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终消费率下降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原因论文,建议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终消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居民消费,另一部分是政府消费,最终消费率是指最终消费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般按年来计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终消费率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特别是近三年来最终消费率接连下滑,2003年仅为55.4%,创下历史新低。最终消费率不断下降的趋势,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许多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居民消费需求不足和最终消费率下降的原因。本文拟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和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上分析我国最终消费率下降的原因,并提出促进我国最终消费率回升的对策措施。
一、我国最终消费率变化的基本走势及评价
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扩大消费需求、提高消费水平始终是我们追求的重要目标。消费需求是一个重要经济变量,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需求的角度来看,一个开放型经济的持续增长取决于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消费、投资、出口共同决定了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被称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但是,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提高居民的社会福利水平和生活质量,投资、出口也只是更好地实现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途径或手段,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更为持久和相对稳定。因此,从生产的最终目的和长远的角度看,扩大消费需求比增加投资和刺激出口对经济持续发展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我国最终消费率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与此同时,资本形成率不断攀高。1978—1980年的三年间,最终消费率分别是62.1%、64.3%和65.4%,1981年至1985年的“六五”时期,最终消费率平均为66.1%,“七五”时期最终消费率平均在63.4%,“八五”时期最终消费率下降为58.7%,“九五”时期最终消费率略有回升,为59.4%,但“十五”时期的前三年即2001—2003年,最终消费率接连下降,分别为59.8%、58.0%和55.4%,2003年我国最终消费率创下了历史新低。对最终消费率的国际比较显示,我国目前的最终消费率明显偏低。根据世界银行资料,2002年,世界平均水平为80.1%,低收入国家为80.7%,中等收入国家为74.3%(其中,上中等国家为75.2%,下中等国家为72.4%),高收入国家为81.0%。2002年与我国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即人均GDP在1000美元左右)如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的最终消费率分别为81.2%、78.8%和68.9%。显然,我国目前最终消费率不仅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也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二、我国最终消费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分析
1.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对我国最终消费率走低有较大影响。 一是各阶层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导致消费率走低。据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2003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最高收入户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之比不断扩大,分别为5∶1、5.4∶1、5.7∶1、8.6∶1。2004年高低收入组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4年1—3季度,城镇居民户中,最高10%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210元,最低10%收入组为2116元,高低收入组的收入之比达9.1∶1。最高10%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6.8%,而最低10%收入组仅增长了10.9%。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经历了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逐渐扩大的过程。1978年开始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年扩大,1995年达到第一个顶峰,基尼系数由0.21扩大到0.34。1996年基尼系数下降为0.32,比1995年下降2个百分点,恢复到90年代初期水平。随后差距开始逐年扩大,1999年的基尼系数为0.34,2000年的基尼系数达到0.35,2003年的基尼系数进一步扩大到0.37,比1995年的最高点扩大3个百分点。按农户人均收入水平进行5等分分组(每组各占总户数的20%),2001年高低收入组农户的收入比为6.8∶1(以低收入组农户的收入为1),2002年扩大为6.9∶1,2003年进一步扩大为7.3∶1。这种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对消费率下降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由于高收入阶层的平均消费倾向低,其消费需求逐渐接近饱和状态,消费增量低于收入的增量,其主要收入已经开始进入投资领域,一是从事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二是购买住房支出,而购买住房支出从当期来看是一种投资行为,其带动的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建设,是拉高投资率压低消费率的重要因素。从目前各地房地产价格水平及走势来看,远远超出了一般收入家庭所能承受的水平,但高收入家庭仍然趋之若骛。同时,我国对低收入家庭没有健全的收入补助机制,使得大量低收入阶层有消费欲望但缺少必要的消费能力,消费需求受阻,从而导致内需拉动力被削弱,消费率走低。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影响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增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曲折的过程。由开始的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由逐渐扩大再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加速扩大的过程。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7∶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1985年缩小为1.8∶1,1994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又进一步扩大为2.86∶1,超过了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又缩小为2.47∶1。1997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加速扩大,2001年突破历史最高点,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2.90∶1,2002年继续扩大到3.11∶1,2003年扩大到3.2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得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在全部居民消费中的比重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2003年我国乡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为59.5%,但农村居民消费在全部居民消费中的比重只有42.4%。长期以来,我们的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速度都是城市高于农村,200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9.2%,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3%,而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只增长6.8%。200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3.3%,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35573亿元,增长14.7%;而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只增长10.7%。虽然农村居民消费比重的下降与农村人口比重下降有很大的关系,但农村居民消费增长慢与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也密不可分。
2.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对最终消费率的下降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是最终消费率下降的体制性原因。一是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使地方政府具有追求高经济增长目标的迫切要求,而实现短期经济增长目标的有效途径是扩大投资规模。现行管理体制下对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评价考核的主内容是经济增长。而地方政府确定的经济增长目标往往是越到基层,经济增长目标越高,层层加码。地方政府官员非常清楚,要完成经济增长目标,就必须在扩大消费和增加投资上下工夫,但从地方的角度来看,扩大居民消费方面文章难做,甚至费力不讨好,因此,见效最快的办法就是扩大投资规模。从需求的角度来看,在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可操作的手段很有限,而实现经济增长目标最有效办法是扩大投资、上项目、建厂房。因此,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在加快本地经济发展的总目标下,招商引资搞建设成为了地方政府重要的经济工作内容。各种优惠政策纷纷出台,招商引资任务层层下达,形成了大搞建设的投资热潮。各种开发区、科技园区随处可见,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改造越搞越大,结果是投资增长大大快于消费增长。二是我国现行的区域经济竞争机制不具备扩大消费需求的功能。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下,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区域的产业发展水平和产品竞争力。我国改革开放后,东部发达省市的成功经验表明,产业发展是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是消费需求扩大的基础。我国幅员辽阔,人口规模庞大,消费市场广阔。因此,提高本省产品在全国市场的竞争力对本省经济发展是重要的途经。所以,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战略和思路来看,各地都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快产业的发展上,而对于如何扩大本地居民的消费需求却没有拿出多少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因为,大家知道,扩大本地居民的消费需求对带动本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有限的,本地消费需求带动的可能不是本地的经济增长,更多的是带动外地区的经济增长。特别是落后或经济不发达地区,产业发展滞后、产品缺乏竞争力,本身消费需求扩大的潜力就很有限,当务之急就是发展产业,特别是工业,因为工业化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因此,各地区都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发展本地的产业上,在如何扩大供给、扩大市场占有率上进行竞争,而不是在扩大消费需求上竞争。三是现行的税收制度不具备调动地方政府抓扩大消费需求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在追求经济增长目标外,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财政收入增长,目前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生产性增值税为核心,主要对生产环节征税。而对于最终消费环节的消费税收征收范围十分有限,只是对一些特定商品征税,且消费税还是中央税归中央独享。这种税收制度不可能调动地方政府扩大本地居民消费的积极性,地方政府更不具备刺激消费需求的有效政策措施。因此,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是发展生产,特别是发展工业。而发展工业就需要上项目,进行大规模投资,从而推动投资高增长。
三、促进最终消费水平回升的对策建议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最终消费水平走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因素,有行政管理体制的原因,有税收制度结构的问题。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使得我国最终消费率偏离了合理水平。因此,从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问题、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税收制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是促使最终消费率回归到合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1.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影响消费水平提高的问题。首先要解决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增收缺乏长效机制保障的问题。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减负增收政策措施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8%,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实际增长7.7%。但是,2004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中一半左右来自农产品价格上涨,1/4左右来自外出务工,但农产品价格上涨不具有可持续性,农民外出务工收入的提高受制于工资总体水平的提高。从总体上看,农民收入增长的基础并不牢固,农村居民消费增加的空间仍然有限。目前,绝大多少省市实行了农业税全免,对农民增收的短期作用明显,但长期效应有限。因为,和其收入相比农村居民的各种支出负担仍然很重,尤其是农村居民医疗保健和子女教育支出完全靠自己负担,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应该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对农村居民子女教育的保障机制,所需的经费根据各地财政情况主要由各级政府财政安排解决。通过这种财政转移支付的行为可以达到逐步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目的。其次,要重视和解决各阶层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问题,包括城镇居民内部和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要在重视效率的基础上兼顾公平问题。要建立全社会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并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来控制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在此基础对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实行补助,提高他们的消费能力和水平。
2.要从体制上消除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资饥渴症。为追求本地经济增长高速度,地方政府不断的追求扩大投资规模,推动了投资膨胀,全国各级地方政府都存在这种投资饥渴症。这种行为方式是现行管理体制所决定的,是全国各地方政府普遍的行为方式。这种共同的行为方式促成了我国投资拉动性的经济增长模式,如果最终消费率持续走低,这种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循环方式就形成封闭循环,最终将导致经济大起大落。要消除地方政府这种靠扩大投资规模来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投资饥渴症,必须从完善体制上入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按照中央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责权。属于全国性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事务,由中央管理,以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属于面向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事务,由地方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行政活力。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的事务,要区别不同情况,明确各自的管理范围,分清主次责任。根据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责权的划分,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税、金融、投资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对地方干部的考核要淡化经济增长方面的内容,强化“五个”统筹方面的考核内容。
3.要从机制上消除地方政府只重视生产领域不重视消费领域的行为方式。竞争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效途径,没有竞争就没活力,地区之间的竞争也是如此。但是,如果各地方政府都只重视生产、投资而不重视消费,最终损害的将是大家的利益,是国家的利益。因此,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需要进行改革,实行促进生产与促进消费并重的税收制度,可考虑降低现行的增值税税率,把在生产环节降下来的增值税放在消费环节征收,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这部分消费税实行中央和地方共享或地方政府独享。以此调动地方政府关注消费、促进消费的工作积极性,避免地方政府只把眼睛盯住生产和投资而对扩大消费需求无所事事局面。
4.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投资效果,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是一定时期内国内生产总值增加额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值,它反映了每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所提供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额。投资效果系数越大,实现既定经济增长目标所需要的投资规模就越小,消费规模就可相应扩大。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性现象十分明显。2003年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为0.216(即每100元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国内生产总值21.6元),比1990年下降0.147,比1995年下降了0.369。由于经济粗放式增长,投资效果下降,实现既定经济增长目标需要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这也是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最终消费率下降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扭转经济粗放式增长的势头,改善投资效果,促进最终消费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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