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战略意义与对策_科技论文

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战略意义与对策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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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这个概念,是与传统的“国营”概念相对而言的。国营企业是生产结营受国家计划和政府控制的一类经济实体。与之相区别,民营科技企业具有如下三个特点:其一,它的经营者不是由政府任命的,而是由企业所有者按一定方式选择产生的;其二,它的经营管理决策不受政府控制,而是由经营者依据市场状况自主做出,或由经营者与所有者共同作出;第三,它的经营风险、经营责任不由政府承担,而是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民营科技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私营、个体等多种经济成份,基本特征是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主要从事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在目前的民营科技企业中,国有经济成份占21%,集体经济成份占47%,个体和私营成份占13%,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占9%。这一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企业群体所共有的特点是:政企分开,实行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发展模式。

一、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关键所在

(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现状及其制约因素

据一些经济学家测算,美国、英国、日本和德国的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几乎超过60%,法国曾经超过80%,而我国只有20%-30%;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30-40%,而我国仅为8%左右。我国每年的专利技术和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近10万项,但转化成商品并形成规模效益的仅占10%-15%,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

制约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的主要因素有以下9个方面。(1)机制因素。在分配机制上,由于知识产权没有资本化、肌份化,技术的发明者、创造者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创新缺乏动力。(2)体制因素。教育、科技、经济、金融体制方面突出的问题是资源分散、部门分割,没有形成合力与互动,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现象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从事科技研究开发的科学家与工程师数量分布方面:美国,在企业的占全国总数的80.8%,独立科研机构仅占6.1%;英国,在企业的占全国总数的61.4%,独立科研机构仅占10%;日本,在企业的占全国总数的35%,独立科研机构占36.2%。(3)投入因素。1997年,我国在大中型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仅占销售收入的1.21%,而日本达5%以上,比重为3%的企业在一些行业被认为是没有竞争力的;1997年,我国总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中,企业占42.9%,低于发达国家60-75%的水平;具有研究开发能力的企业不到大中型企业总数的一半,一半以上的企业仍然是单纯的生产企业;1997年武汉市294家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仅占年销售收入的1.39%,有科技活动的企业占45%,建有企业科技开发机构的占48.9%。国外大企业一般都有较长远的技术储备,超前研究开发一般在10年左右,有的达到15-20年,而我国新产品开发周期普遍较长,新产品产值率平均只有8%;一般而言,资金投入在产业的过程中分为三个阶段:研发、中试和产业化,这三个阶段的比例应为1:10:100,而我国为1:0.7:100,中试投入严重不足。(4)金融制约。这里的突出表现是没有发展与高科技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投资和高科技融资相联系的高科技二板市场。在我国成果转化资金靠风险投资的仅占2%,而在美国,50%以上的高科技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得到风险投资的帮助。(5)创新主体制约。技术创新主体和应用主体应是企业,在我国由于国有企业债重人多,包袱重,活力不足,企业科技投入少。在美国,科技投入企业占74%;日本,企业占72.2%;英国,企业占65.2%;中国,企业只占42.9%。(6)人力资源制约。在人力资源方面,突出表现是创新性不够和复合型人才不适应成果转化的需要,懂市场的科学家和懂科学的企业家都很少。(7)文化制约。现在的文化只承认成功,不允许失败,不鼓励冒险精神的文化观念,难以培植创新精神。(8)环境制约。实践表明,创新是同创业紧密相联的,创新者发展新技术,但要将新技术变成现实的生产力还需要大量的创业者,而创业者的成长与成功需要良好的创业环境。要提高我国科技成果的产业水平,必须大力改善创业的环境。(9)价值观念的制约。我国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长期习惯于用单纯的技术水平论科研,有些技术成果只能停留在徒具高水平的“样品”和“展品”阶段,虽然各项技术水平都很先进,但缺乏产业化的条件,并不能成为商品。这里的关键是要改变以“证书”论水平的评价标准,加进成果产业化的价值判断。

(二)民营科技企业能有效地解决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

自八十年代初全国第一家民营科技企业诞生以来,民营科技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走过了风风雨雨十多年历程,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1、民营科技企业是最先进的生产力与最具活力的经营机制的有机结合,能够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的制约,有效地解决科技与经济的“两张皮”问题,形成科技链和产业链的联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是科技的发展并不等于直接的经济繁荣,只有通过转化,科技才能变为直接的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不仅依赖于科技成果自生的内在因素,更取决于一个适当的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以前我国经济中存在的科技链与产业链严重脱节的状况,就是因为缺乏一个使科技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机制。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科技界也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其中最生动、最强劲、最富有影响力的莫过于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不但把科技推向市场,使第一生产力面对国民经济主战场,而且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和劳动生产力的配置上创造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先进的生产关系,创造了能极大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社会化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民营科技企业汇聚了“民营”和“科技”两大当代国际发展潮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必将成为我国科教兴国的一支有生力量。

民营科技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决裂,对企业运行机制进行了重大创新:(1)完全的市场机制。民营科技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生产要素完全靠市场调节,经济行为和活动完全受市场规律制约,企业完全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2)独立的产权机制。非公有的民营科技企业拥有生产经营的全部权力,完全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克服了所有者“虚化”的现象。(3)强烈的动力机制。企业的一切生产活动,始终都与经营者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经营者和所有者都以自身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4)灵活的经营机制。企业经营直接面向市场,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5)全新的用人机制。企业在录用人员上具有“双向选择权”,“因事设人”、“一人多用”,劳动者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6)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靠不断更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抢占市场。正是民营科技企业的上述六大机制优势使它具有了强大的生命力,也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了示范作用。截止到1998年底,全国民营科技企业总数达到7万多家,从业人员397万多人。民营科技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含金量高,70%源于自主开发。据统计,1997年民营科技企业投入的研究开发经费达到216.3亿元,占当年产品销售收入的5%,远高于同期我国要求大中型工业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额1.2%的水平。这些投入或用于自主研究开发,或用于引进国内外技术的“二次开发”。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每三家民营科技企业中,就有两项新产品推向市场,其中属于民营科技企业独立开发的产品占68.2%,属于与国有科研机构、大中企业合作开发的产品占20.6%,引进他人技术基础上的“二次开发”产品占11.2%。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在民营科技企业固定的从业人员中,科技人员所占比例在30%左右,近几年来加入民营科技企业队伍的硕士、博士和具同等学历的归国留学生近25000人。为了提高企业竞争力,抢占市场制高点,相当一批民营科技企业与高等学校、大院大所加强了合作,建立了产学研联合机制,有些还建立了自己的研究开发院和研究所。

2、民营科技企业产权明晰,体现了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按管理分配和按技术分配的原则,易于推进知识的资本化和股份化,有利于激励技术的所有者、资本的所有者、管理的所有者和创业者联手推进技术创新。例如,四通集团最近进行了产权改革,改革的原则为:冻结存量,界定增量,依法改制,着眼发展。今年5月15日由四通公司616名员工出资5100万元设立的职工持股会注册成立。由职工持股会出资51%,四通集团出资40%共组的改制重组平台,这是第一步。四通集团产权改革的第二步,就是由新成立的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分期分批地私募扩股,逐步购买四通集团的资产及业务。其后将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在国内或者国外上市,成为公众公司,真正建立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四通”。四通产权改革的方法是“经理层融资收购”,即目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债所融资本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的结构、相应的控股权格局以及公司资产结构的金融工具。四通在改革中把经理层的范畴扩大到经理层和所有员工,总裁和董事长各占认购总额的6%,14个新老核心共占43%。最近联想将35%的分红权变为股权。这35%的股份是这样进行分配的:这一部分整体比例依照35%、20%和45%的份额进行分配。也就是说,35%分配给公司创业时期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共15人;20%的股份以时间为限,分配给1984年以后一段时间较早进入公司的员工大约160人;45%并没有固化到具体人身上,而是根据作出贡献的大小分配给以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而且,有了认股权后,要分四年来实现,它对于留住高水平的人才是有很大帮助的。联想的股权改革是将35%的股权切割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激励老员工,这部分占35%中的55%;另一份,是对联想未来的留成,这可以看成是联想的“未来激励股”,它占股份的45%。这一方案的最大特点是既妥善地解决了创始人员的历史贡献问题,又恰当地考虑了企业的发展前途,因而是一个富有创新意识,比较公平、合理的股权改革方案。柳传志个人所占份额仅为总股份的1.2%。

3、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国科技人员的伟大创举,是科技体制改革的成功偿试,它能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制约,它的成功又必将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如同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伟大创造一样,民营科技企业是中国科技人员的伟大创举。可以说民营科技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它的创始人、决策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骨干,都是科技人员。1984年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奠定了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基础,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缩短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培养了一大批既懂科学技术、又通经营管理的科技实业家,它的成功为科技体制改革树立了典范,必将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民营科技企业作为高技术产业化的生力军,是我国发展知识经济的先行者。从1980年开始我国出现了第一家民营科技企业,并逐步形成了中关村电子一条街;1988年出现了第一个新技术开发试验区,继而科技工业园在全国蓬勃发展,这些都为我国发展知识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未来的知识经济大潮中,民营科技企业必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4、民营科技企业在当前投资需求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更有利于启动民间投资,推进民营企业家“上山”、实现民营经济同高科技的对接;同时鼓励科技人员“下海”,推进科研机构的企业化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我国经济生活中有两个“围城”现象:一是科技成果“围城”现象,“城”内有大量科技成果未转化,“城”外企业缺乏技术进步;二是资金“围城”现象;“城”(银行)内有9亿存款,1亿居民手持现金,而“城”外企业急需资金。这两种“围城”现象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要解决这两个围城现象:一是要鼓励创新,使科技成果具有可转化的潜力;二是要鼓励创业,让更多的人去当“小老板”,为社会创造就业机会,推进成果的转化;三是进行金融创新,启动民间直接投资。而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则能有效地解决上述三个问题。

5、民营科技企业经济上具有较强的活力、技术创新方面具有较大的动力,民营科技企业家对市场的反映具有较高的洞察力,易于推进金融创新,易于发展风险投资,实现金融资本同高新技术产业结合,实现跨越式发展。1998年,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已达655.1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35.44%,其中电子信息产品产值达57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国1/3,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名列全国第一。全国30%以上大容量局用数字交换机、20%以上计算机是在深圳研制生产的。深圳计算机磁头产量已位居世界第三位。以深圳为龙头,珠江三角洲一带已成为亚洲最大的计算机生产基地。深圳高新技术的发展得益于金融资本同高新技术的结合。截至1998年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达14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0.9%。深圳市还组成高新技术投资服务公司,自1996年以来,已先后为5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60多个高新技术项目提供了贷款担保,担保金额达8.7亿元。更为可喜的是,北京若干优秀民营科技企业通过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开始在国际范围内优化组合生产要素。如“联想”、“四通”、“方正”分别从香港金融市场筹集到数亿港币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

6、民营科技企业能有效地克服传统国营企业在技术进步方面的限制,能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不仅在高新技术产业中占有重要位置,而且积极推动着传统产业的改造,成为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助推器。经过多年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素质结构得到了不断优化,一大批企业在技术上实现了从实用技术向高新技术方向的转变,在产业结构上实现了从咨询服务业为主向高技术产业为主的转变。目前民营科技企业的经济技术活动覆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多数企业集中在通讯、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环保等领域,初步走出了一条以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的发展路子。同时,民营科技企业还通过资产重组、联合经营等方式积极参与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改造,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高度化。现在我国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58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都是在民营科技企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997年,5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3300亿元,总产值3200亿元,创利税320亿元,出口创汇55亿美元。1992年以来,这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总产值、利税、创汇等方面的平均年增长率分别达到79%、62%和79%。在这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民营科技企业约占80%。统计数据显示,民营科技企业的产值增长率普遍高于当地的工农业总产值增长率。北京市1997年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总收入突破4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0%以上,在有些区县,如北京海淀区,民营科技企业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85%以上。民营科技企业大多涉足于新兴产业特别是技术密集型新行业,其迅速崛起无疑会带动地方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不断改变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外部环境,不断创造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条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不可忽视的重要依托。(1)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是我国经济保持健康、繁荣发展的重要的原因。没有这样一个稳定、宽松的环境,国有企业改革就不会在一个“从容”的氛围下进行。(2)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创造了大量的产值和财政收入,为国有企业摆脱高税负、完善社会保障提供了经济依托。(3)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极大地拓展了经济空间,吸纳了大量劳动力,为国有企业冗员分流提供了就业依托。(4)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积极参与资本营运,为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提供了组织依托。

7、民营科技企业是一种混合经济形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会有效地促使我国企业资源配置由低效率向高效率转变,促进存量资源流动转变,重组创新能力,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加快新兴产业的发展。黑龙江省向阳实业集团,是齐齐哈尔首家超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1993年以来该集团先后租赁和兼并了停产、半停产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共20家,对现值1.5亿元的闲置资产进行资产重组,重新安置了职工3000多人,组建了新产业部门,使向阳实业集团的产值、利润分别增长了12倍和8倍。河南省思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2亿元资产,其研究、开发、生产的机车运行监控记录仪,功能优越,国内市场占有率达90%。1995年,该集团先后兼并了国有企业郑州市无线电总厂以及郑州市无线电仪器厂,妥善安置了1000多名职工,承担了两个厂子原来的债权债务,对原企业的资产存量进行重组,抓住商业机会新建了具有现代化管理系统的思达连锁商业。

8、民营科技企业是民营企业与科技对接的产物,是民营企业中的“明星”,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必然推进我国现存民营企业的“二次创业”和独资企业的大发展。民营企业在走过原始积累过程,达到一定规模,成功地完成第一次创业后,它们将面对与过去不同的市场、不同的竞争对手和不同的发展道路。这就需要它们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思维,进行更为艰巨的第二次创业,而民营科技企业的巨大成功无疑为它们树立了活生生的榜样,唤起了它们对科技的空前的热情。民营企业在第二次创业过程中已经认识到科技投入的惊人效益,认识到科技是企业抢占市场制高点的捷径,必将更加重视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到1998年底,我国共有私营企业120.1万户,个体工商户3120.1万户,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达到1.7万户(从业人员1亿多人),私营企业集团1563户。1997年,全国非公有制经济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4.2%,接近四分之一。个体、私营工业产值分别达到近1.79万亿元和3559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5.8%和3.2%。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3.4%和3.7%。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出台。这是我国继制定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之后,制定的第三部涉及规范私营企业市场主体的法律,至此,我国关于私营经济三种主要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主体法律已经基本齐备。实行新的制度,将使成千上万的这类个人经济主体摘掉“个体户”的帽子而戴上“独资企业”的帽子。这将大大有利于提升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地位,保障他们依法进入市场公平竞争、获取发展的同等权利。目前我国下岗失业职工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多,这一举措将使这部分社会成员更乐于创办个人投资企业或到这些企业从业。可以预见,我国将会有更多的人去兴办科技型或高科技独资企业。

9、民营科技企业的企业文化是一种催人奋进、鼓励创新创业的文化;这种文化的价值取向是企业的效益。这种文化土壤有利于科技成果的创新和成果的转化。

二、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大发展的战略对策

(一)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具有不断技术创新欲望和内在压力的新型民营科技企业制度

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之初,未对创业股权、技术股权、管理股权等产权作明确界定,导致未来发展中产权纠纷不断。民营科技企业由于其独特的生存环境,产生了特别复杂的、又特别不明晰的产权关系,具体表现在:(1)与主管部门的关系理不清。企业初创之时,自找婆婆,有自己的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虽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并无投入,但在企业发展起来后却出现所有权归属之争。(2)对无形资产,特别是管理股权和技术股权未作明确界定,形成隐患。(3)初始投资主体不明确,如创业资本主要是借贷、科研经费等方式积累起来的。(4)对优惠政策形成的“政府扶持基金”,其所有权归属的界定仍存在争议。(5)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兼并、联营、租赁、承包、合作、股份制改造、收购等形式壮大了规模,但国有资本的产权归属如何界定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目前,民营科技企业在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失效,已经严重制约了其技术创新的实施。因此,要推动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必须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

第一,理顺民营科技企业的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民营科技企业的产权界定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既要遵从国家现有的规定,又要尊重企业发展的客观状况。在明晰民营科技企业产权时,应把握以下几点:(1)何时以何种方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由民营科技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决定,不必强求一律。(2)有国家、集体等法人投资的民营科技企业,其产权界定由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共同商定;没有上述法人投资的企业产权界定由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共同商定,并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对其结果予以认定。(3)允许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创业人员以管理、技术、创业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投入,其量化比例由企业自定。(4)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在内部进行认股权的尝试,鼓励这种把个人利益溶于企业长远发展的产权界定方式。

第二,重构企业的组织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民营科技企业若想获得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就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促进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让具备更强专业和综合管理能力的人才来营运企业;正确处理好控权与授权的关系,通过一系列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企业委托处理关系;完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真正确立企业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关系,突破单一产权的限制,大胆吸收外部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

(二)大力保护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的营运,让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企业分配,通过实施技术股、创业股、管理股,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创业者、管理者的积极性

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是人们创造性劳动的凝结,是具有高附加值的无形资产。在以科技安身立命的民营科技企业中,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一般占有很大比重,但是由于这些知识资源无实物形态,可扩散、可分离,容易受到仿冒、窃取、盗版等不法行为的侵害,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必须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快速反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打击侵犯自身知识产权的行为。要保护知识产权,还必须对知识产权进行合理营运,即让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参与企业分配,建立一种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新型机制。这里,民营科技企业一定要突破“股东至上主义”的传统,让资本所有者、技术发明者、创业者、管理者共同拥有企业剩余索取权,通过技术股、创业股、管理股等制度创新的实施,在制度框架内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创业者、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等7部门《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指出: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其科技人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应当依法对研究开发该项科技成果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其中,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自行实施转化或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的,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应当在项目成功投资后,连续在3-5年内,从实施该科技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或者参照此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实施转化的,也可以用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时作价金额20%的股份给予奖励,该持股人依据其所持股份分享收益。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奖励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这一制度的实施将使我国知识资本得到明文保护,使知识资本的股份化得到保障。

国外对科技企业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是股票期权。所谓股票期权,是企业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实行的一种长期激励的报酬制度。标准的股票期权是指经营者享有在与企业资产所有者约定的期限内(如3-5年内)以某一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票的权利。行使本企业股票期权的经营者,在约定期限内,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如该股票价格届时上涨,那么,经营者在他认为合适的价位上抛出股票,就能赚得买进股份与卖出股价之间的差价。股票期权源于美国。自80年代起至今,美国大多数公司都实行了这种制度。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可以促使经营者关心投资者的利益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使经营者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得更加紧密,所以,世界许多企业都纷纷引进这一制度。据资料显示,全球排名前500家的大工业企业中,至少有89%的企业对经营者实行了股票期权制度。

(三)促进金融资本同产业资本的有机结合,推动上市公司与民营科技企业的嫁接,大力发展风险投资,营造民营科技企业良好的融资环境和社会支撑条件,使民营科技企业在资本扩张的基础上实现跳跃式发展

资金短缺是制约民营科技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拓宽民营科技企业的筹资、融资渠道,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机结合。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为解决银行放贷的后顾之忧,可以设立专门的民营科技企业担保基金或其他面向民营科技企业的担保基金。在民营科技企业集中的地区,还可以设立民营科技互济基金,调剂解决民营科技企业之间的资金急需。

——对具有较大规模、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民营科技企业(集团),具备必要条件,应允许安排发行企业股票、债券及上市,给予和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对一些成立时间较短,规模难以达到股票市场上市要求的民营科技企业,国家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专门的第二板市场,允许业绩良好的一批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在第二板市场进行股权或股票的转让。

——积极推动上市公司与民营科技企业的嫁接,实现上市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上市公司有较强的筹资能力,却没有良好的产业支撑;民营科技企业拥有雄厚的技术基础,却没有通畅的筹资渠道。二者的嫁接,正好可以优势互补。民营科技企业在直接上市面临种种限制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参股、控股等资本营运方式盘活上市公司中的存量资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证券市场注入长治久安的活力。

——大力推进金融工具的创新,发展高科技风险投资,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使科技链与产业链之间“天堑变通途”。目前我国宜组建“民办官助”的风险投资公司,“民办”有利于风险投资公司内部经营机制的规范化,保证风险投资决策科学化和高效化;“官助”有利于提高风险投资公司的信誉,保证风险投资事业的顺利发展。

(四)切实转变生产经营观念,高度重视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以持续的技术优势抢占市场制高点

企业要发展,必须依靠先进的技术和富有竞争力的产品。企业能否占领市场,关键看企业能否开发出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产品。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必须将技术开发工作放在企业的中心地位。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产品生产出来后能否实现价值,还要靠市场开发力量将产品销售出去,因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又最终取决于企业市场开发能力。企业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方面,企业技术开发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根据市场开发的要求推出新产品;另一方面,企业市场开发不能一劳永逸,必须始终依附于产品的技术开发水平,企业市场开发必须依靠技术开发来巩固、培育和发展。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生产经营遵循一种“橄榄型”模式,注重产品生产,忽视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在当前我国经济已经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发生根本性转变的条件下,由于绝大多数产品供过于求,企业单纯追求数量扩张已经没有推动意义,因而这种“橄榄型”生产经营模式的弊端日益突出。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虽然意识到这种传统企业经营模式的弊端,并开始向重视技术开发和市场营销的“哑铃型”生产经营模式转变,但其思维往往定位在“靠开发一、二个产品打天下”的模式上,并未从根本上重视技术开发。1997年,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总收入增长了近50%,而企业研究开发经费仅增长了10%;企业研究开发经费仅占技工贸总收入的3.89%,而国外许多高科技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其销售总额的10%以上。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应切实转变生产经营观念,花大力气投入研究开发,生产出真正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正确处理好自有技术创新与技术引进的关系,发挥技术的后发性优势,选择适合民营科技企业自身发展的技术创新方式。民营科技企业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两条腿”走路。首先,企业必须立足于自主型技术创新,把握技术的源头,以避免在技术领域受制于人,赢得技术竞争的主动权。同时,一个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再强大,也要受到人力、财力的限制,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必须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有选择地引进一些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性的外部技术,并在引进中创新、引进中参与、引进中消化,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针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及人力、物力状况,民营科技企业可以选择以下几个不同的技术创新模式:(1)自有技术创新模式。对一些经济技术实力雄厚的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科研实力开发新产品,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2)引进技术创新模式,即在引进技术中加入自己的创新,形成一项独立的技术开发成果,进而在国内外市场上占据优势。(3)合作开发创新模式。一是国内合作开发,二是国际合作开发。国内合作开发的机缘是研究单位在资金、试验手段、市场感应上的不足和科技型企业在技术能力上的不足,二者结合,正好可以优势互补。与国际合作开发则可以站在较高的起点上,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后天性优势。

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承担项目的企业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企业应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能大量吸纳就业、节能降耗、有利环境保护以及出口创汇的各类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创新项目,原则上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以扩大生产规模。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资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资本金投入以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或者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

推进市场开发要加强公司部门与部门、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和合作,加快形成面向市场、面向现场、面向社会进行技术开发的、能够快速反应的有效运行机制。要实行“产—销—研”一体化,搞好科研与市场的有机结合。“产—销—研”一体化由把从市场中获取的信息快速转化为新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并满足用户需求的一种技术创新模式。市场作为企业的生命,市场份额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兴衰。然而,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和条件下,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而资本产业之间转移和流动又比以前大大加快了。因此,今天所面对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企业在此情况下如何扩大市场份额?这里的关键是要加强市场创新。所谓市场创新,有两层含义,一是市场细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原有的市场进行细化,划分为若干个分市场,针对每个分市场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策略,实现产品和服务多样化。市场创新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开发新市场,企业如果能够密切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发展,积极引导和推动市场的发育和成长,就会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五)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一批具有高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推动科学家与企业家的融合,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民营科技实业家队伍

在当代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的核心,是企业成功的根本。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必须坚持人本管理的思想,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努力营造出一种尊重员工、尊重人才的氛围和能够发挥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体制。(1)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给予人力资本所有者一部分企业剩余权,使其地位有实质性的提高。(2)健全民营科技企业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人才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3)建设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在企业中牢牢树立起“能力本位”的价值观,以增强企业的亲和力和凝聚力。(4)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创造条件吸纳一批政府机关分流人员中的优秀人才。(5)加强人才开发和职业培训,推动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对接,促进校园文化与商业文化的融合,为民营科技企业造就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我国拥有近2000万人的科学技术大军,每年取得上万项科技成果。科技体制改革和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引导一部分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兴办民营科技企业,是充分发挥我国科技资源潜力,实现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促进科技以更大的规模、更快的速度、更富有成效的方式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科技人员解放自己,施展智慧才能,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选择之一。因此,要支持更多的科技力量发展民营科技事业,包括在国有科研机构调整结构、分流人才的进程中,引导一批科研机构整建制转为高新技术企业,借鉴民营机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允许中小型国有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通过集体承包、租赁、收购等方式,将民营机制引入本单位发展科技产业;允许科技人员在与本单位签定利益分享协议的前提下,带着职务技术成果创办民营科技企业等等。掀起科技人员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新一轮高潮。在继续动员科技人员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方面,还要重视吸引出国留学人员。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的出国留学生已经达到30万人,现在已经有10万人回国工作,留在国外的还有20万人。这批人中的相当一部分不仅学有所成,而且还在一些公司工作过,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他们当中有研究开发、经营管理、资本运营等各方面的人才。如果能使其中一部分人带着技术成果、管理经验和资金充实到民营科技队伍中来,无疑将加快民营科技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使这项事业更加兴旺发达。

(六)按照民营科技企业“壮大扶小”的原则,培育大企业,扶持小企业,实施二元组织结构战略

在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壮大扶小”的原则。现代科技进步速度加快,市场竞争加剧,在技术市场上以下两类企业具有生机和活力:一类是夫妻老婆店式的小型企业,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在市场竞争中大浪淘沙,提供充足的技术储备;另一类是航空母舰级的大型企业,以其雄厚的经济技术实力占据市场鳌头。因此,在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时必须坚持二元的企业组织结构战略:一方面办好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大量的具有活力的小型民营科技型企业;另一方面要择优扶强,重点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民营科技企业和名牌产品,树立起民营科技企业的典范,带动整个民营科技企业上一个新台阶。我们必须形成一批经济规模过百亿元、具有雄厚的研究开发实力、能够在国内外市场上与国际跨国公司一争高下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团。

在着力培育一批大型民营高新技术企业集团的同时,要对扶持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给予同等重视。中小型科技企业经营灵活,勇于创新,在开拓潜在市场、探索新经济增长点方面具有很强的群体优势,因而已成为各国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在市场需求日趋多样化、社会分工日趋专业化的今天,只有大力发展遍布全国城乡、渗透各行各业、生产经营专业化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才能真正满足人们日益增长、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需求。明天的大企业,也将来自于今天的中小企业群体之中。在各地已相继出现一批大型民营科技企业之后,切不可轻视或放松扶持中小企业的工作;应当一如既往地关心中小企业,继续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

(七)加快各类科技园区建设,按照科技特区模式为民营科技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以较低的交易成本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对外开放的窗口、制度创新的试验田、企业发展的保护伞和培育科技实业家的学校

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融人才、知识、技术为一体,是一种集约化和高效化的社会组织形式,必然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面扩散的基地和先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通过集中规范的管理,既降低了民营科技企业运作的交易成本费用,又为民营科技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治安环境和社会环境。美国硅谷是世界上第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也是科技成果转化成产业的典范。研究表明:硅谷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率可达60%,而一般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率仅为16%。按照“科技特区”的模式来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其基本原则是“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营”。

当前特别是依托高校科技优势,在各级地方政府支持下办大学科技园应按以下模式建设。(1)大学科技园应有其战略定位。大学科技园应是知识创新基地、产业化的载体、教育科技经济联动的纽带、知识型企业家的摇篮、高科技产业项目筛选评估中心、科技产业融资中心、制度创新试验田、对外开放的产业高地、信息集散地幅射地、地方政府与大学合作的桥梁。(2)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资机制,取得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吸引海内外各种民间投入集中使用各种项目资金;广泛利用海内外资本市场。(3)建立投入主体、管理主体、企业主体三位一体的治理结构。投入主体由技术投入主体、资金投入主体、其它要素投入主体组成;管理主体应是园区管理公司;企业主体是自生型和引进型的各种高新技术企业。(4)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开发。要集约利用土地,防止“晒地皮”,避免“胡子工程”,不搞“空城计”。(5)要鼓励科技人员下海、鼓励科技人员兼职到园区创业。对科技成果转化执行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科研单位、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科技人员可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在其它单位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高等学校应当支持本单位科技人员利用节假日和工作日从事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活动,学校应当建章立制予以规范和保障。(6)园区建设同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相结合。园区要依托开发区的环境,依托开发区的服务,依托开发区的创业文化,依托开发区的政策资源。(7)园区建设同国际合作相结合。要利用地方政府的国际合作、开发区国际合作渠道和大学国际合作渠道加强国际合作。(8)园区建设要高度重视技术集成和资源集成。技术上要做好信息技术集成、生物技术集成、材料技术集成和环保技术集成;资源上要做好校友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科教资源和海外资源的集成。(9)建立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并重的股权结构。无形资产股包括技术股、创业股、管理股、风险股,有形资产股包括厂房设备、资金、土地。知识资本要成为园区第一资本。(10)地方政府与高校要加强人员交流和部门联动。地方从高校引进干部,高校为地方培训人才。地方政府要通过成立合作协调委员会加强联动。

(八)大力兴办中介机构,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社会中介机构是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有机构成。他们在掌握翔实信息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科学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客观独立地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决策和运行提供智力服务。其作用不仅在于自身为社会创造了产值和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他们把知识和技术全面扩散到社会各个层次,各个角落,对政府、企业、其它社会组织在发展战略选择、资源优化配置、市场驾驭等关键环节上的科学决策,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当前应该积极构筑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的五大体系:(1)人才资源开发、培养的社会服务体系。应发展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的各类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中介机构。(2)科技和技术共享的服务体系。重点支持知识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和为一般中小企业的产品技术开发服务。(3)信息获取的服务体系。一方面通过接通中国科技网、教育网、国际互联网等,向国际、国内传递中小企业的产品、技术及发展状况;另一方面要为中小企业及时提供国家政策、新产品、新技术、国内外市场需求和经营管理的信息。(4)融资体系。要积极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如允许一部分资产质量高、经营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改制成上市公司,摹集社会资金;鼓励企业的兼并、联合,以优质资产吸引外资投入,健全、完善产权市场;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为产品有市场、有质量、有效益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提供信用服务;建立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及高校、研究所技术转让于中小企业的资助基金,推进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5)市场准入的服务体系。从机制、体制、法制上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拓宽中小企业产品的出口和内销渠道。

(九)加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科技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企业的外部环境问题,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营造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应着眼于综合治理,优化其政策环境、经营环境、治安环境、舆论环境、服务环境等。

——着眼于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要针对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政策,切实解决民营科技企业征用土地、项目审批、出口经营权、用水用电、招干招工、职称评定、筹资融资、嫁接国有经济等方面的问题。

——以治理“三乱”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三乱”现象严重,费大于税,是民营科技企业反映的最突出问题。“三乱”既加重了企业负担,制约了企业发展,又滋长了腐败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治理“三乱”,首先要坚决清理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其次要坚决规范收费方法和行为,坚决查处“三乱”行为。

——以保护合法权益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治安环境。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基本前提。否则,民营科技企业就没有安全感,不敢扩大经营规模。因此,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对民营科技企业打劫哄抢、干扰破坏等不法行为,保护民营科技企业家的合法的私人财产,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以教育引导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舆化环境。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激发广大群众发展民营科技的热情和积极性,可以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一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们思想观念大转变,消除社会对科技企业的偏见。二是用正确的舆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宣传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起民营科技企业的形象。三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保障作用,多反映民营科技企业的呼声与意见。

——以强化部门配合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方面的协调,各级政府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本着“先活后管、先予后取”的原则,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同时,还要利用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具有民间性、服务性、自律性的特点,让它们在信息交流、生产协作、人才培训等方面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提供社会支撑。

(十)积极发挥市场主导下的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大发展

以市场为主导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模式,并不是否定政府在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发挥的重大作用,相反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防止政府对民营科技企业不切实际的干预。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引导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1)将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纳入科技与经济发展规划,并从中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列入科技计划,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2)成立专门的民营科技管理服务机构,变多头管理为归口管理,改变目前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政出多门的局面,强化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组织领导。(3)实施优惠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和贸易政策,扶植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这些政策主要包括:继续对民营科技企业实行减免税收政策;切实解决民营科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在增值税中的抵扣问题;采取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银行向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贷款;以出口信贷方式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开拓和占领国外市场;优先采购民族高科技企业的产品等。(4)发挥政府的信息优势和协调作用,积极推动民营科技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间的产学研合作。(5)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引导民营科技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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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战略意义与对策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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