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综合性商业社会企业集团重塑国有企业主导地位_商业论文

建立综合性商业社会企业集团重塑国有企业主导地位_商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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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 2834(1999)06-0054-04

改革开放20多年,流通领域的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流通企业传统的大而死的形式已被打破,并逐渐形成了小而活的局面。这些企业大多是按部门、按经营品种、经营环节而划分的,独立作战。然而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企业的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规模小,幅射面窄,无法形成群体优势,从而大大削弱了商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大市场、大流通、大商业的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未来的商业竞争将更加激烈,“大系统、小企业”的流通体系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特别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国有商业原来的主导地位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商业迅猛发展,多种商品成份并存的格局已经形成,国有商业企业的主导地位日渐下降。统计资料表明,无论是发展速度,还是规模,国有商业企业都落后于其它成份的商业企业。其中突出问题之一是组织结构不合理,企业规模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1.国有商业网点布局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商业一直控制流通领域,为保障社会基本供给,维持社会基本供求,不得不广设网点,形成了分散、孤立和依附于行政区划的格局。不少企业位置偏僻,达不到基本的经营规模。

2.中小规模国有商业企业所占比重大。我国现有的商业企业结构中,以中小企业为主,企业间的专业协作程度低,各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企业间缺乏相应的经济联系,各自为战,受经营环节、经营品种的限制,规模普遍较小,形不成应有的规模效益。

3.国有商业企业资金不足。国有商业企业在进入90年代以来,由于经营机制转变较慢,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平等竞争,多数企业大幅度亏损。特别是国有商业企业流动资产中有近一半的吊死资金不能参加周转。国有商业企业自有资金比重仅为6.9%, 绝大部分靠银行贷款,而银行可供资金仅占所需总量的1/3,所以以上这些资金困难都严重制约了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

因而,迅速提高国有商业企业的组织化程度,以国有大中型商业为核心,以国有资产为主要联结纽带,组建一批多层次、多功能、多角化经营,产供销和内外贸一体化的,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跨国的大型综合商社式的流通企业集团是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一、组建商业企业集团的可能性

所谓商业企业集团是指以一个或若干个大型商业企业为核心,以商业活动为中心,按控股、参股和契约关系,以资金联合和经济协作为纽带,由多个独立企业在互利、互惠、互补原则下有机组成的一种比较稳定、多功能、自成体系配套发展的企业。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无论是从市场环境还是从企业自身情况分析,都具备了建立商业企业集团的可能性:

1.经济的高速增长为组建商业企业集团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地增长,使商业的可供量猛增,从而在生产力水平及物资水平上为组建企业集团创造了条件。大批量的生产方式,适应了大市场、大流通的要求,也为组建商业企业集团打下了物质基础。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为组建商业企业集团奠定了基础。企业集团化经营是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的要求。它的形成和发展,也要求有发展到一定水平的生产力、资金及物质水平,以及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相配合。近年来逐步建立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则正为商业企业集团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在传统体制下,企业经营自主性差,受行政干预较多,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则要求企业一切以市场为导向,全方位实现经营方式、经营模式、经营战略的市场化和目标化,从而也为商业企业集团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

3.流通领域已形成了一批经营面广、实力雄厚、业务吞吐量较大的大型国有商业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经营形式的多元化,流通领域内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大型国有商业企业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原有资金、技术及进货渠道的优势,原有的良好的信誉,以及经营机制的及时转变,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发展和壮大起来,成为国有商业企业中的佼佼者。这些企业现在多数已形成了雄厚的资金资源,现代化的技术和人才资源,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这为组建企业集团提供了依托。

4.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商业企业集团化成为必然趋势。流通企业组织形式决定于流通的规模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社会生产力越发达、生产社会化程度越高,流通规模也将日益扩大,必然引致流通企业组织形式的大型化。同时,当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市场竞争便由自由竞争向垄断竞争过渡,必然使流通企业的组织形式更趋集中,从而形成大型企业集团。我国改革20年来,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大,已使我国的商品流通广度和深度日益拓展,因此,管理上为流通企业组织形式的大型化创造了条件。

二、商业企业集团的特征剖析

商业企业集团做为一种高级的经济联合组织,是适应了社会大生产、大流通的要求而产生的,有其不同于其它商业组织形式的特征,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核心的实体性。企业集团是由一大批独立的企业组成的,是企业、法人的集团体,其成员之间不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而是同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一般而言,做为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必须是经济技术实力比较雄厚的大型企业。只有核心企业在经济、技术、人才、经验上都具有核心作用,才能真正把各个结构层次的不同的成员企业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其企业资源在集团内部合理流动、最优配置,否则就会造成企业集团联系松散,无法真正具有集团化经营的规模优势。实力因素中最重要的是资金,所以集团应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不断充实自己。集团的资金来源可以是多方面的:(1)靠自身积累;(2)核心公司吸收紧密层企业参股,适当集中资金;(3)扩大横向联合协作;(4)积极争取银行贷款,甚至可进一步组建银企集团;(5)创造条件, 争取向社会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

2.结构的多层次性。企业集团包容一定数量的各自独立的成员企业,依据它们之间的经济技术关系,形成紧密程度不同的多层次结构,在一般情况下,往往有三四个层次,如集团公司(核心企业)或核心层企业、控股层(紧密层)、参股层(半紧密层)、协议层(松散层)。

3.组织的稳定性。商业企业集团以参股、控股为其主要的联结方式。由于这种方式构成了集体的成员单位在经营上共担风险,在利益上共负盈亏,一般也无期限规定,因而一般企业之间联合更具有稳定性。通过建立商业集团核心层企业对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的控股、参股关系,以及各成员企业之间相互参股关系这种新型的产权关系,可以使成员企业联结成资产经营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和彼此利害与共的利益共同体,从而使企业集团既能提高企业集中程度和改变管理关系,又能形成新的产权关系和有效的经营机制、风险机制,促进企业集团管理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协调。

4.多角化的经营。市场情况千变万化,单一产品、单一行业抗御风险的能力较弱,缺乏灵活性。因此一般大企业集团已跳出狭窄的行业界限,伸展到生产、流通、服务等各经济领域以逃避风险。商业集团的经营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打破原有的行业界限和传统的部门限制,以经营成本和效益的比较利益作为集团选择经营项目的标准,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多角化经营。

5.多纽带的联系。商业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之间通过资产、产品、技术、经营、信息、人员等形成广泛的联系,在众多联结纽带中,资金联合是商业企业的主要联结纽带,通过资金的联合实行生产经营上的联合,发挥各成员企业在资金、生产经营、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聚集优势,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取得规模经济效益。

6.多功能。商业企业集团具有多功能性质,形成结算、成本、利润中心,并通过强化纽带关系形成商流、物流和信息流中心,其主要功能有:(1)商品的购销功能。作为商业企业集团, 应以商品交易功能为主,因而一般商业企业集团都有规模大的超级市场、购物中心、连锁商店等,以真正发挥其基本的商品购销功能,促进商业现代化及流通领域组织、结构的变革。(2)物资流通功能。 商业企业集团做为大型的现代组织化程度较高的流通企业,一般都拥有规范的商品配送中心、仓储中心、流通中心等,一旦某成员企业需调进某种商品,集团公司都必须准确及时将商品运到,真正做到使商品资源在各成员企业之间合理调配、快速流动,以实现商业企业集团资源分享的规模优势。(3 )金融投资功能。商业企业集团一般都建立财务公司来行使其金融投资功能,即向资金需求者提供信贷担保,多成员企业之间进行资金调度和融通,筹措资金、发行企业债券、股票和委托租赁;进行结算、清算、储备和项目评估等,及在此基础上向海内外进行直接投资,建立自己的控股或参股企业。(4)信息情报功能。 由于商业企业集团的核心和成员企业大多是商业企业,所以其大部分经济活动是集中在商品流通领域,因而应建立商贸信息中心、科技情报中心等,广泛收集有关行业的国内外市场信息,为集团的核心和成员企业提供经营投资决策的依据,以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5)协调组织功能。 商业企业集团以总指挥和调停人的身份,协调集团内部跨部门、跨行业企业之间的协作关系,共同参与规模巨大的贸易活动和投资项目。(6)开发功能。 企业集团为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新市场,以拥有新的生命力,主要包括资源开发、市场开发、新产品和新事业的开发等。

三、商业企业集团的作用

商业企业集团作为一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企业组织结构,由于其规模大、涉及范围广、活动领域广阔,因而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1.国有商业企业集团的建立有助于壮大国有商业的实力,确立、巩固其市场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其流通主渠道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流通领域内的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渠道的商业发展很快,国有商业企业在流通领域中的主导地位日渐下降,影响了其主渠道作用的发挥。针对这种状况,以大型国有商业企业为核心建立商业企业集团,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同时通过向其它企业的参股、控股可以支配更多的社会资产,使国有商业企业实力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力日渐增强,特别是农工商一体化的结合,使国有商业对社会资源的控制力得到加强,从而加强国有商业的主导地位,使其可以充分发挥主渠道功能。

2.商业企业集团对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大市场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商业企业集团作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经济组织,它的经营活动涉及到科工贸、商业及金融等广泛的领域中,它的组建和发展,要求打破地区限制和行业限制,因而这对于打破传统体制下“地区分割”、“条块分割”的流通领域内的现状有很大促进作用。商业企业集团要求按经济效益,在各地区、各行业中扩展自己的经营范围,调动自己的企业资源,因而这将有利于避免部分地区经济结构的趋同化,促进发挥各地区的自身优势,使各地区经济发展趋于合理化,形成区域经济优势,从而使市场不再受地域限制、部门分割,从而形成了真正靠市场机制作用调节的公平竞争的统一的大市场。

3.商业企业集团可以提高国家对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的有效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不再可以依靠行政命令、限价、限量供应等行政办法进行市场调控,而只能通过商品的购销来平抑市场和物价的波动,作为国有商业企业,在为自身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承担调控市场的任务。组建商业企业集团,提高国有商业的经济实力,可以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有力支撑点,在引导其它商业企业的经济活动方向、约束其它企业的经济行为方面都有重要作用。这种来自商业企业集团内部的经济约束和管理,既不抑制企业活力,又帮助国家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整,促进了政企职责的全面分开。

4.组建商业企业集团有利于生产组织结构的优化和流通产业结构的调整。由于在企业内部生产要素可实现自由流动,因而可以通过成员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使企业组织结构趋于优化。随着商业集团活动的日益深入,流通领域内的生产要素也相应实现了合理配置,同时,由于企业集团的活动突破了地区、行业、部门的限制,使整个流通领域的行业产业结构和地区产业结构也得到了优化。

从上面对商业企业集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商业企业集团是生产社会化和大规模商品流通下的产物,是提高企业组织化程度,实现规模效益的有效途径,更是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方向之一。

收稿日期:199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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