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动词复数的语义特征及表现形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复数论文,语义论文,动词论文,表现形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一个重要的语法概念,“数”(number)不仅在名词范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动词范畴中也有所体现。动词范畴的“数”与名词范畴的“数”类似,它关注的也是单、复数意义的差异,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它们涉及的对象有所不同:名词范畴的“数”涉及的是个体的单复数差异,动词范畴的“数”涉及的则是事件的单复数差异,动词复数(verbal plurality)表达的是事件的复数意义。
动词复数作为一个重要的语法范畴,近年来受到学者们越来越多的关注(Dressler 1968;Cusic 1981;Lasersohn 1995;Newman 2000;Van Geenhoven 2004,2005;Wood 2007;Souková 2011),不过这一问题目前在国内讨论得还相对较少(陈前瑞2002,2008;李宇明2002;王媛2012;刘鸿勇、张庆文、顾阳2013)。本文拟对国外学者在动词复数方面的研究进行简要介绍,同时考察汉语在表达动词复数语义特征时所采用的表现手段,并对这些表现手段之间在语义上的差异进行探讨,以引起大家对动词复数现象的关注。
2.动词复数、复数行为及其语法表达
2.1 动词复数与复数行为(pluractionality)
对动词复数的系统研究始于Dressler(1968),不过动词复数这一概念的提出却可以追溯到Westermann(1911)。在早期的研究中(Westermann 1911;Dressler 1968等),表达复数语义的动词多被称作强化动词(intensive verb)或复数动词(plural verb)。强化动词虽然可以表达强化和复数两重含义,但研究发现强化意义只是动词复数意义的一部分,是由动词复数意义衍生而来(Dressler 1968),因此,“强化动词”这一术语并不能准确地表达动词复数的真正含义。1980年,Newman正式提出了复数行为动词(pluractional verb)这一概念。他认为通过附着在动词上的复数行为标记(pluractionalmarker),复数行为动词可以表示行为的复数性,他将这类动词所涉及的语法范畴称作复数行为(pluractionality),以便与名词范畴的“复数”概念加以区分。
自复数行为动词这一概念提出以来,学者们从各个角度对其进行了阐释(Lasersohn 1995;Newman 2000;Bittner & Trondhjem 2008;Souková 2011)。Newman(2000:423)认为,复数行为动词表达的是“多次的(multiple)、重复的(iterative)、经常性的(frequentative)、分配性的(distributive)或扩展性的(extensive)行为”。Lasersohn(1995:240)将复数行为动词看作表示事件复数集合的谓词,他同时指出行为的复数性可以通过事件参与者、时间和地点的复数来表达;Bittner和Trondhjem(2008)从量化的角度对复数行为动词进行了界定,他们认为复数行为动词的作用是对复数集合中的语义对象(包括个体、地点、时间等)进行量化,并将集合中的每一个语义对象映射到不同的事件中;Souková(2011)认为复数行为的语法意义可分为基本意义和附加意义两部分,其基本意义是表示事件的复数性(plurality of events),复数化的手段主要包括事件的重复(1)a、事件的复数化(1)c、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1)b以及参与者(1)d进行分配等:
不论上述学者对复数行为动词的界定如何,他们对复数行为的研究都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首先,复数行为的本质是表达“复数事件”这一核心概念;第二,复数行为的语义特征可概括为累积性(cumulativity)和分配性(distributivity);第三,复数行为的表达手段,除了事件本身的重复之外,还包括事件的参与者、以及地点和时间的复数化等。
2.2 复数行为的形态句法表达
典型的复数行为意义一般是通过复数行为标记来表达的,这些复数行为标记通常体现在动词的形式变化上。复数行为的标示(pluractional marking)大多是一种派生(derivational)变化而非屈折变化(Lasersohn 1995;Souková 2011;Liu & Gu 2012),它采用的手段包括加缀、重叠以及词干互换(Wood 2007):
除了利用形态手段来表达复数事件,学者们(Lasersohn 1995;Van Geenhoven 2004,2005;Souková 2011)近年来发现,没有显性动词复数行为形态标记的语言,例如印欧语系的英语、法语等,同样可以表达动词复数意义。他们认为,虽然这些语言没有显性复数行为标记,但它们可以采用其他手段来表达复数行为意义,例如,使用特殊句式或者量化副词、频度形容词、频度副词等。例如:
(3)The/An occasional sailor strolled by.
例(3)的动词stroll虽然只有表示时态的屈折变化,没有复数行为标记附着其上,但同样能表达复数行为意义。Zimmermann(2003:250)认为,例(3)中的限定词the/an与形容词occasional结合后形成了一个复杂量化词(complex quantifier),其中包含一个隐性的复数行为算子(pluractional operator),此句的复数行为意义正是由隐含的复数行为算子导致的。有学者(Zucchi & White 2001;Van Geenhoven 2004,2005)指出,英语的频度副词(frequentative adverb)也可看作显性的复数行为标记。例如:
(4)Bill sang the anthem once ion a while /frequently/every now and then.
Van Geenhoven(2004,2005)认为,句中的频度副词once in a while、frequently、every、now and then,类似于西格陵兰爱斯基摩语(West Greenlandic Eskimo)中的复数行为标记,是显性的复数行为算子,给动词短语sang the anthem赋予了复数意义。
在没有显性复数行为标记的语言中,有时句中并没有任何成分明确表示复数行为意义,但句子中的事件仍然可以具备复数含义:
(5)John hit a golf ball into the lake for anhour.
Van Geenhoven(2004,2005)指出,类似例(5)这样的句式其中包含隐性的复数行为算子,能使句子具有复数行为意义。她以(5)为例,来说明隐性复数行为算子的存在。例(5)的动词短语hit a golf ball表示的是一个短暂的有界事件,而介词短语for an hour则要求表示无界事件的动词与其共现(Dowty 1979;Van Geenhoven 2004),两者本来无法相容,Van Geenhoven(2004,2005)认为这个句子之所以合法,是由于隐性复数行为算子的存在,隐性复数行为算子不仅把动词短语表达的有界事件复数化,表示在一定时间之内hita golf ball这个事件反复发生,同时,从“打高尔夫球”到“反复打高尔夫球”的语义改变,还使事件的界性(telicity)发生了改变,使其从有界变成了无界,并进而使句子变得合法。
Lasersohn(1995)、Van Geenhoven(2004,2005)以及Souková(2011)等学者认为,在不带显性复数行为标记的语言中,利用句子的其他成分来表示复数意义的方法,也应该被看作复数行为的表达手段。以上学者将动词复数与复数行为等同起来,将动词复数也纳入到广义的复数行为范畴之中。下文中,我们将沿用这一做法,用广义的复数行为来指代动词复数,对这两者不再加以区分。
3.汉语的动词复数及其表达
关于汉语的复数行为问题,虽然目前来讲专门的研究还相对较少,但自从吕叔湘(1942)、王力(1944)提出“数量范畴”以来,已有不少语法学家(李宇明1990等)在研究数量短语、动词重叠以及讨论“量”或“程度”等问题时对事件的复数有所涉及,还有学者在研究体和量化的时候,对动词复数也有提及(陈前瑞2002,2008;李宇明2002等),另外,Huang(1994)在讨论汉语句法和语义错配时所涉及的FDRM短语也与复数事件有关。①
3.1 汉语复数行为的表达
如前所述,复数行为表达的是事件的复数意义,复数行为意义的实现主要依赖事件的复数化、对事件参与者、事件发生地点或时间的分配等语义手段。作为没有显性复数行为标记的语言,汉语通常会使用词汇手段来表达复数行为意义,比如通过量化副词(6)a或频度副词(6)b使事件复数化、通过主语/宾语的复数化(6)c、(6)d、事件发生时间(6)e和地点(6)f的分配等来表达复数行为意义:
以上例句只是简单列举了汉语表示复数行为意义的几类手段。事实上,这些手段都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例如,除了上面提到的量化副词、频度副词外,汉语还可以使用表次数的数量短语(multiplicative,以下简称数量短语)以及量词重叠(classifier reduplication)等,直接作用于事件本身来表达事件复数意义②:
3.2 频度副词、数量短语和量化副词的区别
汉语的频度副词、数量短语、量化副词和重叠量词虽然都可以使事件复数化,但它们在语义上仍然存在一些差异。本节将着重讨论量化副词、频度副词以及数量短语在表达复数意义时表现出的语义差异。
2.2节曾经谈到,频度副词是表达反复体的一个有效手段,Van Geenhoven(2004,2005)将其看作复数行为算子。作为复数行为算子,频度副词不仅能使个体事件复数化,在将个体事件复数化的过程中,它还同时改变了事件的界性,使其从有界的单个事件变成了无界的复数事件。如例(8)的动词短语“去看电影”表达的都是单个的有界事件,但加上频度副词“时常”或“两个星期……一次”之后,这些单个事件就变成了经常发生的复数事件,同时,由于事件“去看电影”是不限量地重复发生,频度副词无法从次数上给反复发生的事件一个明确的终结点,因此,频度副词的出现可以使原本有界的事件变为无界的事件。
与频度副词不同,数量短语虽然也可以将事件复数化,但由于复数化后的事件次数是明确的,它不能将有界事件无界化,复数化后的事件仍然是有界的。以(9)为例,动词短语“看了电影”表达的事件是有界的,增加了数量短语之后,虽然事件发生的次数增加了,变成了复数事件,但是,由于事件发生的次数是明确的,复数化后的事件仍是有终结点的有界事件,所以,事件的界性并未随着事件的复数化发生改变。
至于量化副词与频度副词之间的差异,Van Geenhoven(2005)认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量化副词能引出一个三分结构(tripartite structure),而频度副词不能;第二,量化副词与频度副词作用的语域(domain)不同。
自从Heim(1982)提出三分结构理论之后,量化结构一直被当作由算子、限制项(restrictor)和核心域(nuclear scope)组成的三分结构。算子的作用是约束命题中的变量,限制项是对变量的取值范围加以限定,而核心域是命题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Partee(1991)将量化词分为两类:量化限定词(quantificational determiner)与量化副词(adverb of quantification)。量化副词如always 、sometimes、usually等与量化限定词一样,都可以作为无选择性约束者(unselectivebinder)约束三分结构中的变量(Heim 1982;Partee 1991)。例如:
(12)a.John always eats[F carrots].
b.Always,if John eats something,he eats carrots.(Jóhaansdóttir 2007:157)
与量化副词不同,频度副词作为一个复数行为算子,并不对命题中的成分起约束作用,它只是通过一种无界的方式,把子事件(subevent)/单个事件发生的时间分配到整个事件发生的时间上去,使单个事件复数化,因此,频度副词并不会引出三分结构(Van Geenhoven 2005)。
借鉴了Zucchi(1995)对弱名词短语(weak nominal expression)和强名词短语(strong nominal expression)的分析,Van Geenhoven(2005)区分了量化副词和频度副词作用的语域,她指出频度副词类似于弱名词短语,是断言性副词(asserting adverb),而量化副词类似强名词短语,属于预设性副词(presupposing adverb),前者作用的语域是事件时间而后者作用的语域是指示时间或者话题时间(Jóhaansdóttir 2007)。简单来说,量化副词所作用的事件具有预设性,而频度副词所作用的事件则与预设无关,这也解释了频度副词和量化副词能够共现的原因:
例(13)a、(13)b中的频度副词“时常”和“不时”作用的语域是事件时间,而量化副词“总是”和“一直”作用的语域则是指示时间,由于它们作用的对象并不相同,因此,两者可以在一个句子中共现。同时,由于指示时间的辖域要大于事件时间,所以,按照汉语线性量化的原则,从语序上来说,量化副词只能在频度副词之前,而不能出现在频度副词之后:
3.3 复数行为与汉语的量词重叠
在表达复数行为时,汉语还有一种独特的表达手段:量词重叠。量词重叠可看作汉语量化词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作用类似于表分配量化的量化副词(Cheng 2009)。实际上,在表达复数意义时,有许多语言都会采用重叠这一手段,它不仅适用于名词范畴,可以使单数名词复数化,同时也适用于动词范畴,可以使单个事件复数化。例如:
与这些语言类似,汉语在表达复数行为意义时,也可以采用重叠的方式,区别仅在于汉语重叠的部分是量词。
如前所述,复数行为意义具有“多次、反复、经常性、分配性及扩展性”的语义特点(Newman 1980),这些语义特点又可概括为累积性和分配性两组语义特征(Kratzer 2007)。上节提到的频度副词、数量短语以及一部分量化副词,在表达复数行为意义时,主要采用的是累积性的手段,而类似“每”、“各”、“都”等量化副词以及量词重叠短语,则是采用分配性的手段来表达复数行为意义。
分配性作为复数行为的一个语义特征,实际上也是量化的一个子类,同其它量化结构一样,分配量化也具有自己的三分结构。根据Heim(1982)的三分结构模式,Choe(1987)把分配量化结构看作由分配算子、分类键(sorting key)与分配份额(distributive share)构成的三分结构,而分配量化表达的是分类键和分配份额之间的一种依存关系,两者的依存关系依靠分配算子来实现(Choe 1987:90)。在分配量化三分结构中,分配算子是全称量化词,它的分类键决定了分配作用的对象,相当于量化词的限制项,而分配份额是被分配的成分,即核心域中的个体(entity):
在例(15)中,分配算子是each,限定词短语the children是它的分类键,表示分配作用的对象,而a carrot是被分配的对象,这句话的意思是在the children这个集合中的每一个个体都被分配在eating这个事件中吃掉a carrot。在进行分配量化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首先,分类键中的成员(member)在分配过程中必须要穷尽(exhaustive),而分配份额中的成员则不必如此;第二,分类键在语义上必须是复数的或至少是可以被切分的(dividable);第三,分配份额必须是无定的,例如:a book、three books等。
如上所述,量词重叠是量化词的一种,具体来说是分配量化词的一种。按照Choe(1987)对分配量化结构的研究,汉语的量词重叠句也包含一个三分结构,重叠量词相当于或者包含一个分配算子(Cheng 2009等),它的分类键可以是事件的参与者,包括句子的主语(16)a和宾语(16)b,也可以是事件发生的次数(16)c、时间(16)d或地点(17)e:
c.学生们这次都吃了两个苹果。
d.孩子们天天过来看我。
e.张三处处得理不饶人。
以例(16)a为例,重叠量词“个个”是分配算子,它的分类键是事件的参与者,即句子的主语“学生们”,“两个苹果”是量化结构的分配份额,整句话的意思是在“学生们”这个集合中,其中的每个成员都参与了“吃了两个苹果”这个事件;(16)b的分配算子是重叠量词“本本”,分类键仍然是事件的参与者,在句中充当宾语的“这些书”,句子的意思是我看过这些书中的每一本。虽然(16)c-e的分配算子仍然是重叠量词,但与上述两个例句不同的是,这些句子的分类键在句中都没有出现,只是在语境中隐性出现,例如(16)c可解读为“(学生们吃了很多次苹果)每一次学生们都是吃两个苹果”,(16)d可理解为“(孩子们在某一个时间段)每天都过来看我”,(16)e意为“(有许多方面)张三在每个方面都得理不饶人”。虽然这些句子的分类键都没有在句中显性出现,但幸运的是,在量词重叠句中,量词在对事物/事件进行切分(individuate)时,量词的单位要与被切分者在意义上相匹配,例如,动量词“次”切分的是“事件”,名量词“天”切分的是“时间”,“处”切分的是地点,这为我们推测句子的分类键提供了明确的线索,因此,即便分类键不显性出现,也不会对句子的解读造成障碍。
上述例子似乎说明,分配量化是通过对复数的分类键进行切分来表达复数行为意义的。不过正如上文所说,在量词重叠句中,分类键有时也可以是单数,前提是单数的分类键必须能被切分。例如:
例(17)中,两个句子的分类键“欧元区经济”和“这本书”都是单数名词短语,不符合分配量化结构对分类键的复数要求,但是这两个名词短语的共同特点在于它们都可以被进一步切分,比如“欧元区经济”可以被切分为许多方面,而“这本书”可以被切分为许多章节,形成复数的子集合,上述两句就可以理解为“(欧元区经济有许多方面)每一个方面都充满了不确定性”以及“(这本书有很多章节)每一个章节都值得仔细阅读”。这类句子的分类键虽然表面看起来是单数的,但切分之后仍然满足复数性的语义要求。这种分类键为单数的分配量化句属于内部分配量化(internal distribution),而分类键为复数的句子则是外部分配量化(external distribution)。不论是内部分配还是外部分配,量词重叠句都是通过复数分类键的分配来表达复数行为意义的。
本节着重讨论了汉语动词复数的几种表达手段。同英语等不带显性复数行为标记的语言一样,汉语主要依赖一些外部手段来表达动词复数意义,除了频度副词、量化副词、数量短语等常用手段外,汉语还有一种表示动词复数意义的特殊手段:量词重叠。这几种形态句法手段虽然都可以用来表达动词复数意义,但它们在语义上仍然存在着差异:频度副词相当于隐性的复数行为算子,它不仅能使单个事件复数化,同时还可以把有界的事件变为无界,是表达反复体的有效手段;数量短语虽然能将事件复数化,但无法改变事件的界性,因此,无法用来表达反复体;量化副词与频度副词的不同在于,量化副词可以引出三分结构而频度副词不具有三分结构,另外,量化副词和频度副词作用的语域不同,量化副词作用于指示时间而频度副词作用于事件时间;作为汉语独特表达手段的量词重叠,实际是量化副词的一个变体,它同样具有三分结构,重叠量词相当于分配算子,它的分类键可以是个体、事件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为了表达动词复数的分配意义,分配键必须满足复数的语义要求。
动词复数作为一个重要的语法范畴,在国际上已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但在汉语语法研究中,这一问题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本文全面考察了汉语动词复数的几种表达手段,研究发现,在动词复数的语义特征和表现手段方面,汉语不仅具有一些跨语言的共性,同时还具有自己的个性之处。根据国外学者对动词复数的研究,动词复数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动词复数的本质是表达复数事件;第二,动词复数的语义特征可概括为累积性与分配性;第三,动词复数意义的表达,可以通过事件的重复、事件参与者的复数化以及地点和时间的分配等手段来实现;第四,从形态上来讲,动词复数既可以通过典型的复数行为标记来标示,也可以使用频度副词、量化副词、数量短语等外部手段,甚至可以仅通过句子意义来表达。通过对汉语动词复数问题的讨论,我们发现汉语动词复数的语义特征内容与其它语言并无二致,动词复数的语义特征均可归纳为累积性与分配性,但是动词复数的这两大语义特征在汉语中的句法表现形式,呈现出与汉语总体形态句法特点相符的特色,具有鲜明的汉语特点。
①FDRM短语代表frequency、duration、result和manner,详情参阅Huang(1994)。
②除了量化副词和频度副词之外,汉语中的一些程度补语和结果补语在语义上也包含量化的意义,也可以看作表达动词复数的一种手段。感谢匿名审稿人向我们指出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