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个全面”的重大理论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贡献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15)10~0008~07 习近平指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也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针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新形势下如何治国理政作出的新的科学回答,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提高到了新的水平,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对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出了重大理论贡献。 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一定要有发展的观点。“四个全面”的提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认识上的新飞跃,是21世纪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回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续深化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以及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二十一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创立了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论断,成功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习近平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篇大文章,邓小平同志为它奠定了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这篇大文章上都写下了精彩的篇章。现在,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的任务,就是把这篇大文章继续写下去。 十八大刚闭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伊始,就发出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庄重承诺,以让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的朴实语言,表达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定信念和决心。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生动形象的话语,表达了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雄心壮志。继而阐明“两个一百年”的关系,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升华成为民族复兴的重要里程碑,以迎来“长风破浪会有时”的灿烂明天。 为了实现党的十八大描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继续探索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所没有很好解决的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的历史性难题,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军令状、集合号,向世人宣示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为依法治国规划了路线图、施工图,按下了“快进键”、进入了“快车道”,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个《决定》,充分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逻辑联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四中全会决定形成了姊妹篇,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将有力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向前发展。”②“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③。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根本的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攻坚战,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从严治党,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他强调要深刻认识“四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④ 综上可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战略思想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聚焦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的科学回答。“四个全面”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进一步深化和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植根于中国大地、反映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21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四个全面”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战略思想,才能真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升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 “四个全面”既包括各个方面,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无论从全局来看,还是从每一个局部的“全面”来看,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只有进一步深入把握每一个“全面”,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四个全面”的重大理论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准确把握当代中国实际,科学回答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诸多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 第一,阐明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内在逻辑关系。他指出:“中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实现这个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⑤第一次明确定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坐标位置。 第二,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他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⑦。在这个问题上,他又特别强调实现“老区”人民的小康的重要性,指出“决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⑧。“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特别是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这就是我常说的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的涵义。”⑨他还指出,我们的小康是全国各民族共同的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⑩。这一系列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把13亿多人全部带入全面小康的坚定决心和深邃思考。 第三,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他指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11)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我们将继续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任务,继续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12)其中“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13),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建设美丽中国。 第四,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他指出,必须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从人民中吸取智慧,从人民中凝聚力量,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他强调,必须依靠工人阶级,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14)他还指出,要“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广泛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15) 第五,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强大的科技创新力量。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是党中央综合分析国内外大势、立足我国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1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讲话,实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创新,形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思想。 第一,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存发展之道,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次伟大觉醒,“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五年来的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党和国家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鲜明的品格。”(17)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具有蓬勃生命力,就在于是实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前途命运,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我们都要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决不能有丝毫动摇。”(19) 第二,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改革方向、立场和原则。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当然要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他尖锐地批评和澄清了对于改革开放认识上的诸多模糊观点,强调指出“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不实行改革开放死路一条,搞否定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也是死路一条。在方向问题上,我们头脑必须十分清醒。我们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20)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那就是不论怎么改革、怎么开放,我们都始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不能把西方的理论、观点生搬硬套在自己身上。如果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别人的制度模式,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而且还会因水土不服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全面深化改革一定要从我国国情出发、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有领导有步骤推进改革,不求轰动效应,不做表面文章,既要防止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也要防止落入“西化分化陷阱”,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 第三,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任务。习近平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就需要有管总的目标,也要回答推进各领域改革最终是为了什么、要取得什么样的整体结果这个问题。他说,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1)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根本上说,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第四,阐明了改革开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习近平指出:“我们党早就估计到,改革开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事业,必须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干下去。”(22)他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与时俱进的事业。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也就没有中国的明天。”(23)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改革开放越往纵深发展,发展中的问题和发展后的问题、一般矛盾和深层次矛盾、有待完成的任务和新提出的任务就会越交织叠加、错综复杂。30多年来,我们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改革开放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开放的办法来解决。 第五,阐明了必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坚持正确的方法论。习近平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推进。”(24)其一,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动下一步改革。其二,“必须从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把准改革脉搏,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规律,特别是要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25)其三,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其四,要加强调查研究。刻舟求剑不行,闭门造车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其五,要坚持人民利益标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其六,要正确处理好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其七,要坚持底线思维,正确、准确推进改革。其八,要依法进行改革。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科学分析和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第一,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他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26) 第二,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27)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他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28)他指出,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从这个意义上,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对于我们的各级组织和干部来说,也是这样。 第三,提出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习近平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29)习近平高度评价了我国宪法,并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深刻总结了我国宪法实践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了深刻的历史警示,强调要捍卫宪法尊严、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30)我们必须搞清楚,我国人民民主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 第四,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31)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科学内涵,体现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之中,亦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两个建设”,具体来说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综合性、整体性、全局性、基础性,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协同性,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科学性、理论性、现实性、前瞻性,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满自信。 第五,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33)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第六,提出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指出: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所以,“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首先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引导各级干部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34)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所有领导干部都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准确把握党情和发展大势的基础上,适应加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破解新的时代条件下党的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而提出来的重大战略布局、战略思想。 第一,阐明了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必须把党建设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我们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严峻复杂、承担的任务艰巨繁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35)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全党一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深刻警示,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二,提出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问题。习近平指出:“我们党始终强调,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36)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也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他强调,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抓作风建设,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第三,提出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习近平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37)他强调,要把中央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确保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38)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他强调,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出现了一些简单化和片面性,必须认真纠正。“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39)“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抓住主要矛盾,不搞空对空。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40) 第四,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41)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全党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42)要不断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新成效取信于民,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第五,提出必须继续探索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习近平指出,全党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起点,继续探索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主要是: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治党,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总的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从严治党,要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从严治党,必须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发挥人民的监督作用,要注意畅通建言献策、批评监督两个渠道;从严治党,要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注重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把总结自身经验和借鉴世界其他政党经验结合起来,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 注释: ①《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讲话》(2015年2月11日),《人民日报》2015年2月13日。 ②(28)《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③《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④《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2015年2月2日),《人民日报》2015年2月3日。 ⑤《习近平:弘扬丝路精神深化中阿合作》(2014年6月5日)。 ⑥《习近平到河北阜平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讲话》(2012年12月29日)。 ⑦《习近平在福建调研讲话》(2014年11月1日至2日)。 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纪行》(2014年10月30日)。 ⑨《把革命老区发展时刻放在心上——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侧记》(2015年2月13日至16日)。 ⑩《习近平总书记会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干部群众代表侧记》(2015年1月19日至21日)。 (11)《习近平在巴西国会的演讲:弘扬传统友好共谱合作新篇》(2014年7月16日)。 (12)《习近平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时的主旨讲话》(2013年3月27日)。 (13)《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2014年1月1日)。 (14)《习近平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2013年4月28日)。 (15)《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习近平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2014年7月29日)。 (16)《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6月9日)。 (17)(19)《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1月12日)。 (18)(20)(22)(23)(24)《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2年12月31日)。 (21)《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2013年11月12日),《求是》杂志2014年第1期。 (25)在湖北考察改革发展工作时的讲话(2013年7月21日至23日),《人民日报》2013年7月24日。 (26)《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2014年10月20日)。 (27)(31)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光明日报》2014年10月29日。 (29)(30)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光明日报》2012年12月5日。 (3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光明日报》2014年10月29日。 (33)(34)《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杂志2015年第1期。 (35)《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党建研究》2014年第2期。 (36)(38)《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18日),《党建研究》2013年第7期。 (37)(39)(40)《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41)《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2012年11月1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81页。 (42)《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标签:四个全面论文; 小康社会论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论文; 中国改革开放论文; 全面依法治国论文; 法治政府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社会主义道路论文; 宪法的基本原则论文; 领导理论论文; 国家社会主义论文; 习近平论文; 宪法监督论文; 时政论文; 法律论文; 法治中国论文; 深化改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