〕第二,重视学习语文的良好习惯的培养。 语文学习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要一点一滴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方能通悟。从这方面说,大纲强调“养成学习语文的良好习惯”是至关重要的。大纲分别就读写听说提出培养学生的默读习惯、读书看报的习惯、修改文章的习惯、专心听话的习惯、有礼貌说话的习惯。第三,强调语感的培养和提高阅读速度的要求。语感,是对语言的直接感受,它是阅读能力中最关键、最本质的一种能力,大纲在“教学要求”中提出:“读一般的现代文,能领会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含义和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感受能力。”语感与阅读速度密切相关,它不仅要求准确而且要求快速敏捷地感知语言文字,大纲在“教学要求”中提出“培养默读习惯,提高阅读速度”,使阅读能力的目标更具有时代性。第四,思想教育的要求更加符合中学语文学科的特点。大纲在“教学要求”中指出,语文教学中的思想教育“要着重于思想感情的陶冶,道德品质的培养”,使学生“初步具有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上述思想教育要求既有传统特色,又有时代气息,更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
然而,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教学大纲还是一个“试用”大纲,有待修改、完善。如“在小学语文教学的基础上”虽然强调小学与初中的衔接,但就目前而言,这一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有关表述还比较笼统、含糊:由于初中语文课程改革还存在种种困难,因而课程结构同教学目的的相配合问题还不够理想,在初中阶段培养学生健康个性的目标还没有体现;知识分类分点,能力分类分层以及教学要求同能力训练、基础知识的教学内容相协调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较之初中,普通高中属于较高层次的基础教育阶段,这一阶段在性质、任务、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方面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决定了普通高中阶段的语文教学目的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层次上都有别于初中阶段。1996年5 月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试验用)》在语文教学目的的制订上较好地反映了高中阶段的这种特殊性,在许多方面有新的突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突出语文学科的民族性和文化性。大纲前言把语文学科的性质表述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最重要的文化载体。”在论述语文学科的地位和功能时指出:“语文学科……对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吸收人类的进步文化,促进国家现代化建设,提高民族素质,都具有重要意义。”语文学科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语文具有很强的民族性和文化性,新大纲的教学目的反映了语文的这一特性,规定“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在“教学的内容和要求”中,也提出相应的要求。突出语文的民族性和文化性是新大纲的一个重要特色,反映了高中阶段语文教学目的和内容的特殊性,真正体现了高中阶段的语文教学“提高”的层次和要求。
第二,强调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新大纲教学目的明确规定“发展个性和特长”,而且增加了与之相配合的“课程结构”,规定语文课程由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组成,学科类课程包括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这样的课程结构,有利于发展个性,适应不同流向、不同程度、不同办学模式的学生和学校,使“发展个性和特长”的目标实现有了物质保证。建国四十多年来,我国语文教学目的一直是整齐划一,缺乏弹性,重社会需求,轻个人发展,近年来的应试教育把这种忽视人的发展的流弊推向极致。这样的教育目的和教育体制埋没人才,扼杀个性,这一深刻的历史教训应引起广大语文工作者的高度重视。新大纲把“发展个性和特长”作为语文教学目标提出,并增加“课程结构”内容,这是语文教育史上的创举,它对语文课程体系的改革,对培养各类语文人才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第三,较好地体现了“进一步提高”的层次和要求。以往大纲在语文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中,虽然通过诸如“阅读”和“比较熟练的阅读”,“能写简单的”和“能写一般的”等措辞,力图体现初、高中两阶段语文目标的不同层次和要求,但由于缺乏对初、高中阶段的性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根本性问题的研究,缺乏对语文学科的性质和社会对不同阶段学生的语文素质的不同需求的研究,因而初、高中两阶段的教学目的、要求从本质上始终存在着内容重复、要求含混的弊端。这种现象直接影响语文教材的编写和教学效率的提高。现阶段的初、高中大纲,不仅形式上分开编制,内容上也有较大变化,层次要求上有明显提高。首先,能力目标,“进一步提高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水平”“具有初步的文学鉴赏能力和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一定的审美能力”。其次,文化素质目标,“进一步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民族文化”的素质。再次,在“教学要求”中,阅读、写作、听话、说话的内容、速度、数量等较之初中都有提高。例如:现代文阅读,初中生要求每分钟500字,高中生则要求每分钟600字;阅读能力,要求初中生“从课文的内容中体会作者的态度或观点,就课文的内容、语言、写法提出自己的看法或疑问”,而要求高中生“评价课文内容和写法,提取所用材料”,显然,初中生的阅读能力主要在于理解,而高中生的阅读能力则提高到评价层次。
高中语文教学大纲是面向21世纪社会制订语文教学目的的,其立足点之高、内容之新是以往任何一部大纲所无法比拟的。但是,作为“供试验用”的大纲,是一种新的尝试,在许多方面还有待理论的研究和语文教学实践的进一步检验。例如,现代化与民族化相结合的语文教学体系,21世纪语文教学中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及语文教学如何充分利用语文的特点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培养等问题,都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
三、中学语文教学目的的演变和发展的几点启示与思考
建国四十多年来中学语文教学目的的演变和发展,我们从中得到一些启示,也促使我们对一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
1.正确认识语文学科的性质,是制订中学语文教学目的的关键。语文作为一门独立完整的学科,有它自己独特的性质和功能,这些性质和功能是制订中学语文教学目的的关键。建国四十多年来,在很长时间内语文教学目的之所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甚至是严重的失误,主要原因是对语文学科的性质缺乏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我国特殊的政治因素的影响,使人们要么毫不顾及语文学科的工具性,人为地夸大思想教育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要么将语文教学中丰富多彩的人文内涵,狭隘地理解为政治思想教育,使语文教学中的思想教育变成一种纯粹的政治说教。在语文教育史上,“左”倾思潮的影响,是语文教学目的摇摆不定的主要原因。其二,由于对语文教学中人为地夸大政治教育做法否定的同时,也因此忽视语文学科丰富的人文性教育目标,历史的经验与教训以及国外语文教育现状都证明了语文学科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双重教育功能和目标的性质,过分地夸大或缩小任何一方面的教育目标,都会给语文教学造成严重失误。因此,正确认识语文学科的性质以及在语文教学目的制订上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是当前以至将来语文教育研究的重大课题。
2.现代社会发展是制订语文教学目的的主要依据。语文教学目的受社会发展制约,是马克思主义教育目标观。我国四十多年的语文教学目的的演变与发展证明了这一真理。50年代至80年代初,受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大纲在语文教育目标的制订上,侧重于语文学科的知识和读写能力目标。8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全面实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些社会变革对语文教学产生重大影响。如1986年大纲在语文教学目的中不仅增加了听说能力目标,而且强调“开拓学生的视野,发展学生智力”。90年代的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教学大纲和普通高中语文教学大纲,语文教学目的更加突出时代性,如强调语文学习的良好习惯的养成,语文学习方法的掌握,“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读写能力的要求更加注重其效率和速度。所有这些,都是现代社会对语文学科提出的新要求,语文教学目的的制订,不能无视这些社会要求而闭门造车。21世纪即将来临,未来社会的发展必然会给语文学科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语文学科要改变以往那种自我封闭的状态,要立足现代社会,面向21世纪,真正使语文与生活联系,与现代社会相结合,为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语文学科生命力之所在,是语文教学改革的大方向。
3.深化课程、教材改革,是语文学科实现“发展个性和特长”目标的根本途径。建国四十多年来,在相当一个时期语文教学目的的制订存在着笼统划一、缺乏弹性的缺陷,这样的教学目标,就其实质是对中学生的禀赋、爱好、性格等丰富的人性的扼杀。柳斌同志在《关于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中指出:“现代社会是一个包含经济、文化、教育、科技许多子系统的极其庞大的系统,而人类的个体又具有千差万别的个性倾向和个性心理特点,这就决定了培养和发展学生健康的心理个性在教育过程中的极端重要性。无视社会对多种多样个性的心理品质的需要,无视学生个性心理品质的差别,在教育和教学过程中采取‘一刀切’和‘一锅煮’的方法必然会造成死气沉沉的局面,不利于学生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其后果不是教育的成功,而是教育的失败。”〔5〕柳斌同志在这里深刻地论述了培养学生个性的重要意义。 如何才能在语文教育和教学过程中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我认为深化课程和教材改革是其根本途径。关于语文课程改革,初中阶段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方案和措施,高中阶段则已经开始。根据国家教委1996年颁布的课程计划的规定,高中语文课程分为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学科类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6 〕与课程相适应,教材也应分编为必修课教材、限定选修课教材、任意选修课教材和活动课教材。在这个教材系列中,必修课教材主要保证学生基本语文素质的培养,选修课教材和活动课教材主要用于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活动类课程,应包括听、说、读、写活动的各个方面,使学生在各种活动中主动活泼地发展个性和特长。除此之外,教材在编写上应分课内读本和课外读本,课文要有教读和自读之分,练习有必做题和选做题,这样就会加大教材的弹性,为各类学生提供一个主动学习的广阔天地。
总之,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是语文教学目的必不可少的内容,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对语文课程和教材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