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格的性别政策看太平天国妇女的社会地位_太平军论文

从严格的性别政策看太平天国妇女的社会地位_太平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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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838(2007)01-0026-05

曾在太平天国生活过的英人呤唎说过这样的话:“太平天国的妇女可以自由交际,她们的地位被大大提高,这是标志太平天国超越清政府的无数革新措施之一”,“太平天国革除了两千年来妇女所受到的被愚昧和被玩弄的待遇,充分证明了他们的道德品质的进步性。”[1] (P185,186,239)他的这段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了众多学者讴歌太平天国妇女政策的重要依据,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本文试通过考察此政策下太平天国妇女真实的生活境况来分析太平天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是否得到了真正提高。

太平天国领导集团的反叛精神毋庸置疑,但是太平天国政权在走向封建统治秩序的叛逆之路的同时又对它充满依恋,有着太多难以割断的文化习性,从而决定了太平天国的许多政策看似鲜明耀眼,实质上却是因袭传统,妇女政策便是一例。他们的道德观念中视奸淫之事为最大恶疾,而男女共处为淫乱之阶梯,因而三令五申男女之防,对其的禁戒与处罚也最为严厉。严别男女政策就是在这种道德观念的指导下,为适应起义之初的军事需要而实行的一种男女隔离政策。其萌芽最早可追溯到金田团营期间,洪秀全鉴于本身实力弱小,各地参加起义者都是牵族带家,为了严肃军纪,迫使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牵制,不敢轻易退缩或叛变,从而增强战斗力,打破清军围剿,特意在金田颁布五大纪律,第二条就是“别男行女行”[2] (P31)。起义之初,太平天国就对男行女行作了严格划分,从而开始了以军事编制代替家庭细胞的特殊生活方式。规定除了洪秀全以及后来被封有王爵的杨秀清等人之外,其他人必须一律遵从。并且严申“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3] (P79)于是男入男营,负责作战,女入女营,分担作战及其他工作,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在太平天国文献中,关于此事的教条与禁令也屡见不鲜。洪秀全的《原道救世歌》就讲道:“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妖天最嗔。”[4] (P226)起义后的壬子二年正月(1852年)洪秀全在永安诏谕各王“务宜时时严查军中有犯第七天条否,如有犯第七天条者一经查出,立即严拿斩首示众,决无宽赦。”[5] (P36)(所谓“第七天条”即为洪在起义前立下的“天条”十款中的第七款,即“不好奸邪淫乱。”)这种精神体现在军律上则显得更为严苛:“凡犯第七天条,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凡强奸经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系和奸,即属同犯天条,男女皆斩。”[6] (P231)这就是说不仅强奸属于“奸淫”罪,连正常的夫妻生活和两情相悦之事也一律属于犯下“奸淫”罪,格杀勿论。

太平天国在所克城池实行严别男女政策则是开始于广西永安时,大致成形于攻克武昌后。在武昌,他们将全城居民不分老幼,“以数姓并居一家,亦以二十五人为率”[7] (P595),按性别男归男馆,女归女馆,“概令归馆住宿,彼此不许往来。”[8] (P30)这一做法遭到了人们的激烈反对,太平军就采取了强制性手段,“令城中妇女更迁往火巷归馆,延迟者鞭箠促之”,当时“妇女虽青年弓足者,莫不躬自负担,抱儿挈女,络绎街巷。”[7] (P596)“或有男至女馆,女至男馆,一经败露,即时斩首。”[9] (P37)但是太平军在武昌仅仅停留了不到一个月,真正大规模地严格地实行还是攻克南京以后。

除了上述方面,太平天国还严禁娼妓存在,宣布“娼妓最宜禁绝”,严申“倘有习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条规开娼者,合家剿洗;邻右擒送者有赏,知情故纵者一体治罪,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10] (P90)这种取缔恶习的行为的确是太平天国值得称道之处,但处罚明显过于严厉。另外,严禁官兵与民女之间的正常接触,不许官兵让民妇清洗或缝补衣物。理由是“既已私相授受,难免眉目传情,不可不防微杜渐,以儆歪风”,宣布“嗣后如有官兵雇请民妇洗衣缝纫者,概斩不留;其有奸淫情事者,男女并坐。”[10] (P90)正因法令森严,威慑力强,所以太平军早期的军纪比较严明,在太平天国实际控制区域,娼妓基本上绝迹,强奸民女之事也极少发生。但在太平天国权势不及或薄弱的乡村地区,色情行业异常发达,逼良为娼的气焰也极为嚣张。而且太平军强暴民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其原因自然主要是太平军军纪日益松弛,对乡村地区缺乏控制,但这也恰好从一个侧面说明,在妇女社会地位低下的状况没有真正改变之前,妇女的权益很难得到长期和有效的保护。

客观来讲,严别男女政策只是一种应急政策,只适合于起义初期的流动作战。它的确可以严肃军纪,保证老弱病残的安全,免除赴战者的后顾之忧,对军事作战起过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保护广大妇女的作用。如在武昌时,曾有太平军“闯入女馆欲行奸者,妇女号呼不从,贼自闻之,骈戮数贼,悬首汉阳门外。”[7] (P596)但是,这只是在一段时期一定区域内所起的作用,太平天国在严别男女的过程中矫枉过正,过于偏执,不仅隔离一般男女,且正常的婚姻与家庭被军事编制所取代,所到之处皆是军营,实在违反人性,大乖人伦,从而走向了一个极端。在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在那种相对稳定的统治区域和时间里,这种军事大家庭式的生活结构肯定是不合时宜的。实际上,当时太平天国内部对此问题的确有过争论。时人记载:“比据江宁,蒙贼(指蒙得天——引者注)谓当安民,毋用男行女行法,但抽丁为兵,先定江南,再图进取,如明初故事。东贼(指杨秀清——引者注)大怒,谓汝何以不能认实天父,欲妄改天父排定章程,不从。”[11] (P719)可见,最后严别男女政策还是通过杨秀清的“天父”神威保留了下来。此后,这一政策在天京这块土地上进一步得以强化并走向成熟。

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男馆、女馆即取代了征战中的军营和新克城镇原来的家庭生活方式,这也标志着严别男女政策已经走到了顶峰。以天京为例,太平天国将全城居民按性别以25人为单位,分别编入男馆或女馆,实行严厉的军事化编制和管理。尤其对女馆进行严密控制,严格限制男子去女馆探望家人。太平天国的《天情道理书》明确规定:“即有时省视父母,探看妻子……只宜在门首问答,相离数武之地,声音务要响亮,不得径进姊妹营中,男女混杂,斯遵条遵令,方得成为天堂子女也。”[12] (P384)据当时人记载,天京女馆“不准男子入探,母子、夫妻止于馆外遥相语。”[11] (P695)即使原来的家庭成员“幸而相逢,只许隔街说话,万分伤心,不许流泪。”[13] (P393)否则即有性命之忧。就连洪秀全年仅9岁的儿子也被禁止与母亲姐妹相见,他想念母亲姐妹都是趁洪秀全上朝时偷偷探望。此种制度的严苛可见一斑。

在馆内,广大妇女丧失了亲人情爱和家庭欢愉。以前各家庭普遍存在的物质与精神享受基本都被取缔,千百年来为中国人所注重的天伦之乐的情感交流、夫妻生活更是被可笑而荒谬地严禁,甚至生活上的一些细节也都受到严厉管制。“咸丰四年(1854年——引者注)甲寅,正月元旦,金陵城中女馆着裙共相庆贺,伪女官[觉]拿去,或杖或枷锁,目为妖”[14] (P659)。如此严厉而又不合情理的管制与前面的男行、女行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人们的抵触情绪愈发强烈,许多人铤而走险。《天情道理书》曾以梁郭溱与妻子韦大妹屡次私下同宿为例,严告“自一路以来,所有不遵天令,夫妇私自聚者,无不被天父指出,奉行天法,重究在案。”[12] (P389)据此说来,夫妻冒死同居事件肯定时有发生。不知曾有多少夫妻因如此正常的事情而不可思议地人头落地,这些极不合常情的悲剧使天国上下为之胆寒。而太平天国诸王却可与妻同住。知非子《金陵杂记》载:“洪杨韦石秦等五逆各该犯处,均有妇女在内,或千百人,或百余人”,“余贼虽伪官至丞相名目,不许有妇女同处。”[15] (P629,630)这样一边是旷夫怨女,一边是妻妾如云,自然无法让人心悦诚服,太平天国内部离心倾向日益严重,许多人宁愿流为难民也不愿入馆,很多人干脆逃之夭夭。那些被迫入馆的也无时无刻不思逃走,就连连年征战相随的太平军老战士也多有逃匿。女馆中逃走或自杀者更多,据张继庚对1853年女馆人数的统计,“至女馆九月间尤有二十三万之众,本月则只有十一万有零矣”[16] (P776)。可见此政策多么不得人心,许多不愿屈就又无处可逃的人就更悲惨了。他们“于夜间或阖室焚烧,或全家自缢,或近河塘牵连投水,纷纷无数……次日分析男女愈急,而乘夜遁归自尽者连日未休”[11] (P695)。自杀者数目如此之多,也许尚有可怀疑之处,但绝不能完全否认此种事实的确发生过,整个天国陷入哀怨的深渊。

再看馆中广大妇女的生活实况,就更加悲惨了。当时女馆中的妇女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连年征战相随的太平军女战士,她们因往日征战沙场立有战功而成为或大或小的当权者,据《金陵杂记》载:所有名目的女职“皆广西山洞泼悍大脚妇女为之”[15] (P622)。另一类是新克城镇的江南女子,她们根本与各种头衔无缘。相对来讲,女战士的境况要好得多,最惨的是江南女子们,她们不仅要遭受各种极端政策的钳制,还得忍受女馆女官的虐待。当权女官们以强制手段推行政令,以棍棒维持纪律。时人描述她们“其性残若豺狼”,“日以凌虐妇女为戏,真令其求死不得。”[15] (P623)

太平军初至南京即禁令缠足,违者斩首。这本可以成为太平天国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可悲的是,打破积重难返的缠足陋俗无论是从肉体还是心灵上,都让江南女子们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再加上太平天国实行过程中的一些极端做法,更是加剧了这种痛苦。当时“妇女皆去脚带,赤足而行,寸步维艰,足皆浮肿,行迟又被鞭打,呼号之声,不绝于道。”[14] (P681)可怜的江南女子们尽管在缠“三寸金莲”时吃尽苦头,但被畸形的审美观牢牢束缚的她们觉得放脚并不是一种解放,反而是一种压迫与强制,是对她们肉体与心灵的双重伤害。再加上执行者的急进和刁难,柔弱的她们只有以死抗议,竟然在“十日之内,妇女寻死者以千计”[17] (P82)。

除了以上苦难外,这些生本孱弱的江南女子还要承担超强度、超负荷的体力劳动。《金陵杂记》载:“妇女入馆后,日以劈竹签,挑砖负米为事,不堪其苦”,“夏秋间又令妇女出城挑挖壕沟,随后又准令出城拾柴,冬初又准其抬同馆死尸出城埋葬。”[15] (P623)当时除了善女红的被分入绣锦衙算是好差外,其余的都被迫去做肩米、负煤、荷砖、运土、开沟、掘濠、送竹签子、割麦、刈稻等强体力劳动。例如,1853年,天京西华门城墙拆,城砖运至制台衙门和汉西门吴官宅改造东王府与天王府,“由女馆至西华门三里,至制台署又五里。每妇一名,搬砖十块,往返十余里,疲敝不堪矣,多有以是寻死者。”[17] (P82)柔弱的小脚妇女被强行组织起来,大规模从事着原本男子也不堪其重的体力活。她们不堪其苦,甚至“有背盐美妇行烈日中,卤汗交流,肩背无皮如着红衫者”[6] (P314)。世间之惨状如此怕也已是极点了。

这些身受奴役的女子们尽管承受着如上的痛苦,其生活条件却尚不能温饱。“其初,每人给米一升,嗣给谷半升,至四年夏(1854年——引者注)天京粮愈缺,每人每日改发米六两三两不等,故都吃粥充饥”[18] (P1217)。尽管如此,他们的苦难还尚未到尽头。当太平天国受敌攻击,粮食紧缺时,她们还曾被视为累赘驱赶出去。《金陵被难记》载:1853年“三月十五日,大雨,贼令将南门内女馆数千人尽驱出城。”[19] (P752)《金陵杂记》中也提到此事:“当三月大雨之时,纵令群贼将南门一带人家妇女赶驱出城。”[15] (622)另外《金陵癸甲纪事略》也说道:“贼粮不足……计使女子出城……凡有夫与子在城内者,令返馆,余俱令出城,将尽杀之也。”[14] (P664)从中可见广大妇女生活境况之悲惨。

这样被隔离又被迫从事艰辛的劳动,却仍然要忍饥挨饿,无法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许多妇女不堪忍受,纷纷选择逃跑或自杀。《金陵杂记》载,天京刚设掩埋馆时,只有30人负责,“南北两处为女馆抬埋死尸”,后来忙不过来,“又添立两馆,可以抬尸出城”,再后来,仍忙不过来,只好“令馆中妇女自抬”[15] (P622)。可见那些女子们所受苦难之深。而那些逃亡的妇女“如被贼识破者,登时用绳捆缚,送回女军枷责鞭扑,责随贼妇任意所为,然妇女一经此番惊辱,性命亦难保矣。”[15] (P623)即便如此,仍涌现了层出不穷的逃亡者,有的地方竟出现了女馆一空的现象。

在如此荒谬而极端的政策下的天国民众哀怨声声,夫妻冒死同居者,铤而走险逃亡者,无奈绝望自杀者层出不穷,局势倾向于失控。杨秀清本人也不得不承认,天京民人“以为荡我家资,离我骨肉,财物为之一空,妻孥忽然散尽,嗟怨之声,至今未息。”[20] (P114)迫于内外压力,为了安抚人心,太平天国最终于1855年春天宣告了男女分馆政策的终止,然而这仅限于天京地区,此政策并未完全废除,这场引起社会生活大混乱的拆散家庭运动并未得到彻底纠正。以后多年直至太平天国末期,在其控制区域内仍继续有女馆设置,其办法与天京相似,只是没有过去那么严苛。1861年冬,李秀成写给刚刚攻下绍兴的侄子的信中还在强调“城中妇女,总要分别,男归男行,女归女行,不得混杂。如有不遵,尔可按法处治。”[21] (P90)不过在太平天国末期,女馆制度渐渐松弛,此时一部分妇女被编入馆与其他人过正常的家庭生活并存。这时太平天国设女馆从主观上讲主要是为了收容作战在外的太平军将士的家属和无亲人照料的单身女子,或者在战乱中无家可归的难民妇女,以稳定后方秩序。当然不可避免还有很多强制性的情况出现,如潘钟瑞的《苏台麋鹿记》载:“金陵之陷也,贼勒民分别男女设馆,不许同室,而日给以米……至苏城却不尽延此例,间或设立女馆,无非虚言恫喝,尽将人家妇女赶逐,逼至一处,平素不出闺门不惯行走者,以极艰苦,而粒米不给,多至饿死。或借立馆为名,诡词欺骗,许妇女随身携带包裹,既驱入馆,则遍搜财物以去。故有今日立馆明日便散者,有早晨设馆午后旋逐者……若藉姊妹馆为渔色计,更不堪矣……奸淫之禁,伪示非不森严,而违令习以为故。”[22] (P276)可见,尽管后期危机四伏的太平天国仍旧强调男女之防,但巨大的军事压力已经使得国势衰微、军力衰弱、军纪松弛而无暇他顾,更不要说去严别男女了,这个政策在此时已经是有其名而无其实。不管太平天国的主观意志如何,在客观上,女馆之设对妇女的保护作用比起她们实际受到的伤害显得微乎其微。

综上所述,太平天国领导人本身深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他们许多看似进步的理论之下藏着的却是封建主义的内核。他们不可能已经具有将广大妇女从被压迫的境况中解放出来的伟大志向,他们实行的看似具有进步色彩的或妇女解放意义的政策大多也只是那些服务于军事斗争政策的副产品。严别男女政策虽然也起到了一定程度保护妇女的作用,但从其出发点来看,并未具有多少保护妇女或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先进意识。而客观上,严别男女政策本身就乖于人伦,再加上在执行过程中过于激进、极端,曾经造成了众多民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种难以挽回的悲剧,广大妇女无论是肉体上还是心灵上都遭受了严重伤害,旧日的创伤在柔弱的妇女群众心中刻下了痛苦的烙印。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太平天国的妇女仍然处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其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并非如呤唎说的那么如意。她们从未有过自主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利和自由,她们的社会地位并未得到真正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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